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特别是2016年中央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干部队伍建设质量日益提升。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方面,笔者有5点体会比较深刻。
一、政治过硬是对党的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选人用人工作
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总书记多次强调:“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政治不过硬,本领越强,危害只会越大。过去有的地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之所以一度盛行,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党的政治建设没有抓紧、没有抓实、没有抓好,导致一些政治不合格的人混入了各级干部队伍。因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尤为重要。
一是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第一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始终握紧政治标准这把“尺子”,找准考察着力点,紧抓推荐提名、动议审查、任前审核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规定,严把干部的政治忠诚关、政治定力关、政治担当关、政治能力关、政治自律关,无论任何岗位,都要求干部首先必须政治合格,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用”,政治能力不足的绝不放过,已在岗位上的坚决调整、绝不姑息,及时甄别、坚决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让政治不合格的干部没有市场,让政治过硬的干部得到发展,从根本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二是注重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准确把握干部工作的政治定位,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大力培养选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大力培养选拔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和体现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
二、没有过程就没有结果,必须始终从严从实从细把好过程关
事物发展规律证明,没有过程就没有结果,想要结果就必然要经历过程;过程管控好了,结果一般都不会差。如果在过程中“走捷径”“犯糊涂”,往往就会使结果变成“后果”。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中,同样遵循这样的法则,始终注重从严从实从细加强选人用人各个程序、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等过程管理。
一是抓严程序步骤。在干部选育用管各个程序中,始终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遵守干部工作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规范执行干部提名推荐、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各个程序,强化“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理念,选好配强干部考察工作人员,确保选人用人程序不减、标准不降、过程不受干扰、结果不挟私心。
二是抓实重要环节。选拔干部事前、事中、事后都很重要,始终实实在在抓紧抓好各个环节。事前,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深化日常了解、分析研判,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客观分析、评价和使用干部,把好源头关,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事中,把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审核、讨论决定、任职等6个重要环节关口,防止“带病干部”蒙混过关。事后,强化环节审查和日常监督,逐一审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干部试用期制,注重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让“带病干部”无处遁形。
三是抓细关键节点。在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集体谈话,严明工作要求,签订严肃换届纪律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三、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必须把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
***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如果责任不够明确、不能落实、难以追究,就会导致选任者对党的干部政策执行走样,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带病提拔”问题就难以避免。因此,必须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上,让责任变成实实在在的“硬指标”。
一是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党的***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总书记强调,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中,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每名领导干部始终坚持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落实责任,使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清朗、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二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应牢固树立选准用好干部是本职,发生“带病提拔”是失职,故意隐瞒、执意提拔“带病”干部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负责,从严从实把关。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上为党委(党组)选准用好干部出主意、当参谋、把好关,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特别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选人用人工作上担负起监督责任,坚持严格把关,综合分析在执纪监督中了解掌握的干部情况,对拟提拔的人选认真甄别,“验明正身”。
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坚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首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规定,严格执行“三级会审”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考察组组长签字机制。严肃认真开展“带病提拔”集中倒查。
四、干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系统思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干部“带病”问题范围广、隐蔽深,成因复杂、表现不一。而及时甄别“带病”干部的“病情”,从“感染”到“发病”,再到“确诊”,既需要“望闻问切”、完整全面的“坐诊”,更需要多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集中“会诊”,才能找准“病灶”,开好“处方”。因此,注重系统把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关联性和协调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才能更好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一是强化全局意识,注重综合施策。深刻把握新时代干部工作规律,坚持用系统思维加强工作谋划,才能增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的前瞻性和全面性。坚持树立导向与严格程序并重、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结合、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同步、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举,不断健全完善干部工作体系,形成干部工作全链条,切实使干部的培养、识别、选拔、任用、管理、激励等各个环节有机统一、有效衔接、相互配合,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二是树牢协同意识,注重科学统筹。强化整体观,提高一两个层次看问题,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协调,注重推动各系统要素间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展其才、形成合力。不断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密切配合,形成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合力;注重工作衔接,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与在中心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工作协同起来,把干部考察识别与巡视巡察、重点工作督查结合起来,推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五、制度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必须结合实际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创新
***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严管理干部,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既要注重源头“清淤”,更要注重制度“防污”,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构政治生态的主攻方向,认真落实制度治党要求,用机制创新、制度建设让选人用人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
一是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精神要求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制定更加细化的政策措施。紧盯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分别制定配套制度文件,注重与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条例,以及能上能下规定配套,突出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补齐制度短板,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配套制度体系。
二是突出制度针对性和指导性,严防“牛栏关猫”。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定期调研分析研判、近距离全覆盖了解识别干部、高素质专业化干部考察工作人员选派等机制,注重运用巡视巡察等成果辨析干部,落细落小、精准下药,经常全面“扫描”干部,做到先“体检”后任用。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防止“破窗效应”。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比没有制度的危害还要大。坚持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从思想上构筑起制度的刚性。坚持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做到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拧紧制度执行的“螺丝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