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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某个人就让他自由:黄蓓佳最新中篇小说集. 五、《眼球的雨刮器》

郑晓蔓开车出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下雨的事。从早晨起床,她一直在想要不要赶去机场,要不要去送翁达杰,要不要,要不要?昨天晚上他们吵过一架之后,她是拿定主意不去送他的。早上翁达杰浮头肿脸、失魂落魄地从客房里出来时,郑晓蔓身上穿着印有大朵红花的睡衣,正在厨房烧水泡茶,完全是不准备出门的样子。翁达杰在她身后站了约摸有两分钟,嘴巴里呼出的气息把郑晓蔓的脖子都灼得发烫。但是郑晓蔓忍着,慢慢地洗茶杯,擦干,从拧开的茶叶罐里掏茶叶,仿佛她的后背是一片没有任何感觉的墙。翁达杰终于重重地叹一口气,宣布说:“那我就走了。”他阴沉着脸,一个人拉着半人高的旅行箱出门,箱子的滚轮跟地面撞击得惊天动地的响。

翁达杰会花十二块钱打车到汉口路的民航售票处,然后再花二十五块钱搭乘去机场的大巴。他绝不舍得独自打一辆车直开机场的。绝不。这个人现在就是变得这样精打细算,一钱如命。郑晓蔓怀念他们刚结婚的时候,那时候的翁达杰从来没有钱的概念,也从来不用皮夹子,口袋里的钞票总是揉成一把,要用时抓出来,捡出皱巴巴的一张两张。人的变化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可思议,让人惊叹和感叹。

翁达杰走了之后,炉子上的水就开了。郑晓蔓泡一杯茶,端到沙发前的茶几上,又拆开一包“达能”早餐饼干,然后打开电视,看早间新闻。屏幕上的滚动字幕播报今天有中到大雨,郑晓蔓心不在焉,眼睛看见了,没往心里去。她咬了一块饼干在嘴巴里,太干,咽不下去,就伸手去端茶杯。杯子太烫,她的手摸上去的时候,下意识地抖了一抖,结果杯子居然就碰倒了,一杯滚烫的水眨眼间把茶几弄成汪洋,茶杯滚到了地毯上,茶叶在玻璃的台面上冲得东一摊西一片,报纸成了皱巴巴滴着水的抹布,用去一大半的纸巾盒甚至在积水中飘浮起来,小船一样转了个方向。

郑晓蔓站起身,沮丧地看着这一切。这是惩罚,她想,因为她和翁达杰吵架了,为了她带不带儿子去英国定居的事。她不愿意。之前她探亲去过两次,实在厌恶了那种居无定所的日子,那种自我飘泊和放逐的日子。翁达杰却责备她养尊处优,自私,对婚姻冷淡。两个人心里都窝着火,睡觉时翁达杰甚至赌气蜷到了儿子翁小杰的空床上。一早起来,郑晓蔓宿怨未消,才不肯去机场送他。的确有点儿过了。要知道,翁达杰去的不是杭州广州随便什么地方,他是去英国,一去最起码又要有半年一年不能回来。

该死的。郑晓蔓在心里骂了一句。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她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生活?是性情和性格注定了她要无休止的忍受和等待?

郑晓蔓开车上了路,朝着机场方向飞奔。时间还来得及。她还是应该送送他,好歹他是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父亲。

车里开着空调,凉风习习,所以郑晓蔓没有感觉到外面空气中异乎寻常的闷热和潮湿。她的车技不是太好,手握着方向盘的时候,眼睛忙着看红绿灯,看车行道的指示标志和路两边行人的动态,也就没有注意天空中乌云翻飞的异象。甚至在豆大的雨点啪啪地抽打在车窗玻璃上以后,她仍然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打开雨刮器,把自己的车速降得更慢一些。

人坐在车中,和行走在路上,对风雨的感受天差地别。

夏天的暴雨总是脾气暴躁,倾泄而下时带着一股肆虐和疯狂,像狂躁型精神病人的瞬间发作。雨水瀑布一样地冲涮着车窗玻璃,流速极快,形成飞泄而下的雨帘,将车里车外隔成两个世界。郑晓蔓把雨刮器的摆速开到最大,她的眼前才马马虎虎维持着一片勉强清晰的扇形视窗。她听到比自己心跳声要快上将近一倍的雨刮器的“嗒嗒”声响,看见刮头刷过之后溅出去的密集水花,心里想着这样的大雨航班会不会延误?如果延误下来,翁达杰是焦躁还是庆幸?

前面路口拐弯。因为视角和雨水的关系,郑晓蔓看不见红绿灯的状况,只能跟着前面的车行动态决定自己的行动。她前面的车好像是一辆灰蓝色的富康,车型很旧,开起来摇摇晃晃,几乎可以报废的那种。车后的刹车灯一直没亮,可见前方道路是畅通的。但是就在郑晓蔓放松心情准备跟上去拐弯的刹那,那辆车突然地一个急刹,倾盆大雨中,隔着密封的车门,郑晓蔓还是听到了一声尖利刺耳的车轮的怪叫。她刹那间惊出一声冷汗,立刻去踩自己的刹车,还是迟了,车头已经顶上前面那辆车的屁股,轻微的震动传遍了郑晓蔓的全身,她不由自主地往前面磕了一磕。

她的第一个念头是:追尾了。第二个念头是:应该不太严重,最多彼此碰破一点车漆。

雨就在这样的时刻,像半个小时前的突然而至一样,在郑晓蔓的毫无察觉中戛然而止。

应该下车察看一下,如果前面那辆车的损伤不太严重,就赔一点钱算了,最好不耽误去机场的时间。郑晓蔓这么想。

可是她发现路边的人群开始往富康车的前方聚拢,人们的脸上出现了震惊和恐慌,还有人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大概是呼叫交警过来吧。大雨过后,路上的积水并没有很快消退,水流沿路沟哗哗地冲淌,打着旋涡,流入下水道,一些树枝树叶之类的脏物飘浮在水面,缓慢地、像庞大的拖船队一样移动。郑晓蔓的车后倾刻间已经排出一长串各式车辆,见前方不动,嘟嘟地按着喇叭,而后终于失去耐心,一辆接着一辆后退,改道另行。

郑晓蔓不能走,她出了车祸,需要协商解决。但是她奇怪前面那辆车的车主怎么没有反应,车门一直紧闭,迟迟没有人出来。天哪,怎么回事啊!她自言自语,急得用劲拍一下喇叭,然后气冲冲下车。

令郑晓蔓魂飞魄散的是,前面那辆车不走的原因,居然是车主闯了更大的祸:他撞死了人!一个很年轻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她蜷曲着身体躺在车前好几米远的地方,衣扣飞开了,露出一边瘦瘦的胸脯,乳房是尚未发育成熟的娇小,惊恐的老鼠一样瑟缩在胸前,乳头像一颗哀怨的眼睛。她的头发沾着血块和泥巴,如同顶在脑袋上的一团肮脏的水藻。脚上的一只白色凉鞋不知怎么钻到了她的手边,被她压在手下,紧紧抱着一样,另外的一只却飞到远处的绿化丛中,被一个勤快的老头儿捡了过来,不知如何是好地拎在手中。她身下凝着一片鲜红,积水汪起来的地方稀释成淡红,并且那红色还在慢慢洇开,无限扩散。

刚刚过去的暴雨实在太猛,郑晓蔓居然没有看见前方发生的这一幕惨剧。

她按住怦怦作跳的心脏,转头看那辆肇事的灰蓝色富康车。车主还是没有开门出来的意思。郑晓蔓却注意到车前窗的雨刮器不知为何停止了摆动,因此窗玻璃上沾了一层密集的水珠,每一颗几乎都有蚕豆大小,反射出远处的灰白色天光,使人看不清楚车内主人的模样。所有的人都在围观那个被撞死的女孩,等待警车开过来处理事故,没有人在意肇事车主这时候的情绪。但是郑晓蔓自己开车,所以她注意到了这个不同寻常的细节。她想了一想之后,果断地折回头,走到那辆车的车门前。

她敲了敲门上的玻璃。没有人应答。车主也许是吓坏了,吓傻了。郑晓蔓心里不由得浮起一丝同情。她紧接着又想,躲着也不是个事啊,总要出来承担责任的,何况他和她之间还有交道要打。郑晓蔓这么想了之后,手放在富康车的门把上,屏住气,猛地一下把车门拉开了。

一个人的身体,是一个女人的身体,软绵绵地朝着郑晓蔓的小腹处栽过来,又顺着郑晓蔓的大腿滑下去,俯磕在车门下。郑晓蔓一瞬间头皮全部炸开,张开双手,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

电话铃在床边急促地呼叫了很久,郑晓蔓的意识才慢慢地从黑暗中挣扎出来,飘浮上升,回到现世。昨天晚上因为受惊过度,情绪实在糟糕,多吃了一颗安眠药,结果就是把自己弄成了一具死尸。

她闭着眼睛,伸出一只手,摸摸索索地抓起话筒。

电话里是翁达杰的遥远的声音:“我已经到伦敦了,在希思罗机场。”

郑晓蔓迷迷糊糊“嗯”了一声。

翁达杰停顿了一会儿,有点艰难地说出一句话:“我在飞机上想了一夜,我们还是离婚吧。”

郑晓蔓使劲甩着头,要把自己从安眠药的药劲中拉出来。她现在的脑袋像一个青涩的木瓜,绷绷地响,思维很迟钝。翁达杰的话她是听进去了,但是反应不过来,想不出应答他的言辞。

翁达杰似乎有些不满:“郑晓蔓,你是不是在听?”

郑晓蔓一个劲地点头。但是她忘记了翁达杰看不见她点头的动作。

翁达杰酸溜溜地说:“我明白了。”他又说:“如果你现在不方便,身边有人,我们下次再谈。”

郑晓蔓挣扎出了一个字:“不。”

翁达杰想了想:“那好吧,我就把话说完。昨天上午我在机场,一直在等你的,你大概没想到吧?我一直望着门口,等你出现。我想你要是赶过来送我,说明我们的婚姻还有希望,我们可以再想一想,作一个挽救。下雨之后,航班误了一个小时,我甚至还很庆幸,因为留给你的时间更加充分。可是你到底没有来。登机的时候,我心里多少有一些难过……”

郑晓蔓赶快接住了他的话:“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解释。”

翁达杰冷冷地打断她:“不必了,事情非常明白,你我的情份不过如此。”

郑晓蔓舌头打结地说:“翁达杰……”她脑子里一片混乱,话语像一团乱麻,堵在她的喉管里,她怎么努力也扯不出一个开头。她急得浑身冒汗。

翁达杰那边已经挂断了电话。

郑晓蔓“咕咚”地一声把自己重新放回到枕头上,心里怨恨翁达杰的是:他居然等不及走进家门,在机场就渲泻出了他对她的不满,简直像吃坏了肚子迫不及待要上厕所一样。

走进房间的一瞬间,郑晓蔓眨巴了一下眼睛。房间太小,也太暗,几张做工粗糙的办公桌挤得让人难以放开手脚走路。每张桌面都堆满了纸张、文件夹、电话机、电脑、还有茶杯饭盆什么的,杂乱无章。因为是梅雨季节,屋里有一股潮乎乎的霉味,墙壁和陈旧的窗框上似乎还溢着水汽,完全不是她想像中的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处。

一个戴眼镜的胖乎乎的男人招呼她:“是郑晓蔓?你请坐。”

郑晓蔓坐下来,接过男人递过来的一杯水,受宠若惊地道了谢。她打量他身上的警服,猜测肩章上的徽纹所指明的身份:警督?还是警司?交警的职务是不是这么称呼?她弄不清楚。就像她始终弄不清楚军人们肩章上杠和星的关系。

戴眼镜的男人在她对面坐下来,搓了搓手,先说一句开场白:“真要感谢你,上次来帮我们录了目击证词。”

郑晓蔓客客气气回答一句:“应该的。”

“我怎么对你说呢?”他斟字酌句,尽量要在一个优雅女士面前做出礼貌得体的样子。“那个开车撞人的女人,她的死因已经查清楚了,是过度惊吓而死。”

“真的?”郑晓蔓不觉提高了声音。

“很难相信,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警官苦笑着摊了摊手。“她开的那辆富康车,刮雨器坏了,雨下到最大的时候,前方视线不清,被撞的女孩违章过马路,她没看见,或者说没有及时提防,一下子就弄出了大事。结果是女孩没死,她自己当场吓死了。”

“女孩没死吗?”郑晓蔓非常惊叹。

“没死。是个农村女孩,进城来打工的。年轻啊,生命力顽强得惊人,昏睡一夜,醒过来就没事了。当然,外伤还是很严重。”

郑晓蔓想到那具蜷曲在雨水里的身体,撕开的上衣中敞露出来的一侧乳房,飞到绿化丛里的白色凉鞋,心里有一点恍惚和诧异。

“啊,顺便说一句,那个开富康车的女人,名字跟你相同,也叫小蔓,姚小蔓。你是拂晓的晓,她是大小的小。”警官低头看了一眼翻开的案卷,有点跟郑晓蔓没话找话的意思。

郑晓蔓含混地应着,神情还是恍惚。她已经把自己陷进了“过度惊吓”这个词语带来的意象之中,仿佛词语后面的世界大得无穷,她东张西望总是摸不着边,进去了就再找不着出来的门。

警官站起身,打开墙角的一个矮柜,拎出一个装着乱七八糟物品的塑料袋。

“喏,这些都是我们从姚小蔓车上找出来的东西。通过她的驾照查出来,她原来是木偶剧团的演员,后来剧团解散了,她就在各个剧团和剧组里串场子,干临工。车主不是她,是一个叫乔乔的男人的。男人买的是辆二手车,之后不久就从单位里辞了职,不知道漂在哪儿,车子留给了姚小蔓使用。总之这里面很复杂,我们没办法找到这个叫乔乔的人。当然也不是绝对找不到,是犯不着惊天动地找,毕竟没有杀人抢劫,你说是不是?”他用的口气,好像跟郑晓蔓商量似的。

“怎么处理呢,这种事故?”郑晓蔓很茫然。将心比心,她觉得做交警挺不容易。

“只能把车扣了,等车主过来认领。姚小蔓身上还有点钱,现金,我们先拿去付了那女孩的医药费。将来要是保险公司赔了钱,再退还家属。只能先这么做。每天发生的事故多得让人头疼,再要过细处理,我们没这个精力和人手。”

警官说到这里,叹了口气。他望着郑晓蔓的眼睛闪闪烁烁,瞳仁里洇着一丝柔情。显然,他对眼前的女人不只是好感,意识里已经不知不觉夹杂了另外的东西,能够把心泡软的一种东西。

这时候,来了另外一个交警,女的,很年轻,圆圆的眼睛透着稚气,实习生的模样,俯身跟警官咬了几句耳朵,把他叫走了。“我去去就来。”警官起身前,对郑晓蔓招呼了一下,很客气。

郑晓蔓独自坐了几分钟,觉得无聊,伸手把桌上的塑料袋拖过来一点,拉开袋口,看里面的东西。有一个瘪瘪的钱包;一本黑色封皮的驾照;一把折叠伞;一卷拆了封的清凉薄荷糖;两管口红,一管是黑色塑料外壳,一管是白色金属外壳,都不是什么打眼的牌子;几张停车场和加油站的收据;半瓶喝剩的娃哈哈矿泉水;一个64开大小的深蓝色皮面的本子,一半已经用过了,侧页留下了发黑的手印,页面也显出松动,另一半的页面还相当崭新,纸张和纸张之间紧密结实。郑晓蔓出于一个文字编辑的习惯,把本子从塑料袋里掏出来,随便地翻了一下。她首先看到了夹在本子里的一张男人的照片,全身的风景彩照,背景是一堵残破的墙壁,灰色,有枯干的黄色茅草从墙角伸出来,瑟瑟缩缩的样子。男人穿黑色皮夹克,同样黑色的棉布休闲裤,胳膊抱在胸口,站姿松松垮垮,一条腿还屈在后面,脚尖着地,脚后跟顶在墙上,给人的整个印象,有一种无所事事的颓废和迷茫。他脸上最明显的特征还是那个鹰钩样的鼻子,鼻尖长得出奇,朝着下巴处弯下去,仿佛一棵探在悬崖边的树。长着这种鼻型的男人,一般说来是阴鸷的,精细的,强势的。可是这个叫乔乔的男人不是,相反,他的弯弯的鼻尖给他带来了风格特异的美,一种脆弱和不堪一击的柔软的美。

郑晓蔓翻过照片,发现后面还写了几行潦潦草草的字:亲爱的小蔓,我等着你的电话,每天,每时每刻……

再往后翻,清秀和规整的字迹跳到郑晓蔓的眼睛里,她的心跳起来,仿佛断断续续的文字中藏着一个捕网一样的磁场,就等着把她这样的人吸引过去。她觉到了兴奋,有一种窥视别人私欲的快乐,又有一点令她羞惭的罪恶感。只一闪念之间,这个深蓝色皮面的小本子就踉跄着落进了她的皮包里,和她的钱包身份证银行卡躺到一起,被金属拉链嚓地一声锁了起来。

戴眼镜的警官恰在这时回到办公室,却是丝毫没有察觉到郑晓蔓眼睛里的慌乱和紧张。他关切地问她:“要不要再来一杯水?”

郑晓蔓猛地起身:“如果没有我的事,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警官赶快声明:“没有你的事,绝对没有。只是想把事故的调查结果告诉你,让你放心。我们也怕你连累着受到惊吓。”

郑晓蔓说:“不不,我很好,我真的很好。”

她护住怀里的皮包,逃一样地告辞出门。

亲爱的小蔓,我等着你的电话,每天,每时每刻……

郑晓蔓默念着这句话,感觉到语言中有呼吸一样的轻柔,像是从唇齿间以气声的方式吐出来的,带着佳洁士茶爽牙膏的清香,舌间津液的甜蜜,和男人身上令人兴奋的体味。“小蔓”,这个和她的名字同音的读声,从郑晓蔓自己的口中发出来,有了一点自怜自爱的意思,幽秘和暧昧,伤感和无奈。想到被称呼的这个人已经化为一缕轻烟飘摇而去,而称呼她的人还浑然不知,或许还在等她的电话,对她思念依旧,郑晓蔓的心里就漾开一丝说不出来的痛。

郑晓蔓给翁达杰打了几次电话,才算断断续续说完了雨中车祸的大致过程。翁达杰每次接电话都不耐烦,不是推说房东要来找他,就是说他正准备出门,锁门的钥匙都拿在手里了。郑晓蔓就很难一次性地把事情说得完整。翁达杰在伦敦鸽子广场附近有一个露天摊位,卖一些从国内贩过去的汗衫牛仔裤皮带钱包之类廉价物品,赚点旅游者的小钱。但是郑晓蔓心中有数,他每天出摊的时间有限,并不像他自己宣称的那么忙碌不休。

郑晓蔓感觉到翁达杰的态度在回到英国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再像从前那样要努力挽救这个婚姻,对她好言相劝,甚至还赶回国求她,说服她再去一次英国,再给他一次创造幸福生活的机会。他现在的口气明显冷淡,催着郑晓蔓跟他离婚,话语中显露出没有什么挽回余地。

郑晓蔓在电话里问他:“翁达杰,你坦白告诉我,身边是不是睡着另外一个女人?”

翁达杰声音懒懒地:“这些事情你不必打听,免生闲气。”

郑晓蔓追问:“是不是那个越南女人?离了婚你准备跟她过日子了?”

翁达杰抬高声音:“叫你别问,你烦不烦啊?”

郑晓蔓的眼前就出现了那个越南女人的样子:三十岁上下,瘦瘦小小的身子,皮肤是浅棕色,鹿一样温顺而又容易受惊的眼睛,嘴唇有一点厚,颜色也发暗,一望而知拙于言词。事实上,她所掌握的有限的英文单词也只能让她在大部份时间中保持静默。她在翁达杰的摊位旁边租着另外一个摊位,卖一些东南亚国家的小手工艺品。一开始来的时候,她连做生意必须会说的几句话都说不周全,逢到游客讨价还价,翁达杰就凑过去帮她的忙。翁达杰自己解释:“山连山,水连水,同志加兄弟嘛。”久了之后,越南女人不过意,就每天从家里给翁达杰带饭,里三层外三层包得热乎乎的,中午的时候含笑送到翁达杰手上。女人做的越南饭菜酸酸甜甜辣辣,很合翁达杰的口味。他就策动女人开个越南餐馆,说到时候他来入股,管经营,高兴了自己还能下厨,做个扬州炒饭和咕佬肉,肯定火。女人听了只是笑,不说行,也不说不行。

郑晓蔓去英国探亲的那段时间,在翁达杰的摊位旁见过那个越南女人,那时候她就感觉他们有戏,她想他们总有一天会睡到一张床上,或迟或早。

温顺的眼睛表明心地善良,墩厚的嘴唇撅起来的时候最是性感……天哪,翁达杰把瘦瘦小小的越南女人抱在怀里,吻她,抚摸她,和她做爱,心里该有多么的满足啊。和她在一起,他一定非常放松,他的每一个细胞都会享受到凡俗的快乐。男人追慕高雅,却喜欢简单,这是他们的共性。

乔乔,我现在是在舞台左侧的道具间里,给你讲述我一天的生活。谢幕之后,大家都去吃夜宵了,是剧院院长请客,好像今天是他们的建院多少周年吧。我很知趣,推辞没有参加。我不过是个走穴的个体演员,干活拿钱,不该挤进人家的生活圈子,对吧?

灯光很暗,我的眼睛有点疼。刚才卸妆的时候,有纸屑揉到我的眼睛里了,流了不少眼泪,人家以为我在哭。道具组长还特地过来拍拍我的手。其实我现在根本不会哭了,演悲剧都哭不出来。

忘了告诉你,我们上演的剧目是什么。一个儿童剧,《我们向着太阳走》。你可以想像一下我们演出时剧场里的热闹。每一句台词说出来都有孩子笑。没什么好笑的,可他们还是笑了。有一项研究说,儿童平均一天要笑三百次,成年人只有六次。悬殊大得吓人。这么一想,就应该原谅他们在不该笑的时候笑。

我很努力,一个人干了三份活儿,在剧中先扮奶奶,中间改扮几分钟的妈妈,最后又扮成山村小学的学生。七十岁,四十岁,十岁。每次上场,年龄递减三十岁,了不起吧?后台人员总是从我下场改装的时间判断演出进度。他们会说,哦,妈妈要上场了,还剩四十分钟……啊,该山妮出场了,再有五分钟就谢幕了……我像木偶人一样坐在化妆凳上,前面是化妆师粗手粗脚往我脸上啪啪地打着油彩,后面是服装师替我脱去一件衣服,换上另一件衣服。我伸着脖子,张着胳膊,心里念着下面一场戏的台词,耳朵还要竖起来听台上的声音,操心着别误了场子。我是不是一只上窜下跳的猴?

郑晓蔓读到记事本中的这一页,想像一个在舞台窜上跳下不断改换面孔的女人,觉得非常有趣。

和翁达杰结婚的十几年中,他们还没有进剧场看过一场正经八百的戏。偶尔单位也会发票,那都是歌舞演出,宣传或者联欢性质的,意思不大,不如坐在家中看电视里的综艺节目。

在英国探亲的那段时间,伦敦恰好上演新片《英国病人》,翁达杰破天荒地掏钱买了票,带郑晓蔓去看了。后来郑晓蔓才知道,《英国病人》的小说作者有一个跟翁达杰读音相似的名字:ondaatje。翁达杰为此很得意,逢人就说,好像他已经跟着沾光,在英国乃至世界扬名了似的。郑晓蔓打击他,说,你这个名字的汉语拼音是这么写的:weng dajie,跟人家那几个字母差远了去了,不信你翻开护照看看。

郑晓蔓真的拿笔在装面包的纸袋上写出了翁达杰的汉语拼音。每个字母都写得很大,明显是嘲讽,看不起,不屑。

让翁达杰格处生气的是,那天正好留学生圈子里轮到他在家请客,家里面挤了一屋子衣着陈旧、面色疲惫的大龄青年,郑晓蔓的尖刻无疑是当众伤人,很不给翁达杰面子。他当时就憋红了脸,把正在切的一个土豆拿刀用劲地剁成两半,冲郑晓蔓喊:“你能不能少卖弄你那该死的中文水平?”

郑晓蔓扬了头,不甘示弱地回答他:“我不能够听任谬误存在。那不是我的行为方式。”

翁达杰噎得翻眼睛,赌气扔下刀,把自己关进厕所半个小时。

李芸走了,她说她实在混不下去,不如出去闯闯。走的时候,她拉着我的手,哭得一塌糊涂。我知道她不是因为离别的伤心,是恐惧未来生活的险恶。她把她外婆留给她的一个纯金手镯卖了,把她最心爱的一根铂金项链和一块梅花金表也卖了,而后去金桥市场买了一套仿真手饰和一块塑料机芯的仿名牌表。她冷笑着对我说,这年头,什么都是假的,朋友、情人、职业、山盟海誓……都是假的,既然如此,她又何必把那些昂贵的真货留在身上!她还买了一身黑色的镂空内衣,一条很短的皮裙,一件后背开口极低的紧身毛衣,穿上以后连胸罩的扣子都能够看见。她一件一件套上这些新买的衣物,在我面前跨着大步走来走去,简直让我头晕!我真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有时候李芸的念头是很疯狂的。

实在怀念我们三个人同在剧团的日子。你记得吗,有一回我们在剧团对街的餐馆吃自助火锅,我们别的不要,专挑基围虾拿,每人吃了两大盘,火锅店的老板心疼得呲牙咧嘴,不停地啧着舌头,像是牙缝里嵌了钢丝。结果我半夜里又拉又吐,李芸出了一身过敏性的风疹,你上火,嘴角上鼓起两个小灯笼样的燎泡。我们三个人,谁都没有逃过一劫。李芸说,瞧瞧,穷人发财,就是这个样子!

郑晓蔓想不出来翁达杰现在怎么变成这么一副守财奴的德性。十多年前他辞了教职,一个人远赴英国,雄心勃勃去拿博士学位的时候,以为自己日后必定是一个诺贝尔奖的竞争人选,跟世界各国的高人强手们有得一拼。五年之后郑晓蔓去英国探亲,翁达杰的博士学位早已到手,正在帮他的导师做一个博士后项目,拿的项目费不能算少。郑晓蔓以为她的丈夫会租下一幢带花园的干干净净的楼房,开中档的福特车,穿体面的衣服,去餐馆吃饭,周末跟朋友烧烤、远足、泡酒馆。她怎么也没有料到,带花园的楼房倒是租下了,可是翁达杰当上了二房东,他把楼上楼下所有看得过去的房间全部租给了中国留学生,自己蜗居在顶楼半间阁楼里,那房间进去之后非但不能直腰,还无法放进一张像模像样的床,只能够在地毯上直接放张床垫。翁达杰解释说,反正他回房间也就是睡个觉,弄得太铺张了是浪费。

郑晓蔓在那栋小楼里住了三个月,每天都跟环境中的“脏、乱、差”作斗争,每天都是失败,前功尽弃。厨房里两只大冰箱总被各种方便食品塞得快要爆炸,地面从来没有人打扫,油腻得无处下脚,煤气灶上络绎不绝地有人做饭,奶渍、油渍、菜汤、饭粒撒得到处都是,天长日久,强力清洁剂都无法擦出原貌。卫生间更不能提,早晨最拥挤的时候,提着裤子在门外等十分钟都未必能够轮上使用,堵塞、漫溢、水管爆裂更是常事。郑晓蔓算了一下,二百平米的小楼,五个房间,最多的时候住进了八个人,陈朽的地板终日咯吱咯吱响个不停,真正的不堪重负。

在这样的环境里,郑晓蔓很奇怪翁达杰的博士后研究能够做得下去。她看着他每个月底收点房租时乐滋滋的面孔,他扬起的眉梢和发亮的鼻尖,因为吃了过多的奶肉制品而明显鼓出来的脸颊、下巴,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正在变得陌生,非常陌生。三个月刚刚住满,她对翁达杰说,我要回去了。她说,我不能够忍受把银行存款当神供着的日子。

又过三年,郑晓蔓再去英国探亲,带着十岁的儿子翁小杰。翁达杰的博士后研究已经结束,拿到了绿卡,在伦敦鸽子广场附近租下了摊位,正经八百做起了卖货商人,与他十几年辛苦研究的学问彻底再见。原先那栋小楼,他干脆贷款买了下来,一次性地包租出去,自己在伦敦贫民区另外租了一大间公寓房,境况多少有一点改善。

郑晓蔓和儿子到达伦敦机场那天,翁达杰开着一辆米黄色的二手丰田车去接她们母子,并且慷慨大方地带她们去了“必胜客”,吃儿子最喜欢的意大利比萨饼。翁达杰坐下来之后,指点着店堂里的一切,对儿子说:“想吃什么,尽管要!”很有些挥斥方遒的意思。

而后,他扳着指头,以数学家特有的精细思维,开始对郑晓蔓细数他的每一笔收入,每一张存单,每一种增源节流的办法,每一点拓展生意的打算。郑晓蔓听得不耐烦,频频皱眉。翁达杰察觉到了,不太高兴地说她:“人不能总是在云端上生活,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就这个样,我现在就是处在这个阶段里。”

郑晓蔓本想把儿子放在英国读书,等他适应了环境之后,自己还回国内工作。但是她很快发现这样的安排不合适。翁达杰绝对舍不得花大钱送儿子上私校。公校倒是很便宜,但是教学太差,风气也坏,儿子去了等于放鸽子,撒出手就很难收回来。再说,翁达杰一心放在如何赚钱上,他每天早晨给足儿子一天的饭钱,就什么也不管了。郑晓蔓说他,他却振振有词:英国的孩子都这个样。

英国的孩子是这个样,那是人家的成长环境,中国孩子从小被父母学校管习惯了,不管就会很糟糕。郑晓蔓只有这一个儿子,她不能冒这个险。

住了半年之后,她把儿子又带回国内来了。

翁达杰丝毫没有反对。郑晓蔓真的不知道他心里整天想些什么。

我去医院检查才知道,我已经怀孕了,都快三个月了。其实我们最后那一次做得很短,你是匆匆忙忙退出来的,你说你心里难过,很难过,因为你不忍心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

说了不忍心,你还是走了。如果反过来,我舍不得你,我就不会走。

不说这些,说了我也难过。

那个脸上满是雀斑的年轻护士拿着我的病历问我:“你丈夫呢?”我告诉她我没有丈夫。本来我想撒谎,后来我怕她要结婚证看,还是说了实话。“男朋友总该有吧?”她说。我回答她:“男朋友出差了。”她撇着嘴角笑了笑,明显是不相信。在她的眼睛里,我这样独自就医的女孩肯定是做小姐的。我无话可说。

上了手术床之后,医生的手脚很重。她扳着一张铁板一样的脸,眼睛在口罩上面像金鱼一样鼓着,好像生气得不得了的样子。冰冷的刮刀在我的子宫里进进出出,牵心拉肺地疼,我忍不住地浑身哆嗦。那个长雀斑的护士呵斥我:“别娇气!你动来动去,手术还怎么做?”

乔乔,你知道的,我从来都不娇气。这不是一回事。

过了很久,我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护士忽然叫了一声:“哎哟!”我看见医生停了一下,直起腰,转身出门。她就这样把我光着下身扔在手术床上。我的双腿仍然大开着,冷风从下身灌进去,说不出来的那种寒彻。护士到旁边接电话去了,我不敢开口问她是怎么回事。空调机还在呼呼地响,温度打得很低。她一点儿都没有考虑到我会冷。我整个的身体都好像浸在冷水里。

鼓着眼睛的医生终于又回到手术室里,并且带来了一群满脸兴奋的年轻男女。我看见他们的胸前都挂着“实习”的牌子。其中有一个男孩,他真小啊,简直就像个十七八岁的中学生模样,脸红着,眼睛躲躲闪闪,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医生大声招呼他们:“过来过来!都过来看!”他低头走过来,从眼角偷偷看我,而后站到了人群最后。

七八颗黑黑的脑袋凑在一起,在我敞开的身体前,轮流窥探我最隐秘的、最不能见人的私处。每个人又轮流端起一个托盘,仔细看那里面的血污。那是我的孩子,尚未成形就已经死亡的孩子。我听到女医生讲解说:“同卵的双胚胎……”

如果我能够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起身就走。我不是标本,也不是无知觉的物体,怎么可以接受这样的轻慢和羞耻。

可是我已经虚弱得没有开口的力气。寒冷和疼痛使我的身体缩成了一团皱巴巴的抹布,摊开在无遮无挡的手术床上,任人使用。

星期五晚上,郑晓蔓的儿子翁小杰从寄宿学校回来度周末,跟郑晓蔓有了如下的一番对话。

郑晓蔓把一块油汪汪红亮亮的红烧鸡翅夹到了儿子的饭碗里,目光切切地盯住了儿子的脸:“小杰,有件事情,妈妈要跟你商量。是一件大事。”

翁小杰把碗里的鸡翅夹起来,举到半空,正面看一看,反面再看一看,面无表情地送回菜盘中:“翅根太肥了,我要吃翅尖。”

郑晓蔓立即从菜盘里翻出一块翅尖,送到翁小杰的筷子上。“小杰,你听我说,妈妈和爸爸之间……”

“你们要离婚?”翁小杰打断了郑晓蔓的话。

郑晓蔓张口结舌:“你怎么会这么想?”

“很正常啊!”翁小杰把鸡翅送到鼻尖下嗅了嗅。“你们老是分居,如果是外国人,早就离婚了。”

郑晓蔓面红耳赤,有点像是被别人窥探隐私似的。“不是这个原因,小杰,你听我说。”

翁小杰把鸡翅的一端送入口中,吮吸表皮上的汤汁:“我无所谓。”他嘴巴里呜呜噜噜:“你们要是愿意离,那就离。”

郑晓蔓追问:“如果我们离婚,你会选择跟谁生活?”

“我谁也不跟。我已经大了,可以一个人生活了。你们每个月把生活费打到我账号上就行。”翁小杰说得漫不经心,稚气十足的脸上,有一种跟年龄很不相称的冷漠。

“跟我说实话,你喜欢你的爸爸吗?”郑晓蔓问完了这句话,忽然觉得自己在儿子面前有点蠢,智商不够高。

翁小杰开始全神贯注嚼鸡翅,把翅尖上的脆骨嚼得咯吱咯吱响,神情很享受。

郑晓蔓小心翼翼变换了问话的角度:“我只是提一个假设:假如有可能,你愿不愿意有一个更理想的爸爸?”

翁小杰吐掉了嘴巴里的骨头渣,目光在菜盘中搜巡,寻找下一个中意的目标。“谁不想要一个亿万富翁的爸爸呀。”他懒洋洋地说,“可是,已经是这个样了,换一个爸爸也怪麻烦的,还是马马虎虎混着吧。”

郑晓蔓叹一口气,觉得跟儿子的谈话无法进行下去,他们之间根本就是两股轨道上跑的车,无法汇合到一个共同的点。

傍晚,郑晓蔓在超市买了一张“打50元送100元”的电话卡,就在街头的电话亭里给翁达杰打电话。

太阳把西边的阴云撕开一道口,激情洋溢地探出半张脸,满世界都是黄昏时五彩斑澜的亮。热气从路边的草地和灌木丛中蒸腾而起,潮潮的,带着隐约可见的雾霭,一缕缕地飘摇和缭绕。穿露脐小背心的女孩们手里拿着“和路雪”的冰淇淋,三三两两地穿着彩色拖鞋结伴逛马路,展示她们漂亮的身材和涂抹得红蓝绿紫的脚趾甲。

翁达杰接电话的声音粘稠慵懒,明显是半睡半醒地在床上眯着。“哈罗?”他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句。

郑晓蔓听到电话深处咖啡在壶中烧沸后的咕嘟声,咖啡杯碟碰撞后的叮当声,从壶中往杯里倒咖啡时的哗哗声。她甚至闻见了早晨弥漫在房间里的咖啡浓香。

“翁达杰,你现在过的是贵族的日子,终于有人把早餐做好送到你的床上了。”郑晓蔓本来不想刺激他,话语一出口,却不由自主地尖酸。

翁达杰倒也不生气:“人家自愿效劳,我能有什么办法?”

郑晓蔓控制不住地发了火:“我不能允许她睡我的床!你让她从房间里滚出去!”

翁达杰心平气和:“床是我买的,房子也是我租的,邀请谁过来跟我同居,是我的自由啊。”

“翁达杰,我们现在还没有离婚,我有权利告你!”

“向谁告?”翁达杰问。

郑晓蔓满脸胀红。她能够想像出来他此刻躺在床上,肩窝夹着电话,伸手把那个越南女人揽过去,闭上眼睛,掌心在她的棕色身体上游走的样子。“翁达杰,”她带着哭声说,“你不要欺人太甚!”

翁达杰冷静地回答她:“其实是你先欺负了我。你对我的现状不满意,你鄙视我,轻慢我,用你的脸色和眼神竭尽全力打击我。总之一句话,你不肯过来做我同甘共苦的太太。”

“我们还有儿子,你要想想儿子。”郑晓蔓提醒他。

翁达杰说:“无所谓啊,儿子的监护权归你,我付抚养费好了。反正是我的种,将来他走到哪儿都不能不认我。”

郑晓蔓气得七窍生烟,砰地搁上了话筒。

一个跟儿子差不多年纪的中学生背着个大书包,站在距郑晓蔓一米远的地方,客客气气问:“阿姨,你的电话打完了吗?”

他手里捏着有悉尼歌剧院图案的电话卡,穿着白色的翻领汗衫,蓝色运动短裤,轻便沙滩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眉眼,一看就是那种规规矩矩的好孩子。

郑晓蔓感觉自己刚才的态度太激烈,让孩子看了不太好。她带着歉意说:“打完了,打完了,你用吧。”她伸手去拔电话卡的时候,念头转了一下,对那孩子勉强一笑:“对不起啊,阿姨还要再打个电话,就一分钟。”

她重新拨号码。还好,要找的人那边电话畅通。“大林吗?”她说,“我是郑晓蔓。想请你出来一下。在心语茶馆好吗?有事。十分钟能到?好。”

这一回简单干脆。拔出电话卡之后,郑晓蔓又一次对那孩子道歉。她走出电话亭,伸手招出租车的时候,还忍不住回了头,看那孩子在透明电话亭里的稚嫩又透着沉稳的身影。她想,如果翁小杰也有同样的举止神情,她真是不怕什么离婚,离一百次都不怕。

出虚汗。阵痛。流血。整整一个星期,腿软得不能出门。

睡得太多了,就做梦。缠绵悱恻的梦,匪夷所思的梦,血淋淋的梦。梦魇沉甸甸地压在我的身上,惊醒过来,总是一身大汗。

今天中午做的一个梦最是特别。我梦见我被什么人宣判死刑,立即枪毙。至于我犯的是什么罪,宣判我的又是些什么人,醒来之后统统忘了,因为这不重要。

我记得清清楚楚的是行刑的过程,我在中弹之后如何艰难死去的过程。

我被反绑着双手,跪在一片寸草不生的沙砾地上。看地形,感觉这里从前应该是河床,很大的河,黄河、淮河那种气势的河。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河水改道了,或者干涸了,成了现在这副荒凉的模样,成了对犯人行刑的好地方。

我跪着,四野无声,四望无人,天地之间只有我孤独的身影。一颗子弹从前方不知道什么地方射出来,准确击中了我的胸膛。鲜血开始涌流,汩汩地涌流。我丝毫感觉不到痛。我的灵魂像是从身体中脱离,事不关己地踞在我的对面,看我胸口流出的血,计算我肉体死亡的时间。但是谁也没有料到的是,我的血液的粘稠度太高,伤口很快地淤结,凝固,剩下的一小部分血残留在体内,维系着我奄奄一息的生命,让我苟延残喘。

我很难受,非常非常难受。我的肉体已经飘浮在半空,距死亡仅仅半步之遥,可是血没有流尽,就不能够痛痛快快地死去。一个人在半死不活的状态中肯定是度日如年的。我不只是度日如年,简直就是度“秒”如年。如果我的双手不被反绑,我就会自己扒开自己的伤口,让那一点残血流出来,让我死得体面和舒服一些。

这时候你来了,乔乔,你来救我出苦海。到底是我贴心贴肺的爱人,你懂得我在这样的时刻只求速死。你救我的方式也是匪夷所思的。你走到我面前之后,一声不响,脱光衣裤,仰面躺下,把我沾满血污的身体抱起来,放到你身上。我们开始面对面的做爱。起先我惊魂未定,无法进入情况。可是,很快,你的激情挑逗起了我,我兴奋了,面孔潮红,心脏狂跳,动作的幅度加大,血液流动的速度随之加快。淤结的伤口被血流冲击,突然崩溃,残血哗地一声喷薄而出,溅了你满身满脸。

我面如纸白,慢慢地侧身倒下去,死了。我终于死了。死去的那一瞬间,我身轻如燕,舒服得像要从地面上飘浮起来。

郑晓蔓走进心语茶馆,看见大林已经先到了,正歪身在柜台上,跟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姑娘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把小姑娘逗得抿嘴直乐。大林的学校离茶馆很近,步行过来,不超过五分钟,郑晓蔓约他到这个茶馆,是为了就他的便捷。

大林一见郑晓蔓进门,立刻丢下小姑娘,赶过来告诉她说:“已经订了个单间,很清静的。”

郑晓蔓说:“订什么单间啊?又不是两个人谈情说爱。”她情绪不好,跟所有的事情都别扭着。

大林偷看她的脸色,没有反驳,只用嘴巴努了努,示意郑晓蔓跟他走。

原来这个茶馆的特色就是单间多,私密性强,适合幽会谈恋爱一类的事。郑晓蔓跟着大林一路走过去,看见很多单间的门帘低垂,里面隐隐传出来说话声,娇笑声,还有林林总总的暧昧声响。一时间郑晓蔓倒后悔约了这里,怕引出大林的什么误会。

进了巷道最里面的一个小间。也就是三四个平米的面积吧,紧巴巴地放着一张小藤几,几张藤靠椅,藤几上放一套青瓷茶具,白墙挂一幅简单的水墨画,带玻璃镜框的。刚才跟大林说话的小姑娘跟进来,拿着茶水单,请他们点茶。大林让郑晓蔓点,郑晓蔓了无情趣地说:“你点吧。”大林就点了一壶雨花茶。

片刻之后茶泡上来,小姑娘替他们各人斟上一杯,说一声:“请慢用。”就知趣地退出门去,顺手摘下门帘钩,还把帘子的边边角角掖实。

小间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沉寂。郑晓蔓端起茶盏喝一口,觉得茶汁没什么香味,颜色也发黄发旧,不招人爱。她知道这样的地方品茶不是目的,来客只为交谈,各种形式和内容的交谈,所以她略皱一皱眉头后,什么话也没有说。

大林不喝茶,只一眼不眨地看郑晓蔓,看得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抗议道:“大林你干什么这副样子?”

大林慢悠悠地答:“我等你开口啊。你肯定不是为了想我才约我来。”

郑晓蔓思量着怎样把翁达杰要求离婚的话告诉他,却不料话还没出口,眼泪已经不争气地流下来了,慌得大林赶忙去拿桌上的纸巾包,抽一张塞给她,又抽一张塞给她,塞得郑晓蔓两只手心里填满了纸。她于是又扑哧一声笑出来,说:“我可没有这么多眼泪要流。”

大林把椅子挪过去,挪到跟郑晓蔓几乎是亲密无间的距离,摆出要跟她倾心长谈的样子。郑晓蔓不好意思太过拒绝,原先一肚子的倾诉愿望却消失了大半,只想快快结束这场谈话了事。郑晓蔓就躲开他的眼睛说:“翁达杰要离婚。”

大林愣了愣,有点做作地拍了一下桌子:“他怎么可以这样!陈世美啊!”

郑晓蔓不高兴地看他一眼:“比得不恰当吧?我成了秦香莲那个档次的?”

大林慌忙否定:“不不,我随口这么一说。我是替你不平。翁达杰当初追求你,那可是不遗余力。我的天,人怎么可以一阔就变脸,何况他现在还没有阔呢。”

“不是这个问题。”郑晓蔓感觉她跟大林的谈话有点吃力,就像她跟儿子翁小杰谈话一样,思路不能往一块儿去。“不是这个问题。”她强调说,“我也有责任,我们彼此的生活不能合拍,又不肯互相迁就。”

“那么你如何考虑的呢?同意?”大林的一条胳膊已经搭过来,放在了郑晓蔓的肩头上。

郑晓蔓扭一扭肩,让那只胳膊滑脱。“不,我不想离婚。我要为小杰着想。有父亲和没有父亲还是不一样的。”

大林顽强地把胳膊靠上去:“其实要我说,离婚就离婚,现在看起来,翁达杰不像你从前所想的那么优秀。凭你的条件,离了婚,不会没有人再爱上你。”

郑晓蔓扭转头,盯着那只搭在她肩头的男人的手,要求说:“大林,你能不能把你的手拿开,我们好好说一会儿话?”

大林干脆站起来,脚勾着藤椅,把椅子推到了一边去,自己绕到郑晓蔓身后,俯下腰,把他的额头贴到了郑晓蔓的颈窝里,低低地说:“晓蔓,我一直喜欢你,你不是不知道……”

郑晓蔓用手去拨开他的脑袋,一边说:“不行,我现在没这个情绪,你不要趁火打劫。”

“我真的喜欢你,我巴不得你跟翁达杰离婚……”大林的呼吸已经开始变重,滚烫的嘴唇在郑晓蔓耳边蹭来蹭去,寻找郑晓蔓的嘴唇。

郑晓蔓大声叫起来:“大林,你不能……”

没等她把话说完,大林一把捂住了她的嘴:“晓蔓晓蔓你不要这么大声好不好?这里经常有我的同事来,还有我的学生……”

郑晓蔓被他捂得难受,一个劲地甩头,挣扎。大林却误以为她翻了脸,不顾一切地要嚷嚷出去,心里发虚,把郑晓蔓的嘴捂得更紧,形如谋杀。郑晓蔓透不过气,几欲窒息,脸都白了。

一个紧捂对方的嘴巴不敢松开手,一个要呼吸,要自由,乱麻怎么也解不开。郑晓蔓只好用一只手从皮包里摸出笔,在纸巾上写了几个字:你放手,我不会喊。

大林放了手,脸色还是张惶,心有余悸的样子。郑晓蔓瘫在椅子上,呼呼地喘了好一会儿气,说:“大林,我瞧不起你。”

大林很沮丧,连声道歉:“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脑袋突然就发了昏。”

郑晓蔓整一整衣服,站起身说:“我要走了,茶钱归你结。”

大林在后面追上一句:“晓蔓我真是爱你的。”

郑晓蔓拎着包往外走,没有回答,更没有回头。

大林和郑晓蔓是大学里的同班同学。说起来,大林真是从大一开始就爱上了郑晓蔓。没有办法的是,大林在老家早就有了女朋友,女朋友又争气,跟他同时考到了南京读大学,双方家庭还是世交,关系非同寻常,大林不大有可能抛弃旧爱结新欢。这样,大林对郑晓蔓暗恋了三四年,终是不成正果。

大学毕业后,郑晓蔓分到省里的一家杂志社工作,大林考上本校研究生,继续读书。大林不甘心就这么放走了郑晓蔓,便给她介绍了也在读研究生的老乡翁达杰。大林的私心是这么想的:郑晓蔓要是和翁达杰成了一家人,借着同学加老乡的这一层关系,郑晓蔓就可以永远生活在大林的视线里,他想见到她的时候,随时有机会见到她,好歹心理上也是个安慰和满足吧。

郑晓蔓和翁达杰的第一次见面,大林安排得极为浪漫:初春,黄昏四点钟,在玄武湖樱洲过了桥的第一株樱树下。当时正值樱花盛开,黄昏的光线透明澄净,满树繁花飘浮如云,樱花雨把地面铺出一层粉白,走在那样的树下,心尖尖都会颤抖,会把微不足道的好感膨胀成惊天动地的爱情。

郑晓蔓那天穿一件米白的长风衣,脚上是一双同色的小皮靴,长发飘拂,踩着粉白的樱花走过来,过路行人纷纷地掉头朝她看,标标准准一个下凡的樱花仙子。大林一边在心里感叹她的美,一边诅咒老乡翁达杰:便宜都让他占了。

翁达杰那时候其貌不扬,一副理科高材生的木讷样,说话带乡音,衣着打扮跟时尚完全不赶趟,一般说来不容易交上郑晓蔓这么优秀的女朋友。但是郑晓蔓有一个最大的软肋容易被击破:她自己不可能做好的事,倘若别人做到了,她对做到的那个人就会盲目崇拜。比如她小时候学提琴,学了几年没有学下去,之后她对乐器玩得好的人一律五体投地。她学外语,学不精,对外语系的人就一直都有神秘感。翁达杰是数学系研究生,偏巧郑晓蔓小时候最惧数学,所以翁达杰在她心里的形像马上高大,什么乡音啦,土气啦,貌不惊人啦,在她眼睛里统统成了优点,成了天才和奇才的标志。

整个见面的时间,翁达杰木头木脑谈的都是一件事:数论研究。身边两个学中文的人――郑晓蔓和大林,完全听得稀里糊涂,云里雾中,丁点儿没有插话资格。

郑晓蔓被翁达杰迷住了。她答应了跟他的再见面。

第二次见面是在大学校园里,沿着校园林荫道走了一圈之后,因为无处可去,翁达杰请郑晓蔓到校外小餐馆吃晚饭。

菜是翁达杰点的,简简单单四个家常小炒,不奢侈,也不简慢。吃完了翁达杰到柜台去付账,郑晓蔓看见他伸手从裤袋里掏出一团钞票,纸球似地放在柜台上,一张张抽出来,抹平。都是一块两块的小票子。全部抹开后,点来点去不够数,他只好跑回来,问郑晓蔓说:“你带钱了吗?”郑晓蔓起身说:“我来付吧。”翁达杰按住她不肯她动:“只差两块钱。给我两块钱就行。”

翁达杰的神色和语气,不亢不卑,没有把借钱当羞辱,也没有为自己带不够钱而难堪。他把钞票团成一个纸球塞在裤袋里的样子,完全是一个对钱没有概念的人,除了学问不知道世上还有更大的事情的人。

郑晓蔓喜欢他的就是这一点。她认为这样的人才能够成大事立大业。

所以,翁达杰到了英国后,突然变成一个一钱如命的二房东,变成一个伦敦鸽子广场的小摊贩,郑晓蔓无论如何接受不了。堂堂博后士,如此耽于小康,不思进取,郑晓蔓不承认是翁达杰学纯理论找不到工作的缘故,她认为是他这个人的思想本质起了变化,他没有学会三百年前英国人的拓展精神,倒学会了现代英国人的懒散和享乐。

我不知道应该不应该把这件事情告诉你。犹豫了很久,还是拿起了笔。谁叫你是我唯一的最亲近的人呢?

我们早先那个剧团的团长,你还记得吗,眉梢上长着红痦子的那个,姓季,老喜欢从后面拍我们屁股的老流氓?昨天他居然摸到我住的地方来了,亏他有本事打听。

他一进屋,就贼眉鼠眼地四处打量,还掀我的床铺,开我的衣橱,弄得像部队首长下来查铺似的。他一个劲地啧着嘴巴说:“你这个地方住不得,真是住不得,潮湿,冬天还晒不着太阳,对女孩子皮肤不好。走走走,跟我走,我帮你重新找个好地方。”

我凭什么要住他找的地方呢?是不是他觉得我特傻,傻到一句话就可以被骗走?

我告诉他说,我挣的钱只能租这间房,我住得很满意。

他摇摇头:“乔乔对你不好。他自己走了,寻快活去了,把你一个人扔在这儿。你看你瘦得……”

他伸手就要摸我的脸。我把他的手打开去。他开始恼火:“我好心来看你,你不能一点面子都不给。”他又说:“你以为乔乔是什么好东西?你知道他现在跟谁在一起?”

我把耳朵捂起来,不要听他的鬼话。

他过来拉我的手,非要我听不可。他大声叫着:“是李芸啊!你最好的朋友啊!你的男朋友跟你的女朋友住到一块儿啦。”他说:“你还为他守什么守?你傻不傻呀?”

我抬手一巴掌,打在他脸上。

我们彼此都没有料到我会这样做。我被自己吓坏了。他愣了很短的时间之后,反过来就抽了我一巴掌。他瞪着眼睛骂我:“你个白痴!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钱的货!”他骂我,我也回骂他。我把他的祖宗八代都骂了。他骂不过我,气得眉梢上那颗痦子紫亮紫亮的。

后来他就扑上来撕扯我的衣服,揪我的头发,还用嘴巴啃我的脖子。他的力气大,两只手卡住了我的喉咙,把我勒得难以呼吸,更不要说张口喊人。他三下两下就把我扑到了床上,用他的腿把我的腿夹住,夹得跟钢圈箍桶一样紧。我的两条腿疼得像要断了一样。我的嗓子里也很难受,一个劲地恶心要吐。你根本就想不到,他那时候的身体绷得像一张弓,又硬得像一座山,我推他的时候,我根本就成了一只蚂蚁,渺小得微不足道的蚂蚁,根本不可能对他产生任何阻碍。我实在无法可想,只能狠心咬破了我的舌头,让血从嘴巴里流出来,吓唬他。他果真吓得不轻。他是怕我自杀,怕我死。不死人,什么事情没有。一出命案,他就说不清了,也逃不脱了。

他恼羞万分地从我身上爬起来,边提裤子,边骂骂咧咧:“婊子!x养的!算你狠!”

我嘴巴里还在流血,不敢张口,只好用眼睛死命地瞪他。

他已经退回到门口,还不甘心,回头想出了一句最能伤我的话:“你晓得乔乔现在做什么?他做了一只鸭!有人在杭州的酒吧里见到过他,嗬嗬,收费不低。”

我跳起来,满嘴流血地冲过去,用脑袋去撞他。这个天杀的流氓!

谣言会杀人哪!他自己杀不了我,就想用谣言来杀我。他是个坏到脚底流脓的恶棍。

郑晓蔓躺在沙发上,就着窗外黄昏的光线,吃力地看蓝皮面本子上的字。她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张面孔:拍电视剧的演员们所特有的小而瘦的脸庞,修直单薄的鼻梁,略带幽怨的会说话的眼睛,尖俏的下巴,涂上口红会变得妖艳的双唇。她不知道这样一副撩拨人的面孔是不是跟真实的姚小蔓类似,抑或仅仅是她想像中职业演员的模样。那个难忘的雨天,她打开灰蓝色富康车的车门,姚小蔓的身体软绵绵歪倒在她腿上时,因为惊恐和仓惶,她根本没有看清楚死者的长相。

姚小蔓满嘴流血、孤苦无助地在廉租房里哭泣和伤心的一幕,她的男朋友乔乔知道吗?他如此长久地忽略她,疏离她,是因为遗忘还是无奈?

一个柔弱的生命,飘泊在舞台和片场之间的女人的生命,就这么倏忽之间化为轻烟。生命之轻,在这里不是一个写进书里的哲学命题,是令人心惊的真切现实,触手能及的冰冷。她看见了这个叫“小蔓”的女人的世界,黑暗的,混乱的,半赤裸的,充满激情、幸福、愤怒和逆转的。这世界仿佛一个张开口的隧道,有一股疯狂吸附的力量,稍不留神就能把她裹卷进去,无法自拔。

小蔓。她在心里轻轻地喊。小蔓……她的声音越来越弱,变成一丝叹息,从她的唇间飞出,融进黄昏橙黄色的光线里。

她不知道喊的是别人,还是自己。

她把深蓝色的本子举起来,盖在自己脸上。她嗅到了纸张的芳香,和字里行间漫溢出来的女人身体的气味。

第二次跨进交警大队那间阴暗拥挤的办公室时,郑晓蔓已经有了一种故地重游的亲切。那个戴眼镜的和气的警官趴在桌上填写一份报表之类的东西,看见郑晓蔓进门,他抬起头,因为光线的原故眯一眯眼睛,紧接着脸上就漾出笑容。

“是你啊。”他说,“同名的那个?”

郑晓蔓点头应答:“是,同名的那个。”

警官站起身:“你请坐。”出于职业习惯,他紧接着问:“不会是开车又出了事情?”

郑晓蔓笑着摇头:“不,我的事故频率还没这么高。”

警官帮她松一口气:“那就好。其实说起来,女同志开车相对比较稳妥,轻易不出大事的。”

郑晓蔓指了指外面:“我从附近路过,忽然想到要来问问,上次那个……”

警官接过她的话:“哦,你是问那辆富康车的车主有没有出现吧?”他摇摇头,“没有。我们在网上还发了通告,一直没有回音。”

“那就是说,车主还不知道他的车子出事了?”

警官点头,啧了一下嘴。

“那么……”郑晓蔓小心翼翼开口,“我能不能知道车主的家庭地址,或者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没有。地址有一个,是汽车行驶证上登记的。我们曾经查过,原址早就无人居住了。”警官好奇地看着郑晓蔓:“你想跟他联系?”

郑晓蔓微红了面孔:“心里放不下这件事,总想知道一下这个人,他和死者,他们之间的关系……”

警官笑起来:“你肯定是个作家,编故事的,我看得出。”

郑晓蔓的脸越发红烫:“不,请别这么想。”

“你不用瞒我,作家才有这样的好奇心。等等啊。”他走到隔壁屋子,片刻之后出来,手里多了一张纸条。“给,这是车主登记的地址。写出书来,别忘了打电话通知一声,我一定去买一本,看看作家是怎样编故事的。”

城郊荒芜的河边。沿河一排几十年前盖起来的平房,房主们都已经迁出,墙壁和门板上写满了带白圈的“拆”字。有一些包工头模样的人在附近走来走去,时不时地探头进某一个院落,睃巡里面可供利用的建材:门板、窗框、木料梁柱、砖瓦、水管、龙头……他们的目光像一把解牛的尖刀,只一眼,就能够把整座房子肢解得体无完肤。

郑晓蔓找到了一点熟悉的东西:那张照片中作为背景的墙壁。灰色斑驳的旧砖,顶上有屋檐伸出来,但是照片中没有能够照全。拍照片的时间是在冬季,所以乔乔的脚下有枯干的黄色茅草。现在正逢初夏,杂草疯一样生长,蓬勃茂密,鲜绿得令人心惊。郑晓蔓心里想,如果此时乔乔靠在这堵墙上,穿着一身白衣白裤,脸上有阳光的闪亮,该是多么醉人的一道风景。

郑晓蔓朝着灰墙,慢慢地走过去。她看见阳光下自己的影子,细细的一长条,先是遮去了一小片杂草,而后顺着砖缝一点点地上升,升到跟她的头顶差不多高,不动了。这时候她的身体已经面朝墙壁,紧贴在墙面上。她侧过耳朵,听到墙内传出来的城市的震动,轰隆隆的,有无数条巨龙从地底下呼啸而过似的。被阳光晒过的灰砖散发出年代久远的尘土气息,有一种令人落泪的温暖。脸颊感觉到砖块的粗糙,砖体表面粉尘剥落后的洼坑,石灰浆硬硬的棱角。她想,如果那个会变魔术的美国人大卫站在她身后,令她的身体穿墙而过,她会不会就此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呢?一个古老的没有欲望的世界?

回家的路上,夏季阵雨又一次毫无因由地袭击了她。雨点是倾斜着射下来的,猛烈而且密集,顷刻间打得她睁不开眼睛。她没有带任何雨具,又不想在别人的屋檐下躲雨,于是就在雨水中生生地淋成一个半裸精灵。她像精灵一样沿着马路奔跑,跳跃,以手掌作雨刮器,抹去睫毛和鼻尖下的水珠,勉强辨认出前方起雾的道路。在毫无察觉中,她已经动手脱去了湿淋淋的半袖上衣,只剩一件紧裹身躯的烟灰色的吊带裙。她没有感觉到丝毫寒冷,相反,皮肤跟雨水接触后十分舒服,冰爽的快意在血液里流动,她仰面朝天,真想如一架滑翔飞机一样在雨中盘旋和飞升。

郑晓蔓在家里上网。她打开一个“google”的网站,用中文输入法敲进去“乔乔”这两个字。

涌出来的信息铺天盖地。世界小姐乔乔:动感地带活力大赛优胜奖,选手资料可以点击下载;卡通书《乔乔奇妙冒险记》,带你进入一个魔幻世界;乔乔书店开张,店长诚邀知名作家剪彩;影星乔乔爱上xxx,假戏真做令人看不懂;乔乔时装店、乔乔火锅城、乔乔游戏室……乔乔,乔乔,乔乔……这世界上有无数个乔乔,男人女人,真人假人,知名者和不知名者。郑晓蔓不知道她要找的乔乔在不在网页之中。也许他仍旧是某个剧团或剧组里跑龙套的角色,每日里辛辛苦苦为百十块钱的劳务费上跳下窜。也许他已经幻化成了别的面孔别的角色,隐藏在这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如今的生活中,性别都可以通过一把手术刀自由地转换,人要割断自己从前的历史是多么容易!

翁达杰又给她打来电话,商谈离婚事宜,具体到补偿给她的钱款和儿子的抚养费问题。看样子他这一回是真的下定决心了。那个温顺的越南女人一定给予了他帝王般的享受,和伴随而来的灵魂中的满足,否则他不可能把郑晓蔓和儿子放出手心。仅仅从经济原则来讲,他也不可能做这样的蠢事。

郑晓蔓说:“不,我还要再想想。我不能就这么放弃了我的权利。”

翁达杰威胁她说:“你最好快一点,我补偿给你的钱会因为耐心的下降而递减。”

郑晓蔓忍不住地笑起来:“翁达杰,我听你说话的口气,怎么好像有了黑社会的味道?你跟他们搞到一起了吗?”

翁达杰说:“你不要嘻皮笑脸,你后半生的幸福程度,决定于我付给你的钱数。”

郑晓蔓故作惊讶:“是吗?你有了英国女王那么多的财产了吗?”

翁达杰不跟她胡搅蛮缠,生气地挂断了电话。

郑晓蔓去寄宿学校,看她的儿子。

不是校方规定的探视时间,守门的师傅死活都不肯放她进去。郑晓蔓只好绕到围墙边,贴着栏杆可怜巴巴地朝里面看。

她眼前的一大片空地是操场,赭红色跑道上寸草不生,绛色的蜻蜒和白色的粉蝶贴着地面低低地飞翔,阵风吹过时,它们的身体会短暂地歪斜到一边,很快又顽强地回到原先的轨道。灰尘像一张席子一样从跑道上卷过去,舞蹈着转一个大圈,回到原地匍伏下来。黄色的单杠和双杠把蓝天分割成许多不规则的块状,阳光在黄色物体上的反射,也显得特别刺眼。隔着操场,红白两色的教学楼多少显出遥远,听不见丝毫讲课和读书的声音,一扇扇的窗户里好像空寂无人。

下课铃在这时候骤然炸响,把郑晓蔓吓得猛一哆嗦。稍顷,校园像一口巨大的水锅一样沸腾起来,从教学楼的各个门洞里涌出无数穿绿色校服的学生,他们站满了走廊,之后便沿着看不见的楼梯迅速奔跑,四散到草地、操场、厕所、办公室和带树荫的道路上。他们追逐,笑闹,尖声地叫嚷,勾肩搭背走来走去,一副副无忧无虑享受生活的模样。

郑晓蔓看见了她的儿子,翁小杰。他才十四岁,还没有来得及发育,耸起来的肩胛骨活像把校服顶在身上。他手里拿着一本书,眉头紧锁着,嘴噘着,郁郁不乐地往办公室里走,大概是课文没有背出来,被老师叫去训话了。途中他遇到一群女同学,赶快知趣地避闪在一旁,然而还是没有来得及完全避开,女同学们停下来,嘻嘻哈哈地,好像是嘲笑了他什么,他面红耳赤,气恼伤心,窘迫得几乎要哭的样子。

其中一个女孩,个子高挑茁壮,很霸道地把手里一摞作业本杵到翁小杰胸前,要他拿着。另一个女孩见状,立刻也把自己抱着的另一摞本子递给翁小杰,强令他接住。可怜翁小杰扎撒着两只柴杆儿样的胳膊,自己的书只好夹在下巴和胸前,可怜巴巴地、别别扭扭地、像只没长毛的鸭子一样地往办公楼里走。

这一刻,郑晓蔓心疼得差点儿要冲进铁门,向那几个颐指气使的公主样的女孩兴师问罪。她的儿子不过是发育不良,功课不够好,也许还有点小打小闹的调皮,可她们凭什么欺负他,把他不当个玩意?她想,好歹儿子也是出生知识分子家庭,父母双全,父亲还拿着英国绿卡,要是翁达杰跟她离了婚,儿子没有了名义上的父亲,岂不是比现在更加可怜?

她于是拿定了主意,不跟翁达杰离婚。为了儿子的成长,她也不能离婚。

凭什么要让翁达杰心想事成呢?这世界难道没有一点原则可讲吗?

情人节,商家发财的好机会。有个朋友找到我说,愿不愿意客串一个角色,挣点小钱,顺便让自己开开心?我想了一想,答应了他。开心不可能,没有你陪着我,我怎么都不会开心。但是挣钱倒是实惠的事。要付房租,你的富康车要年检,要买保险,上次一个修车工对我说,这车的很多零件都老化了,雨刮器也动不起来了,要大修。所有的事情都要钱来办,我需要钱。

我去给一个花店打工,具体来说,就是当“托儿”。商家给我配了一个气宇轩昂的小伙子,当我的“男朋友”。我穿着一身浅紫色薄呢套装,定位是“外企白领”。对方穿“雅格狮丹”的中长夹风衣,定位是“it精英”之类的人物。我们手挽着手,头挨着头,情意绵绵跨进花店。乱花迷眼。真的是乱花迷眼啊!我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的颜色、品种、香气、形状各不相同的花。除了玫瑰、康乃馨、百合、菊花、菖兰,大部份的花我一概不知。我没有见过,也没有人给我买过(我不是在这里抱怨你),它们太贵了,也太让我的钱包和居屋自惭形秽了。

我们一进花店,先是东张张,西望望,对所有的花都过去碰一碰,闻一闻,又做出不屑一顾的模样,走开。店堂里徜徉着不少的年轻人,都是情人节过来买花的人。我选不到中意的花,面露厌倦,已经准备离开了,我的“男朋友”这时候忽然一声喊:“亲爱的你快看,蓝色妖姬!”

我立刻回头,看见了高置于一个玻璃台面上的花桶,里面插着包装精美、傲视群芳的珍稀玫瑰花:蓝色妖姬。一束乳白色聚光灯打在花桶上,每一朵花都显得尊贵异常,深蓝色的花瓣和花瓣边沿那一圈闪烁的金边,使人感觉那根本就不是地球上生长出来的东西,是天堂邮寄过来的珍宝,上帝送给情人们的礼物。

我走过去,围着玻璃花台慢慢地走一圈,心醉神迷的模样。我问那个花蕊一样娇嫩的售花小姐:可以拿出来看看吗?她微笑点头,小心翼翼从花桶中抽出一枝,态度近于虔诚。我同样小心地接过,态度更加恭敬。

我们夸张的神态和动作已经吸引了店堂里所有看花的人。他们都不看花了,围过来看我。

我把那枝花轻轻举起来,姿态尽量优美,跟我的身份打扮相配。我的粉紫套装和蓝色妖姬的颜色十分调和,可以说得上互为映衬,相得益彰。我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拈着花枝,闭着眼睛,用鼻尖轻嗅,用红唇碰触,用脸颊摩挲。我陶醉了,不再可能舍得把这枝花放回去了。

我问售货小姐:多少钱一支?小姐口齿伶俐地答:我看小姐是真心喜欢,而且这枝花很配你,我做主给你打个折,八十块吧。我“哦”了一声,轻描淡写地自语一句:这么贵。小姐马上解释:这是进口的保加利亚玫瑰。(谁知道真假。她这么说,只因为大家都知道保加利亚是玫瑰之国)。她摆出一副苦相:鲜花运到南京很不容易,折损率非常高,我们根本卖不出成本价,不过是情人节替店里做个广告罢了。

我的“男朋友”在这时候走上前,拍一拍我的肩:“亲爱的,别再说了,你喜欢,我就买。”他掏出精美的皮夹子,抽一张百元大钞(我估计是他皮夹里唯一的一张),递给小姐,又接过找回的二十块钱。

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子紧跟着递钱,要了一枝。

后面一个穿皮衣的胖胖的中年人挤上前,大着嗓门说:“给我拿九支!天长地久嘛!”

八九七百二。九枝玫瑰,七百二十块钱。去掉了零头,小姐收他七百块。所有人的目光从我身上转移到他身上。他碘着肚皮,红光满面,掏钱,拿花,不当回事的样子。包装得精美绝伦的蓝色妖姬被他熊掌样的大胖手倒提在手中,很滑稽,也令人替那些玫瑰委屈,心疼。

仅仅这一小会儿功夫,在我的引导下,顾客买走了十支极品玫瑰。我和“男朋友”每枝花提成十块钱,两个人分。

我们从花店的边门出去,到后堂,把我“买”的那支玫瑰交还店里。坐一下,喝几口水之后,我们重整妆容,出门在附近大街上绕一个圈,第二次手挽手,头挨头,情意绵绵跨进花店大门。

店堂里的顾客早已经换了另外一批。因为有了刚才的一百块提成费垫底,我们的表演更加卖力,配合默契,魅力四散,把想买花的情人们哄得心痒手痒……

中午,我揣着丰满起来的钱包“下班”。我口干舌燥,两腿酸疼,累得只想回家一头栽到床上睡个昏天黑地。走到街口,身后有个人追着我叫:“小姐!小姐!”我回头,居然是那个一掷千金的胖老板,那束夺人眼球的蓝色妖姬还拎在他手上,满大街的人都频频回头看他手里的花。

我立刻申明,鲜花不退货,这是我们的规矩。

他嘿嘿地笑起来,反问我:“谁说我要退货?我是特意在这里等候你的。”他指了指街边的咖啡店,“我坐在这里等你一上午,就为了把我买的这束花送给你。”

我指指自己的胸口:“我吗?你说的是我吗?这么漂亮这么昂贵的花,送给我?一个陌生人?”

他说:“一回生,二回不就熟了?小姐,恕我直言,你是个托儿,帮忙推销花的,蓝色妖姬在你手上只能过过手。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面红耳赤,无言以答。

他又说:“我是浙江人,在南京也开了个店,服装店。店面不小,档次也不低。我想请小姐过来帮我的忙,刚才的戏法如此照搬就行。一星期只要去个两三次,价钱方面我不会亏待你。”

我斜着眼睛睨视他。我说:“本小姐是职业演员,刚才的表演,不过是即兴客串,权当情人节的余兴。为你打工,我不会干。”

他一点儿不生气,把那束花举起来,塞到我怀里。“那就请你赏光吃个饭,总可以吧?”

看在九朵蓝色妖姬的份上,我答应了。我让他稍等等,然后抱着花跑回花店,把鲜花五折回卖给店主。出来时,钱包里又多了三百五十块钱。

他嘿嘿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们去到一家装修豪华的著名西餐厅。情人节在那里吃饭的都是风度翩翩的男人和风情万种的女人。他挽着我的胳膊带我就座的样子,好像我是他刚刚买下的金丝鸟。

点菜的时候,我痛下辣手,点了一瓶“xo”。我开始和他一杯对一杯地喝酒,讲各种笑话给他听,用刀叉把切好的牛扒送到他嘴巴里。他在桌子下面用他的腿和脚挤擦我,把我的一条腿夹在他两腿之中,又蹬掉皮鞋,光脚从我的裙子里探进去,慢慢地攀援而上。他边做,边若无其事地喝酒吃茶说笑,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也豁出去了:不就是揩点油吗?谁怕了谁?我加快节奏频频劝酒,几个眼神就弄得他头重脚轻。结果他败下阵来,很快醉得双眼迷朦。我站起身,不客气地走了,借口去洗手间,从另一扇门里走出去,招了一辆出租车,回家睡觉。

欲望,欲望,遍地都是欲望,无穷无尽的欲望,恣意横流的欲望,赤裸急白的欲望……男人对女人是性欲,女人对花儿是物欲,商家对节日是金钱欲。一个又一个的欲望摞起来,摞成了巍巍高塔,搭就我们这个时代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翁达杰给郑晓蔓寄来了他的“离婚协议书”。不是普通的航空邮件,是用国际特快专递郑重其事递到郑晓蔓手上的法律文本。全塑封的包装皮印刷精美,寄费昂贵。翁达杰如此的不惜血本,不像他平素做事的风格。他好像故意要用这样的气势挤兑她,威胁她,压迫她,让她明白他们的婚姻无可挽回。

她到底做了什么,让翁达杰对她如此决绝?郑晓蔓死活想不出来。因为想不出来,她心里一片悲凉,觉得自己的人生实在失败。

国际特快是寄到单位里的。郑晓蔓从收发室拿到这份少见的邮件时,好几个同事都围上来看,问她是不是翁达杰寄来文件要帮她办绿卡了?郑晓蔓笑一笑,不说是,也不说不是。“我恐怕要请假。”她告诉她们,“我要去英国办一些事。”同事们就异口同声回答她:“还请什么假嘛,辞职算了。老公在英国有家产,又做生意,还在乎你挣这几个钱?”

中午,郑晓蔓把办公室的门关好,用电话卡往伦敦打电话。电话铃响了一声又一声,没有人接。郑晓蔓算了算,伦敦这个时间应该是半夜,翁达杰半夜不归家,绝对不正常。她有点怀疑越南女人有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会把从不懂得“情趣”是哪两个字的翁达杰弄得神魂颠倒。

晚上,郑晓蔓心里很郁闷,不想吃晚饭,冰箱里找出一个“和路雪”的蛋筒吃了。结果胃疼,又去厕所里把吃下去的蛋筒吐了出来。用杯子接水漱口时,发现浴缸边上有个黑乎乎的小东西,凑近了看,是蟑螂,身型很小的那一种,要不就是幼仔,早就死了,身子已经脱水干瘪。她想起姚小蔓曾经在日记本里写到的出租房里的老鼠,庆幸自己还不算太倒霉,家里只有蟑螂,没见过那种更大更讨厌的东西。

打开电视,用遥控器搜索了全部三十多个台,除了广告,大多是搞笑的古装剧。有一个台播的是益智类游戏,主持人一身标准职业装,满脸严肃地照本宣科提问题,语速极快,听得郑晓蔓心里紧张。另一个台正在播生活类节目,请牙医当场回答“智齿要不要拔?”“怎样选择补牙的良机?”牙医的医术可能不错,口才却不行,镜头前面又拘束,郑晓蔓实在不忍多看。再一个节目是国外的,比赛吃汉堡,参赛者们一个个汗流浃背,额上青筋暴突,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郑晓蔓很怕看到当场噎死人或者撑死人的突发事件,赶快关了电视。

胃还是隐隐地疼。郑晓蔓找出“舒乐安定”,吃了两片,上床睡觉。

醒来,已经是早晨八点多钟。想起昨天的国际特快,赶快把床头柜上的电话机拖过来,往伦敦拨电话。

翁达杰在家。这已经是伦敦的又一个晚上。

“你不是学会通宵泡酒吧了吧?”郑晓蔓半开玩笑,有心制造一点轻松气氛。

翁达杰不给她轻松:“我们前天去了布赖顿,旅游。那个海滨小城真是很漂亮。”

郑晓蔓果然有了气:“翁达杰,我和儿子在英国那么长时间,你都没有舍得带我们旅游一次。”

“这有什么呢?”翁达杰说,“我现在到了这个境界了呗。有能力,也有心情,过去没有做过的事,都想要做一做。”

“我不相信,你是故意气我。”

“故意谈不上,我还没有那么恨你。我希望好离好散。你把'离婚协议书'好好看一看,也可以请个律师把把关。我不想让你觉得吃亏。怎么说,你也是我儿子的妈妈。”

郑晓蔓沉默了一会儿,说:“她到底有什么好?你们之间连语言沟通都困难。”

“她崇拜我。她让我找回自尊。”翁达杰回答了这句话。

郑晓蔓想,这有什么困难的?她也能够做出崇拜他的模样。她心里做不到,表演还不会吗?表演不灵光,闭嘴不说话可以吧?不说话,光做事,不把内心世界坦露在外,一问三不知,打死不开口,人前人后扬笑脸,这样的太太还有什么好说的?

郑晓蔓决定去英国,和翁达杰当面锣对面鼓地谈一次,也趁机跟那个越南女人比一比,比修养、气质、容貌、厨艺、甜言蜜语,甚至床上的能力。如果翁达杰需要,她可以立即辞职,把儿子带到英国,一家人从此在那里扎根。最多她再过八个人同住一栋小楼的日子好了,最多她还是每周捱到周末买菜,用最少的钱买最多的水果、土豆、西红柿好了,她一定要让翁达杰满意,让他从里到外无可挑剔,让他看着她的变化而瞪目结舌,惊喜莫名。

这有什么呢?人不都是能变的吗?聪明漂亮如郑晓蔓这样的女人,会连一个简单的婚姻都维持不住吗?

在跟英国大使馆签证处预约好了面签日期之后,耐心等待着的漫长时段里,郑晓蔓跟单位里的两个同事出差去了一趟杭州。

也不是非她去不可。只是,“杭州”这个词,在突然之间,灵光乍现一样,跳进了她的意识。她觉得冥冥之中有一点什么东西,把她往那个城市里推着拉着。

回到家里才想起来,是姚小蔓日记里关于痦子团长的那段描述,让她有了替姚小蔓到杭州寻找乔乔的兴趣。

郑晓蔓有十年时间没有到过杭州,第一眼的印象,不变的是西湖,变化的是西湖岸边的风景。夜夜笙歌的酒吧咖啡吧茶吧,明珠一样地镶嵌在湖岸水边,向游人辐射着无尽的奢糜和浮华。湖水温柔拍岸,连溅上来的水花都带着啤酒和咖啡糖的芳香。夜风吹拂着郑晓蔓的发丝,像呢喃,像吟唱,更像抚摸和撩拨。郑晓蔓心里想,那个痦子团长把发现乔乔的地点落实在这里,实在要算是颇有见识的人呢。

她带着两个出道不久的同事,一家一家酒吧地跑。进去了,并不立刻坐下,更不理睬侍者的招呼,目光漫射,把厅堂里的角角落落扫视一番。更或者,巡视员一样,沿通道慢慢地走一个来回,再一声不响地出门。同事很年轻,不知道她葫芦里卖什么药,不方便插话多嘴,只能够如影随形地跟着她走。

没有乔乔。没有郑晓蔓从照片里见过的那个倦怠和柔软的男人。甚至没有一个长着跟乔乔相似的鹰钩鼻子的人。所有那些目光闪烁、面部表情暧昧含混的男男女女,他们或者两两相拥,或者三五成群,或者遗世独立,坐着,倚着,半倚半坐着,对迎面走过来的三个外地女人视而不见。在他们当中,谁是鸡,谁是鸭,谁又是召鸡鸭者,郑晓蔓丝毫看不出来。她缺乏经验,也没有辨识力。她觉得他们的面孔都是彼此相像的:虚浮、华丽、在影影绰绰的酒气和烟雾中有些微的变形。

终于她走得乏了,精力也散了,一屁股坐在湖边柳树下的长椅上,头仰靠着椅背,酸胀的双腿直直地拉出去,摆出一个颓丧的姿态。

一个同事憋不住地问她:“郑姐,你到底找什么呢?”

她抬起眼睛,疲惫地笑了一笑,不答话。

草丛里的背景音乐声水流一般地漫溢。灯光一盏又一盏排开,像暗夜中长出来的乳白色的蘑菇。洁白,但是有毒,能让你的血肉和灵魂在瞬间消融。

软卧,第四个包厢,下铺。九点四十分发车。郑晓蔓剪票进站的时候,心里重复了一遍票上的内容。为了替杂志社省下一天的住宿费,她们在办完事的当天坐夜车返回。

站台昏黄的灯光下,蜂拥过来的旅客们匆匆忙忙按照自己所在车厢的大约位置排好了长队。大人们的脚边放着人革的箱包和皮制的旅行袋,手里的塑料兜中是各色各样旅行食品。孩子们趴在大人肩头,因为漫长的等待而昏昏欲睡,偶尔被什么声音吸引,强撑着小脑袋往周围看上一眼,目光是迷茫和粘滞的。铁轨上散发出铁锈、机油和排泄物的气味,在这样热哄哄的夏夜里,气味比平常更加浓重混浊,而且总是沉淀在地面的低处,不屈不挠地粘到人们的头发、皮肤和衣物上,令人感觉到自己周身的龌龊。前方另外一个站台上的列车先过来了,汽笛远远地预报了一声,脚下的地面紧跟着震动起来,心里有了莫名其妙的慌张,好像有什么东西就要被这个即将来到的巨大载体带走了,或者是生命,或者是爱情,时间,某一部分悲喜之感……

终于,郑晓蔓乘坐的这一趟列车准点进站。车窗射出的灯光像一条金色的长龙,从黑暗深处欢奔而来,爬上站台以后放慢速度,然后乖乖地停下来,静卧不动。长龙不动的时候,身体就破碎了,分割成了相等的长度,透明而且温顺,任由无数的人影在它的肚子里活动。

郑晓蔓她们提着简单的行李上车,找到了自己的包厢。四个人:除杂志社的小小女性集体之外,下铺的窗前已经端坐了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他上身颀长,两条腿从膝盖处向后弯曲着,勉强塞到了铺位下面,好腾出空间让郑晓蔓她们摆放行李和安置自己。他穿着整洁的米色长裤,黑色t恤。脑袋与他的身体相比,显得有点儿小,大概是剃了短发的缘故。他的那张脸……郑晓蔓手里拎着旅行袋,只觉得心里“嗡”了一声,有一股什么东西从脑门贯穿到脚底一样,浑身都有些发热。她脱口叫出一声:“乔乔?”

那人抬头看了看她,也愣了一下,才笑着纠正:“你恐怕认错人了。”

郑晓蔓“哦”一声,脸红得厉害,慌忙道歉,又转头跟同伴讨论上下铺的分配问题,总算把小小的尴尬岔了过去。同时她心里不停地责怪自己,是不是有点魔怔啊,怎么会稀里糊涂闹出这样的笑话。

坐定之后,喝了几口列车上供应的水,郑晓蔓忍不住再一次打量对面铺位上的这个男人。她仍然怀疑他就是乔乔。他的眉眼端正,皮肤清爽,眼角是细长的,嘴唇显出一些阴性的丰润,若有若无地溢出一丝笑意,好像随时随地都愿意跟你亲近、为你服务一样。尤其他的鼻尖,长而弯曲,薄薄的一层皮肤紧包在软骨上,精致,脆弱,敏感,跟照片上乔乔的鼻子一模一样。

“怎么样啊?”那人一点儿也不躲避郑晓蔓的目光,相反对她仰起了自己的脸。“还在研究我吗?”

郑晓蔓心虚地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选择用语:“我想问问你,是不是曾经叫过'乔乔'这个名字?”

“不。”他摇头。“从来没有。”他忽然大笑起来,神情是孩子般的开心:“难道我跟你的某个朋友这么相像?双胞胎一样像?”

郑晓蔓面红耳赤:“其实……也不是我的朋友……其实……不不……”她语无伦次,感觉自己的智商一下子降低了很多。

那人想了想,伸手从屁股后面的裤袋里掏出一个咖啡色的皮夹,打开,抽出他的身份证,郑重其事递到郑晓蔓面前:“我叫王明,辽宁大连人,年龄住址上面都写着呢,请验明正身吧。”

郑晓蔓这才惊觉,其实对方一开始说话的口音中就有北方味儿,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才有的那种味儿。她真是荒唐,一心一意要把自己的判断安到人家头上,简直是死乞白赖了。

为掩饰自己的唐突,郑晓蔓起身,拎起包厢里的暖瓶,要出门打开水。她的脚被同伴的提包绊了一下,一只带花饰的高跟拖鞋掉了,光脚踩在地板上,身子就矮了一矮,亏得王明从旁边托她一下,才没有歪倒在晃动的车厢里。

“不好意思。”她说,狼狈得只想赶快从这个人身边逃离。

“小心。”王明好意叮嘱她,又弯腰从铺位下找出她掉落的那只鞋,帮她套到脚上。

她手里的暖瓶,在这个当儿自自然然地转移到了王明的手里,由他出门去完成这件差使。

打水回来,王明的手中多了一包瓜子,是他在移动餐车上买的。他勤快地张罗着给大家的水杯里续满水,又撕开瓜子包,请女同胞们分享。他的手机“嘀”地一声之后,进来了一条信息,是一段很搞笑的顺口溜,他顺便就给大家读了出来。两个年轻编辑笑得前仰后合。于是他又从手机里调出了另外几段,用夸张的东北话读了。两个女孩子已经在郑晓蔓的铺位上滚作一团。包厢里其乐融融。

他适可而止,抽身而退,主动爬到了上铺,把他的铺位让给女士。

郑晓蔓拿着漱洗用具出门,做入睡前的一应准备。洗漱间里人很多,等了好一会儿,才轮上她站到那个小小的白瓷水盆前。到她洗干净自己,轻手轻脚回到包厢时,蜷在上铺的王明侧身向里,显然已经睡着了。

郑晓蔓和衣躺在自己的铺位上,眼睛大睁着,毫无睡意。她在想,出门几天,手机是一直开着的,翁达杰为什么没有来电话?他真是要给她充分时间考虑吗?

列车在铁轨上轻轻摇晃,咣啷咣啷,催眠一样。车轮撞击铁轨的声音单调得令人发疯。伸手把窗帘拉开一点,外面是令人透不过气来的黑暗,没有一星灯火、一丝天光的黑暗。郑晓蔓不知道列车现在行驶到了什么地方,海宁还是嘉兴。她忽然有了一个怪怪的想法:如果一个人一辈子被困在这辆列车上,吃喝拉撒全在上面,日复一日地从南方到北方,再从北方回南方,周而复始,永无尽头,这个人的神经会在多长时间之后崩溃?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年两年?

回家之后,郑晓蔓第一件事情就是给翁达杰打电话。“翁达杰,我不是故意躲着你,我出差了。”

翁达杰那边大概是深夜,他睡得迷迷糊糊,抓着话筒愣了半天神,极为反感地责问她:“郑晓蔓,三更半夜,你抽什么疯?什么意思啊你?”

郑晓蔓惊讶道:“这几天里你真没打电话吗?”

翁达杰困乏地打个呵欠。“没有。我等你考虑充分了给我打。”

不等郑晓蔓再说话,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郑晓蔓抓着断线的话筒,倍感失落。现在,在翁达杰的心里,她存在的重要性大概微乎其微。他拿稳了离婚能够成功,一点儿都不在乎她的态度。代价而已。时间而已。如果两者他都不那么在乎,又有什么值得焦虑的呢?

唯其如此,郑晓蔓才咽不下这口气。

她给英国大使馆签证处打电话,询问她的签证时间。对方总是录音留言。她按照提示,一二三四地按下去,最后又总是不了了之,没有一个能负责任的人出来给她一个确切的答复。

像掉了魂一样,她在工作的时候丢三拉四,回到家里又团团直转,什么事情都不想做,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她早晨能在床上赖到九点钟,然后匆匆洗一把脸,腊黄着面孔去杂志社,早点都省了。杂志主编看着她萎靡不振的样子,委婉地说她:“郑晓蔓,除我之外,你在我们杂志社是年龄最大的,是大姐,行事做人方面要带个好头。”她马上反应过度地跳起来,紧张兮兮问:“是不是要裁人啦?”主编只好摇头,不再说下去,怕她精神出问题。

百无聊赖的时候,郑晓蔓又摸出姚小蔓的蓝皮本子看。

这是我这一个月的用钱情况:

房租水电煤气电话费等等杂费共计500元;

吃饭200元(因为有一半时间吃了剧组的免费盒饭);

护肤及化妆品(这一项不能省)600元;

衣物(一件五折的风衣、一双三折的鞋、一包超市内裤)220元;

卫生用品(卷纸、卫生纸、卸妆棉、牙膏)30元。

以上这些,已经是一千五百元出头了。七七八八还有一些零碎用处,一时想不太清。你留下来的车,停车费每月一百元是年初一次性交的;汽油,我省了又省,还是加过两次,一次100元,一次80元;前窗雨刮器已经坏了很久,给修理店看过,说是零件掉了,要换一副新的。老板开价40元。我还价到20元。他嘴里骂骂咧咧,不同意。其实价钱可以商量,可他干吗要说那些不干不净的脏话?他肯定是把我当成一只做皮肉生意的鸡了。我看上去像一只鸡吗?像吗?

悲哀。

接下来,本子的页面上有很多涂抹,有好几次开头,又用墨水笔重重地划去了,好像不知道怎么写,想说的话说不出来,便秘一样的,很难受。

翻过一页后,在干干净净的纸面上,姚小蔓又写下了一段话。

两年前,你从我身边离开的时候,你对我说,在两年的时间里,你要想办法改变你自己,改变我们的生活。你说,不成功,便成仁。我还记得你说这句话的样子:你的眼睛距我很近,瞳仁的中间是黑的,四边有一圈褐黄,闪出的光亮有阴森气,跟你平常慵懒和迷茫的眼神很不一样。我当时心里“铮”地一声响,不知道你如何会有这样一种决绝的神气。我知道人是有两副面孔的,我还是喜欢你从前的那一副--它使我的心里踏实和安详。

两年的时间就快到了,我一天天地盼你回来。我已经攒了一些钱,可以租一套大一些的房子,甚至能够在郊区买套安居房,付首期。如果我在约定的那一天等不到你,我就锁了门,带上行装,天涯海角地去找你。

郑晓蔓跟儿子翁小杰谈话,询问他对未来生活的态度。翁小杰端坐在电脑之前,双手飞快地敲击键盘,指挥屏幕上一个西部牛仔连发子弹,头也不抬地回答郑晓蔓的话:“没意思。”

郑晓蔓追问:“你指什么没意思?”

“什么都没意思。”

“学习呢?”

“学习更没意思。”

“可是……”郑晓蔓试图多做思想工作:“你要是能够努把力,考上好的高中,再考上好的大学,学你喜欢的专业,比如电脑软件设计,那不是很有意思吗?”

“不,没意思。”翁小杰一口咬定。

郑晓蔓有点生气:“你认为什么事情才是有意思的?”

“什么事情都没有意思。最好像爷爷奶奶那样,退休,坐在家里拿工资。”

郑晓蔓惊讶地看着儿子的脸。儿子的面孔被花花绿绿的电脑游戏画面映得同样花花绿绿,连他嘴上刚长出的茸毛都成了彩色,非常恐怖。郑晓蔓想,这是个什么时代啊,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居然是这么颓废和混乱啊。

姚小蔓的日记本,被撕去了好几页,撕得很仓促,哆哆嗦嗦,留下长短不齐的锯齿形边缘,明确无误地昭示着当时女主人的急迫,慌乱,沮丧,气愤,甚至是悲怆。

在撕去几页之后,她用蚕豆大的字迹潦草地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汽车要装雨刮器,随时刮去灰尘和雾水。人的眼球有没有雨刮器呢?在朦胧和暧昧的世界里,我们怎样才能够更及时地看清真相和事实?

郑晓蔓坐在书桌前,呆呆地对着摊开的日记本,琢磨这一句话中语焉不详的含义。

姚小蔓为什么要这么写?她指的“真相和事实”又是什么?什么东西才称得上是“眼球的雨刮器”?

头疼。混乱。这个死去女人的生活很不合时宜地搅到了郑晓蔓这段时间的混乱生活中,使她对道德和人性的期望值越发的低迷。

她闻到了皮面日记本的霉味。不不,也许是她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衣服上,头发根根里,血液和骨头的深处……

大林给郑晓蔓打电话,主动约她出来谈谈,问问她的打算,也是怕她一个人闷出病来。

“去哪儿?”郑晓蔓恹恹地问。

“要么,还是去心语茶馆?上次去的那个?”大林征求她的意见。

郑晓蔓一口否定:“不,换个地方,那个茶馆的茶水太糟糕。”其实她是对上次大林的进攻态度心有余悸。

他们就改在了“城市花园咖啡店”。那地方没有单间,连隔间都没有,所有的座位一览无余。

大林还是点了雨花茶。郑晓蔓点的是玫瑰奶茶。她很需要用玫瑰来点染心情。

“怎么样,想通了没有?”大林问她。

郑晓蔓落寞地摇头:“我要去英国,跟他面谈。等签证下来,我就立刻飞过去。”

大林看着郑晓蔓明显憔悴的脸,很是心疼。他劝她说:“何必要这么为难自己呢?'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话是对男人说的,其实对女人也同样。”

“那你说,谁是我生命里的那株芳草?谁是?”郑晓蔓逼视大林,态度一下子激烈起来。

大林陪笑,动手给她倒出一杯颜色泡得发了黄的玫瑰茶,又给她加进两块糖。“喝茶喝茶。”他说,“承蒙允许的话,我倒是愿意当这株芳草。”

郑晓蔓皱了皱眉头:“大林,我现在是非常时期,没有开玩笑的心情。”

大林啧啧嘴,又摇摇头,一副替眼前的老同学惋惜的意思。

郑晓蔓嘘出一口气,像是对大林,又像是对自己,幽幽地说了一句话:“我只恨我太不聪明,没有及早给眼球安上一副雨刮器。”

大林愕然地问:“什么意思?”

郑晓蔓反问他:“翁达杰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从前看清楚了吗?”

大林低头想了一会儿之后,郑重其事说:“郑晓蔓,翁达杰的情况我心里很清楚,像他这样搞纯数学的人,机遇的确是不容易找上他,所以他选择走这条路没有错,或者这正是说明了他对家庭、对你们母子的负责任。我倒觉得是你自己葬送了你们的婚姻。你的高傲,你的贵族气,你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最后加上你的虚荣。”

郑晓蔓被他说得瞪大了眼睛,无言作答。她心里问自己:真是这样的吗?婚姻的受害者,反成了感情的掘墓人?

有一天晚上,郑晓蔓独自蜷缩在沙发上看电视。她看的是本地新闻节目:“南京零距离”。

一个现场报道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一改刚才蜷缩着的慵懒姿态,被拳头猛击一样地坐直了身体,一眼不眨地盯着屏幕。

有市民给“零距离”节目打电话,说是他们小区附近的街道上停放了一辆私家汽车,已经很久了,可能要有半年时间了,车身已经损毁得一塌糊涂,却无人认领,交警也不去管。

屏幕上是记者赶过去拍摄的汽车图像,和放大的汽车牌照。郑晓蔓一下子认了出来:灰蓝色富康车!正是下暴雨的那天,眼睁睁在她前面出了车祸的车。尽管这辆车在电视镜头里显得更加肮脏破旧,甚至凹坑遍布,锈迹斑斑,压根儿无法点火起动的模样,郑晓蔓还是认出来了,就是死去的姚小蔓的车。

接下去,是记者采访了附近执勤的交警。交警一脸无辜地说,他们也不想让一辆车长期占道停放,影响交通,还影响市容。但是没有办法,这辆车出过车祸,车主一直没有出现,他们一直在等待之中。交警还说,车是物证,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之前,不好随便移动和销毁的,但是他们会尊重市民意见,尽快商量出一个处理方案。

郑晓蔓听到这里,神经被什么东西扯动了一样,跳起来就穿衣,穿鞋,拿了车钥匙和包,摸黑往楼外跑。她要赶去现场,看看那辆车。也许到明天,车就被拖走了,就再也看不到了。那辆车跟她有一种奇怪的关系,如果不是车祸,她会赶去送一送翁达杰,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有挽回的余地。可是车祸一出,她的人生便骤然改变了,那些本能,那些准则,那些机遇,那些明明白白可以把握的东西,因为车祸而乱了套,就像飓风在顷刻间改变了沙漠的形状。

虽然在晚间,找到那辆富康车还是不太困难。郑晓蔓循着印象中曾经走过的那条道路往前走,到了电视节目中指明的那个小区附近,把车速减下来,贴住路边,慢慢地往前滑,很快就看到了前方不远处被路灯照耀着的灰头土脑的庞大废弃物。郑晓蔓先把自己的车熄了火,确认电视台的记者和交警都不在现场之后,才开门下车,小心翼翼往那辆富康车边靠近。

但是她刚走出两步,就惊讶地收住了脚。她看见距人行道不远的围墙边站着一个人,一声不响,身子紧贴着墙面,壁虎一样的人。他的衣服是土灰色的,跟夜色中的墙面融合在一起,不注意的话,很难发现这个比墙面稍淡的轮廊是人。只不过他抽烟,红红的烟头在夜空里一闪一闪,暴露了他的所在。他的一只胳膊举着烟,另一只胳膊横过胸口,搭在举烟的胳膊上,这样,他的站姿就显得松松垮垮,无所事事,街头看景的混混一样。再往下看,他的一条腿还屈在后面,脚尖着地,脚后跟顶住了墙面。郑晓蔓感觉这个动作非常熟悉,肯定是记忆中看到过的,某种很相熟的人留给她的印象。

“乔乔!”她脱口而出,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非常响亮,吓得她赶快捂住自己的嘴。

墙上的灰影子动了动,离开墙壁,几乎是快乐地扑了过来。

“你好!”他说,“怎么这么巧,又见了面!”

郑晓蔓不自觉地瞪大眼睛,心里的惊讶换成了一种突然袭来的惊喜,在这样寂静的夜晚,在这样荒凉和匪夷所思的所在。“王明?”她站着,轻声叫出这个名字。

王明把手里的烟头按在树干上掐灭,扔到几步开外的垃圾箱里,又大步走了回来,搓着手。“嘿嘿,”他说,“真是没有想到,我们两人这么有缘。”

郑晓蔓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随手指了指姚小蔓的车:“这个……你是来……”

“啊!”王明解释:“我看了电视台的报道,特意过来看看。是雨刮器损坏导致的事故,刚才我已经给交警队打电话询问过了。究竟是雨刮器的质量存在问题,还是车主使用不当,需要确认。”他看看郑晓蔓惊愕的神气,才想起来补充了一句:“忘了告诉你,我是神龙汽车集团的销售代表,目前负责华东片工作。”

郑晓蔓如释重负地咽下一口气。尘埃落定了,她想,眼前的这个王明,他的确不是乔乔,他跟死去的姚小蔓没有任何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了之后,郑晓蔓的心里居然涌出一丝庆幸,一种潮水般漫溢的快乐。

她慢慢地走向富康车,伸手撸去了粘在车窗上的几片树叶,把脸贴在玻璃上,往里面看了看。路灯的微弱光亮穿过车窗,照出车内的一片荒凉。在车身面前的挡风玻璃上,那副害了姚小蔓性命的雨刮器软绵绵地躺卧着,像一条没有生命的蛇。她绕到车前,伸手把雨刮器提起来,手一松,雨刮器就掉下去了,一点支撑力都没有。

“零部件磨损得太厉害了。”王明走过来,也伸手把雨刮器拨了拨,很内行地说了一句话。他高大的身体弯腰下来的时候,郑晓蔓闻到他衣服上淡淡的烟草味。很朴实又很家常的一种气味,让人心里觉得沉稳和牢靠的气味。

“想听一个故事吗?不不,是两个,同一时段里的两个交叉发生的故事。”郑晓蔓仰起头,不无唐突地提出要求。

王明看着她,笑起来,鹰钩状的鼻子像一棵探出悬崖的树。“好啊。”他征求她的意见:“我们去哪儿呢?酒吧还是咖啡店?”

郑晓蔓想了想:“茶馆吧。心语茶馆,就在附近不远。我带你去。”

她抢在王明前面跑到自己车前,打开右边的车门,让王明坐进去,然后自己才上车,点火,让车轮滑出人行道,上了大路。

两手松松地把在方向盘上,听着车内发动机的微弱轰鸣声,她愉快地想,我车上的雨刮器是好的,完好如新。我的生命也是完整的,有过一段短暂的混乱,但是很快会清爽下来,澄澈如镜。她轻声对自己说:总之,我是个幸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