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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说清 一曲悲笳吹不尽

晚清诗人龚自珍,他的诗“继往开来,自成一家”,是有清一代诗人中的佼佼者。但他的知名度高,比钱谦益、朱彝尊、纳兰性德的名字要响亮许多,这一点,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的抬爱。毛在一份有关农业合作化的文件中,引用了龚自珍的一首诗,就是“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他这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好是好,有见解,也有气魄。但想不到,恰恰是他的儿子,对他所表达出来的这句石破天惊之语,做出一个彻底否定的回答。龚自珍的人才哲学,兑现在他儿子身上,猴儿吃麻花——满拧。这小子吃喝玩乐,在京城竟混不下去,跑到十里洋场的上海谋生,最后成了一个地道的汉奸,这讽刺实在够残酷的。因为在1860年10月火烧圆明园的这场民族惨剧中,龚自珍之子龚半伦,是一个起到毁灭性作用的败类。

据《圆明园残毁考》,“圆明园之毁于英法也,其说有二:一为英法所以焚掠圆明园者,因有龚半伦为引导。半伦名橙,字珍子,为人好大言,放荡不羁,窘于京师,辗转至上海,为英领事记室。及英兵北犯,龚为响导曰:‘清之精华在圆明园。’及京师陷,故英法兵直趋圆明园”。我们看过许多抗日战争的影片,凡鬼子进村,在队伍前边,总有一个戴着礼帽墨镜,穿着拷纱衫裤,挎着盒子炮的汉奸带路,龚半伦就是这一路货色。若以龚自珍的人才论,老天给中国降下这等从龚半伦到周作人式的汉奸,实在是国之大不幸呢!

道光十八年(1838),林则徐赴粤禁烟,龚自珍致书请林严备重兵,以除烟患而御外敌,是一位有经世之志的爱国文人,想不到他的儿子却是一个引狼入室的洋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果龚自珍知道他的第二代就走向反面,也许他这首名诗又是另一种写法了。咸丰十年(1860)八月癸亥之谕里,有这样一段话,也足以佐证龚半伦为敌前驱的可靠性:“该夷去国万里,原为流通货物而来,全由刁恶汉奸,百端唆使,以致如此决裂。”逃到热河承德的奕,在诏书里出现“汉奸唆使”之词,当有所指,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有头有脸之辈,除龚自珍之子这样的汉奸,还会有谁?

有鬼子进村,必有汉奸领路,有帝国主义侵略,必有假洋鬼子起来呼应。甚至在文学这一亩三分地里,几个拿了绿卡的小瘪三或老瘪三,做洋奴状,狐假虎威,也在那里指手画脚,这恐怕也是中国社会的特有现象。国人血管里的这种当汉奸的基因,可谓根深蒂固。

而第二个说法,很大程度是在为洋人涂脂抹粉了。“有谓京师既陷,文宗北狩,于是园中大乱。其初小民与官宦争夺之,其后英法大掠之。有谓夷人入京,遂至园宫,见陈设巨丽,相戒勿入,去恐以失物索偿也。乃夷人出而贵族穷者,倡率奸民,假夷为名,遂先纵火,夷人还而大掠矣。”我怀疑这则史料,肯定出自具有汉奸基因者之手。因为只消读一读《1860年华北战役纪要》一书,便可知道此说之谬。

这篇文章的作者,为英国人施维何,当时任联军书记官,他的说法应该是最可信的:“当夕阳西下之时,有联军进园,时为门监多人所阻,乃格斗,杀门监,于是,一哄而进,散至各处,见陈设之华丽,器皿之珍贵,俨若一博物苑。及至一室,见1856年之中英条约,犹在书案上也。”这位英国人说:“同时,法兵则肆意抢掠,遇无数金表,好之者,以手攫之,不好者,则乱掷之,铿然作响。有法兵掠贯珠,珠大如石子,闻后至香港,出售银三千两。又有人掠一笔盒,其盖尽钻石镶成也。”从这里看到,所谓的“相戒勿入”“去恐以失物索偿”,估计是那些持绿卡者为洋主子的粉饰溢美之词了。

也是这位英国人,确凿无疑地告诉我们,“1860年10月7日,适逢星期天,联军司令下令曰:‘入园劫掠勿禁。’于是英法军官与兵弁以及中国人皆杂沓而入,大肆劫掠,无论何人,皆可进园,全园秩序最乱,而各处殿宇,已焚毁不堪矣”。

所以,这就不能不钦佩法国作家雨果的良知,他在1861年11月26日谈中国的一封信中,明确指出:“在将来交付历史审判的时候,有一个强盗就会被人们叫作法兰西,别一个——叫作英吉利。”他还说:“法兰西帝国侵吞了一半宝物,现在,她居然无耻到这样的地步,还以所有者的身份,把夏宫(指圆明园)的这些精美绝伦的古代文物拿出来公开展览。我相信,总有这样的一天——这一天,解放了的而且把身上的污浊洗刷干净了的法兰西,将会把自己的赃物交还给被劫夺的中国。”

最后他的结论是:“我暂且就这样证明,这次抢劫就是这两个掠夺者干的。”

不过,他在这封信中说过的:“做强盗勾当的总是政府,至于各国的人民——由从来没有做过强盗。”窃以为这很可能是大师不了解具体情况的结论了。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和构成这个整体中的一个分子,是不能等同而论的。从上述引文中,所读到的“园中大乱。其初小民与官宦争夺之,其后英法大掠之”,“倡率奸民,假夷为名,遂先纵火,夷人还而大掠矣”,“中国人皆杂沓而入,大肆劫掠,无论何人,皆可进园,全园秩序最乱”,对这些所谓的“民”,也就是趁火打劫,发国难财的中国同胞,在造成圆明园彻底毁灭性的灾难中,他们同样有难逃的罪责。

我不禁想起秦牧先生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过的一篇文章,题目叫作“鬣狗的风格”的这篇杂文。早年在读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时,对于文中提到的“海乙那”,并不了然,只能大致理解为一种很坏的动物。鲁迅先生形容:“他们只会吃死肉的——记得什么书上说,有一种东西,叫‘海乙那’的,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连极大的骨头,都细细嚼烂,咽下肚子去,想起来也教人害怕。”直到读了秦牧的文章,才恍然“海乙那”原来就是鬣狗。

在动物园里,见过这种来自非洲的其貌不扬的家伙,一副很猥琐的样子,不经意间,真会把它当成癞皮狗的。电视节目里,也介绍过奔驰在大草原上成群行动的鬣狗,它们紧紧跟随着狮子和老虎,等到这些猛兽猎食了斑马、羚羊、麋鹿扬长而去以后,就迫不及待地一哄而上,将那残存的皮毛骨血,吃个一干二净。联想1860年发生在圆明园的这场灾难,雨果所说的两个强盗,毫无疑义为狮为虎,那么,像龚半伦之类,像那些冲进园里去,不抢白不抢,不拿白不拿的分不清是兵、是民、是匪的一群掠夺者,不就是吃尸肉的鬣狗吗?

试看这一段段记载,便知鬣狗或海乙那的行径了——

10月6日:“夷人烧圆明园,夜火光达旦烛天。”(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夷人至海淀,即招集畿辅亡赖,纵之大掠,遂至挂甲屯诸处。园闭,夷以巨炮击坏之而入,尽取其金宝以去。”(同前)

10月7日:“夷人二百余名,并土匪不计其数,同入清漪园东宫门将各殿陈设抢掠,大件多有损伤,小件尽行抢走。”(九月初三日圆明园总管奏折)

10月8日:“八月二十四日,闻夷人已退,乘车回园寓一顾,则寓中窗棂已去,什物皆空,书籍字帖,抛弃满地,至福园门,则门半开,三天,书籍亦狼藉散于路旁。至大宫门,则闲人出入无禁。附近村民携取珍玩文绮,纷纷出入不定,路旁书籍字画破碎抛弃者甚多,不忍寓目。”(鲍源深《补竹轩文集》)

10月11日:“二十七日,闻圆明园被夷人劫掠后,奸民乘之,攘夺金物,至挽车以运,上方珍秘,散无孑遗。”(李慈铭《越缦堂日记》)

10月13日:“嗣因夷兵退出,旋有匪徒聚众抢掠。”(《夷务始末》)

10月15日:“谕,现在洋人已退至黑寺,自圆明园一带,以至黑龙潭,太子府,沙河,清河等处地方,土匪仍复肆扰。”(《清实录》)

抄到这里,看到这些全无心肝的国人,像一群鬣狗似的,为帝国主义的帮凶,将国际强盗烧成灰烬的圆明园,挖地三尺,不加以彻底地捣毁,绝不罢手的狠毒,不禁发指,握在手中的笔,竟不由得颤抖起来。1949年,我到北京的西郊,参加土地改革运动,曾在暮色苍茫中走进一片废墟的圆明园,时值冬日,福海成了一片结冰的稻田,东宫门有了炊烟袅袅的村落,园中的断垣残壁,颓砖废瓦,石阶败柱,木绘藻井,俯拾即是,取舍自由。中国人之不珍惜自己古老的文化精华,在这个世界上,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的民族了。

圆明园罹难,快一百五十年了!这既是中华民族难以抚平的伤痛,也是中国人中的败类为虎作伥的佐证,更是最无能的清朝统治者的耻辱柱。20世纪初,***先生凭吊圆明园残址时,曾写过一首诗。诗前有序,序曰:“夕阳影里,笳鼓声中,同友人陡高岗,望圆明园故址,只余破壁颓垣,残崎于荒烟蔓草间。欷嘘凭吊,感慨系之。”诗为:“圆明两度昆明劫,鹤化千年未忍归。一曲悲笳吹不尽,残灰犹共晚烟飞。”

我想,目睹这分园林残状的***先生,“感慨系之”之中,除了对于罪魁祸首英法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切齿痛恨外,对于那些像鬣狗一样的食尸者,也一定会愤然于心,难于平静的。

圆明园再也不会重现当年盛景了,但像非洲鬣狗般的食尸者还在,他们是永远也不会绝迹的。国人中间这种趁他人灾难之日,雪上加霜地制造痛苦,获取快乐;以落井下石的卑鄙,对失败者反噬一口,从中渔利;于危难中见死不救,还会踢一脚甚至捅一刀以邀功;见了弱者不欺侮不凌辱,就觉得不革命地非要施虐,以示进步的等等丑类之表演,不但是这座皇家园林再也不能回复的缘故,也是所有善良的人经常受到磨难的原因。多少年来,每当我碧落黄泉,一劫不复,跌倒趴下,任人宰割之际,这班嗅到血腥气的鬣狗,也就是海乙那,就会围上来,咬啮我。

这多年来,对这些“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的嘴脸,我们见得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