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的生日,是在和连风分手半个月后,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改变自己。
这个决定的初衷完全来自于连风,我曾经交往了4年的男朋友,从高一到大一,最终我还本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精神和他报了同一所大学。
这所A大坐落于苏州城一个鸟不拉屎的郊区,坐车到市区要花费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常常疑惑校长当初是怎么找到这么一块风水宝地的,放眼望去,周围有大山,大山,和大山。大一我和连风刚来,一下车就觉得我们可以你耕田来我织布了。
可是就在上个月的时候,没有任何预兆地,他对我提出分手,追问理由得到的答案是:“作为一个女人,你太强势了。”然后他冷冷地问我:“你觉得你能改变吗?”
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企图启动引擎,试图搜索出一个能够让他满意又不至于我真要改变自己的回答,可是我的关键词还没有输入完,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加了一句:“改不了对吧?我就知道你改不了,韩欣,你从来不会为了别人而改变自己,我太了解你了。我真的累了,也等不到看你为了我或者为了别的任何人改变,分开,对你对我都好。”
然后他对着我,伸出手,打开的掌心里是一把锁,这把锁是高中时我送他的生日礼物,上面还印着本城莲和娜娜,那个时候我疯狂的迷恋日本漫画《娜娜》——看过的人都知道,在书中,娜娜送给她的恋人本城莲一件吊饰,就是这样子的一把锁,而她则把能够打开这把锁的钥匙带在身上,那时候,我觉得,这一对锁和钥匙就像是一个暗喻或者一种信物,象征爱情。而在分手的时候,连风把锁放在我的面前说:“有心的话,就去锁别人吧。”
然后在我发愣的空儿,他拉过我的手把锁放在我手心,转身走了。
我是个特别后知后觉的人,后来我们就没有联系了,而我仍然和每个人一样过着上网上课上自习逃课吃饭睡觉的日子,大约过了一周,在一个周末的,除我以外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我意识到,我被甩了。
由于连风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所以,我也是第一次被甩——这不是第一次去游乐园,不是第一次开车什么的,而是第一次被抛弃。就像考试不及格一样,这不是什么让人觉得有面子的事情。我在教室里望向窗外,看到很多情侣漫步在校园里,那个周末阳光很好,透过窗户洒在我身上,我才发现,我被扔掉了。
然后我坐下,开始无声无息地流泪,心里始终回荡着一个声音:我他妈的究竟是做错了什么。
——幕晓就是在这个时候推门进来的。
说来郁闷,我的生日是11月11日,多年来都是和全世界无对象阶级同乐的,而这个生日的到来极大地扩大了我对这个节日的恐惧,于是我决定低调处理,拒绝了舍友给我庆祝的提议——她们还不知道我失恋了。幕晓用了半天的时间劝说我,大意是,恋人之间有纠纷是常有的事情,两个人有一个人愿意低头就好,而我的性格也的确强势,改一改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不见得非要固执己见,把自己逼到死胡同云云。
——事实证明,幕晓有做谈判专家的天分,我就这样被忽悠了。
于是在我生日的晚上7点,我重新翻出了那一对锁和钥匙,幕晓指了指那把钥匙说:“这次,你把钥匙给连风吧,算是表明你的决心。”
天气倒还不错,11月上旬的夜晚,空气的粘稠中带着微微的凉,而在我手心的那把钥匙是温热的,我攥紧了它,就像握紧自己不愿意轻言放弃的命运一般,因为酝酿了很多遍就要说出改变自己的话,在紧张之余,一种踌躇满志而悲壮的感觉在我心里就像是一面红旗一样,冉冉升起。我站在连风所住的那一栋公寓楼下,身后是布满了杂草的花坛,花坛的后面就是我的孤单的亲友团幕晓,我回头看见他对我握紧拳头做了个加油的手势,然后我把目光移回到自己手中的手机上,手机也被我握的有些发热了,我再次找到了连风的号码,拇指停留在呼出的那个键位上,我又用手理了理急着出来没有来得及梳理的头发,并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等一下要说的对白,回忆了一下一个小时之前练习好的笑容,才按下了呼出,与此同时,我听到了我的名字——“韩欣?”
我抬起头,看见面前是连风,正看着我,他身边依偎着一个女生,而他的手机已经响了起来。
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抬头问我:“你打电话有事?”
我看见他身边挽着他手的女生,瞬间脑袋就空白了,费了好大的劲挂掉手中的电话,然后抬头努力绽放出一个笑容——估计是计划好的那个笑容的扭曲版,接着回答:“没事啊。”
“没事你还打电话?”他的笑容里面带着一丝已经洞悉我一切阴谋的轻蔑,然后揽过了身旁女生的肩说:“我介绍一下吧,这是我女朋友袁默,”然后指指我:“这是韩欣。”
不得不承认那一刻我的腿很没出息的有点软了,左手背在身后,已经无法紧握那把钥匙了,感受到手心的命运正在慢慢显露它作为金属的本性——它变得冰冷了。那种悲壮的感觉就像被注入了氢气一般膨胀起来,我觉得我已经站在了一个战场上面,对面是我的敌人,人数也不多,就俩,而倒霉的是,我就一个人,唯一一个有可能成为我的援军的人,在我身后与我相隔了整整一个花坛的距离,因为腿软我甚至都没法回头看他一眼,我清楚的听见耳边掠过的风发出呜咽的声音,好像在说“风萧萧兮花坛大,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身后传来非常微弱的一声“啪嚓”——那是钥匙掉落在花坛里了,这声响让我心里一个激灵,我知道,我只能靠自己了。
我对连风身边的女生笑了一下,然后保持着这个笑容看向连风,伸出左手说:“事实上,我打电话找你是因为,”我用右手缓缓取下戴在左手中指上的戒指说:“你把锁还给了我,我觉得,我应该把这个还给你。”我保持着脸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很难看的笑容,故作优雅的接着说:“有心的话,还可以给别人戴上。”
面前的连风变得面无表情,凭着和他相处多年的经验,我知道他生气了,这意味着,我赢了。
他伸出手接过了戒指,然后用了一个特别简单的动作重新扭转了局势,他走到距离我们只有一米多远的垃圾桶,轻轻抬了抬手,就把那个可怜的戒指扔了进去。
而我看着这一幕,我的头脑是空白的,我不知道我的脸上是什么表情,但是我清楚地看到了我对面这个所谓连风的女朋友,她看着我,嘴角泛起了淡淡的一抹笑意,我才明白原来我的敌人始终只有连风一个人,她顶多算是个拉拉队的,等到我兵败滑铁卢,她的任务就只剩下鼓掌了。
然而即使敌人只有连风一个人,这个战场也做不到势均力敌,因为我还在原地打转,而我的敌人已经海阔天空了,他有了一个无比强大但却不露声色的武器——叫做新欢。
一切思考终止于眼前突然袭来的黑暗,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是在校医院,我看到墙上的挂钟指示着北京时间10点,然后目光移动下来,我看见了挂钟下面坐着的,正在看着我这边发呆的幕晓。
他显然也看到了我,我们就这样四目相对,时间感和空间感都变得模糊起来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开口打破沉默,他对着我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他说:“你真丢人。”
我张了张口,然后发现我被噎住了,我是想反驳他一下的,但是我实在找不出可以用来反驳他的话,一个我不愿意面对然而却又无比有力的事实摆在我的面前——他说的是对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句真理,而此刻,这句真理对我的意义比地球是圆的还要让我信服。
于是我合上了自己的嘴,转过头来发现手腕上的针和头顶的点滴瓶,然后终于找到一句可以说的话:“谁还给我打上点滴了?我又没有病。”
“你说呢,难不成还是你那个重情重义的前男友啊?我看见你晕倒在那里,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就地在那个花坛挖个坑把你埋了,可是当时我实在是拉不下脸过去认领你,我就看着连风和他女朋友把你送到了校医院,等他们走了我进来的时候发现那个医生,就是你舍友陈曦的你男朋友已经在给你扎针了,说是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最近没休息好,营养摄入也不够什么的,输点葡萄糖和钾就可以了。”然后他看着我接着说:“你真行啊,叫你去真情告白,你去和人迂回作战不说,还饿得晕过去了,你......”
“真丢人。”我接过了他的话。
他愣了一下,说:“你这些天都没有好好吃饭吧,我出去给你买点吃的,说吧,要吃什么?看在你是病人的份上,随便点。”
“你知道吗,今天是我的生日,所以......”
“亲爱的,别说蛋糕,”他打断了我的话:“北京时间二十二点二十分,做生日蛋糕是要花时间的。”
“.......”
他看着我还停留在那个“所以”的口型上定格了不动的表情,叹口气开了口:“......我让你随便点,你可点的一点都不随便。好吧,我去买,你不要乱跑,就在这里乖乖的打点滴哦。”
我轻轻点点头,算是回应他的交待,然后目送幕晓出去——我太累了,连回应个感激的情绪都有点奢侈,我尽量要让自己忘记自己几个小时前干的丢人事儿,可是在这个苍白空旷只有点滴声的病房里面,我的思绪被无限的拉扯着扩展开来了。为了让自己不至于陷入到回忆的陷阱中去,我只好给自己找了一些别的东西来想。
这个别的东西,就是幕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