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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湾 1

我的朋友燕冲善画“访高图”,几十年里多画同一题材。画中的“高士”们一个个宽袍大袖,居于山间僻地,面目模糊,束着高高的发髻。这些人在陋屋草堂里烹茶,在溪边抚琴,都是寂寞高人。画中最费笔墨的其实还是山水:郁郁葱葱的大川与危岩,一条条小路时而中断,复又出现,盘旋而上。最高处总算有了一小块平地,那里有一草寮一石凳,一把琴和一函书。

朋友显然向往那样的生活。我们都知道那种人今天是找不到了,那个时代连同那样的山水全都一去不再复返。不过我们仍然热衷于讨论这类话题。他说:“高人都是怕吵的,吵一点都不行,所以他们就躲到了偏远的地方,爬到高处,因为一般人懒得登高。”我说:“去那种地方生活太困难,连吃喝都成问题。”他瞥我一眼:“高人不只把吃喝当成口福。”“他们都喜欢喝茶。”“书和茶,那十分重要。”

今天再也无法遇到那样的高人,实在遗憾。我想到了“大隐隐于市”的说法:看起来庸庸碌碌的现世,大概也会活动着各种各样的“怪人”和“异人”,这些人初看与常人无异,骨子里却大不一样,说不定正偷偷过着惊世骇俗的日子哩!我说出这个意思,他马上撇嘴:“你是这样的人吗?你见过这样的人吗?”无法回答。但我心里固执地认为:时代不同,“高人”的生存方式也就不同。我们千万不要小看这个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啊。再说,谁又愿意将自己的私密如数展示给他人呢?

比如我,许多人都将我视为一个可怜的“怪人”:至今还是一个单身汉,原本条件不错,有头有脸,也许正走在“副局长”的路上,可还是要忍受鳏夫的苦恼。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另一个时代还好一些,而今就是一种煎熬了:随便一睁眼就能看到性的存在,它的力量正在成倍地增长或逼近,充斥于广告、影视、荧屏,甚至是办公室。说白了,有些人正变着法儿散发风骚,什么超短裙,低领衫,过分的强调和暴露。没人能够左右时代风气,领导也没有办法。如果我是领导,也只得接受纵横交织的雌(磁)力线的切割。

我如果将自己真实的生活袒露出来,只会令人嫉羡。他们不过是看到了一个单身男子火烧火燎的某个瞬间而已。是的,单纯的生理欲望在这样的年纪难以隐藏,有人会从闪烁的目光和微皱的眉头、从上下活动的喉结上看出什么。我许多时候大概并没有一个过来人应有的松弛和落落大方,与异性打交道时总是过于矜持,这反而显得不那么自然:语气艰涩,声音沙哑。

真实的情况是,我在生活作风方面坚如磐石。女上司对这一点早就发出了赞许,她曾不无感慨地说:“你很好。这很难得。”我在工作上与之配合密切,相互信任。我们经常有机会一起出差,特别是去海滨城市忙一些公干,那通常是非常愉快的旅程:接受一座城市殷勤而恰当的招待之后,晚上回到宾馆已经不早。她精力充沛,洗浴后换上宽松的衣服,然后开始闲谈,或继续商量一些事情。良好的保养和充足的营养使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得多,只稍显丰腴。她工作时间之外不再板着面孔,亲切随意。对一个人,特别是对领导,逐渐加深理解并习惯下来是多么重要。记得刚接触时,我曾对她挑剔的目光感到紧张,比如她在上班第一周就发现我的头顶上长了两个毛旋儿,半玩笑半认真地说:“这种人最倔啊。”在旅途的夜晚,我们免不了要谈机关的日常事务。我说:“唉,学习任务越来越重了,简直没有时间工作。”她收起笑容:“这就得批评你了。学习就是工作,而且是更重要的工作。”

每次从外地回来,我都要急不可待地预约。是的,预约,与自己的“内人”或“太太”。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应该选择一个更准确的称谓才好,因为我和她之间需要全新的命名。这是两人正在进行的一场了不起的实验,这已经在暗中进行了许久:双方刻意保持一种隐而不彰的两性关系,所以也就必须忍受某种煎熬,正像必须享受由此而带来的翻倍的幸福一样。我在电话上说:“洛珈,是我,刚回。下班后?”那边一阵小小的停顿,然后是一声轻叹:“啊。”我心上凉了一下。“真不巧,我安排了别的事情,能否再约?”“嗯嗯。”没有什么“能否”,一切都听她的。

遭到挫折之后,我需要尽快安定下来。她啊,其实最应该被我的朋友画到“访高图”里:虽然没有居于高山僻地,但对于我这个寻觅者来说,整个过程等于经历了一次次特异的攀爬,路径曲折,要不怕辛苦,还要有足够的耐心。这又是一次例行的等待,是独自徘徊的时刻。我垂头丧气又不无坦然地回到自己潦草的住处,在一个四十六平方米的单身宿舍里待着。这段格外寂寥的时间通常可以用来回忆,从头想起,忍不住一遍遍追忆和重温。

我是怎么走进了这场倒霉的幸福之旅?换句话说,我是怎么遇到了一个女“高人”抑或“异人”?

一切还得从那个干草垛说起。那真是一个终生等待破解的谜语,是一场宿命般的遭遇。谁也想不到一座堂皇的学府会突兀地出现一个干草垛:干草,非常新鲜,一看就知道是刚刚收割晒干堆起来的,约五米多高,好大的一个垛子啊。它浓烈的气味吸引了我。当时我正从外语楼西边的一条红砖路往北,准备利用去学生食堂前的一小段时间在杨树林里散一会儿步。我踏向斜坡,再往上,就被一种秋野中特有的香气笼罩了。这种诱人的气息难以形容,它在深深的记忆中,以至于一阵微风吹来,我就不由自主地迎着它走去了。就这样发现了一堆干草。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干草的颜色让人亲近,它现在已从翠绿变成浅绿或淡灰。这里好像堆积了整个秋天。我挨近它,长时间地抚摸着,鼻子正用力吸吮。

这是晚霞铺展的时刻,干草沐浴在霞光里,让人有些莫名的欣悦。我倚着它坐下。有些想家了。其实我没有家,只是想很早以前的一些场景。正在冥思,突然听到一阵嚓嚓的响声,我吓了一跳,倏地站起。我循着声音转到草垛另一边:老天,这一瞥啊,这遭遇啊。一切简直太突兀了。就这样,我毫无预料地走入了一个不可抵御的“生命瞬间”。我这样说,是因为只有用某种书面语才能确切地表达那种时刻、那个人生阶段。

草垛的另一边是一个女生,显然早来了一步,这会儿正被我惊扰,微微仰脸看来。我不会忘记她那一刻的神色:有些长的内眼角,眼里有一丝责备,但随即化为温煦和平静。这草垛可不属于哪一个人,我们不过是一次偶然相遇。可是从这一刻开始,她将再也无法让人忘掉:一双塔吉克姑娘才有的眼睛,一张微黑的面庞;两条长腿使她看起来很高;两手插在裤兜里,我以后会知道这是她惯有的一个动作。她在猜度和打量对方,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眸子,也许还有其他,这一瞬间击中了我。是“击中”。我实在寻不到更好的词儿来描述这一霎。那个年代,人的所有力量都积在深处,在内部,人的热情还没有像现在一样外溢,它憋在那儿也就更加可怕。显而易见,要出事了。

我们各自走开,背向草垛,走向不同的方向。彼此连声招呼都没打,更没有问一句姓名之类,因为一切都来不及,更因为隐隐的慌张。事后回想一下,她好像很淡然,但并不说明是什么老手,很可能是过人的美丽掩盖了什么。一个女子竟然可以这么完美,生出这样的一张面庞,特别是这样的一双眼睛,令人窒息。我转身走开,发出害冷一样的咝咝吸气声,走了一段才努力回忆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哦,主要是眼睛,长腿,还有颀长的身影,离去时就像风中的一株缬草。我后来想不起她当时穿了一件什么颜色的上衣和裤子,只记住她微鼓的额头上方,有一些浅黄色的绒发。扎了辫子,长不及肩。

一切快速出现又快速消失。剩下的只有干草垛。我在差不多的时段踏着那条红砖小路走向斜坡,然后背倚香气四溢的垛子坐上许久。总是离晚餐不远的时候,我常常因此而忽略了吃饭,弄得饥肠辘辘。有一天我一直坐到月亮升起,全身都沐浴在清辉里。我闭上眼睛,真的忘记了身在何方,因为钻进鼻孔的气味能够把人牵到很远,让人好像置身于广袤的田野。后来竟然听到了蛐蛐在唱。它唱啊唱啊,伴我在少年的原野上奔跑,流浪,想念,两手空空。就这样不知沉浸了多久,突然觉得有人就在近处,在看。猛地睁眼:啊,真的有一个人站在面前。明明白白,这可不是做梦。

就这样,我在月光里第二次看到了她。回头想一下,一切都是天然一般设定,完全不可思议。我们对话了。我第一次让她领略了自己浑厚的男低音:一副稍稍沙哑的嗓子,那种因为少年苦难或其他,在寒冷的北风中弄坏的声带别有一种魅力。不知是因为这嗓音还是其他,反正草垛边的男子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顺便说一句,我身高一米八三,是校男篮主力,胸肌发达,双臂粗壮。可是在她面前,我那会儿好像是一个十分羸弱的人,正需要某种援助。

积几十年之经验,我可以由衷地、负责任地说:就综合指标而言,我在这之前或这之后,还从来没有发现比她更美的姑娘。她是一个除了肤色之外毫无瑕疵的女子;不,这微黑的皮肤使之看上去更为紧实收敛,就像某种高级亚光。总之这是一个不可企及的女性,对此我从未怀疑。她,这样一个女子,将让人终生如履薄冰。我由此更加认定:任何人都难以拗过命运。

我在独处的时刻,思绪总是一再回到那个月光荧荧之夜,嗅着干草的芬芳。那是我一生最为珍惜的记忆。类似的场景总是新鲜如昨,可是如果要将那种感受如数复制,已经全无可能。那月光和干草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那段青涩而丰赡的青春一样。大约是第十个这样的月夜,不,那是一个月亮迟到的日子,草叶哗哗作响的时候,我后背贴紧这焦躁的香馥,想听到小猫似的蹄音。真的出现了。越来越浓的秋天的气息让人话语艰涩,吐出来的几个词言不及义。我更为窘迫。我想抚摸她的手。这手让人想起一只小红薯,我拿起来端在眼前。拥住,紧紧,轻轻,一遍遍分开。我觉得有一股深沉而浓郁的香气从她的后颈那儿洋溢出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让双唇触到了没有被发辫约束的几绺头发。

那个夜晚,她的后颈,她沉默的宽容,她忍受的十秒钟,一切宛若眼前。她很快推开我、推开我,这样推推拥拥直到后来,直到现在。我作为一个将过中年的人,就在这推拥中鬓现白丝,却依旧幸福得像个孩童。她一丝都不曾衰老,永远年轻,仿佛一直停留在那个月夜。在人们眼中,我们果断而有力地维护了自己的童贞。她脸上的胶质直到四十多岁还在闪闪发光,毫无流失。她用奇特的爱力滋养了自己的身心,这其中有一个人也许功不可没,那就是我。她爱我始终如一,就像我爱她一样。她把自己交给我的时候,心底一定有个动人的誓言,就像我一样。

经过了草垛边的那些夜晚,我的鼻孔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会蓦然飘过她的气息。我在图书馆、走廊、教室、食堂,几乎一切地方都会嗅到她。她用气味标明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就像某种动物一样。后来她也这样说到对方:我散发着狗熊似的味道,笨拙地活动在一些角落。我动作迟缓吗?不,一个男篮主力,怎么会。她挤在人堆里看我打比赛,赛后很快找到了我,等待盥洗室哗哗水声的终止。我走出来,见她的手正从湿淋淋的运动衫上挪开。她的脸埋在我的胸前。

一个女子经常把脸庞埋在男人胸部,说明火热的爱恋正在进行。如果脸庞不再挨近,那说明两人开始正经过日子了,或者什么都说明不了。她仰脸看我,我才意识到自己高过她十几厘米。她张开小羊似的嘴巴,露出一排齐整洁白的牙齿。翘舌,闪动的睫毛。一切正在按部就班地发生,巨大无边的爱情像重重山峦一样压过来。男人就是这样启步走向女人,再往前,走向许多特别的责任。我信心十足,我期待一切。

可是我完全想不到自己竟然会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她在本质上是一个“高人”或“异人”。

她虽然没有居于“访高图”中,没有抄着宽袖在高山草寮中烹茶,可这些年来也真的让我吃尽了苦头。我宁可去山上寻一个道姑,如果她有返俗之心;我宁愿在流浪之路上结识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伴,只要她能依从。当然这是一气之念。我不能舍弃也不能回避,而且从心里承认,她是指引我的一道光。我像最终找到了一个生活导师,克服偶尔泛起的愤愤不平,总能甘心做一个安稳的好学生。她后来迷上了印度瑜伽,曾这样言说体会:“总觉得自己练得差不多了,找到了高人才知道自己还没有入门。”她说这话时瞥我一眼,然后垂下眼睫。我注视着她重瓣木槿一样的浓浓长睫,心里闪了一下:她在暗示我们的关系吗?我还没有入门?

我们不是惯常的“夫妇”,而是“超级夫妻”,这样一想立刻觉得好受多了。她是一个发明家:发明了一种生活。不过这种发明需要另一个人的痛苦付出,需要他的坚韧与配合。我看着她那微鼓的亮锃锃的额头,总想:这副小脑瓜里怎么会有这么多惊世骇俗的念头?你还会走多远?在这个过程中,本人到底是一个受益者还是受害者?我好像被一种特殊的理财方法套牢的人,虽然被许诺了高额回报,可是除了断断续续得到一点碎银之外,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发财的前景。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等待下去。

我们毕业后分到同一座城市。这只能算一种幸运与巧合,因为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她像爱护眼睛一样守护两个人的秘密,并且一再叮嘱我们要如此小心行事。老天眷顾,我们分在了不同的大机关里。总该筹备结婚了,该考虑一个又小又棒、高级到不可思议的小窝了。我们都分到了一间小宿舍,一居室。她率先换成了一居半。她得到任何优惠都是自然而然的。然而,我们还是结婚吧。

她从来没有直接否定我的计划。眼看一切提到了议事日程,眼看就到了宣布的时候,她却突然犹豫起来,最后郑重地说道:“不,不要,不要告诉任何人。”“为什么?”“因为这比什么都重要。”我不再吭声。我又一次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学生。她太美了,在这种经得起一万次挑剔的美艳面前,我必须谦虚和服从。我非常谦虚,我在心里说:“那就按你说的办吧。不过你要说服我。”我走在通向机关的法桐路下边,一阵阵胡思乱想。我甚至这样想过:如果我真的对外宣布了自己和她的关系,也许会有生命危险呢!我在下半生的某一天,或将被这座城市潜伏的不可计数的嫉恨杀死。那是毫不客气的。杀死,以各种方法。我战栗,苦笑起来。谁知道呢,后来想一想,也许事情远没有那么严重,也许比这个还要严重十倍。

“我们将有自己的婚礼、自己的婚姻方式。”经过一个星期的深思熟虑,她这样对我说。“怎样的方式?”我盯着她迷离的眸子,像看一个奇迹。这时只想拥住她,只想拥有。可惜这么久了,我们也不过是止于亲吻。我在单方面的克制中即将走入灼烫的疯迷。而她仍旧毫无通融。我以前有过一些肤浅的两性经验,当时认为她是完全正确的。我只得忍受。一个男人无师自通的关于性的全部,在她这里全部失效了。我忍住噬咬般的不适,吞吞吐吐发问:“具体的方法又是什么?”她那会儿好像一直看着窗外,泪水盈盈的样子,其实并没有哭。她很难流泪。她说:“我想应该这样,我们,以后既有共同的住处,也有各自的住处;看上去就像现在一样,照旧就好。”我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我总算明白过来,大惊失色:

“你是说,我们要‘隐婚’?”

“不是。有人这样做了,虽然看上去好像差不多。咱们审慎考虑一下吧,我们现在进入了关键时段。我们,然而,这一步非常重要。”她的书面语突然加重。我发现自从进入这座城市之后,她的书面语就变得多起来:越是说到郑重的重要的事情越是如此。我因为她的缘故,也渐渐对书面语正视起来,似乎像个语言学家那样敏感:意识到这种语言与其他言说方式的界限,它的应用方法。一切原来这样有趣。她在某些情形之下使用书面语,伴随的姿容和产生的意义,都让人咀嚼不尽。这是后话了。这里先说她最先提出那个不同凡响的动议时,那副让我永远难忘的神情。她一只手按在一个柳条箱上,这个箱子是随她来到这座城市的,那么俭朴可亲,我同样会永远记得它的模样。她按住了这件重要的随身物品,就像按在一件圣物上宣誓:“我,我们,绝不会庸俗地模仿别人。出于更高一层的意义,我考虑,我认为,凡是最神圣的东西,都要给予最大的保护。”她暧昧的目光往旁一扫,慢慢转向了我:“借用一个口号来讲,就是‘把初恋进行到底’。你是否愿意拥有这样的一生?”

我本来马上就要回答“我愿意”“我当然愿意”,可那个“否”字稍稍阻碍了我。我迟疑了片刻,还是低下头:“我愿意。”我的声音很小,有点气息奄奄。她的意思到此已经清清楚楚,她找到了爱情保鲜法:分开,彼此独立,和而不同,相敬如宾;一生热烈、真挚、渴望。理论上好像真的如此,所以,“我愿意”。这世上有谁会不愿意吗?接下来我们讨论,不,仍是她在主导,提出了详细的计划与步骤,听上去是早就经过了仔细斟酌的。我那会儿更加钦敬她的处变不惊和深思熟虑: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子,而且如此美丽又如此纯洁。她没有因为端庄而失去妩媚,更没有因为妖冶而失于轻浮。她是在一切方面都恰到好处的奇女子。不过,我心底,我的内心深处,还是觉得她的决定太过刻意,甚至有点别扭。我知道她是因为深深的挚爱才惧怕平庸的婚姻,可也不能排除其他原因,比如一些特别的自身经历。

我们逐一敲定婚前事项,主要是共同的居所:足够宽敞和优异,设计和位置都要令人满意。总之要与崇高而深刻的爱情相匹配。它最好与我们的工作单位,特别是单身宿舍相距不远,与各自的居处等距,这似乎也包含了某种仪式感,更是平等的象征。她希望这个爱巢建在一个高尚小区,尤其要安静。那时基本上没有“小区”的概念,她却提到了类似的说法。接下去的实施过程颇费周折:有没有那样的居所是一个问题,我们的经济能力又是一个问题。好在我们都拖得起,因为我们早已拥有最重要的东西:深深的爱恋。

我在这段漫长的等待中像一个潜伏的便衣那样,会按照约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单身宿舍的长廊上。需要说明的是,她后来再次设法大大改善了自己的居住条件,将那个一居半换成了两居半,而且搬离了单位所属的宿舍大院,住到了较为安静和疏朗的地方。这里主要由一排排红砖连体楼房组成,大致两层,有一溜长长的连通凉台兼做走廊,简易却又结实。院里有很大的法国梧桐,这很重要。我踏上长廊时总是手持一枝鲜花,心跳加快。她希望我永远是一个持花少年。我愿意。

她沐浴时,我在翻书,不时用眼角瞟着浴室的门。那间浴室是改建而成的,我相信在当年,这在整个大院里都是了不起的杰作。那里面摆满了不同的洗浴用品,芬芳四溢,不过它们仍然遮盖不了主人的体香。她结束洗浴时裹得严严实实,但浴巾间隙还是或多或少地暴露出她的肌肤,我说过,那是一种闪烁的高级亚光。她从背部到脚踝的完美曲线是要命的。我强迫自己的目光收拢于纸页。她厌烦窥视。此刻她臀部微翘,收敛而紧实,不怒自威。我躲闪着,沾一点口水翻到下一页。

我们每次相见都要提前约定。无论是她还是我,即便碰巧走到了彼此居所不远处,也不能擅自闯入。她比我更欣赏对方的拘谨,我相信见面的这一刻,自己突然变红的腮部和脖颈,会让她有一种大喜过望的感觉。她羞涩了。她像个处女那样满面含羞地接过仅有的一枝花,转身插到水瓶里。我手头拮据,因为我们都要为未来的婚所积累一笔钱,所以大部分时间只持一枝玫瑰或菊花。这似乎要比一束更雅致,含意更深邃。她以前曾不太在意地说过一个故事:自己的老师八十岁了,还是那么彬彬有礼,去看一位年轻女子时总是手持一枝玫瑰。女子太年轻了,以至于结局不好:她粗鲁的丈夫因为误解,揍了老教授一巴掌。她说起这事难过得哭了:“他刚刚得到一点爱。”那个丈夫啊。不过我又觉得这一般不会有什么误解。但我认定手持一枝玫瑰是优雅的,我要模仿她的师长。

我常常想象自己也是一个老者,有梳理井然的丝丝白发,带着丰富的知识和过人的见识,正去拜访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我有阅历及其他方面的居高临下感,和蔼而亲切,一片正派的春心在荡漾。我压低嗓门咳一下,然后笃笃敲门。她热情洋溢,那是一副永恒的火热的面庞啊,她的最为奇特之处,就是即便气恼时,那张面庞看上去也是火热烫人的。她接过花时很快发现了什么,对我故作矜持的模样警觉起来。我说“您好”,她顽皮地应一声“您请”。我觉得这次拜访并非成功。我想以紧紧相拥化解尴尬,她却闪身躲开了。我每一次都想告诉她:我们就住在相隔两个街区的地方,可有时真的度日如年。我在半夜钻出被窝,光着身子感受秋凉,就像赤身裸体跑向了那个散发着香气的干草垛似的。我像孤儿那样双手交叠在胸前,长时间默念一个名字:洛珈。当然,我是一个永不餍足的家伙,想持续不停地获得全部。我回忆在学校操场上的情景,你在篮球场外的眸子多么明亮。那是你羡慕我的时辰,趁着那时,我可以做很多事情。可惜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我们直到现在也只是拥吻而已。我的手不再安分地挪蹭到其他部位,这使她喘息加剧,目光饱含谴责。我的自尊压抑了强烈的冲动,像一个绅士那样抿一抿有了白屑的嘴唇,说一声“对不起”,将手轻轻搭在了她的肩上。

大约挨过一年多,我们如愿以偿,真的拥有了一套四居室的公寓。它的设计中规中矩,就像事前已有周备布局:由分毫不差的两个大套间组成,各有一个卫生间。这种设计在当年是不多见的,设计者好像被提前告知,入住者将是一对特殊的夫妇。好好装修吧,这是我们的婚房,我们的家,虽然不能一天到晚长居于此。将来会是这样:约定之后,分别从自己的住处赶来相会。这是不同于所有人的婚姻生活,既别扭又别致。我非常激动,为不久的将来,为当下,也为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午夜,我会按住怦怦心跳,想着那座遥远的干草垛。我们正是从那里起步,一点点走到了这座嘈杂的城市,穿过一片喧哗,最终找到一个静谧而甜蜜的角落。

接下来是两个人的隐秘婚礼:鲜花和蜡烛,低低的音乐,洁白的桌布,两种饮料,简单可口的一餐。这仪式没有任何人参与。这个夜晚是绝无仅有的,人生只能经历一次。我甚至害怕视觉的介入,像盲人那样触碰她的鼻子、睫毛和双唇。就像一种错觉,她四周有月光一样的荧色,直到许久才丝丝消退,然后陷入一片浑茫的浅灰色,接着是蓝色和棕色。整个居室,每个角落都像浸满了透明的液体,人在其中失重漂浮。她的房间就是打开的舷窗,她的卧床是一只救生小艇。在经历一次逃生般的历险和惊喜之后,我还将回到自己的套间,那才是属于我的陆地。

在整整三天三夜的时间里,我和洛珈几乎没有分开过。没有太多的话,但一直热烈倾诉,使用了另一种诉说方式。积累太多,所以没有足够的时间进食,只急于交付和寻找。这里没有黎明,在温吞吞的夜色里,她好像仰卧在碧绿的地瓜叶上,起伏的田垄让她柔软的躯体自然地弯曲,散射着若有若无的光泽。拂开松软的泥土就是丰腴的果实。我想起了在流浪和游走之路上,乡村大娘揭开了喷吐白气的锅灶,端出了一簇逼人的火红的地瓜。我至今记得一个关于种植的知识:它们据说是那些年农科所研发出的最新品种,名字叫“胜利百号地瓜”。这是真的,它有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名字,这是时代的烙印。

我心中的挚爱有“胜利百号”的肌肤,这是婚房里的印证。当我伏在她的耳郭吐出这几个字时,她的脸庞和脖颈一下红了。新婚之夜结束,我还要回到自己那个小小的居室,一路上脚步飘忽。究竟是离去还是归来,竟然一时无法辨析。极度渴念一个家、一个女主人,让我每天忙碌之后能够返回她的身边。然而没有。我们必须分开,必须思念,必须各自生活。这中间顶多有几次电话问候,最终则是一次“预约”。我终于提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她应该常住那个四居室。因为只有这样,那里才更像一个家,我们的家。她不想妥协,但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也只好应允,事后却证明她始终不愿放弃原来的住所。

我们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这不算什么。是的,就我们的情形来看,那种约束既苍白,又有点画蛇添足。我的顶头上司,也就是那个高大的女上司不止一次提醒我该结婚了,不能一天到晚“耗着”。她上上下下打量,捏捏我肌肉发达的双臂,搓手,更加惋惜:“在整个机关里,你是年龄最大的童男子了。”最后的称谓有些刺耳,不过她错了。洛珈也曾这样认为,同样也错了。我在婚前就不是“童男子”了,只是对自己的爱人难以启齿。这种隐瞒让我难过,而且无比愧疚。可是我一直没有勇气,更没有机会说出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与我讨论婚姻问题的还有自己的挚友,他是在另一个机关工作的余之锷。我们有大量时间在一起,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他结婚后,我们在一起的机会就少了。他太重视家庭生活。他们夫妇热衷于为我介绍女友,被我多次拒绝。我险些将自己隐秘的爱人交代出来,但话到嘴边总能忍住。我没有违约的勇气,那在洛珈看来就是一种背叛。可能真的如此。余之锷是机关羽毛球单打冠军,在体育运动方面与我共同语言颇多。他身材挺拔,神清气爽,看上去与爱人十分谐配。她叫苏步慧,先做小学教员,后又调到一所中专任职,有大量时间经营自己的小家。我去过他们那儿,是一座旧楼,普普通通的三居室,但一踏进去立刻觉得温馨,而且有一种“另类奢华”。其实这里没有高档家具,只有一架钢琴。要知道当时所有时髦新居里都要摆上一架钢琴。这儿有色调热烈的大花窗帘,小圆桌上铺了洁白的带花边的麻布,上面总有一束花。主人不吸烟,室内空气清新,但我能够感受一种无法驱除的甜腻气息。我在这里常常走神,我在想洛珈。

苏步慧穿着宽松随意的衣服,大大咧咧,笑的时候露出宽宽的舌头。她的额头,神气,特别是步态,都像一种猫科动物。大眼睛专注地看人,像在琢磨一个猎物。她的笑声像水,咂嘴的声音很响,“啊啊”叫着,使劲拍手。一个毫无城府的女子,不像一个知识人,尽管学历很高。我觉得她是浅薄的好人,非常可爱。余之锷聪慧之极,洞悉力是第一流的,对她如此深爱自有道理。说心里话,只要不带成见,像欣赏一件艺术品那样,也就不难发现苏步慧的可爱在哪里。她有一种无可抵御的天真和纯稚,这也连带了致命的缺点:浅薄。她几乎推崇所有流行之物,从观念到其他。她崇拜根本不值什么的一些空洞的堆砌,判断力几乎为零。我与余之锷私下讨论过这一点,他毫不掩饰地指出了“贱内”的毛病。“啊啊,”他按压着手指,“简直无可救药。不过我不愿与她争论。你知道傅亦衔,要从根上改变一个人,特别是女人,有多么难。”

他强调一件事情的时候常常要叫出我的全名,这和谁一样呢?我又想到了洛珈,她在稍稍生气时、在强化某个事物时,就会像他一样称呼对方。我完全赞同,天性难易,女人就尤其如此。苏步慧可能天生地轻信和盲从,也天生地可爱。她不设防也不对任何人构成危害,只是自己可爱着。这样的人果然人人喜欢,相处起来无比轻松,可以尽情地欣赏,而不被责备和挑剔。据余之锷说,她原来的那位领导即校长总用色迷迷的眼睛盯住她,两眼从眼镜上方看过来,像个账房先生一样。“那不是个好东西。只有她不知道。校长在她调离的时候哭了。其实也不是大坏人。”余之锷什么都能原谅,这和妻子相同。她毫不忌讳地对我追述那段往事,笑嘻嘻地说:“在学校工作也很好,领导对我也照顾,嘘寒问暖的。这个人抽烟,指甲发黄,说话时跷着指头,离我很近。”她丈夫插嘴说:“那家伙腻歪透了。”“可我一点都不烦他。是余之锷先生想多了。”她模仿他的语气。是的,她不会爱任何人,这世上所有打她主意的人都要失望。

我在自己的宿舍里待不下去。听音乐,读书,这些嗜好全都不能缓解阵阵躁动。我有时真的觉得自己就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音乐让我愤怒,我在旋律里气冲冲的。我不得不让她厌烦,再次给她拨了电话。我觉得这个周末不能见她,那干脆见阎王得了。那边的声音还像过去一样平静:“啊,不行,我手头的事情一个星期才能忙完。”“可我无法待在这里,我无处可去。”“去体育场吧,去打篮球吧。”她说得不错,我该好好运动一番了。我抓起那只双肩包往外走,感到无比委屈。我相信她真的在忙事情,没有推脱。可是这让我畏惧。她并非顽固和决绝,只是有些任性。也许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达到了目的:充满张力,欲罢不能,却难越雷池一步。我往运动场走去,只走了不远就折向另一个方向。我去敲余之锷的门了。这个好朋友从来不需要预约。我在这里如鱼得水,闲扯,开各种玩笑,也讨论严肃的话题,然后留下来吃饭。

他们对我如同家人。我离开这里若有所失。我想念他们,包括屋里的气味,苏步慧突然冷肃起来的面容,她的朗朗笑声,甚至是那幅颜色夸张的花布垂帘。如果晚饭后再耽搁一会儿,我就越发不愿离开了。我多次端量过门厅里那张双人沙发,觉得这未必不是一个过夜的好去处。但我从来没有这样,我有自己的宿舍,而且是一个有家室的人。

余之锷讲的一个笑话,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深深地刺激了我。他说认识那么一个人,这家伙相貌平平,极为不幸地迷上了一个校花,一天到晚对人家缠哪缠哪,最后竟然得手。他们勉强住在了一起,可女的又很快走开,去了另一个城市。他匆匆辞去工作,去追女的。那女的又一次离开,他再次苦苦相随。就这样一年年过去,那个人几乎没有安顿过,只追来追去,最后精疲力竭地死在南下的火车上。“看看吧,结了一辈子婚,还是没有老婆。”我的一颗心沉沉地跳动,没说什么。“如果那个倒霉的家伙放空自己,往远处想想看看,就会发现世界很大,还有别的方法。”余之锷说。

“有什么方法?”我独自一人时这样问着,找不到答案。我觉得那个死在火车上的人就是自己的兄弟,此刻没有比我更理解他的了。他和那个女子既然有过不可更易的约定,就应该终生践约。他这一路不是游荡,不是追踪,不是盯梢和尾随,而是简简单单一个字:爱。他真的爱她,她也答应了。两人说得好好的,怎么就半途分手?尽管生活中的不测太多了,一个人还是不该突然变卦,不该离去。如果说她的改变是正常的,那么他死也不肯改变,这又有什么不正常?爱,往死里爱,至死不渝,妈的,直到最后一头栽倒在火车上,死给你看。真窝囊啊,真男子汉啊。我觉得自己和那个不幸的小子多少有点相似,特别是在黄蒙蒙的月光下独自徘徊的时候,就越是这样认为。

睡不着就去大街上。空无一人。人们歇息得早,特别在我们这条靠近机关的街区,人们很规范地遵守作息时间。深深的月夜,多么适合闲逛和追忆,可到哪里去找那样一个散发着野地气息的干草垛?我在学生时期,就是那个一发而不可收的年纪,自从有了那次怦怦心跳的相遇之后,多少夜不能寐,总是一个人走啊走啊,从宿舍区到教学区,直到踏上那个红砖铺起的斜坡,然后久久地倚住那座热乎乎的干草垛。时过境迁,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倚靠的地方了,所以只能一直走下去,走下去,最后站在一棵高大的雪松下。从这儿能望到那个高档小区的一扇窗户。整幢楼都是漆黑的,没有一户人家亮着灯。也就是说,我的爱人正在安睡。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句话在说什么?”某一天,她和我踏着月光,突然问了这样一句。“哦,当然记得,《左传》里的一句话,说朝代更替兴衰嘛。”我站住了。她的目光好深邃好明亮,那一刻就像黄鼬,像我从小熟悉的这种异常灵美的小动物。她看着我:“用来说爱情也许更好。无可逃脱的规律,没有例外。它最后说的是‘厌倦’。”我们一直走下去。我心里不以为然,固执地反抗,只没有说出来。我这时想到的是另一个有名的句子,那是英国诗人叶芝的名句:“唯独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心灵,爱你被岁月摧残的面容。”我不忍说出,因为我不相信自己的爱人会被岁月摧残。我是那么相信永恒。那个夜晚啊,多么美好而难忘的夜晚。

显而易见,她那个时候已经找到了防止“厌倦”的方法。这是需要相当顽韧的一场坚持,然而必须如此,无可选择。“相敬如宾,那怎么可能?那怎么能够?举案齐眉,近乎表演。要进入真实的生活,就必须超越表演。”她这样说,一脸冷艳。我觉得唯有她真实的、显而易见且无可指摘的美才是难以超越的。好吧,一切先答应下来。不,一旦决定了,也就成为不可更易的人生之约,这可不是表演。从那个夜晚起,我们就像盟誓一样开始了,一直走到了今天。今夜,月明之夜,怎么突然就有了一种表演的感觉?

总算有了预约。伟大的周末来临了。一个热恋的少年手持一枝玫瑰,不,是一枝勿忘我和几枝粉色雏菊,去敲那扇门。久久相拥,来不及放下手中的花。她也准备了一件礼物,这是一定的。她的礼物总在最后一刻出示。经过必要的时间的洗礼、积累和蓄势,彼此携着铺天盖地的爱走来。扑扑心跳,躲闪和迁就,无法以任何方式掩饰的思念和直截了当的爱欲,就这样淹没了两个人。我所熟悉的那种书面语再次出现。这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时刻。她来到这座城市所能经历的最大训练,也属于职业化训练的一部分,在这个特异的时光发挥出无可比拟的作用和威力。听着她用书面语指称两性间亲昵而隐秘的一些事物,会令人晕厥般地迷狂,以至于窒息。她毫无做作地吐出这一类词语、句式,还是让我一次次始料不及。她能够异常熟练准确地使用这方面的一些术语,结果就是让距离摧毁距离,用羞涩击溃羞涩,使自己在最后关头像一头中箭的麋鹿一样挣扎,然后死去。

曙光来临之时,如果我晚一步醒来,一定会看到她穿戴齐整地站在床前,或者在室内轻轻走动,等待我坐起。她早就梳洗一新,容光焕发,只有小巧的双乳轮廓让她多少有点不适,在一个恰当的位置倾身看来,发出一大早最好的问候。我发现她的发际线特别美,她的锃亮的饱满的脑瓜上还留有昨夜的无数吻痕。可她也许遗忘和丢失了记忆,看上去那么安然平静。她接着准备早餐,像最好的婚姻早课一样,我想起要帮她。我们的协调一致将是重大设计的保障,它完成于一些细节。

我们后来用了很长时间研究“厌倦”。这是一门真正的学问。它牵涉社会政治学,还衍生出更多的其他的方面。我们发现它作为一门古老的学问至少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厌倦”,一切都始于它并终结于它。终点是令人惧怕的,那往往要伴随暴力和狂躁,是难以承受的巨大痛苦。“厌倦”一般不可避免,它的令人恐怖之处就在这里。这是不言而喻的。本来一切都好好的,都还可以,可是“厌倦”已经悄悄来袭了。于是人们用各种方法抵抗“厌倦”,总是收效甚微。尽管如此,这种实验和尝试还要一代代进行下去,哪怕付出血的代价。无一例外的是,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会“厌倦”,包括对抗“厌倦”的方法,它本身也会“厌倦”。这才是最为可怕的,无以疗救的。

我们单位的那位高大丰硕、曾经颇具姿色的女上司独占一间上好的办公室。她上班的主要事情就是侍弄自己的花卉,像爱护孩子一样照料它们,用一根铁丝在盆里戳来戳去,咕哝“缺铜了”“缺磷了”“缺铁了”,将精致的长吻壶对在上面,弓着背,露出白嫩的后颈。她的后背宽大而厚实,这是先天遗传以及良好的营养玉成的。人们背后议论她的优越生活,说她“一口不济的都不吃”。“不济”在这里指稍稍差一等的食物。因为微胖,她坐在办公桌前常要松开腰带,一边啜茶一边翻看文件。我进来后站了一会儿,她“唔”了一声,见我主动过去添茶就站起,结果裤子一下滑落了。她若无其事地系好腰带,坐下说话。她有时会埋怨那些我并不熟悉的人和事,叹气,让人觉得机关事务已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我们当年都是加班工作,饭都顾不上吃,知道什么才是第一位的。首长摸黑检查,说小赵啊小赵啊,工作也不是一天干得完的。首长一点架子都没有。”她突然打住,目光沉沉地落在我身上。

可是我好像觉察,她身上已经发生了非常严重的事情,那就是“厌倦”。至于是哪些方面,我还说不好。我同情一切被“厌倦”困扰的人,尽管自己也无能为力。她免不了叮嘱我早些完成人生大事,并用显而易见的方式威胁我说:一个单身汉,像我这样的年纪会很困难很可怕的。“困难”有可能,比如缝缝补补之类我就干不了,炊事也蹩脚得很。“可怕”倒谈不上,我敬业乐群,和蔼地对待同事和邻居,算是极好共事的人。可是她咬住最后一条不放,说一个上了年纪的独身男子与女子不同,身上会有很重的公羊味儿。这是内分泌的问题。我有些慌,不无愤懑地否定了这个说法。这种事是没法讨论的。她说起一些奇怪的事例,严格讲只能算逸闻:某单位有个老大不小的女人,隔几天就刮胡子,和女同志一起出差不成,出事了;和男同志出差也不成,出事了。“为什么?”“因为是个阴阳人。”我长叹一口气。她看着我:“你还是个运动健将呢。”

我对好友余之锷抱怨过女上司,他说:“顺着她就好。”“她是一个好人,不过有些琐碎。”余之锷说:“她的男人职务高了,责任大了,对她也就不太专注了。分散精力的事情太多。这对所有男人都是一个提醒。”他说到这儿沉默了,好像正陷入自责。我想到苏步慧,问:“她还好吗?”“就那样,傻乎乎的。”作为一个切近的观察者,我从余之锷夫妇这儿一点都没有发现“厌倦”的迹象。我为他们高兴而且毫不担心。这一对人儿暂时还不存在那个致命的问题。不过他们需要提防的是陷入日常的庸碌,好在这是另一回事。这两个人当中,女方稍嫌肤浅,而男方则是出类拔萃的家伙,对我来说,首先是他的睿智和洞彻构成了深刻的吸引。他一直是我商量事情的首选。我倾吐苦恼,事无巨细,只回避了婚姻的讨论。他和妻子却时不时提到这个,再加上女上司,使我觉得当个独身男人真难。从外形看我的条件不错,不谦虚地说,由此带来的苦恼和麻烦十多年来都没有中断。在校读书时,一位女排主攻手就因为我在场上分心。她戴了黑框眼镜,尖鼻长脸,五官突出而清晰,形体干练挺括;嘴唇微厚,翻着,似乎日后经得住无尽的亲吻。我因为生活困苦多艰,自少流浪,过早地知晓一点女人的事情,也算铸就了某种不幸。我那时对她颇有好感,以目传情。好在于起步的阶段止步。我去食堂打开水,管开水的大婶女儿也在那里,她矮矮胖胖,眼睛比星星还亮,总是帮我接水。有一次女儿不在,大婶就说:“我孩子啊,不敢看你了。”我以后去那里打水的次数就少了。类似的经历还有一些,特别是在生活困窘时期,在那些难忘的日子里,那怜惜的异性的目光啊,令我多么感激。我那时一无所有,我饱受凌辱,我被同性所欺,我像所有知恩图报的有情有义的人一样,恨不得做出倾其所有的感谢。她们抚慰我,也有极少数给我留下了愧疚和不堪的记忆。

“我厌倦了。”有一天余之锷突然这样说,吓了我一跳。这可是亲耳听到的。我紧张地看着他清瘦的面庞、紧紧抿起的嘴角。我发现他脸上有一种毅然决然的神情。我一下就想到了苏步慧,害怕她成为一个受害者。谢天谢地,不是。他很快说出了其他缘由:“厌倦”的是机关生活。“每天都活在语言的固定搭配中,如果说这种日子是在考验人的耐心,还不如说正在考验人的道德。”我一声不吭。我当然明白。只说词汇和语言吧,应该是最直接最简洁最节省的。这似乎不必进入讨论。

“我想离开了。”他拍一下我的手。这个动作是上下场运动员才做的。问题严重了。我还是想到了苏步慧:这要取得她的同意,她太单纯了,我们更应该为她负责。

我们那次谈话不久,余之锷真的辞职了。这事在机关上影响很大,议论纷纷。他的妻子波澜不惊,大嘴张着,宽宽的舌头袒露着,开阔的脑门就像老虎一样,乐呵呵的。她好像对未来的一切都毫不担心,就像生活中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般,还像往日那样接待朋友的来访。我对余之锷是否做好了必要的择业准备没有把握,因为他几乎不谈具体规划。后来我才知道他要改行做旅游,和几个人一起干。“就是租用一条大邮轮周游四海。”苏步慧替丈夫说明业务,讲得十分堂皇。而我却首先想到了那些在风景区打着小旗咋咋呼呼的小姑娘们。余之锷说她也要辞职,因为公司里有些事情需要她。她笑嘻嘻地对我说:“那是自然了,我是贤内助,他到哪儿我到哪儿,他离开我会一塌糊涂。”我不以为然,不认为她是一个生意人,因为她了无城府,而商场如战场。至于她的丈夫,那可能是一个经营的好材料,这个人干什么都行,如果能够再忍受一点,脾气再好一点,在官场上也同样可以纵横驰骋。不过何苦来的。说实在的,我诸事能忍,这可能也是一生的错误。人只有一生,这个错可犯不起。好吧,我的挚友开始改弦更张,我为他感到庆幸。

我对洛珈说了好朋友改做旅游公司的事,她并未表现出多少惊讶,话题很快转到了女上司身上。她说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人。我当然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委婉地表达了机关日常生活中忍耐的苦恼,她马上使用书面语给予劝导:“适当地做出拒绝吧。”“适当?”我看着她。这种分寸感很难把握,因为面对的是白白流逝的时间,空洞与烦琐。那个女上司总是以过来人的派头指指点点,我稍一走神她就满脸不悦,就差发出严厉的口令,喝一声“立正”了。我无法站稳,我只好提高声音直呼她的官衔。

我嗵嗵心跳,不是慌张和激动,而是其他。现在,这时,我只想紧紧拥住洛珈,做无言的倾诉。这一段不长不短的分离是折磨人的,不过我们也许真的因为这种折磨而快乐。可是我非常清楚自己的付出,知道一个个孤单的长夜是怎么度过的。这样的夜晚招人愤懑,尽管夜晚本身是无辜的。我鼻子发酸,努力忍住。委屈之情差点爆发。我挨紧时,她的身体一弓:“对不起。碰痛了。”一些说辞在她那儿已成习惯。我没法像她一样,在特殊时刻自然流畅地吐出一些书面语、一些略显生僻的学术称谓,而是沉溺其中,就像一个落水的人。她接下来会说得更为具体,天哪,求求你了,一条黄花鱼在油锅上煎得嗞嗞响,而你还是不停地加火,直到把我煎煳。

这段时间她显然没有住在家里。这是我平静的时候发现或嗅出的。我能从空气中闻到空寂的铁锈味儿。她就忍心让我们的爱巢闲置,让它苍凉和悲伤。尽管她提前几个小时来到这儿擦拭了一番,在水瓶里插上瓜叶菊和气味夸张的百合,还在茶几上放置了一个鲜亮的果盘。但所有努力都无法遮掩寂落的气息。一套居室也有独立于人的某种性格,这更加让人在心里敬畏和珍惜。我的判断没有错,因为她接着很快就说了,自己许多天来一直住在那个宿舍里。“为什么?”“因为我们既平等又独立。我应该像你一样。”我不再说什么。多么苛刻又多么清晰,然而让人无言以对。这样一来我在安静的夜晚就想不到自己的“家”了。凡“家”都应该有一个女主人,她安眠在双人床上,合上了长长的睫毛;火热的额头鼓鼓的,发际线那儿有细小的绒毛,作为长长的乌发的过渡;她即将睡去,她的了不起之处,就是让自己的男人隐秘地骄傲着。

我再次提出,希望她更多地生活在我们共同的、唯一的家里。她浅浅地吻我,退开一步,小嘴湿漉漉的:“尽量吧。”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何止成功地防止了“厌倦”,而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愈加炽烈地燃烧。我们都不担心燃料用尽,它们的贮备是如此丰厚,它们填满了整个生命。

我挂念余之锷夫妇,直接去了他们公司。那真是一幢堂皇的写字楼,保安制服簇新,像盖世太保。经过严肃的登记才能上楼,进到大办公室即看到一个个隔间,穿了统一服装的少男少女们一片忙碌。墙上是一些旅游胜地的图片、一条条励志口号。真像那么回事啊。老友走过来,嗬,整个人比过去更为干练,西装革履,还散发着古龙香水味儿。干什么讲什么,干这个就讲派头。一会儿她也来了,穿了制服,像个资深空姐。我的目光对她总是客观自然,每次与这双大得过火的眼睛对视时,都有败下阵来的感觉。她似乎变得比以前矜持,紫红嘴唇抿了抿,说时间真快啊,时间在干事业的人这儿太快了。“看得出你们旗开得胜,真不含糊。”我说。她的手像熨衣服一样在丈夫左臂上来回摸着:“是吧老总?”接着转头自问自答:“是的。正是如此。”现在到处时兴书面语。我有过流浪的少年和青年时代,满肚子蓄满了俗语和俚语。我在这座城市里,不,我从上大学以后就觉得自己在说话方面跟不上时势了,有点生不逢时。我说:“嗯嗯,反正你们干得挺来劲的。”苏步慧兴奋了,鼻子蹙起几道可爱的皱褶,仰脸看看丈夫,又看我。突然她嘴角瘪起,做出一副苦相:“你还是单身?”

“还是。”才多少天,不可能不是。多谢他们挂念,非挚友而不能如此。她咋舌,摇头,转脸看一屋子埋头工作的少男少女,说:“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这一问猝不及防。我的脸火辣辣的。丈夫用严肃的目光制止妻子时已经晚了,她问:“怎么才能知道你没有呢?”说完翘着嘴唇。丈夫说一句:“该打。”其实他一生都不会碰她一下,他太疼她了。

这真是一个重置和改变的年代,是人生的一个大机会,可惜我不可能抓住。我上大学前的一多半时间都在游走,居无定所,安置自己成了一件大事。现在我是大喜过望,已经过于安定了。不过如今有些“厌倦”。每天上班下班,成堆的公文,固定搭配的书面语。我认为自己无论从身体素质还是精神品质,比起求学时期都大大地退步了。我找时间去运动场,让纵横奔流的汗水去冲洗、遏制和淡忘。有时有效,有时毫无用处。我静下来时,会想这几十年的流逝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越来越多地想到那座学府,将其当成人生最大的一座分水岭。事实上的确如此。除了结束游走,我在那里见到了迥然不同的一些人,特别是遇到了洛珈。天哪,在我充满哀伤的命运之途上,原来有一个热情洋溢的面容,她藏在了大学校园。我那时身材瘦削,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结识她之后,我有许多关于山川大地的、家族的故事要与她交换。可她没有兴趣。越是到了后来越是感受她的这种奇特:不想了解他人,哪怕是自己的爱人。她闭口不说自己的往昔,更不愿提及家庭。

这就让我省却了许多话语。关于家世,那些痛楚的岁月,只能如数堆积在原处。她也一样,我长时间都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她的亲人以及其他。我多次试图从自己讲起,她都将话题转移。她有意回避,因为拒绝袒露,所以才拒绝倾听。可惜的是,我的满腹话语有时会像滚沸的水,欲罢不能。我甚至想:一路奔波至此,所有的屈辱和遭遇,只不过为了有一天能够对心爱的人从头诉说。你应该是我今生唯一的倾听者。而她那精致的耳郭在朦胧的月光下,在黄昏的光色中,透过弯成弧形的几绺毛发闪烁着,似乎根本不打算派上这样的用场。她想听些什么?只有缠绵和柔婉,因难以抵御的幸福而引起的鼻塞和喘息?她实在太奇异了。我们在一起,除了忍受其他,还有隐在内部的、永远期待然而永远不能如数释放的一切,那是话语、情感、欲念,或与生俱来的某些隐语。所有这一切都要留给未来,那将是漫长的一生,它们由一小时和一天组成。可是它们要流逝起来也很快,转眼毕业了,成家了,筑巢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最好的朋友辞职了,然后人家又生了个宝贝女儿。他们后来真的租用一艘豪华邮轮,去周游世界了。

我对洛珈说:“我们也乘邮轮出去一次吧,他们会打折的。”我只随便一说,其实并无这样的计划。“怎么向你的朋友介绍我?”“同学啊,一起旅游。”她笑了。我说:“大邮轮就是一座海上小城,影剧院,游泳池,大餐厅,豪华套间。乘船的人如果不到舷窗跟前,会忘记自己正航行在海上。”“忘记不好。”她有点心不在焉,把头抵在我的胸前。我一刻都没有忘记。有一股待在黄昏溪边、被太阳晒了一天的小羊羔的气味笼罩了我。她紧致的腰部在我的手臂下旋动。我想切近看一下她的额头,看看分开的这段时间是否依然如故。就是这里贮藏了全部奥秘,它从初识之夜到现在都未曾改变一丝,好似一片光洁灼热的沃野。她是一只没有双角的羚羊,一头停止咀嚼的花鹿。我给她取了许多外号,她照单全收,只有一次破例送还一个:小克朗猪。我有些吃惊,因为这是那些熟悉乡村生活的人才知道的名字,它是指长到半大的、毛色油亮的、活泼而生猛的小猪。

我对余之锷说起自己新获得的绰号,只闭口不提来自哪里。他缺少乡村生活经历,因此无法还原其中的幽默感。但同样没有那种生活体验和知识的苏步慧却十分敏感地抓住了什么,张大嘴巴笑着,拍手:“一只结结实实的小猪啊,黑黝黝,咕咕叫。我喜欢小猪。”我很愉快,还有微微不计的羞涩。我喜欢这对夫妇,而且越来越喜欢女主人了。没有心计的女人常有过人的魅力。我突然想到了洛珈,她有太多的心计,好在柔善聪慧,这就够了。从名字上看,余之锷的贤内助正走在智慧的路上;其实没有必要,长期以来两人分工清楚:男的负责思想,而女的唯一要做的、终生都要做好的一件事,就是爱他。

自从他们创办公司之后,我就很少来他们家闲坐和用餐了。这是一大缺失。对方是否感到了同样的遗憾,我不知道。他们很忙,忙碌可以弥补一切。我这段时间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把朋友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一旦失去就难以接受。我有时夜里出门会不自觉地拐到他们所在的街区,在围墙一角望着那个窗户。黑的,主人在公司里。女主人烧的饭菜马马虎虎,做鱼一般,烧茄子有一手。都是家常菜。他们愿意吃豆腐。因为忙,没有时间熬粥。浓香的米粥对于家庭多么重要,而现在的城市人不得不舍弃它。我和洛珈从来没有熬过一次像样的粥。她勉强会煲一种鸡汤,却没有足够的时间。

更让人伤心的事情发生了。余之锷夫妇要搬家。他们要告别那套陈旧而温暖的三居室,搬到另一个小区,那是让人垂涎的三百多平方米的大平层。人一发达就这样,这是他们要办的第一件事。我如果要去他们的新家,就要坐市内交通车走五站路,然后再转另一路。这是一次不大不小的告别,搬家前他们请我在旧居里好好吃了一顿。这是我坚持的,本来他们订了一家上好的饭店。没有办法,他们发达了。而我还在怀旧,依恋一切旧的东西,所以一生都不会发达。整个用餐期间我都不太说话,目光长时间停留在四面的家具上。墙上有一个石膏“哭娃”,这是余之锷爱好美术时留下的旧物,他用来练习素描。我想起他最初为恋爱中的苏步慧画的一张炭笔画。他当时问:“你注意了吗?”我问注意什么?“鼻子,”他的食指点在那儿,“你看翘成了什么。”我没有看出。也就是一般地翘着。后来我见到真人了,果然觉得不同凡俗,可是鼻子并没有留下特别的印象。她的笑声像清水,把一切都洗得清爽干净。我当时就明白了,这将是一对理想的伴侣。这个家庭对我太过重要,以至于伤害了我:我整个晚餐时间都在伤感,在心里偷偷流泪。这在我来说是极少有的。他们显然感到了什么,说以后只要有一点时间就要一起游玩、野餐、打球。我苦笑着。我不相信专门做旅游的人还会热衷于什么游玩。

这么多年了,无论是工作单位还是居所,我都一直待在原地。好像正在等待。我有时会提示自己:你正走在副局长的路上。可抵达之后又会怎样?想过,想不清楚。模模糊糊知道那是扯淡,但不幸的是它多少构成了一个目标。世上所有糟糕的事情都是被一些目标搞坏的,它们有很强的催眠和致幻作用。我如果真的变成无所事事的一个人就好了,那会是很棒的:从外表看有模有样,从内心看松弛自在。可惜现在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我想到这些的时候,很想立刻告诉洛珈,可是没有机会。待有了机会的时候,什么都忘了。那时候只有亲热,亲热。这是唯一让人着迷的。

大约在余之锷事业发生转折的前一个月,我赠给他一幅朋友刚画的“访高图”。上面照例有高山与小溪,有仨俩古人儿在崎岖的小路上指指点点。最高处的那个家伙才是真正的“高人”。我们欣赏了一会儿画作,议论今古之不同,认为“高人”即“异人”都生活在古代,而今资讯发达交通便利,他们再要藏匿就难上加难了。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比如我们所在的城市,人山人海的,难道其间就不能混杂一二“高人”吗?他很悲观。我说:“关于‘高人’和‘异人’,采用的标准可以是不同的。我们如果忽略了服饰和居住环境之类,也许找起来会容易一些。”我这样说时正在想一个人,一个离我最近的人。她就是我心中的“异人”,但我不能说出名字。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她越来越着迷,以至于真的这样认定。她近在咫尺,我却试图深入她的心灵,最后进入的是一片苍茫。余之锷还在摇头。

真的,我们从出生到现在,要结识多少人,形形色色,从职业到其他各不相同;可是那些能够击中心弦、让人深感讶异的生命个体,却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他们总是大同小异,不仅衣着和言行是这样,即便是最偏僻的心之角落也似曾相识。我说:“我第一次在聚会上见到扎小辫戴耳环的男人,吓了一跳;待下去才发现这不过是一种打扮。”他哼一声:“另一种循规蹈矩,另一种概念化罢了。他们还不如苏步慧更本色呢。”我同意部分结论,但绝不承认他的妻子算是“高人”。她太平凡了,简直怎样都行。她是一个盲从与随和的典型,奇怪的是反而因此而变得可爱。这当然有些不可捉摸,也许因形貌特征及某种生命韵律综合的结果,让她成为一个极有吸引力的人。我知道许多人在暗恋她,这一点余之锷从未否认。生命是有韵律的,这很致命。她的步态,举手投足间透出的疏阔和大而无当,都令人着迷。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想念他们,想念那里的气息。我由依恋转向了爱。我爱他们两个。

我暗自总结自己,认为这一生是不会特立独行了。我从小崇尚那样的境界和品格,却始终不能抵达。这就像在运动场上的跳跃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极限。跳吧,顶多触摸到记录的天花板。我的外表一直是安安稳稳的,内心里却一直在试着跳、跳。没有办法,我总也碰不到梦想的高度。我很难孤注一掷,除了婚姻是个例外。而她能够飞翔,能把我带到高处,让我眩晕。我内心里总是发出祈求:快些落到地面吧。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又喜欢看到货真价实的“高人”和“异人”,并且十分好奇。也许因为自己的亲人,更有自己,遭受了太多的苦难,深深的恐惧已经渗入血液,所以再也不敢冒险。一切都不如意,但一切都来之不易。我是旅游公司的旁观者,我为朋友的豪举而连连惊叹。苏步慧说:“你如果和我们合伙干多好啊!那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不过这可不行,我们都知道你在机关上前途远大。”

她的每一个字都刺激了我。我想跳起来说:“恰恰相反!我是这世上最‘厌烦’的人!”可我只是微笑着,好像已经默认了一切。我的人生就像一条午夜航船,遮掩在茫茫夜色里。领航人是我的爱人,她像女王一样高贵。她主宰了未来的岁月,她是我的全部。我突然有些心慌:她如果消失了怎么办?天哪,那时候我还怎么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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