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最想回到人生的哪一段?
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一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ta,我想回到娘胎里!
因为这样我可能就不会打娘胎出来就遇上我人生中最最最无耻的冤家。
但是转念一想,就算我跑回娘胎里,一出来还是会遇上林言那个王八蛋,谁让我们两家是世交,爷爷辈的称兄道弟,他妈跟我妈又是中国好闺蜜兼好麻友,他爸跟我爸生意上也有往来,所以两家关系可以算是其乐融融。
可是这种和谐相处的氛围硬是没有在我们之间蔓延。
从小到大,我对他的感觉就是反感。
小的时候,我妈经常拿我跟他比较,也不比别的,就比成绩,偏偏他是双百学霸,我是不及格学渣,所以每次我考差了我妈念我的时候我就默默在心里画圈圈诅咒林言,这种反感也就生了根。
后来上初中的时候,因为林言,我硬生生地错过了人生第一春,于是这种反感就发芽开花了。
说到我人生中的第一春,那简直是血和泪的交响曲。
那时候我刚上初中,虽然不至于到相信男生女生牵牵手就会怀孕这种鬼话的地步,但也勉强属于不敢跟男生勾勾手指的纯情无知少女。
所以当开学第一天看见方海时,我只是有那么一阵心突然猛跳,而无法控制的感觉。
那时候我不知道那种感觉就叫心动,也不知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原来还会一见钟情。
方海不是典型棱角分明的冷峻帅哥,他属于那种皮肤白皙,脸上有恰到好处的胶原蛋白,笑起来可爱的阳光男生。虽然他不高,但我还是被他迷住了。
然而当时的我还没有经过岁月的精雕细刻,虽然他是白又帅,可我却是黑又矮,所以不用脑子也知道,我跟他压根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平行杠杆。
大概丑人有丑福,开学两周,老师就把我们编成了同桌。
每当上课,我都时不时地偷瞟他,暗暗观察他在干嘛。
我发现他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规矩,他上课会吃零食,传纸条,睡觉。但我并不反感他的这些行为,因为他吃零食总会偷偷分给我,而我俩上课无聊也会互相传纸条,当他睡觉时,我要么就趴在桌子上偷学他的一举一动,要么就仔细观察他的脸。
他的额头很饱满,让人有种想去戳一戳的冲动,他的眉毛很浓,却自带萌感,他的眼睛,睁开的时候让人觉得里面有光可寻,闭上的时候又显得沉静。他的鼻子不算翘但也不塌,看上去还是和谐的。他的嘴唇不厚不薄,色泽健康。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看到他总是会有失控的心跳,有时候我甚至会愚蠢地问陈玉我有没有脸红。
陈玉是我小学玩到初中的死党,在年幼懵懂的时候,我们对同一个男生有过好感。我们还为此撕逼数次,一度扬言要绝交。最后还是时间这个催化剂挽救了我们的友情。
陈玉总是说我蠢,喜欢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
我问她什么才是喜欢一个人。她说见到他会开心,会情不自禁心跳加速,看到他会不自觉地害羞。
我突然瞥见操场上方海打篮球的身影,奔跑,跳跃,脸上洋溢的青春活力,我承认在那一瞬间,我失了神。
陈玉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其实还有一点,当你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你的脑子里会浮现一个人的身影,而那个人就是偷走你心的人。
我觉得心猛地一动,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对方海的感觉就是喜欢。
也许是你越意识到一件事了你就越不能忽略它。
每次看到方海,我脑子里都会飘出来四个大字,我喜欢你。可我终究没敢说出口,只能默默收藏着这份奇妙的情愫,默默地心动与激动。
每次陈玉看见我这副扭捏纠结的姿态,陈玉都说何必呢,又没有结果,何况方海是个花心大萝卜。
到了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方海是情场老手,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
后来陈玉打探到了他正在追求的女生,然而不偏不倚,正巧在林言班上。我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打探敌情,我怕撞见林言,这货要是知道了我这份心思还不知道会怎么样挖苦我,唉,还是算了,反正方海喜欢的类型永远一层不变——肤白貌美长发温柔。
我在脑子里偷偷yy着,陈玉瞅我半天不说话,风风火火拉着我就往林言教室带。
不得不说,虽然陈玉看上去小家碧玉,但是力气绝对是我的两倍不止!以至于我怎么挣手都挣不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拉到“葬尸场”。
好巧不巧,刚好方海跟一个女生在教室门口,两个人都神情严肃,不知道说些什么,然后我看见方海垂头丧气地转身,他看见了我,却没有阳光一笑,甚至连招呼都没有,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心被人狠狠扯了一下。
我突然失去看情敌的兴致,只想默默跟在他身后。于是我甩开陈玉,跟了上去。
后来陈玉告诉我,那个女生就是他喜欢的人,然后她又喜滋滋地告诉我,方海被拒绝了。说那女生看不上方海。
我觉得气愤,但是又有点庆幸,因为我还是有机会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第一次月考的成绩就下来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跟方海的距离差了岂止十万八千里,我在班上倒数第三,他在班上前三。
世界上总有一种人,上课没你认真,课后不用复习,但是人家考试成绩就是甩你不见尾。唉,人比人,永远只能气死人。
我跟陈玉说,“我一定要超过他!我要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陈玉说,“这是白天,做梦不提倡。”
但是我下定了决心,于是我参加了英语补习班。谁知道,我在那里居然遇见了方海!哈哈哈,果然我们是命中注定的缘分,怎么都分不开。
突然间我觉得我爱上了英语这门虐我千百遍的科目。
……
补习第一天,老师让我们用英语介绍自己。我搜刮了一遍我的头脑记忆卡,只知道hello,bye,sorry之类的单词……要怎么介绍自己我完全不知道。
当我听到方海流畅地用英语介绍完自己。我觉得我被秒杀了。虽然听不懂他说的什么意思,但是佩服还是从心底油然而生——不愧是我喜欢的人,真厉害。
轮到我的时候,就尴尬了,我支支吾吾了半天,却吐不出一个单词。最后绞尽脑汁,就想出来一句——“sorry,i dont know。”
我隐约瞥见老师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最后老师叹了口气,让我用中文介绍了自己。
第一节课老师讲了音标,但是不得不说,我没有认真听,注意力全都在方海身上,他的一举一动,在我看来都那么有吸引力。
也许是我走神太明显,老师抽我起来读音标。
我愣了,这些扭曲的东西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在我的“i dont know”脱口而出之际,我听见方海在旁边默默提示我。
于是我大声跟着他念,老师满意地点点头,敲敲我的头,“上课认真一点,别打幌子。”我诚惶诚恐地点点头,如释重负地坐下了。
递给方海一张纸条,上面写了thank u。他看了,对我笑笑——no thanks。
有时候我会想,会不会有一天他会对我心动。有时候我又会想,是不是这辈子他都不会喜欢上我。
“嘿,想什么呢?”不知道什么时候陈玉窜到了我旁边。
我摇摇头,我问陈玉,“追你的那么多,你难道就没有遇见一个能打动你的?”
陈玉说,“没有,追我的我都不喜欢。”
我问“为什么?”
陈玉说,“不知道,可能因为到手的都没有挑战性。”
那时候我只是觉得陈玉长得漂亮,眼界高,有这种想法很正常。
月考成绩出来了,班主任重新编排了位置,我没有继续幸运下去。
我跟方海分编到了教室的对角,我在西北,他在东南。
我很沮丧,看到他跟他新任同桌聊得那么热火朝天,我就更沮丧了。
于是我晚上回家蒙着被子哭了一晚上(当年真是玻璃心)。
可能喜欢一个人就是这种感觉吧,跟他相处的时候觉得心比蜜糖甜,分开了又觉得万般苦,看见他跟其他女生聊得来时,心里又涌起百倍酸。
这种矫情让你嫌弃自己,却又觉得眷恋不舍。
第二天,我有了一个决定——我要给方海告白!
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陈玉时,她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之豪气地拍着我的背,“哈哈,你终于想通了!去吧去吧,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