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清蒸呢?还是红烧?这是个问题!
要不直接烧烤吧?总之就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孟慷先到溪边取了一勺干净的溪水,将兔子身上的血污清洗干净,然后又将它身上被雕爪抓伤的位置做了消毒处理。
好在这片黑狱森林中物产丰富,遍地都是数不尽的草药。孟慷很容易就采摘了几株生肌活血的草药,捣成药泥,敷在了小兔子的伤口处。
以孟慷的家传医道,救治一只小兔子,简直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他曾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悬壶济世的医道圣手,在医道上花了多年的苦功夫,若不是孟府发生剧变,孟慷十有八九会成为一代名医,可惜造化弄人。
从小虽然一直在练武,也拜了不知多少教习师傅,可那都是孟大富自己的主意,孟慷只是觉得练武可以强身健体,而且有助于医道研究,却并没有太在意自己的武功境界,能不能打赢别人。
直到那一夜孟府血案,孟慷才幡然醒悟,一切美好的愿望,都要建立在力量的基础之上,否则的话就是人为刀趄,我为鱼肉,不过是镜花水月一场而已。
将这只枯荣兔救治好之后,孟慷微微感慨了一番自己的医术还是这么优秀,另一方面却也有些犯愁。
这只兔子摆明了跑不动了,可是自己还没追上它,现在这样把它捡回来,算是完成老师交待的任务了呢?还是中途失败了呢?
第二天一早,孟慷把受伤的兔子带到了老树根下,先给它舔了舔树根上的所谓解药,然后将它放在了草地上。
兔子先是瞪着孟慷,小心翼翼的后退了两步,再后退两步,一双长长的耳朵竖起来,聆听着四面八方的声音。
当它发现那个少年并没有追上来的时候,反而耸搭着长耳朵,迈着小碎步,又回到了孟慷的面前。
兔子用一双小爪子捧着一丛青草,低头啃着,不再去理会那少年。
孟慷瞧着这兔子的行径,暗暗好笑,这小东西分明是觉得自己没有威胁,而且还能保护它,索性赖在这不走了。
它既然不跑了,追着也没意思,关键是起不到锻炼速度的效果。孟慷只好叹了一口气,回想起昨天兔子逃命时的场景。
有两个细节,留给孟慷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一个是兔子突然全身喷血,速度激增,那分明是一种天赋神通,在短时间内爆发超速度,如果自己能学会这一招,无论是逃命还是刺杀,非常了不起。
于是,孟慷开始尝试着以意念调动血液之力,在老树下盘膝而坐,进入了半冥想的状态之中。
以意念搬运血液,这是蕴神境界才能使用的能力,此举可以在一瞬间爆发出数倍于平时的力量,令自身攻击力达到最高值。
这也是为什么蕴神境界是武者修行的第一道重要门槛,凡是迈过这道门槛的武者,拥有了爆击的能力,也就有了与强敌搏命一击的资格,轻易不敢招惹。
孟慷虽然体力大增,但是武学境界仍然停留在破甲之前,他先天经脉堵塞,力与气无法贯通全身,想要破境极其困难。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懂得蕴神境界的功法窍门。
上一回在城主府外的老梨树下,孟慷就已经用七天七夜的时间证明了,自己是可以修行的,只不过所能运用的力量要比蕴神境界弱个几十上百倍罢了。
同样是以意念搬运血液运至全身每一处,蕴神境武者只用一个呼吸的时间就能完成,而孟慷却要足足花上三个时辰。
而这三个时辰的效果,却只能勉强让三倍的血液流到了小腿,孟慷猛的一站起来,小腿还未发力,就像失去了知觉一样,重重的一跤跌到了草地上。
血液虽然搬运到了小腿,肌肉的强度也足以支撑,可是孟慷的身体却还不适应这种剧烈的变化,不够协调,所以才摔翻在地。
不过他向来都不是一个容易气馁的人,揉了揉小腿,继续尝试摸拟枯荣兔的绝技。
又一次重重的跌倒,孟慷的半边身子微微发烫,那是血液流动太快产生的内温,吓得他连忙屏息静气,阻止血液不受控制的奔涌,因为那样很容易猝死。
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孟慷使出浑身解数,将自己能够想到的构想尽力实现,可还是失败,失败,再一次的失败。
“难道是我的经脉不通?没办法完成?”
“还是说,这种是枯荣兔的天赋神通,人类无法摸拟?”
孟慷使出了钻研医道的那股孜孜不倦的劲头,全副心神都沉浸其间,一次又一次顽强的实践,失败了就再重来。
整整一天的时间,孟慷失败了数百次,浑身力气消耗得点滴不剩,就连脑袋也嗡嗡作响,头痛欲裂,精神损耗不轻,可还是没能找到那个正确的方法。
他知道这个方法一旦找到,而且成功的施用于已身,必然会极大的提升实力。
普天之下,九成九的武者都是学习先人的武功,穷尽一生都学不完,但凡能创新武学的,都是开宗立派的大师巨匠,绝顶强者。
像孟慷这样执着钻研且相信自己的,可以说是绝无仅有,所谓无知者无畏,他的勇气可嘉,但是成功率却是低到微乎其微。
熊老三倒是来过几趟,扔了些猎物给孟慷,见这小子整天都坐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好生无聊,转几圈就走了。
那只枯荣兔倒是很聪慧乖觉,每日都在孟慷的身边周围活动,饿了就吃点青草,困了就睡在树洞里,看来对这个救治了它的人族少年已经完全没有了防备之心。
又到了清晨时分,枯荣兔蹦到树根旁,舔食了几下之后,突然连蹦带跳的奔到了孟慷面前。
兔子突然吡牙,装作一副凶狠的小模样,身上的白毛迅速染上了一片淡红色。
孟慷心中一惊,连忙盯住兔子的一举一动。
无数细微的血珠从兔子的皮毛中渗出,将它变成了一只血兔。
随后,这只血兔并没有奔跑,而是小心翼翼的在地上转了三圈,将皮毛一抖,血珠化为一团血雾,消散于无形,它又重新恢复成了一头白兔,只是兔毛尖上隐隐有一抹血光而已。
孟慷紧紧盯着这只枯荣兔身上的变化,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心头流过,好像只差一层窗户纸了,捅破了就明白了,可是在捅破之前,却冥思苦想不得解。
兔子再一次变身,又逼出了无数细微的血珠,重新变成了一只血兔,双足一蹬,竟然用比之前还要迅捷得多的速度,跳上了树梢。
孟慷皱着眉头,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虽然可以勉强搬运血液,可是身体却一直不能协调同步,别说是像血兔一样速度暴增一跃上树了,就连走路都困难!这问题和差异到底出在哪呢?
“血!一定是血!不会有错的!为什么它的血可以,我的却不行?”
“你这样是不行的!”身旁突然传来了老刺客喑哑的声音道。
孟慷转头一看,发现老刺客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背后,手里提着那只鼓囊囊的大口袋,神情有些萎靡。
孟慷定睛一看,顿时浑身剧震,因为他看到了老刺客的左臂袖子空荡荡的,竟然少了半截。
“老师,您的手臂?”孟慷上前一步,想要替老刺客看伤。
老刺客举起布袋,挡住了他的脚步,淡淡道:“不碍事,半条胳膊而已,伤口我已经处理过了。”
“这只兔子怎么回事?它为什么不跑了?你对它动了什么手脚?”老刺客将脸一板,突然厉声问道。
孟慷连忙解释道:“老师,我没有做什么,天天都追着它跑,只不过昨天出了点意外,它被一只铁背巨雕追上了,差点送了性命,我便出手救了它。”
“是么?你这故事编得倒好听!那你为什么要救它?你救了它,它和你亲热了,你还怎么练功?老夫生平最厌恶投机取巧之人,算了,我也没耐性再教你了!这里是《刺术八篇》的功法精要,你拿去自己练吧!”
说罢,老刺客从怀中掏出一本小册子,扔到了孟慷面前。
孟慷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弄得有点懵了,呆立在原地,并不敢伸手去捡那本梦寐以求的《刺术八篇》。
“还愣着干什么?你我师徒缘份已尽了!这口袋里的兽血本来想给你的,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留着自己享受!”
“你走吧!现在就走,朝北一直走就可以走出黑狱森林。记着,不许回头,不许跟任何人提起我!”
“如果你做不到的话,我就杀了你!”老刺客越说声音越大,脸上表情也越发狰狞。
孟慷感觉胸口就像被一柄大锤连接不断的敲击,心痛莫明,他知道老师脾气不大好,可是没想到会爆发得如此突然。
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难道不应该救那只枯荣兔么?还是说自己天赋太差,花了快一个月时间也不能追上它,老师已经失去了耐心?
“你走吧!我不想见到你!看着你就心烦!滚!”老刺客的声调又提高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