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无论是冲动杀人、预谋杀人,还是买凶杀人。
这种情况,都是不能排除的。
连环奸.杀案,凶手对那些无辜的女孩子做出那般歹事,事后将其残忍杀害,而且至今还逍遥法外。看来仅凭他一人作案,难度太大,不排除团伙作案的嫌疑。
只是已经过去五年了,当年的卷宗,现在再解开来,不知又要从何查起。
想到这里,我就咬牙切齿,死死攥紧拳头,心里气愤难平。
不要让我知道他是谁,不然我,老娘就算是拼了这条命,也要和他血拼到底!
余队望着我眼神如此狠厉,深吸一口气,淡淡朝我说道:“姑娘,这件事情,你还是不要参与了。如果说五年前的那个凶手,至今还活跃在沙林市,那么你的一举一动,怕是他都暗地里盯着。”
我冷哼一声,嘴角微微上扬。
“他都已经祸害了这么多女孩子了,我还在怕什么?大不了,我就算是去地狱陪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也要将他拉进十八层地狱!”
如果让我遇到那个死变.态,我一定要要狠狠地鞭打他,让他也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说到这,莫致朗伸出手推了推我,带着些责怪的语气,道:“你在说什么傻话。”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就是一时之间像变了个人,情绪都控制不住。
顿时,一道不知是什么的光,猛地从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我大吃一惊,竟然良久忘了呼吸。
五年前的无头案,凶手现在开始作案。
五年前的连环奸杀案,凶手也开始作案。
有趣,真踏马有趣!
我呼吸逐渐急促起来,一把拉住坐在我一旁的莫致朗,他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得身躯一震,一脸无辜地看着我,就像在看一个发了失心疯的病人。
我没有理会他的反应,只是扭过头去,一把抓起茶几上,刚刚余队打开却没喝的那瓶啤酒,猛地拉到自己嘴边,三两下就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
入口冰凉清爽,下到喉咙却苦涩无比。
一股刺鼻的麦香飘进我的鼻腔......
“哐当!”
我将那瓶只被我喝了两三口的啤酒瓶搁在一旁的地上,忽的站起身,望了望莫致朗,望了望余队,最后,我把视线停留在薄砺辰的身上。
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是怪异无比,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谁也拦不住我。
我笑中带着写癫狂,指了一圈众人,嘴里含糊不清。
“你们、你们听我说。”
“五年前,宇哥哥,哦不,我呸,是晓施的宇哥哥,被人取了头,抛尸在垃圾堆里。至今,至今,他的头颅还没有找到!”
“五年后,晓施的头也没了,呵呵,没了!”
说到这,我一把冲到余队的面前,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揪住他的领口,朝他呵呵笑了两声。
“为什么,为什么五年前不把这个案子破了,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喷了多少口水在余队脸上,只是借着酒疯,撒着泼。
余队只是淡漠地望了望我,眼里露出一抹哀伤,随即又垂下头去。
莫致朗上前来想拉开我,想松开我,谁知道我竟然一把将他推开,他没来得及反应,一个没站稳,就跌落在一旁的地上。
他跌在地上的同时,还不小心碰倒了我刚刚立在地上的那瓶啤酒。
顿时,一股冒着气泡的淡黄色的液体,从瓶里撒欢似的在地板上四处乱窜。而我多像一个跳梁小丑,竟然被凶手耍的团团转!
“还有!”
我继续揪着余队的领口,接着道:“五年前的连环奸.杀案,为什么不破?为什么又给凶手这个继续作案的机会,为什么!你说啊,你这个窝囊废!”
我刚说完,就被坐在一旁的薄砺辰一把拉开。
他的力气很大,我想挣扎都挣扎不开。
随即,我便被他拉扯着走到另一边,他一把将我摔到沙发上,目光凌厉,语气没有丝毫感情,冷酷得让我寒心。
“你够了!”
他转过身,冷冷甩给我这么一句话。
一串眼泪划过我的眼角,我苦笑着,望着大家,语气丝毫不肯示弱。
“我够了?五年前没有抓到凶手,现在,那些凶手都回来了!你说,取人头颅的那个凶手,和连环奸.杀案的那个杀人犯,是不是预谋好的!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坐在这里的余队,当年没有将凶手缉拿归案,才会发生现在这一起起惨绝人寰的案子。
薄砺辰望着我,似乎是被我气到了,带着怒意说道:“如果你觉得你有这本事,你就去找。”
我去找?
我心里冷笑两声,我去找就我去找,我有什么在怕的?
正当我想开口说话,谁知道薄砺辰一把打断了我的话,朝着余队问道:“余队,五年前,是不是有什么受害者的家属或者朋友,强烈要求警方抓住凶手,最终案子却不了了之的?”
莫致朗从茶几上抽了两张纸给我,我泪眼汪汪地看了看他,他朝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似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我的话。
随即,他只得低声道:“别哭了,擦擦眼泪。”
“嗯。”
我哽咽了一下,说实话我是被气哭的,我太想把那个可恶的凶手给抓到,可是却什么都做不了。
我心里着急。
“让我想想。”
余队有些抱歉地看了看我,他也是没想到我会这么激动,其实我自己都没想到。
片刻,他便从卧室里拿出一本黑色封皮、看起来有些年头的书,看起来像是日记本一类的。
原来他还有这么一出,怎么不见他刚刚拿出来?
我心想他也许是被我刚刚这么激动给吓到了,回过神来才想起这件事。
只见他翻了翻日记本,随即望着我们,百般自责地说道:“五年前,还真有这么一起案子。”
“是什么?”
还没等我出声,薄砺辰倒是先问出了口。
“当年的这起案子,被害者是女性,十九岁,叫秦子欢,被人奸.杀后,抛尸在荒外,尸体是被第二天被路过的住在附近的人发现的。而与此同时,市里还发生了不下三起的类似的奸.杀案,不排除是同一个人作案。”
我以为他的意思是将这件案子和其他几起案子并案处理了,谁知道他居然又道:“但是当年,我们并没有把秦子欢的这起案子,和其他几起连环奸.杀案做并案处理。”
我一脸诧异,问道:“为什么?”
明明作案性质相同,为什么不并案,这让我觉得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