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云:“如少金刚能坏须弥,亦如少火能烧一切,如少毒药能害众生,少善亦尔,能破大恶,虽名少善,其实是大。”小事小物虽不起眼,但是小善能成就大事,小恶却足以坏事。所以,“小事不可轻”有四点意见:
第一,巨木毁于蝼蚁
树木一旦遭受虫蚀蚁蛀,即使是已有百年、千年的生命,亦将受其害。同样的,人不能一味地追求事业的庞大,或是一味地沉浸在物质的享受,应当适时观察周遭的因缘,因为小至一个恶人、一件坏事,都可能让你的梦想破灭,让你的人格遭受扭曲,不能不注意。
第二,坚石毁于滴水
小水滴虽然没什么力量,但是在坚硬的石头上滴久了,也能穿石,不能不小心。宋朝县令张乖崖,为处罚偷拿一文钱的管钱库官吏,责打他二十大板,并听候处理还要追查判罪。库吏不服气,认为小题大做,县令就在库房门上张贴布告,写道:“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滴水穿石。”所以,勿以恶小而可为,小恶如水可以穿石,尤其恶事做多了,难保日后不会坏事做尽。
第三,友谊毁于一言
良好的谈话,可以增加彼此间的互动,反之,语言使用不当,则有伤彼此的感情。综观历史上、社会上,有些人曾经是很要好的朋友,却因为“说不拘礼”,说错一句话而伤害了对方的尊严,犯了对方的忌讳,造成多年培养的友谊瓦解。因此,说话如同射箭,一去而不复返,慎言很要紧。
第四,大事毁于小节
有的人一心想要做大事、做大人物,但是要注意,不能不拘小节;一举手、一投足,稍不留意,就会坏了大事,因此,任事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淮南子》曰:“害生于弗备,秽生于弗耨。”好比商朝纣王因贪图精致象牙筷,致使朝代政权毁于奢华的生活小节。所以,小节不能忽视,一旦不在乎,大节难免出问题;小节丢失了,大节也就难保了。
所谓“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微小的善行,能成就终生的幸福;微小的恶事,却可能造成永久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