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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行奇谈 卷一 参变 第12章 海边码头

绿灯亮起,车子继续前行。

再向前,空气中的湿气加重,已经接近海边。

前面的车子转向灯闪烁起来,下一个路口要向左拐。

“他们是去集装箱码头。”林风在导航地图上指了指。

“那边的确是个很好的藏匿地点,废弃集装箱很多,随便找一个,就能藏下十几个人、几箱金子。”金若兰点头。

“没有金子,只有杀戮。”林风有种不祥的预感。

“江湖就是这样,有多大利益,就有多少杀戮,两者密不可分。在这里,任何人的性命都能用金子衡量。如果有人说不,那一定是金条的数量不够多。”金若兰说。

林风的个人世界里一向祥和安宁,他总希望,每一个登门的病人都能平安地活下去,直至白发苍苍地老去。

很可惜,那只是他的美好愿望。

他的父亲也常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其实也是在告诫他,城市的光鲜亮丽背后,一定有日月照不到的地方。

拐弯之后,金若兰放慢车速,不再紧跟,免得雷炮起疑心。

“金凤门的唯一目的是平息于家的灾祸,其它的,不想管,也管不了。”金若兰看出了林风的焦虑和担忧。

林风醒悟,立刻点头:“是,我明白。”

起初,他生怕跟丢了前车,造成雷炮和那女人的正面火拼,二死其一或者两败俱伤。

经金若兰点醒,他立刻明白,前面两人都不是善类。尤其是雷炮,更不值得关心。杀人者偿命,他枪杀了两名同伴,如果被人杀了,也只是咎由自取。

远远的,前面的车子靠着一列集装箱停下来。

金若兰把车子驶入暗处,随即熄火。

“我们不过去?”林风问。

金若兰摇头:“稍等,等到他们为金子火拼时再过去。前面是口沸水锅,盲目过去,大大不妥。”

林风口袋里的电话发出叮的一声响,收到一条短讯。

他取出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于树发来的消息:“你在哪里?我想找人喝酒,就在你诊所门口。”

“是于树,找我喝酒。”林风把那条短讯展示给金若兰看。

“富二代大少爷就是这样,遇到事,要靠喝酒解决。”金若兰摇头。

“我是他朋友,他当然也有其他朋友,但那些场面上的酒肉朋友,只能喝酒笑闹,不能推心置腹。”林风说。

“遇到大事,喝酒解决不了,只能面对。”金若兰的脸色渐渐变得冷峻起来。

“于树养尊处优惯了,但他是个好人,孝顺真诚,待人和气,每年向各大慈善机构、灾害应对机构的捐款超过两百万,也多次亲自参加捐赠、救灾行动,与纨绔子弟不同。”林风为好友辩解。

“抱歉。”金若兰意识到自己的话太严厉,立刻嘴角上翘,给了林风一个笑脸。

林风给于树回短讯:“在外面,有病人,几小时后才能回去。先回家吧,好好照顾宝鹃。”

同时,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将手机调成了震动模式。

果然,消息发出五秒钟,于树的电话就打进来。

“林风,让你的病人见鬼去吧,今晚宝鹃一直在哭,她睡不着,一闭眼就做噩梦,梦见有一群山精树怪来抢我们的孩子。我被她哭得心烦,把岳父岳母全都接到别墅来陪她,自己才脱出身来。来陪我喝酒吧,连续出了这么多事,我都快精神崩溃了——”这段话的结尾,于树狠狠地骂了一句。

林风听到了啤酒罐砸在墙上的声音,不禁皱眉:“于树,不要在街上弄出太大动静来,惊扰了邻居,他们报警,你就有麻烦了。”

本城是个法治社会,诊所附近治安良好,像于树那样大吵大嚷,再加上乱砸啤酒罐,弄出叮叮当当的噪声来,附近邻居不堪其扰,一定有人向警局民生热线投诉举报。

“去他的,都去他的吧!”于树大叫,“你几时回来?我在诊所门口等着。”

“好,我尽快。”林风无奈,只好如此安抚。

挂了电话,林风的眉头紧皱起来。

正如金若兰所说,一个男人遇到难题的时候,喝酒撒泼不是本事,而是应该在逆境中奋力开拓,以宽广的胸怀、有力的肩膀承担起一切。

于树已经是成年人,不能一直托庇于长辈羽翼之下,像一个任性的孩子那样逃避现实。

“我们是朋友,宝鹃也是我的朋友,所以,只要这件事不完,我就必须陪着他们一起走下去。”林风向金若兰解释。

“这是你的善意,但如果于树是扶不起的阿斗,帮他再多,也无济于事。”金若兰一针见血地指出。

就在这时,一辆摩托车从后面驶来,熄火滑行后,停在他们的车边。

“罗汉叔。”金若兰放下车窗,向车手打招呼。

车手摘下头盔,正是林风见过的金罗汉。他在车顶敲了两下,回应金若兰,同时也算是向林风打招呼。

“火蛇堂的雷炮为金子杀了同伴,现在挟持着申九姑的手下,去那边的集装箱里拿金子了。”金若兰说。

金罗汉点头:“雪岭的人还是老一套手段,扔金子出来,让南洋各派自乱阵脚。火蛇堂这几年扩张太厉害,雷炮这种害群之马早晚会出事。”

金若兰向前面一指:“罗汉叔,你去探探虚实。这次申九姑的人到金鼎大厦去,目标直接对准了我。难道说,她将我们金凤门当成了首当其冲的敌人?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有点不放心。”

“好,小姐,我马上去。”金罗汉弯腰,看着林风,“林医生,好好陪着小姐,我稍后就回来。一切顺利的话,我请你喝酒,还你的人情。”

他把摩托车放到一边去,然后从腰间抽出一把手枪,迅速检查子弹情况。

“唔,罗汉叔,能不开枪,绝不开枪。我们的目标是解决于家的问题,不是杀人,哪怕是伤人也不行。”金若兰及时提醒。

她说的,正是林风想说的。

本城是法治社会,只有警察才有执法权,其他人只能是自保、自卫,而不是像火蛇堂雷炮那样,肆意开枪,草菅人命。

金罗汉答应一声,看着林风:“林医生,不要教小姐做事。你是文明人,我们是江湖人,大家走的不是一条道。你以救人为生,见不得杀人越货的事,但我们行走江湖,早就习惯了。你不让小姐杀人,早晚有一天会后悔,人在江湖,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对不对?不信你翻翻以前的江湖历史典籍看看,任何一个年代,光凭着嘴皮子,什么都干不了。对了,你再想想看,如果没有我们这些人,于家岂不是任人宰割,让雪岭来的人摁在地上欺负?”

“你误会了,罗汉先生——”林风解释,但转头看到金若兰嘴角的微笑之后,无声地闭嘴。

“你们年轻人啊,就是心眼活,善变。江湖上流传下来数百上千年的规矩了,不杀人,怎么扬名立万?不杀人,怎么镇得住雪岭那些邪里邪气的家伙?”金罗汉又说。

金若兰一笑:“好了罗汉叔,别发表你的长篇大论了。只不过是请你去探探路而已,早知道你不喝酒也如此啰嗦,不如不麻烦你了。”

金罗汉也笑了:“好啦好啦,你们慢慢聊,我去探路。不过小姐,别忘了,咱是江湖人,跟林医生不是一条道上的,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

金若兰假装生气,重重地咳嗽了一声:“罗汉叔,你再这样,我马上打电话给罗汉婶,让她好好管管你。”

金罗汉拱手:“哎呀小姐,千万别打电话,我去干活,我去干活了。”

他在车顶上敲了敲,随即隐入黑暗之中。

“罗汉叔最怕罗汉婶。”金若兰解释。

“我没有妨碍你做事吧?”林风问。

“怎么会呢?其实我一直都不赞成江湖门派胡乱杀人。江湖人也是人,只要身在城市,就要接受法律监督,不能逾越于法律之上。要解决一件矛盾,未必需要杀人,只想用杀人来平事的话,最终结果,未必就能如愿以偿地解决问题。你放心,罗汉叔跟雷炮他们不一样,懂得进退,知道深浅,不会坏事的。”金若兰说。

“我只怕刚才他误会,以为是我限制你行动,给你带来不便。”林风说。

金若兰摇头微笑:“我要做的事,任谁都挡不住。我不想做的事,也是一样。”

金罗汉说的话,让他们有些尴尬,中间仿佛隔了一层窗户纸,谁都没有勇气直白地捅破。

他们虽然是现代人,但却同样遵循古礼,不肯冒昧而随意地表达内心情感,毕竟结识的时间还是太短了。

“金小姐,方便的话,跟我说说,于家到底面临着什么样的大祸吧?”林风问。

他不想再用这类问题去刺激于树,而且,直接问当事人的话,对方的话一定有失偏颇,只说于家无辜,绝对不会承认自家做了什么有损道德的坏事。

“简单说,如果‘南洋英雄帖’劳而无功,我们这些南洋奇术师集体失败,那么,于家就会失去这个宝贵的婴儿。这婴儿对于家太重要了,所以,于家愿意倾其所有,保护家族血脉。据我所知,除了南洋奇术师,于家还向欧洲的几位顶尖高手发出了邀请函,报价更高,只求花钱买个平安。”金若兰回答。

“大辫子女人那边呢?实力究竟如何?”林风又问。

金若兰摇头:“只能用‘深不可测’四个字来形容。雪岭参帮是北方最大帮派,申九姑只是一枚小小的棋子而已,如果用人参来打比方,她只算得上是参须而已。曾有人说,参帮就像是一棵深扎在雪岭上的万年参王,根在万年冻土之下,叶子延伸到九霄云外,顶天立地,绝世而存。林医生,我虽然是江湖人,却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所以一直都说,没有一个门派能独力击败参帮,实力使然,吹嘘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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