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不常来往,但也不断来往的朋友,邀我去登太白山。
他刚去过,和一个不是他妻子的女人作伴同游。“感觉好极了!”他说。
我问:“是山的感觉,还是这位旅伴的感觉?”
“傻了吧?我就知道你会提这个问题,太俗……”
我承认,我从来只写世俗小说,所以,请他原谅,猛一下,还相当地性灵风雅不起来呢!
“不过,你应该去!”他认真地建议。
太白山,秦岭主峰,海拔3767米,在陕西省周至、眉县、太白等县间。这虽是名山,但却不算十分走红的名胜,一是路难行,太难了,非一般的难。二是从游览的角度看,似乎还缺乏一些吸引力。三是对那兼有长白山、西双版纳、青藏高原特色的自然保护区宣传得也不够。四,这座山又名太乙山,作为宗教圣地,还不广为人知,当然,也就相当地被冷落了。
这位朋友一个劲地鼓动我,似乎不上太白山,将是终生之憾。还举例说,有位美籍华人牛满江博士,上山以后,对那道观里的秘笈符#,谶书方册之类,望洋兴叹,顶礼膜拜。尤其那些修行了一辈子的老道长,向他介绍了从历代祖师口传心授下来的导引吐纳之术,颐年养生之方,天地阴阳之道,日月星辰之数,以及服饵、胎息,房中、辟谷等修炼方法。应该说只不过谈了些皮毛而已,就使他感到玄秘邃奥,博大精深得不得了,绝非他所熟悉的西方文化所能企及。因此,据说这位意犹未足的博士,约定了还要来。
让博士去吧!虽然我也好象应该朝拜一下才是,可想到路难行这一点,便作罢了。
我谢了我的这位朋友,你的盛情厚意我领了。但我差不多有二十多年,抬头见山,开门见山,是跟大山打交道的,而且还是被逼迫的。试想在丛山峻岭里消耗了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岁月的人,对山还能产生多大兴趣?不知磨破了多少双鞋?这且不说;还不知望穿过多少回眼?那无法突围冲决而出的绝望,裹挟住本应自由的心灵,久而久之,形成为厚厚的然而是痛苦的茧,所以,一见到山,便产生心理障碍。
“真对不起了!”
他哂笑地摇了摇头,不敢苟同的样子。
我的这位朋友,爱好文学,但不搞文学。爱好他认为好的文学,而并不赞赏我正在搞的文学。有谈得来的时候,也有谈不来的时候。这样反而更好,因为文学观点全同或全异的朋友,会有把话很快说完的危险。所以还是保持若即若离,不近不远的交往,倒能浅浅淡淡地维系得长久一些。
他笑我这种被山异化了的从生理到心理的畏缩:“你们这一代人啊!前怕狼,后怕虎!”
“怎么个意思呢?老弟!这种口气,这种笑容,颇有一股超越凌驾,高高在上的宣读审判词的味道!”我一生中碰到这样的法官太多了。
“多心了不是?”他向我解释:“我只是觉得你们这些人,过于偏执。那不是已经成为昨天的事了么?干吗不洒脱一点,还背着那份沉重的历史负担,弄得自己好不自在呢?为什么要活得这么累?世界好大,人好多,放松些吧!”
“谈何容易!弯着长惯了的树木,要直也难!”
“也许我这种说法,你不爱听,紧箍咒别人给你念,那是无可奈何的事。自己给自己上劲,实在可笑的。走吧,太白山,假如你和那些鹤发童颜,寿眉长髯的老道长,谈一谈虚无之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元,你会对你目前负担沉重的文学观点,稍有一点反省!”说到这里,他眉宇间有那么一丝丝狡狯的意味。
我知道他并不赞成我写的那些自讨苦吃的小说,但他也不反对我继续写下去,既然你乐意背十字架,他也不强劝。不过,他想让我借一份太白山的仙道之气,不至于俗得那么沉重,也许并非坏意。
我报以一笑。说实在的,年青人想做上帝的愿望,我能忍受。他可能强加于人,但不等于法律。
相反,那些上了岁数的人,却自以为是上帝,金口玉言,让人讨厌得要死。尤其他们已弄不成文学,唯有挟文学以外的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也真可怜。近年来,很有一些与我同辈,和比我还年长的人,总想在文学领域里,扮演一个大哥大的角色,令人齿冷。这些志大才疏,色厉内荏的家伙们,自己一屁股屎,还摆出《打渔杀家》里教师爷的架式,跳来跳去,指手划脚,当然是很可笑的。说实在的,听他们狗屁不是的泛出一股陈仓霉米味的“教导”,真还不如挨年青人训几句呢?
“登一趟山吧!我保证你不虚此行!”他一再鼓捣我。
“你不是刚去了才回……”
“一篇好文章,读一遍是品不出味道的。”
好一份游兴,更主要的,是一份力求极致,锲而不舍的好精神,叫我赞叹。
这位朋友四十左右,是吃过一些苦,但没有吃过很大苦的一代。这或许是值得羡慕的优势了,他们比娇生惯养,不知天高地厚的更年青些的人,懂得生活,可又并未失去锐气;比起像我们心上有着太厚的茧,裹足不前,欲行又止的人,有令人钦佩的胆量和敢于做些什么而不至于顾虑重重的勇气。
看,秋天去了未过瘾,又在张罗冬天之行。“这季节上山?”我初以为他的建议,是稍后的事,哪晓得说到做到,刻日就要出发的。
他说:“我认为踏雪上太白,最是有情趣的了!”
“疯啦,你……”
他说,疯一疯又何妨?他告诉我,上次他和他那位女伴差点回不来。
“什么?”
“山深林密,迷了路!”
“这么难走?”我更加没信心了。
“好走还有什么劲咧!”
听他的口气,第一,上山去,有些地段,基本上是没有路的。第二,既然去“耍”(这个“耍”字让我目瞪口呆),就应该尽可能地走没人走过的路,才是他所说的“疯一疯又何妨”。他和他那位大概同样疯的女伴,上一次,在密林里,靠一件狗皮大衣,风餐露宿好几天才走出林子。第三,现在肯定是满山遍野,银装素裹,什么路也埋在尺把厚的雪下,那一步一步或许会是十分地艰难了,这似乎正是他所盼望的。
“小可更不敢奉陪了!”
“你老可不要望而却步,正是这样,才乐在其中的。”
“看来你要的就是这个所谓的劲了?”
“也不完全是,”他说:“恐怕还包括一份对太白山的虔诚吧!看来你是真不打算去了?”
我只好敬谢不敏,很抱歉不能和他一起踏雪登山,朝拜元真,失去一次悟性的良机。虽然我也曾动过心的,但一转念间,罢了罢了,那茧裹的心又言归正传,还是永远做一个望山兴叹的人吧!
不过,他上山的那天,我还是怀着尊重之意、羡慕之情起大早去给他送行。
一个穿着通红通红羽绒服的女孩子,和他在一起,在长途汽车站等着开往周至、眉县的班车。那显然不是他的妻子,这姑娘也就二十出头,仍是一脸稚气的样子。
“你和我这位朋友一样,居然还有兴致,再登一次太白山!”我赞美她的游兴和豪气。
她笑了,一个劲地摇头。
我的朋友解释道:“这不是上次那一位!你搞错了!”
怕他又指责我俗,努力做出毫不惊讶的神态,向他打听:“上次和你一块迷了路的她,不跟你同行了?”
他指着这位衣服红得耀眼的姑娘说:“这不又有新的旅伴了吗?她就是听说迷路这两个字,才死缠着要去的……”
“什么?”这实在闻所未闻,我瞅着她,“真的?”
那个年青女孩子赧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他替她说了:“她还从来没尝过迷路的滋味呢?所以,她非要去试一试……”
话还未说完,长途车开始放乘客上车,他们赶紧挤去,乱哄哄地连打声招呼也来不及,看着车慢腾腾地驶了出去。
开走了,好远好远,那一点娇艳的鲜红,还在吸引着我的目光。
我真遗憾,没随他们上太白山。但除了这以外,似乎还有别的什么遗憾萦系在心上,使我久久地,久久地站在那儿,望着那早已望不见的车,不想马上离开。一种怅然若失的情绪涌上来,怎么也推拭不去。
这是什么样的遗憾呢?我也说不好,反正,够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