幕晓在我们学校算是个名人。在认识他以前,我就听过了他的名字,他是雷同的校园风云人物之中的一个,而他也具备了所有男性校园风云人物必备的几大要素,即养眼的外型,令人嫉妒的家世背景,良好的运动细胞,和必要时候牵动眼角肌肉奉献给花痴女生们的脑残傻笑——这是多么可怕的雷同,这种雷同让我一度觉得相当乏味。
我认识幕晓是在大一快要结束的夏天,距今也只有几个月而已。那天天气出奇的 热,下午我独自一人逃了课——因为连风告诉我他有球赛,我在心里酝酿出了小女生一般的脑残甜蜜画面——我站在球场边上,手持某某牌纯净水,远远的看着我的男朋友,然后等他中场休息的时候,他就会径直奔向我。
我被自己意淫出的画面感动着,连步伐都是踩在云上的一般轻飘飘,在快走到篮球场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为了专业起见,我可以再买一条毛巾——让自己更像一个职业花痴。于是这个脚底踩了弹簧的我毅然选择了抄近道从田径场边主席台一侧的小路穿过去到超市,你可以发挥你的想象力去臆测我当时的弱智精神状态,怎么样想都不过分,我的身高是165,当时水平160以下的东西我已经都看不见了,就在我趾高气昂地走到那条小道中间的时候,毫无预兆地,我的右脚碰到了一个未知物体,由于惯性,失去了平衡的我经过半秒钟张牙舞爪的挣扎,最终直挺挺地向着正前方倒下去,在最后一个瞬间伸出双手支撑,才避免了亲吻大地。我维持着这个狗爬式的动作僵硬了好几秒,然后听见在离我非常近的地方传来一个声音:“你没事吧?”
我转过头,看到了声音的主人——一张轮廓清晰但是异常苍白的脸,眼睛因为深邃显得很漂亮,额角有细密的汗珠,他皱着眉头又问了一遍:“你没事吧?”
“......我膝盖痛。”我翻过身看了看腿,当时我穿的是短裤,膝盖的部分果然破了,一种灼烧般的疼痛感传过来,看起来是蹭破的,伤口还不小,已经开始流血了。
面前的男生注视着我的伤口,而我一边掏纸巾一边打量起了这个现场,从我和他目前这个姿势可以看出,之前绊倒我的未知物体,就是这个男生的双腿,我的好心情一扫而空,抬起头准备发火,却看见面前的男生面色越发苍白,他一直看着我正流着血的伤口,然后漂亮的双眼一翻,就着自己身体的一侧,倒了下去。
这下我彻底懵了,有没有搞错,受伤的人是我好不好,我还没有娇弱地晕过去,这个肇事者却已经摆出了尸体的架势。我摇摇晃晃站起来,擦了擦膝盖的血,还不断有血流出来,我想只好先去校医院了。
看着面前昏死过去的男生,现在一个问题摆在了我的面前,我是踩他两脚然后逃之夭夭呢还是踩他两脚带他一起去校医院呢。经过长达两分钟的思考,我决定积个德,目测了一下,这个男生怎么也有185左右,连风现在有球赛也不可能帮我,凭我的力量要把他弄到校医院,只能是拖着他的胳膊拉过去,可是这样拉过去,等到地方他就真成一具尸体了。
考虑再三,我拨通了陈曦的电话——陈曦是我的花痴舍友,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手段勾搭上了我们学校校医院里面的一个帅哥医生,后来就本着夫唱妇随的精神常常混迹于校医院打杂。不出我所料,这家伙果然也和我一样逃了课,很快地就和她的医生男友赶了过来。
在校医院处理完我的伤口,陈曦凑了过来问:“你知道绊倒你的那个男生是谁么?”
我很无辜地摇摇头。
“他就是幕晓啊,我以前和你说过的,他还蛮出名的哦。”
“好吧,那我去踩他两脚,这样我以后就可以和别人——比如你这样的花痴说,‘我踩过幕晓呢’,不错吧?”
“......你这人真缺德。亏了幕晓刚刚还在问你。”
“他问我?”
“是啊,”陈曦坐下来说:“他中暑了,要打点滴,刚才我看着医生给他扎针,他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刚才那个女生呢,她怎么样了’,看,人家还记得关心你,你却光顾着记仇。”
“......好吧,我在这伟大的人格面前赤裸裸地颤抖了,可是我能怎么样,难道我要去说‘谢谢你绊倒我,让我伤到了膝盖,这样我就不能去看我男朋友的球赛了’?”
“你......”陈曦明显是被我噎住了,憋了半天吐出来一句:“好歹是个帅哥呢,去看看吧。”
“…….帅也不能改变他绊倒我的事实吧。”我仍然坚持着。
“……我不管你了,只要你不觉得可惜。”她哀怨地碎碎念着,转身走了。
膝盖上的伤口坚持不懈地传来阵阵灼烧感和疼痛,我想了想,还是决定依了陈曦的愿,去看看这个传说中的幕晓。
推开病房的门我发现这个在那些花痴小女生眼中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物已经带着一脸病态的疲倦,睡着了。我慢慢走过去,在病床旁边坐下,这才仔细看了看让陈曦大呼小叫的这张脸。
说实话,作为男人来说,这张脸有点太精致了,我在大约20公分的距离能够看到他光洁的额头渗出的细密的汗珠,肤色白皙,眼睛很深邃,睫毛就像是刷过睫毛膏一样,纤长而且紧密,鼻梁很高,双唇很薄,微微抿着。
他让我想起了我最喜欢的CLAMP笔下的一个漫画人物,《东京巴比伦》和《X战记》中哀怨的小受皇昂流,作为一个腐女,我很专业地联想到了,在我听过的所有关于幕晓的传说里面,没有任何女生出现——没有女朋友也就罢了,没有与任何一个女生有过哪怕是那么一点点的八卦,这是多么让人神往,我本着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的原则,在这一个瞬间就原谅了绊倒我让我无法无看连风打球的他。就在我看着他的脸发呆,陷入自己臆想出的耽美情节中的时候,我听见一个声音传了过来:“你看够了没有?”
我回过神,发现他已经在看着我了。
我莫名紧张起来,沉默半响憋出一句:“……你刚才是装睡?”
“我在闭目养神,听见有人进来了,但是不知道是你,也懒得动,直到被你盯到心里发毛,你再看下去,我要收费了。”他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恍然大悟,他拿我当花痴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必须为我的身份做辩解,于是我开口道:“你误会了,我不是花痴……”
“是啊,我也很少见到有花痴直接对我说‘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花痴’。”他打断我的话说。
“……好吧,你也可以把我当成花痴,但是你别忘了,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哦?”他轻蔑地抬抬眼说:“我都迫不及待要知道了。”
“……你忘了你刚才绊倒我了?”我有点被他无谓的态度惹毛了。
“对了,”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一般,立刻坐起来问:“你的腿不是受伤了吗?现在怎么样了?”
“……亏你还会问,”我懒懒应一句:“死不了,哪像您,那么娇弱,晒一晒就躺在过道里等着绊倒别人然后自己晕过去,好让被您绊倒的人可以送您来校医院,您连走这段路的功夫都省了,您还真会过日子。”
“我……”他卡在那里了,这种死机一般的表情我太熟悉了,多数我看不顺眼的人和我说话不过几句就会呈现出这个状态,我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赢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告诫了下自己,然后特别优雅地起身说:“您继续休息,鄙人我就不打扰您了。”然后转身,走向门口,自我感觉特别良好,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流畅到我自己都想为自己鼓掌了。
直到我打开门的时候,听见幕晓在床上传来的声音,有些微微的低落:“真的对不起,我,有点晕血,刚才看到你的伤口就……”
我转过身看见幕晓,这个大家公认的花瓶一脸歉疚,像做错了事情的小孩,他眼神纠结看着我说:“……我晕血,这可是个秘密,你能答应我不说出去吗?”
我终于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