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您要喝咖啡吗?”
时方明还要叫陆离老爷,只不过陆离一回头他马上收住了。
他喝着一杯咖啡走到陆离面前,手里也给陆离端了一杯。
“还想让我彻夜失眠?”
咖啡这东西陆离永远也不想再喝了。
时方明十岁的时候第一次见陆离,就给陆离喝过这个东西,他小时候调皮,忽悠陆离说喝了有助于睡眠。
本来陆离就一直难以入眠,每晚都要点上自己特制的安神香才能睡得着,那次喝了时方明给他的咖啡,一直两天都没合眼。
因为这件事,时方明还被父亲狠狠地打了一顿。
他们时家因为祖先受了陆离的恩惠,立下祖训要世世代代守护陆离,守护他身上的秘密。
时方明从小因为调皮就被送到了国外读书,如今二十五岁了也只见过陆离两三次,毕业之后他被父亲叫回国,和陆离生活在一起。
陆离的生活比较传统,可时方明不一样,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比较西式的,两人的生活习惯难免不一样。
“不喝就不喝,这么好的咖啡我还不舍得呢!”
时方明一手端了一杯,两杯同时一起喝,完全是一个还没长大小孩子的作风。
陆离看着他摇摇头,也是一脸无奈的样子,他可比他的父亲差远了。
时方明的父亲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事,都已经足够成熟稳妥,哪像他现在这样一身稚气。
“晚点再准备早饭吧!我出去走走。”
“那我跟您一起啊!”
时方明把手里的咖啡杯放到院子里的石桌上,兴致勃勃的往陆离跟前冲,喝了一夜的酒,他的精神状态还是跟打了鸡血一样好。
“不要跟着我。”
陆离冷淡的语气道了一声,他对谁说话都是这样不冷不热。
“哎呀!别这么小气嘛,正好我也出去醒醒困。”
时方明还是粘着陆离不肯离开,他还没有摸透陆离的脾气,陆离一个眼神,时方明就被定格在了原地想动也动不了。
从他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开始,他的身体就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拥有了异于常人的能力。
“在这老老实实的待着吧,等我走远了自然就解除了。”
陆离头也没回,伸了个懒腰往前走,他已经很久没出家门了。
雨后的空气很清新,凝聚在树叶上的雨珠还在往下滴,滴落在路旁的小水洼中,发出异常清脆的音响。
水珠落下完美的避开了陆离,似乎对他敬而远之,也似乎刻意回避…
“早上好。”
“嗯,早。”
一个身穿黑色改良旗袍连衣短裙的女子从房间里走出来,打了个哈欠,有些慵懒的样子从二楼下来。
一张精致的瓜子脸,配上天然立体的五官,没有过度的浓妆艳抹,化了一个淡淡的裸妆。
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
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不敢亵渎。
她叫林予初,今年刚刚大学毕业,还有十天就是她二十一周岁的生日了。
在楼下餐厅正在准备早饭的那个男人叫叶书禹,是林予初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林予初的母亲因为难产,生下她之后就去世了,没过多久父亲也因为疲劳过度猝死。
叶家和林家是世交,在林予初的父亲去世之后他们就收养了林予初,那时候她还只是一个襁褓里的婴儿,转眼间现在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或许,有些人的不平凡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林予初就是被注定的其中之一。
她可以听见别人心里所想的声音,只是这件事情,她从未跟任何人提及。
在她懵懵懂懂的那个年纪曾经被这件事情困扰过,因为她的世界真的太嘈杂,各种各样的声音每天都围绕在她的身边,从未有一刻安静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似乎已经慢慢的接受了这件事情,如果不想听就带上耳机,或者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自己安静一会。
有的时候她在想,是不是自己前世做了什么坏事,这辈子要接受惩罚才会和别人不一样…
“对了,晚上妈叫我们回家吃饭。”
叶书禹边把一杯热牛奶递给林予初边和她说道。
“今天就算了,你一个人回去吧!带我跟干妈问好。”
林予初拿起桌上的三明治吃了一口回答叶书禹。
昨晚她的心脏疼了一夜,每年总有那么几次她的心像刀绞一样疼痛。
她去医院对心脏进行了全方面的检查,可医生都说没有任何的问题。
她想,可能就像她能听到别人心声一样,这也是她身体另外的特别之处吧…
“怎么?你晚上有什么事情吗?”
叶书禹的眼神看着林予初,满满的都是关心和爱意。
他喜欢林予初,可却止于唇齿,从未提过。
因为他知道,在林予初的心里只是把她当做哥哥当做亲人看待,没有掺杂别的情感。
可是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喜欢她…
“没什么事情,就是昨晚没休息好,晚上想回来早点睡。”
林予初又打了一个哈欠,看起来精神是不太好。
平时她都不怎么化妆,怪不得今天化了一个裸妆,她是想遮盖住昨天晚上彻夜未眠的痕迹,更是想遮住被心痛折磨了一夜,天亮起来毫无血色的面孔。
“那行,一会儿我给妈打电话,今天就不回去了。”
林予初点了点头,从桌子上抽了一张纸巾擦擦嘴巴:“我吃饱了。”
她实在是没什么胃口,简单的吃了两口就放下了。
叶书禹也没有多问,他知道林予初总有那么几天会这个状态,只是这个月好像有些频繁…
如果没记错的话,上个礼拜有一天她也是这样。
上班的路上,林予初坐在叶书禹的副驾驶上闭着眼睛没有说话,昨晚没睡好身体有些乏累。
换做平时,她一定会和叶书禹八卦各种娱乐,那是她每天早上上班路上必须做的事情。
为了能让林予初在车子上多休息一会,叶书禹走了那条最远的路,等红绿灯的时候林予初迷迷糊糊睁开眼往窗外看了看,恍惚间看到一个在马路边散步的男人有些熟悉。
只是睡意太浓,车子起步林予初就闭上了眼,她没来得及看清那个男人的模样。
林予初上班的地方就是叶书禹的公司,公司是他毕业之后一手创建的,不靠家里的任何关系,全靠自己的能力。
短短八九年的时间,他把公司经营的蒸蒸日上,在商界提起叶书禹的名字许多前辈都会竖起大拇指对他连连称赞。
“醒了?”
叶书禹把车开到了公司的地下停车场,一直等到林予初睡醒。
“嗯?都开到公司了,你怎么没叫我!”
林予初环视一下四周跟叶书禹说着。
平时她都是在公司前面两个红绿灯路口提前下车,她怕公司的人看到了她和叶书禹在一起会说闲话。
办公室的职场八卦每天都是层出不断,她可不想自己成为那些八卦者协会饭后余谈的话题。
“看你睡得太香了。”
叶书禹看着林予初手忙脚乱的样子脸上露出了笑,他笑起来很好看,嘴角边弥散笑意,酒窝荡漾其中。
“不跟你说了,我先上去了,还有五分钟就要迟到了!”
拿起包,边下车边整理着凌乱的头发,临走还不忘告诉叶书禹:“我先上去,你别跟我乘同一个电梯!”
喜欢一个人,无论她做什么的动作都会觉得可爱,一颦一笑都能够牵引着自己的心。
叶书禹笑着,看到电梯门合上,心想如果林予初也喜欢自己,那该多好。
他希望有一天,林予初来公司上班的时候可以大大方方的挽着自己的手臂,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刻意的保持着距离。
只可惜,他的这些心声林予初一句也没听到,也幸好没听到。
“早啊!”
叶书禹下了车,正好碰见了袁一心。
这个金色长发大波浪,身穿白色西装,脚踩恨天高的女人叫袁一心,她是叶书禹工作上的合作伙伴,是他的特助。
“早。”
叶书禹礼貌回应。
从公司创始到现在,袁一心已经跟着他十年的时间了。
“怎么今天来的这么晚?”
袁一心伸手看了一下手表,已经是九点半了,按照常理来说从来都不迟到的叶书禹应该已经坐在办公室里开始工作了。
“初儿昨晚没休息好,让她在车上睡了一会儿。”
叶书禹对于袁一心毫不避讳,因为袁一心知道他和林予初的关系,早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她就见过林予初了,她也知道叶书禹对林予初的感情不一样。
她了解他,可他却不知道,她喜欢他。
这个世界上,除了喜欢两个字,大概没有什么能够支撑袁一心十年如一日的留在叶书禹身边了吧!
喜欢两个字最是让人伤心,它不像爱那么热烈,也不像好感那么脆弱。
或许喜欢的浓厚,但却始终是一个人的事,看不到未来,也等不到结果。
对于袁一心来说,叶书禹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可望而不可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