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辉是帕敢地区的大毒枭,他是军人出身,从死人堆里面活下来的人,敢打敢杀,三十年之前在内地杀了人,逃出国门,在金三角找到了活下去的土壤。
经过十年的拼搏,从尸山血海中杀出一条路。终于当上了大头目,麾下有五百多人武装队伍,而且有十余架飞机,二十多辆坦克,军车上百辆。
孙卓辉在帕敢等于是土皇帝,这里的军政事务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连赋税都不需要上缴给政府,种植罂粟是主业,除此之外还有一座金矿和两座翡翠矿山。
按照常理来说,孙卓辉做的都是最挣钱的买卖,但是帕敢地区连年战争,打仗都是靠钱的,人力物力资源消耗的非常大,因此,帕敢地区还是比较贫困,主要是外面的产品运不进来,政府限制进入,靠走私那点物资无法满足帕敢地区近十万人的需求。
一队军车在崎岖坎坷的山路上颠簸而来,戚金不由得瞪圆了眼睛,他看到了架在军车上的机枪,黑洞洞的枪口随时都能射出要命的子弹来。
红帅看了看脸色大变的戚金,不由得心里得意,拍了拍戚金的肩膀,说道:“不要担心,这就是孙卓辉的风格,出行必然有军人保护,他们都是玩枪的高手,不会随意开火的,你镇定一些,别让他们觉得你有敌意,那可不太妙。”
“特么的,你让我如何镇定的下来?”戚金暗骂不已。让他怎么镇定的下来?这么多的枪支和穿着迷彩服的军人,一股杀气扑面而来。这些人的手上基本上都有人命,那种见了血养成的杀机,戚金深有体会。
孙卓辉的个头不高,不足一米七,体重在一百二十斤上下,跟红帅的年纪差不多大,比较清瘦,但是额头很宽,他的头几乎是上宽下窄的形状,一双眼睛不大,偶尔看人,精光四射,走路腰板笔直,虎虎生风,颇有军人的姿态。
红帅很夸张地张开双臂,跟孙卓辉实实在在拥抱了一下,然后给戚金介绍。孙卓辉看了看戚金,不由得皱眉,低声对红帅说了几句话。
由于他说的是当地的语言,戚金采取了作弊的办法偷听,也没听得懂。
红帅听到了孙卓辉的话之后,很不高兴的样子,直摇头。然后招呼戚金一起上车。前呼后拥进入绿意盎然的山区。
这里是热带雨林,植物和藤蔓纠缠在一起,有的时候分不清树干和藤蔓的主干,都是那么粗大,枝枝蔓蔓隔绝了视线,路两旁的林子看不进去五米远,人进去了一闪身就找不到踪影。
一路上遇到至少十处哨卡,都架着机枪,黄灿灿的子弹放在枪下。军人躲在沙袋的后面,看到孙卓辉的车队来了,急忙跳出来行礼,但是孙卓辉看也不看他们,车子扬起高高的灰尘,把哨兵的头脸笼罩起来,算是孙卓辉的回礼了。
一座外面有三米高的砖墙,里面是吊脚楼的寨子在三座山的中间出现,穿过门洞,戚金暗暗数了数,应该有上千户人家。所有看到车队的人一律打招呼,或举手摇摆示意,或拱手作揖,孙卓辉偶尔摆手回礼。
戚金注意到,能让孙卓辉回礼的都是岁数大的人,还有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这些人应该是在战斗中受了伤的。孙卓辉尊重伤兵,这些人为他卖命,打下了现在的这一片天与地。
寨子里最大的别墅修建在中间位置,这也是唯一一座水泥钢筋建造的宫殿一样的别墅,大门外至少有三挺机枪,还有两辆坦克车待命,十几个穿着迷彩服的士兵站岗。院子里的机坪上停着墨绿色的直升飞机。
这里不像是住家的地方,倒像是军营一样,肃杀之气无处不在。戚金真的看到了一个背着冲锋枪的少年,那个少年只有十六七岁,身体只有半个冲锋枪高,沉重的枪支压得他肩膀倾斜一旁,走路歪歪斜斜的。
戚金觉得眼睛一阵刺痛,直达心扉。这样的年龄,应该还在学校里读书,少年却背起了杀人武器,他这辈子能活到几岁呢?上了战场,一颗子弹就夺走了他稚嫩的生命。
孙卓辉带着红帅进入别墅,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招呼戚金说道:“你叫阿金是吧?请跟我来吧。”他的汉语普通话说得非常纯正。
“你是谁啊?”戚金看着红帅的背影,希望红帅能招呼他一下,戚金不想在陌生的地方到处乱走。
“我叫理查王,是孙司令麾下的校官,孙司令正在接待贵客,让我来招呼你。”
戚金看到红帅直接进入别墅,没理他,戚金心里有气,看眼前的这个理查王,个头才一米七五左右,比他矮了一个头,身体也不是很壮实,这样的人一拳就打倒了,料想也不敢把自己如何。
他点点头,说道:“走吧,我也真是累了。”
理查王也不多话,把戚金引到别墅主体旁边的一个吊脚楼上面,这里的房屋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想来应该是雨季频繁而且气温较高,产生了吊脚楼这种适合当地环境的建筑物。
吊脚楼的后面有一个水龙头,下面的木板湿漉漉的,应该是淋浴的地方。戚金也不问,先冲了个凉,洗去一身的汗水,觉得舒爽了很多,这才穿上衣服。
刚刚躺在床上,忽然一个年轻的女子冲了进来,对着戚金说道:“你快跑吧,司令要杀你,说你是警察。”
“什么?”戚金大吃一惊,第一个念头是马上跑掉,再也不回来,第二个念头是孙卓辉怎么会知道他是警察的?就连狡猾如狐的红帅都没发现,第三个念头是通风报讯的女孩子是谁,为什么要帮助他,第四个念头是,能跑的出去吗?四周都是虎视眈眈的枪械,而且人生地不熟的,跑不掉啊,第五个念头是,孙卓辉在这里就是土皇帝,谁敢破坏他的事,沿路上,戚金亲眼目睹了孙卓辉的威风凛凛,第六个念头是,这里的人应该恨警察,因为警察属于政府的一部分,这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帮助警察?
说时迟那时快,几个念头在戚金的大脑里像是闪电一般呼啸而过,他立刻从最初的惊慌失措中冷静下来,继而大怒,说道:“我是警察?是谁说的?带我去看看。”
戚金知道跑不掉,只有硬着头皮装作愤怒的样子,他的大脑急速运转,想到了孙卓辉跟红帅见面的低语,和红帅不同意他的那一幕。心里断定下来,这是一个诡计,就是诈他沉不住气的。
女孩子看他发怒了,眼神有点失望,立刻说道:“我告诉你了,你爱听不听。”说完,女孩子一转身离开了吊脚楼。
正要追上去问一个明白,戚金忽然用透视眼发现,就在几米远的别墅上面,敞开的阳台上,跟吊脚楼平行的那边,站着一个飒姿英爽的女子,她穿着七彩颜色的筒裙,纤纤玉手按在腰间武装带插着的一把铮亮手枪柄上,随时可能拔枪射击。
由于吊脚楼跟别墅之间还有一个山墙,隔绝了目光,那个筒裙女子看不到戚金,但是拥有透视眼的戚金却清清楚楚看到了她。
如果戚金真的跑出吊脚楼,就会暴露在那个筒裙女子的眼睛里,然后是拔枪、射击、命中,这三个步骤在快枪手的动作下,只需要一秒钟就能完成。
后背惊出一层的冷汗,戚金暗骂:“孙卓辉真是狡猾,而且非常霸道,这就是他的待客之道吗?”
刚才的情形十分危急,戚金稍稍迟钝一点,就会做贼心虚,听从那个女子的话,拔腿逃走,结果一定是悲剧的。这个小计策说穿了一点不复杂,胜在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就在戚金沉思的几秒钟里,报信的女子已经下楼消失不见了。
这么大的院子,戚金想找也找不到,就是找到了估计也没用。他只要不上当,以不变应万变就好。站在阳台上的筒裙女子像一棵松一样身板笔直,一动不动。戚金暗自佩服,只有真正的军人,才有如此的定力,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忽然天空下起一阵雨,筒裙女子眯缝着眼睛盯住了吊脚楼这边,五分钟之后,才慢慢转身走了进去。戚金松口气,忽然用透视眼看到理查王匆匆冒雨走来。
眼神一转,戚金顺着楼梯走下去,他没选择跳楼,心里的确是怕了那个筒裙女子,她身上的杀气很重,莫敢撄锋。看到理查王,戚金气愤地说道:“理查王,刚才有一个女人对我说,孙司令要杀我,可是真的?”
“我正为此事而来。”理查王抹了把脸上的水珠,气喘吁吁地说道:“那是一个疯女人,请阿金兄弟不要听信谣言,你是我们的客人。”
“那就好,我还以为是真的呢,差一点吓得尿裤子。”
“你的胆子不会真的那么小吧?”理查王似笑非笑地看着戚金。
“这不是胆子大小的问题,而是太惊讶了,我对你们这里的规矩一点不熟悉,看到那么多的人和枪,一直都是胆战心惊的。”别说戚金了,任何人来到这里,不害怕都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