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书也不知自己现在该做出什么回答,她选择性跳过何砚的那句“我在追你”,脑袋里仍是一团乱。
何砚也不急,耐心地陪着郁书聊天,对于他而言,这件事需要循序渐进,切忌操之过急。
郁书觉得,自己得回去好好考虑考虑再给何砚一个答复。
在感情方面,她就是一张涉世未深的白纸,得好好找有关方面的专家讨论讨论。
她心里想到的不二人选当然就是苏一宁了。
“那个,我想说的是,我可以先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吗?”
聊到后面,实在憋不住了。郁书小心翼翼看着何砚,弱弱地问。
“决定权在你,my lady。”
何砚就像中世纪欧洲油画里绅士有礼的贵族公子,高贵优雅的伦敦腔以及矜持斯文的风度气质,让郁书恍然觉得好像穿越到了中世纪古堡里。
不得不说,何砚说英语的时候很苏啊。
郁书觉得只要和何砚待在一起,她的耳朵绝对被净化得洁净无瑕,就连心灵也被洗涤得干干净净。
对于声控而言,世界上好听悦耳的声音就像一剂心灵的良药,再痛苦的伤口也能被治愈。
郁书忍不住幻想了下,如果何砚去读全英绘本哄她睡觉,那绝对是一场声音盛宴啊。
等等,为什么何砚会哄她睡觉?
不知怎的脑海里竟出现这样一幅画面:
摇晃着狼尾巴的何砚捧着一本绘本,声音低沉悦耳,语速缓缓地哄着躺在床上的长着小白兔耳朵的自己。
然后在她完全睡熟后,大灰狼就露出了真面目,“嗷呜”一口将小白兔吞吃入腹,渣渣都不剩。
心怀鬼胎的大灰狼和纯洁呆萌的小白兔,这究竟是一场怎样的狼兔生死恋,跨越了物种的爱情……
stop,stop!郁书再次截住自己的无限放大的脑洞,再想下去整个人都不好了。
“呃那个,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郁书看了下时间,假装镇定地说道。
“嗯,我送你回学校。”何砚应道。
在刚接触何砚时,郁书觉得何砚属于清冷型的帅哥,而且一看就很“贵”的那种。
在慢慢了解他,对他的好感度逐步上升时,她又发现,这人很喜欢逗她,坏坏的,漫不经心的笑容带着几分痞气。
何砚完美地将清傲与野痞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形容词融合显现出来,竟让人感觉不到一丝违和,甚至还觉得,他就是这样的。
时下流行词,年下小狼狗,莫非说的就是何砚这款的帅哥?
郁书自动将自己划入外貌协会,她虽然性格比较乖巧腼腆,但是也同大部分女孩子一样,喜欢看帅哥,欣赏帅哥。
毕竟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帅哥这种生物,就像好听悦耳的声音一样,让自己感到身心愉悦。
但是,容貌却不是郁书评判人的唯一标准。
何砚虽然外表看起来清冷有距离感,但是一接触他,就发现他十分绅士有风度,教养良好,举手投足间尽显矜贵的气度。
喜欢一个人,就会发现他身上有越来越多的优点,也会越来越喜欢他。
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谁叫那个他,是自己喜欢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