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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说清 清朝的“己未特科”

1679年,为清康熙十八年。距今三百三十多年,离我们实在太远了一点;然而,这一年离明亡,才三十多年,对当时的人来讲,明清易代之痛苦,还是记忆犹新的事情。

按照顾炎武的说法,易代,有两种:一、亡国;二、亡天下。前者是封建王朝更迭,后者则是整个民族被灭。他在《日知录》里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所以,在他看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对中国人来说,国亡,族犹存,族亡,则种灭,民族大义,是第一位的。

明朝之败于李自成,属于亡国性质的亡,是国灭。而接着清兵入关,为族灭,就是亡天下的亡了。李自成若是坐稳江山,不过姓朱的皇帝,换为姓李的皇帝而已,换汤不换药,老百姓还是过着和昨天没有什么差别的日子。而满洲人入主中原,那可大不一样,中原人要做的第一件事,薙发;第二件事,易服。发薙服易,头如秃瓢,箭袖长袍,对大明臣民来讲,还是昨天的那个中原人吗?

明末的中国人,在民族大节上,表现得特别的坚定。所以,明末,殉国者很多,宋末,殉国者更多;而清末,几乎没有殉国者,就因为大家觉得没有义务为异族主子殉葬。薙发,不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能说剃就剃?易服,更不干,“孔雀翎,马蹄袖,衣冠中禽兽”,像个什么样子?所以,清朝入关,至少在最初的一二百年间,对于剃个光头,留根尾巴,张口奴才,闭嘴小的,在他们看来,衣冠变易便是真正的灭亡了。

清朝入关,在其征服汉民族的过程中,最遭汉人拒绝和抵制的,莫过于强迫实施薙发易服。尤其不能忍受“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从生理到心理的降服措施。汉人因为反对薙发,反对“发虏”化,脑袋不知掉了多少。“发虏”,本是南北朝时,南朝对北朝的蔑称,后来则专指清朝的前身鲜卑、女真、金、建州等边外游牧民族。当初拓跋氏一撮毛从额前斜披下来,后来女真人将这一撮毛移至脑后结辫。堂堂中朝汉子,沦为野蛮发虏,自然要发自本能地反抗,那时候,所有对清政府薙发易服说不者,都死于非命。若想不薙发不易服地活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逃到清政府统治不及的穷乡僻壤,湖湘文化奠基人之一的王夫之,就是这样做的。

王夫之(1619—1692),湖南衡州府人,是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为清初三大儒。他在满汉之大防上,比那两位还要坚决而且彻底。他不甘被人强剃其网巾兜结的明朝头发而削顶垂辫,不愿脱掉博袍宽带的明朝衣衫而“胡服左衽”,为此,他躲开市廛,远离人烟,逃亡到深岩壑谷之中,闭户索居,埋头著述,虽饔食不继,短褐不完,一辈子保持他那明朝衣冠的独立人格。这一点,连顾、黄二位也做不到。《清史稿》称:“明亡,益自韬晦,归衡阳之石船山,筑土室曰观生居,晨夕杜门,学者称船山先生。”像王夫之那样冒着随时被杀头,随时要逃亡,随时存在着缺衣少食的风险,坚持了近半个世纪的硬骨头,是明清之际士大夫中的极少数。

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在不对抗、不对立的状态下,也只好权且接受薙发易服。有什么办法呢?生命的意义,比头上那几根青丝更重要。于是,剃掉头发,留根辫子,表示归顺,降服大清。当然,归顺,不等于认同;降服,不等于效忠。但是,令人不禁呜呼的是,中国人多,知识分子多,多了便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败类相应也就多了起来。与当下万象纷扰的现实世界一样,引狼入室的带路党,那时也是有的。

于是,就不得不提及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带路党吴三桂,因为,中国文人所面临的1679年的抉择,与他有着某种因果关系。

1673年,康熙十二年,十九岁的玄烨突然来劲,竟提出撤藩的主张。满朝文武,谁也不敢说不,但谁也不敢说赞同。可处于青春逆反期的陛下,态度坚决,说干就干,逼得吴三桂带头反叛。从此,大半个中国,雪上加霜,又打了八九年的仗。那最初几年,玄烨很被动,差一点要败回到满洲的发源地白山黑水。少年天子,相当败兴,本以为带路党吴三桂,不过哈巴狗而已,打一条狗会有多难吗?可是,陛下您疏忽了,一条狗,哪怕一条老狗,您要将他宰了炖狗肉汤喝,他也要奋起反抗的呀!其实,朝廷上下,持异议者多,吴三桂已经是云南王了,还想得到更多吗?何况他已是六十出头之人,能有多少日子蹦跶?本来,凭年龄优势,您熬得过他,他熬不过您,只要稍多一点耐性,吴三桂一闭眼,必是树倒猢狲散的局面。后来,果然如此,吴三桂老病,势衰,登基,完蛋,玄烨这才算喘过气来。明白人都明白,您打,是这个结果,您不打,也是这个结果,玄烨被捧为明主,撤藩,却是他的败笔。不过,开博学鸿词科,既温柔,又歹毒;既不伤筋动骨,又收到不错效果,值得一赞。

玄烨产生“己未特科”的设想,是他在与吴三桂较量的这些年里,得到的最大收获,比打败吴三桂更能起到长治久安的作用。有两件事,对玄烨产生决定性影响:

一、吴三桂反水,在誓师大会时,祭起反清旗号,这当然很滑稽。不过,凡带路党,无论过去的,当下的,相当无耻,是肯定的。“指其首曰:‘我先朝曾有此冠乎?’指其身曰:‘我先朝曾有此衣乎?’”然后,率众将士,脱满洲衣,下令百姓,割发虏辫;然后,“各具汉官威仪,三桂易方巾素服,酗酒山呼”;然后,云贵川、两广两湖、江西福建、甘肃陕西,纷起响应;然后,满洲来的八旗兵,抵挡不住,半壁江山,全让吴三桂占了。吴军所到之地,先割辫子,再裂虏装,一切悉照汉人旧制。如果吴三桂不背着带路党的恶名,能得到更多中原人的信任和支持,即使打不赢,至少会形成相峙的分裂局面。玄烨反思,不禁后怕,他领教到“薙发易服”,引发汉人的反满情绪,必须缓解。

二、就是王夫之给他的启发了。玄烨不可能深知这位明清之际大儒中之大儒,但他的汉人大臣,不可能不向他禀报这是知识分子中不曾薙发易服的唯一;他的情报官员,不可能不向他报告吴三桂僭号于衡州,在深山里找到这位前朝大儒,借重他的名声,敦请他写《劝进赋》,王夫之拒绝给吴三桂抬轿子,“某本亡国之臣,扶倾无力,抱憾天壤,国破以来,苟且食息,偷活人间,不祥极矣,今汝亦安用此不祥之人为?”更作了一篇辟邪避鬼的《祓禊赋》,以示鄙视吴三桂反复叛逆之行径。这给玄烨很大鼓舞,看来,士大夫,并非铁板一块,更非反满中坚。他们的号召力,他们的影响力,相当程度上可以作用于一大部分持观望态度的中原人。再而言之,帝王心术,无非两端,一曰绥靖,一曰怀柔。玄烨觉得自己是个有本事的帝王,既敢于在绥靖中怀柔,也能够于怀柔中绥靖。于是,他下令征集天下贤才俊士。这时,为1678年,康熙十七年,吴三桂之败已成定局,着手举办博学鸿词科,次年,也就是史称之“己未特科”开考。

玄烨实施这次惊世骇俗的文化盛举,并不指望那些知识分子与他同心同德,他的要求很低,若是能够做到不太离心离德,就万事大吉了。这一点,不愧为圣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