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盛夏。
天气闷热无比,烦躁的蝉鸣一声接着一声地此起彼伏,让人得不到片刻的安宁。
哥特式古建筑的地下室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举着手电筒蹲在了死者所在的位置,两道剑眉微蹙,思索着什么。在他的身后,站着一位风姿绰约的女警。
女警名叫丁晴,从警校毕业后就到了长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级警司。肤白貌美,仪态万方,是市局公认的警花。不过她本人却不喜欢“花瓶”这样的角色,更希望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同事们的认可。
一个星期前,居住在洋人巷的三个孩子在这里玩捉迷藏,其中一个叫宋哲熙的孩子无意中踩漏了覆盖住地下室入口的木板,摔了下来,这才发现了这里的一具白骨。
目前法医给出的结论是:死者男性,身高一米八三,血型为a型。其中,骸骨的肋骨之上有摩擦碎裂的痕迹。除此之外,小臂的尺骨、小腿的胫骨全都被钉入了长钉。颅骨有多处重物击打的痕迹,可以确定死者生前曾经遭受过虐待。
只是这一带早就没有什么人居住了,地处偏僻。再加上地下室足够隐蔽,附近的人都不知道有这样一处所在,导致死者死后二十年才被发现。而也正是因为如此,致使警方的侦破工作进展缓慢,到现在连死者的身份都还无法确定。
无奈之下,长霞市公安局负责主持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纪长安,亲自致电著名刑侦专家黄维扬教授,请他来长霞市参详此案。没想到,出现在众警员面前的并非大名鼎鼎的黄教授,而是他的一个学生——面前的这个名叫苏仲的年轻人。
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丁晴自然是很失望。这个话语不多的苏仲比自己大不了几岁,也不知道黄教授为什么派他来。
“现场还有什么发现?”突然,苏仲开口说话了。
丁晴说道:“痕检科的老方已经勘验了四遍了,结果都在报告里了。”
苏仲这才慢慢站起来,他面对着骸骨背靠的那面墙壁,怔然伫立了许久。少时,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竟然慢慢坐了下来。就那样坐在了地板上,背靠着那面墙,一如死者遇害时的样子。
丁晴好奇地看着他,此时的苏仲目光决绝,似乎是在揣摩着死者临死前的景象。
以往这种行为,她只是在电视剧电影中看到过。一瞬间,她觉得这个苏仲更像是神经病。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苏仲站了起来,他一边摘下手上的白手套,一边沿着楼梯往地面走去。
这家伙有点儿高冷过头了吧!丁晴如是心想,跟了上去:“你有什么发现吗?”
苏仲看着她,忽然说了一句:“你相信我?”
丁晴木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
“纪局是向黄教授请教,你们没想到他会派我来,觉得我年轻,不足以担此大任。要不然这次我来现场,也不会派你这个小丫头来了!”
没想到苏仲一语中的,事实真是这样的。尤其是市局刑侦支队长上下,觉得请一个外援,等于是低头认输了。
接着,苏仲继续说道:“应该也包括你在内。不过你放心,我只帮你们这一回,而且我也不喜欢和你们警察打交道。”
丁晴有些不知所措,仿佛是被人一下子看穿了内心。而苏仲这样一个沉默寡言,又喜欢“揭短儿”的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但无论怎样,她还是想为自己的单位说两句好话:“不是那样的,那是因为……”
苏仲打断了她,把手套和手电筒交还到了她手里:“别忘了,我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可以看穿一个人的内心!”他的双眼直视丁晴。
丁晴被他盯得心里有些慌张,慢慢低下了头去,似有意无意地小声嘀咕了一句:“我才不是小丫头呢!”
苏仲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见,一个人转身走掉了。
丁晴在他背后喊了一声:“你去哪里?”
“跟我来吧。”
地下室位于建筑的后面,仅容两人并肩勉强通过的宽度。走到一半儿,有一扇门是建筑的后门。苏仲推开门,来到了建筑的内部,这里已经残破不堪了,但是从整齐排列的长条靠背椅来看,是一个教堂。
丁晴说道:“这座建筑是清朝末年的时候,两个法国传教士修建的。洋人巷的叫法就是这么传开的。后来被义和团烧过一次,听说死了不少的洋人。到了民国,一对外国夫妇把这里改成了私人医院,抗日战争时期还救助过不少人。”
苏仲微微点头:“这幢房子最后一任主人是谁?”
“那对外国夫妇后来病死了,这里就一直空着。巷子里的很多老住户也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地下室。”
苏仲看了看座椅上的灰尘以及窗外几乎一人高的杂草,心里已经有数了。他用一种极缓慢的语速说道:“这种地方,除了小孩子,一般人都唯恐避之不及。尤其是还死过人,一定传出过什么鬼楼的传说。”
丁晴轻轻点点头,一切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只是她不想跟这样一个人多说话。
苏仲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继续说道:“凶手作案,首先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对这里的环境相当熟悉,而且知道地下室的所在。”他深吸了一口气,想了片刻,说道:“查一查案发时住在这里的人吧。”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往外面走去了。
丁晴急忙跟了上去。
不料苏仲忽然转回身来:“不要跟着我,我现在回家。”
丁晴怔然站住了脚步,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气得数落了一句:“狂什么狂?!”
离开了洋人巷,苏仲一个人沿着马路边慢慢踱着步子,他时而两边张望。十年了,他和这座城市已经有十年没见了。
正在这时,旁边有一辆车慢慢跟了上来,摁响了喇叭,很是烦人。苏仲回头望去,见车窗打开,一颗脑袋从里面探了出来:“老苏,上车。”
苏仲见到他,也不客气,上了车。
开车的是一个胖子,留着两撇淡淡的老鼠须,戴着一副圆圆的墨镜,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苏仲:“怎么样,兄弟够意思吧?知道你回来了,第一个来接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这几天洋人巷死人的事情弄得满城风雨的,你回来肯定是为了这件案子。我一猜,你一准儿在这儿。”
苏仲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他扭头看着窗外风驰而过的景色。昨晚回来的,直到今天,他才有闲暇好好看看这座城市阔别十年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