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悲催的事情就是,面对敌人你既无法消灭他还不能骂两句解气。
显而易见,拥有能力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来吧,为你们犯的错付出代价吧。”秦愈看着此刻胆战心惊,身体不住颤抖的四个人,好气地笑道:“连坏人做得都这么没水平没内涵,你们真给这个职业丢脸。”
从前以为几个人混在一起就可以耀武扬威、呼风唤雨,没曾想遇上秦愈瞬间土崩瓦解,看来做坏人也不光是要欺软怕硬,最关键是要会武功。
有武功的坏人就不再单纯是坏人,而是变成了有能力、有内涵的坏人。
胜者为爷,败者孙子。
如果让赵旭选择,他宁愿在地上躺着也不想醒过来,他是第一个被秦愈干掉的,于面子于里子,他都不想再次面对秦愈。
坏人大多时候都很聪明,智商低的人也很难去做个真正的坏人。
三分钟……五分钟……十五分钟。
半个小时后,赵旭站起身,用手拍打干净身上的尘土,面色平静地走近秦愈。
“你很强,我不是你的对手,可是我不服。”是妥协,也是争面子。
不服?
秦愈彻底懵了,难道现在的坏人都这么有个性?你被我一脚就踹上了天,在地上假装昏迷躺了半个小时,结果站起来告诉我你不服,你还要不要脸啊。
“我也不服。”另一个声音喊道。
白胖子十分钟前就醒了,没第一时间站起来的原因就是在恢复体力、储蓄力量,争取用最好的状态一击命中。
“我更不服,可是打死我也不起来,一群傻逼,以为装得很有骨气别人就会对你手下留情?真是蠢到家了。”鬼老二才不会这个时候跳起来呢,他要等,等到白胖子他们赢……算了,基本也算意淫。至少要等到秦愈发泄够了离开后,自己再站起来喊几句“有本事别走,老子打断你的狗腿”等之类的口号,才算完美收工。
聪明如我,试问天下能有几人与我这般有智慧?
打蛇打七寸,赶尽要杀绝。
有的人就是这样贱,你给他面子,他反而怪你你没骂他。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给你们上一课,打到你们跪在地上给我唱征服为止。
秦愈不动声色地将穆思齐拉到自己身后,不是他对自己的身手没信心,而是他要百分之一百保证穆思齐不受到伤害。
穆思齐目不转睛地盯着身前这个温柔细心的男人,他很帅,是那种超凡脱俗的帅。
她遇到过很多帅哥,追求她的人群里比他帅的也有,可是为什么现在就感觉他最帅最厉害呢?
怪不得全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愿意找个男人来依靠,这种被别人保护呵护的感觉,真幸福。
“你们一起上吧,不然我怕你们又说不服,被我师父知道了肯定会打我的。”秦愈现在感觉很委屈,明明都躺在地下了,还叫着喊着自己没输,你们这么赖皮家里人知道吗?
看来还是下手太轻啊。
“准备好了吗?”
“准备……”白胖子应了一半才发现不对,急忙刹车改口怒道:“准备你姥姥,要打就快点,老子等不及了。”
“一……”秦愈不忙不慌地喊出,心不动身不动。
站着的六人倍感煎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视为找死。
“二……”话音未落,重拳出击。
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秦愈发拳的速度很快,势如闪电凶猛迅疾,那六人还未看清招式,只觉黑影眼前一晃,便通通摔在了地上。
行如风,站似松。
秦愈的手法说不上多么高明,无奈这几个学生混混连扎马步都没练过,一招败在他手上也算情有可原。
“你耍诈,你怎么不喊‘三’?”白胖子从地上爬起来,非常愤怒地看着秦愈,脸上的肌肉都在颤抖,可见他果然现在很生气。
秦愈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说道:“不能说你胖你白,你就真的是白痴吧?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会数到三?再说,即使我说过,你们是坏人,我骗骗你们也算是维护正义吧。”
“……”
白胖子无言以对,怔了半天,直到身体内满腹火气再也压制不住了,气愤说道:“我最恨别人说我胖了,我跟你拼了。”
胖子最恨别人说他胖了,就像矮的人最难以忍受你说他矮同样道理。
秦愈不知道自己犯了禁区似得,任自顾自地说着:“你胖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连我们村黄瞎子都看得出来,更何况别人?你说是吧,小弟弟?”
他最后一句问的是赵旭,小弟弟的意思就是说你很矮,不用他解释,所有人瞬间心领神会。
噗嗤!
穆思齐实在忍不住了,太搞笑了,连说话的样子也是如此可爱好玩,最关键的是能一招制敌,有这样的人当保镖生活应该会多姿多彩吧。
不行,花多少钱也要雇他。
心里暗暗下了个决心,忽然感觉不对劲,怎么没声音了?抬头一瞧,所有人正痴痴地望着自己,目不转睛。
太美了!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是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
雅致的娇颜勾勒出几道月牙形状楚楚动人,脸颊因羞涩染得绯红,秦愈从未见过一个女孩子笑得这么惹人迷恋。
嫣然一笑百花痴,回眸一笑百媚生。
倾国又倾城。
“不好意思,你们继续。”穆思齐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太丢人了,脸上一阵滚烫,心里久久不能平息。
经她这么一折腾,架是无论如何打不起来了。
白胖子众人是混日子的,不是专门跑来找虐的。知己知彼迎难而上是有勇有谋,知己知彼还想再上就纯属找抽。
白胖子不傻,傻的人一般撑不过两集就会被人干掉。
“我服了,不打了。你如果不解气,就打我吧,我保证不还手。”白胖子很是光棍地两手一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有人带头,其余人赶紧随声附和,生怕落了单。
“我也服了,可是求你别打我了,我怕疼。”一个人说。
“我更服了,要不你骂我几句吧。”另一个人说。
“我彻底服了,你别打我也别骂我,就把我当屁一样给放了吧。”鬼老二跌跌撞撞地站起来,连滚带爬地冲到秦愈跟前,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哭诉起来。
看吧,坏人就是这么没底线。
秦愈很是无奈地看向穆思齐,穆思齐似早有准备,扭过头,假装正在打量不远处的某处风景。
她的意思很明显,男人之间的事情,女人不可指手画脚。
你的江山,与我何干?
“最恨你们这种出来混又什么都不会的人,给我跪在地上唱征服,唱不好重唱,直到唱好为止。”秦愈说道。
“……”
“怎么,还要我给你们伴奏吗?”秦愈问道。
威胁,*裸的威胁。
如果能打过你,我肯定打死你。
就这样被你征服
切断了所有退路
我的心情是坚固
我的决定是糊涂
就这样被你征服
喝下你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
我的爱恨已入土
……
不知是谁用狼嚎的方式喊出第一声,声调悲悲戚戚,完全不在音调上,倒像是哭丧。
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灵魂留下。
秦愈哭了,实在找不出比这个更难听的声音了。
这群王八蛋,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
“有点意思。”燕大校园的一处高层建筑楼顶上,一左侧面部带刀疤男人看完由秦愈导演的这处闹剧,若有所指地评价道。
他长相并不可怕,相反有些帅气,无奈那道长约十公分的刀疤太过阴森恐怖,给人阴冷灰暗的感觉。
“是有点意思。”他身旁一个美丽不像话的女人随声附和着,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使人心旷神怡。
在燕大,甚至燕京,她很有名。
燕京奇女,夏梦蝶。
“我说的是事儿。”刀疤男用手轻轻抚摸着自己脸上的疤痕,好似抚过洁白轻柔的肌肤一般。动作那么轻,那么柔。
“我说的是人。”夏梦蝶嫣然一笑,俯瞰而去,目光正好锁定在秦愈身上。
刀疤男笑了笑,说道,“你这样做,无疑是在与虎谋皮。值得吗?”
“谁能说夏梦蝶做的任何一件事情不值得呢?”夏梦蝶开心地笑了起来,她很喜欢笑。开心时在笑,不开心的时候也在笑。
“夏梦蝶”三个字本身就是种神话,谁也无需置疑她存在的价值。她是天,是地,是燕京上流社会的风向指标,尽管她是一名在校读大学的学生,可这丝毫影响不了她的地位。
有的人,从一出生就显示其与众不同,不甘平庸。夏梦蝶是这样的人,刀疤男同样也是。
在燕京,什么样子的人结交什么样子的朋友,实实在在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你喜欢的人,我不喜欢。”简明直接,刀疤男本身气场很强,任谁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也无法忽略他的存在、他的语言。
我不喜欢的人,你也不能喜欢。
是表白,也不是。
“你孙疯子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夏梦蝶说道。
孙家疯子,孙少阳。
有人说,在燕京四家之中,任何人你都可以得罪,仅除一人之外。
那个例外,就是孙少阳。
孙少阳喜欢别人叫他疯子,更喜欢别人称他为疯狗。
无视规矩、逾越伦常、没道德、无底线、喜欢强人所难,是个败类。
不对,是败类中的极品败类。
“我还是喜欢你叫我疯狗,疯子是他们叫的,你跟他们不一样。”孙疯子认真说道。
“殊途同归,我这人喜欢随波逐流,你还是别跟我客气了。”夏梦蝶笑了笑,平心静气地说道。
孙少阳哈哈大笑了几声,反倒没有再说什么。
你是在拒绝我,是吗?
眼中不禁闪过一抹厉色,眼神里散发着噬血的光芒、无法掩藏的贪婪欲望,转瞬而即逝。
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休想占有。
得不之,亦损之。
有些事情想通只需要一刹那的时间而已。
“你拒绝?”孙少阳在笑,笑得很灿烂,很开心。
他的眉毛在动、身体在动,就连那道令人触目惊心的疤痕也在微微颤动。
“别无选择。”夏梦蝶仍在笑,她好像无时无刻不在笑,无论何时何地。
笑是她的武器,也是她的权利。
别无选择的意思就是没得选择,再简单一点就是“是”。
聪明人说话,往往都要拐十八里路点到为止,茶留三分是情面、话至精处为交情,况且两个人并没有同生共死的交情,何必要多此一举。
“在燕京,无论你最后选择谁,其他人都不会善罢甘休的。”孙少阳“善意”地提醒道。
“我夏梦蝶的男人,待他君临天下为王时,他人自会俯首称臣。”夏梦蝶很是自信地说道。
若我倾心,你必真心。予我天下,还我安心。
与我白头偕老的人,必是别人顶礼膜拜的神。
“你选了他?”孙少阳说那个“他”时,用嘴努了努不远处的骚包男秦愈,眼神里充满了鄙视不屑的目光。
这种人,终究上不得台面,与他们那个圈子隔得太远,得了道的山鸡还是山鸡,变不成凤凰。
“怎么,你想找他麻烦?”夏梦蝶不答反问,说道:“我记得,你们四家的态度不是按兵不动吗,你想坏了规矩?”
无规矩不成方圆,可是她好像忽略了孙少阳的性子。
疯子,无迹可寻,最好破坏游戏规则。
“我是疯子,恰好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强人所难。”孙少阳用舌头舔着自己干裂的下嘴唇,嘿嘿地笑着,很狡猾,像是头许久没有捕猎到食物的饿狼,眼冒绿光。
“疯子,果然名不虚传。”夏梦蝶称赞道。
“我喜欢你叫我疯狗,我坚持。”孙少阳重申道。
“好的,疯子。”
“……”
女人如酒,越醇越有味道。男人品女人无非是闻其香、识其貌、断其智、观其行,如此而已。
孙少阳号称“千杯不醉”,阅过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他了解女人,在他眼中女人都是一个样子的,为了钱、优越感会强迫自己做任何不想做的事情。
可是他看不透夏梦蝶。
她不同于一般的女人,其他女人毕生想要追求的东西她都有,整个燕京从东到西、自南至北拜倒在她石榴裙的公子哥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她自始至终均不屑一顾。
她清高,不娇作。她胆大,不妄为。她有才,不傲气。
夏家有女名梦蝶,不世之奇女子。
“老韩,你去会会他。”孙少阳对身后不远处的一个五旬左右的瘦小男人出声说道,虽语气温和,但却不容反抗。
“好。”那老韩应了一声便抬脚朝着秦愈的方向而去,不再回头。
我倒想看看,你跟那个老不死的学了多少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