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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首. 第十六章 带蜥蜴的钥匙

毛眼一路上都有做贼的感觉。

毛眼坐在大客车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说明他一上车心里就有些发虚。但他还是来了。不管路上车子多么颠簸,毛眼的一只手始终放在裤兜里,紧紧握住那把钥匙。他能感觉到手心里已经攥出汗来。

那是一把防盗门上的钥匙,立体圆锥形,像一把电钻的钻头。这种钥匙比起过去木门上的扁平钥匙片,本身就具有把玩性,握在手里很饱满。钥匙孔上挂了一只黑脊白腹的小蜥蜴。黑脊上布满粒鳞,手指搓过去有些酥麻,又有些恐惧。

毛眼的手不时在裤兜里拧动,同时喉咙里咔嚓一下。但他不敢把“咔嚓”说出声,因此就像咂嘴。毛眼一路上不断咂嘴,引得邻座一位姑娘高度警觉,并尽量把身子挪开一点。毛眼咂嘴的声音极像在接吻,她肯定以为这小子在调戏自己。其实毛眼不是。毛眼只是在想象中打开一道防盗门,然后就体味着一种快意和心惊。邻座姑娘种种警觉的反应,毛眼压根儿就没注意到。

十七岁的毛眼还不懂得调情。

他的注意力都在裤兜里。

他的裤兜里藏着一把带蜥蜴的钥匙。

这把钥匙可以打开一个防盗门。

临近春节,回家的人很多,车上拥拥挤挤满员满座。车厢里弥漫着人体散出的混合气味,那是一种温暖的带有被窝暧昧气息的味道。不少人沉醉在这味道里眯眼打盹儿。这气味让他们想到家,想到一家人节日的团聚。他们有理由沉醉。也有人对这种很俗的气味不能容忍,一个四十多岁穿着高雅的女人,就表现出异常的烦躁,不时用手在面前挥一下。这时有人放了一个很响的屁,显然是车子颠动时不小心。有人笑起来。那女人气得把车窗猛地拉开一条缝。但突然冷风像刀一样砍进来,弄得满车人脖子一挺。有人大叫:“关上!”是一个中年男人。四十多岁的女人横了他一眼,大概怕激起众怒,不情愿地把窗户拉上了,接着掏手帕把嘴捂上。毛眼也被惊动了。眼前的一幕让他觉得有趣。他知道这一车人基本上都是那一座城市的人,他敌视那座城市,也敌视那座城市所有的人。他乐意看到他们之间闹别扭,他们闹别扭让他觉得心里踏实。

毛眼刚感到一点放松,车子忽然慢下来,原来是交警拦车检查。在这之前已有几次了。春运期间,客车超载的事常有,交警主要是检查人数的,当然也有提防车匪路霸的意思。毛眼无端紧张起来,手里那把钥匙攥得更紧,只是停止了拧动。如果这时候警察走上车看住他,他会立刻把钥匙交出去。但警察只是上车探了探头,很快便下去了。

车子继续开动时,毛眼松一口气。邻座的姑娘又和他紧紧挨在一起了。她实在没办法躲开他,人太多,车子又老是晃动。毛眼似乎刚注意到她的存在,因为他忽然感到她紧靠的大腿温乎乎的。毛眼有些兴奋,装在裤兜里那只手就拧了一下:“咔嚓!”

毛眼走下长途客车,才发现天上飘起了雪花。一车人都已走散,欢天喜地回家去了。毛眼孤零零站在广场上,不知今晚去哪里落脚。但他也并不着急,这种居无定所的生活,在他十七年的记忆中是常事。现在他更急切地是要看看这座城市。面前的这座城市灯火辉煌,车流如织,毛眼两只细细的眼睛眯缝起来,就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相信自己有些沧桑了。

其实毛眼离开这座城市不过一年的时间。一年前的那个晚上也是下着小雪,他和一群脏兮兮的流浪儿提着破烂的行李卷,被押上一辆大篷车。押解人很和蔼,在这之前的晚饭上还请他们吃了一顿萝卜烧肉,但把他们遣送出这座城市的态度是极为坚决的。当时一个小伙伴企图逃走,被押解人一把抓住,拎起来扔进大篷车。毛眼冷冷地看着,没有动弹,也没有说话。他已经早早坐在了大篷车上,他知道这时候任何挣扎和反抗不仅徒劳,而且有失尊严。当大篷车在那个落雪的夜晚驶离这座城市的时候,毛眼的心里充满了失落和怨恨。

第三天傍晚,他们被送到黄海边一个农场。

农场很大,据说管辖着几万亩滩涂。农场里除了几十个老职工,其余就是二百多个不明身份不明来路甚至不知籍贯不知年龄不知姓氏不知爹娘的流浪儿。他们从全国不同城市送来,组成一个特殊的部落。虽然他们大多是些十几岁的孩子,却都是些老江湖了,管理起来并不容易。别看他们破破烂烂,可都是在城市长大的,很见过大世面。他们嘲笑那些老职工是老土。因为来自不同的城市,又分成很多天然的帮派,整天操着各种口音吵骂斗殴。管理人员把他们强行拆开,分成班排连,派专人带着。每天除了劳动,还有文化课。起床、上工、学习、吃饭、睡觉,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这让毛眼的感觉很不好。他觉得这里像个劳改队,特别是早晨起床晚上睡觉的号声,让他感到一种古远的荒凉。他弄不懂这地方怎么还会保留吹号的规矩,号声让他觉得时光在倒流。

很快有人逃走。

在劳动的时候逃跑是容易的。无边无际的滩涂,到处是芦苇、杂草丛、荒草棵,说是进去屙屎撒尿,然后就没了踪影。

毛眼没打算逃跑,那种慌慌张张的样子让他想到逃犯。为啥要逃跑呢?要是哪天想走了,就明明白白告诉农场说:我要走了!他相信没谁能拉住他。你可以不让我待在一个地方,但你不能不让我离开一个地方,老子又不是犯人。他一直在心里恨着赶他出来的那个城市。如果要离开农场,就一定要选择一个体面的方式。

毛眼肯定没打算留在农场。尽管这里的生活比在城市流浪时安稳得多,有吃有穿,每月给五十块零花钱,劳动也不繁重,每天有人教识字,管理人员也不打骂。听说这里还是联合国湿地自然保护区,能看到大海,飞鸟成群,还有空气新鲜什么的。但毛眼还是对这里没有兴趣,一辈子待在这个荒僻的地方是很可笑的。他有时会用怜悯的目光看着那些头发白的老职工,心想这些人怎么这样笨。

毛眼之所以没有急着离开农场,是因为他要思考一些重要的问题,比如人生。他不觉得这个题目太大。毛眼是个有心性的人。早在没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他就经常用捡垃圾的钱买一份报纸,坐在垃圾堆旁仔细翻阅。他随身带了一本新华字典,毛眼的认字水平相当于小学毕业。他曾经站在胡同口向外国人指路,让他们绕道行走,因为他不愿意让外国人看到胡同里的垃圾。他曾经站在一堆堆的垃圾旁,像市长一样考虑将来成立一个垃圾公司,把那座城市变得更美丽。但他对那座城市的所有美好感情,都被人家糟蹋了。毛眼很伤心。毛眼很伤心是因为他不明白怎么会这样。他相信这是个很深奥的问题,一个属于人生的很深奥的问题。那么思考一下人生就成为当务之急。

他觉得农场是个适合思考的地方。

这里比城市安静得多。这里有海浪、沙滩,有长长的林间小路,有无边无际的芦苇,有清清的弯弯的小河。这样的场景在电影电视里见过,主人公总是在这样的地方慢慢行走,样子深沉,还有点忧郁。总之,这里天然是个适合思考的地方,不思考可惜了。在这里把人生的一切都想好了再离开,是个很合算的事。

毛眼的思考差不多从春天就开始了。春天和煦的春风让人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一动脑筋就犯困。整整一个春天,他虽然时常徜徉在林间小路上,思考却没有任何进展。他只是做了个思考的样子。夏天的情况似乎更操蛋,要么热得人光喘气,光着膀子还大汗淋漓;要么正走在路上,突然一阵暴雨袭来,只好拔腿就跑,紧跑慢跑还是成了落汤鸡,索性连个思考的样子也没有了。于是毛眼寄希望于秋天。滩涂的秋天特别肃杀,万木凋零,秋风细雨,让人感到一种远离人间的孤独和凄凉。毛眼有点思绪绵绵了。他在细雨秋风中回想起许多事情,差不多都和赶他出来的那座城市有关。这也难怪,从八九岁流入那座城市,一直到十六岁被遣送出来,留存的记忆差不多都和那座城市有关。那座城市把他从一个儿童变成一个少年,那座城市养育了他,也伤害了他。他熟悉那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胡同,每一座楼房商店。在他的感觉里,那座城市就是他的家。他已经记不得当初是从哪里流入那座城市的,因此也就记不得他真正的家在哪里,爹娘是谁。事实上他几乎没去想过这些。他在八九年的时间里,一直像只小动物一样在那座城市找吃的,先是讨饭,后来捡垃圾。他在头脑中从来没想过要属于一个家庭,他只属于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就是那座城市。

毛眼思考了一个秋天,关于人生的问题毫无头绪,却弄出对那座城市的相思病来。他发现所以会怨恨它,还是因为思念它。看来思考不是什么好东西,没心没肺也许更好。像那些小伙伴,有的已经交上女朋友了,毛眼常见他们偷偷约会,有的才十四五岁。他们比毛眼快乐。毛眼把什么事都误了。

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毛眼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还思念着那座城市,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你被人家扫地出门了,还去思念它,不是犯贱吗?农场当然是要离开的,但却不一定非要去那座城市。自己快要年满十八岁了,可以在任何一座城市找一份工作。

进入冬天以后,毛眼一直在和自己作斗争,他真的成了一个忧郁的少年。后来,他觉得已经把自己说服了,于是告别农场,搭车去了北方一个遥远的城市,这个方向正好和他原来生活的那座城市相反。

但不久毛眼终于承认,他在欺骗自己。理智其实是个很脆弱的东西,就像大河表面的冰层,无论如何经不住冰层下激流的冲击。当北上的列车载着十七岁的毛眼隆隆奔驰的时候,他的泪水流了出来。他在北方那座遥远的城市只匆忙玩了两天,就重新登上了回头的列车。他并没有直接回来,而是一座城市一座城市的往前挨近,每到一座城市就停下来,住两天,然后又上车,直到另一座小城。这座小城已经逼近他生活过的那座大城市,两地相距不过二百多公里。他已经感觉到那座大城市的气息。在这座小城,到处可以看到那座大城市的产品广告,到处可以看到挂着那座大城市牌号的车辆,经常可以听到那座大城市的口音,这座小城整个在那座大城市的辐射之内。

终于,毛眼从挎包里摸出那把带蜥蜴的钥匙。

他需要找一个回到那座城市的具体理由。

这把钥匙属于那座城市,是毛眼当初捡垃圾时捡来的。因为好玩,当时没舍得丢,洗洗干净就留在身边了,有时会拿出来把玩,也会猜想这把钥匙是什么人丢失的。但并没有十分用心。

毛眼到了农场后,把钥匙藏在挎包里,不愿意再看到它。看到它会让他想起那座城市。可他心里一直惦记着这把钥匙,而且越来越惦记。这是他和那座城市唯一的联系了。在距那座城市二百公里的小城,毛眼终于将它拿了出来。这是他向自己摊出的底牌。

现在毛眼终于站在这座城市的车站广场了。

飞舞的雪片在灯光下旋转,让毛眼觉得一点都不真实,一切都像在梦幻中。

一个裹着皮领大衣的女子从侧面的黑影中走过来,低声说,小兄弟,跟我去玩玩吧。毛眼看了她一眼,那女子迅速掀开大衣,露出高耸的胸,冲他笑笑。毛眼慌乱地摇摇头,迅速走开了。他知道她是干什么的。走出好远,毛眼突然咧嘴笑起来,这么说我像个大人啦。

在这座城市,你拥有一把钥匙,你就能打开一扇门,就说明你有一处房屋,有一个可以安身的家。

毛眼也有一把钥匙,而且是一把带蜥蜴的精美的钥匙。可他不知道能打开哪一个门,这个城市的门太多了。但毛眼并不沮丧,他觉得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在这座拥有几百万人口的城市,防盗门起码有几十万个,而他手中的这把钥匙肯定能打开其中一个,想一想就觉得刺激,这太有诱惑力了。

当然找到那个门并不容易,也许一年两年,也许十年八年,但毛眼有足够的耐心。将来有一天找到那个门时,手中的钥匙一拧:“咔嚓”开了,那将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毛眼确信这把神奇的钥匙能给他带来无穷的快乐。他想自己不会再像市长那样考虑这座城市的垃圾问题了。这座城市用不着他操心。

当晚毛眼住进了一座大楼。准确地说,这是一座尚未完全建成的大楼。过去在这座城市流浪的时候,他就经常钻进这样的大楼里去住,而且几乎几天就换一座楼。现在耸立在街头的那些豪华宾馆、写字楼、居民楼一类建筑,其实都是毛眼最先住过的。那时他是带着恶作剧的心理抢先入住的,后来只是因为老要搬家,才住进郊区一个废弃的治安岗亭里,并以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家。但他正是从那个岗亭里被拎出来送往黄海农场的。

现在毛眼又重新入住高楼了。

住高楼的感觉真的不错,就像站在这座城市的肩膀上。

这是一栋二十多层的高楼,楼体都已建成,只剩外包装和内粉刷了。一盏很大的灯泡挂在楼外,光芒四射,楼里头却是黑黢黢的。

毛眼一直爬到最顶层。

这是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大套房,地上到处是断砖散泥,毛眼磕磕绊绊走进去,选了个最小的房间,清理一下地面,又找了一些木头片铺下面,打开铺盖卷就躺下了。小房间暖和一些,但还是有雪花飘进来。

毛眼对自己说,不错了。眼角却流出一点泪水。他又对自己说,不错了。

毛眼很快找到一份卖报纸的工作,他得吃饭。

毛眼喜欢报纸,看报纸的样子显得很有学问。当年就是因为常坐在垃圾堆上看报纸,才赢得一群流浪儿尊敬的。

卖报纸可以走街串巷,可以接近千家万户。他从来不在大街上卖,专去一些比较高级的住宅区。

毛眼曾在这座城市生活多年,他知道那些老式平房旧楼多是笨重的木门,只有那些近年新建的楼房才装防盗门。

毛眼看到那些漂亮的楼房,心里充满了渴望,他有一个预感,自己会很快找到那个防盗门。那把钥匙上的蜥蜴还告诉他,钥匙的主人应当是一个年轻而孤独的女人。

这天下午,毛眼带着批发来的晚报,溜进一个花园式住宅区。他依稀记得,他当初就是在这一带捡到那把钥匙的。这片住宅有十几幢楼房,三年前才竣工的。毛眼一进来就发现,他曾经在这里的七号楼住过。那时都还是毛坯楼,没有粉刷装潢,也没有主人。毛眼捡到钥匙是第二年的事。

但毛眼没有急着去七号楼,而是先去其他几幢楼房,一层层爬上去,敲门卖报。有的居民很惊喜,说现在连报童也学精了,上门做生意!高高兴兴买一份,还夸他能干。也有的开门就恶语训斥,说谁让你乱敲门的,怕是想偷东西吧?滚!毛眼就说声对不起,赶紧走开。这种小市民他见得多了,并不生气。他不想坏了自己的好心情。也有的人家没人,敲敲门没动静,就掏出钥匙,往钥匙孔里捅一捅。毛眼没有意识到这有犯罪的嫌疑,他的确也没想偷人家的东西,他只是渴望出现奇迹,听到“咔嚓”一声脆响。但他还是有点紧张,手有点发抖。毛眼前后捅了几十个防盗门,没有结果。

毛眼稍稍有点失望。

毛眼手里还剩下一份报纸时,去了七号楼。这让他又高兴起来。七号楼让他觉得亲切,有一种旧地重游的感觉。他想到他原来住过的那套房子看看,他想看看那套房子现在的主人,他想把手中的这份报纸送给他或者她。

毛眼一口气爬上七层楼,站在701室门前打量了一下,不错,就是这里。他在这套毛坯房里曾住了三个月,算是最长的一次。

毛眼突然激动得厉害,掏出钥匙插进匙孔,一拧,“咔嚓!”开了。可他居然没意识到打开门本身,只是很自然地反手把防盗门重新关上,就急急忙忙走了进去。就像他一直是这套房子的主人,只是去了一趟遥远的黄海农场,时间久了一点,现在他终于又回家了。

那一刻,毛眼的精神有点恍惚和迷乱。

他发现家里一切都变了样,客厅宽敞气派,家具彩电音响沙发样样俱全;书房里排满了各种书籍,健身房有各种健身器械,厨房卫生间清爽明亮。最让毛眼吃惊的是卧室,当初他就是在这间房里睡了三个月的,当然只是铺了一张草席子。但现在完全不同了,宽大的席梦思床上,紫色鸭绒被软软地堆在那里,衣橱里挂满各式年轻女人的衣裙,墙上一幅裸体女人的油画,这些都叫毛眼心惊肉跳。

毛眼从未见过女人的裸体,禁不住站在那里仔细打量,画上的女人娇小玲珑,斜卧在席梦思床上,紫色鸭绒被堆在脚旁,全身裸露,臀部的弧线优雅迷人,两乳像半掩的果实藏在胸前。女人有一张圆形的脸,嘴唇微微张开,两眼眯缝着,好像在渴望什么企盼什么。她的眼睛一直看着毛眼,似乎在说毛眼你终于来了,我盼你很久了。毛眼感到全身都在膨胀,呼吸也变得急促了。他有些害羞,因为他感到下体在挺起,有一种从未体验的冲动,便不敢再看。

毛眼在套房里转着,就像梦游。房间里到处都是女人的物件,到处都是女人的气息。阳台上晾晒着女人的服装、内衣、胸罩,挂得琳琅满目。整套房的衣物虽有点凌乱,但还是像宫殿一样富丽堂皇。毛眼越看越感到自惭形秽,自己这么脏兮兮的和这房子不相称。他决定洗个澡。

毛眼在卫生间鼓捣了好一阵,终于弄出热水来。他身上的确是太脏了,一冬天都没有洗过澡,身上的污垢厚厚的。毛眼洗着淋浴,一层层搓,一层层冲,地上的水像从污水沟淌出来的。毛眼洗了很久,很专注,根本没听到外头有人开门进了房间。

毛眼从头到脚洗干净,穿衣服时伸头看看窗外,才发现天已傍晚,脑子猛然清醒过来,我的天!我咋跑到别人家洗澡来啦?我是咋进来的?我的钥匙打开了人家的门?是我自己打开的?我怎么没听到那一声咔嚓?我的天!毛眼惊喜而又慌乱,急忙拉开卫生间的门,想赶快逃走。可是来不及了。外头的客厅灯光明亮,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子,手里拿两双筷子,正从厨房出来,看见毛眼一点都没有吃惊的样子,笑盈盈说,快来吃饭吧。

毛眼涨红了脸,尴尬地愣在那里,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居然没有吃惊,也没有害怕,没有问你是谁,是怎么进来的,她笑盈盈地说快来吃饭吧,而且透着亲热和兴奋。就像毛眼本来就是她家的一口人。

毛眼没想到。

毛眼感动得差点流出泪来。

毛眼多年来在这座城市都是外人,现在突然进入了一个家庭,不仅是人的进入,而且是心的进入。是她让他感到这一点的。这女子是那么温和、自然、亲热地接纳了他,她什么都不问,她说快来吃饭吧。她真是这么说的。

毛眼仍然僵在那里,嘴唇嗫嚅着想解释什么。可那女子走过来,伸出一只手拉他到饭桌旁坐下,递他一双筷子,说快吃饭吧,洗完澡一定很饿了。

这顿饭是怎么吃的,饭菜是什么味道,毛眼都不知道,他只记得偷眼看过她几次,他估不出这女子年龄多大,也许二十多岁,也许三十出头。她的身材和圆圆的脸,让他醒悟到卧室里那幅裸体画就是她自己,这让毛眼耳热心跳。她那么娇小,却那么丰满,她的优美的臀和两个乳房老在眼前晃动,她在他面前虽然穿着衣服,却仍然是裸着的。毛眼能闻到她身上一缕缕幽香。毛眼直在心里骂自己下流,可还是禁不住想着她的裸体,他觉得自己太对不起人家。

饭后毛眼要走,被那女子拦住了,说你别走,你去把碗筷洗一洗,过一会儿咱们说说话,好吗?

毛眼没法拒绝,擅自闯入人家的住宅,洗了澡,还管一顿饭,洗洗碗还不应当吗?毛眼答应得很爽快,说好的,就动手收拾碗筷,心里就有些开朗了。

毛眼把碗筷端进厨房,这才发现洗碗池里堆了很多没洗的碗筷,大概是昨天或者前天也许是很多天前用过的,一直放在里头没洗,看来这女子有些懒散,不大会收拾家务。看到一大堆碗,毛眼的情绪高涨起来,他很想有机会为她多做点什么。

毛眼其实洗碗不大在行,他尽量小心不要碰坏了,他发现这些碗都是很高级的细瓷碗。他一个一个地洗,仔细而又耐心。现在他不急于离开了,甚至有点磨蹭的意思。

毛眼洗好碗出来,发现那女子已经洗过澡,头发还湿漉漉的,穿一件紫色睡衣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毛眼一眼就发现是他带来的那张报纸。这让他更加高兴。这是他唯一的礼物,他高兴看到这个礼物受到主人的重视。

那女子见毛眼出来,忙站起来说谢谢你,快坐下歇会儿吧,喏,那是给你泡的茶。仍然笑盈盈的。

毛眼拘谨地在她侧面坐下了。他想应当把钥匙还给人家了,就把手伸进裤兜里。心里想着该从哪里说起。

不料那女子忽然定定地看着他:“别忙拿出来,让我猜猜,好吗?”她好像已猜到他要做什么。

毛眼的手停住了。

“你手里有一把防盗门上的钥匙?”

毛眼点点头,窘得面红耳赤。

“那上头还挂着一只蜥蜴,黑脊白腹,很好看的。”

毛眼点点头,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慢慢掏出钥匙送到她手上。

女子接过,有些急切,放在手里抚弄着喃喃自语:“真的没想到……”两眼突然涌出泪水。

毛眼吓坏了,忙说:“对不起,我是两年前捡来的……我只是……好奇……”

那女子抬头笑笑,有些难为情地擦去泪水:“我并没有怪你。……其实,这把钥匙是我故意扔掉的。”

毛眼不懂。

毛眼睁大了眼看着她。

“我谈过七次恋爱,结过两次婚,都失败了。我一个人搬进了这套房子,打算一个人过,再不找男人了。可我太寂寞,太孤独。我开始受不了。可我又不想再去谈恋爱。我谈不动了。后来,我就把这把钥匙扔进了垃圾箱里。那时我在心里想,如果有人捡到这把钥匙,再拿这把钥匙打开我的防盗门,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个老头子,我都愿意嫁给他。因为这是天意。这种几率是极小的。钥匙扔进垃圾箱,再运到垃圾场,很可能就永远丢失了。即使有人捡到,也不一定就是男性。即使是男性捡到的,也不大可能想到去寻找它能打开的那道门。即使有这个好奇心,全城有几十万个防盗门又哪里去找?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没有。可是你来了。这不是天意吗?……”

那女子悠游地说着钥匙的来历,毛眼像在听一个神话故事。他没想到城里人也会有无法想象的烦恼和苦闷,这么豪华的房子里也会有孤独。

“自从扔了这把钥匙,我的心开始平静了。我把命运交给了天意,由上天去裁定。但我也在等待,暗暗地等待,等待一个人来打开我的门。我原打算等一辈子的,把等待变成幸福,把等待中的男人想象成我的丈夫,于是我就觉得我是有丈夫的,我并不孤独,只是他还没有来。……我没想到幻想成真,你真的来了,而且这么快,而且你这么年轻。小兄弟……你愿意娶我吗?”女子忽然像个小姑娘红了脸,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毛眼。

这太突然。毛眼完全惊慌失措了,脸涨得像紫茄子:“我……我是个流浪儿。”。

“这不是问题。你娶了我就不是流浪儿了,这个家就是咱们两个人的了。这是天意,我不能违背,你也不能违背。你懂吗?”

“我……还小,十八岁还差……几天呢。”

女子忽然站起身,拉起毛眼站在自己面前:“你看,你比我还高半个头呢。”

的确,十七岁的毛眼是个英俊挺拔的少年郎了。

毛眼仍然难以置信,他想她可能是无聊至极了在拿自己寻开心,她的柔软的手和她带有芳香的气息,让他觉得这是个温柔的陷阱,就想挣脱走开。那女子却一把搂住了他的腰,用脑袋抵住了他的下巴,哽咽道:“小兄弟,你……别怕,你要相信我,我说的是真的。你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这真的很好。当然,我不会……逼你,我会等你长大。你可以住在这里,也可以住在别处,这把钥匙还是你的,你随时都可以打开这道门……”

毛眼感到她把钥匙重新装进了他裤子的口袋里。他不再怀疑她了,他有点可怜她了。她的颤抖的身体让他感到她的软弱和无助,她让他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重要。于是毛眼伸开双臂紧紧地拥住了她娇小的身子。这一刹那她的温暖的身子像烈火一样烤着了他的身体,他听到脑子里咔嚓一下,猝然就失去了理智。毛眼一下把她推倒在沙发上,如一头寻奶吃的小兽扑上去撕扯她的睡衣。那女子一瞬间好像吓坏了,双手忙乱地推他说:“别……别这样……”但是不很坚决。毛眼吭哧吭哧喘着粗气继续撕扯。那女子显然已陷入巨大的欲望之中,推着他的双手一下搂住他的脖子,喃喃道:“快!快抱我去卧室……”

毛眼愣了愣,抱起她的身子转身冲进卧室,把她扔在席梦思上,急不可耐扒开她的紫色的棉睡衣。毛眼傻子一样往她全身乱看,她居然什么都没穿,她的赤裸的身体比画上的女人还让人心惊。

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快感和舒畅。直到完全醒来,他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遗精。

大雪下了整整一夜,整座城市都被大雪覆盖了。他住的这栋毛坯楼,因为没有门窗,房间里也飘进雪来。毛眼薄薄的被子一角,也落了一层薄薄的雪。

毛眼没有动弹,虽然有点冷。

他意识到自己仍然睡在这栋毛坯楼里。

他在静静地回想梦中的情景。

他伸手摸摸裤子口袋,那把带蜥蜴的钥匙还在。但好像换了一个位置。他记得昨天是放在右手口袋里的,现在却躺在左手的口袋里。他有点弄不清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做了一个美梦,还是真的经历了一次奇遇。

但毛眼还是很兴奋。

他仍然清楚地记得梦中的情景。

那一片花园式住宅。

那座七号楼。

那个富丽堂皇的房间。

那个娇小玲珑的女子。

他记得她说过,这把钥匙还是你的,你随时可以打开这道门。

毛眼把钥匙握在手里对自己说,无论如何我得去试试。说不定真有这个地方呢。

毛眼挺身坐起。

外头的雪好像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