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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春梦 未婚同居者咏叹调

未婚同居者咏叹调

李显福

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又新鲜的课题。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天起,它就如同穿衣、吃饭一样随之而来。一个正常人,也许是不能缺少爱情的——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男子不钟情?

如今,爱情伴随着人类从幼年走到了壮年。一部人类的成长史,也就是一部爱情的发展史。在金字塔边,在复活节岛上,在喜马拉雅山麓,在刚果河流域,无不可以见到一代代的人们用各种符号、图案记录、表述的爱情。

公元前八世纪,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就塑造了一个永葆青春的爱神:

长生不死的众神中,最美的要数埃罗斯。

他甜蜜蜜、懒洋洋,他征服了众神和凡人的灵魂,使他们统统丧失了理智。

比赫西俄德稍晚一点的他的同胞、杰出的女抒情诗人则更加直言不讳,唱出了燃烧在胸中的歌:

妈呀,亲爱的妈呀!

我哪里有心织布,

我已经充满了对那个人的爱慕。

洋人这样倾注爱情,对它不可遏制地渴求。也许,我们温柔敦厚的东方民族,简言之,我们礼仪之邦的华夏人氏不会这样吧?

非也!

距今2500年前同世的我国最早的文学作品诗三百篇里,首篇便是:

关关睢鸠,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古往今来,不管是希腊人、英国人,还是中国人、菲律宾人,就这样周而复始,永无休止地描写、歌颂、探讨与人们、与社会,乃至与每一个作者、歌者息息相关的爱情,千百年不衰。

这个复杂而简单的课题呀,谁又一句话说得清?

从原始社会,男女群居而苟合,进化、发展到当今,两个男女相知后,恋爱——履行结婚手续——共同生活——生孩子。也许,这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被教科书推崇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常的婚恋途径,亦是凡要婚恋成家的男女们所应遵循的婚姻道德。但是,仔细考察一下当今的中国社会,在五颜六色的生活的海洋里,一年年成长起来的青年人竟把“未婚而同居”这个有点令人谈虎色变的题目摆到了人们面前,使社会目眩。

未婚同居者既没有在头上贴未婚同居的标签,也没有向亲友、同事、社会宣布自己未婚同居,和未婚、已婚的男女一样的上班、下班、一样的打牌、跳舞,一样的聊天、逛马路,一样的打发日子……似也相安无事。不过,同居者一旦发生矛盾,就没有任何法律可约束任何一方,双方如果不理智地解决(也许男方总认为自己是胜利者),女方只有去找她们的娘家——妇联了。借妇联的力量,借道德法庭来解决她们在同居中遇到的烦恼和矛盾。

这是一个新课题。

公元1986年,西南重镇重庆。该市妇联就有将近600个未婚同居的女青年找上门来,要求维护她们的权益。

这是一个棘手的同题。

刘玉琴哭着说:我别无所求、只希望组织上迫使他与我结婚……即使他不爱我、折磨我……但我毕竟是他合法的妻子。

成渝铁路拐到朱杨溪,就伴着长江亲亲热热地切入重庆。就在那拐弯的地方,有一个既不富庶也不贫穷的村子。刘玉琴一家生活于其中。五个哥姐已经独立成家,她和三个弟妹与父母住在一起。父亲上过旧学,能写一手好毛笔字,每逢赶场天,总在街上给人写对联、写信,也算一方名人。随着农村落实责任制,她家的日子也日渐红火。

但她不满足。初中毕业后,挑着粪桶,扛着锄头在农村已经干到了23岁。她的同学、伙伴们不是做了父亲,就是当了妈妈。她呢?那颗心还象浮萍,没在农村扎根,灯红酒绿的大城市象磁铁般吸引着她。那里的物质文明引诱着她,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给她提亲,介绍一个个农村小伙子,她统统拒绝了: “我要找一个勤劳、朴实、体贴人的。”

这也许是当今女子挂在口头上的一条不知起源于何时的择婿定律。征婚广告上不是屡见不鲜么?

天知道每个背诵这个定律的人赋予它的真实内容。

话分两头。重庆电厂有一个45岁的工人,因道德败坏离婚独居。离婚的妻子怕他把分别为16岁和9岁的两个女儿教坏,接过去自己养育。社会的变革给这样一个人提供了一个舞台。他在厂里当临时工头儿,管着从刘玉琴家乡来的一百来号农民临时工。临时工头儿在临时工面前,比厂长在职工面前威风千百倍。为了不被解雇,为了得到省力赚钱的活儿,几乎人人都要讨好他。有一个要给他作媒。

他顺水推舟:“农村的姑娘可以,只要没结婚。”

于是,这临时工的妻子急如星火赶回家,四处网罗,终于网到了本章的主人公。

刘玉琴等了一年又一年,终于等来了好消息,美中不足的是年纪大了点。管他的哟,大电厂的工人,工龄长,工资高,铁饭碗,人家能看上山沟沟的姑娘就算是十世修行了。何况,还可以离开农村,告别锄头、粪桶,到城里当临时工。

她来到了重庆,来到了他家,过上了夫妻生活。

天长日久,理智告诉她:主妇的地位几乎建在沙滩上。应该用法律之绳将他俩系在一起,将那沙滩换成岩石。他却不同意:“我不愿结婚,结烦了。我们这不是好好的嘛。”

不结婚,始终成不了他的合法妻子,这个家的合法女主人。今后的财产,还有半边铁饭碗也端不牢,那告别了的锄头、粪桶,那告别了的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从半空中向她扑来。她睁开眼,几乎是吼道:“不行,要结婚!”

他可不是省油的灯,张合着蛤蟆眼,吐出八个字:“同居可以,结婚不行!”

于是,她告到了妇联。虽然是妇女的娘家,维护妇女的权益,但是,妇联总不可能违背法律,强迫他与她结婚呀!

她一次又一次来找妇联,又是鼻涕又是泪。这一次,恰好遇到笔者到妇联采访,就问她:“小刘,他不爱你,何必硬要与他结婚呢?”

“他现在不爱我,是他还有情人,我看到过一个教师和一个女会计写给他的情书。”她揩了一下哭得红桃似的双眼说,“如果我和他结了婚,我就可以将他管住,使他只爱我一个。”

她蜡黄而浮肿的双颊上飞起一丝红云。确切地说,她并不漂亮,圆盘脸,有点凸出的嘴唇,粗壮的身材,如果不告诉你她的真实年龄,谁也会把她当成30开外的妇女。看来同居后不结婚给她的身心打击太大了。

“如果他勉强和你结了婚,他折磨你呢?”

“我不怕。我自个儿回家乡当农民,反正我是他的妻子。要不,我就在他家,做牛做马我也愿意……”

我的心震了一下,是什么力量驱使她要这样?

是工人、铁饭碗?还是传统的婚姻观念,要跟着夺取了自己贞操的人一辈子?如果是后者,既然把贞操看得重于泰山,那为什么一见他的面就视贞操如鸿毛,轻易相送?也许,骨子里还是那“当工人的妻子”在作崇吧?遗憾的是贞操既不是锁链,也不是迷魂汤,到头来鸡飞蛋打一场空。

妇联的小沈苦笑着摇了摇头:“这些女青年呀,没有看到自己的价值,想靠结婚来依附于男人。从我们掌握的数字看,这种情况要占未婚同居者的23%。

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就女青年个人来讲,都想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丈夫。城市的一些女青年总是这样幻想:除了丈夫长得帅外,还要事业心强,工作好,家庭有靠山;一些农村女青年则是梦寐以求找一个端铁饭碗的丈夫。在她们的思想里既有自由恋爱的新潮思想,又有“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婚姻基因。于是,走来了一个个既敢于同居,达不到目的又哭哭啼啼地找妇联的刘玉琴、张玉琴这是一个悲剧。怪谁呢?

没有眼泪,没有悲伤。因为一句口角,她就离开了同居四年的情人,一夜之间,又和另一青年同居了。

1982年,18岁的小孙参加了工作。她家人口多,母亲又没工作,经济有点困难。组织上照顾她,将她安排在其父亲同一系统的地处重庆郊区的一家工厂工作。

小孙身高不到1.6米,但身材纤细,瓜子脸,柳眉,凤眼,在工厂这批年轻姑娘中也算颇有几分姿色。与厂毗邻的商店的一个与她同龄的青年小钟瞧上了她。小钟虽然个头儿不高,但一双姑娘的丽眼和一张奶油小生的脸蛋儿吸引了小孙。

他俩相爱了。小钟16岁就顶替父亲参加了工作,大哥在一所大学执教,两个姐姐也有好的工作,且已出嫁,母亲也已退休,他乃钟家的爱子。

爱子找了漂亮的女友,父母当然高兴。认识不久,小孙就获准光明正大地住进了公婆家。

嘉陵江边点式楼房中二居室的新楼两辈四口人住,刚好。这在住房拥挤的大城市里算是百里挑一了。两人虽没去领结婚证,但已成了夫妻,平日里夫唱妇随,一同上班,一同回家,好不亲热。

一晃三年。不知是罗曼谛克似的生活逐渐变得枯燥、单调,还是小孙喜好文娱的基因终于萌动,解放碑、两路口那些闹市区里的节奏强烈的迪斯科、一闪一闪的霓虹灯组成的舞会二字吸引了她。一天,她突然对小钟说,“我要去跳舞。”

“跳舞?”小钟瞪大两眼,好半天合不上嘴。

虽然有个风度翩翩的身材,他却跳不来舞。不是跳不来,是他不愿学,不愿跳。这可是个邪门的事。早就听说,50年代的跳舞热,跳得好些家庭妻离子散,这两年不是有些妻子、母亲、丈夫、父亲都跳到了舞伴的怀抱里去了吗?他不愿让别人跳进自己的怀抱,他有这个可心的“妻子”已经满足了;他亦不愿自己的“妻子”去拉着另一个男人的手,让他搂着腰,脸挨得那么近地跳、跳!不,不不!

“对。你陪我去跳嘛。”

“我跳不来。”小钟气鼓鼓地看着窗外说。

“我自个儿去。”

“不行。”

“我偏要去。”小孙来了倔牌气。

“我不准你去。”小钟站了起来。

“你不准我去?好大脸面!”小孙盯着他,双颊涨得红红的,“你凭什么不准我去?我还没嫁给你,你就想管住我?不行!”

“你还没嫁给我?”小钟懵了。

“哈哈……”小孙象电影中的女明星般,一阵浪笑后,对着似乎变得木讷而陌生的小钟说,“你还没有那张纸,套不住我。我走了,拜拜!”

小孙跑到了舞场,还没喘过气来,就有一个穿牛仔裤、风流倜傥的男青年走过来,象个英国绅士般邀请她跳舞。好帅哟,她下水了。好惬意啊,探戈、伦巴、迪斯科……今生今世,小孙才第一次体味到了人生之乐趣,这是她和小钟三年生活没有尝到过的呀!

她如痴如醉,真想闭上双眼躺在这强有力的臂弯李,象小船停泊在港湾一样小憩一下!

她的魂被他摄去了。舞会散了,她跟着他去了。

真是一见钟情,为了表示执着的爱,她从小钟家取出了穿的用的,乃至自己的相册、存折,还有身份证,全部拿到他家里,又过起了“夫妻”生活。

他并不是小孙的阿波罗。家里有了主妇,他更好逸恶劳,打牌跳舞。日复一日,小孙心情每况愈下。这家,可不是自己终生停泊的港湾啊!他也不是自己可寄托终生的夫婿!

一个月后,她又离开了他,没有眼泪,没有悲伤。

这真有点象一个人清早起来换衣服,穿上这件觉得不好,赶快脱下,又穿第二件。又象到自由市场买东西,这边鸡蛋贵了,买那边的。市妇联统计数宁表明,这种女青年占22%。她们丝毫没有把贞操看得和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谁得到了自己的贞操就要和他过一辈子。她们亦没有觉得自己被男性玩弄了,自己失败了,男人胜利了。也许,在她们眼里,千百年来被女人认为是社会强者的男人已成了被她们随便抛弃的“弱者”。

当代著名的法国女作家西蒙娜.波娃说过:“在今日,女人虽然不是男人的奴隶,却永远是男人的依赖者。”也许,这些80年代的年轻女性是在用自身的存在来向存在主义奠基者萨特的夫人唱反调吧?

赵丽娜(陈曼丽):九(八)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一瞬,但却是我生命的黄金季节。唉、九(八)年的卿卿我我、九(八)年的温柔缠绵、居然没有能成为合法的妻子!

生活并不是永远充满阳光,永远温柔可爱。它有狂风暴雨,有汹涌激流,它冲刷、荡涤着每一家庭,每一个人。即使有法律维系的家庭尚有被冲垮的危险,何况没有法律保护的形同砂器的青年男女暗中建立起来的家。只不过,有的被冲垮了,互不埋怨,互不声张,各自又形同路人,奔向新的目标,有的则始终想不通,心中塑造的神灵,憧憬的未来一旦倾圮、粉碎,就觉得坠入了地狱,生命之歌似乎完结了。于是奔走呼号,要出出心中的恶气。

让我们把历史的镜头拉回到1975年吧。上山下乡的潮流把17岁的赵丽娜卷到了农村的一个知青点。在同一个知青点有一个象运动员般的相貌堂堂的男青年华卫国。小赵是家里的娇小姐,生得小巧玲珑。小华和小赵这两个同在异乡的异客,正值青春勃发,既互相吸引,又互相帮助,他给她挑水,她给他洗衣,一个苹果各吃一半……艰苦的劳动中也不乏生活的乐趣。

前途茫茫。呆在这形同孤岛的农村,她需要他男人的阳刚之气,他需要她女人的娇柔之美。象苹果落地一样的自然,他俩将两孔灶合成了一孔灶,两张床合成了一张床。

后来,他俩双双回到城里,小赵曾几次提出登记结婚,小华总是一推再推。不登记也罢,反正是他的人了,只要他的父母不在家,她就住进去了。

小两口也够甜蜜了。

九年弹指即过,华卫国却突然提出断绝关系。

这真是晴天霹雳,把小赵震昏过去了。九年,九年“夫妻”生活,难道一句话就分手吗?九年,九年耳鬓厮磨,难道自己只是一只受他牵制的风筝?

岁月已使她靠近了而立之年,而两次人工流产已使那苹果般逗人爱的脸蛋变长、变松弛,风霜已吹皱了她的眼角。虽然,名字依旧,身板依旧,但此时的她已不是昔日的赵丽娜了。

为他付出的太多了。她愤懑于胸,咬牙切齿地说:“姓华的,你叫我痛苦,我也不让你舒服。老子要告你!”

告他!告他什么?小赵徘徊在寒风凛冽的大街上,身影显得更加瘦小,冰凉的泪珠从眼睑的闸门里滚出,叭嗒,叭嗒,敲打着脚下枯黄的梧桐叶。

然而陈曼丽却显得较轻松,尽管爱了他八年,又为他两次人工流产的谢民勇离她而去。也许,她是教师,能够审时度势,能够宽心解气。

当笔者见到她时,她既不惊讶,也不羞涩,揉了揉双眼,就滔滔地讲起来,好象是在对她的学生讲一个古老丽真实的故事:

我和他在初中上一个班,关系相当密切。高考补习时,我们就同居了。一共做了两次人工流产。

他考上了中专,后来又分了工作,如今在单位上混得不错,入了党,提了干,硬是平步青云。

这个时候,他又和另一个姑娘相爱了,而且还有了孩子。他来信要和我断绝关系。我气不打一处来,立即赶到他的单位去,准备大闹一场,可一见到他,我的心就软了。毕竟相亲相爱八年了,如果有孩子的话,都可以上学了。他还是象过去一样对待我,挽住我的手,连声道歉:“我们的关系无法挽回了。我已与何琼办了结婚证明,她已有孕了。”

怎么办呢?设身处地着想,他是左右为难。与我结婚,何琼不放过他。跟她结婚,我也不放过他。看见他凄凄惶惶的样子,我真是又爱又恨。当天晚上,我俩又同居了,我需要他啊。

第二天,我俩到何琼家。看见何琼那水灵灵的乖样子,一见我就陈姐长、陈姐短的,我怎么也恨不起来。我俩都是一根藤上的苦瓜啊!我们三人抱头痛哭。也许,一块儿跳长江、跳悬崖、吃耗子药才是最好的解脱?

不过,我们是80年代的青年了,决不想殉情而死。她叫我让步,我该让吗?爱情本来是自私的,哪个听说爱情还讲大公无私,共产主义风格?没法,他就分别陪我俩,一个陪一天。这可难为了他呀!

难呀,实在太难。那天中午,何琼又来了。我们三人在招待所里,相对无言,我太难受了,一口气喝了三两酒,一醉方休。我飘飘欲仙,他把我扶到床上,给我脱衣服,还吻了我。这一醉,醉得可好。我从此失去了他。当我醒来时,他和何琼已不知去向。原来,是何琼拉着他领结婚证去了。

先下手为强呀!这是我小学就知道的谚语,就是不知道学以致用。要说失悔的话,就是我到单位和他同居的二天一早,就该拉他去办结婚证,而不应该去见何琼。不过人生一辈子,有多少失悔呀,关羽也放走了曹操,马谡还失了街亭哩。

我没有多少说的了,青年人嘛,就象一首诗,一团火,不可能时时处处都得1+1=2。我痛苦得要死,何琼可乐得合不拢嘴哩。我为什么要痛苦?

李白还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么。

据妇联介绍,这种未婚同居多年后又被男方甩了的,竟占9%。确实,这怪不了谁。一张结婚证尚且不能100%地维系着一对男女,何况这自由自在的随意结合。提高一步说,人是社会的产物,是许多社会条件的产物;人是作为各种社会关系的表现,作为各种社会关系的实际体现而存在的。作为人,完全生活在双重管制之下,一方面,受决定他的文化发展的社会制度的客观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生物规律、自然规律的支配。这就必然表现在婚姻、恋爱上,这就必然演出形形色色的人生悲喜剧。如其不信,请看下面一章,更玄乎着哩。

事实上的妻子和合法的妻子一直在角逐,要击败对手,而整个地得到他。他呢?却怡然地在铁窗里坐山观虎斗。

谁不说小曹和小芳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在偌大个工厂里,他俩象磁铁般相互吸引不到一个月,就过起了本来应该领了结婚证才能过的生活。

小曹有才,小芳有貌。她决心象旧时佳人一样,竭尽其全力使她的才子的才能得到施展。她一不要孩子,二不顾身体虚弱,更没想到领结婚证,只是自觉地当起了家庭主妇,服侍“丈夫”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复习功课,功成名就。就是在流产后,需要休息、营养的日子,她也没忘记给他煮鸡蛋、炒肉片。

功夫不负有心人,小曹考上了电大,并且调离车间,“以工代干”到厂工会工作。一到工会,另一位女郎小珍就开始对他眉目传情。当今社会,象他这样有才有貌的郎君,哪个姑娘不愿追逐呀!

他也心猿意马了。坐在办公室里,时时目不转睛地看着小珍,明眸皓齿,粉脸桃腮,那声音,那身段,撩拨着他的心。不,不,车间里的满手油污的小芳已跟自己七年,而且还人工流产五次……可是,那红颜消褪、枯瘦如柴的她怎敢与面前的她相比?他不停地想小芳,但一睁开眼却是小珍,闭上眼睛也是小珍……

他终于扑进了小珍的怀里。小珍可不是只知道爱的姑娘。她懂得怎么制服和拴住这个已有了七年“妻子”的却有合法的自由的才子。她一使劲,将他揿倒在地上,叱道:“滚开!”

“你……”他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她美目圆睁,质问道:“你是爱我还是爱小芳?”

没有选择、迂回的余地了。他呐呐回答:“当然爱你。”

“那好,领结婚证去。”

“好。”

他俩风一般快领了结婚证,过起蜜月生活了。

花前月下,好不甜蜜。

可怜了车间里的小芳,她还蒙在鼓里。每天晚上,她守着孤灯盼郎归,郎却在他合法妻子的怀里。天长日久,他发现“丈夫”有点反常,又常借故不回家。她警觉了,终于发现了已经被小珍用法律的力量从她手里强行夺走了。

她找妇联。找法院为她追回丈夫。

这可不好追。一边是事实婚姻,一边又是合法夫妻,谁也不相让,还是让小曹自己来选择吧。

面对法庭,小曹不加思索地回答:“对小芳,我和她真心相爱,而且共同生活了七年,没有她的献身,也许就没有我今天的进步。对小珍,我也是真心相爱,因为她毕竟是我的合法妻子。现在,我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你两人都不爱我,我决无怨言,这是我自作自受。”

这一个圆滑的表态,也许正是他心灵的真实反映。

小曹离开了这两个妇女。可这两人却谁也不愿离开他。今天小芳来看他,给他送来香烟、糖果;

明天小珍来看他,给他送来书籍报刊……

他哩,乐得在铁窗里过着公子般的生活,观看着心爱的两人竞相争斗、表演。不知谁才能最后胜利。

写到此,不由得想起了瓦西列夫的论述:“三人中有一人可能在情感上一分为二,实际上被其余两人所‘平分’。一个男子同时爱两个女子,或者相反,一个女子同时爱两个男子,而且很难做出最后的选择……其中每一人都努力挤掉对手……这样就产生了复杂而矛盾的局面,这种局面往往变成三个人的悲剧。”

这个悲剧什么时候才会完结呢?如果这两个女子谁也不服输,那么它就只得旷日持久地延续下去。事实上,在整个社会中,这种悲剧又岂止这三个人,只不过,有的悲剧一开始演出时,两个竞争对手中的一个就高姿态地退出,到另外的竞技场去,从而结束了悲剧的延续罢了。

金玉玲:我不认为我是第三者,我是在恋爱,我有这个权利……

走下过江轮渡,在鳞次栉比的房屋的海洋里,我来到了这个“文革”期间修建的职工宿舍。居民院值日戴红袖章的老大娘告诉我,金玉玲家就在五楼的最东边。

我心里好不轻松,找了一天另一个大半天,终于要见到她了。不过,越朝上爬,我的心越沉重,见着她,该怎么开口呢?

她是时下大小报刊、街头巷尾常常提及的“第三者”中的一员,和男方搞得火热。男方的妻子忍气吞声,只好求助于妇联。据说,金玉玲不如那妻子漂亮,也没有正式工作,可为什么她竟能吸引住这个业余足球运动员,使他背叛和自己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有丰厚收入的娇妻呢?我倒想见识见识小金。

昨天我到她供职的一家农民办的家具厂。女厂长将我盘问半天后,终于说:“小金是我厂的业务员,自己骑个摩托跑业务,能干极了。听说,在来我厂之前,她在一个商店当营业员,就和那男的搞上了。他妻子还去把她的头发绞了,象个男孩子样,目的是出她的丑。不过,你出她的丑,她就不搞你男人了?空话。”

“小金呢?”

“她已经没在我厂了,三天前离开的。”女厂长见我满脸遗憾之色,赶紧解释,“那妻子找到我,告她了。说小金跟她男人长期同居,前不久趁公差去外省之机,还把她带去一路逛了七天。这样一来,我就不敢留小金在厂工作了。她也不想干了。说实在的,我还真舍不得她走。不过,我们这种厂还是不要她好,正在讲精神文明,普法教育,我不愿她给我们惹些事来,影响厂里的业务收入。”

“我要去找她。”

“这种事,你去找她?她不把你轰出来才怪。”

走到她家门口了。我真的怕她用一把扫帚、一根棍、一瓢脏水把我轰走。这种千儿八百人的家属院,一个大男子汉被一个姑娘家这样赶走,浑身是口也说不清呀!

终于,她的母亲来开了门。她正斜躺在床上看琼瑶的《昨夜之灯》,据说这书讲的是夫妻不和的故事。宽松的深紫色毛衣,黑色锥形毛线裤,展现出她健美的身材,充满了活力。椭圆脸蛋,柳眉杏眼。由于中学毕业后干过建筑工人、塑料制品厂工人、营业员、业务员等若干工作,岁月的风雨使20岁的她显得过早成熟而老练。谁都会把她当成26岁以上的女人。

一对水葡萄似的眼睛警惕地盯着我。

“我是来了解待业青年情况的。”我边说边递上记者证。

“坐嘛。” 一杯没放茶叶的白开水送到了我身旁的桌子上。

我开始拉家常,以缓和气氛,打消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的隔膜。我们从交通谈到住房,谈到个体户,火锅店。半个时辰过了,我们谈得如老朋友般了。于是,我轻描淡写地将话题一转,请她谈谈当前的青年人的婚恋问题,她心直口快:“现在的年轻人嘛,也敢于爱,遇到自己喜欢的,合得来的就交朋友。”

“遇到对方是有家庭的呢?”

“第三者嘛。我不赞成这个提法,特别是说第三者都是道德败坏这一点。如果你夫妻关系好,牢不可破,人家怎么钻得进来。第三者也是男女青年,他们来到世间,也有婚恋的自由,为什么不可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呢?”,“如果他是和你逢场作戏,只是为了玩弄你呢?”

“人心狡诈。这有可能。不过,一当识别出来就断然分手,决不往来。”

“要是他硬要来找你?”

“我不理。当然,这感情是痛苦的,是陷于泥坑后的自拔,但我一定要拔出来。”

“当初为什么要陷进去? ”

“感情的事情说得清么?”她盯了我一眼,“—见钟情呐。”

“如果他是真心爱你,可他的妻子又不同意离婚,你怎么办?是否象‘第二次握手’那样等待一年又一年?”

“我等一段时间。实在不行,我也决不等一辈子。我没得这么傻,非要在这棵树上吊死。”

“离开他,这是痛苦的……”

“是。反正已经陷进去了,即使拔出来,难免还要藕断丝连。说不定有朝一日,两个都处于空虚之时,就又在一起了。爱嘛,就是这样。一辈子,凡是真心爱过的,都是闪光的,值得追忆的。”她象从回忆中走出来,扫了我一眼,“我们这一代人,已同你们那一代有差别了,正如你们同你们的父辈有差别一祥。社会在变革,思想也在变革,你说对不对呀?”

嘿!真是火辣辣的语言。言谈话语中,无不表明和争取她自身的存在价值。一切以她为核心,世界,地球,似乎也是因她的存在而存在。

这些80年代的青年呀!

站在长江大桥上的沉思:

这里似乎是历史的纵轴和现时的横轴的交叉点,脚下千年流万年淌的江水奏出的交响乐中,那支咏叹调是越来越大的不谐和音,还是……

几年前,一个同胞去美国,其间拜访了他的朋友——一位在大学执教的美籍华人。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这个年老的朋友夫妇设宴款待他。在朋友家,他看到了朋友的儿子、未婚儿媳、以及女儿,细一了解,他的儿子和女儿各自与朋友恋爱,同居几年了,至今未结婚。

他们皆是有大学学历的青年男女。这位朋友也算是书香门第之家,知书识礼的儿女们却未婚同居,这在他的根或他的发源地——中国可算是羞辱祖宗或缺少家教呀。

这位同胞百思不得其解,询问朋友道:“你的儿女为什么不结婚?”

他耸了耸肩,淡淡一笑:“孩子们的事情,由它去吧。”

那属于侄子辈的儿子回答得更妙:“合得来就住一块,合不来就分手。这样好,免得离婚劳神费时。听说大陆离婚难,有的一辈子也离不了婚。婚姻不是幸福而是枷锁。象我们这样,枷锁甩进了太平洋,Bye-bye!”

这同胞惊异得合不拢嘴:“全新的理论,全新的理论!”回到旅馆后,还在想这个问题,倘若当年我和他一道而来,我的儿子、女儿也会像他们一样么?不堪设想呀!

其实,这又何止当今的美国!

如果读者还能回忆起那向封建礼教、孔家店进攻的如火如荼的二、三十年代的话,就一定不会忘记:在那些年代,不少同样出身于书香门第之家的知识青年不甘心于“父母之命,媒约之言”,不甘心于和一个不爱的男或女住在一起,睡在一床,勇敢地走出家,或背叛家庭,与自己的意中人未婚同居。更有大胆者,要用自己敢于和某人同居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反封建的彻底。一女青年竟写信给一个大作家称:我和你同居七天,然后各走各,你敢吗?你愿吗?

而今,几十年过去了。本来封闭的社会又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这十年的断裂带,一夜之间,好象恶梦醒来,未婚同居突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一个社会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犹若一阵风吹皱一池春水。

一个还在一所名牌大学学习的女学生告诉我:

“未婚同居不是洪水猛兽。从我们这一代来看,不少我的同龄者都能接受。至少不去经历合不来去离婚那样的磨难。你没看苏晓康的《阴阳大裂变》,那些离婚者简直如下地狱、进炼狱呀!我不干。爱情嘛,是磁铁S极和N极的相吸,是正负两个电极的相撞,相爱才相撞呀。不相爱还死死捆在一起干什么?这样,合得来就生活下去,最后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合不来就分手,各自又去寻找意中人,自由自在,真正做到了心的选择,多好?”

“这个……”

她不等我插话,又滔滔不绝:“你看过美国故事片《薇拉》吧。瞧,她多自由。她有她的事业,她要学汽车司机,丈夫不准,要她当家庭主妇。她就离开了丈夫。妻子在农村的师傅乔治爱上了她,她也爱他。两人就同居了。后来,她有孩子了,乔治又不要她开车,让她当家庭妇女,带好孩子。薇拉生气了,第二天一早,她带着孩子,开着大卡车离开了她的情人,奔自己的前途去了。未婚同居,对妇女来说,增加了随时摆脱男人的羁绊的自由。女人可以和自以为是、总是居高临下地对待女人的男人平起平坐。你对我再好,只要你认为男人高一等,女人只该伺侯男人。对不起,我就Bye-Bye了,哈,多好!”

“不过,我提一个问题,”我赶紧抓住话尾,争得了一个说话的机会:“当你正在做着建立美满家庭的玫瑰梦时,你的男朋友突然宣布和你分手,你该怎么办?"

“怎么办?”一对调皮的眼睛好象在询问我,“就让他分呗。”

“你不去找妇联?找道德法庭?”

“没志气。”她用力地踢走一颗石子,说,“他要和我分手,证明他已经不爱我,而另有所爱了。我还缠着他干什么?难道非要在他这棵树上吊死?天下之大,好男人多得很!何况我还有事业哩!”

“你不觉得你被欺骗,你吃了亏?”

“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的哲学。”她扁了扁嘴,一副蔑视的神态,“住在一起,是双方自觉自愿的,又没有强迫。人家不爱了,也是自愿的,你能强迫他?我知道你的意思,同居几年,男人分手了,失去了贞操,损失了青春,女人不找他闹一场,划不来。这是站在男尊女卑的角度来看问题。事实上,男女是平等的,人家和你住这几年,一样也失去了贞操,失去了青春呀!你呀,总是站在男权社会上来看待男女问题,总认为男女同居又分手后,女人吃了亏。哼!”

我无言以对。

嘿!这些二十岁的青年!

我的妻子的一个朋友,是个二十二岁的还未交男朋友但差点成为“第三者”的姑娘。她的一些好朋友在学生时都交了男朋友,进入社会后,就先后同居,有的还二易其男伴了。

某甲,在高中二年级时,就交了个比她大4岁的男朋友。两年后,也就是说进入技工学校读二年级时,双方就同居了,至今已有三年,人工流产两次。虽然感情笃厚,但仍未结婚。

某乙,长得很漂亮,进技校时,男生们送了她一个“校花”的美名。一个长相、举止斯文的男生击败其余角逐者赢得了她。这年假期,他俩在他家过起了蜜月生活。临近毕业,他和她礼貌地分了手。

她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找了个男朋友,又同居两年了,现在还未结婚。

等等。

她说:“我们十个要好的女伴中,就有五个未婚同居,至今却没有一个结婚,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趋势。都有工作,经济独立,不受家庭的制约。

双方认识后,谈得拢,亲蜜无间了,就同居,不必等待要去领了结婚证才过性生活。性爱还可以促进爱情,使之更加牢固么。”

这些二十来岁的青年呀!

柏拉图式的爱情在他们那里也许是找不到市场的。他们似乎不需要虚无缥渺的精神的爱。他们注重实际,注重自身的存在。千百年来规劝女人的贞节观也好,烈女观也好,三纲五常也好,在他们身上已找不到滋生的土壤。,这样下去,会不会产生一种性泛滥,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

伫立在长江大桥上,望着脚下的江水从青藏高原奔腾而来,我的思绪不知不觉顺着历史的纵轴飘进了历史的厚重的帷幕。读者一定还能记起俄国革命民主主义作家尼古拉.车尔尼雪夫斯基,也一定记得起他那篇被列宁称为“使人一辈子精神饱满”的名著《怎么办?》。作品写了一群新人——平民知识分子的故事:薇拉爱上了她丈夫、医学院学生罗普霍夫的朋友吉尔沙诺夫。罗普霍夫知道后假装自杀,使周围的人相信他已经不在人世,然后秘密出国。薇拉拿到丈夫故世的证件,同吉尔沙诺夫正式结了婚。过了不久,罗普霍夫回国,娶了薇拉的女友卡杰琳娜。从此,两家始终保持友好的关系。

这是一种巧妙的解脱,也是属于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分手的大范畴。

也许,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有文化的青年人越来越多,虽然未婚同居了,但那种朝秦暮楚,专门在色情河里游泳的人也许不多。他们还会象车尔尼雪夫斯基笔下的新人一样,寻找着自己的真正的的爱情,寻找着自己的归宿。那种以性生活为乐事,以同居过的对象多为目的的人毕竟少得可怜,且皆是文化水平极低的,有些简直是文盲!苏晓康在《阴阳大裂变》中举的那位和一百多个男人乱搞的女人和那个给自己的妻子做了特制内裤,并上了锁的男人就是两个绝妙的例子。

夜已深了,习习江风沁入心膊,浸入杂乱无章的大脑。环顾左右,沿江两岸,山上,江里,无处不是辉煌的灯火,恍如置身在水晶宫中。在这里,在这灯火的背后,在广袤的大地上,有着甜蜜的梦,温馨的爱。

社会、时代象江水一样在默默地流淌。

四处奔波,八方寻人,不分白天黑夜的交谈、提问、记录似乎该结束了。但那些欢乐的、痛苦的,达观的,不以为然的同居者们的经历、言论、作为,却弄得我眼花缭乱,理不出头绪来。

对着江流,对着夜空,对着灯火,我几乎喊出了声:“爱情啊,你究竟是什么?”

“爱就是成为一个人。”哲人费尔巴哈在云空里回答。

哲人的话终究有点玄。我摇了摇头。

“爱情不是月光下的散步,

也不是长椅上的叹息呻吟。

漫漫人生总会有风霜雨雪,

两个人要永远相依为命。

爱情象一支美妙的歌曲。

为谱好这支歌要献上整个心灵。”

诗人施企巴乔夫唱道。

“爱情是本能和思想,是疯狂和理性,是自发性和自觉性,是一时的激情和道德修养,是感受的充实和想象的奔放,是残忍和慈悲,是靥足和饥渴,是淡泊和欲望,是烦恼和欢乐,是痛苦和快感,是光明和黑暗。爱情把人的种种体验熔于一炉。”保加利亚伦理学家的话在我耳边回响……

啊,近600女人,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她们中有小学、有中学、有大学各个文化层次,分布在20、30、40等各个年龄带,有各种各样的职业。

近六百女人,在1300多万人口的重庆算不了什么。只不过,她们皆是未婚同居产生矛盾,发生裂变后才来找妇联的。至于那些合得来就住在一起,合不来就各走各,不吵嘴,不记仇,更不必找妇联,象当初友好地同居一样友好地分手的人,谁也拿不出统计数字。她们没有贴标签,没有发声明啊!

是的,谁也拿不出。至于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多少未婚同居者,则没有人能提供确切的数字,笔者也不敢妄加推断。

婚恋自由,尊重隐私权。人类历史已经进入1987年了,谈情说爱,也许,再也不必人人都向组织汇报了。

啊,一年又一年……

唱咏叹调的毕竟不是未婚者的全部。他们不必唱这感伤、无穷无尽的祈祷般的咏叹调。美好的世界,美好的社会,美好的生活,海阔天空,万千气象,幸福的歌儿就够唱一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