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涌晨和纸嫣其实并不像人们从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甜蜜和谐,这种不和谐从新婚之夜就开始了。
那天客人走时,时间已是深夜。涌晨和纸嫣手拉手把客人们一直送到楼下,还吩咐几个小伙子分别去送那几个家住得远的女人。纸嫣给每个人分组配对的时候,实际上是用了一番心思的,不是随便叫谁送谁的。出租车一辆接一辆地开过来,把客人们都运走了,惟独剩下老麦一个,孤零零地站在路灯的黑影里,他谢过他们小两口之后,一个人往回走。“我住得近,走着回去就可以了。”末了他又回过头来补了句:“我走了啊。”
大概是因为喝多了酒的原故,老麦走起路来竟有些不稳。纸嫣不放心地间涌晨:“你那个朋友他没事吧?”
“没事,他能喝着呢,这点酒算什么。”
涌晨和纸嫣送走最后一位客人,两人在心里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虽然都是松气,却是各有各的原因,纸嫣想总算没出什么乱子,在客人面前争足了面子。像纸嫣这样一个不言不语的平常女孩,嫁的竟是一位医学博士,这不管怎么说在纸嫣他们单位也算得上一宗新闻了。
博士再不值钱总归也是博士,女人都是虚荣的动物。
纸嫣暗想这回在单位小姐妹面前总算把她们给摆平了。她们结婚有坐凯迪拉克的,有摆大酒席的,可有嫁博士的么?这样想着越发拉紧了涌晨的手,好像生怕他忽然之间会跑掉似的。涌晨松气的原因却与她不同。涌晨想该应付的总算都应付过去了,从今往后便可以安安静静过日子了。他的事业心很重,他之所以不找像阿瑟那样的女人做妻子,完全是为了省心。一个男人一辈子有多长啊,而他光读书就几乎读去了一半,现在终于可以振作起来大干一场了。这样想着他便伸展胳臂作了两个长长的深呼吸。
2
夜空里飘着一股苦菊花的味道。
两人手拉手沿着夜晚清静的街道往回走。苦菊花的味道来自于路边上大大小小的花坛,每逢国庆北京大街小巷都要摆满花坛,红的白的黄的紫的,高高低低,错落有致。有的还摆成各种图案或者字形,颜色搭配得非常好看。那是姹紫嫣红的一次盛宴,这盛宴是四季中的顶点,盛大的繁华过后,便是万木凋零的时节了。
几回到家,纸嫣一声不吭忙着收拾碗筷。涌晨坐在椅子上抽烟。酒劲忽然一阵阵地往上顶,顶得他头脑发涨。蒙胧中他看到纸嫣苗条的影子在屋里晃来晃去,便很想走过去抱她的腰。她一直在房间里忙来忙去。她让他先去洗澡。他就去洗澡。她让他先上床。他就先上床。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竖着耳朵来听她在厨房里的动静。她洗碗冲水的声音哗啦啦地刺激着他的心,他简直有些跃跃欲试了。他的手在被子里面上上下下地动作着,整个人像上紧了发条的一只钟。他闭上眼睛眼前幻化出一些与阿瑟在一起时的情景。那些场景竟比真的发生时还要清晰。
好容易等到纸嫣上床,涌晨正欲碰她,却听纸嫣道:“今天不行,忙了一天,都快累散架了。”说罢翻身睡去。
涌晨平躺在黑暗里想到,结婚到底有什么意思呢?
3
这种不协调在涌晨和纸嫣的婚姻中埋下了很大的一个伏笔,使得他俩之间的千错万错实际上都可以归结为一个错。
前面说过了,纸嫣是个洁身自好的好女孩,纸嫣当初想嫁给的,只不过是那个作为博士的涌晨,在同事面前父母面前都好有个交待。至于她内心的欲望还完全没被开发出来,她想反正嫁谁都是嫁还不如嫁个好点的呢,有上进心有前途的男人,就像涌晨这样的男人。她心里明白,如果涌晨一心扑在事业上,迟早是会做出一些成就来的。一想到这个纸嫣心里便感到有些寄托,他与她做爱,他花样百出地摆弄她,她都当做是应该的,和洗碗做饭一样归结为做妻子的应该的一部分,但她似乎对干那些杂事比上床更有兴趣。
干杂事是怀着自豪感光明磊落去干的,而与丈夫做爱却总有些鬼鬼祟祟的味道,纸嫣干净惯了,身子清清白白,干什么都觉得脏。男人的手是脏的,男人的体液也是脏的,反正感觉上总不那么清爽,不如什么都不做来得干净些。因此她从来不肯在大白天拉上窗帘与涌晨做爱,仿佛那么干是不道德的似的。在夜晚干那事她也显得分外忸怩,结婚很长一段时间了,涌晨竟从未见过纸嫣的裸体。她不肯开灯干那事。有回他忽然把台灯拉开了,她竟捂着胸口骂他是流氓。吓得他直说对不起,从此再也不敢当“流氓”了。
涌晨觉得平淡的生活中缺少一些刺激,于是他变着法地想逗纸嫣高兴。他一直想买一副耳环送给纸嫣,省得她那已经穿好的耳朵眼总那么闲着。他常趁妻子熟睡的时候观察她的耳朵,这种情况常常是在深夜二点以后发生的。涌晨有夜里读书的习惯,而妻子却习惯于早睡早起,她的生物钟甚至比时钟还要准,时辰一到她就要睡觉了。自从结婚以后,纸嫣大部分的晚上是坐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一言不发地度过的。她看电视很少挑剔电视节目如何,连续剧她看,河北梆子她也看,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腔回荡在空旷的客厅里,涌晨的书房门缝里斜透出一缕光亮,他们度过了无数个这样的两军对峙的夜晚,生命在这样的夜晚便显得漫长而又多余。
涌晨对电视节目不感兴趣。他的书读得多且杂。其实他这个人坏就坏在读书上了,读书能够阉割一个人在实际生活中的真实感悟能力,读书使人深人,使人复杂化,而人一旦陷进去就很难自拔了。涌晨那颗经过多年书本磨洗的大脑,几乎已经定型了,他再也享受不了简单的、单纯美好的事物。起先他对男女间的事还抱有未被书本异化的最原始最本能的好奇心、向往以及冲动,可是现在,纸嫣手拿一把细细的小刀,不动声色地就把他这最后一点童真给收拾干净了。
涌晨曾经看见过纸嫣蹲在地上剖鱼。
她在厨房的地上平铺上一张干净的报纸,报纸上放有一把大号剪刀,一把开了刃的、磨得黑白分明的匕首形尖刀,还有一些用来沾鱼血用的杂色棉纱。
一切准备就绪。
旧报纸上摊着的很像一幅寓意深刻的静物组合画。
她是一心为他好,她说吃鱼能补脑,她便常常弄鱼给他吃。其实弄鱼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要剖要杀,还要沾一手又腥又粘的鱼油。纸嫣说她不怕麻烦。纸嫣总是用一把大号剪刀给鱼开膛,然后用手横握尖刀在鱼的身上一下一下利索地刮着鱼鳞。这个刮鱼鳞的印象给涌晨钓刺激太深了,涌晨觉得自己就像那一条平躺在地上的被妻子收拾干净了的死鱼。
4
涌晨想他今年还不到三十岁,让日子这么平淡无奇地过下去实在是毫无意义。这天晚上纸嫣照常还是缩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节目很平淡,没有一点让人觉得要再这样耗下去的必要。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涌晨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默想,我这是在哪儿呢?四周怎么一点声响都没有呢?有时他从书本上走神,想起阿瑟或者别的什么女人来,心中不觉一阵阵发紧。结婚后他再也没有碰过别的女人,一心守着自己的女人。
纸嫣已经睡了。涌晨轻手轻脚走进卧室,他习惯于晚睡,总是不开灯,爱拿一个手电筒在屋里晃来晃去的,这是他在大学生宿舍里养成的习惯。
手电筒的光照在纸嫣薄薄的耳垂上,他又在抚摸她的耳朵了。
第二天一早,纸嫣站在镜前梳头的时候,忽然发出一声尖厉刺耳的惊叫。她发现自己的耳朵上多了一对形状古怪的骷髅耳环。
性格内向的纸嫣对自己的耳朵做出许多荒诞可怖的想象。
她是那种没什么朋友的人,出了什么事就在自己肚里叽里咕噜打转。整个上午她都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对着窗外毛绒绒的太阳发呆。心里有事,就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纸嫣的办公室是一间有两个窗户的大屋子,里面摆了有八九张桌子,一排一排的看上去有些像学生的教室,在靠门的那张空桌上摆了一部最普通的红塑料电话和一块记事用的小黑板。纸嫣的桌子在办公室的最靠里的一排,桌角顶着窗户。即便是办公室里其他同事闹翻了天,她仍可以面向窗户静静地坐上一天,办公室里就跟没这个人一样。
纸嫣只做了一天新娘。也就是在她当新娘子那一天,她把同事请到家里去吃饭,同事们好像才发现办公室里原来还有这么个人。办公室的人好像在一夜之间发现,原来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纸嫣,竟是个面容清秀的头发乌黑的漂亮女人呢。
结婚后纸嫣变得越来越漂亮了。虽然她仍旧不言不语的,可当她每天早上轻手轻脚地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毕竟有人注意到她了。有的人从办公桌上拾起头来对她笑一下打个招呼,也有人头也不抬地对她说一句“来啦”。她那乖乖巧巧的样子在同事当中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纸嫣在她妈妈那儿也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在她十三岁那年,纸嫣的母亲因为离婚受了刺激,突然得了高血压和糖尿病这两种大病,纸嫣经常陪母亲上医院看病,打针,取药,或者化验血化验尿。那种医院特有的来苏水的味儿对纸嫣来说有着特别亲切也特别苦涩的味道。纸嫣变得十分内向,惶恐和不安。她想总有一天她会大难临头的,却没想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
本来,事情也很简单,耳环的事纸嫣只需在办公室给丈夫的实验室打个电话就没事了。可纸嫣想来想去觉得事情决不会那么简单,她隐约感到这是命运的一种暗示,有人在暗中捣鬼,她想,命运要和她开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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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上午纸嫣都把自己搞得很紧张,她一趟趟地不断地往厕所跑,下肢冰凉,走起路来两腿发软。她极力回想着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却什么也想不起来。记得看完电视以后窗外就落起雨来了,丈夫还在他自己的小屋里看书。他总是那么用功,她不想打扰他。
她轻手轻脚地到卫生间去洗脸洗脚。
卫生间里的大玻璃镜把整个空间扩大了一倍,浴盆里的那个水龙头微微有些漏水,发出间隔很大的滴答滴答的声音。纸嫣悄然无声地坐在浴盆的白瓷边缘上洗脚。那个浴盆设计得非常舒适,只有膝盖那么高,只要轻轻一抬脚就可以迈上去。边缘是半尺来宽的平台,人坐上去不高不矮正好。丈夫主张每天冲个淋浴,他说这样科学又健康。纸嫣却从小养成每天洗脸洗脚洗屁股的习惯,并不天天洗澡,只在周末和丈夫亲热前才洗个澡。
纸嫣的母亲在身体保养方面有很多讲究,她对女儿说每天洗澡是不好的,别学了外国人的那一套,动不动就要洗澡。天天洗澡把身体上的油气都洗跑了,日子久了谁能保证不伤元气?纸嫣是个听话的孩子,对母亲的话句句信以为真,对丈夫话她也像听话的学生那样要句句照办的,当母亲的话和丈夫的话发生一点小矛盾时,纸嫣便采取“四舍五人”的原则,按照叮嘱的遍数比较多的那一方去做。
像洗脚这类小事,丈夫一般也不过问。他晚上总是躲在他自己的小房间里看书,他的专业方面书籍在书桌上堆成了山,她怎么好意思为洗不洗澡这类小事情而打扰他呢。他是干事的人,不问俗物的人。纸嫣每天晚上坐在卫生间里洗脚的时候,总是能看到丈夫书房的门缝里透出来的一缕灯光,那缕灯光像用描金的小笔画出来的那般笔直精细。她想,他的世界是多么大呀。涌晨是研究人类学的,在纸嫣眼里他的学问高深而又神秘。按说纸嫣本人也读过大学,但她选的是一个文科里最好读的专业,三混两混就毕业了,并没有学到什么实际的知识,对科学更是一窍不通,看到科技两个字头皮就一跳一跳地痛。
纸嫣倒是喜欢闲来无事看点无关紧要的闲书,以前陪母亲到医院去看病,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全靠这些闲书打发时间了。她对文艺类的图书不管好坏拿起来就看,还做读书笔记,是记在日记本上的。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她已有了厚厚的十五本日记。她写日记就跟她洗脚一样,纯粹是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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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嫣在把昨晚上的事细细回想了一遍后,并未发觉有何异常。她断定耳环的事与丈夫有关,但想想又觉不太可能。想来想去她想还是应该打个电话间问看。吃过午饭之后纸嫣气喘吁吁跑回办公室打电话。办公室里空无一人,那用屏风隔着的一角发出轻微的哗啦哗啦的响声,纸嫣以为是风。
涌晨在电话里一口否定是他干的。
“什么耳环呀?我不知道啊?”
纸嫣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儿:果然他什么都不知道!一上午的猜测得到了证实,纸嫣倒不害怕了,有一种事情被落实了的微微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她对自己说:“魔鬼,你就来吧,我不怕你,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这话她本以为她是在脑子里说的,却没想到已经从嘴上说出去了,并且通过电话的传声筒传到涌晨耳朵里。涌晨听罢哈哈大笑,笑声在听筒里听来显得格外古怪失控和歇斯底里。纸嫣慌忙把电话从耳朵边上移开一点,可那放纵的大笑的声音仍不依不饶地追着她,她听得清清楚楚。
另一件使纸嫣惊慌的事,也是发生在这个中午。纸嫣做梦也没想到她竟然无意中发现了别人的秘密。
那是纸嫣在被电话里的笑声追得无处可逃,只好把那个红塑料的听筒像一块烫手的红山芋那样扔掉的时候,办公室的屏风后面忽地冒出两个人来,一男一女,一高一矮。
气氛有些僵。
过了好半天纸嫣才明白过来他俩为何尴尬——这是一对在办公室秘密幽会的男女。
纸嫣因为搅了别人的好事,心里感觉非常不安。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她一边走着没完没了的楼梯一边暗自嘀咕,他们两个怎么好上了呢?又惟恐别人把她在电话里说的事情给听去,反复琢磨着刚才在电话里说过的话。说出去的话是泼出去的水,收也收不回来,想也想不明白。纸嫣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下迈,只觉得满肚子的话没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