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时规定,只要是川岛芳子是日本国籍,她就可以遣返回国,可能像李香兰一样回到日本。
为求生,川岛芳子立刻给她的养父川岛浪速写信,让他出具一份伪证,证明她拥有日本国籍。
川岛浪速的回信内容如下:华裔金碧辉,是肃亲王善琦的第十四个女儿,只因鄙人无子,1913年10月25日,从亲王室过继给我,当时芳子6岁,自幼认定芳子是日本国民,特此证明。
川岛芳子谎称32岁,法庭依据这份证明判定,川岛芳子当时已经42岁了。
这封信完全误解了川岛芳子的意图,于是川岛芳子又给川岛浪速写了一封信,言明:他寄来的证明法庭上无效,并且强调,在信中只说自己何年何月生,几岁成为养女即可。但浪速的证明写错了,与她说的不一致,让浪速再仔细想想。不仅如此,川岛芳子还教给川岛浪速一个移花接木的办法。早在1924年,川岛浪速又收养了一个女儿川岛廉子,川岛芳子想让川岛浪速将廉子的户籍页改成自己的,廉子比芳子小6岁。
这封信寄出去以后,结果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她等来的是最后的审判。
1947年10月5日,北平高等法院人山人海,大家都想要看看这个满清格格,日本人的帮凶的下场。
最终,民国政府判定川岛芳子是叛国者,认定汉奸罪、间谍罪成立,并判处死刑,择期枪决。
判决文如下:一、被告生父为前清肃亲王,无疑是中国人,应以汉奸罪论处;二、被告同日本政要来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以男装进行间谍活动,引发了上海事变;三、被告参与将溥仪及其家属接出天津,为筹建伪满进行准备工作;四、被告长期和关东军往来,曾被任命为“安国军司令”。
以上这些都是不可辩驳的事实,川岛芳子听完判决后,起初不以为然!但随即脸色阴沉:因为连她自己都万万没想到,她花了重金找的关系,居然未起到丝毫作用。因为不是立即判处死刑,她自己揣度,自己到今天也不是偶然。川岛芳子有感而发,在狱中临刑前期,亲笔写下一首《辞世诗》表明心迹:“有家不得归,有泪无处垂,有法不公正,有冤诉向谁。”
实际上,河北省高等法院掌握庭上仅出示了三件物证:第一件是川岛芳子身着戎装的照片,这是她作为日本侵略者的帮凶定国军司令的确凿证据;第二件是刻有司令字样的四方大印;第三件是日本作家村松梢风写的《男装丽人》和《满洲的黎明》两本小说。
1948年行刑当日疑点重重,时至今日,仍旧无定论。下面,是当时的大概情形:
3月25日凌晨,记者们得到川岛芳子执行死刑的确切消息后,不顾夜间街道的黑暗,急忙赶到关押北平第一监狱门前,准备报道现场执行情况。 同时,法庭也采取了出乎常规的行动,特邀中外媒体摄影记者前来拍摄现场情况。三十多名新闻记者赶到第一监狱,在铁门外等了又等。到清晨大约4点,监狱长终于开了一道门缝,只容许三十多名记者中的两名外国记者进去,中国记者严禁入内。
行刑前,执行官照例询问川岛芳子有何要求,她什么也不说,连例餐——两个馒头,也不想吃,只打算给养父川岛浪速写一封信,这个请求得到执行官的准许。原信用日文写就,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父亲大人:终于三月廿五日的早晨执行了,请告诉青年们永远不止地祈祷中国之将来,并请到亡父的墓前告诉中国的事情,我亦将于来世为中国效力。
接近中午时分,监狱又重又厚的大门打开了,从里面抬出一副担架,担架上就是处死的女囚――川岛芳子的尸身。法院根据将遗体交给战前就住北京的日本长老古川大航。两三个日本人立刻将事先准备好的白布铺在地上,把遗体紧紧裹住,长老简单地念了几句经,便将遗体抬到卡车上。下午两点多钟,即运往朝阳门外日本人墓地火化。
1948年愚人节,报纸上突然登出一条有鼻子有眼睛的新闻:“……在行刑前的头天夜里,川岛芳子的牢房里进来一个国军军官。他在川岛芳子耳边小声嘱咐:处决您的日子就要来临了,大约是在后天黎明之前。但是请您放心,执行者用的子弹不是实弹,而是空弹。请您一听到枪声就立刻倒下。因此3月25日被处死的女汉奸金璧辉已潜逃,其替死鬼是第一监狱关押的女囚犯刘凤玲,她母亲贪图十根金条,同意让身患绝症的女儿去代替川岛芳子受刑。事后,刘凤玲的妹妹发现狱方言而无信,于是将丑闻抖露出来。”而且枪决是用驳壳枪对川岛芳子的头部开枪,子弹打碎了头部颅骨,使得尸体脸部血肉模糊。一些人想当然的幻想,这是所谓掉包计。
不过,从第三天开始,媒体集体失声,没人敢说了。
日本军方豢养川岛芳子,将她训练成为“帝国谍报之花”,反噬其祖国同胞,可谓大逆不道。
无论川岛芳子有过多么传奇的经历,但她屈身事敌,卖国求荣,劣迹斑斑,罪恶累累,乃是成色十足的汉奸女子,这一盖棺论定早已板上钉钉,谁也无法更改它。
可以说,川岛芳子的罪行累累,绝对不亚于其他判处死刑的大汉奸,肯定必死无疑。
楚教授最关心的是宝藏到哪里去了,他坚信认为:负责收尸的日本长老古川大航和小方八郎应该知道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