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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航海历险记 第九十三章 豹子闯入

自从来到岛上,我们唯一吃过的肉类食品只有兔肉,与兔肉相比,羊肉更符合我的口感。面对这么多的肉,保存不好很容易发臭,于兴旺提议留下一部分作为鲜肉,剩余的全都制成风干肉,储备起来以后食用。其实我们老家有一种腊肉做法也很美味,我知道如何制作,可惜没有作料没法实施。

夜晚,躺在兔毛地毯上,烤着暖炉,望着萧静的夜色,想着一伙热血的年青人受困岛屿,不得不屈服命运,心中唏嘘不已,声声叹息,双眼渐渐合拢。

突然,小恩变的急躁,我第一个被吵醒,坐起身子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脚踏声,跟着听到动物爬树的唰唰声,来岛上这么久,还从没遇过会爬树的动物,警惕的我急忙批上衣服小心走到洞口,这一看,整个人被吓了一大跳,看到一只庞大的黑影悄悄的往树上爬,树上挂着一块块用来风干的羊肉,很显然这家伙是冲着羊肉而来。

“是猎豹。”眼尖的千纸鹤不知何时已经站在我身后。

这时,孟蕾、于兴旺、刘旭三人也已被小恩的吱叫声吵醒,唯独大头还在睡的死死香。

别看猎豹大的像一头大象,身手却一点都不笨重,没多时已经靠近树杈,长大嘴巴舌头一卷,一块块山羊肉被吞进肚子。猎豹食量很大,可能饿坏了,吃的很速猛,转眼已吃掉十几挂肉条。

“我们的粮食呀。”孟蕾捂嘴轻喊。

“别心疼了,”我苦笑道:“希望它吃饱了不要寻我们麻烦。”

“不行,”千纸鹤眉头紧蹙,反对道:“动物都是贪婪的,既然发现了这里,肯定不会见好就收。”

“那怎么办?”刘旭问道。

“大家分头准备。”说完,千纸鹤转身进去拿枪。

朦胧的夜色笼罩着山林,我看着猎豹,目丈它的身高,至少超过三米,以这样的高度已经超过我们洞穴的离地距离,好在洞口不大,它是无法整个身子进入,我们主要退到二米以内,基本就能保证安全,自己这头有了安全保障,心宽慰不少。

猎豹吞食掉大部分山羊肉,显得没刚开始着急了,站在树梢上望向我们,这一刻它已经知道洞内我们的存在,虎视眈眈的眼睛透露着幽暗的蓝色。

“我们必须干掉它。”千纸鹤严峻说道。

孟蕾不解问道:“为什么?”

千纸鹤回道:“不干掉它,我们以后会寸步难行,这家伙会牢牢惦记着咱。”

“不会,”于兴旺认真说道:“草坪上几只山羊才会成为它的目标。”

“那更应该杀掉它,”我突然意识到豹子闯入这片领域带来的严重性,“不管山羊被它吃掉还是被迫迁移别处,从今后我们的食物会因此失去来源。”

好不容易打造出来一个家,我可不希望因为猎豹的闯入导致我们迁移别处,再说了,海岛虽大,却不一定能找到像现在这么适宜的居住环境。

“交给我吧。”千纸鹤举起猎枪瞄准猎豹,几秒后,他放下猎枪,说道:“我需要它再靠近一些。”

“这容易。”我从洞内抓起一大块山羊肉,朝猎豹甩了过去。山羊肉有点分量,并未被我甩出多远,也就六七米的距离掉在洞外的地上,在炉火的映照下散发着对动物来说致命的诱惑。

猎豹望着地上的肉块迟疑不决,最终仍是过不了自己得贪婪,从树上蹿下来,慢慢走过来,走几步,停下来看几眼,跟着又走几步,当它离肉块只有二十来米时,突然脚下发力,“嗖”地奔跑过来。猎豹四肢强壮,跑动时感觉地都在摇晃。

猎豹跑到肉块跟前,一口把肉叼住,看样子根本没想停下来,准备把肉带回树上。这是豹子扑食的习性,千纸鹤早已做好准备,在它去叼肉的一瞬间,扣动了猎枪的板机。“砰”枪膛中射出的钢珠划破了寂静的夜空,“嗖”的一下实实的射入猎豹的左眼。猎豹始料不及,发痛咆哮,千纸鹤如何肯放过机会,接着又是一枪打中猎豹右眼。

动态下竟然有如此准确的枪法,厉害!

此时大头不知是被枪声吵醒,还是被猎豹响彻山林的咆哮声弄醒,一个骨碌翻起身,喊道:“怎么了?怎么了?”

猎豹双眼已瞎,但是知道我们方位,疯狂的跑过来。六、七米距离对它来说不过一个腾跃,千纸鹤快速换上子弹,接着又是连续两枪,这两枪几乎是枪头直接碰着猎豹头部,只见猎豹额头正中间被破穿了一个洞,两颗弹珠同时打进一个部位。

猎枪短距离的伤害非常大,何况又全是打在猎豹最薄弱的地方,猎豹本想把爪子伸进山洞里捞我们几个,当头两枪却直接断送了它的念头,先是一阵痛苦的长啸,接着“嘭”的倒在地上,嘴里发出粗重气喘声,之后声音逐渐变弱,慢慢的夜空恢复宁静。

“我们得想办法清洗掉它留下来的血味,免得别的猛兽再次发现这里。”我担忧说道。

“那下去打点水冲洗呗。”大头回道。

“不知道有个办法是否有效果?”于兴旺沉思道。

“什么办法?”我问他。

“用驱蚊叶子试试,或许管用。”

“这个主意不错,”我听于兴旺这么一说,立马想到了更多事情,若是驱蚊叶能给掩盖动物的血腥味,那以后我们储存动物的肉就安全多了。

岛上驱蚊叶不少,在我们洞穴附近就有二株,我爬下洞穴,听到孟蕾关切地说了一句:“小心。”

走到驱蚊树前摘下几片,拿到猎豹跟前,此时猎豹闭着双眼,嘴巴微张,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我虽然知道它已经死透,却还是忌惮对方余威,很小心的把驱叶盖在它头颅上,铺的满满。

自从来到岛上,这次我们可是第一次面临真正的危机,之后大家全无睡意,围着火炉边说话,警惕着外面的声音,直到天色发光,才回去补睡了一觉。

醒来时,已是中午,刘旭正在煮肉,洞里飘来阵阵肉香,我走到洞口见大头和千纸鹤正在那里切割猎豹,孟蕾拿着一张张驱蚊叶盖在猎豹身上,于兴旺爬在树上,把山羊肉用驱蚊叶子包扎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驱蚊叶发生效率,反正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别的猛兽闯入我们居住领地,最初几天我们不敢离开洞穴太远,就算出门都要千纸鹤带着枪陪同。至于树上的小木屋,稳妥起见,暂时不上去燃烟发放信号。转眼一个多月过去,我们一手打造的家园非常和谐、安宁。而这一段时间,我们没再出去狩猎,半只的山羊肉,外加一整头的豹肉,足够让我们度过整个寒冬,只要熬到来年春天,岛上的热带水果会逐渐生长,到那时,食物再也不成问题,何况,草坪那边的山羊一直很悠然的在做我们的邻居。

之后大部分的时间我们都很清闲,大头别出心裁的在葡萄藤下搭起一架摇床,没事的时候,躺在上面喝着葡萄酒晃悠,惬意无比。没有了危机,大伙时常拿对方开涮取乐。

大头问于兴旺:“你确定在你的知识词库里没有听闻这么一座神奇的海岛吗?”

于兴旺回道:“至少我没见过有这方面的文字记载。”

“呵呵,”大头兴致勃勃地说:“连响当当的国字号探险队伍都找不到的岛屿,居然让我们给发现了,按照国际惯例,是不是谁先发现新岛屿,就由谁来给它命名?”

没人拿大头的话当一回事,他自己闲来无事倒琢磨上了,用了半天的时间,给这个岛屿取了个名字:大难不死岛。

大头沾沾自喜,自诩:“这个名字很有国际范,乍一听,跟英国的大不列颠岛很像。”

太阳每轮转一次,我便用刀在岩石上划一条线。三个月过去了,我们有模有样的成了大难不死岛上的特殊居民,随着初始的好奇,渐渐的对岛屿的新奇感已荡然无存,不过我们谁也没有胆量离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去开辟新的疆土。无聊的我经常拿树枝当沙袋,练拳踢腿消磨时间。千纸鹤与刘旭各自削了一支缨枪,有空便拿出来耍练。一伙人想着法子填充寂寞。千纸鹤心态让我特别惊讶,从来到岛上的第一天起,不管做什么,每天都是一副悠然、安逸的表情,没有因为困在岛上而产生一丝的浮躁与埋怨。

大头总算顺服了一只兔子,拿它来当马骑,后面跟着小恩,四处游荡,自娱自乐玩的不亦乐乎。这段时间里的小恩,个头增长速猛,壮实的犹如一只小型猎豹,往那一站,憨厚中带着威武。

于兴旺对大家说:“要是手里有一只笔,我想写篇幻情小说,名字就叫《五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大头笑他:“你除了搞暧昧文学外,就不会整点大家都喜欢的?”孟蕾替他辩护:“爱情乃是人生的永恒,没有人会不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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