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杏花烟雨。
夜深,伊人未眠。
她走近窗前,窗外不知何时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千里寄风情,定不负我相思意。”
她失魂落魄般垂首低吟一句,转而轻轻退回了房间内,坐下。
这里是女人的闺房,看来却似乎十分简陋。
只有一张床,一张桌,一只凳子。
而已。
甚至一面镜子也没有。
床无纱帘帐,桌椅冰凉。
好似这样的一间房,实在不该出现在落叶山庄的。
这是为特殊的人准备的。
那个人就是苏媚儿。
一个白痴需要什么生活?能吃能住便很可以了。
每天都会有人来给她送饭,饭菜是仆人吃剩下的,苏痕对此不知情也不想过问,她也从来没有埋怨过这种生活。
她在这间房里已经待了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来她从未踏出过山庄一步。
总算是亭台楼阁,倒也赏尽风景。
当孤单已经变成一种习惯,始终陪伴着她的是凄冷的月光。
月光虽冷,好歹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月光惨白而压抑,透过纱窗映落地上是一片斑驳。
迷离而诡异。
只有一盏烛火轻光,隐约照出了周围轮廓。
亦清晰的映出了她的面容。
她就是苏媚儿。
这个女人实在不能够称之为媚的,整个人骨瘦如柴,一张脸枯黄而消瘦,看起来哪里还像一名二十多岁的姑娘。
不说面容丑陋,五官倒也端正,只是她的右脸颊上有一大块紫色胎记,摇曳烛光下显得分外妖异。
这本是天生,迷信说法里却是克亲。
胎记能克死亲人?
苏痕对她的讨厌和这个胎记也许有些许关系,但绝对不是原因,苏痕作为一个刀口上舔血的人绝不可能迷信。
只是她的样子确实不招人喜爱。
何况她还是个白痴。
目光呆滞,毫无生气。
好似这样的一个女人,谁会娶?
杭州知府王笮的儿子,王风。
听说这个人是个浪子,整日出入于烟花之地,醉生梦死。
不过无论浪子也好,他怎么会愿意娶苏媚儿?
他确实不愿意,是他老子逼他娶。
王笮就如此中意这个儿媳?
听说王笮与苏痕是多年好友,二人当年是指腹为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子女的自然无话可说。
何况苏媚儿一个白痴能说什么?
王笮反倒算是仗义了,即便听说亲家女是白痴后,这么多年也未曾悔婚。
倒是王风百般不情愿,被他老子打了几顿。
明月始终是明月,不明吾情。
苏媚儿的眼角流出两行清泪,泪水冰冷得划过她的脸颊,留下两道泪痕。
滴在心中是苦涩。
谁说白痴便无情了?
白痴亦有情。
她痴痴得笑了起来,脑海中浮现出一名身影来,一袭白衣,面容英俊而潇洒,腰悬三尺长剑,将她拥入怀中道。
“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必娶你为妻。”
“为何要三年?”她痴痴得问。
“只有天下第一剑才能够保护你,那时绝对不会再有人胆敢阻拦我们在一起,绝不会再有一个人敢欺辱你。”说到这里,男子的眼眶开始红润起来。
“嗯嗯,媚儿等你,等你一辈子。”她没有看见男子眼角泪光,仍是痴痴的笑,那一笑无比纯洁,亦只有白痴才能笑的那么纯洁,她的语声是那么单纯,教人如何回应?
男子只是将她抱的更紧了。
千金不换你回眸一笑。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秋天。
天地苍凉,秋风萧索。
两人却感到无比温暖。
那名英俊男子便是天下第一快剑苏凌雨。
那年苏凌雨二十三岁,那时他的剑术还未达到登峰造极。
苏凌雨,一名孤儿,自幼父母双亡,沿街乞讨度日。
他十岁那年遇到了苏痕,是苏痕望他可怜收留了他。
他进了苏府后日子过得并不比从前好多少,苏痕只是一时看他可怜,给了他口饭吃,倒也不至于饿死罢了。
过得是最低等的生活,吃得是最差的饭菜,干的是最多的活。稍有不慎,便会遭到其他长仆的责骂甚至毒打。
他不埋怨,也没什么可埋怨的,命运的捉弄,无法改变,听天由命吧。
他干了六年苦工,也就是这六年里他遇见了苏媚儿。
也就是苏媚儿的单纯给了他些许安慰。
每日苏媚儿的饭菜由他送去,那些人可不愿意天天面对一名白痴,他倒也很乐意接受这份活。
久而久之,两人日久生情。
他的一生中只在意一个人,就是苏媚儿。
这个庄院上下,也只有苏媚儿关心他。
他每次送饭菜来,苏媚儿都会望着他痴痴得笑。她总会留下他,陪她一起吃,她看到自己喜欢吃的,只是弱弱得夹到苏凌雨的碗中,双眼水汪汪的看着他。
苏凌雨的眼眶湿润了。
这份单纯的毫无瑕疵的爱,除了媚儿没有人能够给他。
他们每次都吃的很香,即便只是剩饭剩菜。
我的爱,你懂不懂?
苏凌雨十五岁那年重病一场,虽然只是普通的风寒,却没有一个人带他去找大夫看病,甚至没有一个人关切得问过一句。
任由其自生自灭吧!
那夜好冷,是苏媚儿脱下了自己亦仅仅御寒的衣服披在了他身上,她紧紧抱住了他,用身体仅存的一点体温去温暖了苏凌雨,飞雪飘扬,天公不作美。
两个人都冻的嘴唇发紫,没有一个人过问他们。
媚儿泪如泉涌,小口微张,也不知咿咿呀呀说了些什么,苏凌雨的眼眶俞加红润起来,他懂了,那是爱,天下最无私的爱。
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但愿永远不分开。
他们的情比血更浓,他们的爱比雪更纯洁,那一夜,上天把两个人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最后苏凌雨硬是挺过去了,他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十六岁了。
苏痕这年走镖回来,无意中瞥见苏凌雨,看这个小伙子身体不错,于是带上了他随他一起走镖。
这一走便是十年,十年间苏凌雨刻苦练剑,无人指导,完全是凭着自己的剑道天赋练出了一手恐怖快剑。
快剑无名,不讲究招式,但求多变,先发制人,先发杀人。
这些是他多年走镖,浴血交战中得来的经验。
这些经验无疑很管用,他只用一剑便刺死了快剑无双独孤雁。
苏痕认他作义子是在他成名之后。
三年前他与苏媚儿定下誓约,如今已三年。
这年他二十六岁,苏媚儿已经二十五岁。
女大当嫁,老放在家里不是办法,苏痕要把苏媚儿嫁出去,但嫁的不是他,是知府公子王风。
就在苏痕做出决定的那一晚,苏凌雨跪在了他的身前,他听说苏凌雨要娶他的女儿不禁暴跳如雷,狠狠得抽了他两个耳光,让他滚。
苏凌雨不为所动。
他虽然认作苏凌雨为义子,却根本不屑于这个人的地位身份,自己的女儿就是再没人要,也不需要他来娶。
他走到哪里,苏凌雨跪到哪里。
那一夜,苏凌雨在他的房间前跪了一晚上。
直至第二天早上,苏凌雨终于妥协。
爱情在现实面前总是脆弱的。
苏痕怕他仍不死心,特意让他去分发喜帖,七天后,便把苏媚儿嫁到杭州去。
他答应了。
这一去便是五天。
也就是这天晚上,苏痕知道了苏芸的死讯,悲痛万分下口吐鲜血,昏倒过去。
后半夜,苏痕还没有醒,苏凌雨却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