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果离婚的第三天,爸爸和林阿姨结婚了。
那天是星期日,早晨飘了一阵小雪,快到中午时,阳光好得恰如人意。爸爸又问我,小果怎么还不回来,你到底挂没挂电话?我知道拖不过去了,只好如实招来:我和小果离婚了。
那天婚礼上的情形可想而知。
事后爸爸对我说,你们也都老大不小了,离不离婚的我无权干涉;可我结婚的日子没儿媳妇出场,让你林阿姨怎么寻思,让我那么多朋友怎么寻思。你们做事也太不够意思了,哪管临时回来应酬一下也好嘛。
其实小果想得挺周到,临走时,留了盆精致的山水盆景,托我转交给爸爸和林阿姨作为结婚贺礼,还说如果婚礼那天若需要她,打个电话她就过来。是我说算了吧,我爸结婚也不是头一回,要不了那么多穷讲究的。再说咱们已不是夫妻了,你过来冒充他儿媳妇也不实事求是。我的话把小果逗笑了,可我自己笑不起来。我只说如果你想刁民的话,你最好去幼儿园看他,别回家来。大概是我话说得有点绝情,小果看上去比较忧伤。
刁民是我和小果的儿子,快五岁了,在实验幼儿园住长托。在我和小果确定离婚以后的漫长日子里,最让我们感到棘手的就是他了。我的意思不是说我们都讨厌这个儿子。刁民是个聪明俊秀的男孩子。在怀孕他的那一瞬间,我和小果尽管都很冲动,但还是没忘忙里偷闲地去看美国童星秀兰·邓波的照片并且念叨她的名字。后来小果曾给我讲过一个小笑话。好像说的是英国作家肖伯纳。有一次,一个漂亮的女人向肖伯纳求爱,说如果他们结合的话,一定会生一个像自己那么美丽而像肖伯纳那么智慧的孩子。肖伯纳却刻薄地反问道:可是一旦生一个像我这样丑陋而像你那样愚蠢的孩子怎么办呢?小果当时问我:你说咱们的孩子会怎么样?我毫不犹豫地说:那个漂亮女人的推想更有道理。后来,刁民的成长果然如我们所愿。所以在决定离婚后,我和小果都希望承担对他的监护。孩子不像金钱财产,没法均分。这样,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征求刁民的意见。我们反复询问刁民,如果爸妈分手了,他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刁民的回答当然不偏不倚,他总是表示要既跟爸爸也跟妈妈。直到后来,我们努力使他认识到他必须做出选择时,他才无可奈何地认定了跟我。这让小果伤心异常。小果说:这不行,这不能算数。太残酷了,怎么可以让一个五岁的孩子决定这种事。我也知道这么着不妥,可别无他法。我只能像西洋人那样耸耸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