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魂体寄居在原主身上的原因,她从来到这个世界,就对武安侯府的人感到亲切。
从心底里,她一直把这府里的人当做亲人。
毕竟她也没有别的亲人。
不是说前世爹不疼娘不爱没亲人,而是她忘记了过去。
除了记得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其余的什么都不记得,自然不记得自己的亲人。
她没有记忆,又占据了原主的身体,这府里的就是她的亲人。
她不能让姜云兮出事,也顺便到乡下小住几日,避避风头,省得那名义上的爷爷逼着她去战王府道歉。
“小姐,您确定要去找大小姐?老侯爷那里……”
姜晓歆头疼,“那糟老头确实有些麻烦。”
遭老头……
芳月和芳华嘴抽,默默低下头去,她们家主子胆子是越来越肥了,竟然敢背地里说老侯爷是糟老头。
大概是打赢了神犬,膨胀了。
“芳月,去找三套小厮的衣服,咱们从后门出府。”
“小姐,您确定真的要……”芳月犹豫。
姜晓歆给了她一个笑脸,“我可以把你留下,独自面对老侯爷……”
“奴婢去准备衣服。”
芳月一溜烟跑了,留下她面对老侯爷,她会被打死的。
“小姐,您身上有伤,下乡的山路难走,乘马车需要两天,您撑得住吗?”芳华担忧。
“撑得住,只是被咬了两口而已,没多大事儿。”
原主体质比较特殊,受伤以后,有很强的自愈能力。
这也导致了前世被沈墨之折磨了三个月之久。
正常人被那般折磨,不出一个月就挂了,而原主因为体质强悍,被生生折磨了三个月。
身体上精神上都饱受摧残。
原主曾经无数次想死,却每每都在绝望中睁开眼眸,然后面对新一轮的折磨,真正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最后原主彻底挂了,而她倒霉地占据了原主的身体,替她承受了最后一轮的折磨,那滋味……
姜晓歆想起来就浑身发疼,喉头发紧,恨不得将沈墨之大卸八块。
若非当时情况不允许,她真想将沈墨之加注在她和原主身上的痛苦,十倍百倍的还给他!
让他也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现在重生了,多好啊!
这一世……
姜晓歆唇角勾起一抹冷弧,笑容透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玩味,怎么看怎么瘆人。
芳华没来由打了个寒颤,几乎是本能地低下头,后背蹿起一股凉意。
这种没来由畏惧的感觉让她心惊。
抬头再去看姜晓歆,那抹诡异瘆人的笑不见了,仿若她之前出现了错觉。
芳华心中隐隐不安,担忧,她家主子,无论是昨日跟恶犬打斗时的状态,还是今日苏醒之后的反应,都透着反常。
有一种说不出的狠劲。
平常不是这样的。
主子以前就算是发脾气,也顶多让人觉得蛮横任性,却不会让人觉得凶狠。
好像从昨日被狗咬之后就不对劲了。
刚被狗咬的时候,主子是害怕胆怯的,然后跟狗打架的时候,一开始也没那么凶。
好像是被狗咬了第二次之后,忽然就变得凶狠了。
难道像大夫说的,犬牙有毒,被咬了,有后遗症?
芳华的目光移向姜晓歆的腿部,担忧地问,“小姐,您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不舒服?
姜晓歆顺着芳华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腿,卷起了裤腿,左腿大腿处和右腿小腿处分别一个狰狞的犬牙印记。
牙印很深,有干涸的血渍,牙印周围又青又紫的一大片。
总之,非常不美观,还有点疼。
姜晓歆的心情瞬间就不美妙了,“被狗咬了两大口,你说我能舒服吗?慕熠言那狗男人养什么不好,竟然养狗,养狗就算了,还养一只会咬人的疯狗,下次见面……”
“主子!”芳华激动地打断姜晓歆的话,一脸紧张的上前,压低声音,“嘘!别乱说话!战王是咱们西凌国的战神,骂不得!”
主子不仅直呼战王的名讳,还骂战王是狗男人,若是让人听见,传扬出去,京圈的贵女们会群起而攻之的。
战王那可是京圈无数娇小姐心中的白月光,神圣而不可亵渎的。
“狗男人”三个字,足够无数千金拎着大刀砍到永安侯府。
都说男人好色,这女人好色起来也不遑多让的。
女人们倾慕战王,不仅因为战王的文能治国,武能安邦,更多的是因为战王那颠倒众生的绝世容颜。
那样一个堪比谪仙的男人,谁敢亵渎?
幸亏她们家主子咬的是战王的狗,不是战王。
芳华庆幸地舒了一口气。
姜晓歆瞧着她神情变来变去的,只觉得莫名其妙,“放心,我也就是在府里骂两句。”
出了府门,狗男人不招惹她,那天气晴朗,各自安好。
狗男人若敢惹她,咬死他个渣渣狗主人。
“主子,尽量在府里也别骂战王,骂习惯了容易祸从口出。”芳华认真道。
姜晓歆敷衍地嗯了一声,压根就没放在心上,“这芳月怎么回事?拿个衣服而已,慢吞吞的。”
她肚子都唱空城计了,还赶着出府吃顿好的呢。
“奴婢去看看。”
芳华往外去,不多时,疾步走了回来,脸色有异,“主子,芳月回来了,老夫人跟着来了,您快赶紧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