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逃不掉的……”低沉冰冷的声音回荡在半空中,带着刺骨的寒冷,那是来自地狱深渊最骇人的阴寒。
不知是梦里梦外,女孩隐约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急切,担忧,他反反复复地叫着一个名字:“川儿。”
夜半惊醒,难再入眠。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英乱飞。
在这座美丽的城市的最东边,有一片茂密的竹林,卵石铺地,桃木开路。远远看去,一片绿意中透露着一点粉唇,煞是诗意。
微风拂过,片片桃花花瓣随风而舞,落下满地的温柔。不多时,这鹅卵石铺就的地面便宛若柔缎,让赶路之人不由得缓步而行,生怕惊了这一片和谐宁静。
到路尽头是小桥流水,这人家依溪而居。
过了桥,一套欧式别墅映入眼帘,正观其牌匾,“初心茶苑”四个大字苍劲有力。对于别墅本身,一定要仔细观察才能发现,这建筑是用一块块木板搭接而成,清新不落俗套,白色灰泥墙结合浅红屋瓦,连续的拱门设计,挑高大面窗的客厅,让人心神荡漾。古典、开朗两相宜,自然建筑材料与攀附其上的藤蔓相映成趣,经典又不落时尚。
“大老爸,斐思凌,我回来啦!”凌川儿的大嗓门让枝头的桃花颤了三颤,可谁又能相信这一招河东狮吼是出自一个“娃娃脸”?
这女孩儿似乎很不喜欢自己一副卡哇伊的模样,偏偏将头发染成了酒红色,张扬无比,再配上中分的长波浪,女王的气势十足。远观,她是气场强劲的女王大人,近看,人们却又不得不被那精致的五官和娃娃脸所吸引。
距离的落差,成就了凌川儿从强势女王到卡哇伊宝贝的自然变化。
“方圆十里都能听到你的嚎叫,猪!”闻声从正门出来的斐思凌夸张地揉了揉耳朵,用行动强调自己的耳膜因此损伤不少。
清爽的碎发在微风下颤动。斐思凌一袭棉白t恤,那服帖的布料勾画出他上身有力的肌肉曲线。浅蓝偏白的牛仔裤衬着他一米八六的个子,整个人显得更加修长。一双白色的跑鞋锦上添花,给他添上阳光的活力。
凌川儿斜睨少年,“某人还是猪哥哥呢,你的功力该不是比我更深厚?”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长江后浪推前浪,”斐思凌无奈地说,“你哥哥我自认为是这前浪,没法跟你这可畏后生比量。”
“哼!敢情你不知道,姜还是老的辣吧!”川儿杏眼一瞪,挑起了“比目”战火,斐思凌也不甘示弱,直直地瞪了回去。
比眼睛大吗?凌川儿冷哼,怎么看也是我比较大吧?
“ok……”
一番较量后,斐思凌做了一个深呼吸。自知败下阵来的他,瞬间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向着凌川儿展臂:“小妹,欢迎回来。”
回到久违的茶馆,凌川儿扫视了四周,她出去旅游三个多月,回到家真是倍感温馨啊!
茶馆的前厅均是仿真树桩的桌椅,用镂空花雕隔开,自成雅间。这边采光好,晴日里绝对不乏光亮,那建筑外的长青滕蔓又给阳光加了一层过滤,会客之处一年四季均是绿意盎然,分外宜人。
初心茶苑只把第一层的前厅腾出来做着生意,到了二楼和后院,就都是初心茶苑的私人场所了。凌川儿一到后厅就把外套甩在了沙发上,她拿了几个抱枕靠着,无比惬意地翘起了二郎腿。
见状,斐思凌啧啧摇头:“你能不能有点淑女形象?”
“我自认为这东西和我此生无缘。再说了,家里,做给谁看呀,”一挑眉,凌川儿就咕噜一口气喝完了一大壶水,还不忘大喊一声,“爽!”
无视斐思凌隐隐抽搐的眉毛,凌川儿环顾四周,“怎么没看到大老爸?”
“他还在阁楼工作呢,前不久接了一个很棘手的生意。”
话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初心茶苑老板李斯莫做的另一桩生意了——遗容师。
没错,给死人化妆的生意。虽然这不是人人都能够胜任的职业,但是李斯莫,也就是凌川儿的“大老爸”,他的技术在全球却都是有口皆碑的。
李斯莫是国际知名的医师,也是独一无二的遗容师。曾经有一具已经破败的不像样子的尸体,因为一些机密原因必须还原出他的本真面目,当时政府在暗地里找了很多顶尖的遗容师,可是每个人一看到它,都无一例外地摇头。
终于在政府人员的再三威逼利诱下,有个胆大的医生决定试一试,结果把躯体的状况弄得更糟糕。
最后有人提议去找找外科医生李斯莫,当时的形式只能够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可是,李斯莫接手后,居然不出一个星期就完成了任务。
这具躯体被完完整整地还原了不说,给人的直观感觉,甚至就像是熟睡了一般。
一夜之间,这消息不胫而走。李斯莫在医学上所创造的“奇迹”全部都被挖掘了出来,这些在他看来如此平常的事情统统被政府权威冠上了无数的光环,正当名誉盛极之时,李斯莫却消失在了众目之下。
直到后来,几个与其交好的友人才知道他在江南开了一家初心茶苑,脱离了名誉,他倒是乐得悠闲,偶尔朋友们遇上难处理的医学病例还有遗容修复的问题,都会假手于他,
刚刚提到的阁楼就是李斯莫的工作室,与其说是工作室,倒不如说是植物园,里面种满了形态奇异的花花草草,就算是世界级的植物学家来看,都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叫出它们的名字。
在房屋中心,有一处十平米左右的空地,那里安放着一座冰棺,用来放置尸体。
“人生于自然,死后的面容想要得到最好的修补,也必须借用自然的力量。”
这是李斯莫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阁楼里生长的这些花花草草,就是他花了几十年的心血培育出来的,也就是他积蓄的自然力量。
斐思凌和凌川儿是他收养的两个孩子,在一定程度上,他们也是李斯莫的徒弟,尤其是斐思凌,甚得李斯莫的真传!
李斯莫并不强迫他们接下他的衣钵,但斐思凌从小就对自然有着异人的禀赋,对遗容师的工作有着万分的兴趣,于是十几年来,李斯莫都在全力培养斐思凌成为他的接班人。
至于凌川儿,一句话,只任她自由发展吧。不是她不学无术,有天分没兴趣,再怎么学习,都是浪费时间。
凌川儿打开电视,直接把频道按到了《读心术》,津津有味地看着。
“你什么时候对读心术这么感兴趣了?”斐思凌问道,一向“没兴趣主义”的凌川儿竟然在一个节目上停留那么久,这天是要变啊!
“旅游的时候看到的,感觉还凑合。”
明明眼睛都舍不得离开电视,却口是心非地说还凑合,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想的,斐思凌无语地耸耸肩,也坐下来看这节目,可是不一会儿,他就困乏了。
无聊之下,斐思凌错开话题,“大老爸叫我们九月份去学校报到,熊猫大学,你还能玩个小半年。”
“哦……”川儿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后,语调立刻上扬,连电视都顾不上看了,大喊,“什么!”
“还要上大学?”凌川儿的眼角肯定是抽筋了,不出一秒,川儿的语气转而甜得发腻,朝着斐思凌撒娇道,“那我们的茶苑怎么办呢,大老爸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呀,对吧。”
“发骚了?呵呵哼。”斐思凌哆嗦着揩着自己的手臂,鸡皮疙瘩顿时掉一地,“你找他说去,我可不管你。”
“好哥哥,凌哥哥,亲耐滴凌哥哥,人家也是好心嘛,你肯定不愿看着我这么可爱的妹妹被一群书呆子带傻了吧,我们一起抗议啦……”
凌川儿天生厌学,要说淑女和她此生无缘,那么学校就应当和她永生无缘!想当年斐思凌也是被川儿怂恿,两个人一起抗议不上学,结果一人吃了一记爆栗,头上肿起来的那不叫包,那就是个小脑袋,斐思凌至今记忆犹新,往事不堪回首!
“这招没用,不上你的当了。”
“凌哥哥,”川儿摇晃着斐思凌的手臂,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呀眨,“去啦去啦,好不好嘛。”
“滚蛋!”
“凌哥哥,好哥哥……”川儿的眼泪簌簌地流了下来,“人家,人家真的不想去啦,呜呜。”
斐思凌俯瞰着凌川儿,冷哼一声,“我能知道你那眼药水什么时候滴上去的吗?”
“靠之,滚蛋!”伎俩被识破,川儿眉目一横,老子还不伺候了!
“哎哎哎,别这样撒,我还没听够的啦!”这回换斐思凌半笑着捂着嘴,怪声怪气的揶揄着凌川儿。
“去死,不和你玩了,我去找大老爸去。”
李斯莫工作完毕,人还没到后厅就听到两个孩子在那里耍宝,他笑着摇摇头,踱步进去,,慢条斯理,“找我干嘛呢?”
老爸出场,艳压群雄啊!从小到大,两个孩子最好奇的事情,莫过于李斯莫的年龄了。算起来他至少又四十多岁的样子,可是……
看着进来的“大老爸”,那光滑的肌肤找不出一丝岁月的痕迹,感觉二十岁还不到!可李斯莫那一双深邃的棕色眸子,给人的感觉又在沧海桑田。除了一张异域风情的妖孽脸,更加引人注目的,还数他一头金色的长发,厚薄适中,它们被一根墨绿色的丝带随意的扎起来,这要是上街,那是何等的回头率,且不说有一张妖孽的脸啊!
川儿腹诽着,要是家里没钱了,就拿老爸做人体餐盘,肯定赚暴!
李斯莫打量着川儿,这孩子又一个人在那里看着他窃笑。
真是慎得慌啊,李斯莫不得不开口打破这种怪异的局面,道:“小川儿,又在打我什么主意?”
“爹地,人家看你太帅了呗!”回过神来的凌川儿又来撒娇了,“我不去上学好不咯,让哥哥一个人去?爹地一个人打理茶苑,肯定会很辛苦的,没有我怎么能行。”
“有你更辛苦。”
“爹地,表酱紫伤人家的心啦,”说着,川儿就要去给李斯莫掐腰捶腿,李斯莫却一闪,让凌川儿扑了个空。
“爹地,你干嘛啦。”
“正常说话。”
“不去好不咯,讨厌上学啦!”
“免谈,吃饭去,九月份准时给我报到。”
“哼,不要!”
“上学。”
“不要。”
“上学!”
“不要!”
“今晚吃红酒烤翅。”
“不要!”
李斯莫轻笑,“这可是你说的。”
川儿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着了道,急急忙忙地冲到了餐厅。
怎么可以这样啊,天大地大鸡翅最大,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