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经济使得欧洲在中世纪长期保留着农奴制这样一种奴隶社会的残余生产力形态;相反,在当时的我国,公元200年左右东汉灭亡前后就已经消除了大地主庄园的农奴形态了。
庄园经济在经济上自给自足、政治和宗教上基本独立,这样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与当时欧洲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只是到了晚期,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急剧发展并渗入农村,瓦解了这种自然经济的基础,农奴制才随之崩溃,庄园经济步入衰败,最终出现一系列城市复兴运动。
城市复兴是中世纪欧洲经济的另一大特点。因为在罗马帝国崩溃时,罗马时代的城市已经衰败得不成样子了,有的甚至已经沦为废墟。从经济方面看,城市已经不“城”了,经济上与农村便没有多少区别。
而到了10至11世纪时,农业上已经开始广泛运用铁犁等先进的生产工具。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反过来又为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因为我们知道,手工业的发展需要农业提供原材料,商业的发展更与农业基础息息相关。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手工业者和商人便自发地聚集到港口、城堡、寺院、交通中心和行政中心附近开展商业贸易,久而久之,这些地方就逐步演变为城和市,成为中世纪西欧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