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程青黛站在自己的门前,伸了个懒腰,这是她穿越来的第三天,她属实没想到,仅仅两天,在自己身上就会发生这么多事。
先是被婆婆嫂子欺负,又碰上了人贩子掌柜,甚至她还杀了人,而回家后的这一夜,可是说是无比的顺畅,不用担心随时随地有危险,整个人的精神都好了不少。
“姑姑抱!”一个小娃娃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抱住了程青黛的腿。
程青黛抱起小孩,正是自家三哥的,名叫程鹿,是个小女孩,前些天三哥不在家,嫂子和孩子都跟在三哥身边,所以昨天没见到。
程青黛很喜欢小孩,她贴着程鹿的脸,软软的,身上还有一股奶香。
“青黛,这孩子听说你回来了,醒来后就闹着要找你,我被她缠的没办法了,只好带过来了,这么早打扰你,你不会不高兴吧。”跟在程鹿后面的是程庭渊的媳妇。
家里是个落魄的贵族,没了贵族的身份,但是从小学会的礼仪都在,举手投足间也是说不出来的风雅。
其实顾元霜有个特别好的点,就是对自己的身份把控的特别好,也许是被生活所逼,小时候是家中锦衣玉食的小姐,后来家族落魄,她也做得了浣衣女,成为了程家的儿媳妇,也会处处为程庭渊着想。
程青黛的记忆里,这个嫂子对自己也很好,又或许她对所有人都很好。
“怎么会,我也特别喜欢鹿鹿!嫂子别多想了,鹿鹿这么可爱,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觉得打扰。”
听见这句话的程鹿也很开心,伸出小手揽住了程青黛的脖子,这个姑姑身上好香!程鹿这么想着,不自觉贴的更紧。
顾元霜注意到了程青黛的衣裳,都是半年前的款式了,都过时了,看来她在李家这半年,确实过得不怎么样,连一件新衣服都没有添置过。
“青黛,下午我们出去逛街吧,顺便给你做几身衣服。”
程青黛对于衣服没什么感觉,能穿就行,她刚想拒绝,又听到顾元霜道:
“过几天就是舅舅生辰了,你总该穿的体面点,否则都要以为我们程家养不起人,连一件新衣服都没有。”
程青黛一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舅舅指的是自家娘亲的哥哥,五十岁生辰,她作为外甥女,是一定要去的,更何况舅舅平日里对她也挺不错的。
“好。”程青黛没多想,便同意了,她还没有好好看过这个世界,仅仅在记忆里,她是描绘不出来的,还是要多看看才是。
吃过午饭,陆华黎把程青黛叫到了一边,她已经听顾元霜说了下午去逛街的事,她看着自家女儿,明明才十七岁,眼睛里却满是沧桑,没有了当初的清亮的眸子。
陆华黎叹了口气,悄悄把一张银票塞进了程青黛手里,“黛儿,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不要为娘省钱。”
程青黛眼神好,看见了是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五十两,属实不少,在这个时代,三十两都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一年了,由此可见,程家确实有钱,随随便便都可以拿出来五十两。
而程青黛心里更多的开心和被重视的甜蜜。
如果是别人家,女儿在婆家受欺负,肯定不会像程青黛这样,有哥哥撑腰,有娘亲照拂。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程青黛可能不是最幸福的,但她一定是最好运的。
只可惜她以前看不清,现在明白了,自然不会那么死心眼,比起婆家那个肮脏地方,当然还是娘家好。
“好,娘,你就不要担心我了,不要叹气,会变老的,往后我就住在家里,天天陪着你!”
陆华黎拍了拍程青黛的手。
下午,街上。
江城,长街繁华,即便不是什么节日也有不少人,程青黛对一些都感觉到新鲜,却因为有人在,所以尽量克制着。
三人的马车在街上慢慢行驶着,程鹿坐在她的腿上,她拿着一个小拨浪鼓逗她玩,程鹿年纪小,又乖,一个拨浪鼓就可以玩一下午,不吵也不闹。
程青黛不由得感慨,这教育的也太好了,她在现代,看到过不少熊孩子闹腾的不行。
程青黛刚抬起头,就看见了前面不远处有个高楼,当然,让她注意到的不是高楼,而是这座楼,名叫春花楼。
她当然记得那个掌柜的说过什么,把她卖到春花楼,她那么记仇,怎么会不记得,而且这么看来,春花楼也不是什么好地方。
背地里竟然做着那种事,买卖人口,还逼迫女孩子做那种事。
顾元霜看见春花楼,脸上厌恶的神情一闪而过,却还是被程青黛捉住了。
“嫂子,你和春花楼是不是有什么过节?”
顾元霜摇了摇头,“如果当初不是庭渊娶了我,我大概也会被卖进这种地方,那时候家里欠了很多钱,根本还不起,只有这一条路。”
程青黛缄口不言,她好像不小心戳到顾元霜的痛处了,她不是故意的,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多嘴问这一句。
“嫂子,我不是故意的,你别怪我,我以后不会再问了!”程青黛道。
顾元霜笑了笑,“没事,都过去了,我现在不是过的很好,你三哥对我也很好。”
是啊,只要现在过得好,从前的种种,应当可以都忘记。顾元霜就是这种人,只看当下,并且愿意放下过去,好好经营现在的生活。
但程青黛不是啊!
一个念头在程青黛脑海中渐渐升腾起来,她要毁了春花楼!她背后那条黑暗的产业链,也不知道间接糟蹋了多少女人,又养成了多少恶人。
程青黛知道自己现在实力单薄,但是有这个心,凭借自己一个现代人的智商总会做到的!
秦记布行。
顾元霜正和程青黛挑着布料,好买回去让人制作,现在是秋天,穿的衣服都是加了一层细绒的,程青黛对这方面实在不了解,只好全凭顾元霜做主。
她只管看喜欢的配色就好了,不得不说顾元霜真是心灵手巧,轻轻一摸就可以感觉到很多东西。
“青黛,你看看这个。”顾元霜最终停在一匹浅蓝色的布料面前,这个手感很不错,穿在身上也很贴身,应当是新进的料子。
看到顾元霜停下,立马有人走到了她面前介绍,“夫人真是好眼光,这块料子现在本店只剩下这两匹,刚好够做一身衣服,夫人若是看上了,不如全都买回去。”
顾元霜确实很中意,但是她也清楚,掌柜的这么说,是确定她喜欢,说明要抬价了。
“多少钱。”
“二两银子一匹。”掌柜的看见顾元霜的神色,知道她有所犹豫,马不停蹄继续说,“店里就这两匹了,是京城来的时兴货,到我这本来也不多,剩下的都被这达官贵人买走了,夫人,您相信我,这衣服做出来绝对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