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伟楠回到都市花园5号楼,将单车锁在了楼前,进入1单元201室。
按下墙壁开关,屋内瞬时亮了起来。室内格局,摆放的家具,既熟悉又陌生。这种感觉跟他在车上看到砚司墨的时候是一样的。
以王阳的感觉来说,一切都是陌生的,所有皆是初见。以莫伟楠的感觉来说,却又都是非常的熟悉。
这个屋子他不用去看,所有的物品他都知道摆放在什么地方,即便是不开灯,他也能够在暗夜里摸得到他想找的东西。
莫伟楠独自在这个房屋里已经生活了两年,所有的物品都是定置摆放,从不乱丢乱弃。所以那物品的位置一如初放。这或许是他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使然。
时间不早了,他要抓紧时间休息一会儿,睡不了几个小时就又要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
然而,当他躺在床上钻进被窝打算合眼入睡的时候,他的脑袋又是一阵疼痛,这好像是在提醒他,那个虚拟的女声又出现了。
“叮叮!恭喜宿主正式开始侦破第一宗大案。”
莫伟楠有些懊恼,他承认,今天的抢劫案确实够得上一宗大案,但他也感觉到了异常的棘手。这个案件真不是轻而易举能够侦破的。
“有什么可恭喜的?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叮叮!宿主,请不要灰心,你的发现对案件的侦破有推动作用。你的工作可以说是最有效的,其他人都是打酱油的。”
莫伟楠禁不住笑了,“我不过是一个侦查员,现场取了几个物证而已。由于权限的问题,对案件也只知一部分。现在不过是参与破案罢了,我所做的事别人也能做。”
“叮叮!宿主,以你的能力和水平终堪大用,案件的侦破非你莫属。其他人的工作都是在给你抬轿子。”
莫伟楠又一次哑然,这个系统还真会捧他。自己身份低微,服从命令听指挥,还大用呢,能做到有用就不错了。
真的很困,可莫伟楠思绪万千,不,应该说是王阳。
因为他贪吃贪凉,弄得自己高考时跑肚拉稀,发挥失常,导致高考失利,却有后悔之意。
因为他悲叹命运不公,头脑一热竟然轻生,也有后悔的意识。
也正因为这两点,他从高架桥上跳下时,恰逢那后悔药系统打开了时空之门,他机缘巧合穿越了。
这个莫伟楠竟然是个孤儿,自己好歹还有一个妈。从老爸死后老妈改了嫁,只去照顾她那可以当自己爷爷的老男人,而不管自己,总算也是个亲人吧,虽然不亲。
莫伟楠也没有考上大学,当了五年的志愿兵便复原了。在侦察排待过,转业来到县警局,先干了一年见习警员。
他打篮球是个高手,曾在系统内带领团队夺过冠军,给局里争了荣誉,局领导赏识。
又因他军体拳打得好,警员比武拿了个亚军,还给他报了个三等功。当然,那次砚司墨是冠军,也报了功。
他勤奋好学,热衷于破案,便被分进了刑侦大队。鸡毛蒜皮的小案倒也参与了不少,虽未立过大功,但是办事很有一套。
现在已是一级警员。
能够穿越到这么一个人身上,王阳觉得很欣慰,只是觉得他有点老了些,少了七八年的青春。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自己没有穿越的话,早已尘归尘土归土见上帝去了。
忽又一阵欣喜,所幸身边有砚司墨这个大美女陪伴,似乎是上天专门让她等着自己的。
见她面的感觉就像是沈楚楚,不对,沈楚楚没她漂亮,没她精干、飒爽。
她的气质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总让人有一种不由自主地想方设法去亲近的冲动。难道这就是魅力?
莫伟楠的自我控制能力还是很强的,头挨着枕头,在自我意淫中便进入了梦乡。
有意思的是,他睁着眼过的是莫伟楠的生活,而当他闭上眼睛却是做得王阳的梦。是王阳的生活片段,只是不连贯罢了,说不定是他生活的哪一个小插曲。
沈楚楚给他送来一根冰棍儿,两人漫步在校园的树林里,吃上一口冰棍儿,说上两句笑话,总感觉那么凉爽惬意。
两人不打闹的时候,会给人留下一种温馨友好和谐的画面。
面临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同学们都在抓紧复习,哪怕是走路打饭上厕所手里也离不开学习的资料。
两人利用晚饭后自习前的宝贵时光,能够在校园林荫小道上畅游一会儿,也觉得弥足珍贵。
这个时候,两人谈起了未来的理想。
王阳立志要报考警校,因为他喜欢警察这个职业,与罪犯作斗争,揭露他们,将他们绳之以法,还世间以安宁。
而沈楚楚不爱红装爱武装,说她想当兵,她喜欢那一身国防绿,女生穿在身上更是英姿飒爽,精神百倍。就冲这身衣服,也要到军营锻炼一番。
王阳问她,“不去上大学了吗?”
沈楚楚却说道:“考上大学再去当兵,服完兵役继续上学。既能达成自己的心愿,也能继续深造,岂不更好?”
王阳有些不解,“那最终还是要上学,你想学什么呢?”
沈楚楚上下打量着王阳,最终目光集中在他那外翻的大鼻子头上,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要研究遗传学。我一直有个疑问,那个猪八戒是怎么把他的鼻子遗传到你的脸上的。”
王阳这才回过味来,沈楚楚是在开他玩笑,便伸手去拍她的肩膀。而那沈楚楚似早有防备,身体一缩快速跑开了,一边跑还一边咯咯地笑。
王阳想去追她,但晚自习上课的铃声响了,只得颠颠地回了教室。
关于那段青春的梦还没有做够,莫伟楠就被床头的闹钟叫醒。
7:00,只睡了三个多小时,疲乏还没有解,但他也不得不起床了,洗把脸头脑清醒了许多。
到厨房生火熬了碗稀粥,煮了个鸡蛋,就着辣椒酱算是早餐充饥了。
当他骑单车来到警局的时候,砚司墨已先他一步到达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