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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某个人就让他自由:黄蓓佳最新中篇小说集. 六、《枕上的花朵》

我是在睡梦中被那阵一波压着一波的哭闹声惊醒的。起先它和着我的梦境,从深不可测的地方遥遥地升起来,像从大树根部孤独地生长出来的一朵灰色蘑菇,背上还有着纵横交错的破碎的花纹。而后那蘑菇的细胞飞快地分裂和成长,癌瘤一样地膨胀开来,转瞬间占据了我的梦境的全部空间,将我的呼吸压迫得几欲窒息。

我一下子就醒了。

这才知道我并不是完全在做梦,哭声是真实存在着的。它在窗外看不见的夜空中飘飘荡荡,尖细而且悠长,带着一种撕心裂肺的惨痛,好像末日之前的哀悼。哭声间或会闷进了喉咙里,变成“嗯嗯”的倒气,手脚抽筋的那样一种窘迫,似乎哭泣者随时都可能倒不过这口气来,一下子呼吸停止。片刻后哭声又忽然地通畅了,从口腔中吹箫样地扯出来,绵长而尽兴,中间会经历忽高忽低的几个波段,有一点如歌如吟的意思,使我想起从前农村里女人的哭坟。然后,声音再一次闷住了,压进了喉咙里,倒气,抽搐,呼吸随时会停止,像极了恐怖电影中的某个片断。

我心惊胆颤,手脚发冷,暗夜中能感觉到自己心脏的跳动很不规则。我担心在异国他乡会犯了心律不齐的毛病。

这是我飞抵澳大利亚墨尔本市的第一个夜晚。我睡在女儿的身边。床很大,我们一人一个被筒,并肩而卧。女儿蜷曲了身子,用一床鸭绒被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活像个憨睡的婴儿。她在这里读高中已经一年有余。辗转过三四处住所之后,她现在租住在市郊的这栋大屋,楼下的三四间房,分别住着她和她的两个同学,楼上住房东一家。女儿告诉我说,房东是澳洲人,房东老婆是中国人。“房东是老酒鬼。你不要理他。”女儿告诫我。实际上从女儿带我踏进屋门,到我洗过澡上床睡觉,我没有见到房东家的任何一个人。整个楼上黑灯瞎火,寂静无声。

澳大利亚实在是一个土地资源太过丰富的国家。晚饭后女儿领我在住处附近转了转,我发现每一家都是两层甚至三层的房间众多的独立别墅,每栋别墅的间距都大得令人吃惊。多数的别墅似乎无人居住,大门紧闭,窗帘低垂,橙黄色街灯映出一块块窗玻璃的反光,更添幽秘和寂静。家家屋前房后都有面积可观的花园,奇形怪状的热带植物长得茂盛而蓬勃,白色马蹄莲的花枝一直探出栅栏,伸到我的胸口,花朵涡卷如一只漂亮的喇叭,月光下泛出一种高贵而沉静的白。

我向女儿请教,这里的街道如何不闻人声?女儿说,今天是周末,年轻人出门度假去了,剩下那些独居的老年人,他们总是早早上床睡觉。“澳大利亚很闷的,除了酒吧,再没有别的夜生活。电视节目也不好看。”女儿说得很平淡,一张圆嘟嘟的孩童面孔上波澜不惊。我即刻想到的却是治安问题。假设我现在独自居住在这样的大屋里,四面不靠,鸡犬之声不闻,我会陷入何等的恐惧之中!

所以,当我深夜里被这种诡异的哀哭声惊醒过来时,我一下子想到的是暴力,是劫杀,是死亡和沉没……无数好莱坞电影中的惊恐镜头。

我从床上坐起来,摸索着去穿鞋。我必须确认房门是否锁好,可能的话,我要凑到窗口听上一听:到底是从哪儿传过来的、因为什么而有的声音……

女儿忽然从被筒里伸出脑袋,迷迷糊糊问我:“妈,你干什么?”

我转头问她:“你听到了吗?”

她抬起半个身子,侧耳听了听,马上又睡下去:“是房东两口子回来了。”

我的脑子里一时没有转过弯来,还想再问,话到嘴边,灵光蓦然一闪:天哪,那不是女人的哀哭,那是房东两口子在楼上作爱的声响!

我一下子满脸通红,心跳的程度却比刚才有增无减。我作贼心虚地将目光瞄向女儿枕头的方向,好像是自己当着半大不半的女儿的面,做出了令人尴尬万分的事。

女儿闷在被子里打个哈欠,睡意朦胧地拉长了声调:“常有的事啦,我都已经听惯了。”

我什么都不敢再说,挨着女儿的身体,小心翼翼地躺下来。我就这样大睁着眼睛,绷紧神经,提心吊胆地听着楼上时断时续的哭吟,一直到那声音慢慢地拉长,舒缓,变成一种疼痛样地叹息。过了一会儿,楼上有了脚步声,又有了哗哗的水声,是房东夫妇在冲澡,上厕所。其中的一个人大概光着脚,脚后跟敲击楼板“咚咚”发响,听上去身子很沉。另一个人穿着拖鞋,走起来“嗒啦嗒啦”,很急促也很琐碎。最终这一切的声音都消失了,一切复归平静,只有身边女儿的呼吸均匀而香甜。

漫长的墨尔本的静夜里,我终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大清早,楼上的声音又一次把我弄醒。这回是有人下楼,“啪啪啪”一口气地奔到底,然后直冲大门,钥匙哗哗地开锁,唰啦一下子拉开门扇,走出去,随手砰地把门带上。我急忙翻身下床,扑到窗口,想看清楚出门的是谁。可是窗外浓雾弥漫,几米之处的树木花草就已经是影影绰绰,出门人的身影一刹那消失无踪。

女儿很不高兴我把她吵醒,咕哝一句:“今天是星期六啊。”

我边穿衣服边说:“我帮你们弄早饭去。”隔壁是两个跟女儿差不多大的女孩,既然我在这里,就应该履行做母亲的职责。

女儿却说:“谢了。星期六她们都要睡到十点钟的。我们只吃两顿饭。”

天啊,真不知道这些离开父母的孩子过的是怎样混乱的生活!

可是我既然起来了,总不能重新脱了衣服回被窝去。我轻手轻脚离开房间,去卫生间洗漱。整栋楼房里寂静无声,睡意沉沉,四处飘浮着一种幽暗的不真实的意味,让我的感觉总像是在梦中。

卫生间很脏,到处是水迹,还有乱扔的毛巾、抹布、用完的洗发液和沐浴液的空瓶、发夹、头饰、袜子和拖鞋。如今女孩子的住处一点儿也不比男孩子们讲究,甚至因为零碎东西更多,显得更加杂乱和龌龊。我一边用清洁剂擦洗着脸盆、浴池和抽水马桶,一边为她们将来的婚姻生活担忧发愁。我不知道孩子们将来成家之后,有了责任之后,是不是能够稍稍地改变一下她们过于自由的生活方式。

洗衣房里的混乱程度同样让我吃惊。三个女孩换下来的内衣外衣胡乱堆放在一个很大的洗衣筐中,一件摞着一件,闷出了一股湿湿的霉味。旅游鞋咧着口,耷拉着鞋舌头,东一只西一只散着,因为出脚汗多,气味熏人。洗衣粉的袋子是躺着的。仅有的鞋刷子早已经没了毛,剩下一块赤条条的光板。铁丝掰成的简易衣架扭曲成天津麻花,往上面挂衣服时肯定要重新加工掰直。我想起昨天晚上见到的三个女孩,头脸衣服一个赛一个的光鲜亮堂,谁知道她们内里的日子过得这么窝囊。我又想,房东太太幸亏还是个中国女人,她每月收了这些同胞孩子的钱,难道对她们的生活就一点不管吗?哪怕督促她们收拾整理也是好的呀!

本来我是准备放着这些衣物不动,把女儿叫过来看看,责备一通的。后来心一软,忍不住又动了手,一边开动洗衣机,一边找一把旧牙刷洗刷那些臭鞋。实在我也是看不下去。

因为老爷洗衣机的轰鸣声太响,我没听见房东中的另外一个是什么时间起床下楼的。等我端了一大筐的湿衣服出门晾晒时,我才发现大门外的空地上停着一辆很有年头的澳洲产的汽车。那车的颜色是中灰,一种死气沉沉的自来旧的颜色。车的前灯、后杠、以及车门处,全都是被碰撞之后又马马虎虎敲击复原的痕迹。甚至连涂上去的车漆都顾不上协调,深一块浅一块就不说了,居然有一处车门把手下涂着怪异的桔红色,好像是修车人手边正好有这么一罐漆,随便拿过来涂上算数。修车人不讲究,车主也不讲究。说不定还就是车主自己动手涂上去的,他对这辆破车已经是自暴自弃,不高兴讲究了。

一双男人的大脚从车肚子下面伸了出来。脚上穿着泥土色的、鞋帮磨得发亮的翻皮鞋,鞋带没系,蚯蚓一样拖挂在两边。脚踝处裹着灰色的线袜,袜口松紧已经没了,袜筒像牛舌头耷拉着。再往上,因为裤子缩到了膝盖处,裸露出来的光腿上,汗毛密密麻麻,粗黑卷曲,完全地遮盖了本来的肤色,也看不出这人的年龄身份。

大概他从车肚下面看见了我移动过去的脚吧,他双手撑着地面,一点一点地、很费劲地挪了出来,然后笨拙地起身。原来这是一个五十多岁年纪的白种男人,身体高大而臃肿,体重起码有二百斤出头,那身帆布的连身工作服被他的大腿、屁股和肚腩绷出一道一道的折痕,线缝随时都有可能怦然炸开。我简直想不出来他刚才是怎样把自己塞进那身衣服里去的。因为胖,他的脸型圆得像一只南瓜,眼睛怕光似的迷缝着,一只硕大的鼻头红而且发亮,明显是酒精中毒的标志。嘴唇上留着的小八字胡,被他精心捻成两撇上翘的形状,说明他对自己的容貌还存有一定程度的关心。遗憾的是我一向对男人的八字胡抱有成见,它总是让我想到油滑、奸商、无所事事这样一些不好的词句。

“你好!”他有点拘促地笑着,伸过来一只沾满油污的大毛手。手伸到半途,他自己瞥见了满手污迹,又不好意思地缩回去,在那身工作服上擦着。帆布工作服的本来颜色好像是白的,也可能是奶油色之类,反正现在成了一块斑斓的油画布,上面涂满了谁也看不懂的污迹油渍,使他的脏手再一次擦上去时可以毫不顾惜。

“哦,你看……”他回身指指他的破车,又搓了搓手,耸一耸肩,表示对我礼貌不周的歉意。

我说:“没关系。”我客气地笑着,意思是能够理解。

他忽然弯下腰,从脚边的工具箱里拿出一罐啤酒,砰地打开,仰了头,咕咚咕咚一口气地灌下喉咙。他喝得那么急迫,仓促,不管不顾,简直就如毒瘾发作那样的狼狈。他的胸脯急剧地一起一伏,喉管如小鼠似的上下滑动,白色的啤酒沫顺着他的嘴角和脖颈缓缓流下,到他终于把啤酒罐从嘴边移开时,嘴角那一圈白沫还没有来得及消失,活像京剧脸谱勾出来的一张吓人大嘴。

我一下子想起了女儿告诫我的话:“房东是老酒鬼。”我想他的酒瘾真是大到不能控制了。

他舒服地喘过几口气,这才意识到站在他面前的还有一个客人。他再次弯腰,从工具箱里摸出另一罐啤酒,摇晃着,用眼神询问我想不想要?我笑着摇摇头。他也笑了,也跟着摇头,意思却跟我不同,笑容中带着羞惭,是表示对他自己行为的不齿。

“你是露丝的妈妈?”他问我。原来他只知道来了一位母亲,却没弄清来的是哪个女孩的母亲。

“不,我是苏姗的妈妈。”我说。

“从南京来?”

这回轮到我大为惊讶。我没料想他居然知道南京。南京是一个不太大的、也没有多少特点的城市。他知道北京上海是应该的,知道西安桂林拉萨也属正常,可是他居然从嘴巴里蹦出南京这个地名,就让我感觉匪夷所思。我知道,一般外国人对于中国的了解,远逊于我们对国外的了解。

他接下来又对我说了些什么,好像还说到他的妻子什么的,我已经不能听懂了。他说话很快,我的英语水平又实在有限,除了几句简单的生活用语,我还远未达到能够与人交谈的程度。

他终于意识到了这点,摊摊手,表示遗憾,而后再一次费力地躺着挪进车肚。

我晾好衣服,回到房子里。女儿已经起床,并且冲过了澡,披着湿滤滤的头发。晨起沐浴是外国人的习惯,我不能不佩服这一代年轻人学会享受生活的能力。他们把自己融入世界和潮流的速度比我们想像的要快得多。

“你跟那个老酒鬼说话了?”她站在窗口梳理头发,一边朝窗外努一努嘴。

我严肃了面孔:“请你学会对别人的尊重。”

“sorry。”她轻描淡写地道了个歉。但是她又不甘心地补充一句:“他领救济金生活,除了喝酒什么都不干。”

我强调:“那是人家的福利制度,跟你没有关系。”

“哦!”女儿发出一句拖长的怪声。她总是用这样的方式表示对我的反驳。

我让女儿带我去超市,买食物,再买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鞋刷衣架之类。我要买肉、鱼、虾、蔬菜,让女孩们集体享受几天的中国美食。我已经注意到楼下的冰箱里空空如也,她们过惯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狼狈日子。听女儿说,一般她们买回来的食品都是在眨眼之中扫荡一空,余下的时间里宁可饿着,最多用牛奶和饼干填空。我哭笑不得。但是我知道我无法改变她们,这就是她们喜爱的自由生活。

超市设在一个很大的商业城中。女儿首先带我上下电梯去看那些琳琅满目的特色商品。她牵着我的手,熟门熟路地进了一家风格前卫的服装店。她伸手在货架上摘下一件连衣裙,然后拉我进了试衣间。我在她期待的目光中一件件地脱去衣服。她内行地审视我的身体,微微点头,似乎还算满意。可是我已经相当窘迫。我实在不习惯在比我高大的女儿面前裸露身体,因此脸孔发红,胸脯也下意识地佝偻起来。

女儿开导我:“妈妈你要自信。你看人家澳大利亚人,胖成一堆,照样穿露脐装。”

“可我中国人。”我说。

她不说话,动手帮我套那件连衣裙。裙子的颜色接近肉红,面料很薄,极其性感。最要命的是,那是一款单肩的新潮衫裙,也就是说,一边的肩膀完全裸露,另一边的肩臂处用同色布料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结带逶迤垂挂至胸,可以想见走路时衣带飘飘的样子。

“非常合身。”女儿下了结论。

我红着脸看镜中的自己,我承认的确合身,而且非常漂亮、性感。问题就在于过份漂亮了,它完全不适合我。

女儿说:“这件裙子我早就帮你看上了。我一直等着你来试它。”

我很感动,毕竟女儿心里始终想着我的。可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勇气穿它出门。辜负了孩子的一片好心,我非常歉疚。

女儿逼视我的眼睛:“你是不是真心认为它很漂亮?”

我点头。

“如果是我,我喜欢它,我就敢穿它。”

我说:“可是我不是你。”

女儿不无轻蔑地说了一句话:“你们这些人就是虚伪。”

我也认为我有时候虚伪,可是做人就是这个样子的,在我们这个年纪的人群当中,容不得特立独行者的存在。

接下来,超市购物的过程中,我和女儿之间的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女儿因为她推荐的衣服没有被我接受而不悦,我则因为自己的世故和平庸而鄙视自己。可我还是不准备轻易妥协。

买好了大包小包的东西,我们在咖啡座稍事休息,每人要了一大杯卡布其诺。女儿生气归生气,还是懂得照顾我,帮我往咖啡里加进香草粉、糖、以及她自己喜欢的一些调味料。“你尝尝。”她说。我尝了一口,没感觉到特别的好。但是我依然表示了赞许,也是一种缓和气氛的意思吧。因为接下来我要对她说的事情比较重要。

我承认我是一个比较守旧的母亲,昨天夜里发生的一切给了我太深的震惊,我不能想像尚未成年的女孩子听着楼上那种放肆的声响会有什么感觉,日久天长又会对她有什么影响。所以我委婉地提出来,最好尽快换一个住处。

“我跟露丝她们处得很不错。”女儿开始跟我弯弯绕。

我说:“关键是房东,他们……”

“不就是叫床的声音太响了吗?”她若无其事地迎着我的眼睛。

天哪,我简直要背过气去了,我十七岁的女儿用这样的口气来描述这样的事实!

“我们都已经习惯了。”她把脸转过去,看一个两边眉梢上挂着两只小圆环的澳洲女孩。“我们不是小孩子,别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她又开始注视那个女孩的男朋友。“这一家房租不算贵,房东夫妇也不算讨厌,女房主还是中国人,不容易碰上的。想想看,如果换一个房东是同性恋,那不是更可怕?”

我已经无言以答。她把话说到这么极端,实际上也是明明白白表示了她的态度。小孩子一旦从身边放飞,那就真是由不得父母了,再想横加干涉,也是有心无力了。

晚上我给她们做了几个费时间的菜:萝卜炖羊肉、糖醋排骨、牛尾汤、肉末炒意粉。女孩们早早围聚在我身边,小狗一样地嗅着锅里飘出的肉香,甜言蜜语夸奖我的手艺,当然是希望我第二天再接再厉。女儿说,她们上周末也做过一次炖羊肉,从羊肉开锅不久就开始轮流上去尝试咸淡,结果等羊肉烂熟可吃的时候,锅里只剩下汤水。我听完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然后我又觉得心酸,意识到这些孩子离开父母真不容易。

房东杰克下了楼。现在我已经知道他叫杰克。他手里拿了两罐啤酒,问我们在享受美食的同时想不想喝点儿什么?上海女孩露丝马上尖刻地向我们指出:杰克肯定是闻到了楼下厨房里的香味。我想起女主人从一大早出门到现在还没有回家,就问她们,房东太太很少煮中国菜吗?我女儿回答说,从来不。女房东早出晚归,她们之间连照面的机会都很少。杰克基本上靠啤酒和炸薯条维持生活,所以他终日里总是醉醺醺的样子。

我有点同情杰克,就跟女孩们小声商量,能不能邀请杰克共进晚餐?话才出口,三个孩子把头摇得拨浪鼓一样,理由是:杰克身上的酒味太大,不好闻。我只好拿盘子把各样菜盛了一点,笑着递到杰克手上。杰克非常惊喜,但是他也不肯白沾我们的光,他死活要我收下那两罐啤酒。我看见他喜滋滋端着盘子上楼的时候,每走三步楼梯就往口中拈进一块肥烂的羊肉。

当天晚上女主人是什么时候回家的,我不知道。我平常在国内是整天坐着不动的人,那天又是打扫,又是购物,接下来做饭,感觉就非常疲劳,再加也没有报纸电视可看,就早早睡了觉。大约十二点来钟的时候吧,我再次被楼上的哭叫和呻吟声弄醒,但是因为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也就不再惊惧。正像女儿说的那样:习惯了。

星期一,女孩们去学校上课。学校在城里,很远,要坐火车,所以她们中午都不回家。女主人照例很早出门。杰克在大门外捣鼓他的破车。杰克肯定是把修车当做他的乐趣或者事业了,他天天要把自己弄得一身油腻,乐此不疲。

我那天的计划是擦窗户玻璃和吸地毯。挺大挺漂亮的房子,因为缺乏清扫和管理,看上去窝窝囊囊,楼里的空气也不够洁净。下一步我还打算拉着杰克修整一次花园。墨尔本的气候虽然适合花草生长,但是长得过于繁茂也是一种颓丧。

我跟杰克要来了吸尘器,先吸女儿的房间,再吸楼下门厅、过道、起居室。然后我看见楼梯上铺着的红地毯更加肮脏,眼睛里怎么都不舒服,就顺便吸了上去。不知不觉吸到了二楼,发现楼上起居室的零乱劲儿比楼下有过之而无不及:满地喝空的啤酒罐、胡乱撕开的装薯条的纸袋、薯条碎屑、粘着西红柿酱的纸餐盘、擦手的纸巾……我愣了好一会儿,感叹房东两口子能够在这样猪圈一样的环境里惊天动地作爱。我想,已经上了楼,就手帮他们收拾一下,也算是我的一种无声抗议吧,说不定能让他们有所觉悟,从此多少改进一些卫生习惯呢?

我拖了一只大号的垃圾袋,把所有地毯上的垃圾一股脑儿往袋子里装。啤酒罐在袋子里相互碰撞咣啷咣啷作响,渐渐激起我的劳动快感。我一路拣拾过去,一直把清扫范围扩大到了朝南的阳台。这时候我在阳台的玻璃门边看见了晾晒在木头栏杆上的一床被子和一只枕头。

当时的第一个判断:被枕肯定不是杰克晾出去的,是女主人大早出门前的行动。接下来的一个念头:女主人不似我想像的那样邋遢,她还是讲究干净和舒适的,只是她没有时间顾及床铺之外的卫生。

然后,我的视线落在枕头上。我被那只绣花的枕套吸引住了。枕套的质地是纯棉布,最早肯定是白色,那种令人不舍的无瑕的白,年深月久被脑油和汗渍浸泡之后,有了无可奈何的脏迹,是那种茶垢一样的黄,中间略深,往边上渐渐地淡些,但是因为那种淡,更显得陈旧,看上去极不舒服,属于那种早该替换的货色。现在国内纯棉和绦棉的枕套,颜色千娇百媚,图案纷繁多姿,就是买街边摊档上五块钱一对的大路货,也比眼前的这只体面许多。比较不一般的是枕套上的绣花。绝对是手工绣制。很简单的十字绣。针脚有大有小,有正有偏,反映出绣制者的生疏和笨拙。肯定是女主人年轻时候的游戏之作。我起先还没有看清楚绣在枕上的是什么图案,因为那些线头有的刮断了,有的起毛磨损了,有的干脆烂糟了,变成了模模糊糊污迹似的一团。仔细辩认,才看出来绣的是一枝并蒂莲花,其中的一朵大些,蛋青色的花瓣夸张地怒放,中间隐约有一点嫩黄色花芯;另外的一朵便显出娇弱和羞怯,嫩黄色,蛋青的花芯,新娘似的倚在蛋青莲花的枝下,欲开不开的,半遮半掩的,幸福绝顶的模样。

两朵莲花,占着枕套四分之一强的面积,其余的部份只是留白,一无所有,有点像水墨画中讲究的构思。但是我知道,那空白的面积本来是要有内容的,绣这只枕套的人,我从前的同事余爱华,她咬断最后一根线头的时候告诉我,等她有一天,恋爱谈妥了,尘埃落定,准备结婚,她就在这些空白处补绣上四个字:百年好合。

当时我没有答话,可是转过头去,我笑得喷饭。我那时候恰巧就是在吃饭,单位食堂的饭菜,用一个白色搪瓷饭盆打了,汤汤水水合并一起,托着饭盆边吃边到处走动,哪儿有热闹往哪儿凑。

引我喷饭的是从她口中冒出来的“百年好合”四个字。大学毕业刚刚工作的我,听见这样一个陈旧发霉的词,简直就像是看见了一个从棺材壳里爬出来的死人,那么的惊诧和别扭。余爱华不是一个新近才从“农村包围城市”的临时工之类,她是地地道道南京大学七六级的毕业生,比我更早地分配到机关,我觉得这样四个规整严肃的字不应该被她昭示出来,作为她的一种婚姻座标。

我还清清楚楚记得余爱华嘴边拖着线头说那句话的样子:她坐在办公室的硬木椅上,双腿并拢,上身笔直,像她对处长谈工作时的习惯姿态。冬日正午的阳光从大玻璃窗外漫漶进来,把她扎在脑后的头发照成微黄。她的脸略显瘦削,瘦而且黑,轮廓非常清晰,鼻梁高挺,眼眶稍陷,有一点异族女孩的韵味。会欣赏的人,觉得她的这张脸相当耐看。口味大众化的,就认为她的模样刚性有余,柔性不足,跟她事事好强的性格一样,不那么讨人喜欢。

我还记得她对我说完那句话不久,办公室的走廊里有脚步声走过,她慌忙拉开抽屉,把手里的枕套连同新疆手鼓那么大的绣花绷架塞进去,用胸脯顶着抽屉关好,脸上的表情有一丝紧张,颧骨四边甚至泛出了羞红。后来脚步声又过去了,她才直起身,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来。我当时还好奇地问她一句:“你害怕什么?”她回答我:“在办公室里绣花,总是不好,如果是基层单位来人,看见了尤其不好。”我心里不以为然,撇一撇嘴,转身走了。那时候我对她的看法,就如同我女儿现在对我的结论:虚伪。每一个年轻女孩子,心中都曾经有一朵花开放过的,她实在没必要拿一块黑布遮住自己,只把那朵花开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

有好几分钟的时间,我手里拎着那只半人高的黑色垃圾袋,傻了一样地站在阳台上。我看见楼下的杰克蜗牛一样地从车肚子下面蠕动出来,爬进驾驶室,轰轰地发动了车子。汽车排气管中有一股黑烟冒了出来,车子垂死般地挣扎了一下,然后就不再响了。他笨重的身体从座位上骤然弹起,用劲拍一下方向盘,嘴里好像还骂了句什么,重新挪出车门。出来的时候,他的手里多了一罐啤酒。他需要用酒来勉励自己接着再干。

我扔下垃圾袋,顾不得里面的啤酒罐和快餐纸盒滚散一地,飞一样地冲下楼梯,奔出楼门,心跳不已地站在杰克面前。

“怎么啦?出什么事了吗?”他把喝了一半的啤酒罐从嘴边挪开,一副吃惊的样子。

我结结巴巴,连说带比划:“你的妻子,她的名字……她是不是叫余爱华?”

杰克断然否定:“不,她叫海伦。”

“中国名字?”我说,“另外的……名字?”

“她就叫海伦。”杰克说完,觉得没必要跟我再作纠缠,咕嘟咕嘟喝完余下的啤酒,把空罐子用劲捏成扁形,准确地投掷到了路边的垃圾筒中。接着,他跟我含糊地道个歉,再一次把自己仰面放倒,一点一点移进车肚子下面。

那一刻我忽然有个奇怪的感觉:有没有可能杰克从来没打算把这辆车彻底修好?或者说,他留着车里的某个关键部位故意不碰,就让它坏在那儿?因为一旦汽车没有毛病,他就无事可干了。他活着也需要有个寄托的。

傍晚女儿回家,进门直奔厨房,看我又做了什么好吃的。我抓住她伸向搪瓷炖锅的手:“先告诉我一件事。”

女儿无可奈何道:“什么事啊?比吃饭还重要吗?我中午只吃了一个三明治,留着肚子的!”

我问她:“房东太太叫什么名字?”

她偏着头,想了半天,扬声喊她的同住伙伴:“露丝!你知道房东太太的名字吗?”

露丝在她敞了门的房间里回答:“不就是叫杰克太太吗?”

女儿又喊另外的一个:“娜娜!”

娜娜嘴里咬着一个苹果跑出房间:“别问我,我肯定不知道。”

“瞧!”女儿若无其事地耸耸肩:“我们都不知道。名字对她很重要吗?”

“她可能是我从前的一个同事。”我急切地盯着她的眼睛。

“有可能。”她漫不经心地移开目光。“可是我真的饿了,我要吃饭了。”

我不再阻止她用饭勺捞锅里的肉吃,可是我心里有些失望,为她完全不能跟我的想法同步。她不知道,一个二十年前的老朋友对我有多么重要,在遥远的异国他乡跟够碰上旧日同事是多么惊喜。她实在还是个孩子,友谊和同伴都是新鲜即兴的,现开现喝的盒装牛奶一样,她还没有尝过酿久的生活是什么味道。

晚上,女儿在电脑上做作业,有关人类发展史的什么内容。碰到不懂的问题,她可以上网查资料,还可以直接发信跟同学探讨。做完的作业,也不用打印出来,一下子就发到任课老师信箱里去了。我在她床上百无聊赖地坐着,心里很感慨,想到十几年前丈夫在国外念学位,所有的问题都要靠一本英汉字典解决,回国时那本字典已经被他翻得稀烂。那时候,我带着幼小的女儿出国陪读,我们舍不得用光丈夫的奖学金,日常花销是靠我们双双出门打工挣来的。八十年代的留学生,打工是正常现象,不打工的反会被人视作异类。转眼之间我们的下一代出国,她们的生活和学习跟我们从前的经验已经完全两样。

女儿做完了她的作业,转头问我:“妈妈你怎么还不睡?”我回答说,我要等房东太太回来。女儿做了个夸张的表情:“你不可能等到她的。她总是很晚,非常晚。”我说:“哪怕等到天亮。”女儿就显得犹豫,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儿,才跟我商量:“你可不可以先睡?你看,我现在要发几封私人信件,还要进聊天室逛一圈,跟大家说几句废话,我希望这些是我的个人秘密。”

“你尽管发你的信,”我说,“我不会偷看。我懂得尊重个人隐私。”

“可我觉得不舒服。我总是想到背后有你的眼睛。”她开始撒娇扯皮。

“你如果用英文,我根本看不懂。你知道我的英文程度。”

“不,我用的是中文。我有很多网友在国内。”

我只好站起身:“那好吧,我出去走走。”

女儿追上来,把我的外套递给我,叮嘱说:“一定不要迷路。记住家里的电话。”

有一瞬间,我感觉我们之间的角色互换过来了,她成了妈妈,我成了女儿。这样的感觉非常舒服。女人其实总希望有人照顾着和宠爱着。我忽然想起余爱华,她怎么没有孩子?或者她的孩子不在身边?送回了国内?

走出楼门,夜凉如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澳大利亚的气候非常奇怪,白天热得穿露脐装,晚上睡觉照盖羽绒被,一天之中差着几个季节。我裹紧了外套,顺着前天散步走过的路线再走一遍。其实我是个不喜欢重复生活的人,但是天黑地广,四周寂静无声,万一走进岔道,迷失了方向,我很难寻找到打电话的场所。

附近一个私家花园里的特殊装置引起了我的好奇,那东西被安在两人高的木杆上,像一个躺卧的金属笔筒,被街灯照射得幽幽发亮,看上去结构还比较复杂。我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悟出这是一只电子眼,主人坐在家里,就可以用它来监视走进楼门的每一个行人。我吓一大跳,赶快逃开,生怕被屋里的人看见我凝神琢磨的样子,会以为我要对这屋子动什么脑筋。结果我慌里慌张撞到了另一家半地下室的窗口前。花枝遮映的窗户里很难得的透出灯光,说明这间屋里有人在活动。我稍觉安心。有人气的地方总让人温暖,即便语言不通,也可以用表情交流,不像冰冷冷的电子眼那么叫人生畏。谁知道当我低头往那窗户里看时,眼前的情景更让我惊惧:凸现在窗玻璃上的是一颗凝然不动的雪白脑袋,白发下的面孔总有七八十岁年纪,皱纹交错的皮肤紧绷在一张怪模怪样的脸上,嘴巴瘪成一条直线,眼睛深陷如两只黑洞,眼皮半天都不带眨动一次,好像站在那里的不是一个活人,而是摆来吓唬盗贼的木乃伊之类。看到我惊惧地后退走开时,老人忽然嘻开无牙的嘴巴,对我笑了一下。我这才明白,老人站在窗口的原因只是因为无聊和寂寞,他希望看到行人从他面前一个个地走过去,看到这个世界处于活动之中。甚至,他或者还盼着有人会礼貌地敲开他的房门,向他讨一杯水喝,跟他聊上几句家常。可惜这个时代的人们不会这样做了,他想像中的情景只会发生在澳大利亚的牛仔时代,在“鳄鱼邓迪”的时代。

余爱华出国多年,她一直生活在如此寂寞的世界中吗?她天天辛苦地早出晚归,会不会也是打发寂寞的一种方式呢?我不由自主地又想到了她。

回到家里,女儿已经关了电脑,就等着我上床睡觉。她说:“我担心死了。刚才我忘了跟你说,这附近发生过强奸案的。”看见我渐渐张大的嘴巴,她又补充:“你放心,我们晚上从来不单独出门。在国外怎么生活,我已经很有经验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表示担忧。我希望她搬到市区去住,好歹人气要旺一点。她马上嘲笑我,说墨尔本市中心的夜晚比郊区还要荒凉,因为公司和商店的职员下了班都离开城市回家,市区是一个空巢。我还想询问她,唐人街是不是会好一点,扭头一看她已经睡着了。

我起身,蹑手蹑脚走过去关了房间里的灯,然后坐在椅子上,等着余爱华回来。楼上的电视机开着,大概在放着脱口秀之类的节目,语言的频率很快,一句紧逼着一句,说的人和听的人都来不及喘气似的,背景效果中不时夹有夸张的哄笑声。杰克脚步重重地走来走去,把地板踩得咯吱作响,有时不小心踢到一只喝空的啤酒罐,那罐子就会轻快地滚动起来,一直到碰上了墙壁或者沙发腿,才乖顺地停下。我奇怪他既然不工作,整天无事可做,为什么不能出去迎一迎他的妻子?他放心让一个女人深更半夜独自回家吗?

为了打发时间,我开始回忆跟余爱华相识相交的日子。我记得,那正是我大学毕业分到机关,拿上了每月五十多元的丰厚薪水,单身一人无牵无挂,精神最感自由和振奋的黄金时期。我在机关宿舍有一间单独住房,虽然窄小,放进一张小床、一桌一椅、两个竹制书架,基本上不成问题。我的更多的私人藏书是装进纸箱塞到床肚子底下。四喇叭的手提录音机和大量磁带占据了小床三分之一的面积,使我睡觉时半个肩膀总是悬在床外。吃饭有单位食堂,菜价在五分到两角之间,经济实惠。机关的公共浴室定时开放,免费使用。工作谈不上紧张,偶尔写篇材料什么的,即便不合格,还有处长把关修改,改完了我拿过来抄写一遍,或者直接送机关打印室。因为闲适和快乐,我的身体在那段时间里吹气似的膨胀,由丰满而丰腴,以至于唇红齿白,皮肤娇嫩得吹弹即破。几年之后我从机关出来,体重就开始一年年下降,从此再没有恢复昔日辉煌。

那个年代的审美标准跟现在还不尽相同,“骨感美人”这种词汇尚未在媒体大量出现,所以我的爱慕者为数不少。我们机关的老大姐们上班闲来无事,眼睛也总是盯在我们一班新分配过去的大学生身上,以撮合我们的美好姻缘为己任,笔记本上排着次序地为我们介绍对象,不惜搭上大量时间和公交车票钱。我被大家安排着跟各种身高体重学历和职业的单身男性见面,身边频繁变更着陌生的男性面孔,百无聊赖地对他们重复自己的家庭情况和兴趣爱好,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怀疑浪漫爱情是否根本就是一种虚幻。

余爱华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余爱华比我早两年分配到机关,那时候也还是单身。我们机关里人员很多,楼上楼下分好多处室,我跟她之前也就是眼熟,还知道她是机关团支部书记,此外几乎没说过话。我不是那种跟别人见面就熟的人,她也同样如此。她长着一张轮廓分明的严肃面孔,做事一板一眼,穿衣打扮绝对中性,说起话来,三句不离“理想”、“人生”,所以我们都对她敬而远之。老大姐们从来不给她介绍对象,怕自讨没趣,也觉得她那样的个性不会让男人喜欢。她们说:“余爱华的第一目标是要入党,其次才谈得上恋爱结婚。”那么,因为她暂时还没有能够入党,介绍对象的事情自然就只能放缓一步了。

那一天晚上,我吃过晚饭回办公室,准备把碗筷放进抽屉,然后上楼看电视。那阵子电视里放的是香港连续剧《上海滩》,住机关宿舍的人总是七点不到就上楼占座位。电视机太小,机关会议室又太大,坐得远了,周润发和赵雅芝这一双璧人眉目传情的样子实在看不过瘾。

我关上抽屉的时候,听见门外脚步响,一抬头,余爱华已经走进门内,并且顺手带上了我的办公室房门。

“耽误你一会儿时间,好吗?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她尽量做出轻松的样子,可我还是觉得心里无端发沉。我站着,告诉她我还要上楼看电视,有事情能不能快一点说。我想不出来她会跟我说什么,我们不在一个处,行政上和业务上都不可能发生关系。

“你还是坐下吧。”她微笑着命令我,然后自己先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因为不熟,我不好意思对她任性,要求改日再谈什么的。我无可奈何地跟着坐了下来,一边在心里惦记着楼上的座位问题。

“知道我想跟你谈什么吗?”她和颜悦色。

我摇头,脸上的表情肯定是很不耐烦。我说:“你说吧。”

她咳嗽一声,神情里有短暂的犹豫,甚至还稍稍地红了面孔。她结结巴巴,先扬后抑:“其实……我一直认为……你是个很不错的同志……你单纯,喜欢学习,积极要求进步……”然后她话头一转:“你自己是不是也感觉到了什么?”

我茫然:“我感觉什么?”

她带点尴尬地笑着:“比如说,在恋爱婚姻的问题上……”

我尖锐地回她一句:“我有问题吗?”

她摇摇头:“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是说,机关里的同志们有一些看法,觉得你的恋爱态度不够严肃,就是说……次数太多了,谈一个吹一个,给人印象不太好。你是不是太挑剔了点儿?”

我起先觉得愤怒,而后又觉得好笑。我知道这不是什么“机关同志们”的看法。那时候已经是八十年代,社会上的风气非常解放,离婚和婚外恋都成了比较正常的事情,没有人会对我选择男朋友的方式大惊小怪。有“看法”的只能是她,她自己一副标准的马列面孔,吓得男同胞们退避三舍,因此对我的恋爱现状愤愤不平。

之后跟她的交往渐多,才知道她对我的看法不是出于嫉妒或者酸楚,那是我自己心眼儿小了。她是真心的认为我的世界观人生观都有问题,起码是过于“小资”,跟一个标准机关干部的形象不相吻合。她出于团干部的责任,觉得有必要帮助我纠正思想。

可我那时候年轻,自我感觉不错,很多事情上就比较地锋芒毕露。我记得我一气之下放弃了晚上的电视,即兴作了一场关于现代社会爱情和婚姻观的演讲。我是中文系毕业生,读过的中外爱情小说无以计数。那时候西方的各种现代思潮正在流行,乱七八糟的哲学书籍我也看过不少。我这人轻易不大讲话,一旦讲开,思绪就会突然地活跃起来,言语也就特别地犀利和大胆,强词夺理什么都来,气势上也比较咄咄逼人。要是换一个倾听对象,也许就恼了,起码也会对我心生不满。可是余爱华没有,她非常认真地听着,有时候会忍不住插话,用她的正统纠正我的偏邪。总的来说,她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完全是一副平等交换思想的姿态。临走的时候,她甚至跟我要了几本书的名字,说要去书店买来看看。

一个星期之后,还是在晚上,她第二次来到我的办公室。我们住机关宿舍的年轻人除了八小时睡觉,其余时间都是以办公室为家的,因为办公室比宿舍宽敞,冬天可以烤火,夏天有电风扇可用,宿舍就没有这么好的条件。那天楼上的《上海滩》已经放完了,周润发的死让我欲哭无泪,也令我中毒太深,我从那时候开始就对香港电视剧有瘾,白天无论多累多烦,想到晚上还有两集好看的电视剧等着,有我喜欢的男人女人在剧中生生死死地爱着,心里就倍感熨贴。

余爱华肯定是知道了电视剧已经放完才来找我的,她甚至还带来一包瓜子,摆出一副准备跟我彻夜长谈的意思。

“你手里缝的,那是什么?”她隔了宽大的办公桌朝我伸过脑袋。

我把新疆手鼓那么大的绣花绷子放到桌上,给她看。我刚刚从处里的打字员那儿学来这种“十字绣”的针法,正在笨手笨脚试着绣一块手帕。我一上来就绣了一种很复杂的德国童话式的图案:带红顶的森林小木屋、圆头圆脑的彩色蘑菇、穿巴伐利亚传统花裙的小女孩,还有门前一条象征性的河流、河岸上星星样的黄色花朵。

“真漂亮啊!”她惊呼,紧抓着我的绣花绷子,爱不释手的模样。

“你喜欢,我可以教你。针脚并不复杂,不需要太专业的技能。”

“是吗?”她欢天喜地地应着,然后就绕过办公桌,坐到了我的身边,一边看着我下针,一边讨教各种问题,连绣花线和绣花绷子在哪儿采买都问到了。看起来她是真的感兴趣。我开始对余爱华有了初步的认同。无论多么理智和刚性的女孩,她的内心里总有柔软光滑的一面,对花花草草的东西是天生的喜欢。

研究完绣花技巧,我们言归正题。她找我的目的,其实是要探讨读书心得。我介绍她读的几本书,她买来了,也读完了,她需要有个人听她说一说,说了心里就舒服些。她对外国人敢于在书中那么大胆地谈论情欲和性爱的问题感到吃惊。她说“情欲”和“性爱”这两个词的时候,稍稍地顿了一顿,像是难以出口,并且脸上真的红了。我估计她以前从来没有碰触过类似的字眼。她告诉我,机关同事对她的看法和议论她都知道,她的确是个过于正统和认真的人,这没有办法,从小的生活环境和教育环境令她如此,已经成为习惯,想改很难,自己心里的那一关就闯不过去。但是她的心里并非别人认为的那样死水一潭,她也有女孩子隐秘的渴望,有一些自己都难为情的念头,甚至不那么道德的想法……

我听她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简直大为惊讶,完全想像不出来她指的是什么。

她犹豫了很久,指头在桌面上划来划去,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对我说出来。日光灯装在办公室的天花板上,光线自上而下,加上她微微低着面孔,她眼窝和鼻翼的阴影就更加浓重,是那种雕塑一样大刀阔斧的线条,比多数女孩的确少了一点秀美和柔软。

她不说,我自然不好催促她说,好像我急着打探别人隐私似的。可我又不能自顾自地低头绣花,放着她不管,那样又显得我不通人情。我们之间的气氛就非常尴尬。

忽然之间,她哭了。泪水从她深深的眼窝里溢出来,顺着颧骨和腮帮无声地滚落。她坐着不动,也没有抬手去擦,完全浸透在一种悲伤和绝望中。她的眼睛依然大睁着,却没有看我,看着屋角的什么地方,目光的焦点是虚着的,也许是因为泪眼朦胧,让我感觉到那种虚。我在吃惊了一会儿之后,依稀醒悟到她的哭不是痛苦,其实是一种快乐,她需要有这一场渲泄,可以把压在心里的东西释放出来。

长了一副刻板无趣的党性面孔的余爱华,原来也会为感情而哭啊。

在这种时候,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也真的是无话可说,所以我就把一只手放在她腿面上,轻轻捏了一捏,传达一种安慰和理解。我发现她腿上的肌肉非常放松。她那一刻整个身心都是放松的,敞开的,感性和轻盈的,像花朵在黎明中打开的一瞬。

“对不起啊,真的是对不起啊。”最初的激动之后,她反复地对我说着这样两句话。

我向她表示:“你无论说什么我都能理解。”我期望知道她的秘密,这是女孩子的好奇。

她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上身先是挺直,慢慢地把空气吸进去之后,含住,在五脏六肺荡涤一番,然后非常收敛地吐出来,随之身体软下去,矮下去,舒服极了的那种样子。“我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她眼巴巴地看着我,耳语一样:“我们处长。”

我的身体猛地往后一弹,碰到椅背,就定住了,像贴在上面的一件东西。

“连你都惊讶了。”她苦笑了一声,好像有一点责备我。

我赶快解释:“不不……我不是……我只是……”我发现越解释越乱,只好住口。

她的处长,我当然认识,王强,那一年也就是三十出头吧,机关干部年轻化的第一批受益者。王强的妻子是我们机关年轻女孩最眼红最羡慕的一个人,因为她拥有那么出色的丈夫。王强非但聪明英俊,而且谦和,上下级关系都处得很好,就连路上碰到我们这些新分来的大学生,也是老远就停下,点头,微笑,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绝不卑微,也丝毫不带暧昧,阳光那样的明朗和健康。余爱华喜欢他,一点儿都不奇怪,因为我自己同样如此。关键是,余爱华嘴里的“喜欢”不是一般的喜欢,那已经是等同于“爱”的一个用词,她提到他之前的悲伤和流泪,明白无误地昭示了她内心的一点一滴。

“可是,他的儿子都快上小学了啊。”我忍不住地替她焦虑。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我号称“现代”,骨子里还是传统。如果放在更年轻一代人的身上,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爱一个人,尽管去爱,妻子儿子视作无物,还不行吗?什么时候爱到尽头,大家挥挥手走路,“不带走一片云彩”,多么的简单干脆。

余爱华忽然凑近我,眼睛里放出一种异常的光亮:“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千万不许说出去。王强不爱他的妻子,他们夫妻感情不好,有可能离婚。”

我又一次地对余爱华感到惊讶。她远不似我从前想像的那样无趣和刻板,她已经对暗恋着的处长做了很多调查,或许还有跟踪和监测,所以掌握了如此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我问她是不是准备等下去?等到王强有朝一日离婚,然后她乘虚而入?

她嗔怪地责备我:“什么叫乘虚而入啊?”

我连忙道歉:“对不起,用词不当。”我又问:“万一他离不了婚呢?或者想离又不离了呢?”

她先是说,她可以无休止地等下去,等一辈子。想了想,她又反驳自己,不可能的,她的运气不会这么坏,我不应该用悲观主义的思想影响她。

那天晚上的谈话到此结束。余爱华第二天上街买来了绣花所用的一切材料。她先绣了一块手帕,很简单的一朵向日葵,用金黄色和黑色的丝线搭配,挺漂亮。然后她就买来一对洁白的纯棉布枕套,开始绣那两枝并蒂莲。我发现她对花朵有着特别的兴趣。可是她在生活中从来不穿花色衣服,连格子之外的图案都很少上身。

我注意观察年轻的处长王强,果真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的动向。比如说,星期天他到机关来加班的时候,把他的儿子带过来了。从前他儿子一直是有人在家里照顾的。再比如说,机关里发电影票,每人两张,王强和他妻子都没有去,去的是他的老父老母。还比如说,有一天我看见王强妻子到机关里来,没有去找王强,却直接进了局长办公室。下班时候我在自行车棚遇到她,她好像眼圈有点红,低了头不跟人招呼,匆匆忙忙骑车走了。

我不能不佩服余爱华的细致,她比任何人都要更早地发现了他们处长生活中的一切异常,因而无比坚定地竖立起了她自己婚姻的信心。

但是,世间的一切总有太多的意外,世界是因为一个又一个的意外才发展成了今天的样子。八四年王强率队去深圳考察学习。新兴的城市深圳除了有令人震惊的建设速度之外,还有了另一样新兴的职业:妓女。那时候也叫:暗娼。谁也说不清王强是怎么昏了头,把自己如花的前程丢到了脑后,睡到了一个年龄可以当他姐姐的妓女的床上。一同去深圳的机关同事都感到吃惊,在王强被深圳的公安扣押之前,他们一点儿都不知道王强是怎样被那个妓女拉下水去的。

王强回到南京,没有进机关大门,直接去了拘留所。那时候赌搏嫖娼都是大事,大到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机关上下震惊。党员和干部们大会小会开了不止一次,缺席批判王强的堕落行为。王强的所作所为实在太过超前,南京人的脑子里根本还没有“嫖娼”这个概念呢。

有一天晚上我到余爱华的办公室,我问她接下来怎么办?她非但没有沮丧,反而眉飞色舞地告诉我:“知道吗?王强妻子同意离婚了,今天到机关里来开离婚证明了!”

我于是明白,我什么都不必再说。我只跟她讨论了新开播的日本电视连续剧《血疑》,又说了一会儿枕套上绣花的技术问题,然后告辞出门。我想,她说过要把“百年好合”四个字绣到枕套上去的,现在应该可以做动手的准备了。

不久我结了婚,调离了机关,到另一个单位工作。我知道余爱华实际上一直都没有结婚。几年之后又听说她自费出国。那时候她已经入了党,提了副处。她是先退党,再辞职,才办妥了出国手续的。机关里又一次全体震惊,甚至比听说王强的嫖娼还要吃惊。要知道,余爱华为争取入党,经过了多么不懈的努力啊。

还有那只枕套,余爱华既没有绣上她心仪的词句,又没有舍得丢弃,她夜夜枕它入睡,是不是觉得枕上的花朵也可以在心里常开不败呢?

那晚我一直坐到了十二点以后。因为房间里黑着灯,女儿的呼吸声又如同催眠小曲,我实在困倦不堪,只好站起来,赤了脚在房间里走动。我不明白余爱华天天深夜归来,清早出去,怎么还有精力在床上折腾出那么大的动静。莫非澳大利亚的牛肉比别处养人?

楼门前的车道上响起了碎碎的脚步声。接着,听到钥匙在门锁中索索地转动。我赶快走出房门,随手拉开门厅里的吸顶灯。余爱华被倏忽而来的光线晃得眼睛直眨巴,一只手下意识地举起来挡了一挡。我看见眼前的余爱华是一个胖墩墩的中年女人,上身一件过臀的桃红色织花毛衣,下面配大花九分裤,花卉的色彩非常鲜艳,裤子的弹性也好得过份,腿面和腿肚的肌肉勒出圆弧形的突出线条,十分不堪。还好,脚上一双平底软皮鞋是黑色的。今年流行穿彩色牛皮鞋,她倒是没有紧跟潮流,将自己从头到脚地用色彩武装起来。

她适应了楼里的光线,放下那只遮光的手之后,有片刻时间,我怀疑站在面前的是不是我的同事余爱华。她的脸不再是那样凹凸有致轮廓分明,而是臃肿虚浮,眼袋、颧骨、嘴唇都是鼓出来的,松松地悬着,密布了细细的皱纹,纵欲过度或者酒精中毒的那种症状。难以接受的是她的化妆技术,粉底打得既厚又白,剃光的眉骨上画着蚯蚓一样弓起身子的细眉。国外唐人街的中老年女性都喜欢画这样的眉型,我实在弄不懂这是怎样的一种审美情趣。

我试着喊她:“余爱华?”

她愣愣地盯着我看,惊讶得不能自已:“我的天哪,怎么会是你?”

她一把拖起我的手,一直把我拉到楼梯下的卫生间里,关上了门。“我们在这儿说话,别弄醒了孩子们。”她说:“你女儿,她叫苏姗吧?搬过来的时候提起过你的名字,当时我还在想,是不是我的那个同事?我后来还想细问,太忙,没找着时间。唉呀太好了,我们会在这儿见面!你说这是不是缘份?”

我说:“都这么多年了!”

她也说:“都这么多年了。你女儿都这么大了。”她垂下头。再抬起来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圈隐约有一点红。我的心里也就跟着酸涩起来。

我们互相都没有提对方的变化。人到中年,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她大致地问了一下我的现状,我作了如实汇报。然后我反过来再问她,她好像不太愿意回答,手捂着嘴打一个大大的哈欠,不无疲惫地说:“太困了,都已经一点钟了。我们明天再说吧。明天我休息,有一整天时间。”

我送她到楼梯口,恋恋不舍地看着她上楼。因为处于攀登的姿势,她的身体微微前弓,臀部撅起来,过长的毛衣被臀尖顶出两个小小的山头,而且随迈腿的动作有节奏地高低起伏着。我发现她穿这一身衣服其实很性感。起码杰克是喜欢的。

回到女儿房间,脱衣躺下,早先的困劲全没了,很久都没能睡着。难得的是楼上没出现令我尴尬的响动。余爱华知道有我的存在,某些举止着意收敛了吗?如果她跟杰克解释这样做的原因,杰克又是否能够理解?

忽然地,我又想起二十年前走进我的办公室里,郑重其事找我谈话的团支部书记余爱华。每个人的身体中其实都潜藏着两种以上的人格,因为环境的关系,很多人至死都没有表现出来的机会罢了。

我折腾到下半夜才沉沉地睡过去。早晨闹钟响,我听到了,我只是催促女儿起身,上学,然后我迷迷糊糊接着再睡。八点多钟,有人在外面咚咚地擂门。这时候阳光已经从窗外一直照到我的床边,零乱的房间里呈现出一种橙色的温暖,女儿睡过的枕头上残留着浅浅的凹痕,她换下的牛仔裤和运动套衫搭在椅背上,口袋里滚出的硬币在地上可爱地躺着,硬币旁边是她的粉红色拖鞋,一只的鞋头枕在另一只的鞋跟上,就像她小时候喜欢枕着我的小腿说话。

是杰克下楼开的门。下楼的脚步声沉重而迟缓,还夹着他大声的叫唤,大概是让门外的人不要性急。后来,他开门之后,就在门口跟来人说了一阵子话。我从窗户里探了探头,看见那是一个年轻的澳洲男人,穿一条带破洞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短袖套衫,头发脏兮兮地披到肩膀,胳膊上的汗毛丛丛簇簇,在阳光下泛出一层毛茸茸的金光。杰克跟他交谈几句之后,放他进门。两个人一前一后脚步咚咚地上楼。那个年轻人脚步与脚步之间的间隙隔得有一点长,我可以肯定他的长腿是每一步迈两格楼梯。

趁他们都不在眼前的机会,我赶快溜出房间,到卫生间洗漱、上厕所。我一向不喜欢让外人看到我油亮亮的隔宿面孔,尽管我已经是不需要过份注意形像的年龄。

我在上厕所的时候,听见楼上传出争执的声音。余爱华那一口怪腔怪调的英语夹杂在其中,而且渐渐地成了主角。她反复地、愤怒地说着一个词:“no!no!”还有“没有”,“不可能”之类的词句。出国十几年,她还是一口中国式英语,所以我马马虎虎能听懂一些词。杰克的舌头有点大,吐字含糊不清。也许清早他已经喝了过多的酒,酒鬼都是这么说话。那个年轻澳洲人,嗓门最高,性子也最是暴躁,说话又急又快,澳洲土音很重,我只知道他几乎每句话都带着一个英语的“操”字,其余就一概不懂了。

一开始,几方面的态度虽然都不够好,但是勉强还能够说理,有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意思。年轻人说得最多,步步紧逼。余爱华坚守阵地,拦截很死。杰克一声声地追问:“为什么?为什么?”也不知道是问余爱华呢,还是问那个年轻人?然后,不知不觉地,争吵就升了级,声音放得越来越大,尖叫,怒吼,咆哮,辱骂,什么最伤人就来什么。他们都忘记了楼下还有一个来作客的中国女人。即便余爱华还记得起来,但是事到如今,她想要顾着我也顾不上,她完全地陷入了两个男人的包围之中,声嘶力竭,疲于应付,连嗓子都变得沙哑起来,变成一种垂死挣扎的哀嚎。

我奔出卫生间,站到楼梯口,手扶着拦杆,想要上去劝解,又不知道会不会把事情弄得更坏。照他们的规矩,也许我应该退避三舍?或者干脆打“911”报警?

忽然地,楼上有“嗵”的一声闷响,像是有人跌倒,或者砸了什么东西。从这之后,形势一片大乱,脚步声杂乱地奔来奔去,啤酒罐叮里咣啷四处乱滚,盘子是照着瓷砖砸过去的,碎裂声惊心动魄,板凳肯定有一张四脚朝天,椅垫之类扔过去的声音发飘,不够份量,幸好还没有人头脑发昏地去碰电视机,否则还会有冒着黑烟的爆炸。

最后,是余爱华一声凄厉的惨叫。我的心跳一下子加快,眼前有一点发黑,浑身都瘫软下来似的。我当时想上楼都没了力气。

幸好,随着她这声惨叫,一切都停止下来。楼上沉寂了约摸一两分钟时间,就看见那个年轻人阴沉了面孔,箭一样地从楼梯上冲下来,一阵风地从我面前刮过去,哗地拉开楼门,消失不见。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看见了他那张跟杰克非常相像的宽阔下巴。

然后,杰克跟着下楼。他也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只是他的步态无法像年轻人那样灵活,几乎是横着身体连滚带爬下来的。他看见了站在楼梯边的我,稍稍地一愣,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赶快追着年轻人出去。

又过一分钟,我听见杰克在外面发动了他的那辆破车。那车吭吭地哼了好一阵子,才勉强起步,呼哧呼哧走远。

我扶着栏杆上楼,只觉得两腿打飘,胸腔里嗵嗵地敲鼓。我一路走一路喊:“余爱华!余爱华?”

她鼻子嗡嗡地回答一声:“我在呢。”

我扑上楼去,一眼看见余爱华蜷在墙角地毯上,脸上血糊拉塌,也不知道是从鼻子里还是从额头上流下来的。她穿的那身大花睡衣上也有血,一点一点,触目惊心。看见我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的样子,她苦笑一下,说:“吓着你了。”

我弯腰问她:“你怎么样?要不要报警?”

她摇头:“是杰克的儿子。”

我愤怒:“那你就该是他的母亲!他怎么可以对母亲下这样的毒手?”

她不以为然:“他亲生母亲就是被他气死的。”

这一下轮到我无言以答。我去厨房绞了块湿毛巾,给她擦血,又打开厨柜找药品。她已经从地上移坐到沙发上,有气无力地说:“别张罗了,我没事,一点外伤。”

“他常这样对你?”我从她手上接过沾了血的毛巾。

“偶尔吧。他没有钱的时候。”

我惊讶:“他来跟你要钱?他没有工作吗?”

“他挣的钱不够用。”

“他为什么不跟杰克要钱?”

“杰克更没有钱。他是拿救济金的人。”

“可是他有房子啊!光收房租就有一大笔啊!”

余爱华得意地笑起来:“房子是我的,我赚来的钱,我买的房。”

我下意识地一声轻叫。现在我大概明白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余爱华盯住我的眼睛:“接下来,你是不是要劝我离婚,让杰克滚蛋?”

我声明:“暂时还没有这么想。”可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日子你感到幸福吗?

余爱华站起来,开始收拾地上狼籍一片的东西。我帮着她收拾。我们先把椅子扶起来,椅垫之类的东西归到原位,啤酒罐装进垃圾袋中,最后拿一把扫地的刷子扫那些破碎的瓷片。整个过程中,余爱华一直闷着头,专心想事情的样子。她最后跟我说了一句话:“把杰克换掉又会怎么样?一百个人的婚姻,九十个人都不会圆满。婚姻就是妥协和忍受。”

我承认她的话算得上至理名言。我还猜测到,杰克肯定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到澳洲这么多年,所经历过的曲折波澜,绝对复杂得超过我的想像能力。

晚上女儿回来,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她,她嚼着糖果回我一句:“家常便饭啊。”

我说:“你这种态度,是不是也太冷淡了?余阿姨毕竟还是我们中国人。”

女儿却跟我认真起来:“怎么可能?她跟杰克结婚,已经拿到了澳洲身份。”

我怔了半天,忽然觉得我在很多方面都天真得可笑。是啊是啊,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我怎么可以光看事情的表面得失而不计它的成本?

余爱华到楼下来,给我们拿来一包桔子,是她家后花园的桔树上长出来的果实。桔子不很大,但是清甜,澳大利亚这地方真是长什么都合适。三个女孩子很会察言观色,知道了她跟我的旧日关系,马上提出来需要请她更换一些家俱和厨房用品。她们并且立刻集合到了露丝房间里,商量之后,开出一张长长的清单。我以为余爱华会表示为难甚至拒绝,还要叫上一阵苦。我知道她的房子是按揭的,她维持这个家并不容易。可是余爱华拿着清单仔细看了一遍,一句废话没有说,折起来放进口袋里,答应近日就办。我嘴里不说什么,心里却有些高兴,毕竟她让我在女儿和她的同学面前很有面子。

她下楼的目的是请我们全体房客明晚吃烤肉。她说她跟杰克讲妥了,烤肉和烤肉炉都由杰克准备,她明天的晚班请假,这样下午就可以回家。她说,澳大利亚也没什么好吃的,她又不会做菜,还是烤肉来得热闹。三个孩子自然都欢呼雀跃。

她走了以后我才想起来,我竟然忘了问一问她的孩子,我是一直很想知道她有没有孩子的。我女儿在旁边很有把握地说,别问了,肯定没有。我说,你别乱下结论。她扬起眉毛:“怎么是乱下结论呢?你看她到楼下坐了一会儿,把你带给我的一袋相思梅全吃光了,如果是妈妈,她肯定不舍得吃孩子的东西。”我想了想,哑然失笑。我承认女儿的判断极有道理,孩子对母亲的辨识力几乎是天生的。

第二天下午,余爱华果然回来得很早,还带回来一纸袋的蘑菇、青椒、洋葱,说是可以跟肉类一块儿烤着吃的。她在后花园里清理出很大的一片空地,然后又检查家里的饮料够不够喝,纸杯纸盆需不需要再买,胡椒粉、孜然粉、盐是不是齐全。她穿着那身色彩鲜艳的衣服,楼上楼下跑个不停,真心地要把这场烤肉宴会办得让大家高兴。她还说:“杰克会买肉,他知道什么部位的肉烤起来最嫩。我做这些事情总是不如他。”她又问我,杰克是什么时候开车出去的?我说好像上午就走了吧?一直没看见他。她点点头:“借烤肉炉去了。我们总是借他弟弟家的烤肉炉用。”

五点多钟,孩子们回到家里。她们动手切那些蔬菜,切成拇指那么大,一块一块往铁钎上穿,一边嘴里不停地说着话,说学校里老师和同学的那些趣闻,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烤肉的乐趣不是吃,就在于这些大家动手准备的过程,充满温馨,充满情趣,不似平常的家宴,一人辛苦,其余人坐享其成,缺少关爱和平等。

六点钟,一切准备妥当,可是杰克还没有回来。我们坐在后花园里,边喝饮料边等。余爱华有些着急,不断地走到前门车道上去看。她对自己寻找的解释是:杰克的车不好,可能又在哪儿抛锚了。“要不然,我们先吃些炒饭?”她征求大家意见。女孩们坚决摇头,她们从中午起就开始节食,只为了晚上这顿盛宴,怎么舍得用炒饭来破坏气氛?

终于听到杰克那辆老爷车的吭哧吭哧喘息声。余爱华“啊”地一声叫,眉眼舒展开,笑得像个无锡泥阿福,跳起来就往前门跑。我们都一齐跟过去,准备帮忙往车下搬东西。杰克的车是扭来扭去“之”字形地开进车道的,而且停车时一下子没刹住,车头顶翻了门口的一个垃圾筒。我看见余爱华的脸上倏然变色,笑容像被一把刷子抹去了一样,嘴唇紧闭,眼袋和腮帮子都耷拉了下来,一声不吭。于是我和三个女孩子都站住不动。我们醒悟到有不好的事情将会发生。

杰克打开车门,踉踉跄跄地走了下来,又打开后面的车门,拎出沉沉的一打罐装啤酒。他拎着这些酒要往楼门里走的时候,猛然抬头,看见了站在台阶上的一排五个女人。他停住了,奇怪地眨巴着眼睛,好像不明白我们怎么会对他举行如此隆重的欢迎仪式。他喘着粗气,微微地摇晃着身体,红通通的鼻头可笑地臌胀着,眼仁和眼白一片混浊,空着的那只手举起来,比划了好几下,要说什么,却怎么都说不出。他的思维、语言、动作在此刻全都错位了。

余爱华一动不动,她的脸色由通红而变得青白,又由青白转而发紫,不新鲜的猪肝一样吓人。终于她对他叫出一句:“你去死吧!”还觉得不能解气,又补充一句:“和你这辆该死的车一块儿去死!”

杰克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又挨次看着我们的脸,结结巴巴地问出话来:“为什么?为为为什么?出什么事了?”

余爱华转过身,把我们几个用劲一推:“走,我们叫车去餐馆,请你们吃海鲜!吃光用光算数!这个家我也不要了!”

她真的把我们带到了一家香港人开的餐馆,鱼呀虾呀鲜贝呀点了好几个菜。她还叫了啤酒,一个人就灌下去两大杯,弄得我直担心她会喝醉了当场呕吐。女孩们都吓得不轻,谁都不敢多说什么,饭菜也吃得小心翼翼,结果桌上剩了好多。结账的时候,那顿饭花了一百多澳币。我抢着要付钱,她抓住我的手,死活不让,指甲把我的手背都掐出了几个血痕。

那天晚上我很久都不敢睡,张耳听楼上的动静,随时准备冲上去当“灭火”队员。还好,楼上静悄悄一点动静没有,很可能两个人都喝得多了,上床就烂醉如泥,想吵架也吵不起来。

隔天我起床之后,楼上依然安静。探头往窗外看看,杰克又在一身油污摆弄他的破车了。我走到楼梯口,往楼上喊了几声余爱华的名字,没有人答应。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出了门。生气归生气,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看起来两者之间她分得一清二楚。

我决定进城,到余爱华上班的地方看一看她。之前女儿曾经告诉我进城的详细路线,我很想试试凭自己的几句破英语能不能在墨尔本做成我想做的事情。我下楼找杰克,向他询问余爱华的详细工作地点。比手划脚纠缠了好一会儿之后,他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他很高兴地搓着手,连声说:“ok,ok。”他好像全然忘记了昨天所犯的过错和余爱华对他的愤怒,油污的大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抓住我递过去的本子和笔,以墨尔本的米黄色中央车站为基准,画出了到达余爱华工作地点的公交线路图。他的手指粗而短,指甲缝和关节处嵌满了黑色的油泥,小小的原珠笔捏在他手里,就像捏着一根掏耳朵的小棍子,陌生,而且还不灵活,画出来的线条也是歪歪扭扭哆哆嗦嗦,弄得他不断摇头,沮丧地笑,对自己非常无奈。他最后在我的本子上标了一个地名:维多利亚市场。他在这个地名上画了一个粗粗的圈,表明这是余爱华工作的地方,也是我的短途旅行目的地。

我没有购买月票或者周票,口袋里揣着现金上了路。在车站,我看见一个华人老太太站在一辆桔黄色公交车的车门口,用广东话对司机表示她的愤怒。中年的司机探出半个身子,用英语激烈地回击着。双方的语言我都听不懂,我估计他们之间也是不可能沟通的,可是他们照样有着表达自己意见的热情,双方的指责你来我往,活像表演一出荒诞情景的戏剧,使我忍不住发笑。这时候,他们双方在同时看见了我,马上把语言的对象转移到我的身上,广东话和英语从两边对着我的脑袋倾盆而下,然后眼巴巴地盼着我来搭起他们之间的桥梁。我无能为力,只好连连道歉,落荒而逃。

路上一切顺利。所有公交车的站名、每班车到达和发车的时间、快车还是慢车,标得清清楚楚,司机也都是严格按照时间表来操作,基本上不会让人无着无落地空等。比较起来,国内交通在时间的把握上完全就是信马由缰了。

我想像中的维多利亚市场,是一个有着维多利亚时代建筑风格的气派非凡的商业场所,所以,当我实际上已经走了进去,穿行在那一排排塑料大棚式的简易构架中时,我还在不断向人询问:“对不起,请问哪儿是维多利亚市场?”

我不知道国内的什么地方可以与此相比。也许早先浙江义乌和福建石狮的小商品市场跟这里有些相似。可是那两处市场我都是久闻其名,而未曾身临其境,还是无法确信是不是真的类同。总之我一走进这片一望无际的棚架式市场,就完全地迷失在商品海洋中,再也分不出东西南北,进路和出路。我糊里糊涂沿着两边货摊空出来的小路行走,耳朵里听着各种英语、广东话、普通话、越南语、印巴语、阿拉伯语等等乱七八糟语言的吆喝,嗅着羊皮、羊毛编织品、廉价香水和香料、金属及塑料的小玩意儿散发出来的混杂成一团的气味,心里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我不是担心抢劫、偷窃、行凶、非礼这样一些实质性的伤害,我是无端地心跳,出汗,好像走进陌生梦境中又挣扎不出来的那样一种焦虑。

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我居然在成百上千的货摊中很快发现了余爱华。她那天穿着一件葱绿色外衣,非常显眼,在整体上灰秃秃的摊贩们中间一下子就跳了出来,醒目地招摇着。我这才明白她为什么总穿这些红红绿绿的衣服,她要在无边的千篇一律的货摊中突出自己,非如此不可。中国人还是比别人聪明。

我本来想马上跑过去,站到她的摊档前,给她一个惊喜的。后来我看见有一对六十多岁的中国老人从她摊前走过,被她招呼着停了脚,我就没有再凑过去,只是迂回着挪近了一些,看她怎么做成这笔生意。

她首先拿出来的是一大盒澳大利亚特产品:绵羊奶护手霜。那一盒很沉,打开来看时,是三四一十二瓶,整整一打。

“买吧,从澳大利亚回国的人都带这个,冬天搽手再好不过。搽脸也行。纯绵羊奶制品,别处没有。”她满脸堆笑,一口气地说下来,冰淇淋一样滑溜。

“绵羊奶护手霜啊,国内也有的。”老太太拿起一瓶看了看。

“那都是假的,绝对没有澳洲产品这么纯粹。”余爱华斩钉截铁。“想想看啊,澳洲是出绵羊的地方啊,全世界还有比澳大利亚更好的羊?当然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绵羊奶了。大姐你试试。”

那个被余爱华称为“大姐”的老太太,很被动地让余爱华捉住一只手,手背上涂抹了少少的一点护手霜。老太太戴着蚕豆大小的翡翠戒指,乳绿色玉镯,穿体面雅致的滚边唐装,操着带上海腔的普通话,一望而知是过来探亲的有点闲钱的老人。

“怎么样啊?”戴金丝眼镜的老头儿凑过去看老太太的手背。

“好像……就这个样吧?”老太太说不出个所以然。护手霜搽到手背上不可能有清凉油的瞬间反应。

“那就买几瓶算了。”老头儿似乎不忍辜负余爱华的一片好心。

“多少钱一瓶?”老太太开始问价。

“给个整数,一百块,这一大盒都归你。”

老太太马上胀红了脸:“不可能的呀!你也要得太狠了呀!听我女儿讲,这东西最多卖三块钱一瓶的呀。”

余爱华一拢胳膊收回了她的货品,好像生怕对方抢走了似的:“大姐呀,货跟货不能比的呀。你说的那是什么牌子?我卖的又是什么牌子?”她熟练地说了个英文单词。“品牌货哎,原产原装,有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都是中国人,我怎么可能骗你?”她把两大张印满密密麻麻英文的粉红色纸头放在两个老人面前。

“总之是太贵了。至多这个价。”老太太伸出四根手指,玉手镯在腕子上晃晃悠悠。

余爱华脸憋得通红,咬牙蹙眉跟自己的思想斗争了半天,无奈地一拍手:“算了,五十块卖给你!你们是上海人,我是南京人,差不多也能算老乡。我不赚你们一分钱,只图你们回上海帮着做个宣传。”

“一整盒太多,我只要四瓶。”老太太又缩回半只脚去。

余爱华惊叫:“四瓶怎么够?你们来一趟澳大利亚,回去要不要应酬?亲戚啦,邻居啦,小保姆啦,小孩的老师啦……喜欢这东西的人不要太多哦!一人送上一瓶,好看又实惠,花不了几个钱,说起来还是外国货,你们想想……”

老太太抱起那一大盒护手霜,掂了掂,大概还是觉得太沉,还在犹豫。

余爱华忽然从旁边的一大摞羊皮中抽出一张,啪地摊开在两个老人面前,手掌从皮面上柔滑地抚过去:“要不这样,这是我摊子上最好的一张羊皮,我便宜点搭给你们,怎么样?”

那的确是一张不错的羊皮,洁白,柔软,毛绒很长,冬天铺在沙发上坐,取暖设备都用不着开。

老太太手摸着羊皮,脸上是真心的喜欢。结果她们以八十元的价钱谈定下来。老头儿掏出皮夹子付钱的时候,余爱华顺便又介绍了一种软羊皮做的鞋,看上去笨头笨脑,穿起来舒服得吓人,特别是冬天晚上坐着看电视,一双鞋抵一条毛线裤。她卖给老太太只算一半的价,十块钱一双。

就这样,本来是随便逛逛的老头老太,离开余爱华的摊位时,手里抱了一盒十二瓶护手霜,一大张厚羊皮,两双羊毛鞋。口袋里却少掉了一百五十块澳大利亚元。

老人走远了之后,我笑着站到她面前,真心真意地说:“恭喜你呀,又发一笔财。”

她又惊又喜地责怪我:“怎么一个人摸过来了?真敢啊!你该让杰克开车送送你。”

我说:“免了。他那车子要是半路上一抛锚,我起码半天时间要丢掉。”

她问我:“想买东西吗?”

我说我也来几瓶绵羊奶护手霜吧。刚才听她说得那么好,不买真有点对不起澳大利亚。我说着要掏钱,她面红耳赤地把我拦住:“你干什么你?瞧不起人还是怎么的?送你的那一份,我昨天就带回家去了。”

我说:“你做生意不容易,我不能白要你的东西。”

她瞪着眼睛看了我半天,声音忽然变得忧伤起来:“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啊?从前在机关食堂吃一锅菜的日子,你以为我都忘记了吗?”

我看见她眼圈都要发红的样子,只好答应下来。我说我请她吃午饭,就在这附近找个餐馆。她先是高高兴兴准备收摊,收到一半又住了手,说:“不行,出去这半天会耽误生意。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右边眼皮直跳,左跳祸,右跳福,我福气来了,今天还应该有一单大生意。我不能走开。”

我心里直好笑,她所谓的“一单大生意”,撑死了也就是卖个两三百块钱的羊皮和护手霜,扣除成本,能不能赚到几十块钱都难说,她竟然就分分毫毫都舍不下。没办法,我只好跑出老远的路买来两分中式快餐。拎着饭盒和饮料回头时,要不是余爱华那一身招摇的葱绿衣服,我肯定要在这片摊贩的森林里转来转去找不着北。

我本来要等她下午收摊一块儿回家,结果她不行,她一共打着两份工:维多利亚市场关门之后,正赶上唐人街的中餐馆下午开门,她要去中餐馆做洗碗工,晚九点之后才能歇下来。那时候往郊区的班车已经少而又少,个把小时才能等到一班,所以天天回到家里都是深更半夜。

“余爱华,你房子都买了,何必这么辛苦!”我温和地责备她。

她嘴巴里含着一口饭,不无哀怨地笑了笑:“不辛苦,我坐在家里干什么?等死?”

我后来细想想,觉得她句话的份量很重。简单的几个字中,包含了对她目前生活的不满,以及对过去一切的留恋。我忽然想到了她晒在阳台上的枕头,枕套上因为陈旧而变得幽暗迷朦的花朵。在她每天每天守着这一堆羊皮和护手霜数钱的时候,她偶尔也会想起并蒂莲是如何一针一线绣上枕头的吗?

一星期之后,我离开墨尔本回国。行李箱里一块极好的羊皮,是女儿特地买来送给我的。虽说她的钱也就是我的钱,但是由她花出去再送给我,感觉就不一样。余爱华送我的果然是一大盒十二瓶护手霜,沉甸甸坠手,为了不让行李超重,我只能拎在手中。她要让杰克开车送我。杰克笑眯眯地说:“亲爱的,那你要去餐馆请假,坐在车上帮我看地图。你知道我从来没有去过机场。我连墨尔本都没有离开过。”我连忙婉言辞谢:“算了算了,我还是叫辆出租,大家的时间都不会耽误。”然后我就和这楼里所有的人在门口拥抱,告别。

说起来也是巧,我回国以后在南京的晚报上发表了一组澳大利亚游记,里面提到了余爱华的名字。我旧日机关的一个同事看见了,打电话到报社去,然后辗转找到了我。我们之间也是近二十年不见,彼此都搬过几次家,同事又已经退了休,如果不是由报社做中转,茫茫人海中要找到对方还真是困难。

同事走进碧螺茶馆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有一种微微的震惊。我记得从前的她是一个四十多岁看上去苍老憔悴的女人,丈夫去世很早,两个儿子都上中学,成绩不好,调皮捣蛋,学校三天两头要把她拎过去训话。她在办公室里说起儿子就唉声叹气,有一次甚至还拿了刀,在儿子面前威胁要自杀。她最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养儿子干什么?儿子是孽债,一辈子都还不清。”看到别的同事不断张罗为我介绍男朋友,她还告诫我:“结婚可以,生孩子要慎重,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宁可不要。”

然而我现在看到的她,中等个头,微微地有一点发福,皮肤红嫩细腻,近看才能发现那些浅浅的皱纹,不用说就能知道,是经常光顾美容店的结果。头发也是认真打理过的,染的是深棕色彩油,不像很多染廉价黑油的老太太,因为颜色过浓过深,乌乌的一团,真头发看起来也显着假。她甚至披着一件高档的羊绒披肩,驼色,有长长的流苏垂下来,衬得整个人相当的富贵和娴雅。

她坐下来之后告诉我,是小儿子开车送她过来的,她住得有点远,在百家湖。我听了更加吃惊,百家湖几乎是我们这个城市里最高档的别墅区了,在那里买一套房子,百万以下的价钱免谈。她微笑着说,以她的退休工资,当然住不起别墅,房子是大儿子买的,大儿子在深圳开公司,有钱。小儿子留在身边,做点小生意,钱不多,时间多,能够随时照顾到她。她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隔三差五要往医院跑一趟,每次都是小儿子搀扶着她,忙前忙后,挂号取药的,医生护士看着都羡慕。她幸福地叹着气,责备我:“你说你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干什么?好儿女是替国家社会养的,平平庸庸的儿女才是自己的。”

这是一个人生命沉淀之后的切身体会,地地道道的经验之谈。多少人焦虑操心了半辈子之后,才会豁然醒悟:事情的最终结局并非自己当初的一厢情愿。可是我,我的半辈子还没有过完,所以我还在做着盼女成才的梦,一时半会儿不会梦醒。

我们喝着雨花茶,很快聊到了余爱华。同事今天本来就是为她而来的。退了休的人,生活优裕,闲得无聊,喜欢回忆从前的往事。我大致说了说余爱华的现状,但是没说杰克是酒鬼,更没提到深更半夜楼上的疯狂作爱。

同事问我:“你知道余爱华那年为什么退党出国吗?”

我摇头。余爱华出国的时候,我已经调出了机关,这回在墨尔本又没有机会询问这些。我知道有很多事情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说的,它就像长在脸上的一颗痤疮,要挑开它,挤出刺头,必须蕴酿到相当合适的时候。

同事告诉我,余爱华其实是为了王强。王强出事后被拘留的一段日子,余爱华为他做了一切能做的事。她以为王强跟妻子离婚之后,就肯定是她的了,她不嫌弃这个嫖娼的男人,男人肯定是对她感激涕零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可能不接受女人的主动示爱。可是实际上王强就是没有接受。他又去了一趟深圳,要把那个大龄的妓女娶回南京。更加离奇的是,那个女人一口拒绝了王强,理由是赚钱还没有赚够。那女人给王强介绍了另外一个愿意跟他走的女人,王强竟然就带着这个女人回来,登记结了婚。

我目瞪口呆:“还有这样的事?”

同事感慨:“你想像不到机关里的人有多么吃惊。王强为一个妓女把自己彻底地打进了地狱。你说王强他图什么呢?财?貌?权势?一门都不门啊!他是自甘堕落啊。可惜了他这个青年才俊。”

作为旁观者的同事们都如此想不通,身陷其中的余爱华肯定是更加不通的。余爱华这个人,本来就自卑,保守,偏执,对自己苛刻到严厉,当王强的这些古怪举动如晴天霹雳一样朝她打过来时,她的世界肯定在短时间内基本崩溃。她后来的退党,辞职,出国,是对世事的彻底绝望,还是对王强这个旧日处长的一种信念上的报复呢?

同事最后告诉我:“王强还在南京。”

我心里忽然一跳:“真的?”

她点点头:“在城南夫子庙,开了一家茶馆。去年我带孙子到夫子庙看灯会,看见过他。不过他没有认出我。大概是我老得太多了吧。”

她言不由衷地笑了笑,把肩上的披巾裹一裹紧,抬手抿了抿头发。看得出来,她实际上对自己相当的满意。

从那天谈话之后,我发现我开始心不在焉,做什么事情都不能集中注意力,心思老往夫子庙那边滑。我打开电脑的时候,屏幕上隐隐约约跳出夫子庙白墙青瓦的仿明清建筑。站在阳台上的时候,身体飘飘忽忽地越过小区绿化带,忽然间成了夫子庙热闹街市上的快乐一员。就连我烧开水泡茶,茶杯中袅袅升起的水雾也幻化出来一个又一个夫子庙的元宵花灯。我知道我已经走火入魔了。我这个人,遇事太容易投入,三分理智七分情绪,生命常常就消耗在这些莫名其妙的激动之中。

我决定去夫子庙一趟,寻找王强。

严格地说,我对夫子庙的熟悉程度远远不如新街口或者山西路。夫子庙太乱太嘈杂,人流量大得像是天天赶庙会,搭眼看过去全都是穿轻便装运动鞋的外地旅游者。从我的女儿长到半大不大,对元宵花灯再不屑一顾之后,我几乎就很少涉足这一带地区。而且,我的同事只说王强在夫子庙开了茶馆,并没有具体告诉我茶馆的方位:秦淮河南还是河北,文德桥还是乌衣巷,贡院大街上还是王谢故居旁……夫子庙这地方,豆腐都能卖出肉的价钱,王强无论在哪个角落里开茶馆,相信生意都不会做得差。

我特意换上一双运动鞋,打车到了夫子庙,开始一场漫无目标的寻找。我是在状元楼宾馆前面不远处下车的,然后我没有沿大街走,而是插入一条两边挂满丝绸围巾和手绘扇面的小巷。不知道为什么,我认为王强不会把他的茶馆开在人多热闹处,他做事情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所以他的茶馆也不会旗帜高扬醒目得像超市。我走过了一些卖金箔画的店,卖紫砂茶壶的店,卖雨花石和文房四宝的店。我在每一家卖特色小吃的饮食店和小巧雅致的茶馆门外驻足停留,观察和感觉店堂里那些坐着的和走动着的人,看他们的着装和姿态,希望能够凭我的鼻子嗅出一种不同寻常的气味。我的耳朵里灌满了青春歌星林依轮和郑秀文的别别扭扭的唱词。也许不是他们二位,而是另外的两个偶像派人物。我闹不太清。从前我跟余爱华王强同在机关的时候,歌星只有一个邓丽君,那声音一听就熟,崇拜和迷恋都是简单的事。不像现在的时代,会唱的人太多,鱼龙混杂,你永远不知道谁才是最好的。我从几个炸臭干炸鹌鹑的摊档边走过去时,头发、皮肤和毛衣上沾了浓浓的油烟,腻歪歪十分难受。其实我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尽量从那些炸锅的上风处绕着走过,可是油烟的分子非常顽固,无孔不入,丝毫也不给行人逃遁的余地。

最后,我带着头发和衣服上的油烟味站到了王强的茶馆前。我是隔着一扇玻璃门看见他的。岁月如梭,光阴荏苒,我却能够隔着玻璃一眼就认出他来,而且有一种被电流击打之后的微微的震颤,只能说明王强当年给我的印象太深,或者说这么多年他没有太多的变化。茶馆正在营业时间,他没有站在柜台里面忙忙碌碌,也没有带着满脸的职业微笑在客人中间来来回回穿梭问询,却气闲神定地安坐店堂一角,跟一位银发老者下棋,黑白两色的围棋。他穿着一件跟茶馆配衬的唐装,不是时下流行的花团锦簇的那种,是普通布料的,黑色,立领盘扣,没有丝毫装饰,简单随意中透着一股卓尔不群的傲气。我计算他的年纪应该是五十出头,鬓边的丝丝白发明白无误地标识着他的年华老去,可是他的面容却比从前更显清癯,举手投足从容不迫,少了那种阳光般的明朗,多了世事沧桑之后的低调和沉郁。

我在茶馆前面的书报亭里站了很久,装作翻阅几本时装杂志,实际上眼睛里看的都是王强。我借助报亭里悬挂的花花绿绿的广告,把自己隐藏得很好。我不愿意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和他相认,那会使彼此都觉得尴尬,何况我一身都是炸臭干的油烟味,感觉上再糟糕不过。

回家之后我给余爱华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关于王强的见闻。我的电话是打到她上班的餐馆里的,因此她那边的背景中是厨房间嗤啦啦的爆锅声和抽烟机的轰鸣声。我大声地呼唤她:“喂?喂?”她也大声回答我:“听到了!”她一字一句说:“我现在不能跟你多说话,老板会不高兴。我挂啦!”她啪地挂上了电话。

过了一星期,她把电话打过来,内容非常简单,几乎是例行公文一样,告诉我她要回国一趟,她的到达日期和航班号。她要求我去机场接机。“你一定要来接我。”她强调说,“一定一定,否则你就害惨了我。以后我再告诉你原因。”

她搭乘了南方航空公司的班机,从墨尔本飞广州,广州再转飞南京。飞机误了点,我在机场海关出口处整整站了两个小时,腰酸背痛。她推着行李车出来之后,没有半句安慰我的话,着火一样地把行李车塞到我手中,又把肩上挂着的比巴掌略大的小皮包取下来,挂到我肩上,解释说:“我不能负重。”我被她弄得莫名其妙:“什么意思啊?”她吭吭哧哧:“嗨,我不能对你多说,反正是一个算命先生警告过我,最近一段时间我要避免负重。”

原来她要求我接机的原因是这个!我简直哭笑不得。

她空着两只手,心安理得地跟在我身后,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对新机场里的一切都赞不绝口。她上一次回国的时候,从上海虹桥机场入关,然后直接搭车去了浙江的老家,根本不知道南京有这么大的变化。

我帮她订了一间宾馆客房,同时也在家里她收拾出一个房间,听她挑选。她犹豫了一会儿之后,还是决定住宾馆。她说,在国外呆得久了,习惯了不打扰别人的私人生活。可是一路上她反反复复向我提及王强的名字之后,我才恍然明白,她不住我家的原因,是为了预留出她和王强两个人单独见面的空间。

既然她回国的目的是见王强,我的任务也就空前简单:直截了当带她去王强的茶馆,让他们接上头完事。她是上午十一点左右到南京的,从澳大利亚过来几乎没有时差,因此,打车到宾馆住下之后,吃了午饭,稍事休息,她迫不及待就要出发。她换了一身自以为漂亮的服装:黑色齐膝裙和格呢带毛领的宽松式上衣。她对着房间里的镜子照来照去,紧张兮兮地问我:“怎么样?还可以吗?你觉得这身衣服能打多少分?”我支吾着说,可以吧。其实我觉得她还不如穿那身桃红色长毛衣和大花紧身裤,反有一股不管不顾的劲儿,让别人印象深刻。

我第二次去夫子庙,就比较地熟门熟路了。我不必穿过那些拥挤的店铺和炸臭干炸鹌鹑的摊档,直接从僻静的居民区插到了王强的茶馆。余爱华依旧是空着两手随我而行,小肩包交给我背着,带给王强的一张袋鼠皮的椅垫也是我拎在手中。我左肩背着自己的包包,右肩背着余爱华的包包,走起路来两边的皮包都往胯部拍打磕碰,别别扭扭,路人看着肯定觉得滑稽。余爱华不管,她走在我旁边悠哉游哉,一点儿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在我接到余爱华要回国的电话之后,我曾经设想了很多种她和王强见面的情景:惊喜,惊诧,惊愕,百感交集,涕泪交加,结结巴巴语无伦次,拥抱甚至拥吻……等等等等。总之是戏剧性的,充满了感慨、眼泪和震撼的。可是,当我们像两个不期而至的普通茶客一样推开玻璃门,无比激动地站在王强面前时,他仅仅是张了张嘴,眼睛里掠过一瞬间的愕然,就站起身,平平淡淡地说了一句:“来了?”

那时候我心里的第一个想法:王强或许不知道余爱华去了澳大利亚,他以为她一直在南京生活,今天是偶然路过此地,想起来看一看他。

王强接下来的第二句话,却说明他是知道她的一切的。王强说:“澳洲怎么样?气候比南京好一些吗?”

余爱华没有回答。她知道这样的问话根本用不着回答。她轻轻地吐出一口气,如释重负的那种样子,好像为顺利度过了见面的初期而庆幸。

我忽然觉得我活了四十多岁,看似通达,其实幼稚。我先前的那些设想统统都是文学,真正的重逢就应该是这样不温不火,不卑不亢,不惊不乍。

趁王强亲自到柜台后面张罗茶水的时候,我朝余爱华丢一个眼色,悄悄转身出门。余爱华回来一趟很不容易,我不能插在当中白耗她的时间。

为了消磨这一段漫长的等候,我在茶馆附近的街道上来回徜徉,把形形色色的旅游商品一件一件看了个仔细。我发现了很多价廉物美的东西,如果把它们放到装修豪华的大商场出售,价格肯定要高出几倍。我还搜索到一些平常难得一见的民间工艺品,比如虎头鞋,比如从前我们戴在脖子上的银项圈,戴在手腕上的铜铃铛。我最后停留在一家绣品铺前,惊喜地见到了二十年前我买过的那种绣花绷架。店主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她热情介绍绣花架的用法:“阿姨你可以用它做十字绣,好学得很,像你这样聪明的人,一看就能会。”

我忍住笑,要求她试给我看看。她手脚麻利地把一块白棉府绸绷到了架子上,而后飞快地穿针引线,在棉布上绣了起来。棉布上事先已经描妥了花样,是一朵盛开的金黄色向日葵。小姑娘皮肤粉白,十指尖尖,拈针的姿势轻盈秀美,说不出来的好看。眨眼功夫她绣出一小片向日葵的丰满花盘,针脚疏密有致,均匀妥贴。她说:“阿姨你看到了吗?好学吧?要是你下岗在家,学会它可以打发时间,还可以绣点枕套什么的卖钱。”

这时候余爱华走了过来。她脸上红扑扑的,眼睛里有一些羞涩,有一些迷失,还有一些从心里涌泉一样冒出来的喜悦。我刚要开口问她的情况,她忽然看见了小姑娘手中的绣具绣品,“啊”地一声惊呼,说:“还有这个东西卖呀!”她问了价钱,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一套,包括绷架,纯白棉布,针,丝线,还有一迭纸样。她说:“我那对枕套太旧了,我得重绣一对新的。”她还问小姑娘:“怎么没有并蒂莲的花样了呢?现在不时兴绣那个了吗?”

我问她:“看起来谈得不错?”

她抿嘴笑笑:“多少年没见了呀!”又说:“还不是那些话,你都猜得到的。”她扯过我肩上的小包,弹开包口,从里面拿钱,付给开绣品店的小姑娘,一边问我:“有没有看见店堂里泡台湾功夫茶的那个女孩?十六七岁,瓜子脸,长头发,挺秀气挺安静的?”

我想了想,摇头。我进门只有很短的几分钟时间,光紧张余爱华和王强见面会出什么事,没顾得上在意别人。

“是王强的女儿。”

我有点懊恼,刚才怎么就那么沉不住气,没看清什么就慌慌张张地走。现在肯定是不可以返回去了。

“他的那一位呢?”我问。

“谁?”余爱华抬了脸。跟眼前粉嫩的小姑娘相比,她脸上的皱纹明显深刻。

我说:“从深圳带回来的,跟他结了婚的那个。”

余爱华舔了舔干裂开来的嘴唇,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了一句:“南京的气候太干燥,我不习惯了。”然后她才回答了我的问题:“不知道。我没问,他也没说。”

既如此,我也就不必再问了。

我把余爱华送回宾馆,告辞回家。我感觉她不太愿意我总是陪在旁边。毕竟她对南京不是十分陌生,从前的同学、朋友、同事不只剩我一个人。我说:“不陪你不是不帮你,只要有需要,随时给我打电话。”

没料到她第二天下午就把电话打到我家里来了。她用的大概是公用电话,背景里一片喧闹的市声。她大喘粗气,恳求我:“你快来看看,立刻就来!”

我问她在哪儿?她说在夫子庙,王强的茶馆前面。她声音哆嗦得像是要哭。我心里咯噔一跳,放了电话,忙不迭地收拾出门。

我赶到夫子庙的时候,看见她孤另另地站在茶馆门前的秋日阳光下,双手抱肩,眼神发呆,身子微微地有一点摇晃。我再往她的身后看去,才发现茶馆已经关门歇业,门上是铁将军把门,把手上还挂了一个白色纸牌,上面是两个大字:招租。趴着玻璃门往里看,店堂里空无一人,地面干干净净,遗下的桌椅板凳摆得整整齐齐。

我惊讶地问她:“怎么回事?”

她神经质地摇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昨天晚上我们还在一起,是他请我吃的晚饭。”

“你们说什么了吗?”

“我们说什么了?”她脸上的表情显出迟钝。“他说,从前我是个好姑娘。还说,如果我现在不幸福,一切都是他的错。”

“可是他现在却要躲避你!他害怕被你追着,连他的茶馆都不要了!”我愤怒,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他是躲我吗?”余爱华目光空洞地喃喃自语,“他只是要躲开我?”

我心里说,也许还有他自己。其实王强最想躲的是他自己。

就这样,余爱华中止了她的南京之行,心情灰暗地返回澳大利亚。我答应她,如果我再次发现王强的下落,一定及时打电话通知她。

不久之后的一天深夜,女儿忽然打电话给我,惊恐万状地报告说,杰克出车祸死了,余爱华被澳洲警察抓起来了。女儿在电话里的声音都变了调,肯定是吓得不轻。我心里怦怦直跳,追问她为什么?杰克出车祸,为什么要抓余爱华?女儿说,她也闹不太清,好像是警方怀疑余爱华在刹车上做了手脚,有谋杀嫌疑。

“天哪,杰克那辆车本来就破烂不堪,一修再修的呀!”我在电话这边着急。

女儿回答:“可是,杰克跟他太太的确经常吵架,邻居都知道的。”

我不懂澳洲法律,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会如何处理。我嘱咐女儿随时打听消息,把情况告诉我。

又过了两天,女儿打电话来,说的却是她们搬家了,余爱华的事情一时不能了结,警方临时封闭了那幢小楼。

女儿她们搬到了墨尔本的市区,虽然房租贵一些,学校却近,省了昂贵的交通费。女儿还小,只是个中学生,我当然不能要求她继续关心余爱华的结局。我后来往那幢小楼里打过两次电话,线路那头都是一个柔美的女声,说的是标准英语,大概意思就是我拨的号码是空号。

余爱华又一次从我的生活中突然消失。

又过了半年,我陪同几个外地客人到夫子庙游玩。王强的茶馆改成一个快餐店,莫名其妙地经营傣家风味食品。附近的绣品店还在,那个小姑娘甚至还认出了我,她问我:“还有一个阿姨呢?买绣花绷子的那个阿姨?”我说:“她恐怕不能再买你的东西了。”小姑娘笑起来:“她上次问我有没有并蒂莲的花样,我找到了。”

她拿出一本杂志,摊开,露出夹在书页里的纸样。两朵并蒂莲,一朵大些,蛋青色的花瓣夸张地怒放,中间隐约露出一点嫩黄色花芯;另外的一朵显出娇弱和羞怯,嫩黄花瓣,蛋青花芯,新娘似地倚在蛋青莲花的枝下,欲开不开的,半遮半掩的,幸福绝顶的模样。

我轻轻拈起纸样,举起来,放在阳光下照了照。花朵于是就在我的手上开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