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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你住过的地方. §也叫“朝花夕拾”

初进北大的日子,印象中是被《诗经》和《楚辞》淹没的日子。

说起来,我们中文系文学专业77届的一帮学生有点与众不同,相当一部分人是十年浩劫中挣扎过来的“业余作者”,或多或少发过一点作品,在地方上小有名气,报考北大中文系是奔着文学家的桂冠来的。入学第一天晚上,系里的一个头头找我们开班会,斩钉截铁地宣布北大中文系不培养作家,只培养学者。于是全体大梦初醒,然后一头扎进了《诗经》、《楚辞》之中。

背书成了班上的头等大事。吃饭也背,睡觉也背,走路也背。你背给我听,我背给他听,全班背成了一锅粥,有记性好的,居然能把一本《楚辞》从头至尾背得朗朗上口。我是自愧弗如,《诗经》背熟了不到一半,《楚辞》则只背开头一段。就连那曾经背熟的半本《诗经》,如今也忘得差不多了。

即便这样,我仍然要感谢当初那一段背书的日子。其中的字句或许可以忘掉,但是优秀古典文学的那种意境,那种味道,却是从此铭刻在心。毕业之后我写小说,当作家,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

教我们《诗经》的老师姓吕,是一位极诚挚极认真的人。中等身材,精瘦,戴一副白边眼镜,眼睛从镜片后面温和而固执地看人,即便生气,眼睛看上去也不严厉。冬天穿对襟的中式棉袄,春夏秋穿白衬衫和灰中山装,衣服皆宽大肥硕。有时从远处看着他衣摆飘拂、胸背笔挺地走过来,心里不免就想:他应该穿一身灰绸的长袍才合适,那会使他更显得儒雅飘逸。有一次偶然听人说他曾在部队干过,当过营长什么的,我大吃一惊,无论如何不能把他和一个横枪跃马、叱咤风云的形象联系起来,并且莫名其妙地在心里感到懊丧。后来我几次想向他问个明白,又终于没有问。是怕这消息被他亲口证实还是别的?当时的心理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至今我书橱里还保存有两本“作业簿”,是那种小学生或者中学生用的横条子的练习本,上面是我用现代文翻译的《左传》,且每一页都有吕老师用红笔批出来的谬误。我曾下决心把一本《左传》全部翻译出来,并且把这意思告诉了吕老师,他竟大加赞赏,答应我可以随时去找他批改。当时他在图书馆的四楼占有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我便常常喘息着从楼梯爬上去敲门找他,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片温和诚挚的笑容,那是他发自心底的,对一个肯用功读书的学生的喜爱。此后在北大的四年之中,我再没有碰到过比他更有耐心、更舍得把时间花在学生身上的老师了。

校徽刚发到手的时候,那真是视若眼珠一般宝贵,一时一刻再不肯从胸前取下。进城办事,汽车上、路上,故意把胸口挺得高高,让校徽的白光晃来晃去,映入眼中的便是路人的一片尊敬和羡慕。头一年春节回故乡探亲,校徽也照旧别着,心里的那份自豪,那份淋漓尽致的胜利的快意,实在是无法言说。偶尔在街上碰到过去羞辱过我、鄙视过我,甚至伤害过我的人,心里忽然就涌上来对这些人的怜悯,对命运、机遇和轮回的感慨。走到他们身边时便故意带着淡淡的、不屑的微笑,一如俄罗斯画家克拉姆斯柯依的名画《陌生的女人》中女贵族的神气。

很快地,骄傲和自豪的日子过去了,初入北大的那份稚气的兴奋随着岁月流逝,变成一团苍白的回忆。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拉开书桌抽屉,忽然想起久放在角落里的校徽,漫不经心地扒开杂物寻找,却怎么也找不见那一小片熟悉的白色,于是才知道不知何时已经把校徽丢了。花五毛钱到系里补领了一个,仍然是丢进抽屉,为的不过是万一检查起来不至于手足无措。后来抽屉里的杂物竟把校徽弄得白漆剥落,斑斑驳驳,看见了,也不过淡淡一笑,搞点画黑板报用的白色颜料,马马虎虎将掉漆处填补起来了事。

又有一次打开抽屉,校徽就躺在手边,无言地、幽怨地望着我,苦着一张被我动过手术的丑陋的脸。心里忽然一阵愧疚,觉得这么长久不让它见见天日委实太冷酷,便用两根手指拈起它来,别在胸口。下午去教室,去图书馆,去大饭厅,莫名其妙觉得浑身瘙痒,觉得背上毛刺刺的。当下知道是校徽作怪,遂又取下,重新关进抽屉。

一直到毕业。系里出了通知,所有毕业生必须把校徽交上去。那个晚上,把抽屉拉开一条缝,把校徽放在这缝缝里,就这么无言地,久久地望着它,恍惚中校徽忽然变成整整一个北大,庞然地立在眼前。我痛苦地想,今后是再没有别这校徽的权利了,然而在我有这个权利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尽情地别它一个够?

我的宿舍,先是在三十二楼,男女合住,男生一、二、三楼,女生四楼。到夏天,高年级女生便在四楼的楼梯口贴上一张纸条,上书:“晚上十点以后男生禁止上楼”。男生果然规矩得很,绝没有人冒险闯入禁地。有非办不可的事,也只能在楼下声嘶力竭地把女生喊下去。

“×××——!×××——!”夏夜中那喊声颇有几分西班牙小夜曲的韵味。

二年级的时候男女生分开了,女生全部搬进了三十一楼。规定八个人一间房,然而那几年我们班总不断有人到留学生楼去陪住,因此我们的宿舍也总没有超过四个人。四个人,三张上下铺的床,两张桌子,四个方凳,一个书架。空出来的两个铺位,便放衣箱,放书,放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四个人全部回宿舍的时候,小屋里实在拥挤不堪,走路都得侧身而过。于是常想,若是住八个人,该怎么个住法?

白天整个一座楼里寂静无声。姑娘们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鸟儿,若一间小房里脸对脸坐上那么三四个人,那就谁也别想看得进书。于是不上课的时候大家干脆躲到图书馆去,在宿舍里,那就是玩,就是闹,就是聊天嗑瓜子看电影画报。瓜子也不是花钱买的,是拿面票、杂粮票到黄庄农贸市场换的。愿意跟我们换瓜子的小贩多得是。那时候的学生不像现在,闲下来有点瓜子嗑嗑已经是小小的挥霍。每月跟家里要个十块二十块钱,脸红得像关公。

集体伙食很单调,女生们又格外省俭,于是变着法儿做吃的。有一段时间女生宿舍风行热水瓶煮面条:将水瓶倒空,灌进一小把挂面,拿到开水房里冲满开水,几分钟后拔开瓶塞,将水和面条一同倒出。面条捞起来,拌上猪油、酱油、味精,便吃得有滋有味,仿佛味道好极了。偶尔也有懊丧的时候,那便是碰上开水房的水不开,温吞水,灌进瓶去面条就闷成一坨烂糊,倒又倒不出来,捅又捅不出来,真正是急死人也。

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小弟考上了清华。清华和北大很近,他买了一辆旧车,星期天就嘎吱嘎吱骑了过来。我们改善伙食的内容照例是下面条,有时候还打两只鸡蛋进去。不过那时的炊事用具已经由热水瓶发展到电炉。烧电炉是北大明令禁止的行为,我们明知故犯,因此作案时不免心中惶惶,一边守着面锅一边侧耳留神走廊上的动静。现在想起来,在这件事上我是很对不起北大的。

从外面看三十一楼,门窗都是那种很旧的绿色,于是觉得屋顶和墙壁都有点绿莹莹的意思。我的宿舍在二楼,朝南。窗下是几棵绿色的核桃树,只是从不见有核桃从树上落下。雨天在房间里,就听见雨打树叶的沙沙声,很寂寥,很幽静。站在我们窗口往外看,前面是三十二楼,三十四楼。楼与楼之间是浇了柏油的校园小路,每天照例有人打扫得干干净净。上午七八点钟和下午一两点钟,上教室的、上图书馆的,走路的、骑车的,颇有点熙熙攘攘的阵势。三年级,我初恋的时候,每天在上下午的这段时间里痴痴地站在窗前,目不转睛地盯着过路的每一个男生,盼望从中找出我的恋人。那份执著,那份痴迷,那份搅得人心疼手疼眼睛疼的忧伤和甜蜜,如今是再也找寻不到了,一切早已经离我远去,留下来的只有铭心刻骨的怀念。

前年的一个春天,我到北京开会,顺便到阔别多年的北大转了一圈。我没有去找当年的老师同学,一个也没有,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心理。弟弟陪我走到三十一楼,那正是中午,楼里楼外静悄悄的。一眼望去,楼似乎小了许多也旧了许多,灰蒙蒙无精打采的模样,仿佛一个破落的贵族。我悄悄上了二楼,沿着熟悉的走廊走到214室。门虚掩着,飘出来淡淡的香水味和不知哪位歌星的歌声。在狭狭的门缝里望了一眼,似乎满屋挂着衣服,弄得光线很暗。没看见有人,或许是被衣服什么的遮住了。弟弟轻声问我:“要不要进去看看?”我摇摇头。屋在人非,当年214室的主人们如今天各一方,我怕我进去之后会失态,惊吓了那些小姑娘们。

未名湖是情人湖。

记得月光下如银的湖水吗?记得晚风中飘拂的柳枝吗?记得湖边如烟如云的榆叶梅和火焰般的串串红吗?只要在北大读过书的人,恐怕没有不记得这一切的吧?

夏天是恋爱的季节。夏天的夜晚,如果你是单身,你就不要到湖边来。万一你糊里糊涂七撞八撞,撞到你的同班好友与恋人偎依而坐,是你难为情呢还是他难为情?

故而那个时候,害羞的未曾进入恋爱期的女同学们轻易不往湖边跑。

只有最后一年的中秋夜,我们去了,并且男生女生不约而同都拥到了湖边。是因为最后一年在北大过中秋了吗?是想借这个机会再一次仔细看看未名湖?那一次,记得好些北京同学都没有回家,湖岸上、山坡上密密地坐满了人,有的带了啤酒月饼什么的摊在地上,有的班拉琴唱歌搞联欢,还有的班干脆找块平坦地方开了录音机跳舞。满湖的笑语人声,不记得未名湖什么时候有这么热闹过。不过,沿着湖边巡视一周便又会发现:热闹的都是低年级学生,毕业班的人都沉默地、三五成群地坐着呢。即将告别未名湖的浓浓的离情别绪已经把他们压倒,对于尚在黑暗中的毕业去向又使他们忐忑不安,此刻他们只愿意无言地坐着,沉寂地坐着。

七点钟的时候,月亮从高高的水塔背后升起来了,好大好圆,那么清丽那么温柔。刹那间湖边所有的人都裸露在月光之中,彼此的眉眼看得清清晰晰。湖水静得如凝固的水银,映出同一轮美丽的月亮。柳树松树杉树肃穆不动。湖中的石舫白得有些碍眼。山坡背后隐隐望得见图书馆的巨大身影,每一个窗口亮着的灯光此刻竟如萤火虫一般微弱!

忽然就想起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清华的荷塘是娇小幽静的,而未名湖却是这般雍容阔大。倘若先生还活着,他该怎样写中秋夜的未名湖呢?

图书馆晚上总是在十点钟闭馆。寂静无声中,电铃骤然尖厉地鸣响,惊得人头皮发奓,心跳不已。慌慌地还了书或杂志,收拾书包跟随潮水般的人流下楼,出门,走出好远后再回头张望,觉得在那片空旷的地坪上,图书馆真像一艘夜航的巨轮,在星光灿烂的背景之下,它通体透明的身躯何等辉煌又何等高贵!

77届的学生算得上是幸运儿,进校的时候据说这图书馆新落成不久,门楣上是***同志的亲笔题字,朝东的大门口还立着老人家挥手指方向的全身大理石塑像。那时候,老师骄傲地向我们介绍说,北大图书馆的藏书全国第二,而建筑的规模和座位又是全国第一。当时心中极自豪,星期天便忙着在馆前的花坪里拍照片,配上文字寄给亲友老师同学。

第一次踏着红地毯进图书馆,我在浩瀚的书海面前感到一种升华,是生命的升华。童年和少年的时候渴望读书而不得,如今冷不丁有几百万册书在面前堆积如山,一瞬间如同身在梦中。

从小喜欢看小说,如今学的又是文学,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过足了看小说的瘾吧。那时候图书馆的中外文学名著只开放一小部分,其余的排列在一间小阅览室的几架书橱中,只有在星期三下午,凭文科学生阅览证才能进得门去。又因为阅览室小不足二十平米,每次放进去的人有限,于是星期一到星期三中午,阅览室门外就排起了长队,眼巴巴等一位剪短发、长得有几分俏丽冰冷的女老师来开门。

每次借一本,时间约莫是从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那段时间对我来说紧张得如同一场激烈战斗。要看的书这么多:《复活》、《约翰·克利斯朵夫》、《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都是从前听说过而不能看到的。时间却又是这么少:每星期才三个小时!于是就全神贯注,调动起全身的细胞,神经高度紧张,除了书页上黑色的铅字之外,眼睛绝不看其他地方一点点。每每时间一到去还书,就觉得腰酸背疼,头晕眼花,深一脚浅一脚喝醉酒般地不会走路。在那段时间我锻炼出了看书一目十行的本领。我甚至在一小时内看完过四百页的小说。当然,其中有很多书,后来是重读了第二遍第三遍的。

星期天或假期里最喜欢去四楼报刊阅览室看杂志。从《外国文学》一直到《世界电影》、《大众电影》。那样的日子里阅览室人总是很少,稀稀拉拉一个人占据了一张长长的桌子。偶尔抬头往窗外看,可以看到未名湖山坡上郁郁葱葱的树。若是夏天,湖水的反光便很刺眼,白亮白亮像是快要燃烧起来。报刊借阅处的老师是一个瘦瘦的、和气的小老太太,一年四季总是穿着极朴素、极暗淡的衣服。你去借杂志,即便这本杂志已经借出了,她也是笑眯眯地、轻言慢语地告诉你,绝不似大书库的小青年们那样恶言恶语回一声:没有!有时候借的是解放前的旧杂志旧报纸,她便捏着借书条进里面书库去,好半天再拖了沉甸甸的、黄得发黑的一摞东西来。那些杂志报纸都是按年代装订在一起的,你想看其中哪怕只是一小段文字,她给拖来的也是厚厚一大摞。有时候看见她瘦小的身子完全遮没在巨大的旧报纸堆后面,就觉得不是她拖了报纸走,却是报纸背了她在走。

自然也有躲在图书馆里写小说的时候。那时候为着人多座位少的关系,一般说来是不允许在阅览室做作业什么的。于是一进阅览室,用书包占好一个座位,就去借书台随便借上一本什么书,摊开来放在稿纸上,掩人耳目。别人看起来总以为是在摘抄书上的某些资料。

最快乐的时光是大学二年级时疯狂的“戏剧热”。

起初似乎是为了应付全校组织的各系文艺会演。中文系历来有所谓“才子系”之称,搞这类活动自然要突出中文系特点,要搞得非凡和别致。那时我是系里的文艺委员,检阅全系的阵容,竟没有一个拿得出去的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之类节目。急中生智,就到各班征集话剧剧本,心想剧作家总该出在本系,别的系再不会有写剧本的天才吧!

经过反复商量和讨论,最后选定了两个剧本,一个是我们班李春写的独幕喜剧,再一个是新闻班某同学的三幕(抑或四幕?)正剧(该正剧最后被我们演成了闹剧,这是导演和演员的罪过)。两个剧的名字分别叫什么,可惜我实在记不起来了。当年每次演出都是我来报幕,竟记不起报过多次的剧名,可见我如今脑子多么糊涂。

李春的独幕剧,人物有四个:独裁蛮横的父亲,老实无用的母亲,唯唯诺诺的女儿,即将上门求婚的毛脚女婿。内容大约是讽刺当时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其中的父亲母亲女儿,由我们班的同学扮演,可见我们班曾经是个极活跃极有艺术气氛的班级。那位毛脚女婿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试了几个人都不行,正急得团团转时,76届文学专业的一位同学、当时的校学生会文化部长小夏自告奋勇扮演此角色。试了几句台词,众人皆大喜,以为再胜任不过。后来该剧在校内一炮打响,观者甚众,剧场内笑声不断,效果极好。小夏的毛脚女婿演得尤其出色,那副傻里傻气、战战兢兢的受气包模样,真能叫大家笑痛肚皮。

另外的那个多幕剧,现在想起来该叫做惊险剧或侦探剧才合适。记得大致是说一个类似女特务的人装扮成某大干部的女儿潜入渔村,试图从海上出逃,终被识破抓获。我在该剧中扮演了那位女特务的角色。扮演警察的是新闻班的一位同学,高大魁梧。用来演戏的小礼堂的舞台却又格外小巧。剧中的情节规定我要一枪将他打伤在地。每每他巨大的身躯颓然倒卧在舞台上时,就像台上突然冒出一条山脊,横七竖八把别人弄得无处下脚。有一回演到这里时我忽然生出恶作剧的念头,从他倒卧的躯体上跳过去时,趁势在他腿上狠狠踢了一脚。他躺着,眼睁睁望着我的顽皮面容,奈何不得。后来大幕落了以后他跳起来奔到后台找我,威胁说下次也在舞台上让我吃个苦头。我提心吊胆了好几天,他终于没有动手。记得他是个比我大好几岁的有兄长风度的人。

“戏剧热”在中文系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其中真是高潮迭起。我们班尤其有一群热心的参与者,每逢演出,四处奔走着借服装,借道具,画布景,画海报,装扩音设备,装碘钨灯等,是世界上最负责、最勤快的后台人员。为招徕更多的观众,造成更大的声势,他们诡计百出,在校园中心醒目的大海报下展开“笔战”:先写一行钢笔字批评某某演员演技如何拙劣,剧情又是如何荒谬;接下来再写一段反驳前者的文字,把演员和剧本捧成可与北京人艺或莎士比亚齐肩的高度。然后又是红笔的批注,对以上文字进行批评的批评。海报上顿时红笔蓝笔黑笔写得密密麻麻,问号惊叹号迭出,言辞夸张,幽默辛辣加上肉麻,吸引得海报栏前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一群人边看边读边开心大笑,回到宿舍再加油添酱描绘一番。于是当晚图书馆冷落异常,好奇的大学生们全都拥进礼堂里去。这是只有中文系学生才干得出来的事情。中文系的人有的是时间和才气。

作为这场“戏剧热”收尾的,也是最轰动最优秀的,是我们班陈建功写的独幕剧《良心》。它从道德良心的角度写了共产党和人民的关系这样一个主题,写得严肃、冷峻、伤感,而且绝对是一个正正规规的戏。该剧的编、导、演直至美工灯光音响化装等,全是我们班的同学担任。我在剧中演善良正直柔弱的姐姐。记得还请来了北京人艺的著名导演来看了排练,那导演说我们演得颇有“人艺的味儿”。该剧演出的时候,曾有过台上台下一起落泪的镜头。后来它代表北大参加了首都大学生“一二·九”文艺会演,还得过一个什么奖。我们本来曾指望靠它打到全国去,起码要在上海的高校里震它一震,后来,说不上是为什么,就莫名其妙地偃旗息鼓,不再演出了。全班同学也就像闹钟发条上得过足,到这里嘣一声断开,从此再没有了演戏的心气。

北大的跳舞风也是从我们这一届兴起来的。算起来,似乎应该是一九七九年秋天的事。

团中央那年开了个什么会,是不是代表大会我记不清了。记得闭幕那天叫我们去参加,会址在白石桥体育馆,说是会后要跳集体舞。怀着兴奋又有点好奇的心理,我们高高兴兴去了。再早以前也听说准许跳集体舞,但是集体舞是个什么样,学生中没有人知道,神秘得很。那次大会结束时代表们果然下池跳了一场。一色的蓝灰服装,直溜溜的短发,举手投足纯粹是完成任务式的生硬,实在不大好看。想来排练这一幕的时候必定费了一番功夫。兴奋的是坐在看台上的我们,从团中央这个出乎意外的动作中嗅到了一股新鲜的令人振奋的气息,觉得时代确实是要大变了。当时我一边看,一边就在心里默记动作要领:踮步、转身、交换位置……后来回到宿舍,几个女同学居然就在走廊上演习起来,你回忆一个动作,她回忆一个动作,倒也凑得差不离。

那时候我在校学生会文化部当干事,有一天部长小夏通知我们晚上去北京医学院参加篝火晚会,晚会的内容是跳集体舞。记得当时心里颇有几分懊丧,觉得这样时髦的事情怎么北大没有先搞,倒让不起眼的医学院占了先!想不去参加,免得丢面子,无奈全北大又确实没有一个人会跳标准的集体舞,为学舞,几个人坐了车子讪讪地去了。后来我们几个人就成了北大的火种,先是在各系选了人来办辅导班,由我们当老师;后来又定中文系为点,全面推广,并且组织全校观摩中文系的集体舞会。中文系于是又出了一次风头。

几场集体舞一跳,便觉索然无味了。太规范太简单也太不自由!一大帮人手拉手围在一起有什么意思?一点趣味没有,一点创造性没有。于是一些人躲到角落里去,无师自通地跳起交谊舞来了,跳是跳得起来,只是不会变花样,用的是集体舞的曲子,意思也不大。还是亏了小夏,当机立断到社会上请了一男一女来当老师。那是两个领导时代新潮流的年轻人,穿着打扮均叫我们新奇不已,舞姿轻盈优美,花样迭出,并且带来一盘节奏强烈、我们从未听过的舞曲磁带。我们大开眼界,知道北大人实在算得上迂腐。那两个年轻人无偿地教了我们好几个晚上,最后连磁带也留给我们了。

于是,三步、四步、探戈、水兵舞、桑巴、伦巴,便在北大星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先是逢节日在大饭厅跳,学生会文化部发舞票,录音机对着高音喇叭,门外站着治保人员。后来是逢周末跳,由各系组织。再后来不逢什么也跳,借上一间教室,拎来一台录音机,桌子板凳归置归置,便陶陶然美如神仙。我们班就搞过好几次这样的小型舞会。似乎男生比女生笨拙一点,却也勤奋一点努力一点,据说他们下了晚自习后常常躲在厕所里苦练基本功,那份执著认真很让人敬佩。尤其一些急于寻找女友的男生,更是苦练不殆。也有一些“死不悔改”的顽固分子,始终拒绝迈进舞池半步,对他们,团支部曾一再说服动员,终是无效。

迷上了音乐也是在那时候。那时我二十三四岁,正是青春好年华。

一个初夏的星期天的黄昏,对面宿舍的赵小鸣从家里回校时,带来一台日本产盒式收录机和一盘转录来的磁带。那是捷克作曲家斯美塔纳的交响诗“沃尔塔瓦河”。说不出那是一个多么宁静、曼妙、摄魂夺魄的黄昏。三四个同学头靠头挤在一起,屏心静息聆听从那只奇妙的小黑盒里放出来的略带沙哑的声音。楼道里很静,整个世界整个灵魂充塞了沃尔塔瓦河潺潺的流水,先是清凌凌的,活泼泼的,而后慢慢地壮大,慢慢地汹涌,铺天盖地把我们裹缠起来,淹没起来。从窗口看得见天空紫色的云霞。蝙蝠掠过时无声无息。暮霭在一点一点地、温和地弥漫,渗透进了沃尔塔瓦河的流水,像时光从此凝聚在这里。

那个神奇的黄昏从此令我难忘。

于是我迷上了音乐。

记不清有多少回了,我们围在一起听肖邦,听贝多芬,听德彪西。有时候喜欢《命运》,有时候喜欢《悲怆》,有时候又被《弥赛亚》弄得神魂不宁。世界真大,纷繁世俗的声音之外,竟有这么多仿佛来自天国的圣洁的咏唱!

生平第一次用积攒起来的稿费买了属于我最大的财产——一台双喇叭收录机。然后便省俭着一切费用来购磁带,转录喜欢的音乐。记不清有过多少次的选择,也记不清有过多少次的淘汰,大学毕业的时候我终于攒积了几十盘精品磁带。交响乐、管弦乐、钢琴曲、提琴曲、合唱曲,每一盘都足以称得上百听不厌。记得为录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特地坐公共汽车几十里路赶到北京城里,买了一盘九十分钟的带子,再赶几十里路回校。那时的心情没有厌倦,有的只是欣喜。

如今这些磁带仍然还在手边,我把它们视做生命一般宝贵,因为它们是我青春的证明。

大学的第四年是最暗淡无聊的一年。爱情悲剧、友谊破裂、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明枪暗箭,统统都在这一年里暴露无遗。出国的出国,读研究生的读研究生,发论文的发论文,剩下来的就苦熬日子,等待分配。

一九八二年一月底,宣布了分配名单:我被分在江苏省外事办公室。

说不出当时的酸甜苦辣。临走前一天,读清华的弟弟来帮我捆扎行李,我独自一人在北大的角角落落转了一圈。所有的景物在冬日里都显得灰暗惆怅,一如当时我的心境。未名湖再见了,图书馆再见了,夏日里蓬蓬勃勃生长的花草再见了。我想我大约要过很长很长时间才能再来。也许这一辈子就不再回来。

我要把北大的美好时光埋藏在心底。第二天上火车,班上的好些同学拥到站台送我。我坐在车上,同学们站在车下,隔了一层打开的车窗。于是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着车上那么多乘客的面失声痛哭。在我今后几年的岁月里,我不记得再有过那样当众失态的时刻。

一切都因为北大。因为我曾经在那里生活过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