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鹏无奈只得站起身,将沈忆衣身前的小西红柿和赫天意身旁的红烧肉掉换了个。
“姐,你看你身子骨实在是太弱了,你多吃点儿,这个大补。”
对于沈鹏这种咬牙切齿的话,沈忆衣百听不厌。
沈忆衣已是满心欢喜,但是却不得不露出一副难为情的样子。
“多谢弟弟好意,只是这个东西太油腻了,我不太喜欢吃油腻的东西。”
沈鹏看着沈忆衣这幅虚伪的嘴脸,忍不住一阵牙根痒痒,他有一种冲动,想要用拳头教训教训沈忆衣,但是想道就是十个自己可能也不是她一个人的对手,于是他选择了怂,他选择将心中的冲动打消。
眼看沈藤和赫天意觥筹交错未将视线放在自己的身前,沈忆衣开始了他风云残卷的表演。
她擦净嘴角的油渍,继续贱贱道:“弟弟我都说了,这么油腻的东西我不太喜欢吃,你怎么还往我碗里夹,算了算了这些东西竟然已经夹过来了,又不能浪费,那我就勉为其难吃掉吧!”
“姐,明明是你自己……”
沈鹏的话未全说出口,一股刺痛从脚面袭来。
“你自己太瘦了,就该多补补!”
沈鹏赶忙改口。
“谢谢弟弟!”
沈忆衣脸上扮出一副苦相,似乎她刚刚吃进嘴里的红烧肉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也只有沈鹏心里都清楚,沈忆衣心里头是多美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虽然沈忆衣前面的餐盘空空如也,但是沈忆衣的脚下鸡骨头鸭骨头却满满的铺满了一层,为了掩人耳目,也怕过一会儿前来打扫的丫鬟笑话,她慢慢的探出脚,将自己身前的骨头轻轻地推到了沈鹏的身前。
感受着脚下凭空多出来的那一层硌脚的骨头,沈鹏哪里还不明白自己身下的这些骨头是从哪里来的。
沈鹏想要找沈忆衣理论理论,他轻轻的拍了拍沈忆衣的肩膀。
“姐,家里有客人,你能不能不要把我的形象搞得很不堪好不好?”
沈忆衣没有答话,她拿着筷子,惊手伸到桌子下面,当着沈鹏的面,只见其单手猛地一震,原本直立立的筷子竟然在沈忆衣的手里断成了三截儿,如此惊人的力道当即便震慑住了想要抱怨的沈鹏。
沈鹏相信这么大的手劲,若是攥住自己的小胳膊猛地用力一震的话,自己的胳膊或许也能像这根筷子似的断成三截儿。
他吞了口口水,将满是幽怨的神情进尽数的收敛了回去,而后低下头开始萌萌地小口小口地嘬着自己杯子里的茶水。
沈藤似乎是有些喝大了,他抬头望着沈忆衣,开口说道:“忆衣,刚才殿下对你大为称赞,你理应为殿下斟一杯酒,你说对不对呀?”
沈忆衣此刻是一副小家碧玉的形象,在他此刻的人设性格里,她老子无论说什么东西她都应该应下,哪怕是她老子说让她嫁给赫天意当小老婆,她也得满口应下,而且嘴里还得一口一个全凭爹爹做主。
她站起微微欠身,“爹爹说的对,女儿应该为殿下斟酒。”
说着话,她慢吞吞的走到沈藤与赫天意两人的中间,赫天意单手拿着酒杯,酒杯在空中微微有些摇晃,顶不住晃影,沈依依一抖,竟然将那葡萄酒直接倒在了赫天意的手腕上,沈忆衣大惊,赶忙掏出手帕为赫天意进行擦拭,他衣袖的袖口在空中荡开,露出一道深深的勒痕,那勒痕嵌入了沈忆的眼底。
看着赫天意手腕上深深的勒痕,沈忆衣愣住了。
作为一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南玥国靖王殿下,为何手上会受有这道勒痕?
从这勒痕来看,赫天意受伤之时怕是已经勒到骨头里了
赫天意也似乎察觉出了沈忆衣眼神的异样,他赶忙将自己的衣袖捋了下来,“沈小姐不必在意,一点酒水而已,不妨事,不妨事……”
说着话,他径自的拿起葡萄酒的酒瓶为自己斟了一杯。
“沈小姐,你先下去好了,喝酒是男人的事情,我们自己来就好啦!”
沈忆衣眼看赫天意开口,她只得微微欠身而后退了下去,此刻坐在桌前的沈忆衣再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她眼神专注的盯着赫天意,似乎是在印证眼前的这个靖王殿下究竟是不是姑苏城外的那个小哥哥。
沈忆衣依稀记得姑苏城外那个曾经保护过自己的小哥哥似乎也就比自己要大上两三岁,而自己今年19岁,那么那个小哥哥的年纪应该也就在二十一二岁,而靖王殿下的年纪,虽然不知几何,但是估计应该也就在二十一二岁左右,从年龄来看这个靖王殿下似乎和自己寻找的那个小哥哥年纪相仿。
只是并不能仅仅凭借一道勒痕,凭借年龄的相仿便认定他就是那个姑苏城外的小哥哥,他必须要找到切实的证据才能下定论。
赫天意些许是喝大了,他端着酒慢慢的站起身来,他单脚踩着凳子,将身上的衣袍撩到身体的一侧,他端着透亮的玻璃酒杯,正对着厅堂前方的太阳,打量着那紫红色的酒水在玻璃杯内流转的美色。他陈声吟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沈藤虽然是一介粗人,但是也从赫天意的诗中感受的到了那股豪迈的气魄,他附和道:“好一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呀,好诗,好诗,靖王殿下不愧乃我南玥国第一才子!”
沈忆衣不比沈藤,作为一个诗书气十足的大家闺秀,她最清楚这首诗中所蕴含的境界,所蕴含的豪气,所蕴含的壮志凌云了。
沈忆衣心中不禁暗叹:看来这闻名天下的靖王殿下果然是一代文豪,一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道出了多少戍边将士苦中作乐都无奈和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