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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居新语 人性化设计

家居装潢的最终结果,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主人、提高主人的生活质量。所以,家居装潢设计的起点和归宿都要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即“人性化”设计。这种“人性化”具体剖析为立、坐、卧、行四个方面。设计的价值即在于此。

立。家居装潢后的空间环境应该考虑主人全家的人体高度、胖瘦尺寸,并依此作为室内设计尺度的基本依据。这种尺寸高低、胖瘦,不仅要考虑静止状态、更要侧重动作状态下主人对室内环境和设备的尺码需要。

坐。无论是沙发、椅子、床铺等,既要考虑其高度、角度,又要考虑人在坐着的时候活动时手臂必要动作的范围、人的体重分布的压力。具体地,椅子的高度应当根据工作面高度来确定,椅深以375~900mm为宜,椅宽不少于450mm。椅子表面材料尽可能选择化纤材料,坐垫要软,便于透气及增加摩擦力。而且,椅面只需在平坦的硬面上稍加铺垫,这样有利于身体重量的分布。椅子座面的斜度一般后倾3~6度角,椅背斜度95~100度角。

卧。对睡眠最有影响的因素就是睡觉姿势。如果睡床是平的,人在仰卧时背部与尾骨之间就呈直线关系,这是最佳的睡姿,应尽量选择这种效果。软睡垫因为人体陷得深,没有转身的余地,反而是不理想的。

行。行走自如要求家居要有合理的平面布局,可将房间分隔成几个交界并不明确的使用区域,或将它们巧妙地组织穿插、协调,但要注意保持应有的私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