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娇娇,我说你怎么对我给你介绍的那位不上心呢,感情是早就有了啊……”
早上医院的电梯总是人满为患,眼瞧着就要迟到,我一咬牙一跺脚干脆走安全通道爬楼梯,结果,刚爬了两层半,胳膊被人从后面拽住了,扭头一瞧,是我那位可爱的同事。
对,就肥肠热心一定要给我介绍对象的那位。
我有心和她解释,可时间不等人啊!五分钟,再上六层楼换个衣服再出来开晨会,时间紧任务重,实在没空和她细说,只能挣开她的手,噔噔噔往上跑几步,回头催促:“下班再说,快点快点要晚了!”
紧赶慢赶,我总算没迟到,不过没迟到不是因为我跑得快,而是因为主任去省里开会去了,大家普遍来得不是很早。而我,原本也是记着这茬的,但是早上从程鹤的床上醒过来,我整个人都有点懵,就给忘了。
其实昨晚我无心留宿,这几次相处下来他对我忽冷忽热的,忒不正常。况且,我接近他原本就是有目的的,我是为了程鹿。程鹿说身上有和他一样胎记的人是他变的,这程鹤虽然之前有胎记,但是现在又不是那个形状了,那他就不是程鹿变的了,他不是程鹿变的,我还巴巴往他身边儿凑个啥?
我这个人毛病多,喜欢不喜欢也分得清清楚楚——喜欢你你就在心尖儿上,不喜欢,那就是路人甲乙丙,寒暄都懒得寒暄的那种。
昨天要不是揉着揉着撑不住睡着了,我也不至于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紧赶着来上班了。
哦,他今天看我着急,竟然大发善心要送我上班,我没那么矫情,他家地儿偏僻本来就不好打车,我自然不会拒绝。
这是我第三回坐程鹤的车,也是最后一回了。他已经不是我要找的人了,我也就没必要再和他有任何接触。他早上也亲口承认说让我当卧底是假,就像看看我又没有胆子答应,没想到我竟然毫不犹豫答应了,他对我简直刮目相看。
咳,原话不是这么说,意思差不多,反正就是,他对我已然有了新的认识,并不觉得我讨厌了。
“一会儿你别回家了,咱俩出去吃?”中午下班,我刚换完衣服坐更衣室床上发呆呢,热心肠同事就笑眯眯坐到了我身边。
“懒得动,还是吃泡面吧,我柜子里有。”
“泡面不如吃食堂。”
“那吃食堂吧。”对于吃,我要求不高,只要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我都不挑。心里也清楚人家非要和我“单独”吃饭为的是什么事儿。
她摆明了要和我谈介绍对象的事,可我呢,昨天添加了联系方式之后就没搭理过她介绍的那位,作为介绍人,她不问才不正常。
我的这位同事大名“芙珠”,我第一次听见这两个字,就想到了传说中的上古神兽——“夫诸”。
夫诸像鹿,四只角,出现之处便会有水患。
我们这位芙珠小姐姐呢,除却名字,和传说里的上古神兽就没有半点关系了。毕竟夫诸像鹿,看外貌也是走可爱路线的,而我们芙珠小姐姐则是很突出的成熟性感风。
她长得是真好看,眼眶深邃,睫毛长而浓密,鼻梁高挺,整个一异域风情。可你说就这么一肤白貌美女神范儿的小姐姐,她偏偏想不开要关心我的婚姻大事……
这不,我俩吃一餐饭二十分钟,她能有十九分钟都在和我传授“恋爱技巧”,教我怎么解除心理障碍,和人谈恋爱。
咳,这心理障碍的事,我自己都不知道从哪儿传出来的,但是大家都以为我心理有什么障碍所以才二十多岁了连男朋友都没有谈过。
心不在焉地往嘴里塞着花菜,一边嚼一边听她念叨“这大好的青春就该谈谈恋爱结结婚”什么的。
也是左耳进右耳出,因为这个观点我一直不认同。
“什么年纪做什么年纪该做的事”这句话放在此情此景,那根本就是瞎扯!
人不是到了所谓的谈婚论嫁的年纪就一定要谈恋爱结婚,也不是到了该死的年纪就要去死。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在自己认为对的时间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不为外界所干扰,这样就很好了。
毕竟生活是自己的,路也是要自己走。
“你说,这上学的时候爹妈跟防贼一样防孩子早恋,这刚毕业,就又催着结婚生孩子,他们都怎么想的?”我当然不能把程鹿的事交代出来,只能顺着她的话题尬聊。
“上学的时候学业为重嘛,这工作了再连个恋爱都不会谈,那就是你自己有问题咯!”芙珠分析得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他们都以为,择偶,繁衍后代,都是人的本能,水到渠成的事儿,所以压根儿没有意识到自己思想上的问题……”
“对啊,所以有问题的不是选择生活方式的人,而是……”我看向桌面上震动的手机,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指尖划到接听的同时,我站起身,“我接个电话。”
出了食堂寻摸着一个僻静的地方听电话,还没来得开口,对方就亮明了身份——孟回时。
这个名字我起初没什么印象,结果在她提到“程鹿”的刹那,我也想起了她。
孟回时,那天卫兴拖着我去参加婚礼,新娘可不就是她么!
我和程鹿结婚的时候就领了个证儿,简单得就如同吃饭喝水。而她却和他办了婚礼。
我要是能开心得起来,那就怪了。的确,我心里明明是别扭的,但是那天,给我打击最大的却并非程鹿和人结婚,而是他的死。
我总以为人生很长,我们可以慢慢携手往前走,但是事与愿违,我还是让他给走丢了。
我想得有点出神,以至于孟回时后来说了什么我又怎么挂了电话,我都没留意。
有些恍惚地攥着手机转过身,却差点撞到人。
“不好意思。”我垂了垂眼,想从旁边绕过,可巧的是,我往左边走,那人也往左边让,诧异抬头,“你怎么在这?”
“吃饭了吗?”程鹤答非所问,神态语气却比之前每次见之都要温和许多。
“吃……吃了。”
“我还没吃,一起吧。”他做了个“请”的手势,没给我拒绝的机会。
在窗口打了饭,他倒是很自觉地端着盘子往我们那个方向去了。
他怎么知道我的位置?
“刚才看监控,看到的。”他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回头对我笑了笑,“不介绍一下吗?”
“啊?”这节奏有点跳跃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直到芙珠脸上浮现出“嘿嘿嘿有好戏看咯”的坏笑,我才想起来哪里不对。
“他是……我哥的朋友。”我含糊地介绍程鹤身份,他的确是我哥的朋友,也不算说谎。
程鹤并没有戳穿我,嘴角挂着浅笑,极其自然地同芙珠打招呼。
芙珠“哦”了一声,暧昧地一抬眉毛,就差冲我吹口哨了。她这了然的神情倒教我解释都无力了。
索性放弃解释,闭嘴吃饭。
这气氛怪怪的,我迅速扒拉完最后两口已经凉透了的米饭,抱着汤碗埋头喝汤。
今天的紫菜蛋花汤,有点咸。
“说吧,找我什么事。”地下车库,还是早晨送我来的那辆车,此刻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有些烦躁地望向窗外。
“你变脸可真快,”他语带嘲讽,“昨天还热情似火,今天就翻脸不认人了?”声音还是很好听,教人沉迷。
只是说出的话,着实不怎么入耳。
我倒是无所谓的,我性子虽然软糯些,但软柿子就没有脾气了么?
“有事直说。”
“你倒是,一点儿也不怕我了?”他蓦地笑了,右手食指轻佻地勾起我下颌,“是忘了那天,你……”
“程鹤!”我心里窝着火,一把捉住他伸出的手腕,直接瞪了回去。
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是要翻出那天的事羞辱我么?
“我若是在意,便不会做了。”用力把他的手甩开,就是莫名其妙的烦躁,语气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但是之前是之前,往后,咱俩桥归桥路归路,还是……”
“怕了?”他摆弄着车钥匙,身子往后靠了靠,云淡风轻地吐出俩字儿:“晚了。”
我不由头皮发麻,车里憋闷得让人无法喘息。那种麻麻的毛毛的感觉从头皮一直蔓延到指尖,即便强装镇定,也还是控制不住轻微颤抖。
无须质疑,程鹤就是有能力把我一秒打回原形,他不用说话,只消一个眼神就够了。
他淡淡扫了我一眼,从前面抽屉里摸出一支烟,没有点燃,就那么在指尖来回地转。
沉默。
沉默让我想哭。
“好了好了我错了,不逗你了,你别哭……”
我的眼前模糊一片,泪水止不住从眼眶涌出,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心里揪着疼,像有一只手,要把它捏碎了一样的疼。
程鹤软了声儿试图哄我,我哭得泪眼婆娑,想停都停不下来。
他说我变脸快,可他不也是一样的么?上一刻还冷如冰霜,下一秒就能绽放笑容,和煦如春风。
我看不透他,也不期望能够看透。
可奇怪的是,每当他温柔待我,他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我,我便会恍惚,以为那是程鹿。
他们虽是兄弟,却是截然不同的人——程鹿温和有趣,而程鹤,又冷又硬。
按照程鹤的性格,无论如何也不能有这种奇怪表现……
难不成……程鹤人格分裂了?
又或者,他,根本就是程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