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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下卷) §中编 史湘云之谜

史湘云出场之谜

《红楼梦》里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五钗史湘云,是一个给所有读者留下鲜明印象的角色,但是细读《红楼梦》文本,你会有一个发现,就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其他十一钗,出场前后都有对这一钗的家庭背景、来龙去脉乃至于性格特征的一段具体交代,但是,你想一想,书里写史湘云,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交代呢?

“应该也有吧!”一位跟我讨论的朋友表示,他一时想不起来,急着让我告诉他是在哪一回哪一段,我就说,别急,咱们先回顾一下,书里对其他十一钗,有过哪些具体的交代。

林黛玉,读者在第二回就得到了她的信息,那个时候虽然没有出现她的名字,但是贾雨村跟冷子兴在乡村酒店里喝酒聊天,贾雨村就提到,他在丢官赋闲的时候,到扬州盐政林如海家里去当了西宾——就是家庭教师,他的任务很轻松,学生就是一个女孩儿,林如海的独女,后来我们知道那就是林黛玉。林黛玉在第二回里就被提到,而且贾雨村还用一个例子来说明黛玉的早慧——他说这女学生把“敏”字故意读成“密”,写“敏”时又故意少一两笔。这是怎么回事啊?因为在那个时代,要避讳,就是人们在读书写字的时候碰到皇帝名字或者自己父母的名字、祖先的名字,不能直接读出那个音,写的时候一定要省去一两笔,特别是最后一笔,一定不能写。这个例子就说明林如海这个女儿年龄虽小,却非常懂事,对她的母亲非常尊重,因为她母亲叫贾敏。那么贾敏是谁的女儿呢?就是荣国府贾母的亲生女儿,这样就全面地交代出了林黛玉的血缘。到第三回林黛玉正式登场,就有更多交代,她的长相啊,她的性格啊,都涉及了。薛宝钗出场前后,相关的交代也很多,第四回就交代了她的家庭背景,以及跟着哥哥薛蟠进京准备参加选秀;第五回一开头,就概括她的性格与人际关系,还拿她跟黛玉作了比照;第七回她正式亮相,有很大一段文字交代这个女孩子天生胎里带来一股热毒,因此每天要吃一种特殊的药——冷香丸;在第八回更是将薛宝钗光彩照人地呈现出来,通过她和贾宝玉交换佩戴物仔细观看,又透露出有个和尚预言了“金玉姻缘”。林、薛是金陵十二钗正册中并列于卷首的两位,对她们有这些交代当然是十分必要的。

贾府的四位小姐元、迎、探、惜,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时候,就都有所交代:元春已经选到宫中做女史了,迎春是贾赦前妻所生,探春是贾政的妾所生,惜春是宁国府贾珍的胞妹。第二回冷子兴演说时,还特别介绍了王熙凤,明确其出身地位,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男人万不及一的”,到第三回王熙凤人未到声先到风风火火登场,果然应验了冷子兴的评价。交代了王熙凤,等于也交代了巧姐。李纨呢,在林黛玉进府的时候就已经有所交代,第四回开头又特别写了一段文字,对她的出身背景、现实处境和性格特点一一道明。秦可卿,关于她我前面讲得很多,她第五回绚丽登场,然后在第八回末尾有关于她出身的一个打补丁式的说明。妙玉正式出场要等到第四十一回,但是在第十七回,通过一个仆人向王夫人汇报,对她有一个非常详尽的介绍,除了她的真实姓名没有提及,她各个方面的情况可以说都给读者留下了清晰的印象。

这样算来,上面提到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十一钗,无一例外,都是在其出场前后,有一段甚至数段文字,来交代她们的家庭身世、外貌性格的。

那么史湘云她出场是在哪一回?在那前后,是不是也像其写他各钗一样,有一段文字集中交代她是谁的女儿呢?她和贾府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她究竟是怎么样一个生存状态?她的性格特点是什么?有没有这样的交代啊?你仔细回忆一下,有没有?那位跟我讨论的朋友,他就说想必是有的,因为曹雪芹写别的十一钗都是那么一个方法嘛,怎么能把史湘云例外呢?

但是,“想必”是不行的,必须面对《红楼梦》的文本实况,你去细读,你就会发现,确实奇怪,对史湘云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书里就是竟然并没有一段文字来交代上面那些最基本的问题。

难道,在曹雪芹最初的构思里,他那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人物设置,会没有史湘云吗?为探究这个问题,我们来讨论一下第七回。

曹雪芹写《红楼梦》这部书,并不是一气呵成,他的构思不断在进行调整,回目来回变动,列在前面的某些回,可能较晚才写;而列在后面的某些回,却可能先期完成。第七回就可能是在写在第五回前头的。

第七回很重要。第七回前半回写的是周瑞家的送宫花。早在清代就有论家指出,这一回写送宫花,实际是对金陵十二钗正册中诸钗的一次大扫描。

薛家是皇家的买办,宫里面用的花都是由他们家来给采买。这种买办呢,往往是买来给宫里送去时,留下一部分自己享受,所以薛姨妈就拿出一匣子宫花送给贾府的小姐们以及王熙凤去佩戴。当时王夫人正跟薛姨妈在一起,王夫人客气,说好好的花留给宝姑娘戴吧,薛姨妈就说我们这宝姑娘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虽然薛宝钗不要自己家的宫花,但这一笔,就扫描到她了。

然后周瑞家的就拿着个花匣子在荣国府里面走动,这段描写非常重要,把荣国府的建筑结构、房屋布局进行了一个非常自然而详尽的交代。周瑞家的从哪儿出发呢?从整个荣国府的东北角的梨香院,薛姨妈他们来了以后一开始所居住的那个空间出发,走出来以后呢,就路过了荣国府的中轴线的主建筑群的正房后面,当时迎春、探春、惜春她们都被安排在王夫人正房后面的三间抱厦里居住,薛姨妈说给她们一人一枝花。周瑞家的到了那儿,先碰见了迎春和探春在下棋,各给了一枝,后来又找到了惜春,给了惜春一枝。这样,就把三个贾府的小姐扫描到了。

然后呢,请注意,曹雪芹的文笔真是非常细腻,叫作细如牛毛,他写周瑞家的捧着花匣子继续往西走,就路过了李纨住那间屋子的窗户底下。薛姨妈为什么没嘱咐给李纨送花?因为李纨是一个寡妇,在那个时代,寡妇是不能够戴花的。但是曹雪芹他写周瑞家的送宫花,有意识地点到李纨,有一种古本上写着,周瑞家的捧着花匣子路过李纨住的房时,隔着窗户看见李纨歪在炕上睡觉。李纨住在那儿,是为了就近照顾迎、探、惜三姐妹。

周瑞家的捧着花匣子继续往西走,过了穿堂,过了过道,见着一个粉油的影壁,后面是一个院子。这个小院子谁住呢?王熙凤住。这段描写很精彩,他使用了一种特殊的笔法,叫作“柳藏鹦鹉语方知”——猛看是一株大柳树,就是翠绿的柳枝柳叶,忽然听见有声音,哦,原来树冠深处藏了一只鹦鹉——周瑞家的拿着花匣子进院以后,直奔王熙凤的正房,因为她要给王熙凤送花,而且薛姨妈当时还有一个特别的嘱咐,给王熙凤的花特别多,要给她四枝,所以她就往正房走,结果看正房门槛上坐着谁呢?坐着王熙凤的丫头丰儿,朝她摆手。周瑞家的是王夫人的陪房,在荣国府混久了特别懂事,立刻蹑手蹑脚改往东房去——注意这一笔非常要紧——东房里奶妈子哄着一个小姑娘在睡觉呢,叫大姐,就是巧姐——那个时候还没起名字呢,巧姐这个名字是刘姥姥第二次到荣国府快离开的时候,王熙凤求她给起的——巧姐可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一钗啊,所以在送宫花的过程中,特别要扫描到她。看见大姐在午睡,周瑞家的又出来了,这时候看见平儿从正房里拿了一个大盆出来,让丰儿去舀水,在这过程当中听到屋子里面有笑的声音,还不是一个人笑,其中还有贾琏的声音,就说明这两口子干吗呢?大中午的,我就不点破了——柳藏鹦鹉语方知——而且他们还很讲究这方面的卫生,所以事儿完以后要拿大盆来舀水以备清洗。这个时候周瑞家的就跟平儿汇报了,说姨奶奶让我把四枝花给二奶奶。平儿把花送进去,过一会儿出来了,传达王熙凤的命令,匀出两枝,让给东府的小蓉大奶奶送去。小蓉大奶奶是谁啊?就是秦可卿。这一笔也不是很无所谓地写上去的,曹雪芹他就是在对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各钗进行扫描。平儿使唤谁给送过去啊?是让彩明给送去。有的读者一直以为彩明是凤姐的一个小丫头,不对,彩明是一个未成年的男孩,他读书认字,会算账、记账,是王熙凤手下的一个秘书,王熙凤身边不能用成年的男仆,但是用这种未弱冠的小童是可以的。平儿让彩明把两枝花给东府的小蓉大奶奶送去。为什么要加个“小”字?因为贾蓉的媳妇秦可卿辈分比王熙凤低,所以要称之为“小”;可是在宁国府呢,贾蓉是贾珍的大儿子,有人说贾珍不就这么一个儿子吗?但是贾珍还很强壮啊,当时年纪也不是很大,而且除了尤氏以外他还有好几个小老婆,所以如果贾珍再有儿子的话,一定是老二,老大就是这个贾蓉,所以贾蓉媳妇就是大奶奶。这些写法都是很符合当时社会风俗的,也很符合小说里面人物关系的设计。

周瑞家的出了凤姐住的院子,继续往西走,就到了贾母那个院落。贾母所居住的院落在整个荣国府的最西边,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记清楚,所以周瑞家的不是故意要怠慢跟贾母一起住的林黛玉,她不敢有这个心,也没有必要那样做,但是从梨香院要把花送给林黛玉,必须先路过其他那些人的住处,最后才能到达贾母这个院子。当时宝玉和黛玉跟着贾母一块儿住,俩人在那儿一块儿玩儿,周瑞家的就把最后两枝花给了林黛玉,林黛玉很不高兴。那么你再算一算,扫描到多少钗了?从薛宝钗他们家开始,宝钗、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大姐(就是巧姐),王熙凤,那么又提到秦可卿,然后又有林黛玉,九钗了。早在清代就有人指出,实际上呢,他通过宫花这个“宫”字,也就影射到了元春;又通过送宫花遇到惜春的时候,惜春跟水月庵的智能儿在一块儿玩儿呢,出现了小尼姑,因此认为也影射到了妙玉,这种说法不算太牵强。那么你看,这就把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十一钗,要么正式扫描到,要么影射到了。唯独没有谁啊?唯独没有史湘云!哎,这算怎么回事啊?这就是一种文本现象。

你听我的讲座、看我的书多了,就知道我的论证其实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我先进行文本细读,读得很仔细,然后我把一个文本的现象给你描述一遍,说书里是这样写的;第二阶段我就提出问题了——怎么会写成这个样子呢?第三阶段我进行分析,提出我个人的看法供你参考,进行揭秘、解谜。现在讨论史湘云,我也是分三个阶段。

第七回通过送宫花对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各钗进行扫描和影射,唯独没有涉及到史湘云,那会不会是因为曹雪芹写第七回的时候,他还没拿定主意,究竟把哪十二个女子确定为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人物呢?

还有一个文本现象更值得注意,就是元妃省亲那么大的一桩家族盛事,却没有史湘云出现。如果曹雪芹安心要安排史湘云出场,应该很容易找出理由。史湘云打小就经常住到荣国府贾母屋里,她和林黛玉、薛宝钗一样,也是贾元春的表妹,或者写成她在省亲以前就住进了荣国府,或者写成贾母特为此家族盛事将她接来,都绝不牵强;何况,元妃省亲当中的一个重要情节,就是赋诗记盛,连李纨、迎春、惜春都写了诗,湘云诗才横溢,把她写进去不仅可以使场面增彩,更可以让她的形象更加活跳。在第十七回至十八回中,当写到仆人向王熙凤汇报妙玉的情况时,脂砚斋先写下了一条颇长的批语,细算十二钗究竟都包括谁,后来又补充说:“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补充的这一条虽然署名为“畸笏叟”,但我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考证判断,畸笏叟就是脂砚斋后来换用的署名,从补充的口气上,也看得出是同一个人在调整自己的表述。这两条相连的批语告诉我们,曹雪芹关于金陵十二钗的设计有一个从“总未的确”到列榜明示的发展过程。那么,是不是曹雪芹原来并没有把史湘云的原型写进书里的计划,经过一番考虑,最后才不仅将其写出,还使她成了一个能和黛、钗争奇斗艳的艺术形象呢?

史湘云直到第二十回才正式出场,她出场得很突然。“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这史大姑娘是谁啊?你往这前头看,没有一段话集中地介绍一下史大姑娘,你再往后看,看到第八十回,也没有一段话找补告诉你史大姑娘是谁。但是听说史大姑娘来了以后,宝玉、宝钗反应怎么样呢?宝玉听了抬身就走。宝钗呢,笑道:等着,咱们两个一起走,瞧瞧她去。可见宝玉跟史大姑娘关系很不一般,而宝钗对她也很熟悉。“说着下了炕,同宝玉一同来至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说大笑的,见他两个来了,忙问好厮见”。史湘云在第二十回就这么样很突兀地出场了。那么想一想其他十一钗,出场前后都有交代的呀!这实在让人纳闷儿——怎么写到史湘云出场,会写成这个样子?怎么这之前这之后,都没有一段文字来把她究竟是谁家的姑娘、跟荣国府是怎么个关系,向读者交代一下呀?

有的红迷朋友可能会说:书里没有一段文字来概括地介绍史湘云,可是我们对她非常清楚呀!仿佛我们在读这本书以前,就认识她了,既是熟人,不用再介绍也罢!

许多人之所以对史湘云“自来熟”,往往并不是因为精读了《红楼梦》的文本,而是比如看过电视连续剧,看过电影,看过舞台演出,看过小人书,听别人讲述过她的故事,看过一些单幅的图画,比如史湘云醉卧芍药裀什么的,所以呢,就觉得不用再有什么介绍。但是一个人完全没有过那样的熏陶,他直接来读《红楼梦》,读到第二十回,他就可能纳闷儿——这史大姑娘是谁啊?2000年,我曾经应邀到英国,讲过两次《红楼梦》,其中一次是在伦敦大学小范围里讲——我不能用英语讲《红楼梦》,用中文讲,不设口译,听的人必须得懂中文——是在伦敦大学东亚语言文学系,跟那些汉学家,教汉语的教授、副教授、讲师,还有研究生、博士生,跟他们讲我自己研究《红楼梦》的心得,讲完又有个别交谈。这时就有一位洋教授告诉我,他最早读的《红楼梦》是大卫·霍克斯英译的八十回的本子,英文名字取的是《石头记》,他先通过这个译本来熟悉《红楼梦》,后来因为他汉语学得很好,会说中国话,能读中国书,就又读中文的《红楼梦》。他说无论是读译本还是读中文本,读到第二十回“史大姑娘来了”这儿,心里就很纳闷,因为前面那些人物出场前后都有个“他(或她)是谁”的交代,怎么“史大姑娘”这么重要一个人物来了,惊动了宝玉跟宝钗都急着要去看,而且她在贾母面前居然就无拘无束、大说大笑,她是谁呀?连刘姥姥那么个人物都有很具体的交代,让他知道为什么她会出现在荣国府里,可这个“史大姑娘”却让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问我:“会不会是原本上,在这前后,脱漏了一段文字呢?”当时我来不及深思,无法回答他。回国以后,我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现在向大家汇报的就是我研究的心得。

可能有人要跟我叫阵了,他会说:“我看的本子上,史湘云二十回之前就出过场的呀!在第十三回啊!”有的通行本上,确实是那么印的。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了,很多人来奔丧,其中有这样的描写:“接着又听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来了一个侯爵夫人,很有气派,写其他人来,都没有喝道的描写——什么叫喝道?就是轿子或者车马没过来之前,先有前导,大声吆喝,或者是大声宣布谁谁谁谁驾到,或者高声命令闲散人等回避——那么底下一句呢,就说史湘云、王夫人、邢夫人、凤姐等迎了上去。现在我要告诉大家,这个地方史湘云的名字,是通行本愣给添上去的,在所有的古本里,迎接忠靖侯史鼎夫人的几个人里,都没有史湘云的名字,也不可能有。你想,是谁家办丧事啊?贾家办丧事,宁国府办丧事,贾珍的夫人尤氏声称胃疼旧疾发作,卧床不起,撂挑子不管了,那么荣国府一房的夫人们,王夫人、邢夫人、王熙凤,她们理应来帮着照应,听到喝道之声,侯爵夫人来了,当然会迎上去尽到礼数。按那个时代的礼数,荣国府因为是王夫人住着,邢夫人虽然是贾母的大儿媳妇,但她不是荣国府的第一夫人,所以,当需要荣国府的夫人们代替宁国府出面迎接女客时,邢夫人就谦让一步,王夫人就打了头;王熙凤即便年轻能干、步履矫捷,她辈分低,绝不能越过王、邢二夫人的秩序,跑到最前面去。因此我们退一万步想,就算当时史湘云也在宁国府里,她也去迎接史鼎夫人,在叙述上,怎么能把她排第一位呢?她再天真活泼,又怎么能不懂规矩到那样荒唐的地步,跑在王夫人前头去呢?显然,通行本里硬加上她,是因为史鼎夫人是史湘云的婶婶——但这一层关系,需要通过前后许多分散的文字推敲出来,实际上尽管有的通行本在第十三回这里硬添上一个史湘云的名字,对于事先不熟悉《红楼梦》内容的读者来说,还是莫名其妙。

那么还有细心的红迷朋友跟我说,史湘云在第二十回之前没有出现,但是提到过她。这个说法对不对啊?这个说法非常准确,我非常佩服这位红迷朋友。第十九回写到袭人和宝玉两个人说私房话,袭人有一段话就涉及了史湘云。她说,其实她也不过是个最平常的人,比她强的有而且多。先服侍了史大姑娘几年,服侍得好是分内应当的。所有古本里面都有这句话,出现了“史大姑娘”,只不过因为这个人物没有正式出现,好多人忽略了。这个文本现象就更奇怪了。作者写这么一个人物,好像所有人天生知道她,不必像其他人物一样需要加以说明。袭人在第十九回突然提到这么回事,读者要读到后面,而且要读得很仔细,才能弄明白,袭人原来是贾母身边的丫头,贾母曾经把史湘云接到荣国府来住,就住在她身边的一处空间里,贾母拨出一个丫头来伺候史湘云,就是袭人——但她当时被叫作珍珠,袭人这个名字是又被分派去服侍宝玉的时候,宝玉给她给取的。

曹雪芹在八十回里对史湘云并没有一次集中的、明晰的交代,这么重要一个人物,他不设那样一段文字,却又零零星星地布下一些或明或晦的信息,这确实令人怪讶。清代有的读者就很苦闷,从一些晚清评点本里就能看到,有的人非常喜欢史湘云这个角色,他最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元妃省亲居然把史湘云排除在外。元妃省亲是《红楼梦》当中最夸张的一段,离真实生活距离最远的一段,也就是说虚构成分最多的一段,在清代真实的生活当中并不曾有过,只是一个妃子就可以如此这般地回到父母家去的。当然,早有红学家指出,曹雪芹写元妃省亲,实际上是对康熙朝曹家在江南四次接驾南巡的康熙皇帝那一段盛事加以了艺术升华。不管怎么样,那是一段虚构成分最浓的情节,既然是抡圆了胳膊虚构,史湘云又是你那么钟爱的一个角色,你把她写进去不就完了吗?元妃省亲当中很重要一个环节是作诗,史湘云思维敏捷,才华横溢,怎么不写她参与作诗呢?省亲盛事,此人缺席,怎么解释?

当然,有一种很粗糙的解释,他会说:“哎,曹雪芹写的是小说嘛,他就是随手那么一写,你跟这儿讲文本细读,老觉得他有人物原型,有一个完整的计划,情节上有一系列预设,有许许多多的伏线,写成这样或那样都能探究出一个道理,其实人家就是兴之所至,写到二十回,忽然觉得,哎哟,何不添个角色呢?于是大笔一挥,突然有人宣布史大姑娘来了,立刻贾宝玉、薛宝钗就往贾母那儿去,出现一个大说大笑的人……这有什么好研究的?人家就这么写!”这种解释我也很尊重,对各种不同意见我都很尊重,因为阅读一个文学作品属于审美范畴的事情,这跟研究自然科学很不一样,审美感受上的分歧很难说谁对谁错,就是各自表述,互相参考,激发出对民族经典文本的欣赏热情,带动更多的人来阅读它们,能产生这样的效应就挺好。

我一再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曹雪芹写《红楼梦》可不是随便那么一写,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原型,他对全书的结构有严密的设计,对人物的设置更有通盘的考虑,对情节的推进、细节的安排非常精心,他特别善于设置伏笔,看似无意随手,到头来都有勾连照应。

如果说他先写了第七回,在那时候还没有完全排定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全部金钗,等到第五回写成,他的整体构思显然就已然非常成熟。我说他对史湘云没有设一段文字来对她的来历、身世进行具体交代,指的是叙述文字,如果不算叙述文字的话,那么在第五回里面他已经通过册页判词和曲词对史湘云的身世、性格、品质、命运有所交代,很明确地给她定了位。贾宝玉在太虚幻境薄命司中偷看了金陵十二钗的册页,副册、又副册没看全,正册可是翻遍了,其中第五钗说的就是史湘云,又有画又有诗,那个诗又叫判词。后来又听《红楼梦》套曲,说十二支曲,其实加上头尾是十四支。我个人有一个独特的观点,认为《枉凝眉》曲里面有一部分是说史湘云的,引出很大争议。有些红迷朋友坚决不同意,他坚决不同意,我坚决支持他不同意,因为各人理解不同,不必统一见解。这里抛开《枉凝眉》不去说它,那么《乐中悲》这曲说的是史湘云,这个咱们没争议吧?而且,我早就指出,第五回写到太虚幻境四仙姑,她们的名字痴梦仙姑、种情大士、引愁金女、度恨菩提,分别影射着贾宝玉一生中最重要的四个女性——林黛玉、史湘云、薛宝钗和妙玉。(古本中“种情大士”又有写成“钟情大士”的,我认同周汝昌先生的判断:“种情”更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第五回可能写在第七回之后,并且可能经过一再调整、润色,才形成定稿。脂砚斋说曹雪芹没把第二十二回写完就溘然而逝,他为什么到最后才去写第二十二回?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讨论。现在我要说的是,第五回他不可能写得很晚,因为第五回给金陵十二钗正册各钗定了盘子,不仅确定了究竟是哪十二个女子,也给她们排定了座次,史湘云排在第五位,通过第二十回以后对她进行大量描写——仔细想想,她的位置排在第五都有点委屈,实在不能再往后挪了。

按说,通过第五回的定稿,史湘云已经稳在金陵十二钗第五位了,那么,在以后的写作中,无论在哪一回,给史湘云补上一段如同介绍其他十一钗以及介绍其余许多人物一样的文字,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那为什么通读八十回,还是没有呢?这究竟应该如何解释呢?

我认为,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人物从原型到艺术形象,其间几乎没有什么距离,也就是这个人物的真实性超过了其他所有人物,作者对她非常之熟悉,非常之珍爱,因此在写她的时候不愿意为她虚构任何情节,就是秉笔直书,写出自己最熟悉的这样一个女性形象。如果说林黛玉、薛宝钗,从原型升华为艺术形象的过程里,都有所夸张渲染,有不少虚构成分的话,那么史湘云这个角色,他就是根据原型白描的。除了姓氏名字有所变通,这个人物简直就是摄像般地嵌入到了书里。既然是这样来写一个生活中的真实人物,那么凡是纯虚构的情节里面,我就都不让她出现。比如说元春省亲,生活中本来并无其事,其他生活中有的人,作为原型,我都可以把他们彻底地艺术化,想象他们如果真的遇上贵妃省亲这样的事,会是怎么样,去虚拟出他们在那种场合里的心理反应和行为状态,但史湘云这个角色,我写她就只写生活里真有的,生活里的她天然浑成就是一个艺术形象,我无须再去舍真虚拟。曹雪芹写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肯定有生活依据,但是那样地铺排,显然是将生活的原生态,根据他要扫描金陵十二钗的主观用意加以重组了。写送宫花和元妃省亲那两段故事时,因为虚拟的内容较多,他就不想把真实的史湘云掺和进去。为了保持关于史湘云的一切情节全是原生态的描摹,凡会派生出使得史湘云也必须加以虚构性处理的段落,他就宁愿让史湘云缺席。而伴随着这样一种写作心理,他也就觉得无须再去专门设置一段文字来交代这个人物来历,因为任何一种这类的交代,其实都含有将生活原型加以转化、掩饰、虚拟的因素。这是我对关于史湘云的特殊文本现象的一个解释。

当然,这样一个解释,还不足以来说明这个蹊跷的文本现象。那么可能就有第二个原因,就是他试着交代过,他不满意,他没定稿;或者呢,就像第七十五回缺中秋诗一样,他先空着,待补,后来始终没能补上;甚至于是写了,而被他的合作者脂砚斋删去了。脂砚斋怎么会要删这个东西呢?这个问题我们要放在下几讲里面来探究。一位红迷朋友说,其实,通过前后很多人物对话以及零碎透露、逗漏,我们都能大体上替曹雪芹写出一个关于史湘云的叙述性的交代。我们都可以写出来,他为什么偏不写?我认为,曹雪芹他可能有某种心理上的障碍。有时候,对你最亲近的人、最挚爱的人,反而觉得不好下笔,尤其概括性地来叙述,点明她的背景,公开她的隐痛,实在不忍、不愿。这又是一个解释。

还有一个解释,就是因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古本《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后没有了。八十回后还有多少回?有人说有三十回,有人说是二十八回,其实说三十回和二十八回没有多大差别,因为有些人认为现存的《红楼梦》的前八十回的后两回(七十九回和八十回)也不是曹雪芹写的,那么从第七十八回往后算,说“后三十回”不也很对吗?我们现在看见的是一个不完整的文本,前面没有关于史湘云的概括性交代,并不等于说后面也一定没有。曹雪芹他写人物,有时候他会在很晚的时候再交代这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比如说晴雯。晴雯出场很早啊,第八回一亮相就活跳出来,性格鲜明,娇憨可爱,后面她戏份极多,但是她究竟是怎么个来历,直到第七十七回她已经被撵逐夭亡后,曹雪芹才补充交代——她原是贾府大管家赖大的母亲赖嬷嬷,花钱买来的小丫头。这个赖嬷嬷因为她服侍过贾府老一辈的主子,所以很有脸面,经常带着小丫头进府来请安、游玩。一次来玩儿的时候,贾母一看见她带来的那个小丫头标致伶俐,就很喜欢,赖嬷嬷为了讨好贾母,当即就把这个小生命当作一个小玩物,奉送给贾母了。前面曹雪芹交代了不少丫头的来历,有的如鸳鸯,是所谓家生家养的,上一辈乃至好几辈都是贾家的奴仆;有的是花钱买来的,如袭人就是当年家里穷,把她卖给了贾府;晴雯的出身比她们更卑贱。不读到第七十七回,我们不会知道晴雯原来是这样的一种来历。这使得我们对晴雯这样一个刚烈而又脆弱的生命所遭受的摧残戕害,产生出更强烈的悲悯与义愤。

附带我要澄清一个问题。讲到这里我提到了赖嬷嬷,我把嬷嬷读成“妈妈”,我在前面还讲到李嬷嬷、赵嬷嬷,也都是把嬷嬷读成“妈妈”。有的人提出批评,认为读得不对,他们认为嬷嬷应该读成“摸摸”,根据是看了一些翻译成中文的西方小说,特别是一些外国电影、电视剧,修道院里的资深修女,不都写成嬷嬷而叫作“摸摸”吗?借用“嬷嬷”两个字,发“摸摸”的音,以称呼修女,那是20世纪五四运动前后,新文化运动带来的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在过去汉语里,嬷嬷这两个字是老年妇女的意思,读音只有一个,就读成“妈妈”;现在我们使用的字典、词典里,也都还这样规定。但是这种复杂的文字现象确实值得注意,在白话文发展过程当中,翻译西方一些作品时,会借用一些字形成一些新的音。还有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茜”这个字,《红楼梦》里面有个丫头叫茜雪,发音一定要读作“欠雪”。但是有一部许多人都很熟悉的外国电影《茜茜公主》,人们都约定俗成地读成“西西公主”,一些翻译过来的西方小说里,女性名称印成“丽茜”却也读作“丽西”。不过你去查字典词典,它只承认“茜”读作“欠”。也许把“嬷嬷”读成“摸摸”、把“茜”读成“西”经过长久的约定俗成,会终于被字典、词典承认,但现在我还是必须要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规范来发音。

那么,虽然我们现在还无法确切地知道,究竟曹雪芹他为什么在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各钗的描写当中,起码在前八十回里,唯独对史湘云不留下一段明确的叙述性介绍,可是,我们通过书里有关史湘云的文字,还是可以对史湘云形成一个非常清晰的印象。首先我们知道史湘云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女,她由两个叔叔家轮流来抚养,一个叔叔是忠靖侯史鼎,另一个叔叔是保龄侯史鼐。于是我就提出一个问题:这两个叔叔,哪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这可是一个关系到史湘云原型究竟是谁的问题,下一讲我们就将从这个问题讨论起。

史湘云寄养之谜

我们已经知道,史湘云是由她的两个叔叔轮流来抚养的。书里面出现了她两个叔叔,一个是忠靖侯史鼎——在第十三回,这位侯爵本人没有出现,她的夫人出现了,排场很大,先有喝道之声,然后驾到。到第四十九回又有一笔——关于史湘云,在前八十回里始终没有整段的明确交代,就是顺手给出一些十分零碎的信息——“谁知保龄侯史鼐又迁委了外任大员,不日要带了家眷去上任。贾母因舍不得湘云,便留下他了,接到家中。”那么可见,史湘云那一段时间里,主要住在她另外一个叔叔保龄侯史鼐家里。那个时代,封了爵位不一定有具体的官位,但是有时候皇帝也会给他一个具体的官职,让他到外地比较长久地驻扎下来,去管理某个方面的事务,叫作外迁。外迁一般要带着自己全部家眷去走马上任。史湘云既然寄养在保龄侯家,保龄侯待她应当跟亲生的女儿一样,一块儿把她带到任上,可是呢,书里说贾母舍不得史湘云,放话把她留下。按当时家族伦理规范,贾母只是保龄侯史鼐的一位姑妈、史湘云的祖姑,嫁到贾家已经属于外姓,应该称她为贾史氏,她留下史湘云,史鼐是轻易不能答应的,因为作为叔叔,他有抚养史湘云的责任,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就是史鼐是史湘云的监护人,既然举家外迁,就应该把史湘云一起带走,或者至少跟忠靖侯史鼎商量一下,再把史湘云转移到史鼎家去。但是这个史鼐居然一听贾母来挽留史湘云,他就算了,就同意让史湘云暂留在贾母身边了。

那么史湘云的这两位叔叔,一位忠靖侯史鼎——他的名字在书中出现于前,一位保龄侯史鼐,哪位是哥哥,哪位是弟弟呢?是不是先提到的就是哥哥,后说起的就是弟弟呢?不是的。在第四回,写到“护官符”的时候,在古本《石头记》里面,对四大家族的每一个家族,除了用一句俗谚概括,还分别附有一个小注。这小注不应该视为批语,它是曹雪芹写下来的,属于正文的一部分,但是后来的各种通行本里,都把每句俗谚旁关于所涉及的那个家族的小注给删去了。周汇本也没有保留,是个缺憾。“护官符”里涉及史家的那句俗谚是:“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所附小注是:“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如果你看到这个小注并且稍一琢磨,史鼎、史鼐谁是哥哥、谁是弟弟的问题,应该迎刃而解。为什么呢?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在清朝,皇帝如果给一个人封了一个爵位,而且允许他这个爵位世袭,往下传递,那么第一代既然封的是保龄侯,往下传一定要传给长房长子,既然是史鼐得袭了保龄侯,他一定是史家长房长子,是哥哥,忠靖侯史鼎一定是他的弟弟。当然这个史鼎弟弟也很神气,一定是为皇帝立了新功,所以皇帝给史家锦上添花,又另外给史鼎封了一个忠靖侯。

说到这里,可能又有人不耐烦了,会说:“讨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必要呀?史鼎、史鼐,在书里只不过偶尔提到一下,根本没有构成一个具体的艺术形象,难道他们也有原型?难道这对理解史湘云也有帮助?鼎呀,鼐呀,曹雪芹不过随便那么一写罢了,您文本细读,连名字叫鼎、鼐的两个人谁大谁小都去细抠,是不是太烦琐、太无聊了呀?”

我一再强调,《红楼梦》虽然是小说,但其文本里含有家族史的因素,曹雪芹采取的是“真事隐”而又“假语存”的非常特殊的写法。我多次讲到,书中的贾母(史太君)这个形象,其原型,就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的一个妹妹,她嫁给了曹寅,曹寅是当时的江宁织造,是曹雪芹的祖父,嫁给曹寅的李氏,就是曹雪芹的祖母。那么从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形象,曹雪芹就给他的祖母这家的姓氏,由李变成了史,于是以他祖母家族为原型的小说里的四大家族之一,他就写成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的金陵史家,这个家族系统中的所有角色他都虚构为姓史,书里除了贾母(史太君)以外,更重要的史家形象就是史湘云,可见史湘云的原型应该姓李。现在我要郑重地告诉你,在真实的历史档案当中,你可以查到,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的儿子,老大就叫李鼐,老二就叫李鼎。诗经《丝衣》:“鼐鼎及鼒。”鼐在鼎前,人家取名字是有典故有根据的。况且《毛传》说了:“大鼎谓之鼐,小鼎谓之鼒。”又《说文》:“鼐,鼎之绝大者。”李煦是饱学之士,人家给儿子取名字都是有经典依据的,兄鼐弟鼎,是从大到小来的。这说明曹雪芹虽然在写小说,但真实的生活一直横亘在他的胸臆,即使是这么两个背景人物,改了姓氏却坚决不改名字并尊重原有的排序。书里把史鼐设定为哥哥、史鼎设定为弟弟,完全是依照真实生活中的伦常秩序。

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既然说史鼐、史鼎都是史湘云的叔叔,可见史湘云的父亲比鼐、鼎都大,那袭保龄侯的,不就应该是她的父亲吗?第四回“护官符”里关于史家的小注说得很清楚,这个家族一共有十八房之多,光在京城的就有十房,史湘云的父亲,应该只是鼐、鼎的堂兄,而且史湘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她父母就双双死掉了。其实《红楼梦》里另外一个角色在这一点上跟她类似,就是贾蔷,贾蔷辈分当然比她低了一级,书里交代,贾蔷从血缘上说,“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亡之后,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这种情形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里,是常有的,就是家族鼎盛时期分支很多,却未必每一房人丁都一直旺盛,有的房最后可能就只剩下孤身一男或一女,只能由其他房来抚养照顾,而且首先负有责任的是长房,如书里的保龄侯史鼐对史湘云、威烈将军贾珍对贾蔷,就必须承担起抚养、监护的责任来。

通过对史鼎、史鼐谁是哥哥谁是弟弟的探讨,进一步证明了我在上一讲里得出的结论:史湘云这个角色从原型到艺术形象之间的距离最小,她的逼真性,可能超过了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其他各钗,作者就是如实地写出他生活当中这样一位表妹的种种情况。

在现存的曹雪芹古本《红楼梦》里,尽管没有一段集中的叙述性文字来交代史湘云的来龙去脉,但是经过我上面的一番探究,其实完全可以作出一个明确的概括:从原型角度来说,就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他一个妹妹嫁给了江宁织造曹寅;李煦有两个儿子都很成材,大儿子叫李鼐,二儿子叫李鼎;李家有很多房,李煦一辈的兄弟也不止一个,其中一个兄弟生下一个儿子,娶了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女孩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李煦的这个侄子和他的妻子就双双亡故了,于是那个女孩就由李鼐、李鼎两家轮流抚养,而李鼐负主要的责任。李煦在世时,当然也会亲自过问这个女孩的事情,曹寅、李煦相继故去后,曹寅的遗孀,也就是李鼐、李鼎的姑妈、那个襁褓中父母双亡的女孩的祖姑,对这个女孩很疼爱,经常把她接到曹家来住上一段。这一组人物关系,转化到小说里,就是金陵四大家族里的史家,祖上被皇帝封为了保龄侯。保龄侯这个封号,有“保护孩子年龄增长”的含义,当然是曹雪芹的杜撰,清代并无这样一个爵位名称,但之所以这样虚构,也并非没有生活依据,那依据就是:真实生活中的李家和曹家,李煦的母亲和曹寅的母亲,都在康熙皇帝小时候当过他的保姆(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保姆,是一种“代替母亲”的重要角色,又称“教养嬷嬷”)。在《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到贾府宗祠里的对联:“肝脑涂地,兆姓赖保育之恩;功名贯天,百代仰烝尝之盛。”其中上联的写法,就比“保龄侯”更明确地点出了小说中贾家的原型,就是出过“保育”皇帝的“教养嬷嬷”的曹家。当然曹雪芹将真事隐于假语中时,使用了夸张的艺术手法,小说里的贾家封了公爵——宁国公和荣国公,史家封了侯爵。虽然侯爵比公爵低一级,但是贾家第一代的那个公爵头衔并不能世袭,后辈的贵族头衔在不断降级,宁国公一支传到贾敬,贾敬让给儿子贾珍去袭,只是一个三等威烈将军的头衔,荣国公传到贾赦,也只不过是一等将军。而史家的那个侯爵封号却是可以“世袭罔替”的,传到史鼐那一辈,没有降格,仍是保龄侯。更有趣的是,曹雪芹还把史鼎也写成一个侯爵,杜撰出一个“忠靖侯”的封号。“忠”不用多说了,“靖”有平定动乱的意思。清代皇帝不断地去平定各处的反叛反抗,于是就有奴才去为他们忠心耿耿地平靖叛乱,小说里的史鼎因为有那样的战功,皇帝就又给他们史家封了一个忠靖侯。“吃老本”的保龄侯史鼐和“立新功”的忠靖侯史鼎,轮流抚养他们的一个孤堂侄女,而他们的姑妈史太君,也就是这个孤女的祖姑,还常把这个叫史湘云的女孩接到荣国府去居住。史湘云身体里,流淌着史家的血脉,贾母对这个娘家的孤女非常爱怜。不过跟林黛玉比较起来——林黛玉是贾母亲生女儿的亲生女儿,而史湘云只是贾母堂兄弟的儿子的一个女儿——史湘云在血缘上要远几层。

史湘云一出场,就被称为“史大姑娘”,林黛玉没被称为“林大姑娘”,薛宝钗没被称为“薛大姑娘”,这应该也是由于史湘云的原型,她在其家族中被习惯地称为“李大姑娘”,那可能是由于她的父亲虽然并非李家那一代的长房长子,但结婚、生育比李鼐早,这位李家小姐是那一辈里年龄最大的一个。曹雪芹写《红楼梦》,尽管他以“假语”来写,人物的身份往往与生活中的身份有了某些变化,但他却不愿意放弃家族中对那个人物的习惯性称呼。最明显的例子是他把王熙凤设定为荣国府长房长子的媳妇,却又让书里其他人物称她为“二奶奶”,可见这个人物的原型是家族里的“二奶奶”,他是按照真实生活里的实际称呼来写这个人物的。上一讲我分析过“小蓉大奶奶”的叫法,现在再告诉你“史大姑娘”的叫法,也有文本背后的依据。

小说里的史家,发展到故事的那个阶段,社会地位比贾家还高,拥有两个侯爷,他们都是史湘云的叔叔,史湘云从小寄养在侯爷府里,按说应该是很幸福的。小说里尽管没有对她的寄养状况作总体性的交代,但有若干零碎的笔触,透露、逗露出了史湘云处境中很不如意的一面。

史湘云在这两个侯爷府里,不可能经常见到她的叔叔,就像林黛玉在荣国府里一样。大家回想一下,书里林黛玉和贾政直接见面的时候多不多?即使在同一个家族聚会中能够见到,彼此也极少有话语交流,甚至互相是否有目光的对视都很难说。林黛玉一天到晚,除了外祖母,见到最多的长辈,是舅母王夫人。史湘云也是一样,所谓寄养在她叔叔家里面,说穿了,其实就是寄养在她婶婶家里面,她一天到晚接触最多的,是婶婶。那么,两位婶婶对她怎么样呢?竟是非常苛刻。在第三十二回,通过薛宝钗跟袭人对话,从薛宝钗嘴里透露——实际上也就是曹雪芹通过薛宝钗这个人物向读者透露——“我近来看着云丫头的神情,再风里言风里语的听起来,那云丫头的家里竟是一点儿作不得主。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差不多的东西,都是他们娘儿们动手。为什么这几次他来了,他和我说话儿,见没人在跟前,他就说家里累的狠。我再问他两句家常过日子的话,他就连眼圈都红了,口里含含糊糊,待说不说的。想其形景来,自然从小儿没爹娘的苦。我看着他,也不觉伤起心来。”有的红迷朋友可能有些纳闷,那可是侯爵府里啊,想想史鼎夫人到宁国府参与秦可卿丧事的气派,人未到,先有喝道之声,这样的婶婶,难道还会嫌家里费用大,供不起做针线活计的丫头婆子以及裁缝,竟都是“娘儿们动手”,吝啬到那样的地步吗?那是完全可能的,有的富贵人家就是那样,财富越多越抠门儿。另外,你要看懂这个话,所谓“娘儿们动手”,并不是侯爵夫人自己也做针线活计,贾府里的王夫人就没见她自己做针线活计,但赵姨娘是要做针线活计的,书里有相关描写,赵姨娘就属于“娘儿们”,可想而知,史湘云的婶婶,是把史湘云跟她丈夫的那些姨娘放到一起,派定针线活计,而且是有定额,并且限时完成的。而婶婶却未必也让自己的亲生女儿那么样地做针线活计,所以薛宝钗说起来,感叹史湘云“从小儿没爹娘的苦”。

书里写薛宝钗在家里做针线活,也写到林黛玉做香袋、裁衣服什么的,还写到探春做了一双鞋,送给哥哥宝玉,但她们并没有被规定数额,需要牺牲休息去赶工。史湘云在两个侯爵夫人的婶婶家里,却是超负荷地忙于针线活计,这连最主张女子以针黹为正业的薛宝钗知道了也于心不忍。所以史湘云总是盼望贾母接她到荣国府去住,起码在贾母身边用不着熬夜做针线活计了。书里写她一出场,就在贾母面前大说大笑,那真有脱出樊笼获得解放的味道。有位年轻的朋友问我:既然贾母那么疼爱她,就干脆借史鼐外迁的机会,把对她的抚养权明确地接收过来,让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过上舒心的日子,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贾母就算有那个心,也不能那样做。当时社会的伦理规范横亘在那里,史湘云是史家的姑娘,父母双亡后只能在史家寄养,除非她跟林黛玉一样,父亲一死就没有亲支嫡派的本家伯父叔叔了,可以由外祖母收养,史湘云偏有两个有权有势的富贵叔叔,他们纵使满心觉得这个大侄女儿是个累赘,也只能是收来抚养,没有把她完全丢给姑妈去抚养的道理。就是保龄侯委了外迁阖家赴任,贾母将史湘云留在身边一段,也只意味着史湘云到亲戚家暂住一时而已,史鼐夫妇仍是她的监护人。

史湘云的婶婶对她骨子里很克啬,但表面却维系着富贵家族的排场风光,书里面有不少这方面的描写。比如第三十一回,写她又来到荣国府,说有人回:“史大姑娘来了!”一时果然见到史湘云带领众多丫头、媳妇走进院来。她的婶婶就是要给亲戚们留下一个深刻印象:谁说史大姑娘寄养在我们家受委屈啊?你看我们待她怎么样?丫头、媳妇尾随着来串亲戚,不俨然是一位侯门小姐吗?接着有一个细节,说天气热起来了,史湘云还穿着好几层衣服,看上去当然体面,实际上很不舒服,贾母让她赶紧把外头大衣服脱了,连王夫人都说:“也没见你穿上这些作什么!”史湘云就说是二婶婶要求她那样穿的,她自己可不愿意穿那么些,可见她二婶婶所关心的并不是史湘云自身舒服与否,而是亲戚们的“观瞻”——二婶婶是希望人们通过史湘云去作客的排场与行头,来显示她对大侄女的照顾是多么周到细致。来时要求表面堂皇,回去的时候呢?第三十六回末尾写到,宝玉、黛玉等“忽见史湘云穿的齐齐整整走来辞说,家里打发人来接他”。那“齐齐整整”显然是奉婶婶严命,必须得有的面貌,其实她会感觉很不畅快。“那史湘云只是眼泪汪汪的,见有他家人在眼前,又不敢十分委曲。少时宝钗赶来,愈觉缱绻难舍。还是宝钗心内明白,他家人若回去告诉了他婶娘们,待他家去,又恐他受气,因此到催他走了。众人送至二门前,宝玉还往外送,到是史湘云拦住了,一时回身又叫宝玉到跟前,悄悄嘱咐道:‘老太太想不起我来,你时常提着些,打发人接我去。’”一些读者读《红楼梦》读得比较粗,往往只记得史湘云醉卧芍药裀、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偶填柳絮词,只觉得她是个无忧无虑的活泼女郎,其实她还有非常悲苦的一面:她寄养在叔叔婶婶家的生活,借用贾珍说过的一句话,叫作“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只是她命运中的这一面,曹雪芹点到为止,写得相对含蓄些罢了。

史湘云在叔叔家里,每月应该领到一定数额的零用钱,究竟是多少,书里没有很明确的交代,但通过她和薛宝钗讨论怎么在大观园的诗社做东,读者就知道她手头其实十分拮据。薛宝钗就对她说:“你家里你又作不得主,一个月统共那几吊钱,你还不够盘缠,你要在这儿的诗社做东,你哪来钱啊?难道去问叔叔家要么?你婶娘们听见了,越发抱怨你了。”书里交代,荣国府的小姐们,包括林黛玉,一个月的月例是二两银子,连鸳鸯那样的大丫头一个月也能领一两银子,而史湘云在叔叔家一个月却只有几吊钱。清代到了道光时期,一两银子略等于一吊钱,但是在曹雪芹所处的乾隆时代,你看他笔下的写法,他说王夫人给袭人的特殊津贴,是二两银子一吊钱,可见那时候一两银子比一吊钱大许多,否则就写成三两银子不是更明快吗?那时候,一两银子约等于两吊钱(钱是指中间方孔、外缘浑圆的铜板,又叫制钱,调侃的说法是“孔方兄”,一千个铜板用绳子穿过中间方孔扎好叫作一吊)。史湘云每月的零花钱估计是三吊,比起林黛玉等贾府的小姐,少了约四分之一。

史湘云,那么一个纯真、聪慧、娇憨的姑娘,喷溢着生命中最美好的原创力,呈现出生命奇葩的光艳芬芳,但是,她寄养到叔婶家的生活,却非常暗淡。正如《乐中悲》曲所说:“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

在叔婶家的拘束、艰辛与无味,与被祖姑贾母接去后的放松、享受、任性,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荣国府、大观园,在贾母身边,在宝玉和众姐妹,加上凤姐、李纨这些人组成的亲族圈里,史湘云身心获得大解放,她得到了很多温暖,也充分地把自己天性当中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出来,温暖别人。她跟荣国府的大丫头们相处得也很好,视为自己的朋友。第三十一回写她又来作客,她特(特)地带来一些绛纹石的戒指,分赠给熟悉的大丫头。

书里面有许多斑点式的文笔,写到她的过去,读者应该注意。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贾母接到荣国府来住着玩过,贾母当时派丫头珍珠来服侍她,这个珍珠就是后来的袭人,她跟珍珠相处得很好。珍珠年龄应该比她略大一点,两个小女孩有时会在一起说悄悄话,这些隐秘构成她们美好的回忆。在第三十二回就透露出来,那时候史湘云又到了荣国府,袭人问起她定亲的事,她红了脸,吃茶不答,袭人就提起往事,说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吗?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呢?书里没有接着写袭人把那晚上史湘云说过的话明挑出来,留下一个空间,让读者自己去想象。你能想象出来吗?依我想来,那时候她们说的悄悄话,跟结婚有关。十年前,史湘云大概只有四岁多,四岁多的小姑娘怎么会说起结婚的事?那样小的孩子当然不会懂得什么叫结婚,但看到了结婚的场面,会觉得非常有意思,于是年幼的小姑娘也可能生出一个想法,想当穿戴得很漂亮的新娘子,而且悄悄地跟另一个小姑娘说出来。我坦率承认,我在小的时候,就跟胡同里面的小男孩、小女孩玩儿过结婚游戏,我扮过新郎,邻居家小姑娘扮新娘,一群孩子围着我们起哄,非常高兴,那种儿童游戏里完全没有色情因素,参与的孩子都绝没有邪念,是对成人生活里那些美好表象的一种羡慕与模仿,一派天籁,无限欢悦。那时候当然不懂得害臊,长大一提这事,哟,你不能提,我已娶妻生子,当年扮新娘的也早已名花有主,但小时候玩过的那种游戏,或者仅仅是说过想当新郎或新娘的悄悄话,回想起来,还是甜蜜而有趣的。书里这类斑点式透露角色“前史”的文字,细心的读者不要忽略,值得慢品。

在叔婶家里,史湘云必须按刻板的规范生活,包括穿衣打扮。到了荣国府,她可以非常随便,由着性子去塑造自己。她经常女扮男装,这在她叔婶家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祖姑贾母是一个很开通的人,又很溺爱她,就由着她玩闹。有一回她女扮男装,离贾母比较远,贾母老眼昏花看不清,以为是宝玉——因为她穿的正是宝玉的衣服——就说“宝玉你过来,仔细头上挂的那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这句话非常生动,如果是一部纯虚构的小说,我认为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句子,就是因为作者在那样的家庭生活过,所以他写富贵家庭的景象,写得很真实,如果光凭想象,会把富贵家庭写成四面光、亮堂堂,灯穗子一律洁净鲜丽,怎么会不经意地就写出灯穗子上有灰呢?这和曹雪芹写王夫人屋里面椅子上的靠垫是半旧的一样,肯定都源于真实的生活素材,这样的生活状态并不是不富贵,再富贵的家庭,东西也得用,用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够更新,都会在一段时间里呈现出一种半新不旧的状态,那么灯穗子上也可能积灰,这灰可能会在某个节庆之前进行打扫,可是没打扫时候上面就有灰,而且灯穗子很长,女扮男装之后呢,头上还有冠,不慎碰到灯穗子,就可能招下灰来迷了眼——别小看这些文句,这些细微处也证明着曹雪芹写实的功力。当然后来贾母知道是认错了,灯穗子下不是宝玉而是史大姑娘,贾母绝无责备,大家都很开心。

第四十九回,史湘云又有一个出格的打扮,这个时候林黛玉就笑对大家说:“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粧出一个小骚达子来。”“达子”又写作“鞑子”,是过去汉人对满人的一种戏称,当然含有不尊重的意味。上世纪初一些主张把《红楼梦》主旨诠释为“反清复明”的人士,会把这个地方黛玉的这句话也当成一个证据,黛玉不光使用了“鞑子”这个语汇,还说成“骚鞑子”,似乎更具侮辱性。但我认为这里写黛玉这个话,“小骚鞑子”并不具有否定性,更没有污蔑性,只是私下调侃,甚至还含有赞叹的意思。有些满族人士不太愿意听到外族人使用“鞑子”这个语汇,可是满族人互相之间说说没事儿,我们非满族人在生活里使用这个语汇时应该特别小心。总之,史湘云在荣国府不仅是一般性地女扮男装,她有时候是扮成儒雅的汉族男子,有时候是扮成剽悍的满族男子,真是尽性撒欢。下雪天,她还把贾母又长又大的大红猩猩的斗篷裹在身上,腰里系一条汗巾子,和丫头们到后院里面扑雪人——注意一定是在雪下得很厚的时候才能扑,薄的时候可别扑。

我讲到的这些,在书里往往都是一带而过的文字,曹雪芹对这些内容仿佛完全用不着刻意去想象去虚构,他随手拈来,皆成趣文,想必都是湘云原型李大姑娘的实有之事,他记忆里库藏极其丰富,写来比刻画其他角色更得心应手。

史湘云在贾母身边享受到了那么多温暖和乐趣,但是,前八十回正文里,并没有一句话明点贾母是她祖姑。但是在第三十八回,曹雪芹暗写了贾母跟她之间有不寻常的血缘关系。当时贾母也到大观园里面去玩儿,到了藕香榭,藕香榭有竹桥,榭中有竹案,贾母看见榭内柱子上挂着黑漆嵌蚌的对子,让人念给她听。可以给她念对子的人很多,但曹雪芹特意写出是湘云来念:“芙蓉影破归兰桨,菱藕香深写竹桥。”(有的古本里“写”又写作“泻”)有的人可能会问,由湘云来念对子,难道也有什么深意吗?曹雪芹他也许是随便那么一写吧,这跟写由黛玉、宝钗来念,又有什么区别呢?是有区别的。贾母看到眼前景象,有所回忆,大意说我们史家当年的老宅子里,也有这么一个类似的园林景点,叫枕霞阁,当年她跟眼前这些小姐们差不多大的时候,在枕霞阁玩耍,一不小心掉到水里面,被救上来的时候碰到了木钉子,结果鬓角这儿碰出一个窝,现在还留下指头大这么一个凹槽。曹雪芹这样写,他也是有真实生活依据的,史家的原型是李家,李家在康熙朝在苏州有园林,园林里就有竹桥,贾母原型的哥哥李煦受父辈影响,特别爱竹,他取了个别号就叫竹村,因此,转化到小说里,贾母到了以竹为材的藕香榭,过了竹桥,就特别兴奋,就怀旧,就感叹,而跟她有血缘关系的史湘云,就来念藕香榭的对联。我觉得,枕霞阁这个名称,可能跟第五十四回,贾母提到的《续琵琶》的戏名一样,是生活里真有的,《续琵琶》的作者就是曹寅,而枕霞阁就存在于李家的老宅之中。

书里有不少史湘云的重头戏,仿佛大幅工笔细绘的中国画,或西方写实派的油画,历来的论家多有涉及,我这里反而从略,我强调的,是那些分散在各处的斑点式笔触,也借用一个绘画方面的比喻,就如同西方绘画史里,早期印象派中的点彩派,那样一种手法。点彩派的画,你近看觉得一片模糊,离远一点,斑斑点点使你产生很多联想,于是在你心中,就可能产生出一种超越真实的特殊美感。对史湘云这个角色,曹雪芹就使用了“点彩”技法,对于她的身份来历,乃至性格外貌,没有一个完整的叙述性交代,但是他通过斑斑点点分散笔触,最后使我们整合出一个异常鲜明的人物形象。有不少《红楼梦》的读者表示,如要他们选出书里一个最喜爱的角色,那非史湘云莫属。这是曹雪芹对她采取“点彩派”描绘手法的伟大胜利。

曹雪芹在书里并没有直接写到过史湘云的相貌。他很具体地写到过林黛玉的眉毛和眼睛,多次描写薛宝钗的容貌,但是对史湘云,他始终没有肖像描写。对史湘云的身材,在第四十九回有过一笔很抽象的形容,说她经过一番特殊的打扮后,“越显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他倒是写到过史湘云的睡像,在第二十一回,他是对比着写的,说林黛玉是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史湘云呢,“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半胸,一湾雪白的膀子掠于被外”,写到了头发,还是没有写出面容。但他对史湘云这种点到为止、语不及脸的写法,并没有使读者觉得她的形象比黛、钗逊色。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说,他读过《红楼梦》总感觉把握不住黛玉的面容身形,但是对湘云,就觉得仿佛邻家姑娘,“闭着眼也能把她画出来”。

恶俗的写家写美人,总是尽量地完美化,一点缺点不能有;曹雪芹却精确地把握分寸,当然他有艺术升华,但首先是尊重生活的真实,写史湘云,尤其如此。正如我前面所说,史湘云这个艺术形象,和生活当中的原型之间的距离是最小的,几乎就是生活当中的真实人物的白描。他写到史湘云大舌头,咬字不清。黛玉就讥笑过湘云,说连个二哥哥也叫不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又该你闹着幺爱三四五了。他写史湘云话多,多到有时候让人腻烦。贾迎春沉默寡言,尤其不喜欢褒贬人,可是在第三十一回,迎春就忍不住说湘云:“淘气也罢了,我就嫌他爱说话,也没见睡在被里还咭咭呱呱,笑一阵,说一阵,也不知道那里来的那些谎话。”这里的“谎话”不是说她故意撒谎,是指她说些天真烂漫、没边没沿的憨话,对贾迎春那样一个安静守矩的小姐来说,史湘云的那些话都是一些没必要的瞎说。

曹雪芹写的是真美人、活美人,而不是概念美人、灯笼美人,于是在第五十九回,就有更出人意表的妙笔。说早上起来,下过点微雨,这个时候史湘云怎么样啊?她两腮做痒,“恐又犯了杏癍癣”。《红楼梦》里的美女是生癣的!一般的俗手敢这么写吗?但是曹雪芹他就这么写,读来非常真实。当时即使是贵族家庭的小姐,也长杏癍癣,首先史湘云觉得两腮犯痒,发作了,然后她就问宝钗要蔷薇硝——一种具有治癣功能的高级化妆品——宝钗就说,她配的给了宝琴她们,听说黛玉那儿配了很多,让湘云到黛玉那儿拿去,可见这些美女脸上全有癣。曹雪芹写得很有意思。尽管他明写这些姑娘脸上会长杏癍癣,可是我们想起她们来,一个个还是觉得很美。真实是美的本质,你写得越真实,读者就越觉得美,曹雪芹他深谙这个美学原则。

史湘云是一个寄养在叔婶家的孤女,那种寄养生活对她来说是一种囚禁,令她窒息。唯有来到荣国府祖姑家作客,才使她如获大赦,神采飞扬、才华四溢。但这种任性快乐的日子,终究有限。我们需要总结一下,在前八十回书里面,她究竟到过荣国府几次?第一次在是第二十回,忽然有人报告说史大姑娘来了,她就在贾母跟前大说大笑的。那她什么时候离开的呢?没有明确交代,但是你如果进行文本细读,会发现第二十二回她还在荣国府,但到第二十三回就没她的事了。到第三十一回,她又突然出现,第三十六回末尾说叔婶家来人把她接走了,这是故事里她第二次到荣国府。第三十七回,大观园里成立了海棠诗社,恰巧袭人派了一个宋妈,去送一些鲜荔枝给史湘云,史湘云顺便一问,他们干吗呢?宋妈也不懂,说他们好像起什么诗社,作诗呢,史湘云一听就急了,作诗怎么把她忘了呢?宋妈妈回来这么一说,贾宝玉立刻催着贾母,说把她再接来,贾母说天太晚了——因为两个侯爵府邸可能离荣国府都比较远,书里没交代当时史湘云是住在忠靖侯家还是住在保龄侯家,总之一定都比较远——所以等到第二天才把她接来,这就是她第三次来到荣国府,一直到第四十二回都有她的身影出现,但是她什么时候又离开了没有再说。到了第四十九回,则有一个很明确的交代,就是保龄侯史鼐外迁了,应该把全家都带到外地去,贾母舍不得史湘云,就把她留下来了,这是故事里她第四次到荣国府,一直到第八十回她都在荣国府——当然也只是作为一个长客,早晚还是要送回到她叔婶家的,因为所谓寄养,对于她那样一个女孩子来说,长大了,叔婶把她嫁出去,才算完成了任务。

那么通过上一讲和这一讲,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供大家参考:就是如果史湘云是一个纯虚构人物,是不可能采取这种写法,也写不成这个样子的。因为我自己写过长篇小说,我写一个人物,必须设计他的家庭、他的来龙、他的去脉,如果那是一个生活依据比较少、接近完全虚构的角色,我就得特别提起精神,小心翼翼地下笔,以使前后照应不留漏洞,尽量去让这个角色活起来。只有把我最熟悉的真实生命写进去时,才可以放松,因为大量的场景、细节、语言都是现成的,随手拈来,皆成文章,反而不必去殚精竭虑、细针密缝。当然我自知绝不能跟大师相比,但写实性质的长篇小说,其写作规律大体相通,就像苔花和牡丹的开放,都有相同的过程,最后把花冠张圆一样。根据我自己的写作经验和我的阅读经验,我坚持认为:史湘云这个角色,相对于书里其他角色,艺术形象和原型之间的距离最短,所以曹雪芹不给她设置一些偏于理性的、叙述性的文字,而采用了一种斑点式的和摄像实录般的写法,如元妃省亲这场大虚构的戏里,曹雪芹对她不愿有任何假设性想象,就不写她,一有她出现,必是真有其人、真有其事、真有其景、真有其语。

史湘云的寄养生活,会结束在出嫁之时。第五回里的《乐中悲》曲透露,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就是说她后来嫁了一个很不错的丈夫,是一个“才貌仙郎”,而且她和这个丈夫关系非常好,他们要争取白头偕老,博得个地久天长,一这样就能把她早年的坎坷就全给抵消了,也就是把她襁褓中父母双亡以后寄养在两个叔叔家里面的不快乐、不幸福全都弥补了。当然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曹雪芹的八十回书里,还没有相关的情节出现,但八十回后肯定会写到。于是新的问题就逼近到我们面前:史湘云嫁给的这个“才貌仙郎”是谁呢?有的人可能会笑:这还有什么可讨论的,不就是贾宝玉吗?您别急,下一讲咱们一块儿细讨论。

史湘云定亲之谜

上一讲最后,我提出一个问题,就是第五回的《乐中悲》曲预言,史湘云她“厮配得才貌仙郎”,这个才貌仙郎究竟是谁呢?是贾宝玉吗?需要探讨。

第三十一回,史湘云第二次到荣国府,王夫人见了她,有这样的话:“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就有婆婆家了。”这句话里“有人家来”,“人家”不构成一个词语,是“有人——到家里——来”的意思,就是说王夫人她们都知道,有人到了史湘云叔叔家,来为她相亲,而且相亲有了结果,她“眼见就有婆婆家了”。第三十二回袭人见了她,更明确地说:“大姑娘,我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她红了脸,吃茶不答。可见史湘云真是定亲了。袭人小时候服侍过她,跟她无话不说,但也不能乱开玩笑,只有小姐真的定亲了,丫头才可以公开道喜。

有位红迷朋友曾经跟我提过这样的问题:史湘云那时候究竟多大?如果拿贾宝玉做一个标准,我们都知道,薛宝钗比他大,“宝姐姐”这个称呼深入人心;林黛玉比贾宝玉小,“林妹妹”成了她的代号。史湘云叫宝玉叫什么?爱(二)哥哥,宝玉叫她呢,云妹妹,可见宝玉比她大。那么到小说故事发展到三十一回、三十二回的时候,你仔细想想,大观园诗社里的小姐们,别人都没定亲。宝钗比史湘云大,没有定亲。迎春应该更大,也还没有定亲;探春、黛玉跟她差不多大,没定亲;惜春小些,当然更没有定亲。可是一个被宝玉叫作云妹妹的姑娘,她却定亲了,这是不是早点?但是通过上一讲,大家应该明白,史湘云她在襁褓中就父母双亡,虽然寄养在侯门之家,居住在“绮罗丛”中,但叔叔婶婶们“谁知娇养”?她婶婶一天到晚让她做针线活计,仿佛是要从她的劳作中捞回些抚养她的费用。所以叔叔婶婶早点给她定亲,早点把她打发出去,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她叔叔婶婶也不能做得太过分,像这样侯门的小姐,十二三岁以前就送给人家去当童养媳,那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到了十三四岁,就立刻为其定亲,各方面也没闲话可说。

跟我讨论的那位红迷朋友很困惑,他说“云妹妹”这个称谓没有深入人心,现在一般读者提起这个角色,就是叫史湘云,不像林黛玉,书里书外人都叫她林妹妹。他非要我精确地说出史湘云在故事那个阶段是多少岁。我提醒他,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特别写下了一段话,告诉读者:对书里那些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的称呼你别太较真。第四十九回是最热闹的一回,那时候大观园达到了美女云集的一个状态。除了原有的美女以外,又增加了四个,有薛宝钗的堂妹薛宝琴,邢夫人的一个侄女儿邢岫烟,还有李纨寡婶带来她两个堂妹李纹、李绮,连眼光非常挑剔的晴雯看到了都说“到像一把子四根水葱儿”。曹雪芹的那段话是这样的:“此时大观园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岫烟,再添上凤姐合宝玉,一共十二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这十二个皆不过是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或有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分而已,连他们自己也不能记清谁长谁幼了。一并贾母、王夫人及家中丫鬟也不能细细分别。不过是姊妹弟兄四个字随便乱叫。”第二十九回,癞头和尚说跟通灵宝玉青埂峰一别十三载,也就是说贾宝玉衔着通灵宝玉落生十三年了,按我们现在的算法就是贾宝玉十三周岁了,但以往说人的岁数,习惯说虚岁,通灵宝玉没有虚岁,贾宝玉得论虚岁,他虚岁得说十四了。故事从那个地方往下流动,虽然还在一年里头,可是四十九回已经是冬天了,快过年了,论虚岁宝玉也就差不多十五了,所以这段话概括这群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当然凤姐应该不止十七岁,大约二十出头了。这段话给我们的启发就是,这些人物即使有的比有的大一点,大得也有限,小的其实也未必真小了多少,而且,过去和现在都有这种现象,就是如果一男一女年龄差不多的话,一般来说,总是女方叫男方哥哥,男方叫女方妹妹,没人硬去查他们的年庚。上一讲已经揭示了,在书里面没有一段叙述性文字对史湘云作明确的介绍,所以她的年龄尤其模糊,她应该和宝玉相差无几,或者只小一点点,甚至于她不一定比宝玉小,她叫爱(二)哥哥,宝玉叫她云妹妹,不过是像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所说的那样,为了亲热,随便那么一叫而已。

那位红迷朋友特别喜欢史湘云,而且他从书里也看到,史湘云和贾母有着血缘关系,贾母也很疼爱史湘云,于是他又提出一个问题:史湘云叔叔婶婶对她不好,贾母不可能完全不知道;她叔叔婶婶急着给她定亲的信息,贾母更应该率先得悉,那贾母为什么不把史湘云要来嫁给宝玉呢?

我的看法是:第一,前面讲林黛玉的时候我已经论证了,贾母是一心一意想让宝玉和黛玉结为夫妻,她公开宣布宝、黛“不是冤家不聚头”,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就要为二玉的婚配保驾护航。在这个前提下,贾母虽然疼爱湘云,却不会有将她要来配给宝玉的想法。那个时代那个社会虽然是一夫多妻制,但是像黛、钗、湘这样的贵族小姐,她们定亲出嫁,应该都是成为正妻,而正妻只能有一个,贾母既然为宝玉确定了娶黛玉作正妻,那么钗、湘当然都不会再加考虑。第二,按当时封建伦理的处世规则,贾母是不能去干预湘云婚事的,虽然姓史,但是她已经嫁到贾家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史家的事情她就没有决定权了。再加上无论是史鼐也好,史鼎也好,跟她的血缘也不是最贴近的,不是她的儿子,只是侄子,所以对湘云的婚事她可以关注,却不仅不能包办,也不便于插嘴。即便贾母真想让湘云嫁给宝玉,她也难以开口,因为荣国府当时的地位已经不高了,府主贾政并没有爵位,只是一个员外郎,宝玉只不过是员外郎的儿子,人家保龄侯、忠靖侯可都是侯爵,史湘云虽然是寄养的,身份毕竟是侯爵家的小姐,人家叔婶如果考虑门当户对,给湘云选婆家,起码得是有爵位的家庭,你眼前的这个宝玉,你认为是金凤凰,人家可能还觉得不够格。更何况那时候,像湘云叔婶那样的人,尽管平时对她并不好,却会在给她找婆家时,希望能攀附上更有地位财富的家庭,比如说把她嫁给一个公爵的公子,那他们岂不是多了一个往上发展的台阶?所以贾母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会去跟她那两个位居侯爵的侄子或侄媳妇提出来,让湘云嫁给宝玉。当然这两个理由,第一个是决定性的,贾母就是认定了二玉的结合。贾母疼湘云,但女大当婚,父母没了,她叔婶就相当于父母,两处叔婶做事,大面上一直是过得去的。上一讲我提到,史湘云到荣国府来串亲戚,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一群丫头婆子尾随,侯府小姐的气派还是给足了的,那么叔婶给她定亲,大路子也肯定不会错到哪里去,贾母听其自然,是可以理解的。

史湘云定亲,是通过人物对话,让读者知道的。没有一段叙述性交代,告诉读者她究竟是怎么定的亲,定的究竟是哪门子亲。这确实是个谜。

为了把这个谜解开,我们可以先捋一遍,看《红楼梦》里都写到了哪几种贵族家庭的婚配模式,也许,通过比照,我们能够分析出史湘云定亲属于其中哪一种。

《红楼梦》里面写到了很多跟婚姻有关的事情,把那个时代一般富裕家庭直到贵族家庭的小姐定亲出嫁的方式,通过不同的人物,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展示。当然书里也写到了丫头的婚配,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但丫头的婚配咱们这次不作讨论,咱们讨论的范畴只在有小姐身份的人物之内——当然,有的小姐是富豪千金,有的家境差一些。

贵族家庭的小姐,如果有参与选秀的资格,被选中了,而且被皇帝或者王爷,再或被王子、世子看中,加以接纳,给予封号,即使不能成为正妻,按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价值标准,无论是对其本人还是对其家族,当然都是一种幸运与荣耀。荣国府的贾元春就先被选入宫中作女史,后来得到皇帝宠幸,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这是最高级的一种婚配模式。

还有一种,就是由皇家指婚。书里写到元春通过端午节颁赐节礼,表达了她对宝玉和宝钗的一种指婚的意向。当然,由于意向还不等于正式的谕旨,贾母就装糊涂,进行巧妙的抵制,使这个指婚没有能够化为现实,但这种指婚在当时社会里面,确实是一种婚姻模式,也是很多贵族家庭和贵族小姐自己所企盼的事情。如果是皇帝亲自指婚,那是天大的荣耀,康熙朝江宁织造曹寅的一个女儿,也就是曹雪芹的一个姑妈,就由康熙皇帝指婚,到京城嫁给平郡王儿子为福晋(又可以写成“福金”,满语正妻的意思),她的丈夫后来接袭了平郡王,她也就成了王妃,而且还给小平郡王生下世子,取名福彭,后来成为乾隆皇帝小时候的伴读,乾隆继位后一度得到重用,成为曹家的一大骄傲。那时候即便不是由皇帝本人指婚,比如说由重要的妃嫔给指婚,也是无上光荣的。书里的贾母居然抵制元春的指婚,对于王夫人和薛姨妈来说是沉重的打击,对于薛宝钗来说,也使得她内心波澜迭起,饱受煎熬。

第三种模式,就是贵族家庭之间互相婚配,这应该是最常态的一种模式。第四回讲到“护官符”的时候,就告诉读者贾、史、薛、王四大家族皆联络有亲,从书里人物关系来看,贾母由史家嫁到贾家,王夫人和王熙凤都由王家嫁到贾家,王夫人的妹妹又由王家嫁到了薛家,到了第七十回,似乎不经意,其实却很有意味,曹雪芹写下这样一句话:“偏生近日王子腾之女许与保宁侯之子为妻,择日于五月初十日过门,凤姐又忙着张罗,常三五日不在家。”从“偏生”起句的口气,这个地方“保宁侯”应该就是保龄侯,那么就是“四大家族”又一次进行婚配。即使“保宁侯”是另外的一个侯爷,也同样说明贵族家庭之间,“门当户对”的婚配是最普遍的。

紧跟着上面“偏生近日”那句话,后面就又写到,这日王子腾夫人又来接凤姐,一并请甥男甥生女闲乐一日,于是贾母和王夫人就命宝玉、探春、黛玉、宝钗四人同凤姐去。那么在第七十回,故事的那个阶段,史湘云在不在贾府啊?她在。七十回情节的重点是填柳絮词,柳絮词怎么填起来的?谁填的第一首?史湘云啊。可是这个往王家赴会的名单里没有史湘云。有的读者就很纳闷,为什么不让史湘云一起去呢?如果说史湘云跟王子腾家血缘离得远,可是黛玉离得难道近吗?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王家不知道她正好在荣国府,没有特别提出来请她去,可即便王家没请,贾母、王夫人也可以命她一起去啊,按亲戚算她也是甥女辈之一啊。难道又是曹雪芹随便那么一写,忘了把她名字列上?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说,他觉得史湘云最应该去了,因为王子腾的一个女儿要嫁给谁呢?嫁给保宁(龄)侯的儿子是不是?保宁(龄)侯儿子是谁呢?就是史湘云的堂兄啊!这个王子腾之女,就是史湘云未来的堂嫂啊,她们关系很近呀!我把我的意见告诉他:可见古本里这个地方的“保宁侯”就是保龄侯史鼎,曹雪芹写的时候,他的文笔非常细腻,他为什么这样写呢?道理很简单,就是无论是宝钗还是黛玉,当然包括迎春,探春,都还没有定亲,没有定亲的小姐在这种社交活动当中行为比较自由,可是史湘云却已经定亲了,一个定亲的堂妹和另一个定亲的堂兄之间就不能够再见面了,就不方便了。当然如果她也去,是去王子腾家,王子腾的女儿即将成为她的堂嫂,按当时封建伦理规范,史湘云就不方便去了。可见曹雪芹不仅写得很细,也写得很准确。这里插进来讲这么一段,意在提醒大家,《红楼梦》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从中我们可以对一些封建伦理道德规范有所了解。

第四种模式呢,就是父母包办。当然上面讲的那种模式也往往属于父母包办,不过前提是“护官符”上豪族之间的“门当户对”,公子小姐到了适婚年龄,族长就会首先从一贯联络有亲的家族里进行扫描,如果正好有现成的一对,就可以“偏生”又缔结出一桩姻缘,当年王夫人嫁贾政、贾琏娶王熙凤,应该都是那么一回事。在那种情况下,豪族间既然有默契,父母出面表态只是个形式。这里说的第四种模式指的纯粹由父母意志形成的婚姻,门未必当户未必对,但父母执意要把女儿嫁给某人,女儿只能认命。书里最典型例子就是迎春。所谓父母包办,其实就是父亲包办,邢夫人在贾赦跟前是一个很软弱的存在,贾赦在邢夫人面前是绝对权威,没有什么夫妻共同商量的余地,贾赦做主把迎春许给了孙绍祖,就是第五回提到的“中山狼”,迎春最后就被这匹色狼蹂躏吞噬了。孙家和贾家并不门当户对,虽然当时孙绍祖也比较发达了,但是从根儿上说,没法和贾家相比。那为什么贾赦非要把迎春许给孙绍祖啊?孙绍祖后来打骂迎春,意思就是说你等于是我用五千两银子买来的丫头,怎么回事啊?就是贾赦曾经问他们家挪用过五千两银子,到那时候还没还,等于把闺女给了人家去抵债了。迎春大不幸。但这是当时一种也并不少见的婚姻模式:并非门当户对,而且其中还有某种隐情,父母就把女儿硬给嫁出去了。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世交或者朋友做媒提亲,这在当时社会里面也是一种婚配模式。比如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张道士就为贾宝玉提亲。他是世交,更进一步说他是荣国公的替身——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所以他有资格在贾母面前为宝玉提亲,不想被贾母拒绝了。书里还写到贾琏作为柳湘莲的朋友,把自己的小姨子尤三姐介绍给柳湘莲,柳湘莲一开始还挺高兴,把珍藏的鸳鸯剑拿来作为信物,让贾琏带给尤三姐,当然最后是一个悲剧,如果成功的话,那就是当时社会当中也很正常的一种婚配。书里写贾母作保,凤姐为媒,撮合成薛蝌与邢岫烟的婚事,有点第三种模式的味道,但邢家不属于“四大家族”,邢夫人虽然是贾赦正妻,娘家却已经衰落,因此,也可以把蝌、岫的这桩婚事,划归亲朋提亲促成这一模式。

还有一种形式你要注意,就是当时有官媒婆。媒婆不都是私家的,官府本身有一个媒婆组织,其中有很多官养媒婆,她们专门为达到一定社会地位的家庭里的公子小姐做媒,到这些家庭里去走动。多数情况下是带着男方的意思,某一个家庭的公子到了年龄需要择偶,但是没有现成的线索,就委托官媒婆到相应的家庭里面去,找年龄相当、八字相合的小姐来说媒,只要家长同意,通过官媒婆的撮合,也能形成一桩婚姻。这在清代是很流行的一种做法。《红楼梦》里有没有这方面的描写?展开的描写不多,但是有这方面笔墨。比如第七十二回,就说有官媒婆朱大娘,天天弄个帖子来到荣国府,为孙大人家里求亲,这个孙大人家看来不像是孙绍祖家,可能是另外姓孙的,比较有钱有势的家庭。第七十七回,那个时候王夫人抄检了大观园,又处置了一些丫头,在繁乱当中,有一笔写到,王夫人为官媒婆来为探春说媒,心绪甚繁。孙大人家来求亲,没说盯准了哪位小姐,但第七十七回来的那个官媒婆,就是冲着贾探春来的,可能查阅了有关的户籍,知道这个女孩子到年龄了,而且可能生辰八字也符合男方要求,于是就来活动了。王夫人当然得管这事——现在的年轻人一定要懂得,探春虽然是赵姨娘生的,但按封建伦理,她母亲是王夫人,她的婚事是由父亲贾政和母亲王夫人来决定来操办的,官媒婆来,首先要见的是王夫人,王夫人如果有了主意,再跟贾政汇报、商量,贾政点头通过,就可以进入具体的订婚程序;贾政如果不点头,那王夫人自己愿意也没用。至于赵姨娘,她不仅没有任何决定权,连正式的发言权也没有,书里写探春只认王夫人是母亲,对生母就叫姨娘,认为属于奴仆一类,或者仅比奴仆略高一点,是符合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封建伦理秩序的。当然故事发展到第七十七回的时候,王夫人处置丫头,心绪甚繁——注意曹雪芹写的不是“烦”字而是“繁”字,就是说王夫人要处理很多事情,线头很多,忙不过来。她作为府邸的第一夫人,本来很多事情都委托给王熙凤去管,现在她亲自出马,心里头盘算的事情非常繁杂,但是她并不一定感觉烦恼,她反倒觉得经过她亲自出马,一番整顿清理,荣国府、大观园都更“纯净”了。官媒婆偏这个时候跑来为探春说媒,她一时难以应付,所以探春直到第八十回也还没有定亲。曹雪芹这样写,当然也是为八十回后探春的远嫁留下余地。尽管书里没有通过官媒结成婚姻的正面情节,但穿插点染出官媒婆的活动,也就让我们知道,这是当时贵族家庭小姐出嫁的又一种模式。

还有一种,《红楼梦》里也写到了,就是攀附求亲。两家本来门不当户不对,互相之间原来也没关系,但是有一家现在有点发达,就想攀附到一个世代簪缨之族、钟鸣鼎食之家,通过联姻,进一步带动自己的发达。书里写到一个叫傅试的人——这名字不消说谐音喻义,点明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他的官职是通判,不大不小——当然他希望能够变得更大——他有一个妹子叫傅秋芳,他把傅秋芳当作自己进一步发达的一个砝码,到处去攀附,看哪家有有钱有势,他就挨家去试,看能不能把妹子嫁给那家的公子。但是傅试拿他妹子攀附豪门的计划总未落实,把他妹妹耽误到二十四岁还没有嫁出去。二十四岁呀,即使在今天,二十四岁的女子也该谈婚论嫁了,在那个社会,绝对是一个奇怪的高龄小姐。你想想史湘云,才十三四岁,都已经定亲了。傅秋芳二十四岁还待字闺中,可想而知,她这哥哥“人心不足蛇吞象”,抱定非豪门之家绝不将她嫁出去的主意。傅秋芳应该是父母双亡了,那么“长兄如父”,她的婚姻只能由哥哥做主,自己是完全处于无奈的状态。可能傅试最早都还没考虑到员外郎的公子贾宝玉,现在妹子这么老大了,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何况贾宝玉从他祖父上算,也还称得上是“王孙公子”,于是他就竭力想把他妹妹推销给荣国府,嫁给贾宝玉,哪怕贾宝玉比他妹子小十来岁也无所谓。他就总打发一些婆子到荣国府去请安,每次去了还提出来要见贾宝玉。荣国府里的任何一位家长对傅秋芳都不可能感兴趣,只是不好驳傅家的面子,勉强接待;宝玉呢,本来是最厌恶那些蠢妇的,只因傅秋芳“也是个琼闺秀玉,常闻人传说才貌双全,虽未亲睹,然遐思遥爱之心十分敬诚”,于是破例接见了从傅家来的婆子。贾宝玉的“遥爱之心”里的那个“爱”当然并非爱情,更不是想娶傅秋芳为妻,贾宝玉认为闺中女子都是水做的骨肉,都尊重爱惜,他的这一表现,再次体现出他“情不情”的性格特征。根据我的探佚,傅秋芳这个人物在八十回后会正式出场,那时候她已经嫁了出去,给忠顺王当了填房。她哥哥傅试当然会非常满意,因为终于通过妹子达到了攀附权贵的目的。傅秋芳在贾府崩溃、贾宝玉落难后,对贾宝玉有所救助。攀附求亲构成婚事也是当时社会的一种婚姻现象,当然不是所有期望攀附的人最后都能如愿以偿,但成功的例子也不少,只是攀附式的婚配,女方往往都是去给男子填房,像邢家把邢小姐嫁给贾赦填房、尤家把尤小姐嫁给贾珍填房,都属于这一类婚配模式。

还有一种,就是指腹为婚。一般大富大贵的公侯之家,不会采取这种方式,但是从贫寒百姓到小康之家,有时候都会把指腹为婚作为一种婚姻形式。什么叫指腹为婚?就是两对夫妻,妻子都怀孕了,还没生下来呢,那么双方的父母——其实主要是父亲——就有一个约定,如果都生男孩子,就让他们结拜为兄弟;如果都生女孩子,就让她们结拜为姊妹;如果正好一男一女,就让他们结为夫妻。那时候父母双方会很认真地履行这个诺言。书里面就写到尤二姐跟张华是指腹为婚。尤氏她家看来是越来越走下坡路,她父亲死了妻子,娶来一个寡妇填房,就是书里的尤老娘,这尤老娘把跟前夫生的两个姑娘带到尤家来,就是尤二姐和尤三姐——旧社会把这种随母亲改嫁的孩子叫“拖油瓶”。尤老娘前夫在世的时候,应该是她怀着尤二姐那阵子,她丈夫跟一位姓张的朋友就指腹为婚,后来两家果然生下一男一女,张家的男孩就是张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指腹为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随意改弦更张,退婚需要双方同意,并履行一定的手续。后来张家衰落得更快,张华无力迎娶尤二姐,虽然尤老娘死了丈夫带着两个闺女改嫁到尤家,但从法律上说,尤二姐还要算张华的人,这就在尤二姐后来的命运中埋下了一个“地雷”,成为她悲剧人生中的“爆破点”。

还有一种模式,就是女孩子去给男家当童养媳。一般富贵家庭很少这样做,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小说里面的巧姐,她在贾府败落之后被刘姥姥解救,解救出来时年龄还很小,刘姥姥把她带回家,后来成了刘姥姥外孙子板儿的媳妇,那么在她和板儿正式成婚之前,就是一个童养媳。巧姐的命运在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判词,以及《留余庆》曲里,都有预言,在第四十一回里,曹雪芹还特意埋下一个伏笔: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带着外孙子板儿,板儿当时拿着一个佛手,这个佛手是从探春那屋里要来的,结果大姐儿——那时候刘姥姥还没有给她取出巧姐的名字——看见板儿的佛手就想要,板儿开始不愿意给,后来经过大人劝说,佛手就归了大姐儿;大姐儿原来抱着一个香橼,就是大柚子,这个大柚子后来归了板儿,板儿觉得大柚子可以当球踢,很高兴,也就不再去要那个佛手了。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一条批语:“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实际上就是告诉你,佛手和香橼的置换,就说明他们两个最后在一种佛力的保佑下,能够结成一个圆满的姻缘,是一个伏笔。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婚姻模式,就是有的富裕家庭、贵族家庭的公子,他自己看中某一个女子,自己回家跟父母说,就娶这个,而父母通过了解和商量,也可能答应他。这种婚配在当时那样一个男权社会里,也是经常出现的。薛蟠娶夏金桂就属于这种模式。

咱们这么捋一遍,书里面小姐定亲、婚配的模式,多少种了?我这儿算了算,已经有十种之多了。可能还有别的情况,您还可以从书里面去翻查。《红楼梦》的文本,确实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百科全书。那么不管是哪种方式,看起来差别很大,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作为闺中小姐、作为一个春情萌动的女性,即使你贵为侯府的千金、公府的千金,你本身也没有择偶的自由,在婚配上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相对来说,贵族家庭的公子,还多少有那么点选择的自由,当然也只是非常有限的那么一点选择权。

我们梳理这些个婚配模式,目的是什么啊?是为了探讨史湘云的定亲属于其中哪一种。您觉得是哪一种呢?这好像是个简单的问题,可是回答起来又不那么简单,书里面没有明写。但是书里扇面般地展现了这么多种小姐定亲、婚配的模式,我们可以作为参照系,来破解史湘云的定亲之谜。

从王夫人的口气:“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就有婆婆家了。”我个人认为,这就意味着,是官媒婆到了她叔婶家,这官媒婆之所以到史家去,未必是有男方点名来说亲,多半是她叔婶急着想把湘云打发出去,主动跟官媒通了气,说我们这儿有个小姐,年岁到了,准备出嫁,看能不能给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官媒婆于是就摇摇晃晃地来了,来了以后就相看,当然史湘云的面貌体态、举止修养都很中看,官媒婆拿上她的生辰八字,去为她寻一个门第相当的公子,绝非难事,很快就有了反馈,她的叔婶一听,很不错,于是就给她定了亲。史湘云自己完全没有办法掌握自己的婚姻命运,只能听天由命。

有个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从史湘云那性格上看,她可未必是个听天由命的人,她应该主动争取嫁给贾宝玉呀!我告诉他,从前八十书里的描写来分析,湘云、宝玉他们两个相处得非常好,但是所流溢出来的,应该只是一种兄妹之情,或者叫作同龄男女之间的天真烂漫的友情,在他们两个人的接触当中没有出现什么爱情因素,而且曹雪芹还有意识地写到他们两个思想上的差距与抵牾。薛宝钗不断劝贾宝玉读书上进,林黛玉从来不说那样的“混账话”,史湘云介乎薛宝钗和林黛玉之间,有时候她跟着薛宝钗学舌,有时候她跟林黛玉一样无视封建礼教规范,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特殊情感关系,她是非常清楚的。像二十二回,当时宝、黛、钗、湘他们发生了一些微妙的情况,后来贾宝玉就在湘云面前发誓,说“我要有外心,立刻化成灰,叫外人践踹”——贾宝玉的誓言都是古古怪怪的——这个时候湘云就说:“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别叫我啐你。”真是快人快语,给林黛玉定位定得那个准啊!当然同时也给宝玉定了位,她就知道,在整个府第里,只有一个人能辖治宝玉,谁啊?就是黛玉,她知道他们俩关系不一般。当然宝钗也知道二玉关系不一般,但宝钗装愚守拙,不动声色;湘云却心胸坦荡,不怕大声说出,这就是因为她对宝玉并无情爱需求,也不认为黛玉是个情敌,自己也绝对无意充当“第三者”。湘云和宝玉既然并不构成一对恋人关系,她内心里当然不会有争取嫁给宝玉的自主意识,行为上就更不可能有相关的表现。前八十回里的湘云是个在恋爱、婚姻方面还完全处于无追求状态的天使般纯净的女孩。你要注意到,书里当王夫人和袭人先后跟史湘云点出来“你定亲了”后,史湘云否认了吗?解释了吗?都没有。这就是史湘云当时的生命状态。

虽然是被动地进入婚姻,史湘云却嫁了个才貌仙郎。有人闲我絮叨,说你上一讲末尾就提出一个问题,问湘云所嫁的那个才貌仙郎是谁,是不是贾宝玉,您现在说了这么半天,该把答案讲出来了吧?

当然要向大家提供我的答案。但要得出答案实在并非一件简单的事,要讨论清楚这个问题,先得把一个障碍排除。什么障碍啊?就是《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故事里边出现了金麒麟,而且回目里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预言。可见,史湘云所嫁的那个才貌仙郎,一定跟金麒麟有关。很抱歉,这一回的末尾我还不能告诉你这个才貌仙郎究竟是谁,那么请听我下一回从金麒麟说起,把这个谜彻底揭开。

史湘云金麒麟之谜

要把史湘云“厮配得才貌仙郎”和她之后的命运搞清楚,绕不过金麒麟这件事情。

金麒麟怎么回事呢?大家都记得在清虚观打醮那回故事里,张道士当时拿着一个托盘出来,说想把贾宝玉的通灵宝玉请下来,托着给他的徒子徒孙见识一下,因为这是一个很稀罕的东西,是生下来就衔在嘴里的,而且上面还镌着吉利词语,值得让道观里的众道士们开开眼,同时也接收些吉祥的气息。贾母同意了,贾宝玉就从脖颈上取下通灵宝玉,张道士就托着拿出去展示了。张道士再回来的时候呢,托盘里不仅有通灵宝玉,还多出好多东西来。原来张道士的那些徒子徒孙看到通灵宝玉以后,为了表示祝贺和尊敬,纷纷把自己的一些珍贵的佩带物——道士佩带这些东西不是为了装饰自己,那是些传道的法器,有宗教方面的特殊意义——献出来,放在那个托盘上。贾宝玉把自己的通灵宝玉取回戴上以后,就翻弄那些道士奉献的东西,注意书里是这样写的:那些东西里,有一个赤金点翠的金麒麟,首先是引起了贾母的兴趣,贾母把那金麒麟拿到手里,就产生出一个联想——谁家的孩子也戴着这么一个,谁呢?贾母一时想不起来,于是薛宝钗告诉贾母,史湘云有一个,比这个小一些。贾宝玉就表示惊讶,说她常来住,可是自己从来没有见到过呀。探春在旁边说,宝姐姐心细,什么都记得。这是一句赞扬的话,但是黛玉跟上一句,说她在别的上头心思还有限,唯独对这些人的佩带物越发留心。这话显然就是讥讽了,宝钗装没听见。事情到这里,本来应该也就一阵风似地过去了,但是,宝玉听说湘云有个金麒麟,一下就增加了对那只金麒麟的兴趣,贾母已经放下了,他却伸手取出揣在了怀里,当然,就被黛玉看见了,于是,引发出黛玉跟他越闹越大的冲突。

曹雪芹为什么要写金麒麟?历来有许多读者、评家,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分析,但分歧不小,难以形成共识。

我们都知道,有一种通行本,书名就叫《金玉缘》。《金玉缘》这个叫法,跟曹雪芹一点关系都没有。在古本里面,曹雪芹列举了许多此书的异名,有《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等,并没有《金玉缘》一说,最后大多称其为《石头记》。程伟元、高鹗他们攒出的一百二十回本子,定名《红楼梦》,《金玉缘》的叫法跟他们也没有关系。作为一种通行本,《金玉缘》出现在晚清,尽管一度流行,但从书名上看,就知道它离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已经很远。

当然,《红楼梦》一书里,贾宝玉的通灵宝玉和薛宝钗的金锁,是两个非常重要,而且贯穿始终的道具。但是,抛开高鹗所续的四十回不去理它,单看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书里已经很明确地写出,尽管有所谓和尚的预言,有王夫人和薛姨妈的努力,乃至有元春表达指婚意向,而且薛宝钗后来压抑不住也明显流露出了对贾宝玉的爱情,贾宝玉却是坚决抵制“金玉姻缘”的。第三十六回他在梦中大声喊出:“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在程、高弄出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里,他们虽然篡改了一些曹雪芹前八十回里的文字,但贾宝于这些旗帜鲜明的“梦话”他们还是保留的,那种把书名叫作《金玉缘》的通行本里也是有的。从书中贾宝玉这位大主角来说,他的一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抵制、摆脱“金玉姻缘”的一生,即使在高鹗那“沐皇恩”“延世泽”的续书里,贾宝玉被骗娶薛宝钗后,也还是挣脱“金玉姻缘”的樊笼,出家当了和尚。可见,用“金玉姻缘”来概括这部小说,是不合适的。

书里在第八回,正式写到了通灵宝玉和金锁,有非常细致的描写,还绘出图形。没想到在第二十九回,又出现了一个与通灵宝玉关联的金麒麟。这个金麒麟,到第三十一回更被凸显出来。金锁只是一个,金麒麟却有两个。一个小的,应该是雌的,由史湘云佩带;一个大的,应该是雄的,由贾宝玉得到。贾宝玉在清虚观将那只金麒麟揣在怀里,为的是拿去送给史湘云,好让一雌一雄的金麒麟凑成一对。

那么,贾宝玉留下金麒麟,并且想把它送给史湘云,是不是意味着贾宝玉想跟史湘云示爱呢?当然不是。书里写得很清楚,这个金麒麟的出现,首先扰乱了黛玉的心。本来宝钗的那个金锁,就时时刺痛着她的心,现在一金未除,又添一金,三角关系,似乎变成了四角关系;加上在清虚观里,张道士又当着众人给宝玉提亲,尽管贾母对张道士提亲加以了回绝,而且话里有话,骨子里是向着“木石姻缘”的,但黛玉并没有听懂。偏那金麒麟又来自于张道士那里,使得“金玉姻缘”的阴影变得更加浓酽。黛玉就觉得,钗、湘都有金,可以拿金跟玉相配,自己却没有可以拿来跟玉相配的物件,就跟宝玉闹,说什么别挡了宝玉的好姻缘,宝玉也就急了,赌咒发誓,闹得沸反盈天。书里有这样一段话:“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小时和林黛玉耳鬓厮磨,心情相对,既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阁秀,皆未有稍及黛玉者,所以早存留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他不好说出来,我们读者可以替他很明快地说出来,就是他爱黛玉,想娶黛玉为正妻,在这一点上,他是绝不考虑宝钗、湘云的。因此,他留下从清虚观里得到的金麒麟,并且打算送给史湘云以凑成一对,绝对与爱情无关,在那个时候,他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黛玉关注金麒麟,是在清虚观打醮之后,而宝钗早就注意到,湘云是有一只小些的金麒麟的。曹雪芹写得很细,也很准确。贾母对湘云的金麒麟只有个模糊的印象,一来她老眼昏花,二来她也不必关注身边女孩子都佩带些什么;宝玉长期跟贾母住,以往湘云来了也是跟贾母住,他们在一个空间里玩耍,但金麒麟一般情况下是佩戴在外衣里面的,并不显眼,偶尔露出来,宝玉也不会特别注意。书里没写黛玉早已关注湘云佩带金麒麟,但写到她俩同床睡觉,林黛玉当然看见过,不过在清虚观出现另一只金麒麟之前,黛玉可能觉得那不过是一件一般的佩带物罢了,没往意识里镶嵌,她心地确实有单纯的一面。宝钗却是个有城府的人,故事的那个阶段,宝钗还并没有跟湘云同住过,但女孩子间亲密接触,她就注意到湘云大衣服里头,佩戴着一只金麒麟,当清虚观里出现另一只金麒麟后,她立刻会有体积上的比较,这当然并不一定意味着她对湘云身上的金麒麟早有戒备,但至少也说明她对任何小姐身上的金饰物都有超常的敏感性。

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是书里仅次于元妃省亲的大场面,而且故事的空间扩展到了宁、荣两府之外,但这两个大场面里,都没有史湘云出现。我在上几讲里分析过了,元妃省亲虚构性极强,作者写史湘云完全从生活的真实出发,凡虚构性太强的情节里,就不安排她出现;但清虚观打醮这段情节,我觉得却没多少纯虚构的成分,应该是非常之写实,没有史湘云出现,是因为在那次真实的打醮活动里,确实并没有这个人物的原型参与。元妃省亲的那些描写里,既没有史湘云出现,也没有关于她的任何信息,但是清虚观打醮的情节里,史湘云本人没有出现,却通过金麒麟,增加了关于她的信息。

关于金麒麟的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第三十一回,史湘云又来到了荣国府,她和她的丫头翠缕,在大观园里面行走的时候,就有一段论阴阳的对话。翠缕问她什么是阴什么是阳,她就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这个问题,说着说着,最后呢,在蔷薇花架底下,发现有一个不知道什么人失落的金麒麟。翠褛捡起来给史湘云看,史湘云一看,哟,文采辉煌,跟自己佩戴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更大更好。那么这个金麒麟是谁掉在那里的呢?看过前面一回的读者不难猜出,那是贾宝玉不慎掉落的。从张道士那儿得到金麒麟以后,贾宝玉把它揣在怀里,后来可能穿上绦绳,佩戴着玩儿。在上一回,就是第三十回,有一场戏,表现他站在蔷薇花架边上,隔着花架,看见一个女孩子蹲在那边,在地上不断地画出“蔷”字,当时宝玉只觉得奇怪,模模糊糊认出来那女孩子是府里养的小戏子——所谓“红楼十二官”之一——但究竟是哪一“官”,无法确定,她为什么反反复复地用簪子画“蔷”字?真是百思不得一解。后来忽然下起雨来,宝玉先劝那女孩子避雨,那边女孩子反过来提醒他,他才觉得被雨淋了,慌慌张张地跑开。曹雪芹没有明写宝玉慌张中掉落了金麒麟,但是读者读到湘云、翠缕在蔷薇花架下发现金麒麟时,应该能够明白,那就是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金麒麟。

为金麒麟的事,黛玉跟宝玉大闹一场,但是通过宝玉“负荆请罪”,两个人有所沟通,基本上和好了。黛玉对金麒麟不那么戒备了,宝玉也不觉得金麒麟构成个什么事端了,就有一搭没一搭地佩戴着它。宝玉为避雨竟将金麒麟失落,说明他是戴着玩儿,并不是特别珍惜它,可能佩带的绦绳不是特别结实,为躲雨一转身,就挣断了,就掉在那儿了,回到怡红院,他也没发觉。史湘云又来了,他本是准备把那金麒麟送给她的,见到她,也没有马上想起这件事,直到人家已经捡到那金麒麟了,他才想起来,而且还以为在袭人那里收着,袭人说你不是一直带着的吗?宝玉才发觉弄丢了。于是湘云这才知道,捡到的金麒麟是宝玉打算送给自己的,湘云就亮出那个金麒麟,宝玉一看,果然是在清虚观得到的那个。这个情节一直延续到第三十二回开头,有一个细节大家一定要记清楚,就是湘云把捡到的金麒麟亮出来以后,宝玉就伸手接过来了。他不是留着想送给湘云吗?现在正好在湘云手里,他应该说你别还我了,我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呀。但是书里这个地方写得有点怪,宝玉并没有实现赠送湘云的初衷,他还是把那金麒麟留下了。当然在这个过程里,宝、湘两个人有一些调侃性的对话。史湘云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就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这些话,有些论家就总给上纲上线,说你看宝玉对官印嗤之以鼻,可见是反封建的,湘云呢?却把官印看得那么重要,可见湘云在思想上是落后的。其实大可不必这样看问题,我认为,这不过是少男少女之间在开玩笑。这两句玩笑话过去,前八十回里,就再没有涉及金麒麟的情节了。

关于金麒麟的这些文字,究竟表达着怎样的意思?金麒麟上了回目,第三十一回下半回叫作“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在现存的古本里,除了杨藏本,其余的本子在回目里全强调了金麒麟,可见金麒麟至关重要,跟前面比如说第八回贾母送给秦钟的一个金魁星,那种过场戏里一晃而过的道具,不可同日而语。

什么叫“双星”?过去多指天上的牛郎星和织女星,引申开去就是指一对恋人、一对夫妻。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意思,分解开来,应该就是“因为一对金麒麟,埋伏下一对白发夫妻”。

这就很费琢磨了。

确实,故事发展到第二十九回到三十二回,情节里出现了一对金麒麟,一只是史湘云本来就有的,小一些,雌的;一只是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大一些,雄的。那么,最现成的解释,就是后来史湘云嫁给了贾宝玉,他们这对夫妻白头偕老。也就是说,史湘云“厮配得才貌仙郎”,那个“才貌仙郎”就是贾宝玉。

但是,恰恰在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回,重点写了宝玉对黛玉稳定不变的爱,以及贾母为他们的“木石姻缘”保驾护航。而第三十回和第三十一回,又写到史湘云叔婶已为她定亲,所定的夫君绝对不是贾宝玉。

本来,曹雪芹已经设计出了与贾宝玉那通灵宝玉相对应的,戴在薛宝钗脖子上的金锁,构成了“金玉姻缘”的阴影。把“金玉姻缘”和“木石姻缘”之间的拔河写好已经很不容易,没想到他又写到一对金麒麟,金上添金,构成了关于史湘云命运——也牵扯到贾宝玉——的大团疑云。这样去写,就更不容易了,所谓“何不畏难若此”?脂砚斋把曹雪芹的这种写法,叫作“间色法”。“间色法”本来是中国古典绘画里的一种技法。什么叫间色?大家知道,其实一种颜色是可以细分的,比如红色,红色从浅到深可以形成一个很长的谱系:淡红、微红、浅红、桃红、银红、胭脂红、芍药红、蓼花红、深红、大红、正红、朱红、紫红、金红、黑红……作画的时候,敢于在同一种颜色上再叠加同一谱系的颜色,比如我底子已经是红的,但是我上面还用另外一种红颜色来画,这是很难、很险的,非大画家、大手笔,不敢轻易尝试的。写小说也是这样,你已经设置了一个“金玉姻缘”的阴影了,忽然又再出来一对金麒麟,形成一团疑云。一时间人际关系变得格外复杂,三角、四角,乃至五角,来回扯动,这样展开情节,如果显得很费劲,很混乱,那读者可就读不下去了。但曹雪芹他写得很从容,情节流动仿佛溪水蜿蜒,潺潺有声,尽管一时不知底里结局,但读起来很自然,很舒服。这就是使用“间色法”的胜利。

史湘云在第三十一回就写到她定亲了,八十回里没写到她成婚,但是第五回里暗示了她的婚姻状况,《乐中悲》曲里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可见八十回后会写到她由定亲到成亲。仅从这三句看,她是很幸运的,尽管她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任凭叔婶为她包办,但她所嫁的是个“才貌仙郎”,彼此都很满意,打算地久天长地白头偕老,这个婚姻,看来把她早年的坎坷不幸,全都补偿了。但是这个曲子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几句写的是最终结果——“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最后那两句宿命论式的感叹姑且不论,“云散高唐”,“高唐”用的是战国时代楚国宋玉《高唐赋》的典故,指的是夫妻生活,那么,很显然,他们成婚时的美好愿望落了空,终究还是没有了夫妻生活;“水涸湘江”,用的是舜的两个妃子因为舜死于苍梧,最后溺于湘江的典故,那么可见史湘云婚后不仅是与丈夫分离,没有了夫妻生活,而且她丈夫后来根本就死掉了。“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里面嵌进了她的名字,这个原本天真烂漫、爽朗豁达的女子,最后也还是入了“薄命司”里的册页。

史湘云与其定亲,并且最后嫁过去的那个丈夫,也就是那位“才貌仙郎”,越细想,越会觉得绝对不是贾宝玉。第三十一回王夫人提到她定亲,用的完全是议论别人家的口气,如果她定的亲是贾宝玉,王夫人怎么会那么跟她说话?王夫人是贾宝玉他妈啊!第三十二回,袭人跟她道喜,用的也是跟贾宝玉无关的口气。

既然“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那么,会是谁呢?前八十回里,有没有这位公子的踪迹?

我们现在无法看到曹雪芹写出的八十回后文字,但是,幸好脂砚斋给我们留下两条可贵的批语,使我们在迷茫当中看到了远方的霞光。一条批语是三十一回的回后批,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配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就是说,曹雪芹是把《红楼梦》写完了的,脂砚斋看过全部书稿,那么脂砚斋再回过头来读到这个地方时,就加了这样一条批语,赞赏曹雪芹设置伏笔的技巧,透露出来,在八十回之后,有一个射圃的情节,其中有一个人叫若兰——若兰是一个简称,我们进行文本细读就会发现,在前八十回里,在第十四回,写到都有哪些王孙公子来参与秦可卿丧事,所开列的名单里,出现过卫若兰,若兰显然就指的是卫若兰。这个卫若兰在射圃那段情节里,就佩带了一个麒麟,这个麒麟,就正好是翠缕捡起来给史湘云看的那个麒麟,也正是贾宝玉从清虚观所得到的那个大的公麒麟。史湘云一直佩戴着一只小的雌麒麟,这个大的公麒麟最后不是佩戴在贾宝玉身上,而是佩戴在卫若兰身上,可见史湘云所定亲和嫁过去的那个“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而是卫若兰。

其实在金麒麟字样出现于正文之前,第二十六回,老早就出现了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这条批语更短,但没有使用简称而写全了卫若兰的名字,更可见在八十回后,曹雪芹本已经完整地写出了关于卫若兰射圃的故事,但已经写成的文稿却神秘地“迷失”了,脂砚斋不禁发出无奈的叹息。

那么,一定会有人问,什么叫射圃?射圃跟习射、校射、射鹄子是一类意思,在清代,满人因为是通过武装夺取到政权,所以后来历代皇帝,尤其是康熙帝,特别强调文治武功,就是既然已经把全中国统治了,当然要重文治,可是也绝对不能够弃武,所以皇帝带头习武,其中一个重要的项目就是练习射箭,于是贵族家庭里面也形成一种风气,就是男子经常要练习骑马射箭。当然到清朝后期,文治不行了,武功更是衰退,光绪皇帝弱不禁风,哪里还能骑射?八旗子弟也都只知吃喝玩乐,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这是后话,且不多说。在曹雪芹所生活的时代,皇帝以及满洲八旗的男子,习武之风还是有的。那么这种情况,在《红楼梦》里面有没有反映呢?有的。大家如果回忆一下,在第二十六回里有这样一个细节:宝玉从怡红院出来,“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是的跑了来,宝玉不解是何意,正是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下来”,宝玉问贾兰“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就冠冕堂皇地回答“演习演习骑射”。当然宝玉对此很不以为然,说“把牙栽了,那时候才不演习呢”。这就是当时满族习武风气的一种反映,同时也是一个伏笔——后来贾府败落,其他人可谓“全军覆没”,唯独李纨、贾兰得以保全,贾兰参加科举的武举考试,考中后当了武官,李纨母以子贵,却喜极而死。另外就是第七十五回,写到贾珍召集一群贵族子弟,在宁国府天香楼下的箭道立了鹄子,在那里习射。鹄子就是箭靶子。当然贾珍他很荒唐,一开头说练臂力,后来就以“歇臂养力”为名开设赌局,闹得乌烟瘴气。贾赦、贾政没看到贾珍的荒唐面,认为自己家族“在武荫之属”,就是祖上所得到的宁国公、荣国公的封号,都是一种为皇帝在战场冲锋陷阵立下汗马功劳而获得的荣耀,往下传,无论是贾赦的一等将军,还是贾珍的三等威烈将军,都是属于“武”的品级,家族的这种以“武”获宠的光荣传统,应该继承,因此都很支持贾珍组织射鹄子,强迫宝玉也去习射。贾兰当然去了,甚至于最懒惰、最不愿意做正经事的贾环也只好去了。所谓射圃,应该就是类似的习射活动,只不过场地是在“圃”里,这个“圃”可能是“花圃”也可能是“菜圃”,卫若兰和一些人在“圃”里习射,那可能就并非贾珍主持的那种假招子,而是实战前的一种严肃认真的演习,而在那段情节里,卫若兰他身上,就佩戴着那只大的、文采辉煌的、赤金点翠的雄麒麟。

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家庭背景、经济根基应该都很不错,从他名字的谐音来看,“气味如兰草一般”,相貌、气质也很好。可能是卫若兰到了适婚年龄,卫家通过官媒,与也正要给史湘云寻婆家的史家接上了头,双方把若兰、湘云的生辰八字一对照,不犯忌,恰可好,卫家再派妇女去史家相亲,见到湘云本人,印象颇佳,于是双方家长包办,就先定了亲,后来又正式成婚。卫若兰可能是个文武全才,飘飘然有仙气,形容为“才貌仙郎”未为不可。有的人坚持认为,只有贾宝玉才能称为“仙郎”,因为书里写明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其实没有天界身份的凡人,如果实在好,也可以用“仙”来形容——妙玉是地上凡人,书里就称道她“才华阜比仙”,“阜比仙”就是超过了天上仙人。

第十四回,卫若兰的名字是跟冯紫英、陈也俊排列在一起的,陈也俊和卫若兰的名字,前八十回里都只出现了那么一次,但绝非废笔赘文,我在前面的讲座里分析出来,陈也俊可能和妙玉有关系,而卫若兰与史湘云有关系,脂砚斋已在批语里明说出来。陈、卫既然与冯紫英并列,可见他们的生存状态相近。冯紫英在前八十回里多次暗出、明出,我在前面讲座里分析出,他是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旗帜的“月”派政治势力的中坚分子,是与以忠顺王为代表的“日”派政治势力互相明争暗斗的,因此,八十回后卫若兰所参与的射圃活动,应该就是“月”派在拼力一搏前的军事演习。所谓“双星”,宽泛的意思指恩爱夫妻,严格地说,则指牛郎、织女相爱、相望却难以聚合。八十回后射圃的情节里,卫若兰应该是与史湘云处在生离死别的状态,分别前卫若兰把大的雄麒麟佩带身上,到进行军事演习时也不摘下。当然最后“月”派是失败了,卫若兰牺牲了,“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博得个地久天长”的美好愿望彻底落空。

说到这里,“才貌仙郎”的问题似乎解决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问题似乎也解决得差不离了。

但是,细想一下,“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甚至问题的难度变得更大。上面我讲了那么多,只能说解释了“因麒麟伏双星”,“白首”就没解释到。史湘云和卫若兰结合的时候,双方都还非常年轻,故事往下流动,到“月”“日”两派一决雌雄的时候,往多了说也无非只过了几年时间,他们怎么就会“白首”呢?如果“白首”不是指他们两个人,那又是说的谁呢?

张爱玲是优秀的小说家,也是红学家,她在《红楼梦魇》一书里,提出她的一种解释。她认为曹雪芹在写这部著作的过程里,不断调整乃至改变他的思路。开头,他是想写“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段故事,这段故事将在八十回后出现,他预先在第三十一回通过回目加以预言;但是,写着写着,他改变主意了,他放弃了这样一个构思。张爱玲立论的根据,是她发现有一种古本——就是杨继振藏本,又称“红楼梦稿本”——里面,第三十一回后半回的回目已经改成了“拾麒麟侍儿论阴阳”。既然曹雪芹已经放弃“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构思了,我们再去探究“白首双星”指的是谁,就没有意义,属于胶柱鼓瑟了。但在传世的诸多古本里,只有这一种的第三十一回回目异样,因此,张爱玲的说法虽然自成一家,却难以成为共识,我就并不认同。

还有一种说法,乍听比较离奇,细想也不无道理。请问金麒麟是在哪儿出现的?是在清虚观里,跟张道士有关,而且金麒麟首先是被贾母是看见的。那么在现场,有没有白头老人呢?当然有,一位就是贾母,另一位就是张道士——道士跟和尚不一样,和尚要剃成光秃,道士是要留胎发的,张道士应该已经是满头白发了——因此,“白首双星”,实际上暗伏的就是贾母和张道士,他们在年轻的时候有所接触,产生过爱情,但是后来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那时候是史家小姐,她被嫁给了贾代善,而与她相恋的张家公子呢,就愤而到道观当了道士。请注意,张道士有一个特别的身份,他是荣国公的替身,也就是贾母丈夫贾代善的替身,这个身份,我们现代人听来相当古怪,其实在过去也并不多见,意味深长啊!书里写到清虚观打醮那段情节的时候,贾代善早就去世了,贾母守寡多年了,她到了清虚观,见到张道士,张道士说贾宝玉“这个形容身段,言语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完先就泪流满面,贾母也由不得满面泪痕。这一对白发老人怎么回事啊?可见他们爱恋过,却如同牵牛星和织女星一样,永怀爱意而不能聚合一起,这种情形,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来概括,不正严丝合缝吗?这种解读在清代就有评家提出过,历来的红迷也有这么去揣想的,我哥哥刘心化就多次跟我表述过这样的看法。请注意,我在这里只是介绍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种独特理解,这并不是我的观点。

我为什么不认同上述观点呢?就是贾母和张道士见面流泪的情节,是在第二十九回,如果作者真要影射两位白发人的一段悲情前史,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就应该出现在二十九回,可是这个回目却安在了第三十一回,第三十一回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张道士的身影,贾母也退为一个背景人物,前半回描写的是晴雯撕扇,后半回写的是翠缕和湘云一问一答论阴阳,最后拾到金麒麟。《红楼梦》的回目总是起到概括本回故事情节的作用,第三十一的回目不可能例外地去概括第二十九回的内容,因此,把“白首双星”理解成贾母和张道士,固然不无道理也很有趣,却无法解释回目何以和内容错位。

那么,我们无妨再回到贾宝玉身上来思考这个问题。史湘云定亲、完婚的那位“才貌仙郎”,是卫若兰而不是贾宝玉。但是卫若兰后来在射圃的时候,所佩带的那只金麒麟,就是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贾宝玉收起来,本来想送给史湘云,却中途失落了,又恰好被史湘云拾到,史湘云把拾到的金麒麟拿给贾宝玉看,贾宝玉接了过去,没有再送给她。第三十二回开头写到的这个细节,我上面提醒大家注意。注意它干什么呢?就是可以明白,那只大的雄的金麒麟是怎么到了卫若兰那里的。最大的可能,是八十回后交代出来,在卫若兰和史湘云正式完婚的时候,贾宝玉把它当作一个贺礼,送给了卫若兰。那当然是一件非常得体,也非常巧合的礼品:史湘云本来有一只小的雌的,卫若兰这下有了一只大的雄的,雌雄金麒麟合壁,见证他们的婚姻真乃“天作之合”。当然,八十回后还会写到,这桩美满的婚姻终究还是被狰狞的现实政治摧毁。

那么,在卫若兰牺牲后,史湘云又怎么样了呢?卫若兰牺牲了,他佩带的那只大的雄麒麟又哪里去了呢?

大家应该注意到,第三十一回写到,翠缕捡起金麒麟,史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无语,正自出神,忽见宝玉从那边来了”。史湘云是个话多的人,睡在床上还要咭咭呱呱,八十回书里对她抢话有多次描写,而写她默然出神,只此一处。这是为什么?我认为,这就说明,史湘云被眼前的巧合震惊了,她可能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她自己佩带的雌麒麟和这只雄麒麟的遇合,是对她今后命运的一种预示。那么,史湘云未来命运的发展轨迹,在卫若兰牺牲后,会不会由于雄麒麟的依然存在,又有戏剧性的变化呢?如果说贾宝玉并不是她与之定亲、成婚的那个“才貌仙郎”,却很可能与她在苦难中遇合,而那只雄麒麟竟又到了贾宝玉身上,于是他们两个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如果八十回后有这样的情节,则这个回目安在第三十一回后半,就非常合适。

于是,我们的讨论,就必须再深入一步:八十回后,史湘云的命运,会不会有与贾宝玉因麒麟遇合的情节?下一讲再见。

史湘云结局大揭秘

第五回的册页里,关于史湘云的那一页,画的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判词是:“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这和《乐中悲》曲是互相呼应的。但无论是画幅、判词和曲子,对她八十回后的命运发展都表达得比较含混,只是暗示出来,尽管她定亲、成婚,“厮配得才貌仙郎”,最后却未能“博得个地久天长”,终究是云飞水逝,处境悲惨。

“才貌仙郎”卫若兰死掉了。怎么死的呢?应该是非正常死亡。

我在前面一些讲座里面表述我自己的一个观点,就是曹雪芹在整个故事里面,渗透了一个很大的政治背景,就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权力斗争。当然作为小说,他不能明写,只能曲折隐讳,反映到小说里面,就有“月”派和“日”派之间的明争暗斗。卫若兰属于“月”派阵营,和冯紫英等是一伙,八十回里写了冯紫英跟着他父亲冯唐,到铁网山去打围,“大不幸之中又大幸”,实际上就是为了“举事”“踩点”去了,险些被“日”派察觉,但总算有惊无险。八十回后,“月”派进一步“聚义”,曹雪芹写下了射圃的情节,就是“月”派为正式的军事行动进行演习,后来估计会写到“月”派对“日”派的殊死冲击——如果不正面描写,也会通过概括叙述或人物对话做出交代——但是,“月”派失败了,卫若兰在战斗中阵亡。从“月”派的角度看,他是一位烈士,史湘云就成了烈士遗孀。

卫若兰射圃时,佩戴着贾宝玉在他迎娶史湘云时送给他的金麒麟,我们可以想见,他甚至在正式投入战斗的时候也佩戴着它,在战斗中受到重创,咽气之前,则委托尚有希望生还的战友,比如冯紫英、陈也俊、柳湘莲或其他人——最大的可能是冯紫英——把那只金麒麟再转交给贾宝玉,意思是把史湘云托付给贾宝玉,让他照顾这个不幸的表妹。

卫若兰死了。那么,史湘云是否立即垮掉了呢?从判词里“展眼吊斜晖”一句来看,她当然很悲痛,不得不凭吊来得如此迅速的陨落。但是,她没有完全绝望,没有夫死妇殉,她还足够坚强,能够继续在人生的道路上跋涉。因此,八十回后,应该还有她更多的故事。

而这以后的故事里,金麒麟仍是一个重要的道具。如果贾宝玉又重新得到了那只大的雄麒麟,那么他一定会去找寻史湘云,如果找到,大的雄麒麟就会和小的雌麒麟再次聚集。也就是说,八十回后,应该有贾宝玉和史湘云遇合的重要情节。

有的人会说,史湘云应该很好找啊,他们是亲戚嘛,史湘云嫁到卫家以后,应该一直和贾家保持联系。但是八十回以后,四大家族以及相关的许多家庭,都发生了巨变。我在前面的讲座里,把自己有关探佚结果跟大家详尽地讲述过,就是在“双悬日月照乾坤”这样一种政治格局下面的权力斗争,“月”派彻底地覆灭了。在八十回里,第七十五回,就写到甄家已经被皇帝调取进京治罪,甄家是贾家的影子,书里也明写了贾家违反王法,替甄家寄顿财物,所以,八十回后,应该很快写到皇帝追究贾家。史家的两个侯爵,保龄侯史鼐、忠靖侯史鼎也在劫难逃。第四回写“护官符”的时候已经明确地告诉读者,贾、史、薛、王这四家是一损皆损的。冯紫英可能侥幸逃脱,把卫若兰托付给他的金麒麟设法交到了贾宝玉手中,自己再隐姓埋名地去过流亡生活,而贾家很快被皇帝抄检治罪,贾宝玉也被逮捕入狱。在这样的大变故之中,因为卫若兰属于“逆党”,史湘云就是“逆属”,更何况她两家叔叔都倒了台,她就可能被官府作为罚没的“逆产”,给拍卖掉了。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引用过雍正朝苏州织造李煦被治罪后,家属被押到北京崇文门被拍卖的历史资料,这里不再详引,但请注意,书里的史家,原型就是李煦他们家——贾宝玉哪里还找得到史湘云呢?一场令人肠断心摧的离乱,使得他们可能连对方的准确信息都得不到了。

曹雪芹的八十回后的文稿虽然迷失了,但是通过脂砚斋在八十回里的一些批语,我们可以知道后面的若干具体情节。比如贾宝玉入狱后,在狱神庙里,当年被他醉酒后误撵的丫头茜雪,还有在贾府覆灭前就及时抽身离开嫁给贾芸的小红,她们曾去安慰、救助贾宝玉。贾宝玉年龄毕竟还比较小,而且贾府有关的政治性活动当中,也找不到他参与犯罪的证据,又由于有人救助,所以羁押一段以后,可能就把他遣返原籍——这是一种较轻的发落——而他的原籍是金陵,故事往后发展,从空间上说,就应该一度由北京转换到金陵地区。

根据我的探佚,贾宝玉在回金陵原籍的过程当中,又遭到了很多磨难——因为有人告发贾宝玉新的“罪状”,忠顺王就去追索他。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就出现了妙玉。妙玉在最急难的时候,违背她师傅圆寂时的遗言——师傅说她一生不宜还乡,她的原籍也是金陵地区——为了救助宝玉,风尘仆仆,毅然往金陵而去,寻找宝玉的踪迹。在瓜洲渡口,妙玉就和忠顺王达成了一个协议,牺牲自己,救出了宝玉。在这个过程当中,又一个复杂的情节,就是妙玉在见忠顺王之前,又邂逅了史湘云,那时候史湘云经过几次转卖,已沦为瓜州歌船上的乐女。妙玉赎出了史湘云,并且把放走宝玉、湘云一起远遁作为跟忠顺王谈判的条件。因此妙玉不仅是为宝玉牺牲,她更使得宝、湘两个在离乱后遇合,遇合后宝、湘在颠沛流离中相濡以沫。

这样看来,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预言,到头来还是落到了宝、湘两个人身上。黛玉先沉湖;宝钗嫁宝玉后抑郁而死;宝玉万没想到,自己最后和湘云结成了伴侣;湘云更是始料未及。而他们的遇合,得力于妙玉的成全,也确实是因为一对金麒麟,埋伏下了一段姻缘。

我的探佚,除了对曹雪芹的前八十回进行文本细读,爬剔出伏笔线索,以及依据古本中的脂砚斋批语,还使用了曹雪芹在世时以及跟他生活时段相近的一些其他人的文献资料,不便一一列举。在这一讲,我只把跟史湘云命运大结局当中的最关键那一点的证据,跟大家陈述一下,以期共同进行讨论。

最关键一点,就是八十回后,贾宝玉和史湘云是不是遇合了?

我个人有一个比较独特的观点,在前面的讲座里面提出来以后,引起很大的争论。看到各种不同的意见,特别是批驳我的意见以后,我是很高兴的。我觉得《红楼梦》这一部奇书,它当中有一些需要去破解的文本现象,这不是少数专家就能够把它解决的,需要大家共同地来平等探讨,而且需要长时间探讨,各种不同的观点可以长时间地各自保留。通过不断地探讨,大家可以去加深对这部书的内涵以及曹雪芹写作的艺术手法的认识。

我个人对《红楼梦》十二支曲当中的《枉凝眉》这一支曲,有一个独特解释。我认为这支曲是以贾宝玉的口气来咏叹两个人:一个是史湘云,一个是妙玉。我认为,前面那一曲《终身误》里面,是以贾宝玉的口气咏叹了薛宝钗和林黛玉。为什么这四个人要用两支曲来加以咏叹呢?我又有一个独特的看法,就是在第五回,太虚幻境有四个仙女报了名字,她们的名字,影射着贾宝玉一生中最重要的四个女子,就是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和妙玉。我提出这个看法,完全不意味着我以为自己真理在手,别人就都是错的,我只是经过反复考虑以后觉得,我这个思路有一定的道理,无妨讲出来供大家参考。

实际上,对《红楼梦》十二支曲的讨论是很繁难的,因为它会碰到一个均衡性的问题。比如有的人认为《终身误》就是写宝钗一人的,是用宝玉的口气咏叹宝钗;《枉凝眉》呢,则是用宝玉的口气咏叹他和黛玉的关系。可是,如果是这样,它就不均衡了。实际上,在《终身误》这首曲里面不仅是说到宝钗,分明说到黛玉,它就和前面那个薄命司册页一样,金陵十二钗正册的第一幅画、第一首诗,它就是黛、钗合一的,《终身误》明明白白也是黛、钗合一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又单给黛玉来一个《枉凝眉》呢?它就有一个均衡性方面的问题。

我关于《枉凝眉》的说法,也遇到一个均衡性的问题。我认为《终身误》是黛、钗合一的咏诵,《枉凝眉》是湘、妙合一的喟叹,这固然与太虚幻境四仙姑名字的隐喻可以相合,但后面的曲子里,为什么又单有关于湘云的《乐中悲》和关于妙玉的《世难容》两支曲呢?

这种不均衡,可能是曹雪芹故意的。你可以认为在《红楼梦》套曲里黛、钗不必均衡,那么我也可以认为湘、妙在套曲里也不必与其他各钗均衡,在有了关于她们两个合一的《枉凝眉》以后,因为她们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八十回后的重要性——可能曹雪芹就是刻意要为她们再各写一曲。

我的思路目前还没有改变,在我个人看来,《枉凝眉》曲里面有一些句子应该指的是史湘云,是从贾宝玉的角度,以他的口气咏叹到史湘云本身,以及史湘云和他的关系。

比如说“一个是阆苑仙葩”。我在前面讲座里一再跟大家说,林黛玉在天界是绛珠仙草,草与花有区别,这里的措辞却是“仙葩”,“葩”只有一个含义,就是花。在大观园的怡红院,种了一株海棠树,第十七回描写到它的时候(虽然那时候那处地方还没有命名为怡红院),曹雪芹特意用了“丝垂翠缕、葩吐丹砂”的字眼来形容。后来我们就发现,史湘云的丫头恰恰就叫翠缕。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参与者抽花签,史湘云抽到的,就是海棠花。曹雪芹以海棠花来喻史湘云,已经深入读者之心。“阆苑仙葩”指的应该就是史湘云。有人会说,“阆苑”是仙苑,“葩”又是“仙葩”,可是史湘云并没有仙界的身份呀。其实大观园的景象,堪比仙境,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众才女奉命作诗,迎春有句“谁信人间有此境”,李纨诗里用“蓬莱”“瑶台”形容,林黛玉则明书“仙境别红尘”,可见“阆苑”就是指人间的园林;卫若兰可以称“才貌仙郎”,妙玉可赞其“才华阜比仙”,用“仙葩”形容史湘云这枝美丽的海棠花,有什么不可以呢?

在《枉凝眉》曲里,接着有这样的句子:“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我认为这句话应在了贾宝玉和史湘云身上。贾宝玉在大观园里面嬉游的时候,他和史湘云相处得非常好,兄妹之情,处处流溢。可是,他们两个之间那时候并没有产生爱情,两个人都没觉得,他们之间会有一种奇异的缘分。可是,随着世事白云苍狗般的变迁,在有生之年,他们两个居然在离乱后奇妙地遇合了。

再下面,“一个枉自嗟呀”,“一个是水中月”,发出嗟呀的是贾宝玉,所嗟呀的对象“水中月”,影射的也是史湘云。第七十六回在凹晶馆,史湘云和林黛玉两个人联诗,联到后来,两个人就想不出妙句了,这个时候,史湘云就看见有一个黑影,她就用一个小石片向湖中打去,就只听打得水响,于是,“一个大圆圈将月影荡散复聚者几次”,而一只鹤就惊飞了,史湘云马上吟出“寒塘渡鹤影”的妙句。“一个大圆圈将月影荡散复聚者几次”这句描写,实际上也暗示着史湘云后来更加坎坷的命运,她和贾宝玉的关系,就仿佛月影被石片打破一样,荡散复聚者几次。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暗示。

当然会有人说,这支曲最后的词句是:“想眼中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说这更说明唱的是林黛玉了,林黛玉爱流泪嘛。您这个思路我很尊重,有一定道理。但是,贾宝玉他也可以流泪。因为大家知道,在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到冯紫英家里面去喝酒聚会,聚会中大家轮流唱曲,贾宝玉就以自我咏叹的口气唱了一支《红豆曲》,《红豆曲》当中有一句就是“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宝玉他也有一腔痛泪,所以《枉凝眉》这个地方虽然出现了流泪,不一定非得往林黛玉身上去想,它也可能就是宝玉想起与妙玉、史湘云的奇异邂逅、生离死别,就觉得有流不尽的泪水。

如果说,把《枉凝眉》曲拿来证明八十回后会有宝、湘遇合的情节难以服人,那么,好,我们再看看,从前八十回书里,能不能找到其他的相关的伏笔。

在书里,湘云是一个大诗人,她的诗才不让黛玉、宝钗、宝琴,往往还显得更敏捷,更灵动。那么,我们看看在湘云的诗里面,有没有那样的句子,能够让我们产生出关于她后来命运的联想。当然是有的,先来看她第三十七回的《咏白海棠》。她后来居上,一口气写了两首。别人都说,我们各写一首,觉得把话说尽了,哪里还写得出来?你怎么一下子就写出两首啊?她创作力就那么旺盛。在她的《咏白海棠》诗里,有这样的句子:“自是孀娥偏耐冷,非关倩女亦离魂。”什么意思呢?“孀娥”这个“孀”,它用了一个“女”字边。什么叫“孀”?寡妇嘛,曹雪芹通过她的诗,再次向读者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她婚后会守寡。当然第五回通过判词和有关她的曲子——我现在说的还不是《枉凝眉》,是大家没有争议的《乐中悲》——已经就非常清楚地表明,她会成为寡妇,那么《咏白海棠》就跟第五回呼应,透露出她会成为“孀娥”,但诗里增添了新的信息,就是她成为寡妇后,没有丧失在严寒般的环境里继续活下去的勇气——“自是孀蛾偏耐冷”,多么顽强啊!那么继续活下去,会出现一个什么情况呢?叫作“非关倩女亦离魂”。倩女离魂是个有名的故事,最早被唐代的陈玄祐写成传奇《离魂记》,元代又被郑德辉写成杂剧《迷青琐倩女离魂》,清代时舞台上经常演出。它是一个爱情故事,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叫倩娘的小姐,与她表兄相爱,她父亲却偏把她许给了别的人家,她就病了,卧床不起,她表兄娶不到她,愤而远行,没想到夜里倩女忽然出现,说是来追赶他的,他们就共同生活,后来他们一起回倩娘家,倩娘父母大吃一惊,说倩娘一直昏睡不醒,没有离开家呀。谁知那个昏睡的倩娘忽然起来了,迎向回家的倩娘,两个倩娘就合为一体了——原来昏睡的倩娘的魂魄离开了肉体,去追赶了她的表哥。那么曹雪芹就通过史湘云的这句诗,告诉我们:她虽然并非倩女,因为她跟表哥贾宝玉以前并没有爱情关系,但是她后来的命运遭遇,也等于是灵魂出了窍,直到与贾宝玉在离乱中遇合,才魂魄归体。这两句是对史湘云八十回后命运的最明显的暗示,当然,像“玉烛滴干风里泪,晶帘隔破月中痕。幽情欲向嫦娥诉,无奈虚廊夜色昏。”这些句子也含有“月”派失败后,宝、湘命运发生逆转的不祥预告。

再比如说,第三十八回,是写菊花诗了。史湘云写的《对菊》里有这样一些句子:“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就使人感觉到好像是写一种经过苦难以后、与亲友遇合,相对苦守的那种情形。《供菊》这首诗里面,她又写到,“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就是在非常贫困、寒素的一种生活境遇中,她和另外一个人共度怀旧的岁月。当然,这样为人物设计所吟出的诗句,向读者喻示人物今后的命运,是曹雪芹到一种艺术手法,搁到那段故事里的具体情境里,当时写诗的人,并不知道那都是些“谶语”,似乎是无意识地,“为艺术而艺术”地在写出了那些句子。

诗的意蕴总是比较朦胧的,《红楼梦》里的诗又是以角色的名义吟出,一般都包含着两层以上的喻义,就更加玄妙,一个诗句,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它,因此,我这样来分析,也可能你还是不能信服,希望我再提供一些论据。那么,还能不能找到另外的佐证呢?我觉得还是有的。

大家知道,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当中,他还有一些社交活动,跟他交往的一些朋友也留下了一些诗。比如说,他有两个最好的朋友是两兄弟,一个叫敦敏,一个叫敦诚,这敦敏、敦诚在他们流传至今的诗集里面,就都有涉及到曹雪芹的诗。敦敏有一本个人诗集《懋斋诗抄》,里面有一首《赠芹圃》——曹雪芹的正名叫曹霑,字芹圃,雪芹是他的号,当然他还有芹溪居士、梦阮等别号,只是我们现在习惯把他就叫作曹雪芹。《赠芹圃》也就是赠给曹雪芹的一首诗,诗里面写到了曹雪芹的生活状态,发出了诗作者的感慨。诗里没有明显地涉及《红楼梦》,但后四句是:“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酕醄白眼斜。”燕市就是北京这座城市,秦淮是金陵的代称,当然金陵在过去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把扬州、南京、苏州等一大片地方全包括在内,但秦淮河是在南京,而且至少从宋代起,直到清代,那里一直是所谓的“狎邪之地”,也就是妓馆密集的地方。那么在燕市这个空间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发生了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遇合”,其中一个人应该就是曹雪芹,因为这首诗是为他而写的,那么另一个人是谁呢?尽管诗句用了很含蓄的写法,还是不难判断出来,另一位是曾经沦落到秦淮青楼的女子。那个时代男子去妓院或在妓院外与妓女交往,都是常见的现象,《红楼梦》里就写到贾宝玉去冯紫英家赴宴,有锦香院的妓女云儿在座,而且云儿还知道袭人,但这句诗里写到的“秦淮风月”,一点没有寻欢作乐的意思,而是散发出非常悲苦的味道,它所传达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曹雪芹跟一位不幸沦落到青楼的故旧女子遇合,二人回想起原来各自家族在金陵的繁华生活,不禁长歌当哭。前面我多次讲过,曹家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金陵地区、秦淮河边,是他们家族发迹之地,不说别的,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在他们家,经历的繁华景象到了不堪想象的地步。那么,谁家的女子会在跟他遇合后,就此产生强烈共鸣呢?应该就是多年来担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家。李煦跟曹寅一起在金陵接待南巡的康熙,《红楼梦》第十六回赵嬷嬷说:“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你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那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那就是当年曹、李两家接驾情况的真实写照。大家更别忘记,李煦的妹妹嫁给曹寅为妻,就是曹雪芹的祖母,那么,曹雪芹在家败离乱后遇合的同辈女子,很可能就是李家的一位小姐,也就是他的一个表妹。

有类似内容的诗,敦敏写了不止一首,他另外一首诗题目很长,在讲薛宝钗的时候引过,现在必须再引:《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从诗题可以知道,曹雪芹在写作、修订《红楼梦》的过程里,曾经南下一年,这首诗里又有两句:“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这两句可以跟上面引的几句比照着理解,表达的是同样的意蕴,但是,强调了“人犹在”。我推敲的结果是:曹雪芹跟这个能一起重温“秦淮旧梦”的“人”,并不是这次他下江南时才遇合的,他们早就遇合了,而且是在“燕市”也就是北京遇合的,那位女子可能是自己从秦淮沦落之地辗转回到北京,遇到曹雪芹,如同倩女魂归原身,与曹雪芹共同生活。曹雪芹离京到金陵一年,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是到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暂作幕宾——实际上他是为完成与修订《红楼梦》,体验生活并补充素材去了。他回来后,敦敏与他闻声相聚,兴奋异常,写成此诗,句中的“人犹在”字样,说明那位与曹雪芹遇合的女子,在曹雪芹离京后,一直坚守,而曹雪芹既然回来,也必然会继续“悲歌”——“悲歌”可以理解成写作《红楼梦》,曹雪芹的另一位朋友张宜泉在他病逝后伤悼他的诗里,就有“白雪歌残梦正长”的句子,也是以“歌”代书,而且点出所写的书是个“长梦”,可惜著书人逝去,“歌”成了“残”的了。

前面所引的《红楼梦》里的曲词诗句,毕竟都是曹雪芹代小说角色所拟,而敦敏、张宜泉是生活中实有之人,他们写给曹雪芹的诗不是虚构“代拟”,而是实实在在地写曹雪芹的生活状况,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曹雪芹的《红楼梦》在八十回后,会有关于贾宝玉和史湘云的遇合的情节,是有真实的生活依据的。当然,他以真实的生活为素材,但在表现八十回后史湘云这个角色的命运时,比起八十回里那种基本排除虚构的写法,他有所变化,显然增加了“真事隐”“假语存”的力度。

有人可能要进一步追问了,说你现在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大相信。你怎么就见得在八十回后,必有贾宝玉和史湘云又遇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节?你能不能举出更多的、过硬一点儿的证据呢?我还是可以举出来的。

《红楼梦》成书、流传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即使从甲戌本出现的1754年算起,也已经超过了二百五十年。在最早时候,它以手抄本形式流传,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本,只是当年流传的手抄本当中的沧海之一粟,大量的都在社会动荡中湮灭掉了。可是,从乾隆朝中期,一直到清末,再到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华民国”初期,都有一些人在他们的著作里,记载了一些他们所看到的古抄本的情况,下面举些例子。

在咸丰年间,有一个叫赵之谦的人,他写了一部著作叫作《章安杂说》,里面就记载了他所知道的《石头记》的八十回后的情节。他说有什么情节呢?有“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什么叫再醮?就是寡妇再嫁,这是很重要的线索。

大家知道乾隆时期有个大文人叫纪昀,也就是纪晓岚,他写过一部《阅微草堂笔记》,后来有人用甫塘逸士的署名写了部《续阅微草堂笔记》。作者说他认识一个叫戴诚夫的人,看见过一个《石头记》的“旧时真本”,这个真本八十回后“皆不与今同”,就是和当时社会上已经广泛流传的程伟元、高鹗他们所推行的那种一百二十回本子的那些情节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呢?他说,“旧时真本”里的情节是这样的:“宁、荣籍没后”——“籍没”就是被皇帝抄家了——“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击柝”就是打更,打更有各种方式,击柝是拿一个盒形的木头,再拿一个木槌子来敲击它,发出“梆梆”的响声——“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而且,这条记载最后还有一个结论,说为什么这个书里面有一个回目叫作“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就是因为是这样的结局。“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到头来应在了宝玉和史湘云的身上。这位记述者还说,当时吴润生中丞家还有这么一个抄本,他打算抽工夫去拜访,借来一睹为快。

这样的记述虽然宝贵,但是过于简略,我们读了仍然会有疑问,特别是这一点:“白首”怎么理解?如果说是贾宝玉跟史湘云白头偕老,那不到头来还是个喜剧吗?而《红楼梦》它整个是一个彻底的大悲剧的构思,曹雪芹通过第五回,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最后的大结局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如果贾宝玉和史湘云后来遇合,虽然是身为乞丐,物质生活非常匮乏,回想往事不堪回首,但是毕竟他们两个从小一块儿长大,知心合意,这样的一对男女生活在一起,他们内心应该还是有幸福感的,何况他们白头偕老,也就没有了宝玉的悬崖撒手了——而这也是前八十回里一再暗示,脂砚斋在批语里也一再提及的。可见,“白首”应该不是“白头偕老”的意思,而是说他们遇合时,因为经历了太多的惊恐磨难,白了少年头。

实际上关于“旧时真本”的记载还有很多。同治时期,又有一个叫濮青士的,他说在京师看到过《痴人说梦》一书,他转引《痴人说梦》里的记载,说有一个古本里面写的是:“宝玉实娶湘云,晚年极贫。”“拾煤球为活。”所谓拾煤球,其实就是拾煤核,北京过去冬天人们取暖都是用煤炉子,烧煤球。煤球烧完了以后,就变成了灰白色,但是有的没有烧透,煤核里面还有点黑,还可以把它捡拾出来作为燃料,或者自己用来取暖,或者加工以后卖给别人。据他说,宝玉和湘云最后就是靠拾煤核过日子。那个本子里还写到,“宝、湘其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街卒,就是看街兵,北京现在前门外还有一条街,它的名称写出来是大栅栏,但是老北京人称呼它发出的声音却是“大市烂儿”。乾隆时期它就是一条商业街道,街里的商家每家出点钱,购置了一批活动栅栏,白天挪开,入夜拿来封街,管理栅栏和夜里巡逻的,就是街卒。街卒往往也兼更夫。当然这样使用街卒的街道不止一条。据濮青士说《石头记》八十回后的情节里,就有宝玉、湘云遇合后贫无所居,宝玉就当了街卒,晚上两个人就在街卒歇脚的木棚里栖息。

到了清末民初,有一个叫陈弢庵的,这个人就口气更大一点,他说他直接看到过“旧时真本”,他说前面那些人只是听说,转述别人的见闻,他说我可是真看见了。当然他也可能是吹牛,不过我们现在不好去判断,估计他是真看过,因为在当时,议论《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说你看到过真正的古本,既得不到名也得不到利,朋友之间讨论可能很热闹,搁到社会的正式台面上,还是吃不开的,主流文化还是排斥《红楼梦》这种“旁门左道”的,所以想必他那么所说,是真有那么回事。

他说他得到一个本子,这个本子他读得很细,他说八十回后写的是:薛宝钗嫁给贾宝玉不久,就病死了。史湘云出嫁不久也守寡了。后来,史湘云跟贾宝玉遇合,就结缡了——结缡就是结婚的意思。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堆子是什么地方?清代的北京,在城边上,或者在一些胡同边上,有一些破烂的半截墙围成的肮脏空间,连屋顶都没有,跟废墟差不多,叫作堆子,是最没有办法的穷人过夜的地方。这和前面有人说看到宝玉落难后住在街卒木棚里,大同小异。

再往下,陈弢庵提供的“旧时真本”内容就更具体也更独家了,他说书里是这样写的:有一天,北静王从街头经过——八十回里北静王正面出场,暗写、旁及也有好几次,八十回后北静王还存在,并且依然保持着原来的状态,这也合理,这个角色和“月”派比较近乎,跟“日”派忠顺王之间有过对蒋玉菡的争夺,但是他跟皇帝的关系一直比较和谐,是一个能够在权力博弈中取得平衡的人物。“四大家族”覆灭后,他并没有被皇帝整治——前面有仆从喝道。根据那时候的规矩,听见了喝道,在贵人来到之前,看街兵就都必须从木棚或堆子里出来垂手侍立,可是街边堆子里的看街兵却没有出来,于是仆役就大怒,就冲到里面,把那个街卒薅出来了,并且立即就要痛加挞伐。在这种情况下,那个街卒就高声地喊冤枉。北静王一听,这个声音很熟悉呀,于是,就让仆役且不要打人,让他们把喊冤的人带过来,亲自讯问。结果带过来一看,并不认得;但是询问时听那声音,确实熟悉;再细看、细想,哎呀,是贾宝玉啊。大家一定还记得《红楼梦》第十四、十五回里面关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的那些描写,北静王对他是多么赞赏啊,那么没想到竟在这种情况下邂逅了,北静王就把贾宝玉带回王府,让他痛说前因后果。可惜陈弢庵没有说出更多的内容。但仅就他说出来的而言,已经足以调动起我们寻找、阅读迷失掉的古本的热情。

这些有关“旧时真本”的记载不尽可信,但是,这些不同朝代的的人在不同的书里所记载的虽然也有所不同,可是其中相同部分却很多,相同的部分就是贾宝玉和史湘云后来遇合了,结为夫妻了。如果说有的情节是他生发出来,甚至于是空想出来的,可是其中那个合理内核我们应该是可以承认下来的。

曹雪芹将怎么样保持他整部小说的大悲剧结局呢?他会写到史湘云悲惨地死去,他会写到贾宝玉悬崖撒手,彻底地对人间失望,回归天界。就这一点而言,它不符合生活当中曹雪芹和他那个李氏表妹的真实情况,虽然史湘云这个角色,我在上几讲说了,在八十回里面的情节,应该和生活原型距离最近,虚构成分最少,但是为了保持一个全书的大悲剧结局,他可能不得不在八十回后让史湘云这个角色也终于死掉。这样来处理,会在他的创作心理上形成一些障碍。原型就在身边,角色却还是要写死。我一开始讲史湘云的时候就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史湘云出场前后始终没有一段叙述性的文字来概括她的来龙去脉?就是因为曹雪芹和史湘云原型他们两个斟酌再三,觉得非常为难。你前面都非常真实,可是最后呢,“秦淮旧梦人犹在”,你拿我作原型写成一个艺术形象,到头来却要把角色的生命结束。虽然这样处理原型也能同意,可是怎么来写一段关于这个人物的概括性叙述文字呢?就比较费神思。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八十回的文本里面,就始终没有一段这样的文字。

当然新的问题就来了:既然史湘云的原型就在曹雪芹身边,那么,她会不会就是脂砚斋呢?下一讲,我就来说说自己的见解。

史湘云脂砚斋之谜

现在我们要探讨一下,脂砚斋究竟是谁?会不会就是书中史湘云的原型?

脂砚斋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一个合作者,一个助手,在有一种古本叫甲戌本里面,干脆就把脂砚斋的名字写进了正文:“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脂砚斋这个人,就在曹雪芹身边生活,曹雪芹写《红楼梦》,脂砚斋整理文稿,进行编辑。甲戌本的那个甲戌,指的是乾隆十九年,也就是公历1754年,既然叫作“抄阅再评”,可见这之前就有初评,不是第一次整理出来的本子了。初评的时候,还没有确定这部书究竟怎么定名,因为曹雪芹和他的一些亲友,想出了很多种书名:《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到了再评的时候,脂砚斋在这本书的各种不同名字里选定了一个,“仍用《石头记》”。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抄本,大约有十四五种,其来源基本上都是脂砚斋阅评本,因此绝大多数都叫《石头记》。当然有的在一种之中又衍生出变异的文本,如戚蓼生作序的本子,把所有的这些本子全算上,那种数就更多了。

脂砚斋留下的抄阅评点本,除了甲戌本以外,现在比较有名的还有一个叫作己卯本。这个己卯指的是乾隆二十四年,即公历1759年,叫作四阅评本。初评本我们现在没找到,再评本我们现在有一个甲戌本,但是甲戌本不完整,只留下十六回,不是第一回到第十六回,是断断续续的,加起来一共十六回。己卯本回数多一些。较为完整的是庚辰本,就是乾隆二十五年,公历1760年的古本,这个本子有七十八回之多。庚辰本书上有“四评秋月定本”字样,可见脂砚斋第四次抄阅评点,是从己卯年冬天延续到了庚辰年秋天。初评本我们没找到,三评我们现在也没找到,五评我们也没找到。但是有这个再评和四评,我们已经很欣慰了,尽管它们都不是最原始的脂砚斋的自用本,都是经过至少一轮过录——就是照着脂砚斋的自用本再誊抄出来——但它们的文字应该是最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可以使我们大饱眼福。

脂砚斋主要的工作是整理文稿,进行编辑。有时候脂砚斋会提醒曹雪芹,你写成的这部分,还缺什么,该补什么。比如在古抄本第七十五回,就有一则校阅记:“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什么叫对清?就是脂砚斋有一个曹雪芹的手稿本,自己有一个抄阅本,曹雪芹写书可能用行草,笔走龙蛇,一般人读起来困难,脂砚斋熟悉他的笔体,就用清晰的字迹来进行抄录,一边抄一边编辑评点。这一步工作告一段落以后,脂砚斋就会回过头来,再将曹雪芹的原稿和自己的抄录比照校对,完成了就叫对清了。对清以后,有时就会有简短的编校记录。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以后,脂砚斋就发现第七十五回“缺中秋诗”,需要提醒曹雪芹补上。七十五回当中应该有三首吟中秋的诗,贾宝玉一首,贾环一首,贾兰一首。这也可见曹雪芹的写作习惯,他往往先把叙述性文字写出,里面需要嵌入的诗词歌赋先空着,等有了兴致的时候再去补入。第七十五回的三首中秋诗,虽然有脂砚斋郑重地以单页校对记提醒,不知道为什么曹雪芹始终未及补入,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古本里都仍然空缺。这当然是件无比遗憾的事情。但就这一个例子,已经充分说明,在《红楼梦》成书的过程中,脂砚斋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

有时候,脂砚斋会提出很重要的建议,比如说要求对已完成的书稿进行删改。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第十三回,原来叫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脂砚斋就要求曹雪芹把它改掉,最后就改成了“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不仅是改了回目,曹雪芹还听从其建议,删去了很多文字,大约有四五叶之多——线装书一叶相当于现在正反两面两个页码,量非常大。这说明脂砚斋在雪芹面前,很有权威性,不是一般的编辑。

有时候,脂砚斋甚至直接来写,比如说第二十二回,有一条批语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在书里面写到贾母喜欢看戏,大伙儿就给贾母点戏,点她喜欢看的戏,凤姐点了一出什么戏呢?点的是《刘二当衣》。《刘二当衣》是一出插科打诨的滑稽戏,能让贾母一笑忘忧。那么这一笔是谁写的呢?“脂砚执笔”。可能是曹雪芹写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停笔琢磨:写凤姐给贾母点出什么戏合适呢?曹雪芹一时没想好,没写出来,脂砚斋就干脆替他来写,《刘二当衣》就是脂砚斋想出来、写进去的。当然对于这条批语,也有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是:书里的凤姐文化水平比较低,点戏时要把戏名拿笔写出来,凤姐自己不会写,就由旁边一个人来代为执笔,那么可见脂砚斋就是书里的一个角色,在那段情节里就在现场,在贾母、凤姐身边,当然那个角色不叫脂砚斋,经过分析可以判断出,替凤姐执笔写《刘二当衣》戏名的,应该是史湘云,那么,这样一种解释,也就常用来证明,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还有一种理解,就是这条批语感叹的是书外的一件事情,就好像第八回写到贾母送给秦钟的表礼有一个金魁星时,脂砚斋写下一条批语:“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脂砚斋从书里想到书外,想到作者和自己都知道的一件真实生活里的事情,感慨良多,于是写下批语。那么这条条批语,也可以等同于关于金魁星一类的批语,批语里的“凤姐”、“脂砚”都指的是生活原型,当年有过那么一种情况,可是“今知者寥寥”,令脂砚斋很伤感,“不怨夫!”这样去理解也很好,说明曹雪芹写这部书,是有坚实的生活依据的,不仅人物有原型、事件有原型,细节乃至道具,都有原型。不过这三种解释里,我个人认同第一种。用今天的话语来说,就是脂砚斋在强调这一个细节写作的著作权,凤姐点戏这一笔的著作权不属于曹雪芹,属于脂砚斋。当然在那时候写《红楼梦》这样的书是寂寞的事,不但无名无利,还要担风险,曹雪芹和脂砚斋不存在著作权纠纷,他们亲密合作,互相激励。脂砚斋写下这条批语,应该是比较晚的时候了,多少也有一些调侃的味道。这条批语,也使我们知道《红楼梦》成书有着复杂的过程。写了十年啊!脂砚斋也是反复地抄阅评点,那些批语不是一次写下的,最早的和最晚的之间会差很多年,写这条批语时,脂砚斋觉得作者以及其他能陆续接触到书稿的人,大都把自己执笔写这个细节的情况忘怀了,就特意发出感叹,在伤感中记载下成书的艰辛。

脂砚斋在编辑过程当中,写出的批语数量很大,方式非常多,有总批、回前批、回后批、眉批,侧批,还有双行夹批——在大字写出的正文当中,夹进用双行小字写下的批语——有时候还用红颜色的墨来写批语,叫朱批。在回目前面,有时候还写出诗词。可惜现在的古本上的批语虽然保留得不少,可是丧失的可能更多,原因是在转辗抄录的过程当中,负责誊写的人觉得太麻烦——把那么多形式复杂、分散各处的批语逐一按原样抄下来也确实很费工力——还有就是抄书的人对批语的价值缺乏认识,不懂得这是一部奇异的书,脂砚斋的那些批语与曹雪芹的正文有着血肉相连的关系,于是在抄批语时偷工减料,甚至把批语全部省略,只录正文。所以,现存的各个古本上,有的回里批语很少,有的回几乎一句批语都没有了——当时抄书也往往不是一个人抄,全书篇幅很大,由若干人分抄,不嫌麻烦或者看重批语的抄手,就多留或全抄批语,偷懒的就抄成没有批语的“白文”。还有一个人念几个人听写的产物,那样的抄本往往更轻视批语,呈现的面貌就更差了。

尽管在流传的过程里,脂砚斋批语有很多流失,但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还是不少,不算双行夹批,光是各种古本里可以找到的基本不重样的批语,就有一千八百多条。这些批语的内容非常丰富,是我们理解《红楼梦》文本内涵、写作依据以及创作过程的宝贵财富。

脂砚斋对曹雪芹在书中表达的重要的观点,提出了权威性的阐释。仅举一例:第五回里,警幻仙姑提出了一个概念,叫作意淫。意淫这个词,现在你打开平面传媒也好,特别是你打开电脑,看网络上的语言也好,往往都把它当作是一个贬义词。这是望文生义。认为意淫既然由“意”和“淫”两个字组合而成,一定是“意识里淫荡”的意思。说某某人意淫某某,就是指斥这个人心术不正,在心思头去猥亵别人,甚至想跟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很卑劣,很下流。意淫这个词是曹雪芹发明的,他在《红楼梦》第五回里,通过警幻仙姑之口说出来。请您仔细读读《红楼梦》原文,体会一下,你就会发现,在曹雪芹笔下,它是一个褒义词。脂砚斋对曹雪芹杜撰的这样一个重要语汇,进行了最权威的解释,先说“二字新雅”,然后说:“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体贴二字,故曰‘意淫’。”脂砚斋认为意淫等同于体贴,与“皮肤滥淫”相对立。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第二部里讲到贾宝玉时,有比较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展开。从这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脂砚斋的批语很厉害,对曹雪芹的思想进行直截了当的权威性阐释。他们生活在一起,共同完成《红楼梦》的创作,脂砚斋的阐释不能不信。

另外,脂砚斋对人物进行褒贬。书里面写到各种角色,脂砚斋对某些角色,提出看法。比如说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贾芸想到荣国府去谋一个差事,老谋不上,苦闷,还曾经到他舅舅家里面去想借点钱,好作为活动经费,来打通王熙凤的关节获得职位。结果他舅舅对他非常不好,回到家里面,面对母亲,他就隐瞒舅舅对他不好的表现。这个地方,脂砚斋就对贾芸做出评价:“有志气,有果断”,“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这当然就不仅是评价人物,连贾芸在八十回以后的情节里会起到什么作用,都有所提示了。

有时候,她对人物原型直截了当地进行指认。我现在进行原型研究,有人说你是不是太牵强啊?有人认为小说就是纯虚构,讨论小说不必讨论什么原型。这种看法,起码是片面的。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小说,没有原型彻底虚构的小说当然是其中一种,但是有原型的写实性质的小说更是重要的品类。《红楼梦》是一部具有自传性、自叙性、家族史性质的小说,它就是有原型的,首先人物大都有原型。脂砚斋作为曹雪芹身边的一个合作者,他们共享原型资源,在批语里,就常常指出原型。比如说第二十五回里出现了一个马道婆,按说,这个马道婆是一个很次要的角色,只出场那么一回,应该是个纯虚构的人物。有人就说,肯定是作家灵机一动,想出这么一个人物,就把她写进来了,为的是推动情节的发展嘛。马道婆在贾母面前为了骗灯油钱,说了一大篇话,后来又去见赵姨娘,帮赵姨娘去魇王熙凤和贾宝玉。马道婆这个人物有没有原型呢?脂砚斋就告诉我们,不但马道婆这个人是真的,而且马道婆当时骗灯油钱那些话,全是真的:“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语,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你看,书里写的那些马道婆的浑话,根本就是当年脂砚斋和曹雪芹共同在场亲见亲闻的!

上面已经提到,脂砚斋还不时由书里想到书外。比如第八回写秦钟要到贾氏家塾附读,贾母就赠了他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一般读者读到这个地方,往往会忽略不计,好像很无所谓的泛泛一笔。什么是魁星?过去读书是为了能够在科举当中名列前茅,认为有一个魁星神能够保佑参加科举的人夺魁,因此当时社会上有魁星崇拜的风气,除了在魁星阁一类地方供奉魁星,也会用一些材料——包括镀金乃至使用纯金——制作出魁星的形象,作为赠予读书人的礼品。魁星的形象,接近于我们平常看到的佛寺里的罗汉、金刚之类,但是戴着官帽,意味着今后能够官运亨通。魁星这种东西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很少见到——如果偶然觅到,你千万好好收藏,是一种很有研究价值的文物——书里写了一笔金魁星,连一句形容都没有,有什么可特别注意的?但是脂砚斋一看到这句,就情不自禁写下声泪俱下的评语。脂砚斋并不是说自己相当于秦钟,而是提醒作者,在真实的生活中,他也从长辈那里得到过金魁星,而“余”在现场,时过境迁,不堪回思。类似这种见到书里不过是一笔带过的叙述,脂砚斋就大受触动写出批语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第三回写到宝玉“色如春晓之花”,脂砚斋立刻回忆起:“‘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第三十八回写到宝玉让丫头把用合欢花酿的酒烫一壶来,脂砚斋就发出感叹:“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这都进一步说明,脂砚斋评点《红楼梦》,跟清初金圣叹评点《水浒》、毛宗冈评点《三国演义》、陈士斌评点《西游记》不是一回事,金、毛、陈虽然是大批评家,可是他们和所评点的著作的作者不是同一时代的人,更不是合作者,他们不可能提供关于成书过程及其作者的背景资料。程伟元、高鹗印行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以后,历代出现的评点本的那些评家,如护花主人、大某山民等等,他们连通行本的后四十回根本不是曹雪芹写的这件事都闹不清,就更不可与脂砚斋同日而语了。

有时候,脂砚斋会发出对世道人心的喟叹,一些批语类似现在的杂文。比如第四回写到薛蟠视人命官司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有的古本“臭钱”又写作“臭铜”,都是一个意思——这个时候,脂砚斋就有这样的批语:“是极!人谓薛蟠为呆,余则谓是大彻悟。”这是很沉痛的语气,正话反说。实际上也是对腐败、黑暗的社会现实的一种批判。

脂砚斋还有大量的批语是对曹雪芹的艺术手法进行分析的,使用了很多独特的词汇,有的被我不断重复,如“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再比如“一树千枝,一源万派,无意随手,伏脉千里”;还说曹雪芹使用了“倒食甘蔗法”,渐入佳境——会吃甘蔗的人是从梢吃起,越到底下越甜。在第一回的批语里,脂砚斋有一个对曹雪芹艺术手法的总概括:“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照,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傅粉、千皴万染诸奇……”第二十七回又说:“《石头记》用截法、岔法、突然法、伏线法、由近渐远法、将繁改简法、重作轻抹法、虚稿实应法,种种诸法,总在人意料之外,总不见一丝牵强,所谓‘信手拈来无不是’是也。”请注意,里面有许多其实是中国画技法的专业语汇,可见曹雪芹和脂砚斋本身一定都擅绘画。脂砚斋还善于巧引诗词来借喻曹雪芹写作技法的高妙,前面我引过“柳藏鹦鹉语方知”,类似的还很多,如“五尺墙头遮不得,留将一半与人看”“日暮倚庐仍怅望”“隔花人远天涯近”“一鸟不鸣山更幽”……有时又借用俗谚:“一日卖了三千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人若改常,非病即亡”“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人在气中忘气,鱼在水中忘水”等等。脂砚斋有时会把现成的词语和自己独创的形容混合运用,比如第四十六回写到鸳鸯抗婚,鸳鸯在急难中提到一起度过许多岁月的姊妹们,在那个地方,脂砚斋就批道:“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循,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

当然,对于想知道曹雪芹在八十回后迷失的文稿里究竟写了些什么的人们来说,脂砚斋批语里对八十回情节内容的不少引用、透露和逗露,至为宝贵。前面我已经讲到不少,这里再强调一处:第十九回写宝玉在宁国府里“见繁华热闹到如此不堪的田地”,就想摆脱,想出去玩儿,他的小厮焙茗就偷偷带着他去了袭人家。袭人当时回家过年,见他来了以后大出意料,也大为欢喜,就热情招待他。在这过程当中,袭人就想找点东西给宝玉吃,可是,“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可见宝玉平常多么娇贵。当时袭人家已经不穷了,小康了,过年炕桌上摆满了吃的,可是袭人觉得哪样也不能给他吃。这个地方,脂砚斋就有一个批语:“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这就透露出来,八十回后宝玉会沦落到那样穷困潦倒的地步。

当然,脂砚斋在批语里面也有一些很异常的文笔。比如说,记载这部书“被借阅者迷失”。还有一次是记下“索书甚急”。这些记载从语气上看,似有难言之隐。我们由此可以推测出,这部书稿的命运是非常坎坷的。有人借去一些文稿读了以后就不还了,如果是粗心大意倒也罢了,后来又有人索书甚急,这是干什么呀?这就使我们想到了文字狱,想到了文字狱的阴影。曹雪芹和脂砚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写作和编辑的。

在批语里面,脂砚斋记载了曹雪芹的去世。在第一回的批语里面有这样的句子:“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这就更说明他们俩的关系非常亲密,不是一般的编辑者,不是一般的批书者,他们根本就生活在一起。这里写下的壬午年,是乾隆第二十七年,因为阴历和阳历总要错位,壬午年前面数月按阳历算,是公历1762年,但壬午除夕,则已是公历1763年。有的专家经过严密考证认为,这条批语因为是很多年后写下的,脂砚斋误记了,曹雪芹应该是癸未年除夕去世的。曹雪芹究竟是乾隆朝代的那个壬午年除夕去世的呢?还是癸未年除夕去世的呢?换句话说,究竟是公历1763年去世的呢?还是1764年去世的呢?学术界有争议。我们不去讨论这个问题,反正相差只在一年之间。我们要记住的是:曹雪芹去世以后,脂砚斋还继续活着,并且还在翻阅曹雪芹的遗稿——也是自己先前的抄阅评点的定本——在上面,不断增添一些新的批语。

读者们一定注意到了,我用了这么多篇幅介绍脂砚斋,可是一直避免使用“他”或“她”的代称,因为,要确定脂砚斋是谁,特别是要说明其人就是史湘云的原型,首先必须弄清性别。那么,脂砚斋究竟是男是女呢?在《红楼梦》第二十和第二十一回之间有一首诗,它前面有一句话:“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脂砚斋不说是自己写的,说是别人写的,自己只是把它记录在那里。其实这首诗很可能就是脂砚斋自己写的,因为诗里提到了“脂砚”,不便于“自我供认”。这首诗是这样的:“自执金戈又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这首诗的内容,我曾在前面的讲座里分析过,这里不重复分析了。我这里只是再次提醒大家注意:它模糊了小说文本和小说之外的界限,把“茜纱公子”和“脂砚先生”并举。

我曾经指出来,脂砚斋应该是一个女性,有人跟我争议,说这里面分明写的是“脂砚先生”呀,“先生”就只能是男性。其实在古代,对自己所尊敬的女性称先生,是可以的。唐朝大诗人王维迷恋道教,对有道行的道士特别崇敬,他写有《赠东嶽焦錬师》诗,头两句是:“先生千岁(一作载)余,五嶽遍曾居。”那么焦錬师是男道士还是女道士呢?她是盛唐时期著名的女道士,当时许多大诗人都崇敬她,为她写诗,大诗人李白也写有赠她的诗,李白的《赠嵩山焦錬师》一诗前面有序,头几句就是“嵩丘有神人焦錬师,不知何许妇人也。又云生于齐、梁时,其年貌可称五六十。”可见古人有称女性为“先生”的先例。虽然在过去有称女士为先生的例子,特别是称有学问的女士,可是毕竟“先生”有两解,你还是可以认为“脂砚先生”就是男的。好在有古本《红楼梦》可查,如果你读的是甲戌本,你就会发现,它有凡例,凡例是全书开始时的一段文字,应视为正文,凡例里有一首诗:“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二十回和二十一回之间那首“客题诗”和这首“凡例诗”,二者的亲缘关系非常清楚。那首诗里面出现了两个人物,一个是茜纱公子,一个是脂砚先生;这首诗里面也有两个人物,一个是红袖,一个是情痴。情痴与茜纱公子对应,红袖与脂砚先生对应,而红袖是女性的符码,当无异议。所以说,脂砚斋是一个女性,我们可以初步把她肯定下来。

通读脂砚斋批语,许多批语都明显是女性口吻;有的是中性口吻,男女都可以那么说;少数,分明是男性口吻。

我们现在看一看,有哪些批语可以证明脂砚斋是女性,而且不是一个一般的女性。比如说第二十六回,有这样一条批语:“玉兄若见此批,必曰:‘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当时他们两个年纪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白了少年头。而且,那个时代,人寿命也比较短,人过了三十,就过了半生了,所以互相之间开玩笑,作者可能就称这个批书者为老货,这个老货是男是女呢?这个老货自己就说清楚了,曹雪芹“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能够和宝钗、颦儿——就是黛玉——相提并论的“知己”,从书里看,只能是史湘啊!脂砚斋在另一条批语里说:“一部大书起是梦……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她坦白自己是“梦中人”,也就是作为一个人物原型,构成了书里的一个角色。第三十八回贾母在藕香榭回想起史家当年有一个枕霞阁,前面讲座里我已经发表了看法,就是小说里贾母和湘云的那个史家,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家,贾母原型是李煦的妹妹,湘云原型是李煦侄女,那么书里这个地方脂砚斋就写下这样的批语:“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试想,如果脂砚斋原型跟贾母原型不属于同一家族,她怎么会有补出《枕霞阁十二钗》的念头?怎么会具备那样的素材、拥有那样的能力?

甲戌本上还有这样的“泪笔”,就是在曹雪芹去世以后,脂砚斋继续加批语,含泪执笔说:“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一芹一脂”,这就是夫妻关系了,“余二人”这种称谓,就说明不但是女性,推进一步就是相当于妻子那样的一种女性。

我在前面几讲说了,史湘云出场安排得很古怪,前面没有一段介绍史湘云是谁的话,之后也没有一段叙述性的来概括史湘云是谁,可是,综合全书八十回的描写,我们仍然可以对史湘云得出一个完整的印象。可是,你要仔细读批语的话就会发现,脂砚斋对史湘云可是很早就注意了。在第十三回,写秦可卿的丧事,忽听喝道之声,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在曹雪芹的正文里面并没有史湘云出现,有一种通行本上写史湘云领头出迎,那是乱加的,他为什么乱加?因为他可能看到过一条脂砚斋批语,这条批语写在忠靖侯史鼎夫人出现的地方:“史小姐湘云消息也。”就可见批书的人她就知道史湘云和忠靖侯史鼎的夫人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她婶婶嘛!由此也可以判断出,批书的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她对书里关于自己的间接信息也很敏感,所以她才加这样的批语。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爱宝玉,本来这样的描写按说也犯不上你批书人大批特批。结果,这个地方就出现了这样的批语:“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后面写宝玉被魇后经解救苏醒过来,“王夫人如得了珍宝一般”,又批道:“哭煞幼而丧父母者。”书里黛玉幼年丧母、宝钗幼年丧父,只有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能写出这样批语的,就是史湘云的原型。

有红迷朋友可能会说,行了,不必再罗列更多例子了,你说到这儿,我承认,确实有不少批语证明能脂砚斋是女性,而且不是一般的女性,是跟宝钗、黛玉齐肩的一种女性,而且和生活当中的曹雪芹的关系密切,简直就是夫妻的女性,可能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书里面还有一些分明男子口吻的批语,这怎么解释?这可不能回避开呀!

书里面搞不清是男是女的批语数量不少,且不论。分明是男子口吻的批语也有,比如第十八回写到元妃省亲,龄官她们十二官演出非常成功,元春看了觉得很好,点名让龄官加演,管理她们的贾蔷就让龄官演《游园》《惊梦》,龄官就说这不是本角之戏,执意不演,非要演《相约》《相骂》,这儿就有一条批语,说“余历梨园弟子广矣”,就是说我见到的梨园弟子太多了,“各各皆然”,都这德行,而且,“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写这条批语的人当然是男的,那个时代闺中小姐怎么可能养梨园弟子,又怎么可能与“诸世家兄弟”见面聚谈各自养戏子的情况?而且,这个人对小说里面写的这个情节,觉得生活当中是存在过的:“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有我自己一个解释,就是在脂砚斋整理文稿、写大量批语的同时,也有一些其他的和曹雪芹关系密切的人,或亲或友,拿到稿本以后,也在上面添加一些批语,这些批语也随着古抄本流传了下来。这类批语的作者有的还署了名,自觉地跟脂砚斋区别开来。比如第十三回,有一个人读到秦可卿托梦那段话,批道:“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身为何物矣!松斋。”松斋就是写批者的署名。还有一个人,落下自己的名字叫梅溪。其实在第二回,脂砚斋有一个批语,把这个事儿挑明了。她说:“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她把她批书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又说:“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砚取乐处……”她就告诉我们,除了她,还有一些人,她统称为“诸公”,说他们的批语,体现他们的眼界;我写我的心得,是我的乐趣。但她是一个主批人,其余的都只不过偶尔批上一点。因此,在古本的批语里出现一些男人口气的批语,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像谈到三十年前养戏子情况的那条批语,就是一位当时年纪应该在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写下的。

当然,在讨论脂砚斋的身份的时候,往往又会碰到另外一个困难,就是如果你熟悉古本,你会发现,什么松斋啊、梅溪啊,还有什么叫作立松轩的,叫玉蓝坡的,这些人的名字出现都是非常偶然、非常少的。但是,另外一个署名后来频频出现,就是畸笏叟。畸笏叟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呢?而且,畸笏叟这个署名最后一个字是“叟”,“叟”就是老头的意思,那不就是一个男性吗?所以,这个问题也不能回避,不得不加以讨论。

如果你仔细翻阅古本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个问题看起来很难解释,实际上也不是不能够加以辨别的。在早期的抄本里,在庚辰本以前,也就是乾隆二十五年以前的古抄本上,署名最多的就是脂砚斋,畸笏叟为零。到了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年之后,批语出现畸笏叟的署名,而一旦有了畸笏叟的署名以后,就没有脂砚斋的署名了。这个文本现象,对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是有利的。可以这样理解:史湘云的原型,她开头一直署名脂砚斋。后来,她改署畸笏叟。

在有些古本当中,比如说第二十七回,先有一条批语,它是脂砚斋的:“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是评小红的。小红这个人物出现的时候,表现得非常诡异,在那样一个时代,她胆敢“遗帕惹相思”,她是真遗帕吗?她就是在和贾芸调情,她很大胆地通过交换手帕来与贾芸定情,打定主意今后去嫁给这个人。看到这样的描写,脂砚斋就有这样一个批语,判定她是一个“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就是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物,怎么能留在怡红院里面来供宝玉使唤呢?脂砚斋写下这条批语时,她还没有读到曹雪芹后面的文稿,当时曹雪芹跟她合作可能也很有趣,曹雪芹在有的地方还不先告诉她以后怎么写,您先看着、先编着再说,于是她有这样的批语。这条批语有时间上的落款:“己卯冬夜”。这个己卯年应该是乾隆二十四年。就在这个批语旁边,突然又有一条批语,是后补上去的:“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丁亥夏,畸笏。”畸笏无疑就是畸笏叟的简称。这个丁亥年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写在前一条批语的八年之后。这不就是她自己在纠正吗?当然那时候她已经看过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文稿,知道了曹雪芹笔下的小红原来是一个被肯定的人物,后面有她到狱神庙救助宝玉的情节,无论如何不能说小红是“奸邪婢”。脂砚斋和畸笏叟是同一人在不同年代的不同署名,显而易见。

周汝昌先生他对史湘云有专门的研究,他的一些观点我不尽认同,但是他有很精彩的论述,比如说他提出来在书里面,有三种禽类是史湘云的象征。

给一般读者印象最深的,当然是鹤。因为她和林黛玉在第七十六回联诗时有“寒塘渡鹤影”的名句。其他两种一般读者就都很可能忽略。第六十二回,大家一起喝酒,湘云赢了宝玉,逼着宝玉说一串话,要求很高:“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古诗,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还要一句时宪书上有的话,总共凑成一句话。”这很难的,宝玉才思没有敏捷到那个程度,最后黛玉说我帮你说,黛玉帮着宝玉说了,是这样:“落霞与孤鹜齐飞,风急江天过雁哀,却是一只《折足雁》,叫的人《九回肠》,这是鸿雁来宾。”这一串话都象征着史湘云后来的命运。那一串话里,“孤鹜”和“折足雁”也是史湘云的象征。“鹜”是鸭子的意思。鹜、雁、鹤分别是史湘云一生当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的生命状态的象征。周汝昌先生指出,“孤鹜”跟“畸笏”的意思相通,“孤”和“畸”都是孤独失依的意思,史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以“孤鹜”自比当然贴切。当然,“孤”和“畸”也有特立独行的意思。史湘云婚后痛失夫君,成了“折足雁”。后来与贾宝玉遇合,穷困中相濡以沫,如鹤渡寒塘。周先生指出,“鹜”和“笏”的古音是一样,所以,“畸笏叟”其实就是“孤鹜嫂”的谐音——来自金陵的人“嫂”字发“叟”的音,“叟”是“嫂”的调侃性写法。这样,就把性别的问题也解答了。周汝昌先生的这个解释,可供大家参考。

归根结底,我的结论是什么呢?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就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个李姓表妹,她的家族败落以后,她历经磨难,和曹雪芹遇合,共同生活,并且帮助曹雪芹撰写了《红楼梦》。当然,她个人更主张把这部书叫作《石头记》。她前期化名脂砚斋,后期化名畸笏叟,对这部书不断地进行编辑整理、加批语。古本里标明年代最晚一条批语是“甲午八月”,我们由此可以推算出,那是乾隆三十九年的八月,曹雪芹去世是在乾隆二十七年或二十八年的除夕,则她在曹雪芹去世以后,起码还继续生活了十一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