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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 第十三章

钟跃民和张海洋自从第一次看见宁伟起,就认定这个家伙是个不同凡响的兵。没有人比宁伟更适合当兵了,当时他用酒瓶袭击那个侮辱他的老兵,出手之快,气势之凶狠,给钟跃民和张海洋留下极深刻的印象。特别是他的心理素质,绝对是超一流的,在出手前毫无征兆,神态安详地喝着酒,浑身都处于松弛状态,突然动作如闪电一击,顿时风云变色,简直是天生的杀手。要知道当时他只是个没有受过任何专业训练的新兵。钟跃民和张海洋认为,具有这种素质的士兵,如果给予严格训练,掌握了各种军事技能,将来一旦上了战场,绝对是个令人胆寒的勇士。

宁伟的外形毫不起眼,中等身材,身子瘦瘦的,显得有些单薄。他的话不多,嘴也有些拙,开班务会的时候很少发言。他的学历是高中毕业,但那几年正是乱糟糟的时候,高中教育形同虚设,宁伟的实际文化程度连初中都不到。但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家伙,在刚开始进行训练的时候,竟让全连的干部大吃一惊。他第一次参加5公里越野训练,竟跑得很轻松,除了背着自己的装备,还接过了同班新兵的两支冲锋枪背在背上。5公里全程跑完后,别的新兵都累得瘫倒在地上,宁伟却脸不红气不喘,谁也闹不清他的体能潜力到底有多大。

连里的第一号大力士是一个叫张大柱的山东籍战士,他身高1.85米,体重83公斤,肌肉发达,伸出手掌像个蒲扇。助民劳动时扛大米,老兵互相叫板,要比一比全连谁的力气最大,张大柱力压群雄,100公斤的麻包竟扛起了4包,整整400公斤。就是这个张大柱有一天和宁伟掰腕子,两人竟足足对峙了5分钟不分胜负。当时钟跃民观看了这场比赛,他心里暗暗吃惊,这个貌不惊人的宁伟竟如此臂力过人,以前他还真看走了眼。

宁伟天生是个当兵的料,他对各项军事技术有着异乎寻常的痴迷,训练的时候根本不用班长督促,他甚至主动给自己加码。侦察分队的训练科目中有一项徒手碎砖的训练,宁伟初练时急于求成,一掌下去砖没碎手倒骨折了,一时成了全连的笑柄。宁伟伤愈以后,不声不响地偷偷练习,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练成的,3个月以后考核时,宁伟一掌竟击碎了整整8块砖,全连的干部战士这才发现,宁伟绝对是个不可轻视的家伙。

最近宁伟缠上了钟跃民和张海洋,他要求这两位排长在训练方面给他开小灶。

宁伟站在靶场的射击线上,两腿微微叉开,腰上系着快枪套。

张海洋在做示范动作,他以极快的手法拔出手枪,左手顺势向后一抹,打开手枪机头上的保险,枪声几乎同时爆响起来,25米外的两个瓶子被打得粉碎……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宛如西部片里的牛仔。

宁伟学着张海洋的手法反复练习拔枪动作……

张海洋说:“拔枪的速度一定要快,而且绝对不能有无效动作,你握枪的右手向前伸,左手掠过手枪的准星和缺口,将机头从保险挡位轻轻拨向后部的待击发挡位,手法要轻,落点要准确,不然就要影响射击精度。当你的左手拨开保险时,右手食指应该果断击发。记住,左手拨开保险后,应该远离枪身后部,不然在手枪复进机的作用下,后坐力将套管后撞会伤了你的手,这仅仅是54式手枪的射击手法,因为它的保险设计在机头上,使用别的型号手枪手法和这不同。”

宁伟喃喃自语道:“速度第一,除了速度,还是速度……”

“对,与敌人突然遭遇,短兵相接,你不能有丝毫犹豫,拔出枪的同时,子弹就要出膛,要一枪毙命,子弹要打进敌人的眉心。然后迅速捕捉第二个目标,间隔不能超过1秒钟,直到弹匣里的8发子弹全部打光。你的出枪速度越快,越能立于不败之地。”

张海洋作出各种示范动作,他双手插在裤兜里,似乎在悠闲地散步,然后突然拔枪,转身射击……枪声不间歇地响着,靶位上摆放的一排瓶子一个个被击碎……

钟跃民禁不住宁伟的纠缠,也只好认下这个徒弟,在散打训练开始之前,钟跃民和宁伟在训练场上有一番对话。

钟跃民问道:“宁伟,你的各项军事技术已经是全优了,为什么对徒手格斗和射击有这样浓厚的兴趣?我得先闹清楚你在想什么。”

宁伟说:“钟排长,我喜欢这两项技术,尤其是格斗。我小时候和别人打架时就发现,我和别人不一样,别的孩子一见血就吓坏了,可我一见了血就兴奋。上中学时,我们那一带有个有名的顽主,有一天他站在我们学校门口,我正好放学从学校里出来,他硬说我和他犯照,伸手给了我两个嘴巴,我们俩就厮打起来。后来他掏出了刀子,我连想都没想,一把就攥住了他的刀刃,我的血一下子就冒了出来,像泉水一样。他一见血就软了,居然松了手,可我见了血倒是胆壮了,抢过刀子就给了他一下,从此这个顽主再也没敢在那一带露面。”

钟跃民眯起眼睛凝视着宁伟:“看来你小子是个危险人物,性格中有种嗜血的东西,暴力倾向很重。说实话,我还真有些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认你这个徒弟。”

宁伟央求道:“钟排长,我又不是天生的强盗,哪次打架不是别人先招我?我从来不主动攻击别人。再说,咱们是特殊兵种,你总不希望自己手下的兵都是熊包吧?”

钟跃民想了想:“这倒也是,军人上了战场就是职业杀手,理论上是这样。不过宁伟呀,我发现你小子身上的杀气太重,出手太黑,这很危险。”

“是!钟排长,我记住你的话。”

“宁伟,我当然希望自己手下的兵个个是高手,将来上了战场都是超一流的杀手。可你得明白,战场是个特殊环境,一出手就要制敌于死命,那是个以命相搏的地方。而在战场以外的环境,你要明白,自卫和杀人是两个概念,当你自卫时,你可以使用擒拿技术制伏对方,要是你一出手就扭断对方的颈椎,那你也该活到头了。”

“是!”

“还有,你的文化基础太差,要抽时间多看看书。一个人最怕的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如果头脑简单,就算你的功夫再强,也是个末流角色。咱们早晚都要离开军队,靠打打杀杀是养不活自己的,你要学些谋生的本事。”

“是!我记住了。”

钟跃民和宁伟身戴护具在对练散打,宁伟被一拳打倒,他满脸血迹,气喘吁吁地躺在地上起不来了。

钟跃民凶恶地踢了他一脚,喝令他爬起来。

宁伟挣扎着站起来,摆出格斗的架势,钟跃民转身一个侧踢,踹中宁伟的胸口,宁伟被踹出3米多远,仰面摔倒……宁伟抹了把鼻血,咬牙爬起来扑上去。

钟跃民凶狠地盯着宁伟,他左挪右闪,频频出拳:“宁伟,你不是见了血就兴奋吗?我就让你见见血,有多大能耐你就使出来,把我打倒你才算出师……”

宁伟凶狠地扑上去,鼻子又中了一记重拳,他的视野渐渐模糊……

周晓白终于被推荐去第四军医大上学,她临行的那天,袁军执意要去送她。

在部队驻地附近的一个小火车站里,简陋的站台上空荡荡的,几乎没有人,周晓白背着背包,一副要远行的样子,袁军替她提着旅行包。

袁军叮嘱道:“晓白,到了军医大别忘了给我写信。”

周晓白神色忧郁地说:“我会给你写信的,你要保重自己,毕竟是受过重伤的人,比不得从前了。”

袁军恋恋不舍道:“晓白,咱们认识有好几年了吧?这其中发生了很多事,想起来像做梦一样。”

“你又想起罗芸了吧,你们还通信吗?”

“她来过几封信,我没有回信。”

周晓白说:“你是不是有种失落感?”

“没有,我和她相处时间很短,还没找到感觉就结束了。我好像一开始就丧失了主动权,无论是合是散,主动权都在罗芸手里,不过我还是应该感谢她。”

“为什么?”

“她无意中把你推到我身边,你知道吗?我早就喜欢你,那时碍于你和跃民的关系,我根本不能流露出来,现在我想咱们之间不该再有障碍了。”

“袁军,你要我说真话吗?”

“当然。”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信任的朋友,可是要叫我爱你,恐怕还得再等等。我不想瞒你,钟跃民即使把我伤成这样,我心里还是有他,忘不了他。不过你放心,我也不会等他来可怜我,我有我的自尊,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要。”

袁军说:“这我理解,我希望你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不愿意做的事就别勉强。”

周晓白叹了一口气:“这次休假回北京,我本想找钟跃民单独谈谈,可一见了他,我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了,他又很忙,我实在是找不到机会和他谈。袁军,再给我些时间,行吗?”

“没问题,我可以等。”

汽笛响起,一列客车进站了。

周晓白伸出了手:“袁军,再见吧,我会想你的。”

袁军握住她的手:“再见,多保重。”

列车开动了,周晓白从车窗里探出身子向袁军挥手告别。

袁军站在月台上,望着远去的列车若有所思……

熟悉袁军的人都说,自从那年他排除哑炮负伤后,他整个像换了一个人,仿佛突然就成熟起来。从连长季长河、指导员吴运国到班长段铁柱都觉得袁军不太正常,他们甚至怀疑袁军这次负伤留下了后遗症,怎么一个成天发牢骚、老实个三五天就要惹事的袁军突然变成了好兵,他的表现简直可以报到政治部树典型了,这是真的假的?别是这小子在憋什么坏吧?他们密切观察了袁军很长时间,没发现什么异常,这才放了心。

其实袁军还是袁军,没有太大的变化,他不过是恋爱了,他爱上了周晓白。他认为和罗芸那段短暂的相处不过是瞎起哄,反正他当时就没有太多的感觉。罗芸上学以后他也没有想念过她,罗芸给他来过几封信,袁军连看都没看就撕了,袁军不想再和她来往了,从这个女人的行为来看,他和她连做普通朋友都不可能,袁军交朋友的原则是要讲义气,这个罗芸显然还不知道义气为何物。

至于周晓白,袁军的感觉就不一样了,他在整个养伤期间都是周晓白在照顾他,袁军心里早就生出了很多想法,但碍于钟跃民的关系,他只好保持沉默。其实在钟跃民和周晓白刚开始交往时,他就料到他们迟早会分手。他和钟跃民从小一起长大,太了解他了,这是个始乱终弃的家伙,至于结婚成家,他大概连想都没想过,要是哪天有人强迫他娶个老婆回家过小日子,那你还不如杀了他。袁军对钟跃民的生活方式持宽容态度,站在男人的立场上,他不觉得钟跃民有什么值得指责的地方,所以当他得知钟跃民和周晓白分手的消息时,袁军颇感欣慰。他庆幸的是钟跃民这家伙终于转移了兴趣,他大概又想起玩新的游戏了。这就对了,你钟跃民愿意游戏人生,那是你的事,但你别占着位子瞎起哄,让别人也惦记不成。不管从哪方面看,周晓白都是个不错的姑娘,你钟跃民若是不想要就早说话,袁军认为自己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他愿意娶周晓白为妻,安安稳稳地过小日子。

袁军认为,一个人真正进入恋爱状态时,就应该是个成熟的人了,如果你再三天两头惹事,那么你爱的那个人就会缺少安全感,哪个女人不喜欢让自己有安全感的男人呢?

应该说是女人使袁军成熟起来的。他从班长干起,又提干当了排长,两年以后他又成了副连长,当年的指导员吴运国成了坦克团的副政委,连长季长河调到了军司令部主管作训工作,当年的班长段铁柱是现任的连长,仍和袁军搭档。袁军对自己这一辈子不再有别的想法了,除了在军队,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干点儿什么。

袁军身穿工作服,正和几个战士一起在坦克库里检修坦克履带。

一个战士匆匆跑来:“副连长,有人找你。”

袁军用棉丝擦着沾满油污的手问:“什么人找我?”

战士说:“一个女的,在你宿舍等着呢。”

“女的?”袁军怎么也想不起来会有哪个女的会来找他。

战士们一块儿起哄道:“副连长的女朋友来了吧?”

“副连长,你该请客了。”

袁军笑道:“去去,起什么哄?我女朋友多了,一天来一个,我天天请客?都给我闭嘴。”

战士们哄笑起来。

袁军推门走进宿舍大声问:“谁找我?”说完他突然愣了。

罗芸站在屋子里,正向他微笑。几年没见,罗芸的身材比以前丰满了些,她穿着一身新换发的女式裙服,波浪般的长发从无檐军帽下披散到肩上,她微笑着说:“袁军,没想到是我吧?”

袁军愣了片刻说:“是没想到,你怎么来了?”

“毕业了,当然得回来了。”

“你找我有事吗?”

“袁军,你这是什么话,你没忘了咱们的关系吧?”

袁军冷淡地说:“对不起,我还真忘了咱们是什么关系了,你能提醒一下吗?”

罗芸走过来抚摩着袁军的脸轻声说:“你别这样,我知道你生我气了,可你知道吗?当时我确有难处,何况我也托周晓白把我的意思转告了你,我相信你会理解的。你看,我现在已经毕业了,这不是又来找你了吗。真的,袁军,我没有变心。”

袁军沉默不语。

“我给你写过信,可你从来不回信。袁军,你不该这样对我,我并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

袁军看着罗芸轻轻摇摇头:“罗芸,咱们恐怕不太合适,我不是心胸狭隘的人,不会为这点小事计较,我只是觉得你太工于心计,我不是你的对手。和一个女人打交道时,总要防着一手,这感觉太糟糕了。”

罗芸惊讶地说:“你竟这样看我,我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了吗?”

“以前的事何必再提,尽管都是些小事,但给了我一个感觉,一到关键时刻,你的友谊是靠不住的。”

罗芸被激怒了:“这些看法大概是周晓白灌输给你的吧?袁军,我来找你,并不是想向你祈求什么,我罗芸也不是找不着男朋友,非要在你这棵树上吊死,你别自我感觉太好了。”

袁军摆出一副无赖的嘴脸:“别这么激动,要是为我可不值得,我是什么人你该知道,当年在什刹海冰场要是没碰见你们,我和钟跃民也得去拍别的小妞儿,关键是过程,至于拍上谁并不重要,反正上当的小妞儿有的是。”

罗芸冷笑:“袁军,你还是当年那副流氓相。”

“那你该庆幸才是,和我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没让我占了什么便宜。老实说,我一直有这个企图,不过是没找着机会罢了,今天你自己送上门来,这倒是个机会。”

袁军向罗芸步步逼近。

罗芸惊慌地站起来:“你要干什么?我要喊人了。”

袁军笑笑:“全连人都知道我女朋友来了,这儿又是我的宿舍,我怕什么?顶多是笑话我急了点儿……”

罗芸猛地拉开门,跳出门外:“袁军,你耍流氓,我要找你们政委告你。”

袁军作出要追赶的姿态:“咱们先把事儿办了,你爱到哪儿告到哪儿告……”

罗芸吓得跑起来。

袁军大声喊:“通信员,抓住她,别让她跑了……”

连部通信员匆匆跑来:“副连长,有事吗?”

袁军笑着摆摆手:“没事儿,你回去吧。”

连长段铁柱推门进来:“袁副连长,我刚才看见你女朋友跑得挺急,就像后面有鬼追她似的,你小子八成是和人家动手动脚了吧?”

袁军大笑:“何止动手动脚?我邀请她陪我睡一会儿,她就吓跑了。”

段铁柱说:“什么,陪你睡,这像话吗?你给我说清楚,你小子是不是已经得手啦?你他妈领证了没有?竟敢这么色胆包天地干……”

此时在陕北石川村的知青点,知青们都喜气洋洋地聚在院子里,大家都围着刚从县里回来的曹刚。他们早就听到传言,国家要在知青中大规模招工,知青们都很兴奋。这些年来,知青们几乎没有任何收入,每年无论怎样苦干,到年终时都要倒欠村里的口粮钱,日子过得苦不堪言,所以一听到国家要招工的消息,知青们兴奋得简直难以言表。

曹刚大声喊道:“哥儿几个,好消息,我刚从县里回来。据可靠情报,这次招工的范围是下乡3年以上的知青。也就是说,咱们知青点的人应该是百分之百有戏。”

蒋碧云问:“都有些什么单位?”

曹刚说:“最好的单位是从内地迁到三线的军工企业,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咱们的首选目标当然是国营企业。还有就是县属企业和商业系统。对了,郑桐呢?”

蒋碧云说:“他在窑洞里看书呢。”

“快把他叫出来,这小子怎么对招工无动于衷?”

蒋碧云喊:“郑桐,快出来,有好消息。”

郑桐拿着一本书懒洋洋地走出窑洞,无所谓地说:“不就是招工吗,我早听说了。”

曹刚奇怪地问:“哥们儿,你好像没什么兴趣。”

“是兴趣不大,反正是干活儿,在哪儿干不一样。”

“太不一样了,在村里干一年,弄不好还要欠队里的口粮,一个壮劳力的工值合不到5分钱,要是成了国营企业职工,每月三四十元工资,那可是富得流油儿啦。”

郑桐无动于衷地说:“我无所谓,在村里当知青也没饿死我,到工厂去挣几十元工资也富不到哪儿去。我随便,分到哪儿都无所谓。”

郭洁说:“郑桐,你丫是看书看傻了吧?看书可当不了饭吃,招工是咱们知青一辈子的大事,要是耽误了,你得后悔一辈子。”

郑桐边翻书边回答:“我不和你们争,有好单位你们尽管去,我扫大街都成。”

曹刚说:“蒋碧云,郑桐最近是怎么啦,像傻了一样,是不是得了精神病了?你好像一点儿也不着急。”

郑桐抬起头来:“你丫才有病呢,我只不过懒得当俗人罢了。”

蒋碧云笑道:“别看你们平时睡在一个土炕上,其实你们谁也不了解他。”

曹刚说:“我看你也未必了解他,你知道他成天在想什么?”

“我当然了解他,要不然我能看上他吗?郑桐,还有个好消息,也许你比较感兴趣,县教育局在招聘中小学教师,插队3年以上的知青都可以报名,不过要经过统一考试和面试才能录取。”

郑桐的眼睛里突然放出光来:“真的?这倒是个好消息。”

蒋碧云得意地对知青们说:“你们看,这是有病的人吗?还是我了解他,他是个有自己想法的人,和你们这些俗人不一样。”

郭洁不以为然地说:“我操,我们是俗人,他是什么?是圣人?”

蒋碧云大声说:“离圣人恐怕还有段距离,不过,他肯定是个不同凡响的人……”

黄昏时,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石川村后的山梁上,这是当年钟跃民和秦岭见面的地方,钟跃民走后,这里成了郑桐和蒋碧云幽会的地方。

暮霭中的黄土高原显得凝重、苍凉,如血的残阳斜照在纵横起伏的山峁上,放眼望去,天地浑然一体。不远处的山坡上,放羊的杜老汉扯着嗓子唱起信天游《山丹丹花开红艳艳》:

山丹丹那个开花哟,

红艳艳。

咱们那个哥哥回家走,

哥哥回家走

…………

郑桐和蒋碧云每次幽会话都不太多,两人相处的大部分时间都是默默无言地坐着。这些年郑桐在疯狂地读书,在外人看来,郑桐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书呆子,这类书呆子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身边发生的事不闻不问,似乎进入一种痴呆状态,很容易被人当成精神不正常的人。有一次过年,知青们包饺子,郑桐却坐在院子里看书,曹刚等人想捉弄一下这个书呆子,就把饺子全部吃掉,根本没给他留。郑桐看书一直看到天黑,忽然觉得饿了,于是走进伙房找饭吃,曹刚说:“你不是刚吃完饺子吗?”郑桐一愣,马上说:“哦,对不起,我忘了。”说完就上炕睡觉去了。这件事在知青点成了经典笑话。当时蒋碧云去公社办事不在知青点,回来后听说了此事,她和曹刚大闹了一场。

蒋碧云感觉到,这些年郑桐的书没有白看,他在思索着什么,他的思想正在发生一种深刻的、近乎涅槃式的蜕变,他的脑海中时时闪现着思想的火花,对人生和命运产生了一种深邃的感悟。面对郑桐的这种变化,蒋碧云既欣慰又惶恐,她不知道这对郑桐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郑桐终于打破了沉默:“碧云,我想去县教育局试试,你同意吗?”

蒋碧云温柔地替他整理着衣领说:“我和你一起去,我想我当个小学教师还是可以胜任的。”

郑桐说:“我想教中学,语文、历史、地理,教这些课我都没问题。”

“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像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在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

“郑桐,难怪他们说你怪,连我都快不认识你了,你思考的问题中有什么具体的东西?”

郑桐闭上眼睛喃喃自语道:“以史为鉴,历史是一面镜子,现实中的一切都能在历史中找到参照。我在想,人类大概是最不长记性的一种动物。那天傍晚,我就坐在这里看书,我看的是《第三帝国的兴亡》,我看着看着突然猛地抬起头来,发现太阳正在下山,西边的山峁上洒满了落日的余晖,天地都是金灿灿的,像是在燃烧。面对如此辉煌的落照,我竟然感到周身寒彻,就像掉进了冰水中。历史的画面何其相似,我想起了1966年的‘红八月’,那个记忆中的8月,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一种鲜红的色调,它不是红旗、红袖章、红语录本的颜色,而是受难者的鲜血……那个骄阳似火的8月,映入眼帘的,到处是鲜血啊。为什么会这样,这发生的一切都有些什么理由呢?难道我们这个民族天生就以杀戮为乐事?在这短短的1个月时间里,整个民族的理性都到哪里去了,一个人疯狂了可以原谅,但一个民族疯狂了,失去理性了,这个民族就是不可原谅的……”

蒋碧云震惊地搂住郑桐:“天哪,你想得太出圈儿了,不要再想了,你的胡思乱想太危险,你该不是想故意表达一种深奥吧?”

郑桐仿佛沉浸在一种意境中,他目光迷离地凝视着远方,嘴里在喃喃自语:

…………

我是肉体的诗人,

也是灵魂的诗人。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

也占有地狱的苦痛。

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增殖,

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

…………

蒋碧云听出来了,这是惠特曼的诗。郑桐曾说过,他最烦的就是徐志摩、戴望舒这类的诗人,他们的诗句甜腻腻、哼哼唧唧的,很容易使男人阳痿。他喜欢惠特曼的《草叶集》,那才是饱含着理性的诗,是男子汉的诗。

郑桐似乎是在说梦话:

…………

啊,我的灵魂,

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

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

我的舌头一卷就接纳了大千世界

…………

郑桐凝视着暮色沉沉的黄土高原,宝蓝色的苍穹上,一钩残月已经升起,信天游的歌声飘零处,衰草凄迷……

蒋碧云迷茫地望着远方起伏的山峦,耳边传来郑桐低沉的声音:

…………

我把自己交给秽土,

让它在我心爱的草丛中成长,

如果你又需要我,

请在你的靴子底下寻找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