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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之花落的瞬间 三、老师

或许是因为第一天上课的缘故,曾凡第二天老早就来了学校,可他刚进教室,就发现顾茗已经在了。他便过去和顾茗一起坐下。

曾凡悄悄瞥了顾茗一眼,见他正襟危坐,便也没有搭话,只掏出一本语文书看。看完一篇鲁迅的散文,曾凡才发现教室里已坐满了人。

早操结束后是早餐时间,曾凡拿出两个馒头,又没有开水,只好干嚼。他见顾茗在旁边不动声色地坐着,便递给他一个馒头。

“我在家里吃过了;你都不够吃,还给我一个?”顾茗好像并不领情。

曾凡尴尬地笑笑,将伸在半空中的手收了回来。

第一天上课,并没有发课程表,每当老师进来说上什么课的时候,下面学生才急急忙忙地掏书。

第一个来上课的是语文老师,语文老师真是“老”师,个子不高,戴一副不知什么镜,头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根银丝仍然精神抖擞地挺立着;牙齿却还齐整——尽管多数是假牙。语文老师说了句“自己看书”,便不再搭理学生,只顾自己摇头晃脑地看书。曾凡心里惊奇,很怀疑他是不是清朝遗老,不过见他没有辫子,也就放了心。

倒是数学老师文质彬彬:中等身高,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刚进教室便在黑板上刷刷两笔写下自己的名字:张逸才。下面学生们都遗憾,为什么不是这个长得又帅,字写得又好的张逸才上语文课。他们哪里知道,人长得帅不一定就课上得好,字写得好也不一定语文好。也就好比某些大牌,签名写得潇洒好看,让人以为他功力深厚,再看他写的其它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小学生写的。

陈芳来上课,一开口就讲英语,唬得下面的学生暗想:初中的英语老师果然不同凡响。陈芳却是越讲越紧张,头两句还能听懂她在做自我介绍,后来就学早期的周杰伦唱歌,基本上听不懂一句;最后干脆学阿杜,学生都误以为她嗓子有问题,暗地里替她难受。偶尔听她冒出一两句“understand?”学生们就忙着喊“yes!”

下课后,陈芳说明地理老师有事不能来上第四节课,让学生们自己看书,再让曾凡维护课堂纪律。上课后,有不少人人吵闹,曾凡却只管维护自己的纪律,不敢打扰人家吵闹。到了中午放学,整本语文书已经被曾凡翻完了。

曾凡的语文老师不仅长得有点像前清遗老,说话做事也像。他上课喜欢以“寡人”自居,久而久之,曾凡他们也就对他的“大逆不道”见怪不怪了。尽管语文老师一身书生气,可教出来的学生全不像他,一个个南腔北调。

平常老师来上课的时候,学生都喊“老师好”,语文老师却变了个规矩,上课的时候和学生对切口。他一进教室就喊:天王盖地虎,下面的学生就对:宝塔镇河妖。这都是被《林海雪原》给害的。这书害得人有多惨呢?班里从不看小说的一个人竟然买了本《林海雪原》看,上课连觉都不睡了,而且时不时地对着黑板傻笑。后来讲课的老师看到他的笑,以为自己的学生悟了,感动地老泪纵横,心想谁说烂泥扶不上墙,这不就上了嘛。

语文老师讲解文言文和古诗词,最喜欢用据说是自己创造的一套理论,其名曰:颠三倒四法。就是对于诗词翻译不通的地方,一句之中,前移后,后挪前;一篇之中,前句变后句,后句变前句。所以这种方法也被称为“乾坤大挪移”。譬如他讲《烛之武退秦师》中“夫晋,何厌之有?”

“哎呀那个晋国,什么满足的有?‘什么满足的有’,这不是翻译成日本话了吗?用我讲的‘颠三倒四法’,就是:那个晋国啊,有什么满足的呢?这才对啦。”

语文老师教完文言文,下面果然一片颠三倒四,人人以“寡人”自居,恨不能学宋太祖黄袍加身。

语文老师除了喜欢文言文和《红楼梦》,和其他古代文人一样,还喜欢女人。这就如同没有绯闻的明星根本就不算是明星,不喜欢女人的文人也根本就算不了文人;而没有和名妓什么的有名的女人传出点佳话的文人,就更算不得什么有名的文人。

语文老师的喜欢女人,也就是什么《笑傲江湖》里面任盈盈这样的角色,而且施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逆否命题,将自己收藏的《笑傲江湖》借给女生看。可他并不喜欢古龙小说里面的女人,因为古龙小说里面的女人老喜欢脱衣服。其实这也是大多数男人的通病,不喜欢老脱衣服的女人,可又恨不能所有的女人都只在自己面前脱衣服。

文人自然是要喝酒的,而且酒量还不能差。语文老师喜欢喝酒,可酒量不佳;喝完还有个文人通常都有的坏毛病,就是作诗。语文老师喝完酒,立刻就能诗兴大发,仿佛余光中诗中的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可酒喝得少,不足一斗,酿成的月光也仿佛掺了铜的黄金,成色不足;剑气也缺少底气。语文老师作了诗,也不发表,只交给自己的学生看。他最引以为傲的是一首古体诗:

昨夜月正明,我醉意蒙胧。

忽有飞鹤至,邀我拜葛洪。

起身披衣行,移步过户庭。

乘鹤身顿轻,弹指穿层云。

登峰造极处,森然立老松。

炉火纯青旁,仙人意正浓。

赠我驾雾丹,携手游天宫。

拂尘挥洒毕,道袍御满风。

地上人往来,行忙色匆匆。

但见所奔处,无不有利名。

已如闻狮吼,醍醐还灌顶。

转首别仙翁,影踪无可寻。

感此惊坐起,惟见夜昏昏。

曾凡读完此诗,觉得语文老师大有看破红尘之嫌,怕他就此入了空门,再也没人教唱《红豆曲》。可曾凡只是“枉凝眉”,因为诗只是诗;语文老师梦中看淡名利,醒来毕竟还得教书度日。一个诗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没钱吃饭。从此曾凡得出一个结论:诗人的话信不得,尤其是醉话,酒后作的诗也只适合当小说看。

语文老师常向自己的学生夸耀自己有两绝,一为书法,一为象棋。语文老师的书法走的是宋徽宗的“瘦金体”路线,瘦地都快要营养不良了;尽管他本人就瘦得“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一样,还是一如既往得练下去。语文老师实在是曾凡见过的最“字如其人”的人,就算是宋徽宗本人,都未必有语文老师的字如其人。其实曾凡也见过很多擅长写“狗爬体”的人,可他们却也人模人样,并没有半点哈巴狗或者哈士奇的样子,甚至连个土狗的样子都没有,可见“字如其人”这种事根本就是凑巧,当不得真。

语文老师后来给曾凡一个课上朗读课文的“美差”(曾凡私下觉得是老师自己懒得朗读),只是因为曾凡连抄袭带编造地写了一篇貌似文言文的东西。也幸好语文老师满口假牙,这才没有被曾凡的文章酸倒。此文如下:

余忆去暑打工时,因工作所系,需石槽材料些许。遂从吾老板,购此物于另一老板。乘老板砖机,哒哒声响之后,风声之外,不闻其它。须臾,砖机停,万籁俱静。老板遂运起丹田之气,数呼之后,只见一红脸汉子,浓眉大眼,中等身材,约而立之年;身穿密彩服,手拿小柳枝,于绿柳白杨之间,乱石杂草之旁,吟啸踏歌而来。倾耳听之,“花谢花飞飞满天”之句也,此非《葬花吟》耶?余立刻肃然起敬,惊为神人。草莽之间,竟藏雅士,余不虚此行矣。此子见吾老板,抱拳作礼,微微一笑,说些兄弟久违之言。此子甚是豪健,复归寓所,携来青岛啤酒若干,痛饮两瓶之后,谈笑风生,旁若无人。不料片刻之后,与吾老板磋商失和,复有酒精作怪,竟与吾老板恶语相向,甚有大打出手之势。余独立一旁,默然不敢言。夫能吟《葬花吟》者,非尽林妹妹之辈;李逵之流,操斧之余,亦难免有此雅性。于是余有叹焉:人不亲历耳闻,而臆断其雅俗,可乎?

其实这文章大有取巧的地方:语文老师本来喜欢《红楼梦》,平时就喜欢哼什么“花谢花飞飞满天”“游丝软系飘香榭”之类的歌词,曾凡此举,正是投语文老师所好。语文老师对《红楼梦》的喜好几乎达到痴迷的程度,后来,演过林黛玉的陈晓旭患癌症去世,他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讲台上宣布这件事,说完唏嘘不已,直叹自古红颜多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