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诗黎是被饿醒的,晚饭没有吃,却喝了一肚子的酒。脑袋晕得厉害,肚子里又空空如也,真是难受得很。但是因为酒精作用下的疲倦感,她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只是伸了伸腿,翻转了一下 身体,下意识地试探了一下环境。
身下是很柔软的触感,有一种无法形容舒适。这种感觉让她更加不愿意睁开眼睛。
饿就饿吧,先睡过瘾再说。
半醉半醒之间,她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一下一下地碰着她的脸颊。虽然动作很轻,但是反复多次之后,她的大脑终于恢复运转,警觉地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刚才一直在碰她脸颊的不明物体显然受到了惊吓,接着一个灰色的影子从她的肩膀处一跃而起,窜了出去,然后就是一阵鸟类翅膀扑啦啦挥舞的声音。
她醉眼迷离地定睛一看,一只玄凤鹦鹉正歪着脑袋,眨巴着眼睛,怯生生地看着她。灰色的羽毛,嫩黄色的鸟冠,两颊还有两团纯天然的橙色腮红,嘴巴很娇小,眼睛灵动,还挺可爱的。
她又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白色沙发上,整个客厅很宽敞,极简主义的布置,不论是家具还是装饰品大多都是黑白灰色系,线条简洁干净,却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流畅感。看得出来装潢很有格调,不是普通人能住得起的。
此时大厅正中央的灯是没有开的,只有前面上几个暖色的壁灯一直开着,虽然不是很明亮,但是用来照明视野已经足够了。
她的身上盖了一张薄毯,衣服还是原样好好地穿在身上。
确定这一点,她才松了口气。又下意识地脸红了一下,自己刚才好像想到特别不妙的地方去了。
玄凤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就扑扇着翅膀朝客厅一侧的走廊飞了过去。
徐诗黎揉了揉有点发痛的太阳穴,又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发现已经是凌晨一点。估计是刚才在火锅店里喝得太多,整个人都断片了,叶昭之也不知道能把她丢哪儿去,就只好带回自己家扔沙发上了吧。
想到这里,徐诗黎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醉得不省人事,被男人扛回家,在男人家里待了快一个晚上依然毫发无损,也是一种本事。
嗯,全靠她的儿童身材了。
本来她是想拿着自己的东西趁着正主没有发现,赶紧走为上策,还能给自己留点颜面。但是没想到,玄凤飞才走了一会儿,走廊那头就传来了开门的声音,然后就是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叶昭之穿着简便的家居服,脚上踩着一双室内拖鞋,破天荒地戴着一副金属边框的眼镜。这身打扮让他比往常看起来更加慵懒闲散,还莫名地多了一种书卷气。平日里的气势此时内收着,少了几分威严,添了几分涵养。
他的一只手落在衣服的口袋里,瞟了一眼头发睡成鸡窝,酒气还没散干净的徐诗黎一眼,然后道:“醒了?”
徐诗黎的脚步一顿,尴尬地朝他一笑:“不好意思,我酒量确实不好……”
“家里阿姨做了醒酒汤,在冰箱,喝了再走。”叶昭之的声音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轻描淡写,目光淡淡地往厨房的方向扫了一眼。
但是总的来说,他们之间没有剑拔弩张,没有相互讥讽,已经算是奇迹。
“不用了,我醒了,真的完全醒了!”徐诗黎竖起三根手指,做了个对天发誓的手势。
她确实是被吓醒了。
有什么事情比喝醉了醒来发现自己在叶昭之的家里更加让人觉得惊悚的?
嗯……那大概就是喝醉了醒来发现自己在叶昭之家里,并且叶昭之还让自己去喝醒酒汤。
真是一种好像撞了邪一样的违和感。
叶昭之却没有理她,略微一挑眉,目光又染了几分危险的味道:“你的意思是要我帮你端出来?”
徐诗黎没辙,一连说了几个不是,然后认命地找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醒酒汤。她直接略过了加热的步骤,给自己盛了一碗,默默地坐在餐桌边上喝了起来。
冰凉凉的,喝着喝着脑子倒是真的不晕乎了。
她本来以为喝完之后自己出门打个车回去也就罢了,但是当她洗好碗和汤勺,走出厨房的时候,发现叶昭之已经换了一身行头,白衬衫休闲裤,眼镜也摘掉了,有点痞坏的味道,手里还拿着车钥匙。
不得不说,叶昭之真是衣架子,换一套衣服就换一种风格,但是不论怎么看,都是帅的。
徐诗黎呆了一下,看了一眼他手里的车钥匙,大概猜到他要干什么,于是道:“这个点出租车还是有的。”就不用他亲自送了。
叶昭之却没有接她的话,只是递了两张纸给她:“账单和欠条都在这里,你看一下有没有错漏,如果没有的话就签个字,下次一起结算。”
徐诗黎接过了那两张纸,一张是在火锅店的消费清单,本来一顿饭吃掉的数字已经够让她咋舌的了,下面居然还补了两行手写的字。醒酒汤50、路费500。然后欠条上的数字就让她的心脏顷刻间变得哇凉。
拿着账单良久,她才从颤抖的嘴唇里吐出了一句话:“叶副总,总裁只是您的副业吧,您的主业应该是抢钱啊。”
叶昭之略微一眯眼:“有意见?”
徐诗黎一噎,被他的目光瞪得底气少了一半,思索良久才想出一句措辞稍微妥当些的话:“没意见……不过路费为什么这么贵?”
都够坐一趟短途飞机了好吗。
叶昭之晃了一下手里的车钥匙,弯了弯嘴角:“那要看是什么人开车,开的是什么车了。”
徐诗黎无语凝噎。
确实,阿斯顿马丁这种级别的豪车,叶氏副总这种级别的司机,说起来五百块路费还算是她占了大便宜了。
但是她宁可不占这个便宜,如果打车回家,估计从这里到她家也就只需要五百五的零头。
显然叶昭之看出来了她的心思,于是叹了口气道:“本来想明天就跟你谈慈善医院的事,既然你不想认账,还是算了。”
徐诗黎硬生生把到了嘴边的拒绝的话都咽了下去,不就是三千吗,这点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但是慈善医院没了她可开不起。于是,她一咬牙:“行,你留个账号给我,我明天就把钱转给你,决不食言。”
叶昭之满意地点头,然后把钥匙收进口袋里,转身走向正门:“那就走吧。”
徐诗黎咬了下嘴唇,没骨气地跟上他的脚步。
因为是深夜,路上几乎看不到车。叶昭之把车开得很快,徐诗黎坐在副驾驶,看着周围的景物都变得一片模糊。幸亏她一向不怕开快车,不然他这赛车式的开法换做别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
叶昭之的阿斯顿马丁不到十分钟就跑完了平时普通出租车起码二十分钟才能跑完的路,最后车子稳稳地停在了徐诗黎家的那栋小洋楼门前。
刹车系统真好,这样短时间的减速刹车子并没有多少晃动,完全体现了豪车的价值所在。如果是刘叔的那辆旧皮卡,估计现在她的脸都能贴在挡风玻璃上了。
这样安慰了一下自己,勉强让自己心里认同那五百花的值。
虽然是花了钱的,但是想了想,这么大半夜的,他一个日理万机的老总还亲自送她回来,怎么也还是得识趣点:“今天……谢谢了。”
以叶昭之过去行径来看,把她丢在火锅店里不管也不是没可能的。他能把她拎回家,算是大发慈悲了吧。
叶昭之没有回答,只是发动了车子,清清冷冷的一句:“酒量差就别逞能。”
徐诗黎还没有答话,叶昭之已经一脚踩下油门,车子飞驰出去,扬起一把尘烟。
她忽然感觉心里怪怪的,但是想不出是什么滋味,看着车子离开的方向一时间居然有点出神。
夜风一吹,她才在一阵凉意里回过神来,转身走向小洋楼。
徐远境和徐妈此时都已经睡了,因为她经常在殡仪馆加班到深夜,所以估计他们还以为她只是加班所以没回家,也就没有着急找她。要是真让他们知道她不仅喝醉了,还去了别的男人家里,估计徐妈顷刻间就能想象力爆发,然后逼着叶昭之对她负责也不是没可能的。
在玄关换好拖鞋,才发现鞋柜的门上粘了一张字条和一张照片。
字条上的内容是:“阿尸,今天我和你爸帮你物色了一个最最最最最最合适的对象,人家是法医,又高又帅,还办过很多大案子。这个周日你放假就约个时间见面吧,加油!”
这句话后面还很肉麻地画了两个大大的笑脸还有一个一箭穿心图案……
徐诗黎无语地勾了一下嘴角,又取下那张照片看了一眼。
不看不要紧,一看她差点没把照片扔地上。
照片上一身白大褂的饶风凉不苟言笑地站在镜头前,目光冰凉又轻慢地看着镜头,那种不屑中略带一丝嘲讽的表情简直太传神。
徐诗黎头皮发麻地把照片扔进了垃圾桶里,随手拿了一只签字笔在那张字条后面写了大大的两个字:“不去!”
如果是别人,或许她还会勉强一下自己,见个面给徐妈一点心理安慰。
但是如果对象是饶风凉,那还是算了吧,她还想自己能多活几年。