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爱我国的庄子,[1]
因为我爱他的pantheism,[2]
因为我爱他是靠打草鞋吃饭的人。[3]
二
我爱荷兰的spinoza,[4]
因为我爱他的pantheism,
因为我爱他是靠磨镜片吃饭的人。[5]
三
我爱印度的kabir,[6]
因为我爱他的pantheism,
因为我爱他是靠编鱼网吃饭的人。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年一月五日上海《时事新报·学灯》。发表时题为《三个pantheism》。按“pantheism”应为“pantheists”。
[1]庄子(约前369—前286),名周,战国时宋国蒙(今河南省商丘市)人,与老子同为道家学派重要代表人物,所著有《庄子》。
[2]作者原注:pantheism即泛神论。这种学说认为自然界是本体的表相,本体是无乎不在的,不受时空的限制。有所谓神,那就是这个本体。在十六、十七世纪,泛神论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成为无神论和唯物论的先导。
[3]关于庄子靠打草鞋吃饭的传说,可参看《庄子·列御寇》篇和作者《蒲剑集·庄子与鲁迅》一文中的论述。
[4]作者原注:斯宾诺莎(spinoza,1632—1677),著名的荷兰唯物论哲学家。本为犹太人,犹太教会以其背叛教义,驱逐出境;后卜居于海牙,过着艰苦的生活。他不承认神是自然的创造主,认为自然本身就是神。他的唯物论学说,对十八世纪法国的唯物论者和德国的启蒙运动有着颇大的影响。
[5]指斯宾诺莎被驱逐出教会后,曾以磨制镜片为生。
[6]作者原注:加皮尔(kabir,1440—1518),印度的禅学家和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