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给自足促使社会稳定,但不是理想模式
中世纪庄园经济的产生背景是,当时古罗马帝国崩溃前夕战乱频繁,大大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在生产技术方面已经远远落后于当时的我国和阿拉伯地区。而正是因为庄园经济的兴起,才基本实现了经济和生活上的自给自足。
这种自给自足从“庄园”的名称上就可见一斑。之所以称为“庄园”,是因为这些庄园主(统治阶级)通常都把这些农奴囚禁在自己的庄园中从事农耕,所以这是一种欧洲特有的封建经济制度。
从自给自足的经济角度看,每一个庄园内部都是非常原始的物物交换,货币经济几乎完全不存在。直到12世纪开始,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复兴,这种情形才慢慢地有所改变。
从这一点上看,庄园经济实在不是最理想的经济方式。因为这种经济形态太封闭了,至多只能维持自给自足的需要,说穿了就是只够维持生存条件。但同时又应当看到,长期战乱之后百废待兴,解决并稳定所有人的温饱问题确实是当务之急;再加上当时并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统治体系,采取层层分封土地的办法来稳定社会关系,确有它的可取之处。
生产力低下,不得不集体劳动
庄园经济的一大特色是“公社合作”,即所有农奴必须一起劳动才行。
为什么呢?因为当时的农奴家里是一贫如洗,多数人吃不饱饭,没有床,也不识字,更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娱乐,那也是在农闲季节去熟市上和认识的人聊聊天,或者在教堂参加洗礼和婚礼,或者在田间劳动休息时用木头、皮革做成各种各样的球玩上一把。对了,那时候的教堂可以说是最受人欢迎的大众文化场所,集今天的大会堂、文化宫、青年宫、少年宫、体育中心、游乐场、展览馆等诸多功能于一体,尤其是唱诗班的合唱和朗诵相对盛行。
农奴在参加劳动时,各种工具和牲口都是由庄园主提供的,单枪匹马简直一事无成。这就是“自然经济”这个英语单词原本所包含的另一层含义——小农经济——即以“小型个体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模式”。
除此以外,当然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当时的耕种技术相当落后,再加上土地贫瘠,所以庄园经济普遍实行的是三年轮耕制,以便能更好地确保土壤肥力。也就是每一块土地不是处于“春耕”期、“秋耕”期,就是处于“休耕”期,这在当时被称为“三圃制”,归根到底还是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所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