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正的心情很不好,愤怒在这些日子里一直陪伴着他。
带着狂暴杀意的眼神瞄在身边每个人的脸上,有些人在对他傻笑,有些人小心翼翼地用讨好的神情回应他。
但这些都不能令他满足。
无论是谁,终日和这些疯子混在一起,心情都不好不起来吧!
确切的说,黎正是这伙新占据野宏商业商场疯子们的首领……这位他是这些人里唯一一个还保留着全部理智的人。
理智?或许吧。
也许他只是比别人想明白地稍稍早了一些,黎正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在地下停车场,他是第一个杀人的凶手。用一块石头,砸碎了一个脑袋。
只为了抢走那块散发着芬芳的面包。
就连他自己都无法想象,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由内而外。
从前他是一名市场经理,西装革履受人驱策,他以为自己早就认识到权力的好处……现在想来,其实那时他并不能完全明白。
玩弄生命的生杀大权!
还有……驱策这些疯子,做任何事情!
在他们在停车场的那些日子里,还有许多像他一样保有理智的人,尽管更多的人已经精神崩溃,成了只知听从欲望行事的疯子。但那个时候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心性强韧。
只不过,那些人比起他来都不够优秀。
他们坐守金山,却不知利用。
这些疯了的人是多么地好用啊!只需要在耳边轻轻说上一句,他们便会把人的手臂从身体上扯下来!
所以后来,那些人统统死在黎正的手上,直至如今,整支队伍只有他一个人还保有理智,而那些疯子对他言听计从。
这便是权力赋予人的欲望啊,掌控欲。
就在昨天,他的女人也失去了理智,成了一个疯子。
黎正的眼神向身旁望去,目光在接触到沙发上那个盘腿对着一根木棍较劲的曼妙身影时刹那间变得柔和,眉目间一切暴虐统统消失不见。
女人的腹部微微隆起,看上去怀孕已有四个月了。
那是他黎正的女人,如果没有这场该死的战争,他们现在已经结婚了。
她将是他的妻。
可她还是疯了,在很长时间歇斯底里之后,就这样安静下来,智力全面地退化,就好像一个孩子。
黎正靠着舒适的沙发椅,两腿搭在桌子上点燃一支香烟,袅袅的烟雾中他又回忆起举起石头的那个夜里……他不后悔。
甚至走到今天,上千人惨死在地下,他都未曾感到一丝一毫地后悔!
如果当时再没有食物,他的女人会死。
在他看来,不想看着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面前,便别无选择。
尤其是安琪的肚子里还怀着孩子,他们都不会死,他们都不能死!
就是这个信念,支撑他走到现在。
而现在,他比从前更加强大。
就像是上天在赞许他的所作所为一般,他获得了上天的回馈!
力量更大,速度更快,头脑更加清晰,甚至就连皮肤都更加坚韧……尽管外表下看不出什么,但在皮肉之下滚滚而出的力量……黎正知道,只要他的心意一动,他就能将自己的脊椎骨整个抽出来!
他管这叫做进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一天他都觉得自己更加强大。
他不会死!
连自己的脊椎骨抽出来都还能活着,而且空荡荡的后背骨骼还能在一天的时间内重新长出来,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这样他还能死吗?
就在指间香烟快要燃尽时,猛然间隔着窗户与墙壁,他听到一声巨大的枪响。
“砰!”
巨大的声音将他吓得浑身发抖,连手上的烟都拿不稳,任由其坠落地下。
军队!
这是黎正的第一反应,他怕了太久了。
杀人、吃肉,混账事这些日子里他做了太多,他什么也不怕,但唯独只怕一点,他害怕国家,害怕军队!
害怕自己得到应有的制裁。
因而在枪声响起的瞬间,他浑身力气便在瞬间抽空,软成一团瘫坐在沙发椅上。
“砰!”
枪声没有停下,他听到惨叫声。
黎正的脸上阴晴变幻,他甚至没有勇气从窗户看一眼外面。
接着,他听到不同型号的枪声响起。
这一次他没有任何犹豫,身上的力气似乎又回到体内,身体几乎是从沙发椅上弹起来的,一手提起旁边鼓鼓囊囊的肮脏大提包,飞快地跑到安琪的身边拉起她的手,离开这间位于野宏商业四楼的办公室。
“你们几个跟我走,剩下的人都给我冲出去!”
在黎正看来,没有犹豫的时间了,他的身体素质异于常人不错,甚至对上两三个持有枪械的军人他也自信能够逃出去。
无非是狼狈一点儿罢了。
但安琪不同,本身就只有小孩般的智力,何况还怀着孕,万一一颗流弹打在她的身上……就算杀光所有人也无法挽回。
事实上不需要黎正去发号施令,那些疯子早在听到响动的第一时间便冲了出去。
就这样,黎正趁着前门发生混战时,在五个疯子的追随下带着安琪从后门跑了出去。
不停的跑!
……
温言所在的前门,枪火大作。
他低估了这群疯子的‘勇敢’。
霰弹打在货架上,崩碎成片的生活用品,连续的发射使得枪管发烫。
正常人是无法用霰弹枪以这种频率开火的,即便温言的身体被盘古稍加强化,手臂也仍旧受不住强大的后坐力。
霰弹枪放倒了四个在一层游荡的疯子,随后紧跟着便有人从二楼甚至三楼跳了下来。
摔断腿仍旧以手臂攀爬着向温言快速冲过来。
一手提着霰弹枪中段,另一只手持着手枪接连发射,同时温言脚下快速移动起来。
他可不想被这群异化了的疯子近身缠斗。
单单看他们满是血污甚至形成硬块的衣服,温言也不希望这群人碰到他一丝一毫!
枪声接连不断地响起,温言也发现了自己的问题。
使用霰弹枪还好,霰弹覆盖面足够大,何况大多是近距离发射,就算打偏了仍旧会将敌人的肢体嘣得四分五裂。
可是手枪不同,习惯了能量武器的射击辅助,他对火药武器的精准度……简直不值一提!
使用手枪,三枪能打中两枪就已经是很好了。
这些疯子们悍不畏死,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向他冲锋,只有一枪毙命才能阻断他们的狂躁。
温言边打边退,霰弹枪的弹夹已经空了,手枪也换了两次弹夹,当他退到门口时,眼前空荡的商场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活人了。
二十多个中弹身亡的疯子,到处是飞溅的血液与碎肉,汇成一幅可怕的画面。
“难道还有人知道逃跑?”
温言皱了皱眉头,在门口重新给霰弹枪上满子弹,粗大的十二号弹药一抓一把,一颗颗装填进弹仓当中。
最后,清脆的枪托上弹声中,温言端着枪跨步走入野宏商业。
一片寂静,这些疯子甚至连楼下的发电机都没有使用,使得整个商场中有些昏暗。
温言小心翼翼地逐个排查商场各个楼层,尽管这事儿做起来有些费时间,但却也是必须之举。
他可不希望正在给盘古补充能量时被一个肮脏的疯子摸到身边。
一层,安全。
二层,安全。
三层,安全。
四层……就在温言转身时,突然听到四楼办公室转角处发出轻微的响动。
温言端着枪走了过去。
狭长幽深的走廊没有一点光亮,温言没有打开枪械附带的手电,尽管他已经习惯了这种与能量棒一样作用的发光机。
一脚踩着一脚走,温言不想让脚下的长靴传出一点声音……近了,他甚至能听到转角之后悉悉索索的呼吸声。
一个人。
他的心里不禁有些好奇,据他所知,刚才楼下的那些疯子可没有任何一个人表现出丝毫的恐惧之心。
怎么,难道这些人里还有一个残存理智,知道害怕为何物的?
转角处的呼吸从小心翼翼到渐渐粗重,终于发出一个劫后余生的大喘气。
当一张脏兮兮满是血污的脸从转角探出来时,迎面而来的是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与年轻人灿烂的笑容。
那笑容分外吓人,使他两腿发软,一道凉气儿直从天灵盖灌到脚底板,浑身禁不住地发抖。
“出来了?老老实实地把手上东西放下,蹲在地上双手抱头!”
看到这个人惊恐的大眼睛与见到黑洞洞的枪管时本能反应地浑身一抽搐,便逗得温言笑歪了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但眉目间的神情依旧冷冽,后撤两步枪管上下瞄着,随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够一枪把面前这个疯子变成一滩碎肉。
霰弹枪在这么近的距离,无论打到哪个地方,结果都只有一个……砰!
不过还好,这个疯子没有给温言再行杀戮的机会,他很明显认识对方手里这个黑家伙的杀伤力,毫不犹豫地双手抱着脑袋蹲在地上不敢抬头,语速极快地小声说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你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就好办多了。”温言环顾四周情况,这是四楼的最后一个转角,应当不会再有敌人出现,“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