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的法国,一群音乐大师创作了一曲名为《魔乐》的纯音乐,主要由钢琴伴奏。传说,听过这首曲子的人没有一个生还,因为它利用了次声波和其他手段来刺激大脑皮层神经,使得人的脑部和频率20hz的次声波能产生共振,不能用意志力来克制。于是,这个作品在1945年被毁,被列为世界三大禁曲之一。这个作品还有另一个名字,《黑色星期五》。
当然,也有人说这可能只是当时的乐商为了促销而凭空捏造。但真相到底是什么,估计只有那群创作这首曲子的音乐家才知道。
我并没有听过这首曲子,也不感兴趣,甚至我一直不太理解那些自杀的人为什么要去自杀。
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自杀是指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19世纪末,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导致自杀率明显增高。
但我毕竟没有这种感觉,所以,依旧不能理解。
自从谭效军发现我满满一柜子的泡面后,便经常带着盒饭到我这儿来,说请我吃,其实,但最后,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吃完的。
只不过,他已经好几天没来了。
“张医生你好!”我从正准备从柜子里拿泡面的时候,一个穿着休闲服的女生突然出现在门外。
我房门没关,她背着手,笔直的站在那里,满脸笑容的看着我。
我看了看他,笑了笑:“谭效军让你来的吧!”
她愣了一下,满脸疑惑。
我关上柜子,对她说道:“你一进门便叫我张医生,说明你知道我,不然,你不会肯定我就是张医生,毕竟我现在没穿工作服,但你却没把我误认为是助理或者病人,因为,有人告诉你,我没有助理,也不会在吃饭的时候接待病人。其次,你站姿端正,显然是受过培训的。可是,你偏偏又将手收到背后,一定是藏着什么东西。我闻到了芹菜炒肉的味道,所以,你藏着的是饭菜。最重要的,我不喜欢芹菜,但谭效军每次买盒饭过来,都必定会买芹菜炒肉。”
她笑了笑,从背后拿出盒饭:“我叫穆遥,是谭队队里新来的实习生,谭队老是和我们说起你,说你多么的厉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别听他瞎说!”我从她手里接过盒饭,看着那份芹菜炒肉,不禁摇了摇头:“谭效军了?怎么没来?”
“最近接了一起杀人案,谭队正在处理,没时间。”她坐到我办公桌前,看着我。
我:“案子这么忙,还惦记着我没吃饭啊!”
她:“谭队说,要是他不来,你一定又是吃泡面。本来他准备自己来的,但案子真的太奇怪,他实在脱不开身。”
听到她又提到了“案子”,我笑了笑,给她倒了杯水,开始吃饭。
穆遥看了看我,微微的皱了皱眉,问道:“张医生,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是什么案子呢?”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那不是应该属于机密吗?我觉得你的职业素质一定很高,我问了你也不会说,所以,还是不问的好。况且,我是个心理医生,不是吗?”
她愣了一下,想说什么,但又咬了咬嘴唇,欲言又止。
我笑了笑:“谭效军其实是借着让你给我送盒饭的名义,让我给他分析案情的吧!”
她:“你怎么知道?”
我:“我不是说了吗,每个职业,都会有他们的职业素质,特别是警察,你平时会和与案件不相关的人老是提起有案件吗?可是偏偏,从进门后,你就一直提到案子,想勾起我的好奇心,不是吗?谭效军很清楚,要是他自己来,我一定不会理他,毕竟我又不是警察。所以,他才会让你一个小姑娘过来,美人计加博取我的同情心。”
她看了看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我看了看桌上的芹菜炒肉,也笑了笑:“行了,你说说吧,免得你回去交不了差。但是,我不一定能帮上忙!”
她顿时满脸笑容,说了起来:“是这样的,死者叫做汪小国,三天前的清晨被他母亲发现死于他和他朋友租的房子里。死者是割腕流血过多休克而死,死者房间很干净,但我们依然发现有打斗过的痕迹,而且,我们在死者脖子上有少量的乙醚。”
“所以,这是一起他杀案?”我放下了筷子。
二、
我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也给她加了点。
“初步是这么判断的,死者身上有打斗过的伤,指甲里也发现和他住在一起的朋友的皮肤细胞。我们还在厕所马桶里发现有烧东西的轻微痕迹,然后,我们在下水道里发现了烧焦的装过乙醚的塑料瓶。”她接过水杯,喝了一口。
我:“你是想说,凶手是他室友?”
她:“从现有的资料来看,他室友的嫌疑最大。他室友经常找死者借钱,并且一直不还,那天,死者的室友又找他借钱,死者不借,两人发生争执,室友一时气愤,便产生了杀人的想法。于是,室友用乙醚迷倒了死者,割开他的手腕,想伪装成自杀。然后,他将房间打算干净,将剩下的乙醚倒掉,瓶子也烧掉后冲进马桶,想销毁证据,然后出门,在网吧待了一晚。”
我想了想,打断了她:“等等,那瓶乙醚是哪儿来的?”
她:“网上买的,买东西的账号是死者室友的,收件人也是死者室友。”
我愣了一下,觉得有些不对劲。
她:“死者割腕的那把刀是厨房里,菜刀五件套中的水果刀,并且,只有这把刀非常干净,上面只查到了死者的指纹和血液。但是,厨房里其他的刀却布满了污渍,所以,死者割腕的那把刀清洗过,也就是他室友,迷倒了死者,用刀割开死者手腕,但又担心会不会留下指纹,于是干脆洗了一遍,再抹上死者的血,放到死者手中。”
我想了想,问道:“那死者室友怎么说?”
她:“还能怎么说,说自己冤枉。说打架是死者挑起的,打完架后因为一时气愤,不想和死者待在一起,才去的网吧。”
我:“是吗?”
她:“我觉得不应该,死者死的那天早上还和他母亲通过电话,他母亲说和死者在电话里聊得很开心,因为都是本地人,死者毕业后就搬出来了。死者说想吃母亲做的菜,就让母亲明天过来做饭给他吃,谁知道,唉……”
“做饭给他吃?”我皱了皱眉头。
她:“而且,死者和他母亲通话时,说了公司最近给他发了奖金,三千,说第二天来了后给他母亲买礼物。结果,这三千块钱在他室友身上搜出来了。”
我:“但他室友说这是死者前两天借给他的,他还没用,是吗?”
她愣子一下:“你怎么知道,你也觉得凶手就是死者室友吧!”
我摇了摇头:“谭效军也觉得不对劲吧!”
她点了点头:“谭队说,嫌疑人的眼神很坚定,看着不像是一个会杀人的人。”
“哦?”我笑了笑:“他什么时候也成心理医生了?”
她喝了口水,问道:“张医生,对这件事你到底怎么看啊?”
我想了想,告诉他:“你回去和你谭队说,就说我支持他的想法,让他去查一查死者有没有曾经自杀过的历史。再查一查购买乙醚的时间,看看这个时间里嫌疑人在做什么?”
三、
我回想着穆遥所说的案情,总觉得,这个案子不想表面上那么简单。
竟然会提前购买乙醚,那势必是早有预谋,如果真的是死者室友杀了死者,他会这么大意吗?打扫了房间,却依旧看得出有打斗过的痕迹?还有,死者脖子上有少量的乙醚,是死者室友用涂有乙醚的毛巾将死者迷倒,然后又将死者的脸上擦干净,却没有发现不小心流到了脖子上的乙醚?还有那三千块钱和死者正巧让母亲隔天过来……这一切,会不会太巧了?
我的确有个想法,但我不敢确定。
第二天,谭效军打来电话,他的声音有点憔悴:“你说的我已经调查了!”
我:“怎么样?”
他:“购买乙醚的时间,死者和嫌疑人都在他们租的房子里,而嫌疑人说,那个时候,他刚好在拉肚子,电脑是开着的,手机也在房间,有可能是死者用他的账号买的,嫌疑人说,他们知道彼此的密码。但这并不能成为有说服力的证据。我也联系了那个送快递的快递员。但因为死者和嫌疑人所租的房子楼下有每个房间相应房号的收件箱,而购买时也特别要求了就放到收件箱里,所以,快递员也没看见到底是谁购买了乙醚。”
我皱了皱眉,继续听他说:“我也调查了死者之前的事,发现死者在十二岁和十八岁分别都有自杀过,而且都是没有理由的自杀,不过被及时发现,救了回来,之后便再也没出现过类似的事了。”
我想了想,问道:“你想听听我的想法吗?”
他:“你说!”
我:“你说过,他之前没有理由的自杀过两次,之后便没有再出现过了,会不会,他觉得,就这么自杀,太过无趣了……”
他:“你什么意思?”
我:“死者死的那一天,提前和母亲通电话,并且,将自己有三千块钱的信息故意透露给母亲,但其实死者早在昨天已经把三千块钱借给了自己的室友。死者提出,让母亲明天过来做饭给他吃。可是,一般人想吃母亲做的饭菜,不是都会选择回家吗?毕竟他们住在同一个城市,离得也不算太远。”
他:“所以……”
我:“因为,他知道自己回不去。他打完电话,等室友回家,然后故意找茬和室友打了一架,这样,便在家里留下的打斗的痕迹,也在身上留下了伤和指甲里室友的皮肤细胞。他了解他的室友,知道室友生气的时候会不住在家里。等室友一出门,他便飞快的简单的打扫了房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乙醚……当然,他可能在室友回家前就已经在脖子上抹上了少量的乙醚,为了迷惑别人,他还特意的清洗了脸部和鼻腔。死者将剩下的乙醚倒进马桶,烧掉瓶子。最后,用早已清洗过的水果刀,割腕自杀!”
谭效军愣了一下,问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叹了口气:“也许,他只是觉得有意思!”
“有意思?”谭效军有些震惊。
我:“他之前的那两次自杀,你不是说也是没有理由的吗。可为什么后来没有继续了?而且,两次自杀的时间隔了这么久。会不会,只是死者在策划着什么呢?比如,一场有意思的,会让人们感到为难的自杀……”
谭效军不说话。
我想了想,说道:“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并不能代表什么,而且,人已经死了,根本不能判断他是不是有心理问题。你们也没有证据来证明嫌疑人是无辜的,不是吗?”
“或许,你是对的!”谭效军的声音变得微微颤抖。
“为什么?”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毕竟,也没有证据来证明我的话,不是吗?
可接着,谭效军缓缓说道:“我看到了死者的尸体,尸体僵硬的脸部,是笑着的!”
顿时,我只觉得浑身冰凉。
为什么?
我不明白,如果我猜的是错的,那便皆大欢喜。但如果我猜的是对,死者是出于什么心态来谋划这些事的呢?他没有想过爱他的父母和亲人吗?他又为什么要陷害自己的室友?
我摇了摇头,挂断了电话。果然,破案这种东西,还是要交给警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