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向回走出了十余米,陈继勋将嘴巴附在毛仲的耳边:“喂,你是不是看上可冰梅姑娘?”
毛仲大吃一惊。心说,我看上了又怎样?人家名花有主呢,这老头子说话太吃萝萝了。
见毛仲不好意思,陈继勋道:“不行,要不,你换一个人,叔叔随便都能答应你。”
毛仲摇头。
陈继勋一愣:“怎么,非冰梅不要?”
毛仲没办法,说了一句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事情。”
陈继勋嘿嘿嘿一阵冷笑,又将嘴附过来:“毛仲,你小子给跟我陈二叔耍花枪,说吧,你要谁?”
毛仲道:“我正想主意呢!”
陈继勋说:“我知道了,要不,香雪怎样?”
“香雪儿?”毛仲的耳边,恍然一个炸雷。于是,和她的种种际遇,忽然轰轰隆隆地全闪烁到了脑海里。那个身材袖珍些,却非常匀称的姑娘,美丽,白嫩,还有些刁蛮,挺有气质的,确实,要真的能够娶了这姑娘,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陈继勋继续说:“这姑娘至今还没有找人家,毛仲,以叔叔看来,就你合适,我刚才已经跟老将说了,毛仲,只要你能够解脱今天的大难,叔叔给你保证,一定将香雪儿嫁给你为妻!”
毛仲简直被这美好的前景给炸晕了。眼前一幕幕都是那姑娘的身影,较真儿说,他确实有点儿喜欢香雪,是美人儿,野兽们都喜欢的,女人挑财(才),男人挑色嘛,可是,想到她刁蛮的脾气,精灵古怪,又有些怀疑。不过,想到自己压住香雪的身体,强迫她亲吻了自己的一幕,毛仲忍不住偷偷笑了。
“说定了,毛仲,叔叔就等你怎样破敌了!”陈继勋很可能是感受到了毛仲刚才的得意,一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走了。
等陈继勋走远,毛仲才恍然,自己已经被他逼上了绝路。
又沉思默想一会儿,毛仲在心里大致勾勒出整个方案,然后,反复地斟酌,将每一个细节都考虑清楚。做出合理地逻辑解释,特别是可能的变化,做了第二手的准备。
为了香雪儿那个美人儿,老子豁出去了。
虽然他在监狱里当着香雪儿的面儿,曾经大言不惭地豪言壮语,说香雪儿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不是他的菜,可是,如果真的有可能,他还是决定吃下。
来到了众人,面前,毛仲微微一笑,“听我的。这回,我将叛军的情况,先侦察清楚,然后再做打算。”
苏烈文很紧张:“毛仲,希望你不要食言!”
“我跑了不成?放心,”陈继勋兄弟两人,都在毛仲的肩膀上用力拍了好几下。让他不得不保证:“我就是死了也不会一个人跑!”
说完,他又交代了联络等具体的事项,然后,悄无声息地向着前面出击了。
这真正是一个人的战争。他要以个人的力量,智慧,来对抗上百名叛军,这在以前的训练中,也是没有想象过的。在那个“戈得拉加斯”号游轮上的战斗,纯粹是一种义愤填膺以后的乱战,没有任何把握。
在草丛里悄悄地移动着,盘算着,往前,他一直爬出了数十米,几乎接近了敌人。
他屏住呼吸,小心地倾听着。
叛军的脚步声,在海滩上和码头上很沉重地响着,由此而来,可以判断一些信息。他们的人数,方位,以及武器的种类等等。
夜幕,因为那几支火把的逐渐熄灭,而更加强大了,星光灿烂下的海岛,响彻着海浪的汹涌澎湃声,海风的呼啸声,所以,这里绝对是沸腾而不是安静的。这给毛仲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二十分钟以后。
毛仲在草丛里逐渐地向外面潜伏,终于,来到了低矮的草地上,根据情况,这里是岛屿往码头上的通道。
毛仲静悄悄地等待着机会,他要行动了。
两名叛军士兵一前一后,抱着长矛走了过来,依然是毡帽的模糊影子,身材都不低,腰间摇晃的是刀。
砰砰,砰砰!也许是胆怯,也许是要惊扰可能的蛇等毒物,巡逻士兵的脚步很猛。
毛仲静静地潜伏着,一动不动,就当那前面的士兵刚刚走过,第二名士兵才走到跟前时,他,骤然出击了。
腰刀,在他的右手里一闪,随着他身体的跃起,飞快而准确地滑到了叛军士兵的脖子处,毫不犹豫地狠狠一割,左手抓住其背后的甲衣,将之放下来。
“嗯!嗯!”毛仲一连咳嗽两声。
“哼个屁?”前面的叛军士兵微微一笑,转身来说。
毛仲等待的就是这个至关重要处。
唰,他的手腕一翻,将腰刀的刃和背的位置就更换了,向前一抖,迎接着那士兵的位置划去。
他能感到,短刀准确地划在了叛军士兵的下巴的位置。
这是一个失误,在黑夜之中的攻击,并不能百分百。
“你?”
这个声音只发出了质疑的一个语气,就终止了。因为,毛仲有第二手攻击,那就是钢筋铁固的左手指。
咯。那叛军士兵的咽喉瞬间就被掐断了。
慢悠悠地,毛仲放任那叛军士兵向前趴下来,然后,轻轻一拉,使之向草丛里过来。
两名叛军的尸体,都被隐藏到了草丛里,下面,轮到毛仲粉墨登场了。
毛仲的身体,因为海风的吹拂,一阵阵凉冷,那是因为,他只穿了两层夹衣,所以,这时候,要取得厚衣服装扮起来,实在太方便了。
剥掉一身甲衣,毛仲穿到了自己身上,然后,拿起了那叛军士兵的全套行头,一杆铁矛,一把腰刀。
不错,不错,身上暖和多了。
毛仲循着原来叛军的巡逻路途,向前走了五十多米,其间,还遇见了对面赶来的叛军巡逻小队,没有人问什么,漆黑一团里,大家都很放松。
突然,毛仲对着后面大喊:“快,快,前面有人,十几个人,好几个女人啊!”
他的声音,不是本原,而是极力地模仿被自己格杀的叛军士兵的。在模仿各种各样的声音方面,他也是个行家里手。
顿时,码头上的叛军就混乱起来,有人大声地呼喊警惕,有人疑问:“哪里?哪里?”再接着,就有好几个火把点燃了。
毛仲指着岛屿的深处,大声地呼叫:“那里,快些,我看见了十几个,其中四个,五个漂亮娘儿们呐!”
“兄弟们,给老子上!”有一个人大声地呼喊着,从码头那边冲了出来,在他的后面,自然而然地跟随着一群士兵。
毛仲在前面奔跑,作惊喜疯狂之状:“哈,好漂亮的娘儿们!”
听到毛仲这样惊喜,后面的叛军官兵群情振奋,呼啦啦向这里猛冲。毛仲不等他们近前,就呼喊:“快,跑那里了,在那里!钻进树林里去了!好几个啊,麻辣隔壁,全是小娘儿们呢!”
人们都有从众趋同心理,所谓群体社会,在这一场闹剧中,表现得非常到位。
因为利益太诱人,叛军官兵奋不顾身地冲了过去,也不管真假,顺着毛仲的指向,大喊大叫,勇猛地呼喊。
这时,毛仲呼喊一声,朝前继续跑,并且,一弯腰,钻进了一片树林里。
在树林里,毛仲向着后面翻转,开始撤退了。
两个叛军士兵在身边犹豫着,“哪里?哪里?”
毛仲毫不留情地一刀劈向一名士兵,咔嚓,那士兵的小腿骨头爆发出可怕的响声。再接着,他不给第二名敌人任何的反应机会,就用脚猛然一踹,将他踹得飞山了天空。
随着俩士兵尖锐到夜猫一样的嚎叫声,毛仲飞快地潜逃了。
混乱之中,好多叛军向前面追逐,也有好多叛军向哭喊的两名伤兵跟前拥挤,因为恐惧和谨慎,他们犹豫着。
这就是机会!
毛仲以自己最大的速度,完成了这一段近百米的奔跑,几乎是疯狂的冲刺。
现在,码头上没有了一个叛军了,于是,他停下来,掏出口袋里的芦荻嫩枝,轻轻地吹了起来。
这是信号,安全了,可以出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