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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来的狗儿 11 桑林闹鬼

这个春天里,我的个子长高了很多。我们班上每学期中间都要调整一次座位,右排的换到左排,左排的换到右排,为防止偏头看黑板久了造成斜视。与此同时,个子的高矮也适当做一点调整。我和方明亮本来是坐在同一排座位的,调整之后,他往前挪了一排,我却往后移了两排。他很气愤,去找老师辩论,问她为什么要这样羞辱他?难道他上课不够认真,需要拎到前排以便老师时时监督吗?老师朝他翻翻眼睛:“方明亮你怎么把人家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你个子这么矮,坐在后面,上课要踮着脖子看黑板,不累得慌吗?”

方明亮一张白脸顷刻间涨成了红脸。刚巧我那时候站在旁边,他羞得眼睛都不敢抬起来看我,慌张地溜进人堆里去了。

个子长高的代价是衣服不够穿。做一套新衣服在那时候是一件大事,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布票。配给的布票总是不够用,因为除了买布做衣服之外,买被里被面、床单、蚊帐、枕头布等等全都靠这几张小小的票子,我妈每年为它的使用途径不知道要操多少心。为了省布票,我妈把她的一些旧衣服下放给我穿。她的衣服我穿上太肥,颜色也过于暗淡,所以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常有人把我看成十六七岁。我是个外表老成持重、内心幼稚无比的孩子。我妈还经常把我嫌短的裤管和袖管用零碎布头接上一截。新接出来的布料和旧的总有区别,有的是颜色崭新许多,有的根本就不是同一块布头,牛头不对马嘴。于是我也就这么牛头不对马嘴地穿着。我在班上同学中还算是家境不错的,有条件更差的女同学,偶尔做一条新裤子上身,宝贝得不行,每隔一星期就把裤子的后裆倒换到前面来穿,怕后裆磨损太凶,容易破洞。大家都懂得做裤子的常理,后裆一般是要比前裆大出一块的,这样,当她从远处走过来的时候,小腹前的一块总是微微鼓突着,活像怀孕三个月的小妇人。

因为常穿我妈的衣服,很多年里,我总是老气横秋一副灰姑娘的模样,而且衣服的肩膀挂着,裤裆拖着,膝盖鼓着,毫无形体可言。我一直认为自己很丑,每回看神话故事,看到某人得到一件宝物,可以对宝物许几个愿望的时候,我就羡慕得无以复加,我想如果这人是我,我的第一个愿望肯定是让我变成一个仙女般的美人,全世界最最漂亮的明星。我只要漂亮,别的都无所谓,智慧啦财产啦,跟美貌比起来,全都是微不足道的东西。

一直到我十六岁的那年,有一天我到长途车站搭汽车去我的外婆家,等车的时候,一个农村老太太始终不错眼珠地盯住我看,然后她嘻开没牙的瘪嘴,笑眯眯地说了一句话:“这姑娘长得真标致啊!”我有三分钟的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标致”是什么意思?然后我心中狂跳,面容醉红,好像那一刻宝物已经拣到了我的手中。天哪,她说我“标致”,那个面容慈祥的老太太称赞我“标致”!“标致”是什么?不就是好看吗?我长得好看?我真的不是一个灰不溜秋没人喜欢的丑陋女孩?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感觉对自己有了信心。我开始拼命学习,要求自己样样事情都做得最好,以便对得起那个农村老太太对我的欣赏和称赞。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依然是老气横秋的,肩膀挂着、裤裆拖着、膝盖鼓着的。

因为我爸爸下乡工作一年,我在家中的地位顺理成章地上升了一级,成了二号人物。可是地位的上升也意味着我必须承担更多的家务,替我妈分担更多的烦恼。这样,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好多种手艺。

比如做饭,除了炒熟简单的蔬菜之外,我学会了剖鱼,学会了切肉丝,学会了煎鸡蛋,炒鸡蛋,烧鸡蛋汤。有一种鸡蛋的做法叫“涨蛋”:把鸡蛋打碎搅匀,倒进温热的放了少许油的锅里,用文火慢慢地烘焙,鸡蛋就会在锅中一点点地往上涨,像发面饼一样,三四个鸡蛋能涨出好大的一片,盛到盘子里,别的不说,体积上就极容易让我们满足。

我会摊那种既薄又脆的面饼:把面粉调成粉浆,锅里刷一层油,烧热,粉浆沿锅边均匀地倒进去,用锅铲摊开,饼面凝固之前再刷一层油,撒上葱花。刷油的工具应该是洗干净的刷锅把,可是我那时候已经很懂得为家里节省了,我嫌刷锅把太大,自身沾油太多,浪费,就异想天开地改用毛笔刷油。第一次使用时,锅烧得太热,滴油的毛笔头一沾锅,“嗤”的一声响,顷刻间笔头成了灰烬,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根笔杆。我弟弟小水咬一口摊饼,皱皱眉头说:“什么怪味呀?”其实是毛发烧焦的味道。后来我就改进方法,先刷油,再把锅烧热。我摊出来的面饼,四面翘翘的,铲进碗里依然是一口锅的形状,饼的表面小油泡嗞嗞地响,饼色焦黄,葱香扑鼻,够得上大师手艺。我妈很得意地给每家邻居分送一只摊面饼,邻居们称赞说:“你家小爱真能干啊。”我妈很高兴。我更高兴。我下一回就会努力把事情做得更好。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对纳鞋底表现出了非凡的兴趣。我的第一只鞋底是给小水纳的,因为他的鞋相对来说比较地小一点,他自己还不懂挑剔,不会对我的手艺评头论足,所以我尽可以大胆想象,放手操作。那一双鞋底填得很薄,而且针脚粗疏,线拉得也松,小水穿上脚之后,三天不到就将鞋底磨出了窟窿。我妈发现他的鞋坏了之后,先还把他臭骂一通,说他不是穿鞋,是吃鞋。骂着骂着,我妈忽然想起这双鞋是我的杰作,赶紧收口,把话头引到了别处。我妈倒不是照顾我的面子,是怕骂走了我做鞋的积极性,从此不再帮她照顾这一大家子的脚丫。我妈才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我的第二双鞋,当然是要做给我自己穿了。做鞋的时候我用了很多心思:包边用的是最白的细布;纳鞋底之前,我在鞋底上手绘了一大枝梅花,决定纳出一种不同凡响的针脚。我甚至想用红色的鞋绳勾出梅花轮廓,可是满大街找遍,没有见到有卖红色鞋绳的摊档。租小人书的老头儿告诉我说,他活了七十多岁,没见过拿红线纳鞋底的,我的想法太邪门儿。他还小心翼翼问我:怎么不去租他的小人书看了?是不是我妈不给我零花钱?我很自豪地回答他一句:“我忙,没工夫。”

我的确没工夫。鞋底上纳梅花费了我不少时间,纳出来的效果,梅花像一条盘缠的蛇,歪歪扭扭毫无美感。更糟糕的是,当我把做好的鞋子穿到脚上之后,梅花就被我踩到了脚底,再也没有人看见和欣赏了。有一次我家里来了客人,那天也是我的新鞋第一天上脚,为显示自己的才艺,我坐在一张低矮的凳子上,故意把两只穿鞋的脚跷上了一张比较高的凳面。结果我妈狠狠地瞪我一眼,用目光喝令我把脚放下。客人走了之后,我妈还特别训斥我一句,她说:“从哪儿学来的流里流气?”

我们院里的小妹和隔壁的鸽儿都在我的带动下努力做鞋。小妹纳的一双鞋底,因为过于追求完美,左修右剪,做成之后只剩下巴掌大小,她和林老师谁也不可能穿上,送给了方明亮五岁的妹妹。方明亮妈妈可是一点儿也没有嫌弃,捧着鞋底左恩右谢的。她以为是小妹好心为小姑娘做的呢。当然我没有揭穿其中的内情。

鸽儿到底还是手巧,而且她比我聪明,懂得应该在鞋面上而不是在鞋底上用心思。她选了一块黑色平绒做鞋面,然后匪夷所思地用银白色丝线在鞋面上绣了一对跳芭蕾舞的小人儿。这样,当她偶尔兴起,踮起脚尖跳一个芭蕾动作的时候,鞋面上的小人也跟着翩翩起舞,精彩极了。

我妈看到这双鞋之后说:“鸽儿真是个人精啊。她不把心思花在念书写字上,可惜了。”

我跟我妈的看法相反。我觉得只有像我这样一无所长的人,既幼稚又蠢笨的人,才应该下死劲读书学习,否则我们长大了更无出路可谈。

五月份,我们全年级的学生开始军训。派来做我们教官的是县人武部的一个干部,三十来岁的样子吧,黑包公样的脸膛,军装穿得周周正正,喊口令的声音短促响亮,常常会把走神的我们吓一大跳。练习“枪上肩”的分解动作,他喊了“一”之后,很长时间都不再喊“二”,就让我们把两只手臂直直地伸着,沉重的钢枪毫无依托地举在半空中,一直到有人实在举不动了,钢枪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砸到了自己的脚丫子,疼得她抱住一只脚呜呜大哭。送到校医务室去,校医一检查,半边脚已经红肿发紫,立刻找工友抬到县医院,拍片,结果是骨折。家长找到学校来,死缠活闹要学校出医药费营养费,学校不得不花钱消灾。

教官不敢再让我们分解“枪上肩”了,改为分解“正步走”。右腿笔直地抬起来,左胳膊笔直地甩出去,木偶人一样地单腿立着,一动也不能动。甚至他拿着一把几何老师用的特大号折尺,一个一个地给我们量过去,非得看到我们把腿抬到与地面成九十度不可。烈日炎炎之下,我们汗流浃背地“金鸡独立”着,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扑通一声坐倒在地。最后操场上剩下的只有一个鸽儿,她姿态优美地抬着一条细细的长腿,目光平视,颜容沉静,手臂摆动的角度无懈可击,好像她悠悠然然地站上一天都没有问题。我羡慕不已地想,练过舞蹈基本功的人真好啊,军训都可以比别人神气这么多!

对于严重近视的方明亮来说,实弹演习是最可怕的事。得知军训科目中有这样的一项,他提前三天就开始心里发怵。他活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不断地对我们重复着一句话:“我怎么办啊?我怎么办啊?”他认为戴着眼镜是绝对不可能打枪的。正因为如此,他白天黑夜狂练瞄准,一有空就平端着一根树枝,单眼吊线,讨教了姿势又讨教诀窍,虚心得像一个头一回握笔写字的一年级小学生。结果真到打靶那一天,他三枪打了二十七环,成绩出人意料得好。倒是我那天出了大错。我第一枪打的是十环,回头看教官,他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了。第二枪我的成绩就急转直下,只有倒霉的六环。教官脸上的笑容转眼消失,又重新变回那个黑脸的包公。第三枪,我的手开始发抖,一个劲地在心里提醒自己:要打到九环以上,一定要打到九环以上!正赌咒发誓呢,一不留神食指一扣,耳边“砰”的一声炸响,我闭上眼睛,长叹一声:完了完了。果然是完了,报靶员找了许久找不到我的枪眼,原来子弹根本就没有沾到靶子的边。教官紧咬着腮帮,恶狠狠地骂了我一句:“二五眼!”声音里还透着深深的鄙夷和不屑。我难过得涨红了脸,一天都没有说一句话。我的这枚脱靶的子弹影响了全班的成绩,为此大家都把我看成了一颗老鼠屎。我羞耻得恨不能死掉算了。

军训的最后一天,黑脸教官隆重推出一个压轴的节目:深夜拉练。也就是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地球上北半球的居民基本上进入甜蜜睡梦的时候,把我们这些初一学生集中起来,背上背包,腰间还拴上一个搪瓷茶缸,胳膊上捆一条白色毛巾作为识别标志,然后狂走十里农村土路,然后再回来。教官说,他们部队上都是这么训练的。教官还说,为什么要在深夜拉练呢?因为敌人的袭击往往都是选择在我们最不防备的时刻(当然就是在深更半夜了),所以我们在和平时期就要作最坏的打算,我们绝对不会让敌人的阴谋得逞。

出发的那天晚上,我们跨进校门时头顶还有圆圆的月亮,可是转眼之间乌云遮月,身前身后一片朦胧。我亲眼见到教官的脸上一下子笑逐颜开,兴抖抖地忙前忙后吆三喝四。他巴不得月亮隐去,换成这样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月黑之夜。最艰苦的条件之下才能够最锻炼人啊,那是我们小时候常常被人教导的话。

八点钟我们就已经在学校礼堂里集合完毕,可是教官就是不让我们出发,他死活要等到十点钟以后才开始行动。在他的观念中,“十点”才是深夜的开始。当兵的人大概都是这么较真。礼堂的灯关着,两三百个学生无所事事地坐在自己的背包上,不能走动更不能打闹,所以我们只好压低喉咙说话。小妹神神叨叨地给我们讲了一个鬼的故事。“一个村庄里,住着三兄弟,”她说,“就叫他们阿大、阿二、阿三吧。阿大和阿二有一天晚上出门,路过坟场,看见一个坟墓被盗墓的人挖开了,棺材里的腐尸扔在旁边,尸身上的肉已经烂得像豆腐,眼睛、嘴巴、鼻子都没有了,一阵阵的臭味叫人恶心。阿大阿二赶紧捂着鼻子狂奔回家。”

小妹的故事讲到这里,已经吸引了众多的听客,连外班的鸽儿都凑了过来。小妹这个人本来就有点巫气,她平常说话就有点神神怪怪的劲儿,黑暗中讲这样一个关于鬼的故事,绝对有一种惊悚的效果。最可笑的是方明亮,他天生胆小,想听又不敢听,用两只手掌紧紧捂住了耳朵,手掌却又稀着一条缝,眼睛紧张地盯住了小妹,一眨不眨。

小妹接着说,“阿三见两个哥哥奔逃回家,当然要问清怎么回事。阿大就把看见腐尸的事情说了。阿三笑话他们说,一具腐尸,也值得吓成这样?阿大阿二很不服气,商量要反过来吓一吓阿三。阿大对阿三说,你不要笑话我们,你肯定比我们更加胆小。阿三拍胸脯说,不可能。阿大就说,那好,我给你一颗核桃,你要是敢在夜里十二点去坟场,把核桃放进腐尸嘴巴里,算你英雄。当天夜里,阿三果真去了坟场。那天还不像今夜这么黑呢,”小妹说着,探头往礼堂外面看了看。我们都一齐跟着她看。那天有一点点月光,小妹的眼睛像幽灵一样眨动着,说,“所以阿三模模糊糊看得见腐尸的身体,看见腐尸的脸是死白死白的,没有眼睛鼻子的地方是几个黑黑的窟窿。阿三浑身发毛,闭着眼睛掰开腐尸嘴巴,把核桃塞进去”。

“哇!”鸽儿皱着眉头,满脸腻歪:“阿三真的碰了腐尸的嘴巴?”

“哪儿啊。”小妹轻轻一笑。“腐尸是阿二装的。阿三一走,阿大从坟墓里跳出来,和阿二两个人笑得半死。”

“没意思。”方明亮松一口气,放下捂着耳朵的两只巴掌,嘀咕道:“一点也不吓人。”

小妹怪怪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往下面说:“第二天,阿大和阿二起床上茅厕,看见门外有人探头探脑。阿大说,肯定是阿三知道我们昨晚吓他,今天要来报复,看我用尿水浇他。阿大就转身朝门口射尿。门外的人一下子跳进茅厕。阿大和阿二定睛一看,魂都没了,两个人咕咚一声吓昏在地上。猜猜那人是谁?”

“谁?”方明亮的声音里已经透着颤抖。

“就是那具烂糟糟的腐尸嘛。”小妹轻描淡写。

听故事的人全都不说话了,一个个紧张地坐着,你看我,我看你。黑暗中大家的眼睛像星星闪烁,亮着那种既兴奋又恐怖的光。大家都有点盼望这时候礼堂的门外或者窗口也能够出现一颗腐尸脑袋,于是全体惊炸,尖声大叫,想想那是多么刺激的一幕!

可是这时候教官吹响了集合的哨子。大家慌张地从地上爬起来,手忙脚乱地往肩上背背包,检查茶缸和毛巾,没头苍蝇样地找寻自己班上的队伍,把小妹的故事忘到了脑后。

长长的行军队伍在黑暗中像蛇一样蜿蜒地出了校门。教官要求大家噤声,脚步尽量放轻,搪瓷茶缸更不准跟其他物品碰撞而发出响动。教官说,拉练结束后要进行评比,看哪个班级做得最好,最像军人的样子。这样一来,我们就开始较着劲儿了,各个班级都抖擞了精神,肃整了纪律,力争要把优胜红旗拿到手中。

偏偏事与愿违,队伍才过了护城河上的水泥大桥,我们班里的方明亮就出了岔子:他的背包散了,被子、毛巾、打在背包里的一双解放鞋,还有一本塑料封面的《***语录》,全都稀里哗啦散了一地,白惨惨的像一摊垃圾。班里的同学们非常愤怒,一齐围上来指责和声讨,根本顾不得噤声不噤声的问题了。方明亮心知犯了大罪,越发的手忙脚乱,加上眼神又不好,蹲在地上摸索着收拾背包,拣了这个丢了那个,活像童话故事中那个掰玉米的狗熊,狼狈不堪。最后还是教官赶过来,帮他把背包重新打好,套进他的肩膀。教官轻蔑地说了一句:“书念得越多越没用。”教官是针对方明亮的深度近视眼而言的。方明亮一句争辩的话都不敢说。

我后来发现教官的话有点道理,我碰到过很多戴眼镜的男人,觉得他们的生活能力普遍地要差一些。念书是好事,但是没必要念得太多,太多了就有点不那么对劲。方明亮后来考不上大学精神分裂,祸根是从小就种下的。

再一次走进队伍之后,方明亮把两只手背到身后,紧紧地托住他的背包,简直不知道怎么迈步子才好。他生怕他的背包会再一次散掉。我实在不忍心看他那副胆战心惊的样子,悄声跟他说:“你走在我前面,我会帮你看着背包。”方明亮这才松开了他的双手。

半路上我们曾经被命令卧倒过一次,然后匍匐前进。我们班卧倒的那片地方恰巧是一块低洼河滩,天黑看不清楚,慌里慌张又顾不得细辨,扑通一声趴下去的时候,我身下溅起的泥水糊了我满脸,连嘴巴里塞得都是,牙齿间咯吱咯吱发响。当然我不能声张更不能叫苦,军训的要求就是这样:喊一声“卧倒”,哪怕你面前恰巧横着一坨牛屎巴巴,你也必须毫不犹豫地趴上去。我当时还庆幸我的身下是一汪泥水而不是粪塘,如果是粪塘,我卧倒还是不卧倒呢?我想了半天,答案是:我不可能碰上粪塘。

接下去的半个小时当中,我一直是满身泥水湿漉漉地走路。好在乡间风大,半小时之后泥水干了,我也不觉得身上有多么污糟了。

再接下去,我意识到我们是走在一片坑坑洼洼的很特别的地方,我们一脚深一脚浅,脚底下好像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土堆,还有无数的荆棘和杂草,还有蟋蟀和纺织娘此呼彼应的鸣叫。我的鼻子里也嗅到了一种怪异的气味,不是草香,同样不是粪臭,而是木料和什么东西腐烂的那种熟败气。然后我心里猛然一凛,明白我们是走到了乱坟岗子上,我们跟死亡和鬼魂做伴了。

我开始后悔一小时之前要凑过去听小妹的什么故事。一想起那个故事,我的眼前就不可能不出现腐尸的模样。我甚至觉得腐尸已经在前面不远处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身上的皮肉烂得跟豆腐一样稀软,脸上死白死白,眼睛鼻子嘴巴是几个黑洞洞的窟窿……我赶快闭紧眼睛不敢再往前看,只凭脚下的知觉跌跌绊绊地跟着队伍走路。

教官大概错把我们当成了他的士兵,当他在黑暗中忽然大喝一声“卧倒”的时候,他肯定忘记了他的队伍是由怎样糟糕的一群人组成。他的命令发出之后,我们再也顾不得“噤声”之类的训导了,整个乱坟岗子上都是一片尖声惊叫,有人说他摸到了棺材;有人踮着脚尖袋鼠一样地乱蹦,试图寻找到一小块没有坟包的平地;还有人干脆拒绝卧倒,愣是挺直身体英雄般地站立着。教官活像一个赶猪杀羊的屠夫,气喘喘地奔前跑后,又是吆喝又是吹哨,顽强地监督着我们执行他的意图。可是队伍已经炸了营,教官的命令不像平常那样管用,人群里简直就是按下葫芦起了瓢,整个地乱成一片。

方明亮几乎是听到命令后第一个卧倒下来的人。他已经犯过一次错误,一心要想用自己对教官的忠诚来将功赎罪。但是他在趴到坟包上的一瞬间里,手指触摸到一段细长冰凉的东西,他蓦地一声嚎叫,不顾一切地蹦将起来,一头扎到了我的身边。我感觉到他浑身簌簌地颤抖,牙齿一个劲打架,意志行将崩溃那样。我小声问他到底怎么了?他两只眼睛鬼火一样盯住了我,挣扎许久才吐出一个字:“蛇……”

那天我偷偷地带了一个小号的手电筒。感谢我弟弟小水,他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死活要把这支电筒塞到我的背包里,说是以备万一。我曾经在隆冬季节破冰落水过一次,冻得差点死掉,他害怕我再一次碰到那样的倒霉事情。现在这支电筒实实在在派到了用场,我把它偷偷从背包里抽出来,按照方明亮手指的方向,照了过去。不远处立刻响起教官的一声大喝:“谁?谁在照电筒?”脚步声立刻咔咔地向我这边移过来。我慌忙关上电筒,重新塞回背包。可是几秒钟之间我已经看清了那个坟包上的一切,我看见那是一段腐烂发黑的绳子,所以冰凉,是因为它身上沾湿了夜晚的露水。我把我的发现小声告诉了方明亮。他不肯相信地问了又问:“是真的?你确信?你没有骗我?”我说我向***保证是一段绳子。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头趴在胳膊上瘫软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挪回他的位置。

这时候教官已经巡查到我的身边,他低沉而威严地对我发问:“谁照了手电筒?”

我决心抵死顽抗。我说:“我根本没带电筒。”我还说:“肯定是磷火。书上说过,老坟堆里都会有磷火,是死人的骨头在发亮。”

教官不作声了。他大概在考虑我说的话。后来他相信了我,悻悻地从我身边离开。

方明亮又一次往我这边移过身子,这回他手里抓了一根微微发白的长条形的东西。他说:“我拣到一根棍子。我可以用它来打草惊蛇。”他真的用那东西在他和我的四周轻轻拍打了一阵。

我心里想,方明亮还算是不错,他已经把自己吓成了那样,可是他还没忘了替我分忧。

偏偏就在这一时刻,黑云慢慢地从我们头顶移了开去,该死的月亮重新露出白白亮亮的面孔。我们卧倒在身下的那一片坟包尽情沐浴在月亮的清辉之中,坟上的萋萋野草、碗口大小的面饼形状的坟帽、裸露在外的坟坑、腐烂成蜂窝状的棺材板……一样一样暴露在我们的眼前,比黑暗中的迷蒙更让人心惊肉跳。

方明亮扶了扶他的近视眼镜,把手里的棍子举在眼前,自言自语:“这是什么?不像是木棍啊?”然后他呆愣一刻,嘴巴张了一张,想说什么又没有能说出来,身子一歪,软绵绵地昏死过去。

那是一根死人骨头,灰白色,两头有突出的骨节。我估计应该是一根成年人的大腿或者小腿的腿骨。

方明亮后来是被教官背在背上弄回家的。他被教官拍打脸颊叫醒之后,两条腿软得像面条一样,怎么都站不起来,无论如何都迈不出步子。教官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把他往肩上一扛了事。可是预定的拉练程序也就跟着被打乱了,计划要走出十里路之后返回城中,走到乱坟岗子上才一半路出头,教官不得不沮丧地下达了“向后转”的命令。

坟岗遇险的结果是,方明亮的胆子变得更小,更加神经质,碰到事情总是一惊一乍,两只眼睛瞪得像田螺,然后脸色灰白,额头和鼻尖还出汗。小妹认为他有点故意装可怜,我觉得不是,一个人的表情可以伪装,可是脸色和虚汗装不出来,大脑不可能这么自如地指挥身体。我挺同情方明亮的状态。我认为这事情小妹也有责任,如果那晚她没有神神鬼鬼地讲那个腐尸的故事,方明亮也不会吓成那样。

那段时间方明亮专注于学习英语。他这个人对于书本的兴趣永远都保持旺盛。我们的英语课教材上无非是一些“***万岁”“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工人阶级领导一切”之类的口号,最多是一段由“***语录”翻译出来的短文。可是方明亮已经会用英文写简单的日记,会背英文的《一朵红红的玫瑰》。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是十八世纪苏格兰诗人彭斯的一首爱情名篇。

方明亮的爸爸为他请了一个退休的县中英文老师做家教。在职老师不敢教那些政治术语之外的英文单词,退休老师就不同,反正他已经老了,闲居在家,没有人再去费事找老人的麻烦。当然老教师也特别喜欢方明亮这样酷爱学习的孩子。

唯一的不方便之处,是老教师家住得比较偏远,我们的大院在城东,他家却在城南,晚上九点钟学习结束之后,方明亮要穿过半个僻静的县城,走回家中。小城的居民习惯早睡,晚饭时间一过,家家关门闭锁,街道上几乎就不见灯光。对于胆小的方明亮来说,这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方明亮告诉我,每次晚上回家,他要心跳半个小时才能安静。他说照这样跳下去,他老了之后肯定是一个心脏病患者。

有一天晚上,我临睡之前照例穿过堂屋去关院门,方明亮恰巧在这时候惊慌失措地奔上台阶。他一边喘气一边告诉我:“碰到鬼了!我真的碰到鬼了!”

我说:“方明亮你不要散布迷信好不好?你总是这样一惊一乍,吓不死别人,倒要吓死你自己的。”

他急得赌咒发誓:“我骗你就不是人!”

“那你就当狗,当猫,当老鼠也行。”我上紧了门闩,扭头就走。

他拉住我的袖子:“是真的!不相信你现在去看,就在河边桑树林里,白颜色,走路轻得很,飘来飘去的,有时候还跳,像是要摘树上的桑果吃。”

我还是不理他。我甩掉他的手说:“去去去。”

方明亮嘟囔着:“你不相信我的话。你们都把我当神经病。”

第二天见到小妹,我说笑话一样把方明亮的发现告诉了她。谁知道小妹立刻警觉起来,两只眼睛瞪得老大:“小爱,我也看见过,我没敢说。”

“你是说,真的有一个鬼在桑树林?”

“我看见过,我不敢……”

我笑着:“鬼跑到林子里摘桑果?它喜欢吃桑果?”

“我也不相信啊,所以我没有告诉你啊。”小妹一脸认真。

我收起笑容,决定不再用这种嘲讽的口气跟她说话了。既然小妹和方明亮两个人都对看见鬼的事情信誓旦旦,那就值得考虑,有必要作一个考察。

我约了小妹和方明亮,当天晚上八点钟在我家集合,然后去桑树林。县中的老师每晚都要去学校备课或者政治学习,九点之前不可能回来。有这个时间,弄清楚林子里鬼的存在与否是绰绰有余了。我还要求每人都带上一支手电筒。鬼是怕亮的,三支手电筒的亮度应该能够镇得住它。为壮胆起见,我还叫上了我大弟小山。小山一向是个没魂大胆的家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害怕的东西。

这样,晚上八点钟,我们四个人怀揣着三支手电筒,兴兴头头地出了后院门,往桑树林出发。那地方其实就在河岸拐弯不远处,寒假里我们刚往林子里运过垃圾,一草一木熟悉得很。

我们才走出五十来米,小妹忽然站住不动,侧耳听一听,轻声说:“后面有脚步声。有人在跟着我们。”

方明亮的两条腿立刻哆嗦起来,结结巴巴说:“不不不会是那个鬼吧?”

小山自告奋勇宣布:“我过去看看。”

没有等我表示同意,他已经啪嗒啪嗒地转身往后跑去。当时我很为他捏着一把冷汗:要是他冒冒失失碰上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向我妈交代?

片刻功夫,他已经啪嗒啪嗒又跑回来了,一只手还攥着一个更矮小身影的胳膊,原来是小水。小山把小水往我面前一推,表功说:“就是这家伙跟着我们。”

我又惊讶又生气,责问小水:“谁让你跟来的?”

小水哀求:“我也想看看那个鬼。”

完了完了,有小水这个累赘跟着,我们是别想干正事了。你想想,第一,小水年纪还小,真看见鬼,吓破了胆子或者吓成个傻子,我担当不起。第二,小水不知道事情的轻重,就是没看见鬼,他在外面把事情一说,我们一准要被家长和学校批评,弄不好还要受一场批判:相信迷信啊!什么人才相信迷信?当然是落后分子。我可不想戴这么个帽子。

我说:“走,我们不去捉鬼了,回家。”

小山一脸扫兴:“姐,真的不去了?”

我说:“真的不去了。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鬼。”

一边说着,我分头对小山、小妹和方明亮挤了眼睛。他们三个还算是机灵,知道是我不愿意带上小水的原因,也就不吭声地跟着我回头。

接下来,我考虑该怎么甩掉小水单独行动。这不太容易,因为我们兄妹三个天天晚上是守在一起的,他既然知道了有这么回事,必然会留着心眼儿注意我们的动向。但是,正如样板戏《智取威虎山》里所说的那样,“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终究还是想出了对付他的办法。我知道我妈藏有一种名叫“安定”的药片,有时候她晚上想心事睡不着,拿出来吃上一片,一吃就会沉沉入梦。第二天晚上吃过晚饭,我妈前脚才走,我立刻翻出她床头抽屉里的药,放进一杯白糖水中,用筷头捣碎,哄着小水喝了下去。没过五分钟,小水已经呵欠连天,作业没写完就趴在了桌上。我喊小山帮忙把他弄上床,塞进被子里,然后我们锁上房门,喊了小妹和方明亮,第二次出发。

也活该应了那句老话:好事多磨。这回我们是走到桑林边上遇到了险境。一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浑身稀脏的野狗粘上了我们,它岔开四腿,伸直脖子,气势汹汹地对着我们狂叫。不管小山如何跺脚吓它,扔砖头砸它,它就是拦着路口不让我们过去,而且还有冲上来拿我们当一顿美餐的迹象。

小妹率先落荒而逃。小妹一逃,方明亮更是掉过头窜得像只兔子。我和小山也只好紧紧跟上。跑上大门台阶,我们四个人才重新会合到一起。

小山已经是第二次扫兴,所以他愤怒得一塌糊涂。他涨红脸冲小妹大叫:“你跑那么快干什么呀?那不过是条狗,又不是狼!”

小妹捂着胸口回答:“小山你不懂,那是一只野狗哎,野狗比狼更可怕哎。狼要是咬人,最多咬一块肉,喝一点血,可是野狗咬了人会传染狂犬病。狂犬病你懂不懂?人要是得了狂犬病,碰着谁谁就会死!死的时候乱蹦乱咬,眼睛血红,满嘴吐白沫,你说怕人不怕人?”

小妹把我们说得汗毛直竖。任何事情经小妹的嘴一说,总有一种惊悚的效果。于是我们互相吐着舌头,又开始庆幸逃得及时,没有被野狗咬上。方明亮还文绉绉地掉了一句书袋:“妈呀,简直是九死一生啊。”

这样,到我们第三次集合往桑树林去的时候,我们的心已经平静如水,波澜不惊,完全丧失了当初起意时的兴奋、胆怯和不可知的期待。

那个晚上的月亮是一弯细细的银钩,不似军训拉练那天那么黑着脸不肯见人,可也并不是喜盈盈笑出一副圆满的模样。总之,道路、河流、树木是朦朦胧胧的一片灰白,我们能够看得清彼此的面孔,但是看不见树林深处的秘密。

我们四个人先是排成一条长队鱼贯地走,最胆大的小山在前,最胆小的方明亮在后。接近树林的时候,方明亮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忽然觉得队伍的最后面其实是最危险的位置,因为我们的身后不长眼睛,无法预知悄悄逼近过来的灾难。方明亮就嗖地一步窜到了小妹的前面。又嗖地一步窜到了我的前面。

可是小妹并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凭什么要她来押后呢?方明亮害怕,她林小妹就不害怕吗?堂堂一个男孩子怎么可以做出这样没出息的事情?小妹就同样嗖嗖地往前窜了两步,超越了我的位置,再超越了方明亮的位置。

这样一来,我弟弟小山不干了。小山毕竟是我的弟弟,关键时刻他肯定要维护姐姐的利益。小山想的是:他已经勇敢地冲锋在前,凭什么他姐姐还要牺牲自己战战兢兢押后?小山就不客气地用胳膊肘去捅方明亮,要他站在一边去,让我和小妹先走。

可怜方明亮一个高度近视的文弱书生,哪里吃得消小山这么蛮力一推呢?方明亮当时就没有能够站稳,加上眼睛看不太清,踉踉跄跄一连后退几步,突然之间嘭的一声闷响,从我们眼前消失不见。

最先发出尖叫的是小妹。然后是我。我们都以为方明亮是被桑树林里的鬼拖走了,要不然一个人怎么会好端端地凭空消失?我们两个人的叫声凄厉而悲惨,吓不死别人也要吓死我们自己。接着我们两个人不由自主地扑到一起,相互搂抱着,簌簌地颤抖,仿佛末日即将来临,我们将要一个接着一个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却没有想到桑林深处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谁?”那声音接着又问:“是小爱吗?”

小山第一个反应过来,狂喜大叫:“鸽儿!”

我和小妹的肌肉继续僵持了几秒钟之久,才慢慢地放松下来。我们这才想到了使用手电筒。在两道强烈的光柱中,我们看见鸽儿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汗衫和一件白棉布的短裤,一只手举在眼前挡住光亮,从桑林深处走了出来。

她惊诧不已地询问我们:“出什么事了?你们碰到什么了?”

小妹带几分恐怖地伸手指住她:“鸽儿,你是不是常常躲到树林里吓唬人?”

鸽儿很无辜地回答:“我没有啊。我就是喜欢在林子里待着啊。”

“晚上?”

“对,晚上。”

“一个人?”

“一个人。”

“穿着这身白衣服,走来走去的,还跳来跳去的?”

“不行吗?林子里晚上不能进人吗?”

小妹拍着胸口,喘着大气,把腰几乎弯到了地上。“你吓死我们了。”她说,“我们都以为你是个鬼,白颜色的偷桑果吃的馋嘴鬼。”

鸽儿用两只手捂住脸,笑得前仰后合。我和小妹也憋不住跟着她笑。只有小山不那么高兴,因为事情的结果毫无惊险性可谈,简直不给他一丁点发挥勇敢精神的余地。

一切平静下来之后,我们听到了从附近地下发出来的微弱呼救。我们才想起同来的还有方明亮。大家急忙拧亮手电筒寻找,最后发现他陷在一堆快要腐烂的垃圾之中。他的整个人是倒退着仰面倒下去的,脑勺、后背和屁股都被烂糟糟软稀稀的污物吸住了,手脚挣扎而无法翻身。这堆垃圾还是我们寒假的时候运送到这里,准备沤烂了作桑林肥料的,哪里会想到它居然成了我们自己人的陷阱呢?我们都感到有一点对不起他。小山尤其后悔,说他没想到方明亮这么不经推,简直就是个轻飘飘的纸人儿。我们探着身子七手八脚把方明亮拉出泥坑。他浑身脏成个泥猴,还散发出臭烘烘的沤溲味,闻着叫人想吐。我们都建议他先去水码头洗一洗头发身子再回家,反正学校的晚钟还没有敲响,时间还来得及。

第二天,鸽儿找到我,一脸真诚地对我说:“昨晚我没有把秘密说出来。我只想告诉你一个人。”

我受宠若惊:“鸽儿,你要是觉得说了不好,就不说吧。”

她掠一掠额前的头发:“不,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只想告诉你。”

“好吧。”我说,“我保证不会再告诉别人。”

她盯住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我是在桑树林里练跳舞。”

我惊讶地说:“不是你自己要从宣传队里退出的吗?”

她回答:“那是两回事。我退出宣传队,不等于我不喜欢跳舞。我从来都没有忘记燕子姐姐对我说过的话。”

我深吸一口气,心里觉得有一种震撼,一种我说不清楚、却又隐隐感觉到的惊心动魄的东西,它远远超越了我的年龄段,山川一样沉沉地横亘在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