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历史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是爱琴文明时期,时间是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100年左右。爱琴海文明主要包括两大文明:分别是克里特文明和迈锡尼文明,前者的时间跨度是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500年,后者在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1125年。
二是荷马时代,时间是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9世纪。
三是古风时代或称古典时代,时间是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古风时代的希腊从黑暗无比的荷马时代再次走向文明,也正是在这时候古希腊地区普遍出现城邦,大殖民运动也达到顶峰,出现了斯巴达和雅典两个“中心”。由于这一时期的文献资料主要集中出现在诗人赫西俄德的作品中,所以也有人干脆把这一时期称为赫西俄德时期。
好,接下来我们看,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期出现古希腊城邦及大殖民运动。
原来,在荷马时代末期的公元前9世纪左右,当时的铁器已经开始受到普遍使用,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农工商方面都有前所未有的成就。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贵族与平民围绕着土地、债务等问题展开激烈斗争。而城邦,实际上就是这种斗争的产物。
为什么这样说呢?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国家、政党、军队、警察、监狱等等,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在这里,城邦就是当时的一种国家形态。贵族与平民之间激烈斗争的结果,使得史前社会的那种氏族部落制度开始逐渐解体,转而采用城邦这样的工具来对抗失败者(平民)。说穿了,就是把平民赶到郊外。
城邦及大殖民运动极大地巩固和发展了古希腊经济和文化,造就了一个时代的经济繁荣、文化发展、政治清明,甚至一度达到登峰造极地步。
※主要历史回顾※
总体来看,古希腊城邦的形成,与当时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特定的阶级关系分不开,或者干脆可以说是由此决定的。一个个城邦形成后,为了对外发展经济、开拓市场,又必然随之掀起一个个大殖民运动。这些都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密不可分,但从时间上看则有先后之别。
古希腊城邦的特征和形成条件
这里所说的古希腊城邦,实际上与我们今天所称的国家大同小异;当然,它肯定又有不同之处。从时间和地点来看,它们主要出现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主要分布在古希腊半岛和意大利半岛上。
古希腊城邦的主要特征
首先看,为什么叫城邦?“城邦”一词源于希腊文,中文译作“波利斯”。从概念看,它是指一个城市连同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构成的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城邦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城市,二是国家,三是公民集体(公民社会)。在古希腊人眼里,这三位一体的本质特征是公民集体。
古希腊城邦与当时的东方国家有很多不同。确切地说,除了当时的希腊、罗马等少数地区外,在全球其它最古老的文明地区都看不到这样的国家形态;正是这种国家形态,推动了古希腊、罗马逐步进入大帝国时代。
具体地说,古希腊城邦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公民是国家主人。
公民是国家主人,体现在所有公民都可以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并且在社会各层面一律平等;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主要也是由于每个人的财产等级不同,而导致所参与程度有所不同罢了。
从这一点延伸开来看,古希腊城邦的政治体制大多实行共和制,采取的是直接的民主和法制。
二是土地所有权和公民权相一致。
在当时,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产。在这方面,城邦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和公民权相一致的做法。也就是说,只有公民才能分到土地;一旦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部分或全部公民权的丧失。反过来也可以说,只有拥有土地等财产,才能拥有公民身份、拥有公民权力。
这里的土地是指每个公民的份地,即私有土地;除此之外,每个公民还能享受到集体所有土地的一部分。公民拥有集体土地份额,就能从中得到各种经济补助和分配,好比我们今天的“土地分红”。
既然土地是国家和公民最重要的财产,那么,为了保证公民集体土地份额不被剥夺,就必须划有土地“红线”,而当时正是这样做的。
一方面,政府规定每个公民最多只能拥有多少私有土地份额,严禁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另一方面,禁止土地买卖,限制和监督私有土地份额的使用。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为了确保公民集体土地的稳定,确保小土地所有制形态能够成为城邦社会的经济基础。
正因如此,在当时的希腊半岛上就没有出现过像西亚、北非王室和神庙为中心的那种大土地所有制。
三是军民合一,全民皆兵。
这就是说,所有城邦公民都负有保卫城邦财产和个人私有财产的神圣职责。城邦公民都是战士,所以当时是看不到雇佣性质的常规部队的。
虽然有的城邦规定,成年男子在一定年限内必须长期过军营生活,不必从事生产劳动;但也有许多城邦规定,只有在遇到发生战争时才会发布战争动员令,平时照样可以各自从事生产劳动,有点像今天的“民兵”一样,平时搞生产,战时能打仗。
四是排他性和独立性。
在公民权和城邦管理思想上,城邦具有公民集体的排他性和独立性。不同城邦之间各搞各的,界限非常清晰,完全不用担心被其他城邦兼并。
这种排他性是指,城邦的公民权不可能轻易授予异邦人,同时也不允许异邦人购买本邦土地;异邦人在本邦做生意,需要缴纳特别赋税;等等。例如,异邦人在古雅典从事商业活动,就需要缴纳专门的人头税;在古斯巴达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缴纳专门的土地税和工商费,等等。
这种独立性是指,城邦公民与非公民处于对立地位。例如,当时的“斯巴达人公社”就是由大约9000名斯巴达人组成平等的公民集体,是当时的统治阶级;他们高高在上、可以不劳而获,人数约占总人口的14%。
古希腊城邦的形成条件
从典型意义上看,城邦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否则,就不会形成“城”和“市”,更不会实现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与此同时,这种经济发展还不能严重侵害小土地所有者、小手工、小农经济的根本利益,否则如果得不到他们的拥护,城邦的经济基础就不牢靠。
二是奴隶制发展到一定程度。
否则,如果全都是奴隶身分,公民的自由身份和特权又从哪里来呢?并且,这种奴隶制不能排挤自由民的劳动,否则也就无法做到军民合一。
三是土地财产权发展到一定程度。
否则,没有这么多土地来分配给公民,公民的集体土地和私有土地都无法得到保障,他们还有什么“动力”来保卫这个城邦呢?
而众所周知,要拥有增量土地就必须对外扩张;并且,这种对外扩张还要能适应城邦的统治手段。换句话说就是,城邦对外扩张后得到了更多的奴隶和土地,城邦对他(它)们要能驾驭得了。
古希腊城邦的形成方式和途径
总体来看,古希腊城邦的形成方式和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类:
早期移民和后来大殖民运动中建立的城邦
前者如小亚细亚沿岸和爱琴海各岛屿上的爱奥尼亚诸城邦;后者如地中海沿岸、黑海沿岸的各殖民城邦。
氏族制度解体和征服其他居民过程中建立的城邦
例如,希腊面积最大的城邦斯巴达,就是公元前12世纪左右多利亚人从希腊半岛北部南下,侵入伯罗奔尼撒半岛,毁灭了斯巴达城,然后在公元前10世纪至公元前9世纪左右逐渐建立起来的。
氏族制度解体和阶级分化基础上建立的城邦
例如,位于希腊中部的雅典,受多利亚人南侵的影响,其他城邦的居民为躲避战乱便纷纷逃难到雅典,对原有氏族管理机构形成很大冲击,直接引发公元前1250年左右的提秀斯改革,建立了新的城邦。
提秀斯改革最初是由雅典第十代王巴赛勒斯(basileus)提出的,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它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出身和职业,将全体居民分为贵族、农民、手工业者三个等级,赋予贵族担任社会公职的特权。就这样,氏族部落管理机构摇身一变成为贵族独占的国家机构,从而标志着雅典国家的正式诞生。
也就是说,至此,新生的雅典才正式成为贵族统治的城邦,一切权力全都由贵族所垄断。
大殖民运动的原因和方向
古希腊人的对外移民是从荷马时代开始的。但是到了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时,他们在纷纷建立城邦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了对海外的大规模殖民。一开始还是民间的、分散的、无序的殖民,发展到后来就成了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的殖民运动。
由于这种殖民与荷马时代的氏族部落迁移有很大不同,社会历史背景也更为波澜壮阔,所以史称“大殖民运动”。
大殖民运动的原因
归纳起来,大殖民运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人口过剩的需要。
人口过剩了,就不得不需要四处寻找生存空间。这就像儿子大了需要买房另外住出去结婚一样,可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刚性需求。
古希腊为什么会人口过剩呢?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除了人口的自然增长外,更主要是由土地兼并造成的。
荷马时代末期人民安居乐业,人口自然增长速度过快,就已经显得耕地严重不足了;而这时候的贵族有了钱之后,“英雄所见略同”的都是购买和掠夺土地,从而导致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只好想方设法推动对外殖民,否则很难确保国内社会和谐。
二是市场扩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古希腊人迫切需要通过殖民运动在海外建立贸易据点,一方面向海外倾销本邦产品,另一方面也好借此机会寻求海外的廉价原料。可以理解为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三是流亡海外的需要。
城邦内部贵族和平民、贵族和贵族之间斗争不断,那些在斗争中失败了的贵族就不得不流亡海外,通过海外殖民企图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四是天灾的结果。
公元前7世纪后期,锡拉岛大旱,7年无雨,居民不得不被迫抽签决定每兄弟两人中必须有一人殖民海外。这当然就是一种无奈的流放了。
大殖民运动的方向
接下来看,古希腊人大殖民运动的方向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这些希腊人向海外殖民的目的地主要有哪些。
总体上看,主要分布在这样一个区域:东北至爱琴海北岸及黑海沿岸,西到西西里岛、意大利南部、高卢和西班牙沿海,南至埃及、利比亚等地。
到公元前550年左右大殖民运动结束时,共有44个城邦的古希腊公民在海外建起139个殖民点,环绕在地中海和黑海沿岸。希腊人形容说,这些新的殖民城邦,就像雨后池塘周围彼此呼应的青蛙,这一比喻形象之极。
不用说,他们所建立起来的这些殖民点,其中有不少是克隆自己母邦的,相当于在海外建起一个个殖民城邦;但它们并不依附于母邦。
梭伦改革
提秀斯改革后,雅典的所有执政官都由贵族担任,平民毫无地位、苦不堪言,成了实际上的奴隶。当时的他们,被俗称为“六一汉”,即每年要把收成的六分之五缴给地主,自己只能留六分之一。
这样一来,就有许多人因为缴不起地租而债务累累,卖儿卖女,或者逃往国外。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非常激烈,在之后的几百年中经常出现平民造反,贵族青年不满统治阶级夺取政权、建立僭主政治的斗争。
所谓僭主政治,是指一个人的独裁统治,有点像君主专制。它主要表现为武力夺取政权、打击贵族统治。当然,僭主并非一定是暴君,其中也有许多是非常善良、开明的统治者,对推动社会进步起到积极作用。
梭伦(solon)就是其中的一位。梭伦出身于贵族,早期搞过贸易,到过地中海周边许多地区和国家。他广交东方名流,具有军事才能和文学天赋,还立过战功,可谓见多识广、思想解放、文武双全,所以被誉为希腊“七贤”之一。在希腊社会矛盾十分尖锐的公元前594年,他被推举为希腊首席执政官兼仲裁者,受命调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危机。
智慧无比的梭伦,一上任就首先申明自己只是一个调停者,拒绝当僭主。随后他颁布了一系列政治、经济等改革法令,希望能借此来调适社会关系。主要措施有:
在政治改革方面
梭伦把全体雅典自由民按照财产多少分为四个等级,分别规定不同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强调权责对等。例如,有土地的以土地年收成为标准,年收成在500麦斗(1麦斗约合80公斤)以上者为第一等级,300至500麦斗者为第二等级,200至300麦斗者为第三等级,200麦斗以下者为第四等级;没有土地的以实际收入折合成土地年收成进行计算。
然后规定,城邦高级职位只能由第一、第二等级的公民担任,但同时要求他们必须提供昂贵的骑兵装备,以及各种公益赞助;第三等级的公民可以出任一些会议议员职位和政府低级职位,但同时要求他们担任重装步兵;第四等级的公民只能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团,不过也只要他们担当轻装步兵和水手就行。
在经济改革方面
梭伦颁布“解负令”,取消所有以土地为抵押的债务,废除债务奴隶制;禁止小麦等粮食出口,但鼓励橄榄油输出;推行货币改革;规定公民占有的土地最高不能超过多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
与此同时,鼓励公民学习手工技艺。外邦手工业者如果愿意移民雅典不但有奖励,而且可以给予公民权;更绝的是,法律规定,如果父亲不让儿子学一门技术,儿子就可以不认他这个老子,不用承担赡养义务。
梭伦推出上述改革方案后,就独自离开雅典,出游地中海各国长达10年。晚年他回到家中后,专心从事研究和著述,直到老死。
克利斯提尼改革
庇西特拉图去世后,他的儿子希庇亚斯(hippias)继位为僭主,统治雅典18年。他骄奢淫逸、傲慢专横,天怒人怨。
贵族出身的平民领袖克利斯提尼,借助于斯巴达的军事力量,于公元前510年推翻了希庇亚斯的统治。接下来,与贵族勾结在一起的斯巴达军队又被平民赶走。
随后,克利斯提尼于公元前509年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内容有:
重新划定行政区划
废除了原来的4个血缘部落,建立了10个新的地域部落。每个部落都包括平原、山地、海岸等不同派别于三位一体,被称为“三一区”。
完善议事制度
将过去梭伦改革创立的400人会议规模扩大到500人,在10个行政区域中分别选出50名代表所组成。其中,抽签选出50人在一个月内组成公民大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国家事务;再从中抽签选出一人担任主席团执行主席。议员任期仍然为一年。
确保公民大会正常发挥作用
主要措施是规定公民大会每年都要定期举行10次例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还可以另外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国家大事。
建立十将军委员会
由10个行政区域各自选举产生1名将军,并且推举一人担任首席将军。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作为最高军政首脑机关。
制定陶片放逐法
如果政治领袖之间发生争端,则交由公民裁决。即由公民大会通过投票方式,将危害分子尤其是想当僭主的人的名字写在陶片或贝壳上。投票人数超过6000人有效,得票最多者必须离开瑞典流放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