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放假七日,无资远游,便日日于草庐之中,坐拥书城,早晚浸淫,书念随生,随手写来,遂成书话数则,名之“草庐书话”。
在我的印象中,书总有一种古典的美。好书似佳人,真可谓“岂待开卷看,抚弄亦欣然”。
书的作用不仅局限于美。宋代人尤袤说:“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书的功用,未必如尤先生所言,可“当肉”、“当裘”,但至少可“当朋友”,“当金石琴瑟”,慰寂寞,解忧怨。但我认为书的价值,更在于读书不但可以“悟其道”,还能“修其身”,使自我人格精神得到升华,心灵世界得到更新,在书的引渡下,像“克利斯朵夫渡过了河”,把那些贪婪、脆弱、萎缩、奢华、傲慢、浮躁等一股脑儿抛弃在河对岸,人因此而高洁。
正因如此,许多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放弃读书。列宁在监狱里苦读不辍,他把囚禁当成静读深思的好机会。陈**说要出了书房进监狱,出了监狱进书房,直把监狱当书房。意大利共产党领袖葛兰西在狱中并没有如墨索里尼诅咒的那样停止思考,以赢弱之躯于书边纸头写下了《狱中札记》,使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至今自豪不已。
我很怀想当年读书的情景。小时候基本上无书可读,家中一些老书,早已在文革中作为“四旧”被人焚之以炬。日子过得很苦,花钱买书;就是一种奢望。所以一见到书,真像高尔基所说,仿佛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那畅块淋漓的感觉至今难忘。上初中时候,从一个同学那儿,借到一本《林海雪原》,限期明天就还,我拿回家直读了一个通宵。读书最多的日子,是在泰山脚下一所大学上学的时候,在学校图书馆头一次见到那么多的书,像阿里巴巴一声“芝麻开门”,宝藏之门訇然而开。一部部地读下去,也不知读了多少,总之很多,我的一点文学的底子就是那时打下的。
因为好读书,曾让我躲过一劫。当年,我没有坐车的福份,一坐车就晕,所以就经常骑自行车去泰安上学。夏日天热,就晚上走。一次,在离肥城还有十多里路的地方,忽然从沟里窜出三个人来,把我拦住——坏了,遇上劫路的了!我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一个上来抢我的车,一个人抢身上的包,另一个翻身上的兜。我慌忙用手护住身上的包,哀求道:“把书还给我吧,这是学校的书,我还没读完呢!”那一人看,包中果然是书,就问我干什么的,我说是学生。又问我为什么不坐车,为什么不白天走,我如实以告。他迟疑了一下,就对另外两人说:“都还给他,他还是个读书的学生。”又对我说:“以后要白天走路,晚上不安全”。像遇到大赦一般,骑上车就拼命向前奔。回到学校,我抱着书亲吻不停,弄得同室的同学以为我犯了神经病。
在这个越来越物化、越来越浮躁的世界里,如能静下来读书,实在难能可贵。我有一个念头,总挥之不去,那就是到山里去读书。青山之中,绿阴丛下,有一幢小屋,一壁图书,一只茶炉,一卷在握,心无旁骛地自由读书。困倦时,可掩卷漫步,踏青草、寻野梅;烦闷时,可仰天长啸,与鸟儿共语。永夜永昼,并不漫长,时光因阅读的快活而变得忽焉来去。但山也不要太深,日子未必太久,有半日石阶路与小城人烟相通,常有一二至友叩窗,围坐茶炉,品着茶香,箪食瓢饮,赏文悟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一种超然的情怀油然而生。这情境,怎一个“妙”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