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梦侠埋葬了罗漪之后,对荆红绫和曾佛安说道:“你们去休息吧,我在这里陪着罗漪,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看到她的坟墓。”
荆红绫临走之前,轻声说道:“节哀顺变,理智一些,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
武梦侠说道:“谢谢,我知道的,罗漪也不希望我颓废下去,我会带着她的灵魂在丝绸之路上继续走下去,直到看到罗马的尖顶教堂。”
荆红绫无奈地摇摇头,看了曾佛安一眼,两个人联袂而去。
武梦侠坐在罗漪的坟前,低低说道:“罗漪,我开始接受你离开的的事实了,你不会怪我吧?我知道你喜欢这里,打算在这里常住,就把你埋在这里,让这里的青山绿水陪着你,如果,你真的怪我忘了你,就托一个梦给我,让我知道,你还在想着我,念着我,你亲手做的狼牙项链我会一直戴在身上,你的那个狼牙项链,我拿着,这两个狼牙原本就是一对,不会分开的,人分开了,项链不会分开,我死了以后,戴着这两个项链到阴间找你去啊,你可别不认我,你死了,我替你活着,你走的太突然了,连遗言也没有,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相聚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多想再听你亲口对我说一句话,哪怕,只有一个字也好,我还想吻你一次,品尝一下你的温柔,这一切,都已经不再可能了,看到你临死的时候脸上的微笑,我就知道,你走的很安心,你是看到我脱险以后才死的,你的笑让我不会太伤心,让我还能站起来,继续走下去,罗漪,你是我一生一世的爱人,一生一世的心结,我保证,会永远永远记得你的样子,记得你的笑容,那么天真那么可爱……”
武梦侠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下去,直到天亮了,还有满腹的话没有说完。荆红绫给他送来食物,武梦侠吃过饭之后,说道:“我要走了,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荆红绫叹口气说道:“我在沙漠里已经住了四年了,适应了这里的一切,不打算回到社会了,看看吧,也许,陪着阿安回家看看,再做打算吧。”
武梦侠心里很是难过,荆红绫和曾佛安回到张掖,跟家里人团聚在一起,他却不能回去,尽避对曾佛雯很是牵挂,却必须完成自己的理想才能回去,他低声说道:“见着佛雯,给我带一个好,把罗漪的故事说给她听听吧,告诉她,不管她心里怎么鄙视我,我都当她是我的妻子,是我的爱人,我爱她的心,跟爱罗漪一样深,一样胜过爱我自己。”
荆红绫面对着他说道:“我相信她会原谅我所做的一切的,会明白在沙漠这个特殊的环境下感情比外面更容易被外人占据,罗漪对你的爱是真的,她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自己的爱情,值得所有的人钦佩,她是一个好女人,可惜,红颜薄命。”
跟荆红绫和曾佛安告别之后,武梦侠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问一问,曾佛安怎么会出现在罗布泊,怎么会知道鬼迷谷的路径,恰恰救了他和罗漪,无奈人已远去,只有等从罗马回来,再见到他问明这一切了。
武梦侠依旧顶着烈日赶路,他只有一匹骆驼,带着足够三日的干粮和淡水,荆红绫说过,从这里到天山只有两日的路程,到了天山下面,就有了人家,再补充淡水和干粮。到了上午十点,太阳毒辣辣地照射下来,武梦侠找到一个沙丘下面,挖了一个沙坑,开始休息,等到晚上才能继续前进。
晚上,也许会遇到阴魂不散的狼群,他的心里已经没有惧怕,跟狼群斗一斗,消灭一些狼,给草原上的牛羊减少伤害,也算是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那个狼王却没再出现,也许它经过上一次的拼杀,已经感觉到武梦侠的难斗,也许,被陈家兴吸引到另一条路上去了,这几天,没碰上陈家兴,也许,他已经被狼追杀到沙漠之外的地方去了,武梦侠坚信,陈家兴这样一个长久生活在沙漠里面的人,不会轻易被狼吃掉的,他一定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两天之后,果然看到了绵延起伏的天山,看到蓝天下白白的雪山,武梦侠给骆驼加了一鞭,催它赶快走,骆驼好像也嗅到了草原的气息,脚步哒哒,奔跑起来,后面,卷起细细的尘沙,随风飘散,倏忽不见,一如那些已经远去的日子。
走到傍中午才看到草原,这里的气候已经不似沙漠里那么酷热难当,微微的风送来凉爽的潮湿的空气,武梦侠站在山上望去,看到几个圆圆的白白的蒙古包,那里有他寻找的人家,有人的地方就有淡水和食物。
武梦侠走在半路上的时候,听到从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用手在额头上遮住强烈的日光,看到天山下的方向扬起一片尘土,看来,有人发现了他的踪迹,赶过来询问。
武梦侠心里很是高兴,这么多天了,总算见到外人,几经生死,见到的每一个陌生人都似亲人一般,他举起手,大声呼喊:“哎唷嗨……我来啦,天山,我来了。”
他知道,距离那些人还有很远的距离,人的声音对方听不到,他还是禁不住要呼喊,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
远方骑在马背上的人越来越近了,已经能够看到毡帽下面张扬的胡须,来的人是两个男人,穿着蒙古族的服装,腰间挂着马刀,从迅猛的动作上看,来人十分彪悍。
武梦侠下了骆驼,活动一下渐渐麻木的手脚,弹去衣服上的浮灰,抹了抹头发,他觉得,这么多天过去,才认识到做人的尊严,意识到外表的重要性。
两匹马泼刺刺来到近前,驭手狠狠向怀里勒住马缰,两匹马先后人立起来,再落在地面上,这一手显示出高超的驾驭技术,武梦侠自认做不到这一下人马合一的境界,只有那些从小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马技。
来人是两个身高在1.80米以上的彪形大汉,带着草原特有的粗犷的气势,仔细看了看武梦侠,愣愣地问道:“你从哪里来?要到何处去?”
这里的人问话跟内地不一样,内地的人首先问对方的姓名,很少在乎何来何往,来去方便,来去便不是那么重要了,在一马平川的草原,问明来去的方向,就能猜出来人的目的,问明客人走过多少路,经历过多大的艰险,就能评价出这个人的能力和性格,走过的路越长,走过的路越是艰险,就越是英雄。
武梦侠毫不惊慌,尽避来人问的问题有些突兀,他还是回答道:“从张掖来,到罗马去。”
“什么?骡马?”两个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那个先问话的男子长了一张满脸胡子的脸,穿着淡绿色的蒙古袍,说道:“骡马?没听说过这个地名,是一个小地方吧?你要向哪一个方向走?”
显然,他们没听说过著名的罗马,那是一个不次于中国的北京、美国的纽约、日本的东京的地方,显然这是两个一辈子生活在消息闭塞,交通不便的草原上的人,没出去闯荡过,没读过书,不晓得地理历史。
那个始终没说话的是一个身体更高大的男子,他的眼睛像老鹰一般锐利,头上光秃秃的,没有一根头发,胡子剃得光光的,头颅像是一个巨大的肉团,这样的两个人放在古时候就是两个绿林的强盗,专门干一些打家劫舍的事情,杀人如草芥,丝毫不为感情左右。
秃头冷冷看了武梦侠一眼,说道:“把骆驼留下来,把身上的财物留下来,你可以走了。”
“什么?”武梦侠不由得瞠目结舌,说道:“你说什么?”简直不敢相信,刚刚才想到对方像是强盗,马上就做出强盗的行径。
“打劫的,快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那个满脸胡子大叫大嚷着说道。
武梦侠经过短暂的错愕之后,马上冷静下来,他看了看对方,问道:“你们认识野猪吗?”
两个人愣了,仔仔细细看了看,惊异地问道:“你认识大哥?”
武梦侠心里有数了,眼前就是野猪一伙的人,看来,陈家兴所言非虚,这个野猪,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动手打劫,显然是有恃无恐,这些年,不知道伤害了多少无辜的人的生命。让天山变成了畏途,善良的人纷纷避开这条路。
武梦侠冷冷地看着他们说道:“好吧,看来,你们要的是这个。”
说完,从后腰位置把枪拿了出来,随手打开枪机保险,淡淡地说道:“都把手举过头,慢慢下马,然后,趴在草地上,如果我认为你们可能会有危险的举动,我的手会发抖,说不定,枪会走火,说不定,打在你们的身体任何一个部位,我的枪法一向不怎么好。”
武梦侠的语气淡淡的,话语里的威胁一点不少,那两个人显然想不到,武梦侠的身上会带着手枪,那个满脸胡子的人愣愣地问道:“政府不是不让带枪吗?”
武梦侠笑了笑说道:“是啊,可是政府更不允许打劫,做强盗的人跟带枪的人比起来,好像,打劫的罪名更重,那你喜欢打劫,不喜欢带枪的人喽。”
满脸胡子想了想,说道:“是的,我喜欢打劫,不喜欢被枪指着。”
“那你不打劫,我的枪也不会指着你了。”武梦侠心里觉得有点好笑,
“我,我不打劫了,真的,不敢打劫了。”满脸胡子从武梦侠无害的话语里听到了希望,马上很认真地表态说道。
武梦侠叹口气,都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眼前这个人就是属于那种四肢特别发达的人,他的头脑真的是太简单了,他轻轻动了动手里的枪口,说道:“下马,现在是我打劫你们,不是你们打劫我,看来,你还不知道,现在是谁说了算的。”
满脸胡子担心地看了看秃头,没有得到示意,他只有乖乖地坐在马背上,武梦侠看出来了,那个秃头才是两个人的头儿,他对着秃头的大腿开了一枪,子弹穿透秃头的大腿,他噗通一声,从马背上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