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催叶剪落花,入戏时已是四月初始。
占了凡人姑娘这个身子几日,花檐通过假装失忆这个法子,同那些穿越话剧里的女主一般,未费什么心思就了解到了自己的家世背景及亲友关系。
替了的这副身体主人名叫百里荀,出生王城大户的酿酒世家,在家中是个幺女,正值豆蔻,极受父母宠爱。
父亲百里晔中年发家,以一坛祖上失传已久的祖上名酒“思礼”名冠京城,从而重新振兴了世家。母亲原是个小户人家的闺女,名唤柳素,人前皆称百里夫人。这倒不是说百里晔就这么一个媳妇,男人贪腥,沾花惹草之事时常也会做,也娶了几房妾室。家中两位兄长三位姐姐,除了长兄,皆不是百里夫人所生。
只是百里晔贪得不过分,糟糠之妻不下堂这样的道理懂得,对正妻及正妻产下的孩儿才真正的宠爱。
然天下之人,集了万千宠爱的向来没好下场,更何况是没集满万千宠爱的。因了亲爹亲娘的宠,百里荀那几个旁出的姐姐对她是极其嫌恼,百里荀自是受不住,努力去讨好姐姐们,成效却不怎么大。
独同胞的哥哥对自己稍稍好些,但说是好,不如说是冷淡。
醒来这几日里,受了爹娘关怀,受了仆人照顾,也受了姐姐们的恼恨,但那位同母所生的哥哥,看向自己始终就像是看不相干的人。
不过花檐倒是很满意这样的哥哥,她来历劫,累一生死去便好,被恨最好,不被恨,那就极不相干的眼不相扰也好。
身子骨恢复了起来,闲着坐在亭子里磕爪子。长着一张很和蔼的脸的老奴又讲起小姐出事那天,语气愤慨又无奈。
花檐认真听着,也不禁感叹,这个百里荀当真受了个尴尬的命格。
“那日少小姐硬是跟着那几个小姐出门,拦都拦不住,那三位小姐还一直……老奴看着就心疼啊,不想当真就出了事。”
“大概是人多了热闹嘛。”花檐表示理解,煞有介事地为这副身体的前行为作解释。
老奴一下子就激动起来:“热闹个屁!这回是三小姐,不知道下回还有什么,寻常就受欺负,以后还不晓会闹几回,少小姐善良重情,可那些个狼子野心都不是,要是有下次!有下次……老奴誓死也要阻止少小姐跟她们混!”
花檐被这激动吓住,未料到看似瘦弱的老人突然如此精神了,神色怔了怔,良久憋出一声:“你不用死的……”
时至日中,春风懒洋洋地穿过长廊经过花檐所在的亭子里。
磕了一堆瓜壳,花檐拍了拍手,再喝了口茶。瞧着天气甚好,决心不再与老人家闲嗑,便起了身,打算趁着爹娘忙着收妖的时候出去走走,看看这人类的街道的长什么样儿,顺便寻寻司命、或是司命的分身。
老奴急急跟了上来:“小姐去哪,难道你又要……”
花檐无奈摆摆手:“失忆太久,我想出去走走,很快就会回来的。”
“小姐你能找到路?”老奴声音在身后紧接着回应,略带质疑又略带鄙夷。
花檐横眉回瞪一眼,老奴提到的这幺蛾子,实是说到了她的痛处。曾做狐狸时她的嗅觉极灵敏,从来不会迷路,从来都是看别人迷路,可如今百里荀这个身体智力很明显的摆在下乘,能分得清东南西北就委实不易,独行还真不合适。
“我又没说我一个人去。”后知后觉地扯道。
“方才打发小贝去厨房找吃的了,嗯,回来时你叫她跟上来。”又一正经地扯道。
逢着城里的阳光正暖,几分适当的温度将空气都变得热情起来。
走出家门,花檐晃晃悠悠左右看看,寻思着司命会变成什么跟在身边。
诚然自己一时气极在他嘱咐前跳了吴格。可毕竟是一时生气,这会她已经气消了,像司命那般善良正直的神仙应该还会比她早一会气消才对,应当早就化了个物什或人类模样跟在自己身后才对。
毕竟,有约定在前。
这样思衬中,花檐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起在被一条大黑狗跟着,心中一惊,又见大狗不停地对着自己汪汪汪,便蹲下身悄悄地对其问,“你是司命?”
大黑狗只是一如既往的汪汪汪,半响没说出一句人话。
原来司命的化身能力竟如此不济,花檐甚是惋惜地摇头叹,了明于心地道:“你能来,我很开心。”看着大黑狗更是睁大了眼瞧自己,摸了摸狗毛,特有诚意地再道:“放心吧,以后我来照顾你!”
忽一名长得粗狂的男人急跑过来,花檐以为他是要路过,忙让了道,却见他对着她才找到的司命吼:“老子是要带你去打猎,不是让你来泡姑娘的!”
大黑狗更是贴近了自己继续汪汪汪。一双大眼近距离看来委实很是委屈。
花檐怒了,区区人类居然敢当她的面这么吼司命,简直是对她大大的侮辱,站起了身瞪看着男人,粗喝道:“你这么欺负老子的恩人你还在老子面前自称老子!你这样你是当老子吃素的吗?”
男人这看到眼前稚气未脱又一脸生气的少女,有些莫名其妙,愣了愣神:“这是我家的……”
“你家的?你跟他才认识多久,我可是……”
“三年。”
“哈?”
男人有些不耐烦:“我说,我这条狗我养了三年了,我亲眼看它生下来,又亲手把它养大,我就靠着它打猎赚钱了。”瞧着花檐震惊的表情,很有信心地反问道,“姑娘你真的看清楚了吗?”
“我……你说三年?你刚真说是……”
花檐愣了半响,神色抽了又抽,不信再问:“那……那他为什么跟着我?”
“我不是说了它在泡姑娘么?”男人的不耐烦又信心又多了几分。
“……”
对峙沉默。打猎的男人放心地松了口气,得意地从呆住的花檐手中夺过狗,单手提起其耳朵往远处走去。
大黑狗仍还是不死心地汪汪汪。她很想一巴掌拍死它。
在原地跺了跺脚,抱着拍死大黑狗的歪想继续朝原来的方向去。然同样的误会不幸又犯,走了一大段路子后,有鸟亲近,花檐好奇,没刹住心思就抬头唤司命。
一坨鸟屎砸中前额,热乎乎的,不偏不倚,正砸中。
误以为是司命的鸟在暖暖东风里扑翅愉快地飞走,一阵刺鼻气味顷刻间强势地占据了大量呼吸的空气。
花檐反应了过来,颤颤巍巍地不敢动,咬牙切齿地看着刚拉完的燕子扑腾扑腾朝远方去,恨不得立马奔上去把它剥了毛下锅煮。
适时侍女小贝赶了过来,花檐激动地、又颤颤巍巍地转过脖子,“有没有手帕?”
侍女走近,见少小姐额上那……吓得一惊,“小姐你怎么惹的……”
“没事,认错了人,认错了人。”花檐敷衍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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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着落日的光辉映红王城每一处街角,万家灯火开始陆续被点亮。逛了一圈都没寻到司命的倒霉花檐气馁地携着侍女准备回家去。
一个赶着回家的生意人对她吆喝,“姑娘,买点豆腐回家吃吧,三文钱,都卖给你!两文钱,两文钱……吃豆腐可美颜润肤嘞……”
花檐顿住,看向在吆喝的人,甚是讶然。
这一讶然自在于,花檐从前没有见过真正的豆腐。花檐只知道话本里男的抱住女的那就叫作吃豆腐,或者男的抱住男的也行,还有些女的抱住女的亦是八.九不离十。
然行那些事都讲究意境,花前月下,惠风和畅处,或是有轻轻软软的丝弦声相伴处,再不济,也得个巷陌拐角,四方寂静。
可是这世风日景下,大伙都忙着回家,这长得一般的实在不具诱惑力的大叔竟叫自己吃他的豆腐,竟然还叫自己花钱吃他的豆腐。
讶然一阵又不禁叹,这大叔的智力真真令人担忧。
虽说活着就要有自信,但人长成这样还十分有自信,就显得十分盲目且十分愚蠢了,必须得有人来提醒才是。
花檐顿觉得自己很有使命感。
于是,很有使命感的花檐就开始小心谨慎地劝:“大叔,我不想吃你的豆腐,建议你把面容整一整,”又指了指身旁的婢女:“你看我身旁的这个丫头,她的豆腐我就想吃得很。”
生意人愣是没反应过来这话中意味,咧嘴笑道:“姑娘真会开玩笑,我只是个生意人,又不卖身,要整什么面容?”
花檐听罢心知方才那一对比大叔没明白,但能扯到卖身上,看来还是有点成效,于是便不顾侍女的拉扯在豆腐摊前蹲了下来。又耐心道:“其实卖豆腐和卖身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赚钱对不对?”
大叔茫然地点了点头。花檐满意地续道:“卖身呢,要皮子好,卖豆腐也一样,你皮子不好,人家没什么兴趣想吃你的豆腐,所以更不会想花钱买,是不是?”
生意人摇摇头:“我这豆腐皮子挺好的啊。”
花檐扶额,意欲再劝,顺手拍到了生意人的肩膀上。
“其实……”
才吐出两字,突然被一阵清朗愉快的笑声将话截断。
“哈哈,百里家的荀小姐还真是有趣。”
花檐一惊,抬起头来,见相隔几步处,黄昏下站着一个高瘦的青年望着自己,青年穿了一袭绣金纹的沉紫长袍,长发在微风里飘飘逸逸,只随意扎了一下,衬得晕和的光里修长的身影,一派风仪恍若天人。
花檐看着,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胸口炸开,很熟悉的很熟悉的东西,仿佛能开破很久远很久远的光阴。但是她想不起来,越回想竟越难受。
她确定自己从前没见过这个人,只是,却不知百里荀是否见过。
“你是?”
紫衣青年听了只是笑,不答,任着花檐打量,许久自顾自地朝了远方走去。
“我认得你就够了。”
远了一大截路又飘来一句,“耐心等待吧,小丫头,很快,我们还会见面。”
虽远矣,声音却清晰如注,约莫是想炫耀自己的嗓门不像外表那么柔。
花檐心想着,方才被打乱的心情此时已经消失个七八分。又因没得到个正常的回答,本着求知欲强的心再问起正看着那道人影出神的侍女:“你认识他吗?”
“回小姐的,小贝不认识。”侍女回道,毕竟谈的内容和美男有关,回答间竟羞红了脸。
“那看来我也不认识。”花檐若有所思地给方才那位遇见的美人儿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