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仔是个实在人,也是个挺特殊的人,除了没有左脚这点与众不同的残疾外,他在公司里还占着两个第一:身高第一,迷信程度第一。
身高这点没什么好说的,爹生妈给的,没得选;至于迷信,自然是因为他的残疾。
晖仔比我小一岁,信因果信鬼神,是他让自己保持良好心态面对生活,不因为残疾而去怨天尤人的法宝。
基于种种原因,同事们虽然并不会真的信晖仔说的那些东西,但都很包容他对待迷信的态度。
所以听到他这么说,我便笑道:“别逗了,照你这么说,那滨海城岂不是遍地都是什么‘棺材局’?”
“不是的,锐哥,一栋大厦的总楼层超过一定数的话,这种风水格局就不起作用了…”
晖仔语气认真无比的给我科普着:“整个滨海城,四十层以内的楼,只有黄金大厦有两个隔火层,真的…太特殊了,太不吉利了。”
“赵锐!晖仔!你俩干啥呢?快点跟上大部队!”
我们业务部的主管岳哥远远的喊了一声,我和晖仔答应一声,赶忙跟了上去。
三长两短。
一口完整的棺材,由棺盖和棺身两部分组成。
棺盖由一块木板构成,棺身是由三块长板加两块短板拼合而成。
从古至今,中国人凡事都喜欢讲究个‘吉利’,所以对于棺材这种尤其不吉利的东西,很多人都是提都不想提起的。
于是在历史的某一阶段,一部分古人便根据棺身木板长度的特性,改用‘三长两短’来代替称呼棺材。
久而久之,‘三长两短’这四个字,也成了不吉利的代表。
快步追赶大伙儿的途中,晖仔趁机跟我科普了‘三长两短’的由来。
我有些无奈的听完,安慰他道:“行吧,就算你说的都对,这黄金大厦真是按什么‘三长两短棺材局’建成的,那这不是还少一块板嘛?没事的哈,没‘盖棺定论’呢。”
晖仔又一次摇摇头,说道:“棺材…得先把人装进去,才能盖棺啊…”
眼看晖仔的语气逐渐低沉,我撇撇嘴说:“你说你也是,既然这么信这些东西,那刚才那帮哥哥姐姐们聊这楼时,咋都没怎么见你插嘴?不像你啊。”
晖仔答道:“因为他们说的,全都不对。”
“不对?”我说完这两个字,晖仔点点头,“嗯”了一声。
我刚想追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我俩已经跟上了大伙儿。
凭晖仔一贯逆来顺受的脾气,我知道,他绝不会当着大伙儿的面告诉我,这些人刚才到底哪里说的不对。
而我也不是喜欢当着别人面揭别人短的人,所以我俩便没继续这话题。
吴总订的是一家东北菜馆,东北菜嘛,最大的特点就是份量足,特别适合我们这种干了一整天体力活的食客。
一盆盆的酱骨头一盆盆的上,累了一整天,大伙儿吃的也是相当卖力,一点没客气。
吴总和王姐跟过往的每次聚餐一样,吃了没多大会儿,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撤了。
吴总很早以前就说过,有他和王姐这种领导在的话,他担心大家吃饭会拘谨。
酒足饭饱,财务部的苏惊鸿结完账,大家便一起离开饭店,准备散场。
说起来吴总对我们这些员工是真不错,除了时常会请我们聚餐改善生活外,还愣是自己出钱租了个大房子当员工宿舍。
除了吴总和王姐以外,公司里的绝大多数员工都住在那里,不住那里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苏惊鸿。
苏惊鸿不住宿舍,因为她是公司里唯一一个本地人,平时回家住。
我不是本地人,在本地没房子,但我也没住宿舍,而是选择了自己租房。
至于原因…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看了眼手机。
和崔侦探说的一样,刚才吃饭时,柚柚就给我发了好多条信息,内容只有一个重点,约我明天晚上去逛街,逛台中步行街。
好久了,柚柚好久没用这么亲密的语气给我发过信息了…
收起手机,又和同事们闲聊几句,大家便准备各自散去。
这是我们第一次从这个位置各回各家,刚才吃饭闲聊时就发现,我和惊鸿竟然顺路。
于是很理所当然的,我俩打一辆车,其他同事们分别组团打他们的车。
在几个男同事的艳羡目光注视,以及另外两个女同事的‘警告’下,我把惊鸿让进了一辆空出租车的后座,自己坐进了副驾驶。
我和惊鸿本就都属于话不多的人,所以上车后也没假客气,各自沉默着看着窗外。
小贾常说,惊鸿这种不爱说话的脾气就叫‘高冷’,是她这种御姐型女神的标配性格。
但我一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惊鸿只是比较淡雅而已。
话说回来,在面对一贯嘴上没把门的小贾时,别说惊鸿了,连我都特么不想说话。
不过当我偶尔透过车内后视镜看到惊鸿明亮迷人的大眼睛时,却不得不承认…这可真是个女神啊,是我这种屌丝遥不可及,完全生不出非分之想的那种女神。
十几分钟后,惊鸿到站下车,出租车再次启动。
我时常觉得,打车遇见不爱尬聊的司机,是一件很幸运的事。
今天我就很幸运。
手机忽然响起,是惊鸿。
我接起来“喂”了一声,就听惊鸿问道:“赵锐,你帮我看下,我包是不是落在车上了?”
“啊?”我扭头朝后座看去,果然,一个深色小皮包静静的躺在后座上。
我笑道:“在车上呢,我让师傅调头给你送过去?”
惊鸿说道:“在就好…不用那么麻烦,今天公司搬家,我没带什么要紧东西,就是新公司的大门钥匙在包里,赵锐你…”
我接嘴道:“真不用现在给你送过去?只是钥匙的话,那我明天早点去公司就是了。”
这似乎也是惊鸿想要的结果,听我说完她也没多客气,道了声谢,便挂断了电话。
不多时,出租车到站,我下车后从后座拿起惊鸿的小皮包,轻轻一晃,“哗啦”一声,是钥匙的声音。
回家,洗漱睡觉…
第二天被闹钟吵醒时,外面的天色还有些昏暗,起床收拾完毕,我拎上惊鸿的小皮包就出了门。
昨夜似乎下过雨,空气中的湿气很重,整个城市都雾蒙蒙的。
在公交车上晃悠了半个多钟头,到站下车,步行到黄金大厦小广场门外,我抬头看去…空中的雾气比地面浓,完全看不到大楼的上半截。
所以我依旧没看到晖仔说的‘第二个隔火层’。
与此同时,一丝清冽婉转的歌声越发清晰的传进了耳朵里。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歌声仍在继续,是小孩儿的声音。
我越过栅栏门,迈步走进小广场,顺着声音朝围墙旁边的娱乐健身器材看了过去,那边有两个人。
一个目测六七岁的小女孩,穿着银白色印花小旗袍,梳着麻花辫,怀里抱着个我看不到造型的洋娃娃,正坐在一个跷跷板的一边,歌声就是从她嘴里传出来的。
而跷跷板的另一边却没坐人,那里有个坐在轮椅上的清瘦老太太,正在一只手上下按动跷跷板,配合着对面的小女孩。
老太太也穿着一身银色旗袍,看起来是和那个小女孩同款的‘亲子装’。
只是她这身旗袍的下摆却是空的,膝盖以下,什么都没有。
这俩人这岁数,这体格,这么潮湿的天气,不怕着凉啊?
我一时有些费解,不过仔细一想,估计是小孩子比较任性,老人家溺爱孩子,所以孩子想干啥就陪着干啥吧?
何况在滨海城这样的沿海城市,有些父母甚至会大半夜带孩子下海游泳,有的美其名曰狼性教育,有的美其名曰虎性培养,反正都没什么人性。
相比之下,清早玩个跷跷板实在是不算什么。
这一老一小玩的很专心,直到我穿过广场走进大厦前厅,她俩一眼都没看我。
前厅那张办公桌后面是空的,假发大叔不在。
估计是吃早饭去了吧?
坐电梯,上楼。
到达六楼走出电梯,拐过两个弯,就到了我们新公司所在的走廊上。
然而我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我们公司大门,而是大门前走廊地上放着的那双鞋。
远远看去,那是一双黑色的…古代人穿的鞋。
我有些纳闷的走到近前,低头看看,又左右看看,没人,不算太长的走廊里只有我一个人。
如今汉服盛行,走在大街上随时可以看到穿着古装的少男少女,甚至我们公司的出纳妹子丁允,有段时间也对这种服装情有独钟。
所以见到这么一双很有穿越感的鞋,我原本并没太当回事。
但这种距离下再低头看去,我却发现这双鞋不太对劲。
于是我便伸出脚,踢了一下。
好轻。
一股诡异感觉袭上心头,这鞋…
我弯下腰,伸手把那双鞋拿在了手里。
果然,这是一双纸做的鞋。
鞋身黑色打底,画着暗金色的扭曲花纹,鞋底白色描边,也描绘着一些相对简单的纹路。
这是一双纸做的古代男鞋。
我长叹一声,停了两秒,冲左右喊道:“谁啊?!是大人不懂事还是小孩儿淘气?怎么把‘寿鞋’放到别人家门口了?!这事儿搁农村是要挨打的知道不?”
没错,虽然这东西在城市里不太常见,但小时候在老家农村,我可没少参加乡亲们的葬礼。
所以从小我就知道,这种纸鞋是给死人穿的…和寿衣是一套。
用晖仔的话说,这也不是什么吉利玩意儿。
然而等我喊完,回应我的除了空荡走廊的几缕回声外,就只有空气中漂浮着的淡淡怪味,闻起来像是老旧建筑特有的霉味,却又像夹杂了一些别的东西。
眼见周围无人,我拎着这双纸鞋,绕着走廊快步转了一圈。
走到和我们公司正对面的走廊时,我留意了一下这层楼的另外那家公司,卷帘门紧闭,显然还没开始上班。
看来我来的有些过早了。
再次回到我们公司门口,我抬头看了一眼走廊里的监控。
这层一共装了两个监控,分别在‘口’字形走廊的两个对角,从镜头角度来看,肯定能拍到我此刻所站立的位置,那也肯定能拍到把纸鞋放在这里的人。
所以如果去调取监控的话,肯定能看到是什么人干的。
不过根据昨天那个门卫对待我们的态度,估计我在他那儿没什么‘面子’,请不动他帮我调监控。
何况如果只是双纸鞋的话,似乎也不必那么费劲,说不定只是楼上某个喜欢恶作剧的住户干的吧?
毕竟外面都传这大厦闹鬼,个别住户会有这种恶趣味,似乎也没什么奇怪的。
说不定之前关于这栋大厦的那些传闻,就是在发生了类似事件之后,被无聊的人添油加醋编出来的。
嗯,肯定是这样。
我在心里说服自己后,想了想,对着监控举起那双鞋,晃了晃,接着把鞋攥成一团废纸,扔进了旁边的不锈钢垃圾桶里。
我们公司没拉卷帘门,只是用一把新买的链条锁,松松垮垮的锁住了玻璃门的两边把手而已。
据吴总说,这栋大厦的治安相当好,几十年没招过贼,所以象征性的锁一下意思意思就行。
我打开惊鸿的小皮包,一股清香从中传来,很淡,很好闻,和她身上的气味一样。
包里乍一看只有一串新钥匙,没别的东西。
开锁进门,面对着房间里的一片狼藉,我直接开始整理了起来。
今天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整理新公司,王姐昨天说过,如果能早整理好的话,今天就可以早下班。
早下班…我就可以早做准备,准备晚上去见柚柚。
不大一会儿,惊鸿赶到,我把小皮包交给她,闲聊几句,便开始一起忙活起来。
惊鸿不是个丢三落四的人,她昨天之所以会把钥匙忘在车上,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司钥匙以前不是她负责拿的,而是晖仔。
搬家之前,我们公司的办公室和仓库是一体的,只需要一把钥匙。
晖仔的职位是库管,又比较任劳任怨,从不迟到早退,也不介意偶尔免费加班,所以公司钥匙一直由他负责。
只是到了这里,办公室和仓库分开了,吴总似乎有他的考虑,所以便只把仓库钥匙交给了晖仔,办公室钥匙则交给了惊鸿。
没干多大一会儿,我手机忽然收到一条消息,是柚柚发来的:锐锐宝,别忘了晚上见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